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托班食谱如何奖励和惩戒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山县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日 来源:食药监局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 罗政〔2016〕21号
&&&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山县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罗山县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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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山县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把“四个最严”、“四有两责”要求落到实处,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发生,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一)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三定”规定要求,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执法、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健全监管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力度,构建智慧监管网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监管体制,夯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保障食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畜禽屠宰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县、乡两级屠宰监管机构尽快组建到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明确机构和人员专职负责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责任单位:县编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畜牧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 (二)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切实强化县、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安办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机制。根据新体制下监管需要和职能调整情况,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部门合作,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与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合理划分监管边界,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无缝对接。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日常巡查力度。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针对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纳入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纳入地方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和“十三五”专项规划,并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考评制度和指标体系,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评价、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在评优创建活动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订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对于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四)加快推进职能转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适应监管新体制,根据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新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研究理顺条块以及行政层级间的关系,科学划分各个层级监管事权,理清县、乡之间监管职责界限,建立明确的权力清单。建立基层联合执法协作区机制,统筹调配监管力量,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全面规范现有各类食品相关许可,推进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探索审批与监管相分离,研究界定审批机构、技术机构、业务科室的“批、审、查”职责,加快实现由重审批轻监管向审批与监管并重转变。(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五)强化风险管理措施。建立食品安全形势和风险会商机制。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开展普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排查风险。建立完善企业评估定级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统筹配置监测资源,制定并实施全县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增加监测指标、样本量,扩大覆盖面,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研判,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解读法规政策,规范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数据互通共享以及风险提示机制,科学研判风险分布规律,推动监测工作与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衔接联动,增强监管执法工作的靶向性和针对性。2016年,全县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100批次;全县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300批次;全县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300批次;食用农产品每月不少于20批,全年不少于240批次。(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县卫生计生委、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粮食局、县水产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六)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管模式,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立体式风险防控体系。收集整合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执法、舆情监测、投诉举报等多方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研究编制明细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大力推进过程监管,加大暗访突查力度,对可能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突击性现场检查,并对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查,加大信息公开和媒体曝光力度,督促企业和监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七)抓好重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5〕18号)精神,努力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等一系列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确保广大农村群众饮食安全。组织开展全县性的重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指导各乡(镇)政府开展区域性、针对性、范围和期限更灵活的专项集中整治和综合治理整顿行动。(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围绕重点问题、重点企业深化治理整顿。实施农畜产品清源专项行动,加大农业污染面源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农药兽药违禁超限、病死畜禽收购加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检出塑化剂、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餐厨废弃物处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依法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掺杂造假或制售假冒清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白酒、豆制品等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和“黑市场”。开展餐饮具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设施、消毒产品、环境卫生、工艺流程、产品检测和标签等情况,对卫生监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严肃查处,严查自供不合格餐饮具和使用集中消毒单位不合格产品行为,2016年,每半年开展1次餐饮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探索规范网络销售、奶吧、午托机构等新业态监管方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环保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宗教局、县教体局,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深化治理整顿。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加工业集聚区、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旅游景区、铁路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医疗机构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备、现场指导和信息上报工作,推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厨师的信息公开,试点推行农村集体聚餐定点化、正规化工作,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节庆期间、重大活动、夏秋季节等不同时段食品经营和消费特点,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供销社、县教体局,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深化治理整顿。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联合治理行动,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食盐、大桶水、白酒等大宗食品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周边食品、保健食品、清真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提升整治效果。进一步加强进出口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监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粮食局、县水产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宗教局、县盐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八)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及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完善各级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类别编制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做好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演练,提升事故的处置能力,事故报告率和有效处置率要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与信息通报机制,建设覆盖全县的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网和舆情监测网,形成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县级食品安全应急专业队伍,推进各级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多项目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报告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三、提升能力,推进保障体系建设&&& (九)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综合平台项目建设,依托全县电子政务平台,以动态监管、应急指挥、举报投诉、电子追溯、行业征信等信息系统为重点,加快建设全县统一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系统。加快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粮油、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大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有条件的中型企业建立信息化电子追溯系统,进一步规范中小型企业可追溯台账记录。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以生猪和“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为重点品种,推动食用农畜水产品和原粮入市前追溯体系试点建设,逐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体系。推动建立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消费、执法等全方位的基础数据库,实现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粮食、食药、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质量安全监管、企业信用、省内外警示等各类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十)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根据食品产业布局、发展状况和专业特点,逐步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资源,尽快组建罗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强县乡食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机构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服务的效能。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支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检验监测站建设。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管,推动结果互认共享。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推动食品安全快检、溯源和控制技术以及预警系统研发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十一)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科学制定全县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大纲,分层次分类别统一规范培训教材,重点突出操作层面的技术技能和执法程序。分级分类对监管人员进行轮训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努力打造懂技术、通法律的基层执法干部队伍。同时,根据监管实际需要,招聘和引进一批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领域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进一步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十二)加强装备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制定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强化各级监管队伍装备标准化配备。重点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装备标准化建设,按照“适用够用、填平补齐”的原则,着力解决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应急处置设施等薄弱环节,改善乡镇派出机构办公条件,保障基层日常监管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十三)加强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全省开展创建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认真制定罗山县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及评价标准,适时启动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并结合监管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创建活动,为下一步参与省级食品安全县的创建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管理局)&&& 四、强化管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十四)加快制度标准建设。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出台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食品企业分类分级管理、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新资源食品管理、餐厨废弃物管理及相关资源利用等制度标准,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屠宰管理和农畜水产品收贮运管理等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环保局、县宗教局、县卫生计生委)&&& (十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执法监管“一制两化”建设(即落实监管责任制,推动监管规范化、法治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文书,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等行为。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责任单位:县各监管部门、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十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格执行河南省检察院等10部门《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商、案情互通、信息发布、联查联动、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强化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鉴定、证据转换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县政府食品安全办要定期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法律适用、政策把握以及协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检验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大要案件要联合挂牌督办,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确保刑事责任追究到位。(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县公安局、司法局、县农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水产局、县盐业局,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十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强化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监管执法,提升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落实国家五年普法规划,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责任单位:县各监管部门、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十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以食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食品安全员(师)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主体责任制度。加快健全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配备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定期自查、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召回、事故处置和报告等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安全管理连带责任。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健全大型企业风险交流机制,强化行业预警交流。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推行餐饮服务企业风险自查报告制度。2016年底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全部实现“明厨亮灶”。(责任单位:县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十九)实行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全面推行食品安全员(师)管理制度,明确其管理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倒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内控能力。对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开展专题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监管部门正式备案,并定期对其进行抽查考核。(责任单位:县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二十)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我县食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部门、行业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征集、评估、披露和使用制度,形成全县统一的食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加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建设,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惩处、公开曝光,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惩戒机制,全方位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失信成本。建立企业诚信承诺和责任约谈制度,强化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员(师)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县各监管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信委、县商务局、人行罗山县支行,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二十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立足我县实际,坚持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为核心,以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为载体,充分发挥我县农产品资源优势,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扩大食用农产品各类标准化基地建设规模,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衔接方式,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发挥我县食品资源产地优势,支持食品加工业走深加工、高端化、延链条的路子,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坚持绿色安全、品牌提升,依托食品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加快完善配套环节,构建产业链优势,打造中高级食品制造基地。规范小作坊、小摊贩管理,通过整合改造,提升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委、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六、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推进社会共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扎实开展每年6月份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突出做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加快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科普宣传,积极开展热点解读,掌握舆论宣传主动权。加强与各类媒体沟通衔接,在强化正面宣传的同时,探索建立联合曝光机制。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依法开展舆论监督,强化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监管工作提供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二十三)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适应食品安全新体制的需要,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尤其是加强基层监管员、协管员等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强化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监管执法,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定期对所有食品从业人员特别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推动依法从业、诚信自律。(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二十四)发展新型行业协会。鼓励食品行业协会“一业多会”,建立一批无挂靠单位、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新型行业协会,支持其参与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和宣传贯彻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强化自律、维权、科研、服务等功能。加强基层消费者协会建设,进一步优化、简化维权程序,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县各监管部门、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二十五)发挥专家智库作用。进一步健全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相关专家积极参与政策法规制定、风险管理、应急处置、宣教培训等相关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为日常监管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围绕重大的综合性课题进行集体攻坚,形成一批对策明确、使用价值高和可操作性强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二十六)动员各界积极参与。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范运行程序,拓宽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促进第三方机构在检验检测、合规性检查和认证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强与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协作配合,不断发展和壮大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积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益人士的监督指导,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使其成为行政监管力量的有效补充。(责任单位: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县财政局、各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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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序号:98302  索引号:J15-00990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濮阳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以,“”与并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0由食品安全办负责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政府街道、副主任由所长担任。各要名专兼职人员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人员合署办公,负责食品安全办日常工作和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建立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新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基层联合执法协作区机制,统筹调配监管力量,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规范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建立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拓展风险交流渠道,稳妥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发布解读。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数据互通共享以及风险提示机制,科学研判风险分布规律,推动监测工作与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衔接联动,提高监管执法工作的针对性。
“”进口食品、
“”及装备、
业务培训分管
扎实推进执法监管“一制两化”建设(即落实监管责任制,推动监管规范化、法治化),
落实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商、案情互通、信息发布、联查联动、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强化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鉴定、证据转换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法律适用、政策把握以及协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检验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大案要案,要凝聚合力,集中攻坚,
“”“”“”
〕7号),立足我市实际,坚持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为核心,以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为载体,充分发挥我市农产品资源优势,巩固壮大粮食加工、肉及肉制品加工两大主导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果蔬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食品添加剂制造、乳及乳制品加工四个高成长性行业。围绕食品产业,积极推进食品包装、食品机械、商业连锁、物流服务等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拉长产业链条,提升食品产业整体规模和效益。
切实扎实每年6月份的全国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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