一人在别人的永茂林地入口上挖坟墓损坏了永茂林地入口所有人原有的墓地怎么处理

我承包的林地变成了别人的墓地
太原市杏花岭区小窑头村土地买卖乱象调查
时间: 1:29:16
来源:生活晨报
编辑:刘强
&&& 太原市杏花岭区小窑头村村民李二宝向生活晨报记者反映,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家承包的林地中先后出现了11块墓地。4月14日,记者就此事调查发现,这些地被人偷偷卖给了外来人员作为墓地,从中获利。该村村委会表示,将对违规墓地进行整顿。承包的林地成了别人的墓地“我家有18亩退耕还林地,近几年来,一直有外来的人偷偷地将死亡人员埋葬在林地中,到现在为止已经有11块墓地了。把我家承包的林地私自变成别人的墓地,这种做法太不合适了。”杏花岭区小窑头村村民李二宝说。&&& 据他介绍,这些墓地最早出现在2005年左右,“当时因为只有一块,也就没太在意,心想既然亡者已经被埋在了这里,以后不要再埋就算了。可没想到后来越埋越多。”&&& 更让李二宝感到气愤的是,这些人在他承包的林地中埋葬的时候,竟然没有人和自己打招呼。“我事先一点都不知情,都是事后几天有村民告诉我,说有人在我家林地里修了坟。”&&& 李二宝介绍,这些墓地多是本村人偷偷介绍给市里面的人从中赚钱的。村里有一些人就专门从事这种生意,“一般埋一个骨灰盒要数千元,而修一座大墓则可以卖到两三万元。连个招呼都不打,事后还不承认,这完全是在损人利己。”李二宝表示,他为此事曾找过村里从事这种生意的人,但没人承认。“如果没有本村人介绍,别的地方人谁敢随便埋在别人的地里?”李二宝说,有一个墓地是今年才修的。“如果不制止,谁知道以后还会出现多少呢?”11块墓地只有1块是本村人&&& 记者来到了小窑头村西侧的山坡,李二宝家承包的林地便位于这一带。在这条路通往小窑头村和河里头村的岔口处,站在路边远远便可看到修在林地中的坟墓:有的只是个坟堆,有的还用砖头修了照壁,另有一些坟头掩护在林木之后。李二宝说,几乎每一片林地中向阳或平坦的地方都有坟头。“只有一块墓地埋葬的是我们村的村民,其他的一个都不认识。”李二宝告诉记者,通过墓碑上的名字,很容易辨认出埋葬的是不是本村村民。“自己的地里无故多出了坟墓让人感到很不舒服,但咱又没什么办法。”李二宝既气愤又无奈。他告诉记者,他曾经找过村委会,但由于这些坟墓都是偷偷埋葬的,“有的甚至是半夜挖开,半夜就埋葬了,村委会也无可奈何。”&&& 在小窑头村,记者试图找到从事介绍墓地生意的人,村民们却对此讳莫如深。该村一个村民得知记者要寻找介绍墓地生意的人时,告诉记者可以给记者提供对方的电话,但因为自己换了手机,所以还得问老婆。该村民拨通其妻子的电话,刻意避开了记者。双方一番通话后,这名村民告诉记者,没有找到介绍人的电话。村公墓被外来人挤占&&&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这些介绍人的生意范围并不仅仅是个人承包的林地,还包括村公墓内的墓地。小窑头村的村公墓位于村东的桃花山,是1998年经杏花岭区民政局批准的村公益性墓地,只能用于安葬本村村民,不得安葬非本村死亡人员。据村民们介绍,事实上村公墓中安葬的死亡人员既有本村的,还有非本村的,甚至还有外省的。&&& 穿过小窑头村中央的道路,便是桃花山村公墓。这里的墓地修得极为讲究,几乎每个坟墓后面都修着影壁,甚至有的还用青石修了阶梯和雕栏。该村村民说,至今整个小窑头村人口不过五百余人,而在桃花山村公墓却有千余座坟头。村民告诉记者,每到扫墓时节,前来扫墓的车辆将村里的路堵得水泄不通,扫墓的人村民们则大多都不认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早在数年前,便有媒体披露该村公墓收葬外来亡者并有人从中赚取介绍费的事情,甚至在墓地中还有豪华墓葬。村委会将整顿违规墓地&&& 小窑头村村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说,该村的墓葬问题属于前几届村委的遗留问题。本届村委自2011年上任以来,已经不允许非本村人口私自葬入本村的土地。为了加强管理,村里还让护林防火人员承担起了巡视的责任。“在村公墓中有的是前几年就买下了地,当初埋葬了一个去世的老人,后来老人的配偶也去世了,两人要合葬。村里经常因为这个事情和村民吵架。”&&& 该工作人员介绍,以前村里确实向埋葬在本村的非本村死亡人口家属收过占地费,但本届村委上任后就放弃了这一做法,同时逐步开始对这些问题进行整顿。“我们准备先在媒体上发个声明,让这些非本村村民的墓葬进行限期迁移。如果限期仍未迁走,村里将按照无主坟墓进行处理。”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从杏花岭区民政局了解到,民政部门对此事也极为重视,并将派专人责成小窑头村进行整改。晨报记者个人拥有使用权的林地(农村集体所有权),能否将部分土地作为墓地有偿转让给他人?
代亲友A问:B的老爷子落叶归根,看上了A拥有使用权的林地,协商其有偿转让部分林地作为老爷子的墓地。A能否合法的转让给B?该林地归农村集体C所有,A是否需要经过C同意,才能与B签署合同?
A只是拥有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你们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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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墓地占地面积是多少?占林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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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关于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的现状、问题和解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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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的现状、问题和解决办法
  自2007年以来,澧县民政局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澧县农村丧葬实际,借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强大推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探索了一些经验。
  一、当前农村墓地建设的现状
  澧县是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2002年土地整改后,城区的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村公益性墓地始终未能得以推进,落后的丧葬习俗在全县农村盛行,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一是乱葬乱埋的现象十分突出,占用了大量的耕地。随着农业直补政策的全面落实,林权制度的改革,农村的土地变得十分抢手,村级集体已基本无机动的土地资源,农业人口死亡后一般均葬于自家承包的责任田或林地之内,耕地和林地被严重侵占和破坏。二是部分人口面临死亡后无处安葬的问题。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县城郊区的原有农业人口和政策移民的承包土地已基本被征用,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其中大多数失地农民尚不具备购买经营性公墓的条件,要解决死亡后安葬的问题,只能是向有承包土地的村集体或个人购买墓地墓穴。
  两年多来,澧县民政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研判面临的严峻形势,注重吸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全面掌握现实情况,局党组明确由分管殡葬改革的局领导带队,以殡葬管理所为主体,社会事务管理和法制部门配合,就农村丧葬现状,农民对农村墓地建设的需求建议,在全县农村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调查走访活动。二是用地制宜,根据调研的结果和群众意见建议,最终确定了两种模式:一是以村为单位建设一处规模适当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其前提条件为规划农村墓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未分离,属村集体掌控,同时规模要能在一定阶段满足本村村民的丧葬用地需求,此外,还必须符合国土、林业主管部门有关土地使用用途的法律规定。二是合理利用历史形成的以一定数量村民小组统一布局的农村墓地,且多年来一直为村民所接受,规模虽然不大,但布局合理,少占或不占用耕地。
  目前,我县按两种模式在四个地方推行公益性墓地建设进展顺利,黄桥社区和襄阳社区都属城郊结合部,按照一种模式建设的骨灰安放骨灰堂已初具规模,并已投入使用。襄阳社区骨灰堂占地1亩,已于2010年 3月1日正式启用,可存放骨灰盒2000余个,到12月份已存放骨灰盒11个,且没有1例违规对象发生。另外由黄桥、新河、澧阳、卢家村、黄泥村3个社区2个村联合组建的骨灰安放地占地3亩,可提供近8000个存放穴位。已于2010年做好前期筹备工作,于2011年准备启动开始建设。张公庙镇的护国村、张公村和澧南镇的邢市村按照第二种模式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墓地的使用和管理近两年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三个村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中无一处坟墓存在。
  二、农村墓地存在的问题
  从这两年实践看,仍然面临着多种问题和困难,其主要表现在:一是从政府层面说,此项工作还只是主管部门在思考、在启动,还未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力度显然不够。二是建设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村(居)集体无力承受。三是相当部分农民持反对意见,以为各家都有承包的土地,死亡后安葬在自家的承包土地上,天经地义,而不愿意将适合建农村墓地的土地使用权交归村集体,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维护自身的既得到利益。四是村(居)对民政部门和政府的期望值高,达不到要求则很难启动,有些地方从资源,群众的愿望等因素来看,都具备建设条件,但就是要求给予资金支持,少则几万,多则50万,而目前条件下,县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还不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
  三、农村墓地建设管理的解决办法
  面临严峻的形势,作为县级民政部门还是要坚定信心,锲而不舍地推进工作,同时也建议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从以下方面给予支持,一是政府要重视。要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研究,制定并出方案和相关政策的扶持。二是部门要联动。国土、建设、规划、林业、乡镇等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支持、帮助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上级要支持。对条件完备、管理规范的要重点给予支持,特别是在资金上的支持。最后,舆论要引导。宣传部门和媒体要把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结合起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澧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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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开防火道被指损坏“坟墓”
林场方面表示并未损伤坟墓 林场中墓地较多 防火道设计“绕道”困难
北京青年报
&&&&近日,有市民反映位于西山森林中的墓地遭到“损坏”,施工人员“开路”导致墓地的树木受损。负责此项施工的西山林场负责人表示,该工程是防火道施工,是西山整体规划项目之一,目的是保证西山森林的整体安全。2009年,西山林场和海淀区民政局曾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将散落在西山森林里的墓地搬迁,但截至目前,仍有很多坟墓未能迁走。&&&&山上开路被指损坏墓地&&&&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位于香山东南角的小山头上看到,推土机在林子里开辟出一条宽约5米,长约150米的道路。道路两旁有几块石碑,立碑时间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路旁的沟岔里堆积着被砍下的树干和枝杈,还有一些树木被连根拔出,最粗的树干有20多厘米。顺着刚刚开辟出的道路上去,一台挖掘机停在石崖的尽头。&&&&市民柳先生说,被砍伐的树木看上去的树龄有近百年的历史,很是可惜。他认为,在墓地内施工应事先通报墓主人。&&&&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里的墓地多修建于上世纪20年代。8月5日这天,柳先生上山发现一条刚刚开出的道路穿过墓地,墓地里的树木被砍断,扔在路旁和墓穴圈里,于是报了警。&&&&修防火道线路选择困难&&&&得知有人对山地开路施工有异议后,北京西山林场负责人赶到施工现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条路是西山林场修建的防火道。考虑到森林防火的需要,2014年2月份,北京市发改委就批准在北京西山林场北岭大梁林区内规划建设防火公路7778米。经过招标和相应准备工作,今年年初开始动工修建。&&&&对于防火公路穿过墓地一事,林场负责人向北青报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清理西山林场地区违法坟墓的通告。通告提及:根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和海淀区《海淀区殡葬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在公墓以外修墓立碑。并要求在北京西山林场2500亩地区内的坟主,于日前将坟墓迁移。对于那些未迁走的坟头墓碑,将视作无主坟处理。&&&&对于此次施工是否破坏坟墓的质疑,林场负责人表示,设计防火道要从防火作用角度出发,决定通道走向。但由于西山林场中有数以万计的坟头,初期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除了要躲避尚未迁走的墓碑外,还要考虑到道路的走向和坡度,角度等因素。&&&&林场表示并未损坏坟墓&&&&西山林场负责人说,根据初步统计,散落在西山林场内的墓地,约有三万个左右,此次修建防火道并未伤及到坟墓。&针对施工人员将树木连根拔起的举动,林场负责人表示,这种树木为洋槐,生长20年至30年后,就可以砍伐。因为其会从原有根部重新长出新枝。如果不将根部刨出,会继续生长,影响防火道的平整,一旦有火警,车辆将难以通行。&&&&这位负责人说,被砍伐的树木年龄在20年左右,应该属于正常砍伐的树种,不属于百年老树范畴。对于百年树龄树木,北京西山林场都会采取保护、养护措施,任何人不得砍伐。&&&&文并摄/本报记者&&李强&&&&线索提供/柳先生<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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