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大唐官府奇经八脉颁发给商人和百姓通行的证件叫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_百度百科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允许当官的放火,不老百姓点灯照明。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出自宋·《》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1]
后因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为所欲为,却限制人民自由。亦泛指自己任意而行,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比喻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现比喻只许自己任意而为,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例如“可是你‘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你就说不吉利。”——清·《》第七十七回
北宋时,有个州的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2]
1.:宋朝人,人名。
2.:做州的长官。
3.:避讳“自讳”即不许别人说自己的名字。
4.榜笞:用棍棒、竹板打。拷打
5.:正月十五,是元宵节。
6:放灯:悬挂彩灯。
故事封面图片
7.州治:州府所在地。
8.榜:告示。
9.揭:公布。
10.许:允许。
11.云:说。
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于是人们不得不把“灯”叫作“火”。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吏卒书写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所以就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来源于此。
本文通过一则避讳的小故事,嘲讽了那些践踏百姓权益的当代统治者,将他们的丑恶嘴脸揭露得淋漓尽致。
.成语故事[引用日期]
.乐乐随笔[引用日期]《我和西西在一起的日子》--------【原创长篇连载1】
两年之前,有一个姑娘说,将来要写一部关于她和我的小说,取名就叫做《我和XX在一起的日子》。两年之后,那个姑娘依旧是那个姑娘,我也依然是我,但是那部小说始终没有出生。我常常在想,这样一个结局,是不是刻意在暗示我写什么。因为相比于一个孩子的出生,一部小说的出生即使需要受精和怀孕,两年的时间也远远足够了。可是到了现在,一切依旧安静如初,我不能再等待了,我天生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
我对这部小说其实充满了无比的期待,因为我对那个姑娘充满了更无比的期待,所以这部小说无论如何也不能无疾而终。两年里,太阳每天都照常升起,这个花花世界里依旧选炫目多彩并且充满风雨。时光一不小心,就像发育成熟的鸽子呼啦啦飞走了,这部小说还没有半点出生的迹象。我知道小说并非那姑娘的擅长,所以这件事只好由我勉为其难躬亲完成。
关于《倾城记》,其实重要的不是故事,而是故事里的人,尤其是与姑娘相关的那个小伙、与小伙相关的那个姑娘。此外,小说里更值得读者关注和期待的,其实是一种带有个人气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理想。很大程度上,这篇看上去很奇怪的小说,很像是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在漫不经心的自言自语、自说自话。
写作过程中,我总是会情不自禁想起很多人、很多事,并且关于他们生出很多想法来,到最后小说完全偏离了最先的框架。小说最初是以那个姑娘为主线的,但是写着写着就写跑了,写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都写了些什么东西。这好比,我兴致勃勃的准备去酒吧喝酒看演出,但是半道上又改注意和一个姑娘共进晚餐,和姑娘吃晚饭的时候,又忽然想要一起去游泳……
我原本以为只有女人是善变的,可是没想到我自己比女人更善变。我的初衷并非如此,但是已经如此,我只好安慰自己说:无所谓的,不要想那么多,又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女人抱。于是,我继续天马行空往下编故事,吹牛皮。
《倾城记》的完成,应该是我写小说以来最用心最认真的一次,这对一向标榜“凡事不用太认真”的我来讲,已经非常难能可贵。究其原因,是因为之前的小说都是写给自己看的,而这一次是写给一位姑娘。有一种男人,往往比较重视自身世界之外的世界,尤其那个世界里的女人,我就是不折不扣的这种货色。当然,男人喜欢女人,天经地义,这在情理上并没有错。
回顾前尘往事,可以发现,我写篇幅较长的小说,似乎每次都只能善始而不能善终。我很痛恨自己这一点,如同女人痛恨男人对自己始乱终弃一样。然而无论如何,《倾城记》总算是断断续续一直在写,并且每当我停下来的时候,都努力鼓励自己:哥们儿,加油,再差一步,那姑娘就有可能到手了。所以为了得到一个女人,尽管在时间上拖沓累赘,但是《倾城记》终于没有再一次上演无疾而终的悲剧。
但是写小说的过程好比养小孩的过程,二者都需要尽心尽力,付出自己的感情。小孩会生病,小说也会生病,小孩能带来幸福和快乐,小说则能带来更多的幸福和快乐。在写作异常顺利的时候,我心里异常愉快,这种愉悦好比开着宝马奔驰在夜黑风高的盘山公路上,又好比抱着女人横亘在波浪起伏的绿色麦田里。写作停滞不前甚至无法继续的时候,我郁闷的头发白了一根又一根,好像自己的小孩生病了无法治愈一般,吃不好,睡不香,简直生不如死。
人在年轻的时候,关于生命、生活,关于爱情、理想,关于人生、世界,总是会有一连串的疑问。时间会逐一进行解答,给出属于自己的答案,同时一些疑问如同夜间昙花,不到时间便不肯露出真面目,时间一到,则会瓜熟蒂落,水落石出。那些怎样也无法明了的问题,就这样轻易地明了了。答案就像停泊在叶片上的晶莹露珠,颤颤巍巍出现在肉眼之前。
二十五岁的时候,我经历了生来最重要的一次蜕变,虽然不至于破茧成蝶,但整个世界却进入了另一番天地。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于生活的态度、对周遭世界的态度出现了很大的逆转,荒芜的内心也逐渐明亮清朗起来。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人是感情的动物,不论何时何地,都是需要感情的补给和支撑的。为此,我开始写很煽情的句子,譬如“往事以往,寂寞渐渐长大,流年在指尖远走他乡,不肯回头。看透世间一些微薄真相,于是在角落里独自欢喜、端然自若,任凭这宿命的骨骼在静默时光中隐约荒芜。”
《倾城记》作为一篇小说,它是对现实的呈现和发散,小说里的故事是虚实参半的,人物同样如此,人与事真中有假,事与人假中有真。很多年前,我认为这就是我们所在的世界,我们所在的生活。很多年后,我依然如此认为。不同的是,我们所在的世界和生活一直都是真实的,虚假的其实是我们自己而已。你不能不承认这是一个事实,同时这个事实又是一个杯具,而且这悲剧无处不在。
小白是我在某一刻想成为的自己,带有流浪气质和搞笑色彩,对世界和人生有诸多的疑问和质疑。西西则是我想要的很多个女人的化身,她集漂亮、可爱、体贴、善良、淘气等等于一身,她是我想得到很多女人而最终一个也没有得到的慰藉。倾城是这花花世界一个随意的小角落,倾城里的我们身上所发出的光辉和存在的尴尬,是对现实生活的折射和呈现。
小白代表着一种希望,西西也代表着一种希望,倾城也代表着一种希望。倾城里的小白和西西的故事,代表着我对于生活的很多种希望。
有希望总是好的。
那种希望,便是未来。
在这篇小说完成之际,我缓缓舒了一口气,并且喝一点酒以作庆祝,我想总算对自己有了一个交代。《倾城记》完成了,我觉得自己好比一个母鸡,屁股下面那颗蛋终于有了小鸡啄壳而出,忍不住想像母鸡一样咯咯咯叫唤几声。此时明月当空,夜凉如水,小朵的白色云团在清亮的月光中向西移动。我在天台上的竹凉席上,看着这个坚硬而柔软的北方城市,想起我的姑娘,心里不仅一片神往………
大家都说我很有才,我只是希望我很有财。怀才就像怀孕,得时间长了才能看出来。怀财也像怀孕,有时候很长时间了,肚子还是湖面一样平平的,怎么也大不起来。一年之前,也就是2009年10月23日,我关于一个姑娘写了一首《雨霖铃》,留在此处以作结尾:
酒意朦胧,沉睡正浓,恍惚三更。流年才情无觅,回首时,新月初升。倚窗细看往事,前尘无影踪。念时时,孤独红颜,蜜意款款嫁春风。
爱恨自有千百回,怎去怪、清泪落袖中!今宵梦醒何时?伤心处,南北西东。此别无会,只当花好月圆成空。便纵有万缕柔情,却在广寒宫。
晚@八里村 
一切已发生的、正发生的、未发生的,也许恰恰刚好都是都是恰恰和刚好……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站在沙漠边缘,倒掉鞋子里的沙子,终于看见远处有了灯火和城市。我靠在身边的柳树上,仰头喝下葫芦里最后一口酒,总算又看见人烟了。处灯火闪烁的城墙上,“倾城”两个字在隐隐夜色中时隐时现。如同以前的那些城市一样,我知道,这里只不过是另一个换了名字的地方而已。
从我记事起,我就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仿佛没有父母兄弟,也没有朋友亲戚。我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走,从此地走向彼地,从彼地又走向彼地。我不知为何如此,却一直如此。
我觉得冥冥中自有安排。
我会在恰好的时间、恰好的地点,以恰好的方式遇见一些人、做出一些事,然后又以同样的方式离开,以同样的方式告别一些人、忘记一些事情。我觉得这样就是安排,一直是这样。所以很长时间里,我心里从来不起疑问,心如止水,平如明镜。
从有记忆起,我就是一直在走,好像是一下子走到了现在,中间那么多年的记忆好像被掐掉了一样,而且那么干脆利索,一点痕迹也未留下来。
与此同时,我觉得自己怎样也不会死,因为我死了很多次,总是死不掉。
每当喝酒喝高的时候,我都相信自己是单独的、特别的一个人,是被特意安排和布置的一个人,是为了要完成一些事情、见证一些瞬间的人。我相信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一定是背负着一些使命和一些目的。我觉得自己是一个象征。我不知道别人喝醉的时候,是不是也会这么想。
我不知道现在这是哪年哪月的那一天,但是故事是从现在开始的。
夜凉如水,月满倾城,我在繁华的大街上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来。我之所以用到“繁华”这个词,是因为大街上充斥了青楼姑娘们的琵琶声、拉客声,当然还有打情骂俏的尖叫声。古语有云“酒足饭饱思淫欲”,正因为社会经济发达,百姓们都很有钱,吃饱喝足之余,才有时间和金钱来追求物质之外的享受,所以青楼的生意才能这么好。
客栈的老板肥头大耳、满面红光,光光的脑袋上只剩下稀稀疏疏几根头发,笑容和眼神里都是银子的光芒,典型的奸商标志。
我一边打量着客栈的环境,一边问老板,为什么这里叫做倾城,莫非和一个大美人儿有关系?
老板脸上浮现出奸商特有的笑容说,哪里啊,哪里啊!客官有所不知,倾城原先叫做狗背梁,这个名字一直叫了100多年。后来,新任的县令觉得这名字太土了,查看县志后发现狗背梁很多年前地震频发,屋子刚修好一震便又倾倒了,于是便改狗背梁叫做倾城了。
我说,奥,原来如此啊。那为什么不叫倒城,震城?
老板说,因为县令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玩弄一下风雅,炫耀一下才华,这不足为怪啊。况且在中国,自古以来,沽名钓誉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说,老板看来也是风雅中人啊。
老板沾满猪油的嘴巴啧啧响了响,说,哪里哪里,客气客气!
上楼的时候,我看见客栈中厅的大匾上刻了财源滚滚四个大字,四个字颇有气势。我对老板说,您不如改挂一块财源广进的匾为好?
老板说,为什么呢?
我说,因为财源滚滚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滚滚而来,另一种则是滚滚而去。倘若滚滚而来倒罢了,若是滚滚而去,那你岂不是会郁闷的掉光头发!
老板瞪大眼睛,说,恩,是这个道理,是这个道理。我明天就换,我明天就换。多谢客官指点,是这,免您一天房钱,您看怎么样?
房间虽然干净明亮,却若有若无地散发着一股俗气的女人脂粉味,我仔细检查了床下、衣柜里,却没有发现一个女人,看来之前有女人出现在这个房间。不过相比睡在大树下或者石头上,我已经很知足,至少睡在床上不再潮湿,也不会有虫子什么的爬到肚子上或者鼻孔里。
推开窗户,倾城的大街小巷里灯火阑珊,随处可见高高低低的屋顶和墙垣。夜已深,百姓们的夜生活还纯洁地停留在天黑就睡觉的水平上,因此街道上人烟稀少,只有三三两两的百姓和过客慢吞吞走着,屋檐的棱角却在蔚蓝的天空里交错绵延而清晰呈现。
我睡下不久,便有人敲门。我躺在冲上一动不动,问,谁啊?
那人站在门外,不仅一动不动,而且一声不吭。
我又问一声,谁啊?
那人依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声不吭。我再问了一声,谁啊?
那人仿佛站在那里睡着了一般,隔了很久都没有吱声也未离开,只是一直站在门外,在白色窗纸上留下纤细的身影。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在我猜测他是人是鬼的过程中,我睡意渐起进入梦里。可是这时,敲门声又响起了。
我从梦中惊醒,睁开眼睛,用陕北强调大喊一声,谁,作甚?
那人依然站在门外一动不动,不肯开口。我实在太困了,见那人没反应,决定铁了心不再理会,好好睡觉。可是这时那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却开口了,客官,是否需要小女子做伴?声音轻若游丝,风吹即断。
我听后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只觉得门外站的是一个女鬼。
这么多年,我一直独来独往,从来没有人作伴,更不用提所谓的“小女子”了。我已经习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行走,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说话。对我来讲,伴侣终究只是伴侣,是区别于自己之外的另一个人,我只需要我自己就可以,要伴侣又不能当菜吃。
我起身下床,打开门,看见一个姑娘低着头站在门口。
我说,姑娘,你是不是做那个的?
姑娘低着头双手抱在胸前,头发遮住了面孔,说,大哥,你能不能不这么直接?
我说,哥天生就这么直接,从来不喜欢藏着掖着。说完,我从怀里掏出十两银子递到姑娘面前,说,你走吧,别敲哥的门了,哥好几天没好好睡过觉了。姑娘伸手接过银子,抬头看了我一眼,低声说,谢谢大哥。
我转身回到屋子,关好门,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姑娘抬头的一霎那,我肉眼之中那张脸宛若阳春白雪,美丽的惊心动魄。我躺在床上心潮澎湃后悔不已,心骂道,妈的,这姑娘这么漂亮,可惜了啊。
转身一看,那姑娘依旧站在门外一动不动。
我说,妹子,你能不能回去睡觉,每天睡这么晚会内分泌失调的,哥也没多余钱给你了,你还是走吧,你这样一动不动站在哥的窗外,哥心里寒碜,实在无法成眠啊。
姑娘闻声之后,伸手将滑下耳际的一缕头发扶上耳朵,幽灵一般挪着步子离开了。临走之前留下了让我彻夜无眠的两个字,晚安!
我想一切不过是恰恰和刚好而已。她敲门,我开门。我给钱,她走人。这一切无所谓喜,无所谓悲,如此简单而已。
只是难受的是,整整一夜,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竟然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躺在床上,看着客栈发霉的天花板,想着姑娘美丽的脸蛋,我真希望姑娘回过头来,再敲敲我的破门。
按照我的猜想,这姑娘一定有什么困难,所以干起半夜敲门的职业,而且还是个新手,不然不会这么么矜持和羞涩。这姑娘很可能认识老板,说不定受到了老板的威逼利诱。这么胡思乱想了一通,根本无法入睡的我,竟然在黎明的时候睡着了。
天亮的时候,我在麻雀的叫声中起来,洗完脸准备下楼吃点早餐。昨夜发生的事情,我觉得是那么的不真实,就像一场梦一样。可是,我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而且梦里头的那个姑娘是那么的漂亮?
正下楼梯,便看见正厅中间老板穿着睡衣光脚跪在地上,抱着一只大宝盒哭的正起劲,一边哭,还一边喊,天啊,地啊,没有你,我今后可怎么活啊。早期的房客们纷纷围着老板看热闹,还赖在床上的房客也穿着睡衣在楼上打开窗户看热闹,身后房间里却传来女人“死鬼,别看啦,快来”的声音。
我当时只觉得老板是在抱着自己父亲的骨灰盒,可能突然怀念起老父亲生前对自己的百般爱护,所以才一时生情痛哭不已。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向来百孝为先,看来这老板还真是个孝子,算我小看他了。
可没想到叫过小二来一问,我才明白了原委。小二说,老板的聚宝盒昨天夜里被盗了,两千多两银子不见了,还有一块价值连城的赵国古玉。&
小二说完,周围看热闹的房客又厚了两圈,而大街上的路人和摊贩闻之也纷纷赶来围观,得知情况后大家脸上无不充满幸灾乐祸的表情,十分之享受。一商人打扮的房客听完后,看着哭晕过去的老板说,两千两不见了,这个是应该哭一哭。说完转身出了客栈,嘴里还自言自语说:两千两,哭哭,应该的,应该的……
我想,这一次果然财源滚滚了,不过是滚出去了,没有滚进来,老板的头发这次恐怕要掉光了。
此时老板已经从昏厥中苏醒,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继续嚎啕大哭。我走到老板身边,拍拍他富有肉感的肩膀说,节哀顺变,节哀顺变,凡事想简单一点就好。再说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老板抹着眼泪说,可我他妈的失的不是马,是足足攒了两年的聚宝盒啊!早知道,我就听你的,昨天晚上就该把这匾换成财源广进啊,哇哇哇……
我说,是啊,正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你看你没有先换匾,这不就遭殃了。要是早换匾的话,说不定就有一江洋大盗住完你的客栈,临走却把偷来的几千两银票落在房间里了,你还刚好还能捡个现成的便宜。
老板抹掉一脸的鼻涕和眼泪说,是啊,是啊,那你说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你现在赶紧换一块匾为好,然后立即去报官。
老板说,对,对,对。您的大恩大德,我真是无以为报,是这,你这几天的房钱,我全免了。
我心里乐开了花,说,也好,也好。你也不要难过了,连老子曾经也说过“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你肯定会因祸得福的。
虽然我这么安慰老板,但心里却明白这两千两银子和千年美玉想要失而复得,恐怕要比登天还难!盗贼也不可能把到手的鸭子,再放回原来的池子里。靠官府捉拿盗贼是一点希望也没有的,因为丢东西的不是官府自己,又何必劳师动众,伤财劳力呢,况且抓贼并不是官府的主要职能。
这件事使我想起了扫把大师,当年他曾像我现在权威老板一样劝慰我。三年前,我经过嵩山少林寺,丢了水壶,于是就向一位扫院子的和尚讨口水喝。我说,大师,我的水壶丢了,现在十分口渴,能不能借口水喝?
那和尚自称扫把大师,他说,水壶丢了没关系,因为在佛祖的眼里,世间的事情,无不是得而复失,失而复得。今天你丢了水壶,明天有可能就会得到一口大锅,所以一定不要背上思想包袱。人活在世上,一定要心无杂念,一定要看淡得失,这才是人生的真谛。
我虽然觉得扫把大师说的有些道理,可是还是觉得他有些跑题,我和他研究的重点是口渴,而不是人生真谛之类的东西。
这时,扫把大师停下手中的扫把,和我坐在树下的台阶上聊天。
虽然我万分口渴,但是扫把大师倾诉欲太过强烈,只顾着忘情地和我说话,却将我讨水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我为了得到一口水,不得不耐着性子听他倾诉。在扫把大师的谆谆教诲中,我对和尚的唯一认知是:做和尚真可怜,连个说话的人都找不到!
扫把大师扶着沾满树叶的扫把说,施主,凡事不要以肉眼来看,要以心眼来看,肉眼能将一看做三,心眼能将三看做一。
我心想,这样的话,上厕所不用肉眼看,岂不是要拉到坑外面。走路时不用肉眼看,岂不是很容易就撞到树上。然而大师毕竟是大师,我还要向人家讨水喝,于是说,凡事都用心眼看,那我们岂不是白长了一双肉眼?
扫把大师说,非也,非也,肉眼连接心眼,所以肉眼也是心眼。用心眼去看,实际上也是在用肉眼去看。
我说,那肉眼和心眼有什么区别呢?
扫把大师说,区别就是,一个是肉眼,一个是心眼啊。
我假装恍然大悟,点点头说,奥,原来如此。扫把大师见我茅塞已开,不由露出满意的笑容,笑容里充满了诲人不倦的成就感。
我问扫把大师,大师,您现在一定在用心眼看我吧,你看我是三还是一?
扫把大师放下手中的扫把说,我看你时你是一,你看我时我是三。
我又问扫把大师,那有什么区别?
扫把大师说,三不是一,一不是三,天机中藏君自参。
后来我虽然终于喝到了水,离开了少林寺,但是却一直被扫把大师喋喋不休的高深话语困扰了很久很久。我想,扫把大师所讲的无非是简单与复杂的变换。三是复杂,一是简单。如此简单的道理,何必讲得那么复杂。再后来,凡是遇上所谓的大师,我统统都无比鄙视,因为我觉得这些人的本事,只不过是把一个很小很简单的事情用废话讲得很复杂,而已。
出了客栈,阳光晴好,街面上人头攒动,颇是热闹。我找了路边的一个小摊坐下,要了豆浆油条,边吃边喝,边看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睡了一夜,我胃口极好,只觉得豆浆油条是近几月来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
街边的小摊贩们一边叫卖,一边嘻嘻哈哈和过往的路人打招呼。手里拿着《三字经》的小孩子们,嘴里面一面背诵着“人之初性本善,你学习我捣蛋,看你把我怎么办?”,一面拿着冰糖葫芦在人群里奔跑追逐。买菜的女人挎着菜篮子,乐呵呵看着篮子里的新鲜蔬菜,仿佛里面全是唐僧肉一般。
看着百姓们在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貌似也都十分开心,脸上都洋溢着无比的欢愉和幸福。我心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太平盛世、天下长安?
正要付帐离开时,我身边坐下来一位穿白衣的姑娘,也要了豆浆油条。姑娘落身坐下的时候,我不经意间看见她腰间挂了一块古玉,泛着绿光的赵国古玉。因为这块玉,我多看了姑娘两眼,这姑娘虽然不似阳春白雪,但眉眼之间宛若白荷初开,自有一股清净端然的气质。
姑娘对我灿烂一笑,说,大哥,麻烦你往那边坐坐,好不好?
我对姑娘笑笑,往边上挪了挪。姑娘腰上那块古玉在阳光照射之下,绿光隐隐,恍如烟尘。我心想,莫非这就是老板丢失的那块玉,但转念一想,这么漂亮一姑娘不至于是一个贼吧。再说,她看起来也不像个贼。
那姑娘咬了一口油条,伸长脖子说,不好意思哈,大哥你贵姓?
我笑笑,没有回答,起身离开了。
我无名无姓。
对于每一个城市,我都只是个过客。在我的记忆里,我无名无姓,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只是一直在这样走来走去。我只身走过一个村落,又只身翻越一座高山,从来都没有特定的身份。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从未想要要弄清楚自己是谁……
逛到城门的时候,城墙下围了一大群人,墙上的通缉令上有一个盗贼的画像。一个穿着官服的官府中人一边闪着鹅毛扇,一边指手画脚对围观的百姓讲:就是这个女飞贼昨夜偷走了钱掌柜两千两银子和一块千年古玉,真是胆大妄为,可耻可恨哪。
官员说完以后不慎口水从嘴角流出,围观的百姓一阵哄笑,官员擦掉口水厉声喝骂:你们这帮愚民,不要高兴的太早,下一个被偷的可能就是你们。这女贼在倾城行窃已非一次两次,这一次偷了钱掌柜,下一次就可能是李掌柜、王老板,再次按一次可能就是你自己!
这时百姓纷纷止住笑声,表情凝重,不再发笑。官员见状十分满意,缓和了一下语气接着说:所以希望大家扭转看热闹的心态,不要幸灾乐祸,不要以为和自己没有关系。一定要转变意识,切实深认识事态的严重性和紧迫性,站在大局的高度,看清这个女飞贼的可恶可恨之处。同时希望大家及早及时向官府提供线索,协助官府又好又快又完满破案,将女飞贼捉拿归案,还天下苍生一个公道,还黎民百姓一个公道,给皇上和官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官员的话还没有说完,人们已经纷纷离去,不少人边走边吐,骂道,妈的,太恶心了。
这时,我看见客栈老板就站在那官员的旁边。我走过去拍拍老板肩膀说,你怎么知道昨晚的盗贼是个女的?
老板说,我报官以后,官府防盗部部长说最近倾城已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据他们的相关调查,盗贼为一女性,身手矫捷并颇有姿色,这一点城北张员外亲眼见过。拒张员外讲,当时自己看见那女贼功夫太高,家丁被打趴下了一地,所以吓得躲在厕所里没敢出来,但是看清了那女贼的模样,确实非常漂亮。
我说,那怎么就断定那个女贼也偷了你家?
老板说,因为我这个案子恰恰符合这个女贼的作案特征,而且是在张员外被抢两天后,所以防盗部断定是这个女贼!
我说,作案特征?什么作案特征?
老板说,防盗部说,根据他们的相关调查,这个女贼作案时,一般是在夜间轻功入室,而且不会留下明显作案痕迹,但是所有的作案现场都有一股淡淡的香水气味。
我说,那你的屋子里有这个味道么?
老板说,别提了,不仅有,而且非常有。我的小妾特别喜欢喷香水,我老婆妒忌也开始喷香水,两个人买的香水比我喝的酒还多,而且还专挑贵的买。本来街口的“玫瑰香水坊”都快倒闭了,现在硬是靠我这两个女人支撑到现在,而且销售业绩还在节节攀升,并且已经放话马上要在倾城开分店。
我说,那后来呢?
老板说,后来啊,官府防盗部来勘察现场时牵了一只狗,那狗闻着香水味,先去了我小妾的房间,后来又去了我老婆房间。结果,我的两个女人因为满身香水味统统被抓入狱。经防盗部威逼利诱、逼供审讯,我的小妾和大老婆都承认前几天都到过那个房间,有动过歹心,但是都没有得手。我真是寒心啊,平时对她们那么好,却想挖我的心头肉。要不是防盗部逼供有方,我真不知道她们是这样的人。
我说,这么说,官府办事还挺有两下子,不过逼供出来的口供可信么。
老板说,哎,可信不可信,反正我自己心里清楚。兄弟啊,你以后宁可找一个丑女人,也不要找那些漂亮的,漂亮女人不安分啊。丑女人因为自己丑,才会乖乖的老老实实跟你过。这是我一辈子的经验,今天把它无偿传授给你。
我说,多谢,我也有同感。那再后来呢?
老板说,后来官府说她们属于盗窃未遂,要严办以正朝廷法纪。这两女人虽然可恨,但平日里给我端茶倒水也挺辛苦,况且日后还要靠她们传宗接代,我只好交了二百两保释金,将她们从监狱里救出来。但防盗部说,这件事在倾城已经家喻户晓,官府必须证明自己在行动,并且已经有了阶段性成果,所以就把罪名挂在那个女贼的名下了,这样不论是对上级,还是对百姓,都算是有了一个交代。
我说,原来是这样,官府果然高明。
我看了那姑娘的画像,觉得官府虽然藏污纳垢,但这画像的人还是有几分功力的,画像中人和我在豆浆摊上见到的姑娘长得颇为相似,只不过神情被画得凶恶了点。那姑娘明眸皓齿,伶伶俐俐,笑起来还蛮好看的。由此看来,不论到哪里,官府总归是一样无耻,总要把对自己不利的人划为恶人坏人,画像也要画的又丑又恶,以达到丑化对方、糊弄百姓视听的目的。
不过没想到的是,那姑娘看起来不像个贼,实际上却真的是个贼。这真是应了一句古话,人不可貌相,而女人更不可貌相。
城门之处,有官兵把关,凡过往者必须搜身,声称是为了擒拿女飞贼。但是为首的小官定下规矩,男人交钱十文即可通行,女人必须搜身。但是往往有女人通过时,官兵搜身总是搜很长时间,百姓们敢怒不敢言,只能忍气吞声。
不久之后,小官又规定: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现在实行男女单行制,即男人通行走左半边,女人通行走右半边,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尽快抓住女飞贼。
不久之后,便有人想出对策,女人们纷纷女扮男装出城,虽然“男人”越来越多、收入增加,但官兵眼见女过客越来越少,十分郁闷,于是上调过路费至五十文。这时大家都成团站在城内和城外望着城门中的官兵,男人们不肯出钱,女人们不肯被搜身。有一个男人为了免交过路费,竟然突发奇想,男扮女装。结果被官兵摸了半天,胸部的两个干馒头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被吊起来一顿好打,并且禁闭十天,罚款十两现银。
我想,天气这么好,出城去逛逛也好,最好抓得到一两只野兔子野鸭子什么的。然而就在我准备掏钱出城时,却发现自己的银子不见了。
莫非是她?
天公不作美,这一晚,风雨交加,花落叶飞。我身无分文,没钱住店,也没钱吃饭。虽然客栈老板答应不收我的房钱,但是我在心理上总觉得如果去了,岂不是很没面子,所以宁肯流落街头风餐露宿。
游荡许久,幸亏城南有一处破败的菩萨庙,我只好在其中避雨。闪电雷鸣中,我靠在菩萨塑像脚下,望着外面的滂沱大雨,期待大雨赶紧停、黎明快来临。与此同时,我开始仔细回忆白天的细节,那姑娘一定是在我转身离开早点摊的时候,偷了我的银子。看来老板说的的确有道理,越漂亮的女人越危险,还是丑女人安全。
因为风声雨声过大,时间尚早没有睡意,我只好在庙内走来走去。这处菩萨庙虽然破败,但是依旧还有香火的痕迹,只不过这几天没有人来上香罢了。在菩萨的小腿上,我突然发现有一行小字,仔细辨认后发现是一首小词,词曰:
来无踪,去无踪,身陷城南深巷中。夜深月更明。
醒也空,梦也空,多少才情流水中。天明已初冬。
看着站在我面前的菩萨,我心想会不会恰恰就在去年今日此时中,同样有一个倒霉的人这样走来走去,然后写下这首小词。或者恰恰在明年今日此时中,会有这样一个倒霉的人独自身处此处,然后写下这首小词。只是不论怎么想,现在倒霉的只有我自己。
迷迷糊糊,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睡梦中,我突然听见庙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我在梦里心想,这只不过是梦境而已,不用去理会。不久,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从梦中醒来,睁开眼睛一看,外面的雨下得正起劲,雨珠啪啪啪落在地上发出清脆响声,却根本没半个人影。我坐起来,靠着菩萨的小腿,看着外面的倾盆大雨。
不久,一位姑娘便头顶斗笠嘻嘻哈哈跑进来,进门便摘下头顶的斗笠扔在一边,转过身去对着雨夜说,这下淋不到了本姑娘了吧,哈哈!
我在黑暗之中看着姑娘的背影,觉得多少次自己也曾这样自言自语、自说自话。
有时候我在路上看着逐渐落下山去的太阳,我自言自语说,总归还会重新升起的。有时候,我面对一些人和事,自说自话道,恰恰,都是恰恰。有时候,我心里设定有另外一个人,或者很多人,我与他们对话。有时候,在大街上,我一边走路一边自言自语。我身边也恰恰有人自言自语,他们常常只说两个字,有病!
突然间,一声惊雷在头顶炸裂,几道闪电划破夜空。那姑娘吓得大叫一声,忙跑进来缩在屋角。与其说世界真小,不如说遇得真巧。在闪电的光亮中,我看清了那姑娘的脸,正是早晨坐在我身边吃油条的那位。
我得意地站起身来,朝她走去。谁知她却从地上抓起一块砖头捏在手中,颤栗着惊叫道,谁,你是谁,你别过来!
我看着她受惊若虫的样子,觉得非常有趣,继续一声不吭向她走去。姑娘用砖块指着我,大叫,你别过来,你别过来,你是人还是鬼?我可不怕你!
我笑了笑说,你明明害怕,又何必强装无畏呢?
姑娘将砖块举过头顶,做出欲扔过来的架势说,我就是不怕你,你再敢靠近,我就用砖块砸你!
我说,既然你不怕我,那么我是人和是鬼都是没有区别的。
姑娘颤声说,那你到底是人是鬼?
话刚说完,那砖块从姑娘手中径直飞过来,将我腰间的酒葫芦砸了个粉碎。我这才想起这姑娘作为一个女飞贼,是会武功的。
在这个时代,一个人在江湖上行走,若会武功,便比多人多了一份资本。在一大群人中,你若说,在下是某门某派会什么武功,多少必然会受到敬仰和器重,最起码会受到不会武功的人的敬仰和器重。好比唐朝时候,有一人在人群中大喊,我会写诗,那么必然又会一部分人认为这个人很牛逼,于是肃然起敬。
我在江湖上走来走去这么多年,一点武功和套路也不懂,我也很少打架。因为我觉得跟别人打架不是我的风格,看别人打架才是我的风格。所以遇到有人打架,我一般都躲的远远的,在安全地带观看双方的搏斗,并且十分之享受这个过程,这就是传说中的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我靠在菩萨的脚下,看着碎了的酒葫芦,心疼不已。姑娘这时候走过来,弯腰看了我一眼,认出来后说,原来是大哥你啊。
我说,是我,出来混,迟早是要再见的,现在我们又见面了。你打碎了我的酒葫芦也就算了,但是得把银子还给我,不然……
姑娘嘻嘻一笑,大哥,你的银子是我拿的,不过我花完了,怎么办啊?
我看着姑娘的脸,竟一时无语。
一声惊雷再次响起,姑娘浑身一抖、轻微惊叫,然后嘻嘻一笑,转身走到门口看雨。
我坐在地上,回想起昨夜敲门的姑娘和今天偷我银子的姑娘,突然惊觉到这么多年来,自己终于开始去注意一个女人的美。一路上,我曾见过多少女人,不管是美如西施,还是丑如东施,她们都从未引起过我的特别注意,而现在却不一样了。此时此际,姑娘纤细的身影在雨夜微弱的光亮中显现出来,宛若风中杨柳依依,水中涟漪熠熠,被雨水淋湿的头发散在肩膀上,美不可言!
我按住自己悸动不已的心跳,说,客栈老板的聚宝盒是你偷的吧?
姑娘转过身来说,大哥,我那不是偷,是拿。
我说,那有什么区别呢?
姑娘说,偷是暗地悄悄的,拿是明目张胆的。我呢,只不过在黑夜里明目张胆拿了他的东西,他没有发现而已。
我说,那你为什么要偷……拿人家的东西?
姑娘说,因为他娶了两个老婆,还整天去青楼,而且克扣小二工资。
我说,那关你什么事?
姑娘说,怎么不关我事,我看见了,就关我事!
我心想这姑娘真是不讲道理,又问她,那你为什么偷我银子。莫非你看见了我的银子,我的银子就关了你的事?
姑娘嘻嘻一笑说,你占了我的位子,所以我给你一个小小的教训。
我问,我占你什么位子了?
姑娘说,我每天去吃早餐,都坐在那个位置的,可你今天却坐在了那里。
我说,就因为这个,你就偷了我的银子?
姑娘理直气壮的说,不是偷,是拿,我拿了你的银子,你没有发现而已!
我本想说,你这女贼真是蛮横霸道,但忌惮于她会武功,又长得漂亮,终于没有舍得开口。看着窗外渐渐小下来的雨,我心里一阵叹息,真是可惜这么好看的脸蛋竟然长在她脸上……
我说,你做这行多久了?
姑娘说,什么意思?
我说,你开始明目张胆拿别人东西却不被别人发现,这种事情有多久了?
姑娘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不过管你什么事情。
我说,你拿了我的银子,怎么能不关我的事。
姑娘说,拿都拿了,钱也花光了,你说怎么办把?
我心下再次无语,总不能把她卖到青楼去吧,这样做我也于心不忍。渐渐,我困意四起,靠在菩萨像上闭上眼睛。姑娘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大概走累了,才把屋角清理干净,靠着墙睡过去了。
外面风雨渐歇,也越来越安静,可我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我心里寻思着,我一直独来独往,很少与别人同处一室,更何况是一个姑娘。明日清晨若被人看到,岂不是说不清楚?我坐立不安,于是起身拍拍尘土,准备离开。可是另一方面,这姑娘这般清纯动人,可爱顽皮,我内心又不忍就此离她而去。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啊,实在是矛盾!
最终,我实在承受不了内心两种思想的自相残杀,只好选择离开。未想一只脚刚跨出门槛,身后一柄冰凉的匕首便架在了脖子上,吓得我一声尖叫。姑娘在身后坏笑说,你不会想报官去吧?
我本来想说,我只不过想去解手而已。只不过话还没又说出口,头上便一痛,然后什么也不知道了。我知道,是这个姑娘给了我一拳,我恨啊。
虽然,在我不省人事之前,我嗅到了姑娘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我很喜欢。可是我头一次被人殴打至晕,而且竟然拜一个女人所赐,这一点我实在很不喜欢。但是不论喜欢还是不喜欢,发生的都发生了,没有发生的还是没有发生,现实残酷就残酷在它是现实,是不可逃避的……
清晨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怀里有一百两银票,银票上还有姑娘的香水味道。我坐起身来,看着这张银票心花怒放。虽然姑娘偷拿了我四百两,却只还我一百两,但我却如此兴奋,我觉得姑娘还是蛮善良的,试问天下哪里还有第二个贼会将偷取的钱财再送回来一部分。与此同时,我开始感到头痛,姑娘那一拳下手可不轻,我想这姑娘真是坏。
走到门口,太阳穿云而过,照射在我身上。我问自己,如若是一男飞贼偷我四百两还我一百两,还将我打晕,我又会怎样想。想了想,觉得自己真是复杂,不如找个地方吃根油条喝碗豆浆实在。其实说到底,一个女人的好坏,完全是由她对你的好坏决定的。
离开倾城,我再次踏上去往他乡的路途,虽然我不知道来路会去向哪里,也不知道何时会回来。转身回望,倾城的城墙静默矗立,青楼上林立的的彩旗在风中用力飘摇,小姐们的脂粉味道即使在城郊五里地外,依然保留着淡淡的诱人气息。
在太阳的光芒里,我觉得这仿佛是一种告别和目送。这个我停留了两天的城市,虽然依旧保持着自身的繁华和兴盛。但我与它之间,陌生的过客,陌生的城镇,两相无言,就此了断。想来,古往今来许多人都是这样走完自己的生命的,譬如李白漫无方向游遍大江南北,最终却老无所依。只是这样的道理,有人自觉自知,有人浑然不知而已。
初秋时节,阳光清澈如洗,浇灌世间,一无所遗。放眼望去,田野上的野菊花开得正好,金黄金黄的一朵朵点缀在绿色的旷野上,恍如梦中所见。万物自然生息,生机勃勃,盎然成趣。突然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年轻了10岁,恨不得像光屁股的小孩一样在草丛中爬来爬去。
此时,迎面走来一位书生模样的年轻人。他远远便做了一个揖,说,敢问大哥,此处距倾城还有多远?
我说,四五里地远吧!
书生说,四五里远是多远?
我心里把这个问题揣摩了半天,却不知如何回答,看着书生一脸正经不像是在涮我,我只好说,你一直往前走,什么时候到倾城,什么时候就知道四五里地有多远了。
书生说,多谢大哥指点。敢问大哥,可有水借小生喝一两口,我今日行路许久,却还滴水未沾。
被这书呆子一提醒,我突然也有些口渴。伸手摸向腰间,谁知一摸两手空空,这才想起酒葫芦昨夜已经被那姑娘砸的粉碎。环顾四周,此处只有花花草草和泥土道路,并不见溪流清浅。我咽了咽唾沫,说,我的水壶丢了,也没有水喝。你忍一忍吧,人人就好了,到了倾城就会有水喝的。
书生说:无数次,我也这样安慰过自己,消除自己的顾虑,可是问题是一点作用也不起啊。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人生在世,不能总自我欺骗。说完,书生摇摇头,走了。
我看着书生瘦弱的背影,觉得人生在世,不能总活得那么现实,该糊涂时要糊涂,不糊涂也要装糊涂。虽然,我知道这实际上只是自我欺骗,并且这一次我不太相信自己,因为四处根本没有有水的迹象。但是我只是觉得这样会好一点,因为,有希望总是好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世界上,肯定有不少人抱有书生那样的想法,也有多人像我这样做过,自我安慰,自己给自己希望。其实从这一点上来讲,这就是意念的强大胜过于身体的强大的原因所在。
我找了一株大树,靠着树干坐下来,准备避避太阳歇一会再上路。旷野上因为开阔的缘故,风款款吹过来,坐在树底下还是蛮舒服。我想如果此时是躺在客栈的床上,心情也未必会这样舒畅。毕竟在客栈不能看到一望无际的旷野,不能看见清澈湛蓝的天空,不能遇到蜂飞蝶舞和鸟语花香。现在,我终于体会到了李白的感觉。
此时,一个人从我身后飞奔而来,我扭头一看,只见书生喘着大气一脸笑意向我狂奔而来。我想莫非这呆子终于想明白,四五里地有多远了。谁知他却从行囊中掏出一个梨来,说,大哥,我刚才给忘了,原来我身上还有两个梨,你不是口渴么,那,这个给你!
放眼望去,那个梨子蔫啦吧唧的,只有核桃大小。我伸手接过,说,谢了,那你吃了没有?
书生说,刚吃过,刚吃过。
我说,那就好,那就好。
书生说:大哥,你为何靠在树上,不往前走啊。子曰,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你应该抓紧时间赶路才是啊!
我说,子还曰,欲速则不达,我靠在这树上休息休息,然后再上路不吃。再说,倘若我不停下来,又怎么能得到你这个梨子?
书生说,言之有理,言之有理。大哥你树可谓床,风餐露宿,真是可钦可佩啊。对于你这样的人来讲,其实有时候一棵可以依靠的大树,是等同于一张可以睡觉的软床的。
我说,哪里,哪里。对于我来讲,一棵可以依靠的大树是远远胜过一张可以睡觉的软床的,因为现在根本就没有床,只有大树。按照你的说法,我不能自欺欺人啊。同时呢,因为我是个粗人,所以不讲究那么多,有个地方能歇歇脚就行。
书生说,子曰,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大哥真是我人生的标杆和榜样啊。只是芸芸众生,总有很多人在软床和大树面前会觉得迷惑,分不清到底哪一个好。
我说,那你觉得哪一个好?
书生说,我觉得还是大树好,因为你都能享受在躺在大树下,就更能享受躺在软床上。相反,你能享受躺在软床上,却未必能够享受躺在大树下。大树能够提升人的适应能力,削弱人的物质欲望,所以它是好的。
我说,物质欲望并不一定都是要被削弱的啊?
书生说,可是子曰,欲望猛于虎啊。大哥你想,很多人辛苦一辈子,只为了有馒头可以吃,有茅屋草房可以遮蔽风雨睡大觉。很多人流尽血汗,却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号令别人的位置,或者一个盟主、主席、帮主之类的名号。
我说,人各有志,这很正常嘛。
书生说,大哥,你看,馒头和屋子都是现实的,是属于自己的、可掌控的,容易得到不易失去。位置和名号都是凌空的,是别人给的,是不可把握的,不易得到却容易失去。所以我想,人们一直在追求的东西,未必就是自己正真所需要的。同样反过来讲,人们所真正需要的,并不一定是人们所追求的。可是现实世界就是如此不可理喻,却又偏偏顺理成章的运转着。实在是没什么道理好讲……
大约说了一个时辰,书生的满腹经纶和人生感言终于倾斜完毕,这才作揖离去。我望着书生的背影,怎么也想不通一个问题:子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是子为什么不曰,书中还有书呆子?
在温暖并稍显炽热的阳光下,我脑子里不停变换着各种思绪,迷迷蒙蒙之中,睡意的炊烟袅袅升起,我越飘越高,终于遗世独立、羽化登仙。迷梦中,我正在和姑娘恶斗,试图夺回我的银子和酒葫芦。虽然我清晰明白的看见自己的武功非常厉害,不仅招式灵活、身轻如燕,而且轻松自如游刃有余,但是却无论如何也伤害不到姑娘半点毛发。我问姑娘,为什么我如此厉害,却打不败你?
姑娘一笑说,因为你根本不想打到我啊?
我说,为什么呢?
姑娘说,因为我长得漂亮啊,你就不忍心下手啊?说完,姑娘一刀劈到我头上,我捂着脑袋大喊一声,心想这下死定了……
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树底下,双手正捂着脑袋,头上不疼不痒,也没有鲜血长流,我才惊觉原来这他娘的是一个梦而已。我回忆了一下梦中场景,觉得两人的对话十分可笑,摇摇头正准备起身出发,却听见远处传来嘈杂声。细听之下,兵刃交接的声音明显从远处传来,而且越来越近。
安全起见,我捡了几块石头,嗖嗖窜到树上,以防止自己卷入其中。我说过了,和人家打架不是我的风格,我的风格是看人家打架。人生在世,安全第一。这也是我的人生座右铭之一。
在高大茂密的树上,我登高而望远,视野相当开阔。远远地,我看见三个身着官服的士兵手持钢刀追着一个姑娘,尽管你追我赶、都很尽力,但是双方之间的距离一直很稳定的保持在十丈左右。因为距离遥远,我看不清楚那姑娘的脸,莫非她是在出城时不肯被摸,才被官兵围剿的?
我叹一口气,心想这些官兵真是辛苦,为了摸人家姑娘一把、“搜查赃物”,竟然顶着炎炎烈日、不顾中暑的危险,在流火的太阳下从倾城追到这里。看来如今的官府,敬业的人还真是多啊,长此以往,国家长治久安应该没有多大问题了!
双方越跑越近,此时我才看清楚姑娘的脸,她就是昨晚在城南破庙中将我打晕过去的女飞贼。我心里暗暗欢喜,不只是见到这姑娘心里高兴,还是见到这姑娘被追幸灾乐祸,综指各种情绪集结到一起,我无比兴奋。
姑娘跑到树下,已经没有力气再迈步,只剩下扶着大树喘气。我在树顶上看得清清楚楚,姑娘额头的汗珠像荷叶上的露珠一样密密麻麻。而此时,三个官兵慢慢靠近过来,脸上无不露出喜悦的表情,仿佛所有的辛苦此刻都烟消云散,无不认定姑娘已经是案板上的肥肉。
虽然姑娘偷了我的银子,砸了我的酒葫芦,还打晕了我。但是不知为什么,此刻我却固执的觉得这姑娘本性是好的,内心里有一股英雄救美的冲动如同钱塘潮水一样汹涌澎湃,差点就将我从树上冲下来。以前,我听老人说,男人天生就有保护女人的本能,莫非此时此刻,我的本能猝然爆发了?
我在树上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到底帮这姑娘不帮?我分析了一下,帮吧,我不会武功,而且手上有没有得力的武器,自己很有可能要吃亏。不帮吧,这姑娘说不定就要吃亏,我的本能可能猝然爆发之后有猝然覆灭。
我只觉得,此时此刻,五个人中最着急的其实只有我。最终,我深吸一口气,安慰自己说,先看看情况再说,姑娘会武功,不一定能以一敌三,不用我出手。
为首的官兵下巴上长一抹小胡子,得意伸出一只手掌说,小美人儿,跑啊,你倒是再跑啊,看你能不能逃出我的五指山!说完,身边的胖子和瘦子附和着哈哈大笑。
姑娘一笑,手拿着匕首在胸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本姑娘为何要跑?
小胡子捋捋自己的小胡子说,我们几个的原则是,好男不跟女斗。我看你还是乖乖束手就擒好了,免得大爷动手,弄伤了你的小胳膊小腿儿可不好!
姑娘突然看着天空,笑了起来,然后扬起手,扶了扶耳际的头发。姑娘的这个动作很好看,以至于现场包括我在内的四个男人全被迷的呆住,我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咚撞击着我的灵魂。可就在此时,姑娘扬手的一瞬间里,小胡子却突然尖叫一声,捂着眼睛倒在地上滚来滚去。
我心想,莫非这姑娘还会什么气功或者超能力之类的?
旁边两胖子和瘦子围上前一看,原来小胡子被这姑娘发了一枚钢针射在脸上,殷红的鲜血从小胡子的手指缝间流了出来。胖子和瘦子看了姑娘一眼,无不浑身一阵颤抖!
姑娘扶着树说,我的针上可有毒哦,碰到就有危险哦!
胖子和瘦子刚将小胡子扶起来,听了姑娘的话,几乎同时松手。半空中的小胡子扑通一声重重摔在地上,痛的直骂两人蠢货,两人围着他转圈却不敢上前。我这时更加觉得,越漂亮的姑娘越危险这句话绝对是个真理——起码在这个时代!
小胡子在地上翻来滚去,朝胖子和瘦子大喊,妈的,你们还站在这里干什么,去把她给老子抓住!胖子和瘦子得到命令,立马向姑娘奔来,似乎全然忘记了姑娘会发毒针。
姑娘说,我的钢针可是剧毒中的剧毒,你们不怕的话,尽管过来试试!
胖子和瘦子听罢,立即刹住了狂奔而来的身体,放慢了脚步,任凭烟尘在脚下飞腾。小胡子躺在地上说,抓住这女贼,我上报县令大人,把你们从管城提拔为城管,工资由每月五两涨到每月八两。
小胡子说完,胖子和瘦子对视无言,十分犹豫。
小胡子又说,抓住这女贼,不仅有官府颁发年度最佳抓贼能手奖章,而且有50两奖金,还能在倾城扬名立万、光宗耀宗,对以后的升迁、对自己后代百利而无一害啊!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名利双收的驱动之下,胖子和瘦子终于爆发,一场战争就此拉开了序幕。我知道,有些事,是怎么挡也挡不住的。
此时,火红的太阳照在茂密的大树上,碧绿的树叶反射着阳光耀眼的光芒。茂密的大树底下,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按照不同的姿势移动着身体,挥舞着手中的兵刃。大树上面,我无动于衷的看着发生在眼前的一切,仿佛只是一个观众。草原上的热乎依旧慢慢地刮着,蚂蚁和蚯蚓在洞穴里忙碌休息,两只蟾蜍正在呱呱呱的叫声中繁殖后代。
这个时候,在更广阔的天地之间,乳房肿胀的妇人正唱着小曲哄怀中的孩子睡觉,身宽体胖的懒汉摇着扇子躺在柳树下的椅子上哼唱着《十八摸》,满身猪油的屠夫将磨得蹭亮的尖刀捅进猪羊的心脏,瘦骨嶙峋的农夫顶着阳光在田间除草施肥,膘肥肉厚的官员在酒宴上杯盘狼藉、满嘴流油,风情万种的青楼女子卖弄风情招揽客人心里却泛起无名的惆怅,离乡背井的将士在边关守望着万里河山心里却泛起对故土的思念……
姑娘手持短刃,虽然身形灵活,但以一敌二,还是很快渐渐处于下风。一方面,胖子虽然身体笨重,但力量过大,姑娘很难招架。另一方面,瘦子长的过于难看,每当姑娘的眼睛注视到瘦子的脸,身体就不由向后退让三步。
我看见姑娘的脸色已经绯红,而且额头上的汗水已经顺着脸庞下流。我捏紧手中的石头,瞄准胖子和瘦子,随时准备攻击。但是我心里明明已经将石头扔出去了,可是手中却仍旧牢牢抓着,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猛然间抬头,刺眼的阳光照射着我的眼睛,在这一刹那里,我已经分不清自己是要帮姑娘,还是要帮官兵,还是只是想保护好自己?
我有些眩晕。
突然,姑娘大叫了一声,被脚下一颗石头绊倒在地。我浑身一抖,从突如其来的眩晕中惊醒过来,大喊一声,从树上一跃而下。半空里,手中的石头好像长了眼睛一般,嗖嗖嗖飞向胖子和瘦子。
在我落向地面的时候,我抬头看了看天空一眼。刺眼的阳光再一次利箭一般射进我的眼睛,使我心里再次产生一阵强烈的眩晕。在这一阵眩晕里,我想起曾经遇到过的无数个同样的瞬间,和那些瞬间里类似和雷同的眩晕。我想这些眩晕的产生一定在预示着什么,但是我却从来都没有弄明白这眩晕究竟预示着什么。
我落地的姿势,客观的讲,还是很优美的。我款款走过去,扶姑娘起来,虽然表情宁静,但是心里却阳光万丈、无比灿烂。姑娘见到我,嘻嘻一笑,说,终于等到一个大侠来救我啦!我在姑娘的笑容里,看到的依旧是狡黠与可爱,仿佛此时此刻的刀光剑影,对她来讲只是一场游戏。
我说,害怕了吧?
姑娘说,哪里有,我一点都不怕,这两个人我还能对付?
我说,不怕,你怎么连这么红?
姑娘说,害怕只不过是害怕的样子而已,我脸红是因为热,不是因为害怕。
这件事过去很久后后,我回想起姑娘的这句话,还一直十分佩服她。在这样的凶险环境下,还能报保持这样乐观的心态,对于她来讲真是难能可贵。女人的世界,太深邃,这句话一点没错。
我愿以为,我扔出去的石头会将胖子和瘦子击倒在地,一晕不醒。未曾料想,石头飞出去的方向实在太过离谱,实在让我大为沮丧、丧尽颜面。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那石头飞出去的方向与两人的位置竟然足足差了好几丈。在我英雄救美的关键时刻,出现这样的失误,实在让我痛心。
事实上,我的出现对事态的局势并未起到较大的扭转作用。只不过我的突然从天而降,实在是让胖子和瘦子吃了一惊。想来两人势必觉得,这人突然从天上飞下来,必然一定是个绝世高手,而且潜藏着这么久,竟然都未被发现,可见内功如何之深厚。再者,两人正专心致志对付姑娘,不料突然冒出一男人来,而且这男人一出来二话不说,先飞来两颗石头,这实在是一件再也惊险不过的事情了。
眼见石头飞向远处,胖子和瘦子缓过神来,终于明白我只是一碟小菜,便立即挥舞着钢刀向我奔来。
我心想,完了,完了。
我听到自己的胸口发出砰砰砰砰的心跳声,小腿似乎也情不自禁的抖了一抖。环顾四周,除了大树就是野草,并无东西可以作为武器来抵挡那明晃晃寒森森的钢刀。如果姑娘没有受伤的话,让她抵挡一个人还是勉强可以的。
但问题是,剩下来的那个人,我应该怎样对付才好呢?何况,大敌当前,身为一个男人,让一个姑娘出手迎敌总是太损颜面的和不应该的,更何况她已经受伤!
虽然一直以来,我都不喜欢暴力,但是在这个暴力的世界里,没有自己的暴力就得面对别人的暴力。出来混,暴力就像女人,总是避不开的。现实很残酷,是没有道理好讲的。所以也许过了今天以后,我就应该考虑使用暴力,并且考虑如何强大自己的暴力了。因为,这样我就能够保护自己和自己要保护的人了。
两人的钢刀迎头劈下来的一霎那,我仍在原地一动不动,双脚像和大地凝固在一起了一样,明亮的道光甚至一度刺伤了我明亮的眼睛。我不知道自己这一霎那间是因为恐惧而束手无措,还是因为在思考问题而忽略了刀刃的袭来。我的心里只有两个字在不断回响,完了,完了,完了,完了……
那一瞬间里,我就像是一尊雕像,如同官府大门前的石狮一般,静态而忘我的深陷在另一个世界里。后来回忆起来,我在那一瞬间里最想完成的事情不是别的,而是痛痛快快来一次小便。
瞬间就是很短很短的一小会儿,短到你来不及想这一瞬间究竟有多短。这一瞬间过去以后,我听见咣的一声,然后头顶一阵剧痛,整个人应声倒地。
这次,我终于死了,我想……
只是有一件事,我死后仍旧百思不得其解:我的脑袋怎会如此坚硬,钢刀千钧砍在上面竟然是咣的一声脆响,而不是噗的一声闷响。我曾见过屠户杀猪的场景,钢刀砍下猪头的声音确实是噗的一声,而不是咣的一声。可是这一次无论怎样,那官兵的钢刀是确切无误的砍在了我的脑袋上。纵然这个世界上充满了奇迹,可是我不相信会有一个奇迹发生在我的脑袋上。
无数次,我站在生死边缘,一脚在阳间,一脚在阴间。虽然我完全不抱任何希望,我对于生死听之任之,顺其自然。可是最后总是好好的活下来,并且完完整整、毫发无损。这样子重复所以很多次后,我不得不认为自己是特别的,是不死的,甚至一度认为自己就是个神。不然为什么,我会历经山崩、地裂、雷劈、泥石流和毒蛇而不死,我不是耶稣,我也不是如来佛祖,但我一定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不死的人。
一切上天自有安排,我只好这样想。
我所经过的道路,遇到的人和事,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未来已经做好了就放在前面,等我去看。我所做的,只是在所谓的时间和空间里,东游西荡逡巡前行。我觉得这样的人生其实很像是参观一场展览,只不过参观的过程长了一点点而已。既然一切都是既定的,那么便不用感到意外和怀疑。所以一直以来,我总是觉得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不存在的也是合理的。因为不管存在还是不存在,都是已经发生过的,设定好的。
一切都是恰恰和刚好。
钢刀撞击声在我头上响起后,我应声倒地,可是我在地上很长时间,我的大脑仍旧在思考,我的鼻子依旧在呼吸,我的眼睛甚至依然看见姑娘和官兵继续打斗的场景。这场景里,姑娘步履轻盈身手矫捷,在和胖子瘦子周旋,她乌黑的头发闪动之下,不时可以看见清水般的眼睛和白雪般的牙齿,也就是明眸皓齿。
我问自己,莫非人死之后一段时间里,眼睛还是能够看到东西么?这样一问,我便觉得人真是一种可怕的生物。但是我知道,我已经死了,我所看见的并不是我所看见的,而是我的鬼魂所看见的。可是虽然我有时候比较迟钝,但也不至于连死都死得这么迟钝,这么缓慢!
我想,这个时候,也许正是我的灵魂慢慢退出我的肉体的时候。我的主体已经不再是人,而是为鬼魂。我想,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超脱,灵魂从肉体的剥离。这个过程,使我想起一缕青烟缓缓从乌黑的烟筒里飘出来的画面。
此时,奋战中的姑娘朝我喊道,大哥,你能不能从地上爬起来,帮我一把!
我躺在地上,对姑娘说,我已经死掉了,还怎么能爬起来帮你?说完之后,我潜意识里抱着试试的心态,动了动手指,又动了动腿脚,没想到手脚活动自如,我竟然又好端端站了起来。
我心里自言自语说,妈的,莫非我这次变成了僵尸,这真是不幸!我伸手摸了摸脑袋,头顶除了有一些余痛之外,连半滴血也没留,抬头看了太阳,觉得依旧无比刺眼。我想不对,僵尸一见太阳就要化掉的,而我了觉得刺眼和温暖之外,竟然没半点感觉。
我叹了一口气,唉,妈的,这次又没死掉!
我想是否上帝总是站在我身边,和死神千方百计作斗争。
回想起来,钢刀劈下来的时候,姑娘好像伸过匕首在我头顶挡了一下。钢刀砍在了匕首上,发出咣的一声,然后我应声倒地……
我从地上站起来,身边实在没什么东西好利用。空手无凭,处境窘迫。情急之下,我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土,使劲朝那两官兵扔去。我的计划是将沙土扔到官兵的眼睛里,然后姑娘趁两人揉眼睛的时候,将他们制服。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沙土直飞到半空,突然醒悟了什么似地慢下来,不肯再前行。
姑娘指着远处躺在地上呻吟不已的小胡子说,抢他的刀!
我两步跑到小胡子面前,战战兢兢颤着嗓音说,姑娘说你已经中了毒……中了毒你知道吧……中了毒你不能动的!我原本想要无比镇定和冷酷的走到小胡子面前的,但是一开口,我的声音就暴露了我内心的恐惧。
我咽下喉咙里的唾沫,大了胆子说,借,借你的刀用一下!
小胡子见我两步便跃在身前,顿时甚是害怕,战战兢兢说了一个字,好!大哥想要,拿去便是,只求留下我一条贱命。我上有八十岁小二,下有三岁的老母亲……话没说完,他便哭起来,肩膀抖得特别厉害,一只手抹着眼角的眼泪。
我没有弄明白他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牵挂,竟然如此悲伤,甚至还想安慰他两句。我慢慢靠近他,拿起地上的钢刀,起身拔腿便跑,一边跑一边抹脸上的汗。虽然已经跑得很远了,但是心里还是惊惧不定,生怕小胡子突然从地上蹦起来和我拼命。
这件事给我的启发是,其实人和人都是一样的,你害怕的时候,他甚至比你更害怕。我觉得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必要怕什么人,甚至没有必要怕什么事。这样想过以后,我仿佛真的什么也不怕了一样,拿了钢刀径直向那两官兵走过去,对他们喊,住手,你们俩停下来,跟我打!!
姑娘和胖子瘦子听到我的喊话后,齐齐住了手,拧过头来奇怪的看着我,仿佛是看火星人一般。从他们的表情和眼神里,我似乎获得了莫大的信心和勇气,觉得自己只要一出手,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两人打倒在地。这种感觉带来的感觉是,我更加觉得精神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我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那个人!
但是因为我之前拙劣的表现,胖子和瘦子似乎对我不屑一顾,准备继续和姑娘打斗。姑娘此时已经汗流浃背,没有半点心思和两人继续纠缠,姑娘跃向一边,向胖子和瘦子说,停,停,停,你们知道眼前这位公子是谁吗?
胖子说,管他是谁,收拾完你,就收拾他!
瘦子在一边附和着说,对,就是,就是,你们两个一个也别想逃!
姑娘说,他就是二十年前偷遍皇宫,被国家防盗部重金通缉的江南大盗云中飞……
话未说完,胖子打断姑娘说,你骗谁啊,当年的云中飞活到现在,怎么说也五十多岁了,这小子看起来有五十岁么?
瘦子凑在胖子耳边问,云中飞,我怎么没听过?
胖子轻声回话道,我也没听到过,我是在试探她。
姑娘说,你急什么,我话还没说完呢,他就是二十年前偷遍皇宫被全国通缉的江南大盗云中飞的儿子云中燕。你们刚才也看见人家从天而降了,那姿势所么潇洒,多么像只燕子。
两人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天,仿佛我脸上刻了字、贴了金一般。胖子说,越看越像云中燕,越看越像个贼!
瘦子瞅着我对胖子说,什么越看越像,他本来就是,我二十年前在长安见过这小子。我本想反驳,我这辈子根本就没去过长安,但想一想还是罢了。面对这两利欲熏心的傻子,一切都是徒劳。
瘦子拍了拍胖子的肩膀,说,哥们儿,按我的判断,咱们抓他回去,起码能升到三品,比城管还威风好几倍。
胖子说,三品,不可能吧?
瘦子说,怎么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
胖子说,说来听听。
瘦子说,你想想云中燕是什么级别的盗贼啊,那可是国宝级的盗贼啊,而且不是全城通缉而是全国通缉啊!这小女贼只是全县缉拿,实在不够档次,不值得咱两费这么大劲儿。拿住了他,就等于抱了一块金砖在怀里啊。
胖子点了点头,无比高兴地说,也是哈,那这女贼不抓了么?
瘦子露出一脸的鄙夷说,给你一只烤鸡和一个馒头,你选哪一个?
按照我的思维,胖子肯定会选烤鸡,因为男人没有不喜欢鸡的,相对于馒头来讲,鸡更有诱惑力。可是,没想到的是,胖子咽了咽口水,竟然说,我两个都要,来者不拒。
瘦子说,不行,只能选一个!
胖子说,怎么不行?我就选两个。最近你嫂子逼我减肥,我饿得厉害啊……
瘦子不禁笑出声来,哈哈,这么多年了,你还这么怕女人,是不是男人啊!
胖子说,你懂什么,我那是尊重你嫂子,不是怕她!
瘦子说,一切对女人的不真诚的尊重,都是害怕造成的。
胖子听完脸色立即大变,唰的一声横刀架在瘦子脖子上,你大爷的,老子平日里最恨别人说我怕老婆。今天你竟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我怕老婆,我哪里怕那母老虎啦,你说?
瘦子正要开口反驳,胖子喘了一口气又大喊道,你奶奶的,老子连云中飞这种大盗都不害怕,怎会害怕一个女人?胖子情绪激动之下,胳膊一抖动,刀刃划伤了瘦子的脖子,一道细细的血流了出来。胖子见出了意外,连忙将刀从瘦子脖子上移开。
看见自己宝贵的鲜血横流在冰冷的刀刃上,瘦子顿时勃然大怒,骂道,你他妈的就是怕老婆怎么啦。老子可不怕你,有本事放下刀,和老子单挑?
胖子本来已经准备道歉,但又一次被瘦子说中要害,不由得怒火复燃,将单刀扔向草丛,吼道,妈的,早看你不顺眼了,今天好好和你算算帐!
说完,胖子和瘦子抱成一团,在地上忘情地扭打起来。煞那间,局势一发不可收拾,地面上尘土飞扬,石子乱飞,仿佛沙尘来袭。两人干柴烈火、热情高涨,打着打着,一不小心竟然滚到路边的草丛里去了。草丛里的兔子和野鸡受了惊吓,一时间,鸡飞兔跳,甚是热闹。
姑娘很是开心,收起匕首对我莞尔一笑,说,大哥,谢谢你哦。
我说,哪里,哪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
姑娘说,晚上请你吃大餐,报答你的救命之恩,怎么样?
从姑娘若无其事的表情里,我发现她似乎已经将昨夜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过。我说,大餐倒不必,不过你得赔我一壶酒。以我的本事,救命是不敢当的,只不过姑娘偷拿我那么多银两,还将我打晕,请我吃顿饭也是应该。
姑娘说,应该,应该,待会你看上什么,我就请你吃什么?
我说,这不打紧。对了,你为什么污蔑我是什么云中燕?
姑娘斜着脑袋瞅了瞅天空,说,这是在造声势,扩大我们的实力,让他们害怕。你不是要人家和你打架么,我不说你是什么什么很厉害的云中燕,人家又怎么会愿意和你打架?姑娘边说边走到我身边,伸手摘掉了我头发上粘的一片树叶,说,走吧,我饿了,咱们今晚吃大餐!
夕阳西下,月亮隐隐出现在天际,我和姑娘并肩走在旷野间的小路上,软风缓缓的吹着,四周响起昆虫的鸣叫声,还有远处村庄的狗叫。红色的流云在高远天空向西而去,红色的天空里,一对白色的大鸟振翅飞过。而身后的草丛里,不时传来胖子和瘦子的尖叫。
想起不久之后,就会有皎洁的月光照射着大地,我心里不禁涌起无限遐思。一路上,我们彼此沉默,并行在倾城之外的乡间小路上。姑娘衣服上的气味非常熟悉,清香而甜美。我努力回忆,以前似乎在哪里闻到过这种味道,却怎么也想起不起来。
不久之后,姑娘终于开口。但是她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不可收拾,不停向我发问。譬如姓名,年龄,职业,爱好,来自何方,去向何处等等等等。后来,尽管我一直在努力回想这一段路程上的对话,但却什么也想不起来。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答她的,也忘记自己当时心中究竟在想些什么,但是我肯定说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
这一段记忆如同多年前的那一段一样,也仿佛是被掐掉了一样,不留一点痕迹。我把这种经常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现象称之为记忆偷盗,并且我暗自觉得这仿佛是杀人不见尸体不见血液一般,实在恐怖的够可以。再后来,我发现和这样一个健谈的姑娘在一起,我会越来越没有话说。而实际上,我特别想和姑娘说话。
这么多年来,因为独来独往,使我看起来已经成为一个不喜言谈的人。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我只是偶尔喜欢安静而已,大多的时候,我更喜欢自娱自乐。在路上的时候,为了对抗寂寞和无聊,我的说话方式通常是自言自语、自说自话。有时心里也会幻想有一个人与自己说话,自己一人分饰两人或多人,就这样自己与自己说话。这种自娱自乐的良好生活习惯一直保持了很多年,也使得我经常没事找事,善于探索发现和分析思考。
我想这样的言语和思维方式始终都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它不为外人和外界所知晓,独在我的世界里丰盛妖娆,是带有我个人气质和味道的游戏和娱乐。
但,这也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们到达一处小镇,打听之下,才知此地原来是商鞅故里,叫做丹凤镇。此时天空月朗星稀,小镇灯火闪烁,风夹花香,徐徐拂面而来,甚是惬意。姑娘指着小镇兴奋地说,看,我们今晚就住这里!
从姑娘的言语和表情里,我莫名的觉得她似乎已经和我很熟,这种貌似错觉的错觉甚至一度使我觉得我们可能已经认识了很多年。可是我又分明地知道,我们仅仅认识几天而已。后来某一天我独自走在倾城的大街上,才意识到自己的这种错觉,实际上就是不折不扣的自作多情。
走进镇子的街道,四处都是茶酒饭香,酒旗飘扬,虽然已是晚上,但街道两边的商铺和小摊依然人流如织。看来此处不愧是商鞅故乡,小农经济如此繁荣,实在难得。放眼望去,食客和酒客们三三两两走在大街上,刚吃进去的大餐,又原封不动吐在大街上。生意好的饭馆,食客们排队等吃已经在大街上蜿蜒了十多丈。生意不好的饭馆,小二肩膀上搭着白毛巾站在店门口大声招揽顾客,新鲜鲈鱼,现吃现杀;野生土鸡蛋,益寿又延年;南瓜鸡丝汤,养胃又补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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