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女英雄果照中哪个女英雄个子高?3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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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吸血鬼,但是我晕血。  我叫弗拉基米尔,是吸血鬼王国最小的王子。  当我走在道路上,人们都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待我走后,他们聚在一起,肆无忌惮地大声议论,就像是在评鉴一只生下来就没有翅膀的鸟儿。  可是,当我的两个哥哥出现在道路上的时候,他们全部都恭恭敬敬地跪倒在地上,连头也不敢抬。  我叫弗拉基米尔,是吸血鬼王国三个王子中最没用的那个。  我大哥弗兰克,天生神力,能够一只手轻易扭断狼人粗壮的脖子,他曾经徒手杀死整整一队吸血鬼猎人,震惊了整个王国。  我二哥弗瑞德,拥有一双强大的魔眼,他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够让敌人丧失心智,自相残杀。  至于我,性格软弱又怯懦,再加上生下来就晕血,连吸血鬼最基本的“进食”都不会,成为包括我父亲母亲大哥二哥在内,吸血鬼王国所有人嫌弃的对象。  哦,不好意思,我忘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永远不会嫌弃我,她就是我十六年那年收的小侍女——莉莉丝。  忠心耿耿的小侍女莉莉丝,总是跟我一起呆在王宫的厨房里,陪我喝番茄汁。  我只会喝番茄汁,因为我是个晕血的吸血鬼。  我总是坐在榨汁机前,捧着番茄汁慢慢喝,一杯接一杯,鲜亮的红色让我着迷。  为了迁就我,莉莉丝总是微微皱着眉头,把我递给她的番茄汁一饮而尽。  这个傻丫头,不喜欢喝番茄汁直接说不就好了?  可是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不喜欢”这三个字。  每一天,我们都在一起喝番茄汁,一起诉说王国的趣事,一起谈论各自的烦恼,比如讨人的人,还有讨厌的事。  小小的厨房一角,成为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界。  外面动荡的世界与我们无关。  至少在那时候,我是这样想的。  后来想来,那还真是格外天真的想法呢。  任何一个王国都不可以缺少一个王,吸血鬼王国也是一样。  我的父亲——强大的吸血鬼王正在渐渐地老去,这意味着王位之争的到来。  王位之争跟废材的我无关,在我的大哥和二哥之间进行。  至于我,我只要跟我漂亮的小侍女在一起,整天呆在厨房里喝番茄汁就好了。  但是我没有想到,这场王位之争进行得异乎寻常地惨烈。  起先,时而是我足智多谋的二哥弗瑞德占据优势,把吸血鬼王国的高层大半收归到他的麾下,时而又是我那武勇刚烈的大哥弗兰克逆流而上,靠武力强压二哥一头,伴随着他们俩斗来斗去,因为这场王位之争死去的人也越来越多。  最后,就在我的大哥弗兰克即将取得这场王位之争胜利的时候,已经山穷水尽的二哥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选择跟吸血鬼王国世代的死敌狼人公国合作,引狼入室,狼人的大军把大哥弗兰克美妙的加冕仪式变成了一场血色的屠杀。  听着外面的厮杀声,我跟我心爱的小侍女莉莉丝一起躲在厨房阴暗的角落里,我搂着她:“不用害怕,王位之争跟我无关,二哥应该不会伤害我们的。”  看吧,我就是那么废材的吸血鬼,跟人们在背地里说的一样,怯懦渺小就连一只蚊子都不如。  莉莉丝她,还是死了。  我二哥没有杀她。  我万万没有想到,杀她的竟然是我大哥。  被我二哥的追兵追赶,身处绝境,穷途陌路的大哥,最后居然闯到厨房里来了。  他杀不了二哥,所以在临死前,他要拉一些人为他陪葬。  比如他的弟弟,比如他弟弟身边那个乖巧可人、人畜无害的小侍女。  我没能保护得了她,相反,她却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我。  “弗拉基米尔,快逃!!!”  莉莉丝瘦弱的身躯飘然倒下的那一瞬,此后在我的梦中无数次的重复。  ……  我是一只晕血的吸血鬼。  胆小、懦弱、没有担当,像我这样的家伙,根本就不配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从动荡的吸血鬼王国逃出以后,我漫无目的地在世界各地流浪。  在这期间,我遇见了很多人,也学会了很多事情。  后来,我生平第一次有了师父。  生平第一次跟别人战斗。  生平第一次在战斗中将敌人杀死。  现在的我,已经不会因为鲜血而眩晕了。  从吸血鬼王国逃离整整十年后,我重返吸血鬼王国。  这里已经没有人认得出我,我想要为莉莉丝复仇,但我却在踏上王国土地的那一刻,忽然发觉,我已经无仇可报。  亲手杀死莉莉丝的大哥弗兰克,在杀死莉莉丝之后,还没来得及追上我,就被赶来的二哥的追兵乱剑砍死。而间接杀害莉莉丝的凶手,我辛辛苦苦,终于登上王位的二哥,屁股还没焐热,就被狼人公国派来的刺客暗杀在血王座之上。我想找狼人公国算账,但是狼人公国不久前已经在跟异族的战争中灭国。  现在的吸血鬼王国,坐在血王座上那个人的名字我连听都没听过,什么ぐo單眼皮ヤ,念起来超拗口,听起来也很非主流,完全就没有复仇的欲望啊。  我可怜的小侍女,可怜的莉莉丝,十年了,我还是没能为你报仇。  极度伤心失落的我离开了吸血鬼王国,重新回到了我师父的身边。  在他那里,我得到了新的启示。  他说,在那遥远的东方,有个叫做基兰的白胡子老头,他有办法叫人起死回生。  我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前往东方的路。  我是吸血鬼剑圣——弗拉基米尔。  莉莉丝,等我。
  “呃,好强!你到底是谁?”白胡子老头儿捂着胸口,用惊恐的眼睛看着我,他跌跌撞撞地向后退了几步,鲜血染红了他的胡子。  目标的名字叫风振,根据诺克萨斯军部提供的情报,这家伙似乎是艾欧尼亚风旋流的大长老,实力很强,曾经在战争中让诺克萨斯军队吃了不少苦头。  接到这次暗杀任务后,原本,我对这次任务的目标还抱有些莫名其妙的期待来着,期待着能够碰上旗鼓相当的对手,让我好好厮杀一场。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真扫兴。  “弱者不配知道我的名字。”  我向前一步,挥动黑色符文大剑,毫不犹豫地斩下他的头颅。  任务完成。  我叫瑞雯,是一名诺克萨斯剑士。  但是,在身为诺克萨斯剑士之前,首先我是一名诺克萨斯英雄。  我为我是一名诺克萨斯的英雄而感到自豪。  诺克萨斯是瓦罗兰大陆乃至符文之地最强大的帝国。  在外人眼里,它残酷,它暴戾,它血腥野蛮,它穷兵黩武,它欲壑难填,是疯子和野蛮人聚居的国度。  而在我们诺克萨斯人眼里,诺克萨斯,又岂止是一个伟大的帝国,它开放,兼容并包,抛弃阶级、年龄、种族、肤色的成见,任何人,只要你拥有足够的实力,都可以在这个国家出人头地。  诺克萨斯人信仰力量。  诺克萨斯,以力量为尊。  拥有力量,在这个国家你就等于拥有了一切。  轻抚我的黑色符文大剑,剑身上蜿蜒曲折的符文闪烁着莹莹的绿光,令我心醉沉迷。  依稀记得,我从诺克萨斯最高指挥部的斯维因大人那里得到这柄黑色符文大剑的情景。  那一天,在阴暗的大殿里,足智多谋的斯维因大人高高地坐在上面,两名诺克萨斯亲兵侍立在侧。  看到我来了,斯维因大人冷若冰霜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笑意:“瑞雯,这一仗你是头等功,想要什么奖励?”  “奖励么?不需要。斯维因大人,你是知道的,我只是在为诺克萨斯而战!这样就够了。”我自豪地回答。  “很好,瑞雯军士,你很好。”斯维因大人接连说了两个“很好”,然后吩咐他的亲兵给我递来一把剑,那是一把黑色的符文大剑,剑上细细密密的符文意味着它得到了诺克萨斯术士的巫术加持。  “是一把好剑。”我摩挲着凸凹不平的剑身,赞叹道。  “听说你的剑在这次战斗中折断了,换这一把吧。”斯维因大人撇了撇嘴巴。  “这么好的剑交给我,有点可惜啊。”我犹豫着。  “别客气,瑞雯军士。你是诺克萨斯的英雄,你的剑就是诺克萨斯的剑,同样,诺克萨斯的剑就是你的剑!”  斯维因大人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我还能说什么呢。  往后,这把剑就一直陪伴着我。  陪伴着我走过了漫漫的征伐岁月。  雾月,寒冬时节,长久以来的积怨爆发,诺克萨斯终于对艾欧尼亚宣战了。  我作为诺克萨斯的英雄,接受诺克萨斯军部的指令,漂洋渡海前往艾欧尼亚,执行军部指派给我的暗杀任务。  我执行任务从未失手过,历次暗杀任务,总共有十三名艾欧尼亚的要人死在我的符文大剑下。  暗杀任务完成后,我又根据诺克萨斯军部的指示,加入了离我最近的诺克萨斯第九军团,第九军团在艾欧尼亚海岸的登陆地点停留两天后,马不停蹄地开赴前线。  战斗。  杀戮。  战争之影,如影随形。  在第九军团里,我认识了一个年轻的诺克萨斯军官。  他沉默寡言,他忧郁的眼睛令我着迷。  我忍不住跟在他后面,战斗的时候是,吃饭的时候也是。  他总是郁郁的,无论战斗开始前,还是战斗结束后。  偶然他也会因为军士们讲的笑话而哈哈大笑,露出愉悦的神情,然而没过两三秒,他的笑容就像烛火一样黯然熄灭,然后重新忧郁起来。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忧郁,正如他不知道,我有点喜欢他。  十二月,第九军团来到艾欧尼亚重镇克莱登镇附近。  在那里,我和他分别了。  攻打克莱登镇前的那一天晚上,一直沉默寡言的他突然絮絮叨叨地对跟在他身后的我说了很多话,什么故乡啦童年啦,还问我故乡在哪里。  “故乡吗?记不得了。诺克萨斯就是我的家。”我豪迈地回答。  “哦。”他郁郁地应了声,眼神黯淡下来。  聊过天后,回到军帐,我躺在帐篷里,眼皮一直在跳,总感觉有什么事情会发生。  第二天清晨一早,部队开营拔寨,我翻遍了每一座帐篷,都没有找到他。  正午,诺克萨斯第九军团向克莱登镇发动了迅猛的攻势,镇内的艾欧尼亚人奋力反抗,他们很勇敢,也很顽强,他们前仆后继,舍死忘生。  然而孱弱的围墙和木质栅栏并不能让这群临时拿起武器的镇民在诺克萨斯嗜血成性的正规军面前获得胜利,很快,克莱登镇的围墙就被攻破,栅栏被烧毁,杀气腾腾的诺克萨斯军队横行无忌,席卷一切。  镇上的抵抗越来越微弱,幸存者们被压缩包围在一个小小的胡同里,他们负隅顽抗,哪怕结局已定,他们仍不投降。  也许他们知道,对于诺克萨斯人而言,投降和不投降,结局是一样的。  作为诺克萨斯的英雄,我理所当然地率领着诺克萨斯第九军团的先锋队,攻向这群身陷穷途末路的敌人。  我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  士兵们受我的鼓舞,也都一个二个斗志昂扬,奋勇争先。  然而,我却在冲锋的途中,看到了他。  看到了那双忧郁的眼睛。  他就在那群抵抗者之列。  他也看见了我,一如既往的,他用他那惯有的忧郁的眼神看着我,一言不发。  这个该死的背叛者。  我心中一股无明业火油然而起,我火急火燎地砍翻了沿路的杂兵,向他冲去。  我向他举起了我的黑色符文大剑。  “想不到,你竟然背叛了诺克萨斯!你的故乡!!!”我气急败坏地吼道。  “如果我告诉你,我的故乡就是这里呢。”  他笑了,而我却怔住了。  “不可能,你是诺克萨斯人!”我坚定地反驳道。  “瑞雯小姐,你说过吧,诺克萨斯兼容并包,抛弃阶级、年龄、种族、肤色的成见,任何人,只要你拥有足够的实力,都可以在这个国家出人头地。所以,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家人就带着我漂洋过海,来到了诺克萨斯。但是,一日故乡,终身故乡。”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眼神很坚定,坚定到让铁石心肠的我不由得对他产生了一丝怜惜的情绪。  这个人快要死了,而我想要救他。  我挥动符文大剑连续攻击把他逼到墙角,对他低语道:“我破墙,你走吧!”  他一愣一下,由不得他选择,我蛮横地把他拎到一边,举起符文大剑,一记疾风斩,胡同的土墙轰然倒塌,烟尘弥漫。  背叛诺克萨斯的负罪感还有压倒性的疲惫感占据了我的身心,我默默地从人群中退了出来。  他应该逃掉了吧。  然而,战斗结束后,我却看见他被士兵们抓住,送到军团统帅那里。  我想不通,他原来这么倔强,他没有逃。  那么,等待他的结局就只有死。  军团统帅的处置决定下得很快,宪兵们把他绑起来丢到军营中间,愤怒的诺克萨斯士兵们一拥而上。  我没忍心看。  在诺克萨斯,背叛者就只有这样的下场。  他这个傻瓜,为什么选择了这条路呢。  我很难过。  不因道德而犹豫,不因死亡而恐惧,是我多年从军生涯的人生信条。  但是,因为他的死,我动摇了。  战争仍在继续。  面对诺克萨斯的入侵,艾欧尼亚人顽强地抵抗了三个月,新年,德玛西亚的援军终于姗姗来迟。  率领他们的是德玛西亚年轻的皇子嘉文四世还有他的挚友德玛西亚之力盖伦。  原本一边倒的战况开始逆转,战争的天平开始向艾欧尼亚人那边倾斜。  在艾欧尼亚和德玛西亚人猛烈的前后夹击之下,战无不胜的诺克萨斯军队总算品尝到了失败的苦果。  最高指挥部孤注一掷,调动全部主力攻打艾欧尼亚首都失败,撤退被包围,艰难突围成功后又传来港口被攻占的消息。  前有强敌,后又追兵,作为诺克萨斯英雄的我,被授予了殿后的重任。  我带着诺克萨斯军部派发给我的一百多名老弱病残,死死地守在一座高地上。  艾欧尼亚地势险要,这里是敌人追兵的必经之路。  当潮水一般的敌人涌来的时候,我命令我的士兵们拿起武器,战斗到最后一刻,为我军的主力赢取一线生机。  我率领着手下的士兵们打退了敌人一次又一次的进攻,等待的援军的到来,支援我们撤退。  然而,我却万万也没有想到,我和我的部下殊死战斗,最后等到的却是铺天盖地的生化弹幕。  看到那鹅黄色的生化弹幕出现在战场上的一瞬间,我就明白了一切。  投放那生化弹幕的,一定是祖安那个臭名昭著的炼金术士辛吉德。  作为诺克萨斯高层的盟友,他一定是受到了军部的指令,要把我,我的战友们,还有那些蜂拥而来的艾欧尼亚人,德玛西亚人,均衡教派教徒全部一网打尽。  心当下变得瓦凉瓦凉的。  想不到极尽忠诚的我,也被诺克萨斯背叛了。  原来即便我是一名身经百战的诺克萨斯英雄,也不过是诺克萨斯高层眼中一枚微不足道的小小棋子,无论何时,都可以跟我身边的那些战友们一道,被毫不犹豫地舍弃。  征战多年,杀戮无数,原来,我只是一个弃卒而已。  在毒气的侵蚀下,身边的战友一个个面容扭曲痛苦地倒下,而我端着符文大剑,呆立在那里。  一开始的话,我是非常的愤怒,愤怒诺克萨斯的无情,也愤怒自己的愚蠢。  然而,愤怒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情感,愤怒也无济于事。  我突然间厌倦了。  我想放弃。  我想跟他死在一块儿,死在同一片土地上。  但是,在一片浓浓的毒雾之中,我再一次看见了他的眼睛,那双忧郁的迷人的眼睛,我好像听到他在对我说:“活下去,瑞雯,放下杀戮,重新开始新的人生吧。”  “傻瓜,到现在还想着我。  你其实,是喜欢我的对吧。  因为我知道,只有在我面前你才会展现出忧郁的样子,在别人面前,你都严肃得像个稻草人。”我没好气地反驳道。  听他的话,我走出了那片毒雾,放下杀戮,隐姓埋名,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那把黑色的符文大剑呢,不小心被我弄断了,在某一天我在山上砍柴的时候。
  “凯南,最近怎么没见你人。”  “你怎么消失了那么久?”  问话的是阿卡丽和慎,均衡教派暗影忍者三人众的另外两人。  “嗨,别提了!”凯南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低落:“那天俺在召唤师峡谷里,捡到了一面不知道谁掉落的镜子。就在我往里面看的时候,那面镜子突然说话了。”  唔,这么说来,你捡到的难不成是一面魔镜?”阿卡丽玩弄着针管,若有所思地说。  “那么,那面镜子说的是什么呢?”慎好奇地问。  凯南叹了口气,把自己跟那面魔镜的纠葛向自己的伙伴们娓娓道来。  ——  当时,那面魔镜对我说:“想知道谁是这个世界上电力最强的人吗?”  你们知道,我很爱面子的,于是我果真向那面魔镜问道:“魔镜啊魔镜,谁是这个世界上电力最强的人?”  魔镜回答说:“在这个召唤师峡谷,电力最强的人是你,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比你电力强十倍的存在,你希望挑战他吗?”  我点了点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呢,我就被吸进魔镜里去了。  在那里,我见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动物,它的全身都是黄色的,两只耳朵很长,尾巴像锯齿状的闪电,它自称自己是“雷神皮卡丘”。原本以为这样的萌物根本不需要我动手,没想到,我跟他互相电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分出胜负。把它电晕了以后,我就从魔镜里面自动跳出来了。  这时候我又向那个魔镜问道:“魔镜啊魔镜,谁是这个世界上电力最强的人?”  魔镜回答说:“在这个召唤师峡谷,电力最强的人是你,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比你电力强一百倍的存在,你希望挑战他吗?”  管他十倍一百倍还是一千倍!我毫不犹豫地点头应战。  这一次,魔镜把我送到了一座岛上,岛上有个赤裸着上身,背着四个太鼓的肌肉男,自称是“雷神艾尼路”,他真的很强,我跟他互相电了整整一天还没有分出胜负,还好最后下雨了,艾尼路先生因为急着回家收衣服所以放了点水,呵呵,让我险胜。  从魔镜跳出来以后,我又向那个魔镜问道:“魔镜啊魔镜,谁是这个世界上电力最强的人?”  我心想,这下,总该是我了吧。  但是魔镜却回答说:“在这个召唤师峡谷,电力最强的人是你,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比你电力强一千倍的存在,你希望挑战他吗?”  我毅然决然地接受了挑战。  我进入了一个战火纷飞的世界里,在那里,我见到了一个自称是“雷神托尔”的男人,他可是货真价实的雷神,不过这时候他正忙着和巨人族战斗,并没有工夫迎接我的挑战。  不过他告诉我,只要我通过了那个人的挑战,魔镜就会乖乖承认我的电力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因为打造这面魔镜的原本就是雷神托尔嘛。  于是我就去寻找雷神托尔所说的那个人。  我历经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找到他了,他真的很厉害,我们见面一交手,他就把我抓住了,他还说我身上穿的是cos服,断定我得了网瘾,需要治疗,然后把我关了起来。  呼——中间真是一言难尽啊。  我被他关了整整一年,他每天都用各种仪器电我。  ——  “那你最后是怎么逃出来的呢?”阿卡丽和慎关切地问。  “哥哥姐姐们,我可是电耗子,不怕电啊。”凯南笑着说:“到最后,他付不起电费,破产了,而魔镜也终于承认我就是这个世界上电力最强的人。”
  黑暗阴森的树化石林里,静寂无声。  突然,林中传来了沙沙的奔跑声,伴随而来的,还有小女孩银铃般的笑声。  我们年仅6岁的小安妮,在树化石林里欢快地跑着,脸上带着天真烂漫的笑容。  “来呀来呀,你来追我呀!”  “呼——呼——呼——安妮,您跑慢点好不好?我都快要跑岔气了!”一个跟安妮年龄相仿的小男孩一边喊着,一边气喘吁吁地停下了脚步,他已经实在跑不动了。  安妮回头看了看这个叫做提伯斯的小男孩,骄傲地双手叉腰说道:“哼,提伯斯,你真没用!跑得这么慢,就像一只大笨熊一样。”  提伯斯叹了口气,走向安妮,递给她一束灿烂的鲜花:“安妮,好看吧。”  安妮捧着提伯斯送给她的花,脸上露出了陶醉的神情:“哇,好漂亮,好香哟!提伯斯,你这花是在哪里采的,明天带我去采好不好?”  提伯斯连连摆手,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情:“安妮,这……其实是我在路边捡到的啦。”  他总不能说,那束花是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在这座树化石林深处的绝望沼泽里为她采的吧。  然而,提伯斯的回答,冰雪聪明的安妮根本不信,她依然用甜的腻人的声音缠着提伯斯,让他明天带自己去采那些美丽的花儿。  “我拒绝!”提伯斯义正词严地喊道。  “拒绝无效!!!”安妮的声音永远比提伯斯的分贝要大得多。  没办法,自打在树化石林里遇见小安妮以来,提伯斯就永远拿她没辙。  但是,提伯斯知道,绝对不能让她去绝望沼泽这么危险的地方。  所以分别之前,他鼓足勇气,对安妮说:“安妮,这里很危险,不是你一个女孩子家应该来的地方。”  说话的口气与平时完全不同。  安妮笑了:“提伯斯你真是啰嗦,我妈妈也常常这样对我说,她说这里有野狼,有老虎,还有凶猛的暗影熊。不过,我才不怕呢,我可是天才的美少女魔法师!”  提伯斯摇摇头,用他忧郁的蓝色眼睛怜爱地看着安妮:“安妮,狼、老虎还有暗影熊并不可怕,在这个树化石林里,有比它们更可怕的东西存在。纵使你是个天才的美少女魔法师,但你归根结底还是个小女孩,你还在成长,现在的你并不是它们的对手。”  安妮忍不住“哼”了一声:“提伯斯,你今天好像有点奇怪唉,为什么要说这么多奇奇怪怪的话?”  提伯斯狠狠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似的,他对安妮说:“安妮,对不起,我要搬走了。明天的话,我不会来这里了。以后呢,应该也不会了。安妮,请你以后也不要到这里来了。”  “为什么!怎么会?提伯斯!!!”听到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后,安妮的眼睛红了。  她望着提伯斯的背影呆呆地发愣,她不明白那个小男孩为什么那样毅然决然地离去,不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惹恼了他,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之间丢下自己一个人。  安妮并没有听从提伯斯的劝告,她仍然每一天都出现在树化石林,在她从前跟提伯斯玩耍的老地方,默默地自己一个人做游戏。  她期盼着提伯斯有一天还会回来,她想告诉他,自己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任性了。  然而,提伯斯却始终没有出现。  一晃眼,一年的时间过去了。  那一天傍晚,安妮在穿过树化石林幽暗的林间小道,准备回家吃饭的时候,突然,一个一脸横肉的大叔横在了安妮的面前。  安妮认得,他是自己父母从巫毒之地的兽人萨满手中救下的献祭品,一个来自瓦洛兰大陆的流亡佣兵。  安妮还没来得及说:“雷曼叔叔,好啊!”  就被这个雷曼叔叔不由分说抱了起来:“嘿嘿嘿嘿,哈斯塔家的小安妮吗?真可爱啊!叔叔等下要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好不好?”  “不要!不要!”安妮在他的怀里拼命挣扎起来,雷曼叔叔顿时露出一脸凶相:“不要叫!再叫叔叔打死你!!!”  找个地方把她那个之后然后杀了,这原本就是他的想法。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一声愤怒的吼叫传来。  一只愤怒的暗影熊及时出现,他咆哮着扑向这个恩将仇报,人面兽心的雷曼叔叔。  不得己,雷曼叔叔只得放下安妮,拔出腰间的阔剑。  他原本就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练佣兵,双手沾满无辜者的鲜血,区区一只暗影熊,在他眼里,算不得什么。  然而,这一战,却让他送掉了自己的小命。  而暗影熊也因为受伤过重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安妮跪倒在暗影熊的身边,扑在它血肉模糊的身体上,哭得像一个泪人儿。  就在刚刚的战斗中,她好像已经认出这只暗影熊是谁了。  “你看,我说得对吧。”暗影熊用微弱的声音说:“这座树化石林里,很危险。我早就说过,你不要再来了。”  “提伯斯,你不要说了!你不要再说了!!!”安妮哭着喊道:“我会快快回去,我去喊大人来,你一定还有救!!!”  “不用去了,没救了,我自己知道。”暗影熊提伯斯躺在地上淡淡地笑着:“安妮,我的天才美少女魔法师,发挥你的魔法才能,在我死后,把我的身体变成一只玩具小熊吧,这样我就能永远陪在你身边了。跟我做个约定吧,当你遇到坏人的时候,大喊一声:‘咬死他们,提伯斯!’,我就会出来,帮你把他们咬死,好吗?”  暗影熊说完话之后,就咽了气。  安妮跪在它身旁,含着眼泪,重重地点点头。  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小女孩了。  
  很多年前,我师父曾经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  “亚托克斯,你的剑是杀戮之剑?还是守护之剑!”  当时我的回答没有犹豫:“剑,原本就是用来杀戮的。所以我的剑,当然是杀戮之剑。”  我至今尤然记得师父当时的表情。  他苦笑着看着我,摇了摇头,一脸的无可奈何。  也许,师父他认为我答错了吧,但是我始终认为我的答案是对的。  剑这种东西,制造出来就是用来杀戮的,我始终坚信着这一点。  出师以后,我背着巨剑,行走在世界各地。  我在血与火交织的战场上游荡,我在喧嚣热闹的市集中停留,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行,我在高高的山顶上向下眺望。  这期间,我见到了许多人,也杀掉了许多人,尽管他们当中有些人该杀,有些人并不该杀。  然而我没得选择,我的剑,便是那世间最饥渴的杀戮之剑。  巨剑出鞘的时刻,便是杀杀杀。  我只是单纯的为了杀而杀,我杀出了一片血海,也杀出了“暗裔剑魔”的威名。  一些富有的商人、王公贵族听闻我的名号,便愿意出最贵的价钱,请我出面帮他们搞定一些事情,比如帮他们护送一件昂贵的宝物,做他们的保镖,又或者,帮他们把某个人从这个世界上永远除掉。  对于我来说,既能够满足自己永无止境的杀戮欲望,又能够赚钱,何乐而不为呢。  我不知道我沉浸于杀戮之中,到底是何时停止的。  但是,我知道,令我最终停止杀戮的,是她。  那一天,结束了血腥的任务之后,我身背巨剑,风尘仆仆地返回下榻的旅店,然后我就在店门口遇见了她。  我从未见过那样的眼睛,干净、清澈,就好像一汪清泉。  在看到那双眼睛的一瞬间,我的时间好像蓦然停止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用颤抖的声音问。  在血肉横飞的战场上我没有抖过,在尔虞我诈的赌场里我没有抖过,在瓦洛兰大陆最有权势的人面前我没有抖过,然而我却在她的面前,额头冒汗,身体发抖,微微战栗。  “希尔薇雅。”她笑起来真好看。  我想,希尔薇雅,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名字了吧。  希尔薇雅是这家旅店店长的女儿。  当天晚上,我找店小二要了两大桶热水,在自己的房间里,一遍又一遍地用力洗去自己身上的血污。然而不管我洗了多少次,那些浓重的血腥味一直停留在我的鼻尖挥之不去。  第二天,我早早地起来,去市集上给自己理了发,又买了几件新衣服。  在此之前,我的人生一直与剑为伍,与血做伴,平时不修边幅,极少理发,看起来就像是一头深山老林里盘踞的野兽。  这样的我,又怎么好意思去面对希尔薇雅呢?  此后,我推掉了所有的活儿,在这家旅店长住下来。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跟希尔薇雅渐渐熟识,我们俩之间的话也变得渐渐多了起来。  我喜欢她。  但是她喜不喜欢我,我却不敢确定。  因为潜意识告诉我,我配不上她,我是一个双手沾满了鲜血的屠夫,配不上她这样纯洁无垢的女孩子。  这种情绪叫做自卑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自己正深深地陷入苦恼之中。  某一天,希尔薇雅突然问我:“亚托克斯,你的剑是杀戮之剑,还是守护之剑?”  听到她的发问,我猛然一怔,想必她也从邻人那里听闻了我茹毛饮血的事迹吧,所以才会向我问起我师父当年问过我的同样的问题。  我望着她的那双清澈的眼睛,用嘶哑的声音坚定地回答:“守护之剑。我,亚托克斯,愿意成为你的守护之剑。”  无休止的杀戮,我早已厌倦。  我渴望希尔薇雅的怀抱,就好像我背上的巨剑始终在苦苦等待着令它沉眠的剑鞘。  再后来,我跟希尔薇雅交往了。  我努力忘却那些曾经束缚自己的过往,忘记杀戮,跟希尔薇雅在一起,度过了一段宁静而幸福的时光。  从收起巨剑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再是暗裔剑魔,我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  在希尔薇雅的帮助下,我努力克制自己体内的杀意,努力做到心平气和,我已经不再杀戮,甚至就连地上的一只蚂蚁也不忍心再踩。  我想,如果就这样一直下去的话,也不错。  如果,战火没有燃烧到我们这个小镇里来的话……  那一天,我早晨起来,听到了久违的喊杀声,听到了大火熊熊燃烧的声音,还有绝望的哭喊声。  我匆忙推开旅店的门,我看到外面的骑兵骑着高头大马,正在肆意砍杀无辜的平民,我看到重甲的步兵举着火把,手提屠刀,冲入平民百姓人家。  这群强盗!!!  瓦洛兰大陆上战火历年不断,而这一次又轮到了谁家?  愤怒,我感到了压倒性的愤怒。  我愤怒的不是他们正在做的事情,而是他们欺弱怕强的本性,你们那么牛逼,欺负无辜的镇民算什么本事?有本事,你们去刚诺克萨斯啊?去怼德玛西亚啊?  我感到自己体内的血液就要迸发出来了。  我转身回房,去拿我的巨剑。  在房间门口,我遇见了希尔薇雅,她冲我无声地点点头。  我读懂了她眼神的意思,她的意思是说“你不用担心我,快去吧!”  她同意我去了。  顺带一提,我亲爱的希尔薇雅,她就快要成为母亲了。  我提着巨剑走出旅店,一声大吼,便将那群畜生们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来。  接下来我所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个——浴血屠戮!  血花飞溅开来。  ……  很多年以后,就在我和希尔薇雅的孩子已经成长到二十多岁的时候,我们全家去了一趟艾欧尼亚。  一来是为了旅游,再来是为了见我的一位老朋友。  他叫无极剑圣易大师,姑且可以算作是我的师兄吧,我们曾经在很多年前交过手,我们英雄惜英雄,惺惺相惜。  只是我没有料想到,一见面,已经变成白胡子剑圣的易大师就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亚托克斯,你的剑是杀戮之剑,还是守护之剑?”  真是个无趣的问题啊,我耸了耸肩膀,对他说:“我的剑即是杀戮之剑,亦是守护之剑。”  说完之后,我俩拥抱在一起,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不要靠近我,也不要跟我说话。”二木同学悠悠地对我说道。  说这话的时候,二木同学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他的眼睛看上去就像夏夜墓地里绿莹莹的鬼火。  “为什么?”我百无聊赖地趴在桌子上,歪头看向我这位神经兮兮的新同桌:“难道你是刺猬吗?难道你的身上有刺吗?”  就在我跟二木同学在底下讲话这时候,我们的班主任物理老师大刘正在讲台上深情并茂地讲诉牛顿被苹果砸了的故事,他越讲越激动,手舞足蹈,唾沫星子飞溅。一想到那些飞溅的唾沫星子溅了前排好学生们一脸,我就忍不住想笑。  不过我到底还是忍住了。  眼下老班刚刚因为我犯下的弥天大错,把我从教室中间贬到了最后一排,现在心里面对我憋了一肚子火来着,万一我再捅个什么篓子叫他抓住了把柄,以后他还不得叫我跪着上课?  说起那个弥天大错,我倒是一点儿也不觉得遗憾啦。  不就是我这个班级排行三四十名的学渣,亲了我们年级第一的学习委员了吗?  这可是人家同意的啊。  我就不明白了,凭什么学渣和学霸不能谈恋爱了,凭什么谈个恋爱就叫我拖人家后腿,阻碍人家前程了?谈恋爱这东西不早谈,难道等到考上大学,大学毕业,毕业以后工作稳定房子买了再谈?难道要等到人家都成奔三的人了,再叫人家去学别人幼儿园就玩腻的东西,学怎么追女朋友/男朋友,学怎么哄女朋友/男朋友开心,学怎么处理男女关系中的定时炸弹,然后每每在男女关系中亦步亦趋,笨拙得就像一个幼儿园小孩?  真是迂腐,迂腐啊。我闭上眼睛,仿佛又回到了前天,在学校小花园里面,我将学习委员紧紧抱住,然后吻上她的嘴唇。  冰凉的,甜滋滋的味道,就像初恋的感觉。  我正在眯缝着眼睛仔细回味来着,坐在我旁边的二木同学突然又开口了:“喂,你知道殇之木乃伊阿木木的故事吗?”  我向他报以莞尔一笑:“不好意思,我不玩打野。”  “是这样啊。”二木同学的脸上露出了明显失望的神色。  看来这家伙也是个寂寞的孩子啊,听说他在班里面也没啥朋友。  我叹了口气:“反正我现在无聊,闲着也是闲着,你就跟我说说,阿木木的故事吧。”  二木同学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那我就开始说了啊。”  为了防止被老班听见,打搅了他的故事会,二木同学压低声音向我说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在远古的恕瑞玛帝国,有一个王子叫阿木木,他是一个漂亮的小孩子。他很聪明,也很爱看书,怒瑞玛帝国的皇帝很喜欢他,假如他顺利长大的话,很有可能继任成为新一任怒瑞玛帝国的皇帝。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阿木木成长到七岁的时候,一种可怕的疾病在怒瑞玛皇室家族成员里蔓延开来,我们的阿木木也不幸染上了这种病,为了避免传染,阿木木被人们隔离在他小小的寝宫里。但凡得了这种病的人,都无药可医,他们的血肉在病毒的侵蚀下,会渐渐腐败凋零,最后化为一具枯萎的干尸。可怜的阿木木,既悲伤又绝望,每一天,他都呆在只有他一个人的寝宫里,低声啜泣,没有人愿意和他说话。直到有一天,他的哭声感染了一个路过的小宫女。小宫女非常善良,她没事就来到阿木木的寝宫外面,隔着墙安慰他,给他讲宫里发生的大小事情,讲她从其他宫女那里听来的外面世界的趣事,还给他讲她那个会魔法的慈祥的祖母。作为回报,阿木木也跟她讲自己从怒瑞玛皇室的藏书里看过的传说故事。就这样,这两个人虽然从未见过面,却成为了十分要好的朋友。”  “那么,接下来,就是这位宫女想尽办法治好了阿木木的病,然后顺利成为太子妃,走上人生巅峰?”我开玩笑逗二木同学说。  二木同学很认真地摇了摇头:“如果事情的发展真能像那样就好了。事实上,接下来事情的发展更加让人绝望。没过多久,小宫女就给阿木木带来了一个坏消息,原来是阿木木最后一个哥哥去世了。在此之前,阿木木已经失去了好几个兄弟姐妹。而这个哥哥在生病之前,是跟阿木木最亲的那一个。沉重的噩耗打击之下,阿木木非常非常的悲伤,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嚎啕大哭,善良的小宫女因为阿木木的哭泣而不知所措,她也想要替阿木木分担一点悲痛,于是她不顾被病毒传染的风险,偷来钥匙打开了阿木木寝宫的大门,冲进去安慰他。伤心欲绝的阿木木居然忘掉了自己是病人的事实,他紧紧抱住了那位小宫女,在她的怀里尽情地哭泣。然而这之后,阿木木惊讶地发现,因为他的莽撞,那可怕的疾病也传染到了小宫女的身上。小宫女去世以后,小宫女会魔法的祖母愤怒至极,她认为阿木木是故意这样做的,所以她给阿木木下了一道恶毒的诅咒。因为这道诅咒,阿木木将永远被困在他被病痛折磨的那一瞬间,他将永生不死,在永恒的生命里不断饱受病痛的折磨。同时,小宫女的祖母认为阿木木不配拥有朋友,诅咒他将永世孤独一人,但凡他喜欢的人都会遭到厄运,但凡被他触碰到的人都会立刻死亡。”  我顺口说了一句:“活着却生不如死,那也真够悲惨的啊。”  二木同学用悲哀的眼神看着我:“所以,你听明白了吗?关于阿木木的故事。这也是我让你不要靠近我,不要跟我讲话的原因。”  我一听,乐了:“什么,你的意思,难道说你就是阿木木吗?被可怕的诅咒缠绕千年的阿木木,我才不信呢!”  二木同学的眼神看上去更加凄凉:“万一我真是阿木木呢。”  他的眼神太过逼真,是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就信了,不过下一秒,我仍然嘴硬地说:“那你就证明给我看。”  “等下课吧。”二木同学趴在桌子上,不再说话,我想,他一定因为我不相信他所说的话而感到暗暗生气。  反正中二病都这样,我见得多了。  下课以后,二木同学杀气腾腾地站起来,领我去了学校后面的小花园。  我去,那不是我跟学习委员亲嘴的地方吗?  咱们两个大老爷们来这儿干嘛?  我正想说来着,二木同学突然蹲了下来,他指着一只蚂蚁说:“我一碰,它就死了。”  我呵呵冷笑:“去你喵的,我上我也行。”  二木同学又转而指向一只七星瓢虫:“那我碰它。”  他用手轻轻地在七星瓢虫背上一掠,果然那只七星瓢虫当即就翻了个身子,流出黑血,死翘翘了。  我还是不服,我嚷嚷道:“杀益虫啦!有人杀益虫啦!不行不行,刚刚我没看清楚,也许这只七星瓢虫是你手指头偷偷使劲,被你摁死的。”  因为我三番五次的质疑,二木同学的脸都气绿了,他愤怒地对我说:“那好!我给你看个厉害的,叫你心服口服!”  说着他大摇大摆地往我们学校的教职工地下停车场走去。  等一下!停车场外面常年拴着一条老凶的大狼狗,那是看车的老杨养的,用来防贼的。  他该不会打那个凶神的主意吧……  我狐疑地跟在二木同学的后面,上午十点这个时候,停车场外面一个人也没有,校长老师们要么在办公室里待着,要么在教室里呆着,老杨也翘班了,这里只有那条大狼狗在。  出乎意料的是,那条一见到老师就摇尾巴,一见到学生就汪汪汪直叫的大狼狗,见到了二木同学,不但不叫,还“呜呜呜呜”地哀嚎起来。  该不能它真的怕他不成?  二木同学朝那条狗走近,平日里作威作福的大狼狗此时此刻怕得不像话,它“哗啦”一下带着铁链缩到墙角,腿也在不住地发抖。  二木同学那么瘦弱,你怕他干什么呀?  我实在不明白。  接下来的一幕更加令我感到震惊,我确确实实看见,二木同学走过去用手轻轻地摸了那条大狼狗一下,然后那条大狼狗直接就仆倒在地,动也不动了。  看样子不是在装死,而是真的叫二木给摸死了。  “现在你信不信了?”二木同学回过头来看着我。  我咽了咽口水,点了点头,可能,二木同学真的是阿木木也说不定。  事实上,刚刚我不知道是眼花了还是怎么回事,我好像真的看到了一个活着的阿木木站在我面前。  “所以以后离我远一点,不要靠近我,也不要跟我说话。因为我会给身边的人带来不幸,被我触碰到的人会死的哟。”二木同学远远地望着我,低声说道。  不爽,总感觉超级不爽的。  “呵呵呵呵——”我看着二木同学,突然冷笑起来,笑得他头皮发麻,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回事。  随后我大步上前,一把握住了他的手。  结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我并没有死,也没有变成干尸。  “你疯啦!”二木同学叫了起来:“但是,为什么你碰到我,却没有死?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可以无视缠绕在我身上的诅咒?”  我毫不客气地敲了敲二木同学的脑袋:“二木二木,中二你个头啊!你游戏玩多了吧,你是殇之木乃伊阿木木,老子还刀锋之影泰隆呢!”  二木同学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回教室的时候,他在路边找了只西瓜虫摸了一下。  不好意思,西瓜虫也没死。  “啊!我的诅咒没了?难道被你解除了?太谢谢你了!!!太谢谢你了!!!”二木同学又惊又喜。  现在,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救世主一样。  从那以后,二木同学就成为了我最忠实的小弟。  据二木同学后来煞有其事地给我分析,为什么几千年来都没有人能破掉他身上的诅咒,我一下就给破掉了,那大概是因为从来没有人敢主动跟二木同学握手吧,毕竟,他说得那样吓人,又似乎真的能够摸一下死一头大象。  不过中二病的话跟白学家的话一样,我反正是不信的。  至于你们信不信,我就不知道了。  ……  假如你今后听到某家网吧里传来这样的声音:  “弟弟,弟弟,救我!!!”  “弟弟,弟弟,舔他!!!”  那大概是我和我新收的小弟二木同学正在愉快地开黑吧。
  “该死的,粮食马上就要吃完了,人也快打光了,援军还没有到吗?”赵信拄着爱枪,站在破败的城墙上往下望去,绵延不绝的疲惫感如潮水一样向他涌来。  城墙外,不远处,就是诺克萨斯和祖安佬的联军扎下的营寨,营寨里篝火闪动,人影嘈杂,他们在欢笑,他们在大快朵颐。  赵信粗略估计了一下,联军的人数差不多是自己麾下士兵数量的十倍。不!也许二十倍都不止。他们不仅装备精良,还配备了两台祖安那群疯子科学家研发的生化投石机。  而我手下,现在还剩下多少人?一个星期艰苦的守城战下来,手下能征惯战的德玛西亚老兵几乎全部战死,剩下的几百人里面,有一半是刚入伍的新兵,而另一半则是伤兵。  敌众我寡,孤立无援,这座坐落于德玛西亚边境的小城镇迟早会被攻下来,而我的头颅最终也会被诺克萨斯人挂在城墙上吧。  即便是天也不怕,地也不怕的德玛西亚大英雄赵信,在压倒性的敌我实力差距面前,也难免这样悲哀地想。  敌营烤肉的香气顺着城墙攀沿而上,无情地刺激着赵信的胃,与腹中强烈的饥饿感随之而来的,是难以言喻的疲惫。这一个星期艰难的守城战下来,赵信身心俱疲,他觉得自己只剩下半条命。  就在这时候,赵信的耳边竟然隐隐传来哭声。  赵信诧异地皱起了眉头,他循着哭声找了过去,发现原来是一个新兵正坐在城墙边上,低声绝望地啜泣。  那是一张稚嫩的脸,可能只有十六七岁,也许还不到。  他是因为思念故乡吗?还是因为害怕接下来的战斗呢?  其实多半……是饿坏了吧。  赵信叹了口气,走过去拍了拍那新兵的肩膀:“甭哭了,影响士气。”  当新兵抬起头来,发现自己的主帅正站在自己面前时,他惊慌失措,差点没从城头上跳下去,还好赵信及时拉住了他。  “主帅……我……我”新兵的脸涨得通红,他窘迫地说不出话来。  “呼——你一定饿坏了吧。”赵信把手伸进自己怀里,仔细摸索,把剩下的最后半块饼递给那个新兵,然后挨着那个新兵在城墙边坐了下来:“你吃!我小睡一会儿,他们打过来记得叫我。”  新兵感激地用力点点头。  赵信怀抱着枪,靠着城墙,沉沉地睡去。  这些天来,自打接到最高指挥部的命令坚守这座城镇以来,他就一直被连绵不绝的梦魇缠绕着。  一旦入睡,就会进入同一个梦境。  实在是颇为奇怪的梦境,由于这个梦境太过奇怪,以至于赵信在梦中甚至忘记了饥饿。  在这个梦境里,他俨然置身于一个陌生的东方世界,在一名东方将领的麾下做他的一员副将。  那个国家叫做华夏,那个年代叫做三国,那个将领的名字叫高顺。  高是高高在上的高,顺是低眉顺眼的顺。  高顺将军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他对待部下很好,唯独不允许他们饮酒。  酒能乱性,酒也能误事。  高顺将军统帅着一支名叫“陷阵营”的精锐,陷阵营仅有700人,但是却在当时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赵信在高顺的手下当差,而高顺在吕布的手下当差。  吕布是当时的一方豪强,他武艺高强,天下无敌,然而他又有着贪财,好色,短视等致命缺陷。  这样的性格在群雄纷争的三国时代,注定走不了多远。  赵信都能看得出来,高顺自然也看得出来,然而他却依然安安心心在吕布手底下当差,哪怕那家伙并不信任自己,哪怕那家伙只是把自己当作最后时刻的挡箭牌。  建安元年,六月,夜半,吕布部将,河内人郝萌叛变,率部攻打吕布。吕布不知造反的是谁,他慌慌张张,带领家眷连夜逃往高顺营寨,高顺不慌不忙地问吕布:“将军听到了什么?”吕布回答:“是河内人的口音。”高顺当即猜到造反的是河内人郝萌,于是率领陷阵营前去平叛,天亮他就带着郝萌的人头回来了。  高顺时常规劝吕布,不要做那些愚蠢的,短视的事情,然而吕布并不乐意听。吕布明明知道高顺忠心,却并不予以重用,还因为跟属下部将魏续的亲戚关系,将高顺一手训练出来的陷阵营从高顺手中蛮不讲理地夺走,交给魏续,直到快要打仗了,再把陷阵营的兵符重新还给高顺,让他统领。高顺自始自终没有抱怨什么。  赵信不知道高顺这样做的理由,但是赵信知道,有一种忠诚叫做“愚忠”。  但是高顺将军,看样子,并不是愚蠢的人啊。  建安三年,吕布反叛朝廷依附袁术,派高顺、张辽攻打沛县,高顺、张辽领军击败了刘备。曹操派猛将夏侯惇前往援救刘备,没曾想,就连夏侯惇也被高顺统领的陷阵营打败,夏侯惇还为此失去了一只眼睛。同年九月,高顺打败刘关张,攻破沛城,俘获了刘备的妻儿,刘备败投曹操。  同年九月,曹操率领大军亲征吕布。当潮水一般的曹军到来之际,骁勇善战的吕布也一筹莫展。他没有采纳陈宫的计策,而选择了听取自己老婆愚蠢的建议,从而失去了唯一可能取胜的机会。一句话,人若是蠢,即便把谋略无双的陈宫,战无不胜的高顺交给你,也是徒劳无用。  明明败局已定,然而高顺还是带着自己手下为数不多的陷阵营将士,与百倍于自己的曹军浴血搏杀。  明明吕布都已经放弃治疗了,他却还在殊死顽抗,只可惜结局已经写下。  梦境正在崩塌,赵信明显感觉到,这个梦境已经支撑不了多久了。  不过在自己离开之前,赵信还是执意向高顺问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将军,一定会输的仗,你还要继续打吗?”  高顺慨然答道:“陷阵营,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这支部队陷阵营吗?冲锋之势,有进无退,陷阵之志,有死无生!即便是一定会输的仗,我也会义无反顾去打。因为我是陷阵营的统帅!!!”  赵信深吸一口气,又问了高顺第二个问题:“吕布昏庸,将军可曾想过另投明主?”  高顺淡淡地笑了笑:“吕布他,曾经救过我的命,从那一刻起,我的命就不属于我自己了。喂,我说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吧。喂,你要去哪儿?”  赵信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渐渐地消失。  在临走之前,他向高顺将军敬了一个军礼,以陷阵营最标准的姿势。  赵信睁开眼睛,已是天明,城墙下,诺克萨斯和祖安的联军已经列队齐整,祖安的2台生化投石机已经到位,他们准备发动新的攻势。  “统帅,他们要来了!”昨天的那个新兵战战兢兢地向赵信报告。  “嗯,我知道了。”赵信将手中的枪高高举起,雄厚的嗓音响彻整座城镇:“兄弟们,不守了!咱们出去干死这群鳖孙!枪在手,跟我走!!!”  “吼!!!”  这座城里的人已经压抑地太久了。  期待一场杀戮,期待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  一场死战,赵信率领着部下,抱着必死的信念,直杀得诺克萨斯祖安联军丢盔弃甲,抱头鼠窜。  战斗结束后,赵信的部下只剩下十余人。  而此时,德玛西亚的援军方才姗姗来迟。  赵信是个好脾气的人,赵信不生气,不生气。  一个月后,赵信回到德玛西亚首都,见到德玛西亚皇子嘉文四世,他告诉年轻的皇子,他想组建一支精锐部队。皇子好奇地问他打算给那支精锐部队起什么名字,赵信毫不犹豫地回答:“陷阵营。”  没错,陷阵营。冲锋之势,有进无退,陷阵之志,有死无生。从今往后,即便是一定会输的仗,我也会义无反顾去打。只因为我是陷阵营的统帅。  这就是高顺将军你教给我的吧,我学到了。
  场景一:杀意盎然的高考考场  “各位考生请注意,本场考试还剩下最后五分钟,请考生抓紧时间答题。”  听到广播里的声音以后,考生张明握笔的手不住地颤抖。  他的高考语文答题卡上,作文一栏还是空荡荡的,一个字也没写。  完了!完了!只剩下五分钟,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完一篇高考作文的。  张明皱着眉头,死死地盯着这次作文的题目《请讲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故事》,在此之前,他已经绞尽脑汁,对着这篇作文题想了足足有四十分钟,然而他的脑子里始终是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如何下笔。  张明想到自己复读一年来,忍辱负重,每天拼命努力学习,不知道耗尽了多少心血,累死了多少脑细胞,最后居然会因为一道古怪的作文题目而再一次倒在高考的战场上,急得都快要哭了。  一想到炼狱一般的复读生活自己明年没准还要再来一年,张明就感到头晕目眩,整个人差一点就晕倒在考场上。  然而就在这时候,一个白胡子的老爷爷飘然走进了考场。  老爷爷的穿着打扮十分离奇,他穿着宽大的法师袍,在他的背后还背着一个巨大的时钟,这稀奇古怪的服饰与高考考场紧张严肃的气氛格格不入。  令人惊讶的是,无论是讲台上的监考老师,还是台下奋笔疾书的学子们,没有一个人发现这个老爷爷。纵使考场中有厉害的学霸选手,他考卷早就做完了也检查完了,志得意满,百无聊赖,东张西望,可是当他望向老爷爷这个方向时,他的视线径直穿过老爷爷的身体,撞上了墙壁。  在他的眼里,这里可没有什么老爷爷,只有墙壁而已。  老爷爷向张明走来。  因为高考语文试卷最后一道作文题而焦头烂额的复读生张明,此时此刻还在埋着头,咬着水笔冥思苦想。  感受到有人向他走近后,张明猛然间抬起头,看到这个奇装异服的老爷爷,他因为太过惊讶而在考场上叫了起来:“你是谁?”  老爷爷的脸上面无表情:“我是时光守护者基兰,张明,你需要时间吗?”  “需要!我需要!”张明不顾一切地嘶吼道:“请再多给我一点时间,看到你我已经想到作文该怎么写了。我只要,我只要半个小时,让我写完作文就好!!!”  “那么,你愿意拿什么来买我的时间?”  张明怔住了,他喃喃地说道:“我只是个穷学生,没有钱。”  时光守护者基兰皱了皱眉头:“我不要你的钱,我要你用你自己觉得最珍贵的东西来买我的时间。”  张明万分痛苦地抱着自己的脑袋:“最珍贵的东西吗?我印象中好像没有。你知道的,我是学生,每天都在做题做题做题,对于学生而言,除了分数,哪里有什么珍贵的东西呢?”  时光守护者基兰厌恶地摆摆手:“分数的话,老头子我可不要,老头子我年轻的时候可是学霸,分数这玩意儿根本不缺。”  张明难过地低下了头,许久,他咬咬牙,说道:“关于我初恋的回忆,是对我而言最珍贵的东西。我要用它来买你的时间。”  “初恋的回忆的确是很好的东西,毕竟,人的一生只有一次初恋。想不到,张明,你为了高考顺利,竟然连初恋的回忆都愿意舍弃。这份觉悟,我该怎么说呢……”时光守护者基兰点点头:“祝你取得好成绩,你的回忆,我收下了。”  时光守护者基兰离开后,考场内的时间又开始转动。  还有三十分钟,宝贵的三十分钟,复读生张明开始伏案,奋笔疾书。  回忆什么的,失去了固然可惜,但是对我而言,回忆并不是不可或缺的。  对我而言,不可或缺的并不是关于你的回忆,而是你。  等我考上了和你相同的大学,再由我们一起来创造新的回忆吧。  场景二:深夜里依然灯火通明的办公室  “小王,都晚上十二点了,你还不下班回家啊?”  “明天这个软件就要交付给客户了,可是我代码里还有个bug没有找到,你先回去吧,我再找找看。”  同事离开了,程序员王景依然拖动着鼠标,眼睛紧紧盯着电脑屏幕上的一排排代码,想把那个讨人厌的bug给找出来。  项目经理早已回家去了,临走前还吩咐他,不把bug处理掉,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直接滚蛋。  然而他已经找了十个小时了,黑盒测试,白盒测试,用尽了办法,那个该死的bug还是没有找到。  没办法,继续找。  ……  又是四个小时过去,此刻,已是北京时间凌晨四点。  天就快要亮了。  王景终于找到了bug!  他心里面一阵狂喜,处理掉bug,我就可以回家了,可以回家了!  呃!!!突然间,王景的心口传来一阵剧烈的绞痛,随后他昏倒在自己的电脑前。  就在王景倒下的同一时间,寂静的办公楼里传来了诡异的脚步声,那是前来拘魂的冥府黑白无常。  “王景,程序员,28岁,在单位加班时突发心脏病,猝死。”  “哎,何必工作那么拼命,在他家里面还有个年仅6岁的小女孩,可惜了啊。”  不过,黑白无常两人还没走到王景那里,在楼道里就被一个白胡子老爷爷拦住了,而这个老爷爷正是时光守护者基兰。  “黑白无常勾人,你也敢挡?”  “不好意思,请卖我基兰一个面子。”  不知道基兰跟他们说了什么,黑白无常终于退去了。  时光守护者基兰来到死去的王景面前,他叹了口气:“我一般不救人的。但是,你那个可爱的小女儿,从我的手里买了你一个小时的时间,想让你在她过生日的时候陪陪她。今天就是她的生日吧,我可不能就叫你这么死了。王景,你原本已是个死人,不过看在你女儿的份上,我再给你二十年,让你看着她长大,看着她走进婚姻的殿堂。”  时光守护者基兰走后,王景渐渐醒来。  他迷惑地站了起来,伸了伸懒腰,刚才发生了什么?  我睡着了吗?  感觉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看了看电脑下方的时间,嘛,现在不才四点十分吗?看来我刚刚不过睡了十分钟。  那么,bug解决了,现在可以回家了。  今天可是我家妞妞的生日呢。  办公大楼外面,时光守护者基兰一边走一边小声嘀咕着:“唔,表面上看,我用二十年换了半个小时,这笔交易亏大了。但是,其实我一点儿也不亏,还很赚。因为小女孩天真纯净的笑容,确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  场景三:呆如木鸡的书房  晚上23点55分。  陷入狂躁状态下的木鸡,一面疯狂地敲击着键盘,一面念叨着:“卧槽,时间老头儿,再多给我一点时间!不然这个月全勤又没戏了,今天我小说还没更那!”  站在他身后的时光守护者基兰毫不客气:“不给!谁叫你十一点之前,又逛b站又看斗鱼,一直拖到十一点才开始写,现在再来找我要时间,不给!!!”  时间向前推移到两个小时之前。  木鸡捧着一杯茶,坐在电脑旁边。  “嘿嘿嘿,snh48的小姐姐们真好看!”  “嘿嘿嘿,马老师这波操作,66666啊!”  ……  “绝对不能卖给呆如木鸡时间。”——时光老头基兰的人生信条
  “伙计们,开饭啦!”两个彪形大汉抬着巨大的食盆,走进角斗士的饭堂,他们吆喝着,然后“嘭——”地一声把食盆重重地往地上一放。  饥饿的角斗士们瞬间围了上来。明明食盆里装着的,不过是些干巴巴的烙饼,还有一些半生不熟的糙米饭团,然而在饥肠辘辘的角斗士们眼里,却无异于香甜可口的人间珍馐,来晚了,抢不到,就没了。  带着轻蔑的笑容,那两个抬食盆的大汉从人群中退了出来,冷眼看这群贪吃的猪猡为了一小块食物而你争我夺,自相残杀,心里面燃起一种残忍的快意。  “吼——”突然间,一声野兽般的嘶吼在拥挤的饭堂中响彻。  所有的角斗士,在听到那个声音以后,都不约而同地放下了相互挥舞的拳头,放下了自己好不容易抢来的食物,回过头望向发出声音的那个人。  他们用敬畏的眼神看着那个人,然后不约而同地侧开身子,给那个人让出一条道来。  那个人面目狰狞的,旁若无人地穿过人群,向饭堂中央的食盆走来。  他在食盆里信手抓起七八张烙饼,又抓了三个饭团,这才昂首阔步,大摇大摆地推开众人,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下,蹲到角落里慢慢享用午餐。  “这个家伙,为何如此嚣张霸道?”一个抬食盆的彪形大汉不解地向他的同伴问道。  “你刚来我们主人家没多久,当然不认得他。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维斯塞罗!”另一个彪形大汉大咧咧地说道:“他就是那个在绞肉大赛里的杀人狂魔,别人怎么打也打不死的怪物!在明天的绞肉大赛上,他将一个人面对300名全副武装的角斗士!!!”  “卧槽!”发问的彪形大汉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角斗士维斯塞罗,原本是瓦罗兰大陆上一个小城邦的枪术教头,虽然他的枪法十分凌厉,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他却是一个相当温和儒雅的年轻人,他有一个很爱很爱他的妻子和一对可爱的孩子。他每天都在笑着。如果不是因为凶猛的诺克萨斯战团攻陷了他的城邦,杀害了他的妻儿,屠戮了他的人民,还把他当作奴隶卖给角斗场的话,他是万万也不可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环境彻底改变了他。  为了活下去,为了总有一天能够杀出这个角斗场,向毁掉他一切的诺克萨斯复仇,他不得不把自己变成野兽,变成一头披着人皮的凶残嗜血的野兽。  只有这样,大家才会怕他。  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在诺克萨斯残忍血腥的“绞肉大赛”中,一次次获得胜利,一次次死里逃生,一次次顽强地活下去。  按照诺克萨斯“绞肉大赛”的变态规则,每当一位斗士赢得比赛时,在下一场比赛,他要同时面对的对手的数目会随之增加。顽强的维斯塞罗一次一次地在角斗场上获得了不可思议的胜利,就在明天,他将孤身一个人面对300名角斗士,这个数目是之前角斗场记录的六倍。  300:1,这也许是维斯赛罗最后的比赛了。  他平静地把手里的烙饼和饭团吃完,然后走出饭堂,朝练武场走去,他想再练一会儿枪。  维斯赛罗的脚步,在练武场门口突然停住了。  他皱起了眉头,一股汹涌的怒意在他的胸腔里燃烧起来。  因为维斯赛罗看见,有个人正在动自己的枪,用他的脏手摸自己视若生命的枪!!!  “你给我放下!!!”维斯赛罗怒吼道,如果那个人再不放下的话,他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在盛怒之下,掐断他的喉咙。  听到维斯赛罗的吼叫,那个人的身体像触电一样停下,那个人悻悻地回过头,露出一张陌生的脸。  讨好似的,那个人向维斯赛罗笑笑:“不好意思啊,其实,我是你的崇拜者。”  维斯赛罗冷冷地说:“我不认识你,新来的?”  那个人点点头:“昨天刚被抓进来的,我从他们那里听说了你的英雄事迹。”  维斯赛罗“哼”了一声,口气缓和下来:“快去吃饭去吧,去晚了,连饭渣都不剩下。”  那个人道了声好,便往饭堂走去。  然而就在他经过维斯赛罗的时候,维斯赛罗突然闪电般向他出手,铁钳一般的大手猛地抓向那个人的胳膊。  出乎意料的是,面对维斯赛罗的突然袭击,那个人竟然以极其敏捷的身手躲过,然后那个人还手,以狂风暴雨一般的攻势。  半刻钟,两个人堪堪战了个平手。  维斯赛罗望着面前喘着粗气的那个男人,脸上的寒霜厚了起来:“德玛西亚的皇家战技?你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你来找我,到底有什么阴谋?”  那个男人笑了,是淡定从容的笑容。  他警觉地朝四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把维斯赛罗拉到隐蔽的墙角:“实不相瞒,在下,乃德玛西亚国王,嘉文二世是也。近日来正在边境与诺克萨斯交战,听闻了阁下的英雄事迹,心驰神往,按捺不住,便亲自前来了。我的人马已经潜入这个城镇,明日正午时分,绞肉大赛开始之际,阁下有没有兴趣,陪我大闹一场?把愿意追随你的角斗士召集起来,到时我们点火为号,里应外合,来把这个角斗场闹他个底朝天吧!!!”  维斯赛罗盯着嘉文二世的眼睛:“你真是个疯子。”  然后他笑了:“但是,我乐意奉陪。”  翌日正午,在这个诺克萨斯边境小镇的角斗场内外,喊杀声震天。  角斗场看台上,往日里作威作福的诺克萨斯贵族老爷们,此时此刻一个个抱头鼠窜,狼狈不堪,叫苦不迭。  鲜血染红了整个角斗场。  赶在诺克萨斯的正规军到来之际,智勇双全的嘉文二世便带着自己手下精锐的小分队,维斯赛罗以及其他获救的角斗士,迅速离开这个诺克萨斯边境小镇。  骑着强壮的骏马,维斯赛罗回头望着这带给他无尽苦难的诺克萨斯小镇最后一眼,缓缓说了一句话:“那些残暴的欢愉,终将以残暴结束。”  这时候,嘉文二世骑马经过维斯赛罗的身边,大声向他宣布:“从今天起,你将成为我的兄弟。维斯赛罗,是奴隶的名字,丢弃它吧!我要赐给你一个新名字——赵信,你将成为我们光盾王朝的私人管家,你的血海深仇,将由我们德玛西亚替你向诺克萨斯一一讨还!”  “万分感激。”赵信将手中的枪高高举起:“从今天起,我的枪,便是你的枪!”
  “还有谁?”我把黄铜灯柱重重地往地上一磕。  没有人敢吱声,亦没有人胆敢上前。  彼时,在我的周围,已经横七竖八地躺下了好几十个挑战者,各式各样的奇形兵器散落一地。  我的心中不禁泛起一阵悲凉。  这个世界是如此残酷,难道我就不配拥有旗鼓相当的对手吗?  我愤怒地挥舞着黄铜灯柱,向围观的挑战者们吼道:“还有谁!还有谁的武器比我手中这玩意儿更好用,更强大!!!”  无人应答。  我从那些挑战者的眼中看到了恐惧,他们忙不迭地收起自己的武器,灰溜溜地逃走了。  庸碌无为的一天,又结束了。  我所追寻的事情依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进展。  我是武器大师贾克斯。  我正在寻找这世间最强大的武器,我已经找寻了十几年了,依然一无所获。  时间太久,就连我当初为何会产生这个念头,我都已经记不清了,但是,找寻依然在继续。  我手中的,不过是一根稀松平常的黄铜灯柱而已,连我的黄铜灯柱都敌不过的武器,必然不是最强的武器。  然而普天之下,英雄豪杰,却鲜有人能够敌得过我的黄铜灯柱。  曾经有一个强大的光头法师夸下海口,说他背后背着的世界符文卷轴可以在展开后的一瞬间将我击败,然而,在他慢悠悠地展开世界符文卷轴之前,我的黄铜灯柱就已经将他的卷轴撕裂开来。那么慢的武器,绝对不可能是最强大的武器,我理所当然地确信。  还有一个值得提起的家伙,她的身高很矮,力量却很大,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约德尔人战士,她有一柄威力强大的圣锤。我跟她打了一场,可惜了,只差一点,只差一点她就能够战胜我。所以,我承认她的圣锤是一柄强大的武器,但还不是最强的。  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敌得过我的那个人是艾欧尼亚的无极剑圣易大师,然而他究其全力也仅仅能够和我打成平手。  无敌是寂寞的,寂寞的人生是不幸的。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蛮不幸的人吧。  但是,我自始自终都没有放弃找寻这世间最强大的武器。  最近,我听说,无极剑圣易大师新收了一个徒弟,很是无敌,甚至隐隐有超越他师父的意思。  我急急忙忙赶去易大师隐居的地方,一看,我就笑了,原来是一只猴子。  但是当他在我面前使了一套多兰棍以后,我就笑不出来了。  齐天大圣孙悟空,果然有跟我一战的实力。  我决定使出全力与他一战,我的内心隐隐有一种兴奋感,也许,他手中寻常无奇的多兰棍就是我苦苦追寻的这世间最强大的武器。  但是他输了,还是只差了一点点,只差了那么一点点,或许是因为我打得太投入了?  不!这场战斗还没有结束。  因为我看见那猴子的眼睛变红了。  他把手伸进自己耳朵里,掏出一根针,迎风一晃,那根针竟然变成了一根金光灿灿的棒子。  那棒子上分明写着“如意金箍棒”五个字。  如意金箍棒吗?  陷入了狂暴状态的齐天大圣孙悟空狂吼着扑向我,劈头盖脸就是重重的一棒。  我举起黄铜灯柱试图抵挡那力敌千钧的一棒,然后,我听见了黄铜灯柱破碎的声音。  原来,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比黄铜灯柱更强的武器的,原来,我这些年的苦苦寻觅并不是在作无用功。  只可惜那个猴子再来一棒,我就要死了。  他已经陷入了狂暴化,即使是他师父无极剑圣易大师也拦不了他。  然而就在我失魂落魄,万念俱灰之际,我听到了一记娇声呵斥。  “空,你给我住手!”  已经停留在我头顶上的铁棒,终究没有落下来。  当我再仰头看的时候,那猴子已经恢复了正常。  他一路小跑跑到那个喝止住他的女孩子跟前,亲昵地在她面前做着傻里傻气的怪样,逗得那女孩子哈哈大笑。  是个绝美的女孩子啊,她的笑容似乎有一种天然的感染力,能够让陷入暴怒的人恢复理智。  我支撑着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无极剑圣易大师身边,问他:“这个丫头是谁啊?”  无极剑圣易大师微微一笑:“九尾妖狐阿狸,我徒弟他女朋友,刚才,幸亏她及时赶到,否则,老贾你这条老命怕是要交代咯!”  “嗯,是的。”我心悦诚服地对易大师说道:“这么多年,我苦苦找寻,直到今天,我才终于明白,这世间最强大的武器是什么了。”  “是什么呢?”易大师好奇地问我。  “是人们喜欢的女孩子的笑啊。真是令我万万没有想到。”我放声大笑起来。
  龙血武姬希瓦娜初见阿星的时候,觉得这个少年跟其他年轻人相比,很是不同。  平凡无奇的发型下面,是一双木然的眼睛,眼光呆滞,木讷,就好像即使天塌了下来,他也察觉不到似的。  然而,希瓦娜跟他相处久了,就越发觉得,他的眼睛就像沉寂的深潭,潭水深不见底。  希瓦娜隐隐感觉,那潭底里面好像藏着些什么。  是什么呢?  希瓦娜不知道,也问不出来。  因为他总是闷闷的,不爱说话,往往希瓦娜说十句,他才慢吞吞地说上一句。  然而就是那十句中的一句,还尽是些傻话。  阿星他,分明就是个傻小子。  然而在这个傻小子面前,希瓦娜却本能地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既非恐惧也非激动,让她感觉暖暖的,暖得心里面痒痒的,甚至让希瓦娜本能地对半人半龙的自己产生一丝厌恶。  大约这种感觉,就叫做暗恋吧。  瓦洛兰大陆上有个著名的情圣说过,暗恋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情感。  所谓的暗恋就是,你明明知道你跟他或者她是不可能的,但还是执着地喜欢着,为他或者她而默默地一个人承受痛苦,而对方,要么对你的暗恋毫不知情,要么就是明明知道却故意装作毫不知情,总的来说,结果都是一样的,不是吗?  一段苦涩的暗恋往往能够持续很长时间,少则数月,多则五年,十年,甚至一生。  所有的暗恋,似乎从一开始,最后的结局就已经定下。  纵观瓦洛兰大陆,也没有人能够理解,强大的龙血武姬希瓦娜,一个赫赫有名的德玛西亚女英雄,一个在战场上横冲直撞,无人能挡的女武神一般的存在,为什么会偷偷恋上阿星,这个平凡无奇的,目光甚至有点呆滞木讷的少年。  是这个少年很帅吗?然而阿星只生了一张寻常的大众脸,他是那种一旦丢进茫茫人海里就会瞬间消失的存在。  是这个少年很强大吗?非也非也。大家都知道,阿星是个很弱的家伙,弱到他被街头的小混混揍得鼻青眼肿,快叫人家打死了都不敢还手。如果不是当时希瓦娜出手相救的话,他也许真就叫人家给打死了呢。  希瓦娜弯下身子来给阿星包扎伤口的时候,这个闷葫芦一样的家伙突然蹦出一句话来:“小希,其实,我才不是废材。我有屠龙术。我,生来就是为了屠龙而生的。”  希瓦娜没好气地停下手,吐槽道:“你是在做梦吧,傻瓜。龙已经在瓦罗兰大陆上消失很多年了,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龙了。”  “也许……你是对的。”阿星低下头,喃喃地说道。  然而,龙终究还是来了。  传说中在世界的尽头,沉睡了足足有几千年的恶龙史矛革,当他巨大的双翼遮天蔽日,遮蔽了整个德玛西亚的天空,当他发出愤怒的咆哮,炙热的火焰将德玛西亚最勇敢的战士都烧为灰烬的时候,我们的龙血武姬希瓦娜,一直在人群中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半人半龙身份的她,终于挺身而出,撕下名为人的外皮,化身为巨大的魔龙,为了德玛西亚的和平,与恶龙史矛革决一死战。  希瓦娜不知道的是,这头恶龙,原本,也就是奔着她来的。  因为龙族的骄傲不允许这个世界上有半人半龙血统的怪物存在,哪怕她按照辈分算起来,是自己的外甥女也不例外。  英勇的龙血武姬希瓦娜,即使变成了魔龙,拼尽了自己的全力,也不是恶龙史矛革的对手。  当挨了史矛革重重一击的希瓦娜从天空中极速坠落,地面上所有人都惊慌失措,跑了个精光的时候,意识昏昏沉沉的希瓦娜模模糊糊好像看见,阿星向自己坠落的方向跑来。  阿星纵身一跃,神乎其技地接住了因为伤重而退回人形的希瓦娜,将她放在地上,然后拔出了腰间的剑。  “傻瓜,你不想活了吗?”希瓦娜躺在地上,心如死灰,她知道,既然自己战胜不了恶龙史矛革,弱小的阿星就更加不可能战胜史矛革,因为她跟史矛革交过手,那家伙,几乎是不可能战胜的。  然而,下一秒,希瓦娜吃惊地看见,那个被她暗恋的少年,那个在她眼中沉默寡言,呆滞木讷,无比弱小,甚至需要她保护的少年,孤零零地站在燃烧的大地上,向不可战胜的恶龙史矛革举起了他的剑。  大风起,黄沙飞扬,他的剑在闪闪发光呀。  他的整个身躯都在闪闪发光呀。  裹挟着炙烈的火焰,恶龙史矛革扇动着大得骇人的翅膀,怒吼着扑了下来。  这毫无疑问是一场极其艰难的战斗。  阿星他赢得很不容易,他能够赢几乎是奇迹,但终归,还是他赢了。  战斗结束后,身上沾满血污的阿星,跌跌撞撞地回头,丢下自己的断剑,对希瓦娜笑笑:“小希,我早就对你说过,我有屠龙术。我,阿星,生来就是为了屠龙而生的。史矛革这条龙,我为你而屠。”  阿星,原来你一直在装吗?深藏不露是一种卓越的品格。你一直在人们面前装弱小,只是为了隐藏你屠龙者的身份。毕竟,屠龙之术,拿来杀鸡杀狗,未免也委屈它了。  希瓦娜对阿星报以惨然一笑:“恭喜你,你成功屠龙了。接下来,杀了我吧,为你屠龙的英雄事迹再添上一笔。不要犹豫,阿星,你生来就是为了屠龙而生的,而我,却是一头龙啊。”  今天突然间好大的风啊,风大到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原本以为我的意中人只是一个废材,没想到我的意中人其实是一个盖世英雄。  曾经在少女时期无数次憧憬勇者打败恶龙,救出公主,然后公主和勇者幸福生活在一起的故事,只是最后没想到,我的身份,并不是那童话故事里的公主,而是恶龙。  勇者,勇者,我亲爱的,我最爱的勇者大人,杀了我吧。  然而,就在希瓦娜闭上眼睛,以为自己难逃一劫的时候,她听见阿星轻轻地笑了起来:“傻瓜,小希你是龙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啊。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察觉到了。但是,那又如何。在别人眼里,你是龙血武姬希瓦娜,终有一天会变成毁天灭地的魔龙,但是在我眼里,你永远都是我的小希啊,可爱的小希,我最喜欢的小希。”  “刚刚的这些话,算是表白吗?”希瓦娜睁开眼睛,红着脸问道。  偌大的瓦洛兰大陆,有谁知道,龙族的少女会偷偷地恋上屠龙的少年呢?而又有谁知道,在屠龙的少年第一次见到龙族的少女开始起,他就不可救药奋不顾身地爱上了呢。  符文之地,这个世界虽然很残酷,但是对于相恋的人来说,或许还不太坏。
  不知道瓦罗兰大陆上的哪位哲人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战争学院,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战争学院,因为这里是地狱。”  易小天深以为然。  说战争学院是天堂,是因为这里毕竟信奉实力为尊,学院里谁的拳头硬谁的战斗力强谁说了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纵观整个瓦罗兰大陆都找不到比战争学院更公平的地方;说战争学院是地狱,是因为这里从某种方面来说,对易小天这样的人不太友好,你只要从这里的女孩子对易小天的态度就可以看得出来。  战争学院的女生分为两种,一种是战争女神希维尔、刀锋意志艾瑞莉娅这样,一心苦练战斗技艺,把学院的所有男生都当成木头的,另一种是九尾妖狐阿狸,皮城女警凯瑟琳,光辉女郎拉克丝,琴瑟仙女娑娜这样,肤白貌美胸大腿长,cos技能满点,对于她们而言,学习战斗技艺只是辅业,好好地在战争学院里钓个金龟婿才是正经事,所以像易小天这样的,根本入不了她们的法眼,就连看一眼的价值都没有。  同样,战争学院的男生也分为两种,一种是易小天这样既没钱又没身份没背景的24K纯屌丝,而另一种是德玛西亚皇子嘉文四世、未来守护者杰斯、探险家伊泽瑞尔、卡牌大师崔斯特、宝石骑士塔里克这样的高帅富,无论是他们的家世、财力还是潇洒风流的外表,都让我们来自艾欧尼亚偏远山村的易小天相形见绌。  易小天回想起三年前,自己刚考进战争学院,这个瓦罗兰大陆的至高学府时,他在班级里的自我介绍是这样的:“俺叫易小天,家住艾欧尼亚沙塘镇石牛村,俺的理想是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剑圣,我相信,总有一天,瓦罗兰大陆的人会叫我‘易大师’!”  易小天没想到,他这一段慷慨激昂、令自己感到浑身热血沸腾的自我介绍,在别人听起来格外的土气,所以还没等易小天这个山村穷小子说完,班上的男男女女就哄然大笑起来。  易小天不知所措地站在讲台前,从那一刻起,淳朴的他开始明白,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那鸿沟名为“阶级差异”。  所以大学头两年,易小天一直中规中矩,老实本分地在战争学院里扮演好自己山村穷小子的角色。每天早晨6点,当其他室友还在呼呼大睡时,易小天便蹑手蹑脚地穿衣下床,刷牙洗脸,然后去食堂买个馒头,要一碗稀饭。解决了早饭以后,易小天便来到教学楼前的那片草地上,捧着《利刃守则》摇头晃脑一遍一遍地朗读。白天跟着老师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战斗技巧,晚上便在操场上练习白天学过的动作和招式,辛勤地就像一只小蜜蜂。  然而就是这样努力的易小天,大学头两年,却始终在每个学期的期末比试中排行中不溜秋,既非垫底也非拔尖,渴望的奖学金永远也得不到。这自然也跟战争学院颇为人诟病的期末比试制度有关,因为在战争学院每个学期的期末比试上,学员既可以使用战争学院提供的多兰系列初始装备参与比试,也可以使用自己从家带来的武器装备。身背6把多兰剑的易小天,仅仅靠着比别人努力一点,就想打赢全身四件、五件、六件神装的人民币战士,怕是在白日做梦吧。  大三的时候,易小天的奖学金梦终于醒了。以前的他觉得只要自己肯努力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但是现在的他开始发觉,有很多事情你即使努力也做不到,因为很多人跟你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当你听到发令枪响,像只狼一样拼命往前飞奔的时候,其实你只要稍微一抬头你就会发现,有些人已经慢慢悠悠地晃到终点了。  在发现了这一残酷的真相以后,易小天开始变得消沉,自甘堕落起来。他开始跟他403寝室里的伙计们一样,每天浑浑噩噩,上课迟到早退,能不去则不去,整天窝在寝室里开黑打游戏,晚上通宵鏖战,白天呼呼大睡。至于每学期的期末比试?嗨!得过且过,考前突击一下,反正只要不用花钱重修即可。  说到寝室,大抵战争学院是按照家世和财力来分寝室的,否则的话,易小天的403寝室又怎么会被外人称作“屌丝集中营”?  403寝室的六个人,每一个都是外面人公认的屌丝。  这六个人按照年龄排序,老大寝室长德玛西亚之力盖伦,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拿着望远镜趴在窗前偷看对面女生寝室的MM,每每看到精彩处,口水流了一地;老二熔岩巨兽墨菲特,生得人高马大,差点就成高富帅,只可惜他长得既不帅,也没有钱;老三首领之傲厄加特,生的矮胖矮胖的,整天坐在电脑前屁股不离板凳,一个劲儿玩游戏,和别人说话也三句话游戏不离口,仔细想一想,之于他好像除了游戏便没有别的可说的了;老四便是易小天,整个战争学院都知道他是从艾欧尼亚偏远山村考过来的,来时还为了坐火车翻过了好几座大山;老五叫孙小猴,他人长得瘦瘦小小的,平生最喜欢在寝室里跟大家吹牛、侃大山,因为跟易小天是上铺下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所以易小天在寝室里跟他的关系最好;老六年龄最小,叫黑默丁格,兴趣爱好是木匠、手工,整天窝在寝室里敲敲打打做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因为他的头很大,所以室友们都尊称他“大头发明家”。  在游戏之余的闲暇时间里,403寝室总爱开卧谈会。  总结游戏经验,吹嘘超神事迹是次要的,男生们的卧谈会最重要的,当然是讨论学院里的女人,比如九尾妖狐阿狸,皮城女警凯瑟琳,光辉女郎拉克丝,琴瑟仙女娑娜她们几个到底谁的那个比较大,如果叫你选你会选谁这样对他们而言很有意义的问题。每一次卧谈会都开得如火如荼,一番讨论下来,寝室里各个呼吸燥热,面红耳赤,浮想翩翩。  然而403寝室这群被人视为屌丝的小处男们,可并不是光说不做的家伙,他们既然能够在高考的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通过极高的淘汰率,考入瓦罗兰大陆战争学院,就必定有他们的得意之处。  比如我们寝室长盖伦的妹妹,就是战争学院物理系系花光辉女郎拉克丝,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只要把妹妹拉克丝哄好了,盖伦想要给某个女孩子递个情书,传个话什么的,就变得异常容易了,虽然递个情书传个话什么的到头来还是没卵用就是。  比如我们老二熔岩巨兽墨菲特,人高马大,虽然人穷了点,长得又丑了点,但是往那里一站,女孩子们忒有安全感。虽然女神们看不上他,但是把他当作忠心耿耿的保镖,还是很愿意的。这一点,老二熔岩巨兽墨菲特和老六黑默丁格的定位其实有点相像,换而言之,就是所谓的工具性备胎啦,不过一个是被拿来当保镖的,一个是被拿来修电脑的。什么?你还不知道黑默丁格会修电脑?人家可是“大头发明家”啊!装系统,拆硬盘,捣鼓些C、C++、Java什么的还不是小菜一碟!女孩子的那点电脑问题,根本就不是事情,每每有战争学院的MM电脑坏了,只消Call一个电话,黑默丁格便会屁颠屁颠地掂着U盘跑去给她们装系统,装软件,杀病毒,忙活小半天,最后换来一声甜的腻人的“谢谢”,然后黑默丁格会因为这一声“谢谢”胡思乱想,开心一整个星期。至于熔岩巨兽墨菲特,每每MM们的前男友死缠烂打,找到学校里来了,或者MM存的某个备胎突然发了疯,石乐志,一心一意想要跟MM领证结婚,夫妻双双把家还,MM们一个电话,便是熔岩巨兽墨菲特作为保镖出场的时候。易小天曾经问过墨菲特:“你做保镖收钱不?”墨菲特白了他一眼:“你傻逼呀!护花使者当然是免费的啦!你听过收费的护花使者吗?”  老三首领之傲厄加特,是个电脑游戏迷,实在没什么说的,可能他已经把电脑当老婆了吧,不过据孙小猴私下里对易小天说,某天他回寝室的时候,推门发现寝室里只有厄加特一个人,孙小猴惊讶地发现,这家伙居然在看那个!!!易小天平静地吐槽道:“男人本性啊。”  说到老四了,老四易小天的得意之处嘛,呵呵,老实说他自己也不知道。  易小天扪心自问:你觉得我是一个努力家?但是,在这个大陆,努力并不值钱。说到底,我只是一个已经放弃了努力,可怜的自甘堕落的屌丝而已。  403寝室最后一个,老五孙小猴,除了爱吹牛逼之外,其实他人还是挺好的,脑子也挺聪明,身手也很敏捷,虽然平常不怎么努力,考前全靠突击,但是一到期末比试的时候,取得的战绩一点儿也不比努力家易小天差。给这两个人一人6把多兰剑,一对一,易小天还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战胜他,这猴子,精得很呢。  时间晃悠晃悠地在403室友们热火朝天的开黑和聊天打屁中虚度过去,一转眼,就已经来到大三下学期。  时值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桃花盛开。  一桩事情让整个403寝室沸腾了。  这事儿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那就是——我们的老五孙小猴同学,不知道他用的什么法子,居然把艺术学院的系花——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的九尾妖狐阿狸给搞定了!!!  九尾妖狐阿狸是什么人?绝代佳人!  唇红齿白,软玉温香,胸大腿长什么的就不说了,重要的是,孙小猴,你一个屌丝是怎么搞定她的?  这不但是403寝室其他单身汉,也是整个战争学院男人们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不过孙小猴口风硬的很,关于他追求九尾妖狐阿狸的方法和过程,他一个字也不愿意多谈,似乎害怕被别的男人把方法学了去,反倒把阿狸勾走似的。  一时间整个403寝室里的气氛剑拔弩张,孙小猴每每从床上睁开眼睛,都能看到五个铁青着脸磨刀的室友。  不过在孙小猴答应指导他们如何追女生以后,包括易小天在内的五个室友又立刻欢天喜地地叫他大哥了。  我们易小天,原本是不近女色的。不是他天生不近女色,他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但是他穷啊,因为穷所以他骨子里自卑啊,他知道战争学院里这些打扮得花枝招展,身上喷得香香的女孩子,是不可能看上自己的。由于自卑心理作怪,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易小天都不跟其他女孩子说话,真要说话的话,几句话就脸红,就连抬头看人家女孩子都不敢。久而久之,战争学院的女孩子们给易小天起了个外号,叫“害羞的易小天”,她们一提起易小天,便哈哈大笑,不能自已。  不过现在的易小天,可不一样了。经过孙小猴苦口婆心的面授机宜,再加上一句寝室长盖伦一句煽动性的话:“你不好容易来战争学院,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岂不是白来了?”易小天听了登时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打算对自己偷偷暗恋了好一阵子的姑娘展开实际行动。  那个姑娘有一个有点男性化名字——赵无极。  赵无极跟易小天是一个班的,个子高挑,皮肤白皙,虽然颜值不算很高,但是很耐看,为人处事像个交际花一般,八面玲珑,好像任何事情交给她都能够处理得妥妥帖帖,在班上似乎跟谁关系都很好。易小天跟她接触久了,久而久之就很喜欢她。因为易小天潜意识里觉得,假如自己娶了赵无极,以后的日子大概会过得很省心,因为冰雪聪明的她正好可以弥补自己这个呆瓜的弱点,把一切自己脑筋转不过去,搞不定的复杂事情都处理得妥妥帖帖。  就这样,易小天每天在心里面想着她,每天在心里面偷偷念叨着她,久而久之,就算不喜欢,也变成喜欢了。  于是,大三上学期,易小天在仔细观察了赵无极一段时间,确定了她没有男朋友以后,就开始向赵无极贸然发动进攻了。  说是贸然,自然是因为易小天此前全无恋爱的经验,孙小猴灌输在他脑子里的那点pua内容,不经过实践,完全等同于纸上谈兵,除了加剧易小天的紧张感之外,对易小天几乎没有半点帮助。  所以易小天干脆不用什么花里胡哨的方法,凭借着一腔热血,他直接就向赵无极表白了。  啊,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快啦,事实上,易小天是在接近赵无极一个月以后才对她表白心迹的。  由于寝室蹲易小天跟赵无极两个生活圈子太大,完全没有交集,所以,易小天在最开始打定主意追求赵无极以后,就痛定思痛,率先跟自己那群闷在寝室里打游戏的室友划清界限,开始改变自己!  改变,要从自己做起。  自卑的易小天,为了努力成为配得上他心目中的女神——赵无极的男人,做了以下改变。  首先,他不再自甘堕落,窝在寝室里打游戏了。每天白天准时去上课,周末的话就去图书馆上自习,晚上不管刮风下雨,打雷下雪,雷打不动地在操场上练习他的战斗技巧和剑术,心中怀着对赵无极的热爱,他练得浑身是劲。仅仅一个月下来,易小天颓废的精神面貌就焕然一新,整个人气质都好像不一样了。顺带一提,因为对赵无极强烈的热爱,易小天现在已经管自己所练的剑道叫无极之道了。  其次,是形象大改造。这一点易小天虚心采纳了过来人孙小猴的建议,咬咬牙去校门口外面最贵的那家理发店剪了个发型,刮去了鼻毛,然后为了省钱,又到离战争学院老远的衣物批发市场采购了几件像模像样的衣服和鞋子。外形变了,浓重的乡下口音也要改,比如易小天以前张口闭口就是“俺”,现在改成“我”,珠圆玉润、吐字清晰的“我”。  最后,就是对战术策略的制定。这一点,易小天可执意没叫孙小猴帮忙。他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制订了一个月接近赵无极,两个月取得赵无极的好感,三个月跟赵无极约会的计划……可怜的易小天单纯的他以为,女孩子愿意跟你去约会就代表你们俩是一对了。  哎,当真可谓是太年轻。  第一个月,易小天的接近赵无极计划。  “嗨,赵无极!”察觉周围没有认识的人后,易小天鼓足勇气,朝赵无极喊道。  赵无极回过头来,脸上露出了她惯有的标志性的迷人微笑:“易小天,你好啊。”  易小天感觉自己真是逊爆了,因为赵无极妩媚的一笑,此时此刻他的脸已经完全红了,整个人都心神不宁了。  易小天的脑内活动是这样的:哇塞!赵无极跟我说话了,她对我笑了耶!她一定也喜欢我,咿咿咿有戏!!!  易小天狂喜乱舞中。  赵无极淡淡地一笑,转身离去,留下易小天魂牵梦萦的背影。  易小天过了好久才缓过神来。  哎?等一下,我还没怎么跟她说话呢,她怎么走了啊!  ……  “嗨,赵无极!”  “易小天,你好啊。”  “嘿嘿嘿,真巧啊,又碰见你了。”易小天对着赵无极傻笑,这一回,他总算又憋出一句话来了。  “易小天,你现在要去哪里?”赵无极熟练引导着话题的走向。  “我要去图书馆。”  “真巧,我也是。”赵无极柔声说道。  听着赵无极的声音,易小天感觉自己全身酥透了,接下来他跟赵无极在一起说了些什么,回到寝室以后,他完全不记得了。  ……  “嗨,赵无极!”  “易小天,你好啊。”  “嘿嘿嘿,真巧啊,又碰见你了。”  ……  易小天笨拙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个月的时间,让易小天跟赵无极说上了好多话,了解到了关于赵无极的很多事情。你要知道,这对易小天的意义之大,因为他这个月跟赵无极说话的次数已经远远超过了他大学三年来跟全院女孩子说话的次数。  在得知了赵无极每天中午会跟她的小圈子——院学生会的几个人一起吃饭以后,易小天也厚着脸皮提出要加入她的那个圈子,随后每天中午都易小天大大方方地坐在赵无极旁边,端着饭盒,正襟危坐,那模样儿就好像赵无极的正牌男友一般。然而,虽然易小天厚着脸皮跟他们坐在一起,但是聊天的话却无论如何也插不上话,看着赵无极旁若无人地跟她的那群学生会的闺蜜,男男女女肆无忌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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