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门一看满屋子都是烟.表意你哪里有错错了

请选择考试感谢你出现 够我爱了好多年
“你多久会做一次梦呀?
你会梦到谁呀?
有人会陪你聊到很晚吗?
她在你身边吗?
你怀里的那个是她吗?
你还爱着他吗?”
夜很深了 不知道下面的小故事 能不能让你想到记忆中的那个人?
“跨越了一个半球的耐心和深情,足以化冰山为春水”
文:猫耳朵
第一次遇见他时印象就很深刻。白,瘦,自然卷,黑框眼镜,穿着挺括的校服衬衫。很高,将近一米九,和我有着二十多厘米的身高差,拥抱时头刚好可以靠到他的胸口。
是我所欣赏的那种干净的少年。嗯,干净。
熟悉起来,已经是在高二的时候。当时我担任团委部长,正负责一个大型比赛的策划和举办,重重压力落在肩上。他不知从哪得知我的窘况,让副部帮忙引荐他进我们部门。从那时候起,每天晚自习的第二节,我都会准时准点到自习室找他,窝在一旁,托着下巴看他做推送、做表格,时不时给点意见。暖白的灯光下,他睫毛的阴影显得柔和而深沉。
渐渐地,我越来越期待夜晚。不仅为一天里难得的静谧,更为可以见到的人——他看向我的眼里有星辰。
尽管彼此都知道互相喜欢,但我们并没有很顺利地在一起。在感情方面极为被动的我,一直等着他来捅破那层窗户纸。
“我们在一起吧。”那晚聊着微信,他突然就说了。他终于说了。
还没等我控制住内心的惊喜后给一个矜持的答复,那条信息却又被他撤回。
告白还能撤回?惊讶与羞愤之余,我也没说什么,只当做什么也没发生。我没想到的是,这种事情居然还有第二次。心又往下沉了些许,依旧维持友谊。
后来有一天,工作那边出了些问题,和他聊到深夜。在舍友均匀的呼吸声中,握在手里的手机屏幕闪烁着微光,跳出一条新信息。
“我们在一起吧。”
一样的句子。一样的夜晚。我眯着眼,没有作声。
两分钟过去了。
我曾经问他,为什么在撤回两次后,还是决定和我在一起。他说,他知道自己要出国,不想让我承受异国恋的痛苦,不想耽误我,更不想伤害我。但是那晚的我,如此无助,却又如此坚强。他希望,可以保护我,让我知道无论发生什么,身后都有他。
“总不能因为害怕失去而不去拥抱啊。你和我说过的。”他揉揉我的头,眼角满噙笑意。
在很多人眼里,高中学业如此繁重的时期谈恋爱,简直是放任荷尔蒙而弃前途于不顾。但至少于我而言,很多时候是他让我支撑过那一段相对暗无天日的时光。失落和迷茫之时,想一下还有一个人和你并肩作战,就会重新动力满满。高三时他要实习,而我为了专心学习也尽量不见他,每天只通过微信保持唯一的联系。尽管如此,离家的思念、升学的焦虑、对未来的彷徨——所有的情感都因为他而得到了寄托和慰藉,让我可以安心而淡然地度过最后的冲刺阶段。
十八岁那年的九月,我来到北京,他飞往美利坚。由此开始长达六年的异国恋长跑。我们自然也经历了所有异国恋都会出现的问题——时差和距离。共同话题越来越少,时间交集更是横切掉一半。我投身于新的课程内容和人际关系,渐渐疏远大洋彼岸的他。他疑我冷落,我厌他黏人。那个和我分担一切的、最懂得安慰我的人仿佛在异国消失得无影无踪。
或许是在一起久了,他将最真实的自己袒露在我面前,我却还没做好准备接受。我们陷在一个古怪的泥潭之中。站着不动,越陷越深;走动起来,泥水四溅。相互纠结,各自痛苦,却又舍不得分手。不知不觉中,彼此早已成为了对方生活中的一部分,平时可能不太在意,可一旦硬是要抽离,才发觉心中空荡。我犹豫了很久,想着,不如等他陪我跨年之后,就分手吧。
可是我的计划并没有执行。
圣诞节他从美国回来,又从广州飞到北京来看我。
他,仍会吃掉我不喜欢的巧克力味冰激凌球,仍会在我看电影泪目时紧紧握住我的手,仍会在返程的车上让我安心地睡在怀里。我们一起在寒夜里敲响新年的钟声,一起三更半夜待在海底捞吃鸳鸯锅,一起走北京凌晨四点半的路。
原来他一直都没有变,是时间和空间筑起了我的冰山。
于我而言,所谓爱,从来都不是在女生楼下大喊我喜欢你,也不是情人节一大捧抱不过来的玫瑰,更不是山盟海誓非你不娶。真正的爱,隐匿在生活的每一点细节之中,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而他跨越了一个半球的耐心和深情,足以化冰山为春水。
距离上次见他即将过去半年了。在北京等他回来的时候,经常做一个梦,梦回我们的第一次拥抱。
大赛前夕,我待在团委办公室做最后的准备工作。屋子里回荡着我一个人啪嗒啪嗒打字的声音,初秋的凉风从窗外丝丝地渗进来。刚站起来准备拿点东西, 听到门口有动静。一转头,看见他迈着极大的步伐,径直走到了我的跟前。右手里的电脑包还来不及放下,他一只手迅速而温柔地扣住我的脑袋一把将我拥入怀里。我还没回过神,愣愣地安静待在他的怀里。他的衬衫被汗水微微浸湿,散发出一种好闻的味道。
全世界都静止了,只听得见他胸膛里心脏有力的跳动声。
“你拥抱的并不总是也拥抱你”
“我拥有的都是侥幸啊/我失去的都是人生”
她把手机背过去扔在床上,耳边还循环着张悬的《关于我爱你》。手机荧幕的光亮还在缝隙中挣扎,然后,熄灭。如同她心里最后的徘徊,也在说出口的那句“有缘江湖再见”里结束。
她一直想问,有多少人像她一样,用力去爱过自己最好的朋友。
她想讲讲吴青峰和张悬的故事。
吴青峰给张悬写“你是这世上无与伦比的美丽。”
吴青峰在张悬最无助的那段岁月里,不顾流言蜚语,把她带到了他的演唱会上。
吴青峰给蔡康永微博评论说“是否很多人对所爱之人,与其面对着相恋而失败的风险,最后还是怀着相爱而走向一辈子的知己。”
张悬&吴青峰
张悬在《关于我爱你》里写“我所有的/何妨/何必/何其荣幸。”
张悬在吴青峰最潦倒的时光里,陪他在寂寂无人的深夜里奔跑,在他的身后紧紧追着,为他挡去所有不必要的人。
张悬在采访里说,想过和青峰在一起,可是也是在怕关系破裂后,还能否维持这种友谊。
可惜她不是张悬,他也不是吴青峰。
原来他们认识都快四年了,她突然想起来。那时候她还是个横冲直撞的小丫头,疯疯癫癫的,喝瓶啤酒都觉得很了不起。他倒是一副很是沉稳还有点鄙夷的样子。还不是个在宿舍点火玩的小孩,想到这,她突然笑了。
真的分到一个班,都是高一下学期的事儿了。搬到一个陌生的班,她开始埋头学习。她还记得那天他突然侧过脸,调侃地跟她说“原来你还挺认真的嘛”。他背起背包留下一个背影,还是阳光正好的午后,没有其他人的教室。她才知道,原来那个背影,她一不小心就记了这么多年。
熟起来的过程她都记不太清楚了。她记得的,是一颗一颗星,散落进漫无天际的银河里,碎进曾经他最温柔的眼里。
她的杯子碎开热水溅落在手上的那次,大家都忙着扫地收拾的时候,他着急地抓她的手腕,问她有没有烫到。她记得那个瞬间,她抬头看向他的时候,他眼里分明有烟花炸开,当然她心里也是。
她为了送他不一样的生日礼物,学着去做了牛轧糖。第一次下厨,电饭煲里糊了一层厚厚的糖,她怎么也弄不下来。后来妈妈饭都没做成数落了她半天。糖做好的那天,她像个刚学会做手工的小孩子,跑去他家楼下,还悄悄给住在同一个楼的闺蜜发消息问应该从哪个门走,生怕被他妈妈撞到。“那天我怎么穿得像一只熊一样。”黑漆漆的宿舍,她躺在床上突然想到。
他们是最好的朋友吧。她知道他每天嘻嘻哈哈背后不为人知的不快乐,他知道她每一个笑容隐藏的每一分脆弱。他们也聊人生,也谈理想,也每天日常diss对方,也在高三时偷偷拿手机每天发着鼓励的短信。
她悄悄喜欢他,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悄悄。她想,只要她不说就好,他们还可以是一辈子的朋友。
后来,和所有的青春故事一样。他们毕业了,她表白了。他支支吾吾想岔开话题的语气,他模糊不定的回答,他说“我不是不喜欢你,只是不够喜欢。”他开始冷漠,不再像以前和她无话不说。她确实难过,但她知道他们谁也不想失去彼此。也许这恰恰是他挽留的方式。
她还和以前一样,义无反顾地对他好,试着去无视他言语里刻意的冷意。她以为他们还在一座城市是上天赐予的缘分。她开始约他出来,看电影,吃饭,报一样的选修课。看电影的时候他会睡着,她侧过脸看他,抱怨自己为什么选这么无聊的电影,可还是会悄悄把电影票收好,放进她珍藏的本子里。他总是找各种理由不去上课,她知道他不想见她,可还是故作大方和他说“那我也不去啦。”每天的聊天让她不甘于这种关系,直到,直到他说那些话的时候吧。他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什么都给不了你。”他说:“你想要这种关系到什么时候。”
她有了答案。qq一百天的大火花断了,她开始假装忘记,一个月,两个月,几个月以后,她都不知道过了几个月,大概是真的不再去想了吧。
这段时间让她变成了一只刺猬。几个月后他对她突然的好,开始让她有了戒备。她看到他说他要带她去吃她念叨了很久的烤棉花糖,有那么好久,她的脑海里真的画出了场景。他说如果可以,他可以陪她单独吃海底捞的时候,她的眼里也虚化过面前的聚餐的他人,幻想坐在对面的是他。
可是她已经不是那时候拿着一块糖可以笑好久的女孩了。她看着自己收藏夹里突然增多的美食推送,嘴角扯出一抹苦笑,还是一条一条地删掉了。
她还喜欢他,可是她不能再喜欢他。她从自己想沉溺的温柔里骤然醒来。她突然发现,如果沉溺,那将是一次又一次,陷入一个永远走不出来的莫比乌斯环。
《蓝莓之夜》
耳机里循环的《关于我爱你》正好唱到了那句“我眷恋的/都已离去”,她突然拿起手机,点了网易云右上角的分享,配文:如果你看见了,谢谢你。
张悬娓娓唱着一遍遍“我爱你”,她突然想到她都没有和他说过这句。可爱到底有多大,她说不出来,也有点害怕。突然想起来纠缠在一起的那段时光里,晚上他送她回家的时候,她在楼下抱了一下他。他有回抱吧。
她想和他说,对不起,她亲自毁了他们之间还存在的那一根一根断不了的丝。
她还想和他说,谢谢你,感谢你出现,够我爱了好多年。
“虚幻和真实之间,从未有着足以使人清醒的界限。”
我和他的故事,也许与很多甜甜的恋爱不同。
他比我大8岁,接近9岁。开始时我并不知道。认识他,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那时他已经工作,而我刚上大学。那天下午,阳光刺眼。好友申请,鬼使神差的答应。那时,刚刚上大学的我,没有什么朋友。不经意的闲聊成了我们略显草率的开端。
我拥有了一个说话的人,一个可以敞开心扉的人。“在你面前,我只是我,你也是一样。”我们敲着最平常的语句,简单的问候却让彼此感觉到绵密细腻的温情。
虚幻和真实之间,从未有着足以使人清醒的界限。
《四角关系》
和喜欢的人互道晚安,是一天中最后的甜;我随口一提的零食,他默默记下然后悄悄寄到我学校。
偶然发现他比我大太多,这是他瞒过我唯一的一件事。他流着泪和我道歉,怕我不再理他。他在视频中拿出各种证件给我看,就为了我哽咽的那句“这么久了你都在骗我”。
“关于见面的事情他对我说,你的顾虑我明白。如果你觉得现在不合适,那我就陪你说说话,能分享你的开心与不开心,对我来说就是开心的。”
历经很多细微的小事,情侣一样的默契和真情。手机号码互换、QQ电话、视频聊天,也许过于仓促,但也顺理成章。当时的我,只想一头扎进他的温柔里。
至今忘不掉的是一个冬天,我和他开着视频。我缩在被窝里,只有脸露在外面。他在电脑桌前敲着键盘画着图纸。寂静的夜晚,耳边,是他敲击键盘的声音。不时地,他低头看我一眼,笑笑,我的身体躲在被子里,似乎比平时要暖很多。有时候我睡着,第二天睁开眼看到他熟睡的侧脸……就静静地看着,不由得微笑,不能靠近,也舍不得离开。
《不能说的秘密》
离开他时,他将近29岁,立业而未成家。他的父母催着他结婚,慢慢我觉得自己耽误了他。让他等我吗,多少年呢?一直患得患失,只是怕这么好的男孩子冒险。慢慢有了争吵,越来越多。很多夜晚因渺茫的未来而落泪。他也是,隔着屏幕,想抱我都不行,泪流满面,像个孩子一样。
然后,断了联系。那时我们都觉得前途渺茫,爱是真的,无奈也是真的。
这样相互取暖的美好岁月,将永远深埋在我的心里,这种纯粹的爱在黑夜中恣意生长,像藤蔓一般,爬满了我一生的黄金时代。
“相遇之时,彼此的世界缩小到只有两个人,却也是最真实的两个人。”
“我深信遇见是最大的幸运,他不疑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只是最大也在人群之中遗失,长情也随时间成为了一种慢性煎熬。”
“别无他求,只愿我和他都不辜负彼此离开时的心愿——‘一定要更好’。”
山南不遇,水北无期
相遇不悔,相伴不忘
错失不念,错过不追
情深一往,情失无妨
“我应该会成为一个很好的人, 可惜与她无关了”
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初中,两个人并没有多余的交集。我认识她,她记得我。高二那年重新分班,我们又顺利相遇。那时的我,还陷入在莫名的苦痛中脱身乏术。没期待过会跟她有什么故事。
可我没法不被她吸引,她清秀,单纯,体贴,一头乌发,符合我在那个时期对于女孩子的全部幻想。她认真,她努力,是最优秀的学生。高二那年,我们走到一起,顶起了学生时代最大的压力。为了不影响成绩,我们用尽最大努力,给学校和家庭交上一个满意的分数。为了不给彼此造成困扰,我们遮遮掩掩,却又苦中作乐。她在我最黯淡的日子里给了我最大的抚慰,在我失意落魄之时无条件地全力扶持。
我最享受的时光,就是周末晚饭后能跟她在校园里散一会儿步,偷偷牵一牵她的小手。每晚,我们都是最后离开教室的,只为能够在夜色的掩映下,享受不被打扰的二人世界。从教室到宿舍区的路,我们走了千百遍。至今,我依旧能记起夏夜里愉悦的蛙鸣,清亮的月光,风经过叶片时簌簌的声响。
我们有时会在宿舍里通电话,悄悄避开其他人。我总是想尽办法讲一些好玩的事情,逗得她“咯咯”地笑,我也会很开心。但有时候也会在电话里吵,吵得很凶,第二天早上两个人都挂着黑眼圈,还要全力去完成课业。最后,慢慢磨合,愈发默契。
我们顺利跨过高考,又一同来到北京。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任何外力可以使我们分开。可未曾料到最后的殊途,竟是源于我们自己。现在看来,是我的缘故。
后来,两个人虽近在咫尺,却逐渐说不上话。我生性自由,喜好玩乐,她骨子里传统,醉心学术。她的课业压力很大,我与她的接触也越来越少,开始是每周二三次,后来压缩到一次,甚至更少。原本每天保持的联络,也时断时续。就是这仅有的联络,也时而是我抱怨,她静静地听。两个人也会争吵,我注定取胜,但是又怎么能高兴得起来。最后在大一将要结束的时候,我提出分手,她说,嗯好。我知道我不说,她是不会说的。我说,我们约定一下,这次其实是我外出远游,玩够了,就回到你身边。可是,我们都知道,前路太长,未来太远。也许这才是最好的收尾,没有相欠,不歇斯底里,不拖泥带水。
她对我的帮助实在太大,学业和生活上皆是如此。我的心态偏消极,常带愁容。她却事事通达,因此经常帮我开解,我需鼓励时鼓励,我需安慰时安慰。她几乎要好过我见过的所有人,却总是将姿态放到很低,对我很依从,凡我的意见几乎都成了她的命令似的。她对我的包容,可能只有父母才会有,我生性固执,又易动怒,她无一不包容,处处照顾我的感受。我觉得我能顺利地走到今天,实在是受了她太多的恩惠。
从结束那天后,我们未曾相见,未曾有任何交集。
她太了解我,我太熟悉她。我们早就活成了彼此的亲人。只是我太笨拙,她太青涩,好好的一桩事,说了就了。
我曾许下过太多的承诺,说要带她去这里玩哪里玩,说要照顾她一辈子,说要娶她过门。不过说的太多,做的太少。
我因为自己的问题反思了很久,应该会变成一个更好的人,可惜也与她无关了。
我没想着给大家讲故事,也没本事告诉大家多少道理。
如果她想去哪里玩的话,不要再说抽空,尽早安排时间吧。想吃什么的话,挤点时间马上去买就好,不费工夫。
你身边的人挺好的,真的。
《阿甘正传》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天不老,情难绝”
云龙说:“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无论多少次我都愿意与你相遇,哪怕放弃一切。”
秦中说:“不知道下辈子能否再见到你,所以今生我把最好的都给了你。”
雨松说:“我不怪缘分遣散了我们,云龙,照顾好秦中,告辞。”
我不知道你是否看过《稼穑之歌》这部剧,它展现了农大人的情怀,也标榜了农大的英雄,但是我们今天只聊其中的爱情。
十八九岁的年纪,如白纸般的感情经历,让我很难理解康云龙和秦中之间那朴素而伟大的爱情。那份爱情关于责任、关于坚守,不像现在的年轻人,被荷尔蒙轻轻刺激,就把激情当作了常态。
《稼穑之歌》中的爱情,与三个人有关:康云龙、秦中、张雨松。
如果用几个词白描三人:
康云龙:正直刚强,钻研奉献,爱秦中
秦中:隐忍坚强,善良温柔,爱云龙
秦中也许并不漂亮,或者至少没有饰演的演员漂亮。
张雨松:孤儿,被康母收留,命运坎坷,爱秦中.
我原写了三部分,想把康秦之间的相知相爱,雨松的多舛命图都介绍给你们。我原想告诉你们大学时代的康张如何同爱一个女人,雨松如何被日本人抓;告诉你们康云龙和秦中怎么相依相伴,携手治理盐碱地;告诉你们雨松如何与二人重新见面,秦中又是如何在曲周永远闭上了眼睛。交稿之前,我疯狂的按delete键,留下了我感触最深,让我打字时一度落泪的那一幕。我把康云龙和张雨松要说的话说给你们听
酒能醉人,水能醉人,话更能醉人。
1978年,每个人的生活都开始洋溢幸福的味道。黄昏,夕阳斜射,把路旁的银杏叶照的金黄。那树像暮年的老人静静伫立,历经风霜而面如平湖。
餐桌上,康云龙对面坐着张雨松。盘子里是白花花的曲周白面馒头,杯子里是清澈的白水,两人头上是满头的白发。
还有那张立在桌上的九寸黑白照片,里面那个素花裙子的女人微微俯着身子,浅笑嫣然。
觥筹交错,杯盘狼藉。
张雨松举起酒杯,透过杯中水注视着那张照片。
“我一生都在追赶时代,老子年少轻狂过,也心灰意冷过,低沉落寞过,也春风得意过。”
他这样的人,没有理由终生不娶——他一直都爱秦中。
“既然缘分不给我机会,我爱到如蚁噬心又怎样?好,我不说,我看着你和康云龙结婚生子,我看着你们并肩对付天灾人祸,我甚至看着你离开这个世界离开我。有一种悲哀,叫做连泪都不能流,只能目送。”
想得却不可得,连伤感都是奢侈的。
真正被水灌醉了的,应该是康云龙。
“这些年,我知道是不是应该感谢上天把雨松从你身边带走,哪怕我知道我这么想对雨松很残忍。我忘不了学生时代每次见你时心里的波澜,我忘不了我递给你枣糕时你害羞的笑。秦中,我想你在辽宁的时候,你突然出现门口,我看着你,你看着我;想在曲周,你对我说,你想去青海湖,想去草原,想看金黄的麦地,我说等曲周盐碱地治好了咱就去;秦中,我还想你给我煮碗面吃,我还想让你帮我整整领口,我还想看看你的眼睛。不管在哪,我就是想见你,哪怕让风带来你的一丝声音、一丝气味。”
我最大的遗憾,是你的遗憾,与我有关。
“秦中啊,秦中,下辈子,我不学农了,也不教书了,咱俩就在青海湖边,盖一个小茅草屋,就咱们俩人,?过一辈子。在门前,种小麦,种青稞,风一吹,跟湖水一样,高高低低的。年轻的时候,咱俩就在金黄的麦地里追呀,跑呀;老了,看着孩子们追啊,跑啊。一回头,就是金黄的油菜花……秦中,你说,下辈子,咱们会在哪相见呢……”
与其说人生如戏,不如说戏如人生。文辞粗浅,难表心意,希望你们都能珍惜身边人,因为只要天不老,情真的难绝。
“没什么 就是很开心 开心在时光里共你朝夕”
时常想,为什么非要遇到这样一个人,陪我走一小段路,然后挥手作别,或者陪我走的足够长,让我误以为一辈子不过如此。
但我还是对她无比期待。
但我还是对他满怀信心。
抓住了也好,错过了也罢。感谢你出现,够我爱了好多年。
“ 我爱你 ”
小组:曹庆玲,唐树坤,潘心怡,钟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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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一直就想写Lyn Slater,因为她简直就像是我年老时想活成的样子啊!
64岁的大学教授+时尚博主,她一面做着学问,始终对智识有追求,承担着社会责任;
另一面,始终对美保持强敏锐与积极追求,不因年老而放弃,向全世界时尚产业的“年龄歧视”发出挑战,这种“智美双全”,先锋无畏的生活态度,简直堪称我等新女性的role model嘛!
本文作者非非马,曾为著名文化国企英国子公司创始人、总经理。现为斜杠青年,创业者/专栏作者/中英电影节英国首席代表。本文转载自公众号非非马(id:feifeima-uk)。
是我的人生
来,先看她的几张精彩大片,感受下她的独特风格、魅力与气场。
她生活在纽约,又兼具时尚博主的身份,时尚造型多有前卫处,我等寻常素人未见得要刻板模仿起她的着装套路。
虽然也有很多值得借鉴处,后面会一一写到。
我是觉得,她更值得被欣赏与借鉴的,是她对智识与美的不息追求,不畏人言,无惧传统,活出了十分精彩的样子。
也恰恰是她积累了一生的博学、智识、眼界,让她的时尚不再简单是时尚。她也可以十分有底气地说:
我穿的不是时尚,我穿的,是我的人生!
谁规定严肃的人
就不能追求时尚呢?
在说Lyn的时尚之前,先说说她的学术身份。她如今是美国Fordham大学的社会学教授,专业方向是社会福利。
她有两个硕士学位,分别是关于犯罪与正义的。事实上,她成为教授已经15年了,平时还是义工,她在美国推动了大量帮助儿童、家庭福利的研究工作。
这些是不是都听着与时尚相去甚远?但是,谁规定从事严肃工作的人就不能追求时尚呢?其实,时尚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形象美,它其实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对美、对新鲜未知有趣的事物充满好奇心与热情;它还是你对自我身份的一种“认定”,是你和世界对话的一种“交流语言”。
Lyn对美的追求从很小便开始了,她一直读的教会学校,平时只能穿制服。在衣服上,她没有花样可穿,但并不妨碍她在细节上追求美感和个性化的存在感。
彼时,有两样东西是被学校允许的,徽章与诵经的念珠。于是,她搜集了大概至少200个徽章——每个圣徒的都有,她把这些徽章组合拼贴成不同设计样式别在制服上。此外,她还会在腰带上挂一些念珠做装饰。
通过这些小细节,她确认了自己和其她女生的差异化存在。事实上,差异化、独特的个性、对传统的反叛,也最能概括Lyn在时尚风格、甚至人生态度上的追求。
她一直都是一个让人过目难忘的人。
因为一直对美有追求,她在穿着上其实一直很有自己的特点,成名之前也时常会被人问:你是做时尚工作的吗?
很多人说Lyn在三年前的走红是个意外,包括她自己此前也没想到。所以她后来开的博客、Ins, 名称都叫Accidental Icon。
是具有偶然性不错,可其实,这世界上却也鲜有真正的意外。如果不是她在三年前以这样一身打扮出现在林肯中心中,意外不会偶遇她。
那是纽约时装周的一天,她赴约与朋友午餐,路过林肯中心外。她穿着山本耀司的套装,戴着招牌的超大墨镜、夸张耳饰,气场逼人,于是很多外国摄影师误以为她是什么有名博主,对着她猛拍一气。然后她开始小有名气,并开设了自己的博客。
在成名之前,她最爱的设计师就是山本耀司,之后有川久保玲。她是从设计哲学上高度认可这两位设计师:
穿他们的衣服,让我可以突破性别的界限,年龄的界限,或者是在介于性别界限与年龄界限之间的地带。
我认为最好的时尚、最好的设计师,都是in between(介于之间)的。
所以,我们后来看到她很多的时尚博主照,其实不过是承袭她一向的个人风格罢了。
她,并非因为做了博主才如此时尚;而是,因为她本身有时尚的态度、有鲜明的个人风格,才会成为备受欢迎的时尚博主。
现在,她签约了著名的模特经济公司Elite伦敦公司——Elite就是签约“五大超模”的世界顶级模特公司,她还与Valentino、Mango、Uniqlo等品牌合作,从时尚博主正式跨入模特界。
这是她拍摄的品牌广告照片。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现在给她拍时尚照的摄影师,是和她生活了20年的partner, Calvin Lom, 他另一个更主要的身份是,科学家。
是不是觉得每个人的潜力与可能性都很广袤?也不由要说:论时尚博主与摄影师男朋友的关系啊,哈哈。
下图就是两人的牵手亲密照了:)
一个人的美
从来都是一种综合呈现
外形的时尚,只是很浅的技术层面操作。即便是自己没有好品味,只要能请得起一个不错的造型师,也能瞬间改观外形。
然而,美的内核却最难修炼,也最走不了捷径。这是比如有些明星或者名流,纵是请了造型师,穿得全是大牌,也仍然“不够美”的原因。
而64岁的Lyn之美,恰是经岁月馈赠给她的礼物,是她不曾虚待岁月的回报。
她在学术上有所成,她也是一个女儿的母亲,还是一个祖母。
当美国主流社会都认为,人过了60岁,就应该退居所谓幕后,甘居社会的“background”,更宜在家含饴弄孙时,她却呈现了很强的“反叛性”,她一直积极地在“前进”。
她一直都想尝试新鲜的东西,所以她去大学报名学习社交媒体运营的课程、学习首饰设计。
我证明了,女人年过60,依然还可以继续呆在top,你的top并不必然随年龄而over。
关键是,人首先要有这份无惧年龄、无惧传统的勇气与信心。
她不满美国主流社会现有的“陈腐”风气,也不满美国学术圈的沉闷,不满当今时尚界的“年龄歧视”,对“anti-aging”(抵御衰老)的空前强调,她决定自己要发声,要有一个自己的发声渠道。
当今社会都缺乏一个理想的时尚平台,能满足像我这样的年老女性,追求智识、热爱时尚、热爱艺术。
有趣的是,她试图为自己这个年龄的女性做另类代言,而在社交媒体上狂粉她的,却主要是18-40岁之间的粉丝。她目前的Ins有接近27万的follwer,她的博客深受亚洲女性的喜爱。
她在接受《华盛顿邮报》采访时说,应该是她对待年龄与时尚的态度,吸引了广大的年轻人,因为这一代的年轻人,他们不像上一辈,他们开放勇敢,希望重新创造他们的整个生活方式。Lyn的勇敢、对传统的反叛,让她在坚持自己既有风格的基础上,又敢于做一些大胆的新鲜尝试。但是,她宣称她永远不会去尝试的一点是:让自己看上去年轻。
所以,她的照片里,她从来不会p掉皱纹之类, "I leave the wrinkles. "
从容、自信。
所以我们看到,她与年轻的、比她高很多的模特在一起,不仅丝毫不输,反而更被衬得气质逼人。她,身高1.57米。
所谓小身材、大气场,说得就是她这类人物把。(身为哈比人的非非马同学,顿觉备受鼓励啊!哈哈)
我特别喜欢她说的一句话是:
I’m not twenty, and I don’t want to be twenty, but I’m pretty cool, and here I am.
我不是二十岁了,也并不想回到二十岁。我很酷,这就是我。
香奈儿女士
潮流已逝风格永存
Lyn无疑是位有风格的人。不论她是否是时尚博主。
她开了博客之后,很快被时尚杂志《Grey》发现,上了他们的封面,还做了专题。之后,更多的媒体发现了她。
下面是她为Grey拍的硬照,如今她的学生都称她为:Lady Grey。
风格何其重要,它是我们的身份标签,是我们的存在方式。一个人最大的成就之一,莫过于雕塑了自成一统的风格。
那么,何为风格?
我的理解,风格从深层次而言,是一个人独特的思维。
你认知世界的基础三观是自成体系、能自洽的;你认知世界的方式,有不泯然于众人的视角,有自己系统的方法论。
这是区别一个艺术家与另一个艺术家风格的本质差异之一,也是区别一个人与另一个人最重要的差异。灵魂上的独特,远比皮囊上的独特难多了。
当一个人具备了“深层次”上的风格之后,可以从“表现手法”,就是“技术手段”上,为自己独特的灵魂,找到恰当的独特表达——这就形成了技术手法上的风格。
因此,从稍外化的层次而言,风格还是我们呈现自己思想方式时的独特性。体现在时尚领域,就是,你的穿衣打扮套路。
当然,风格的找到,需要时间摸索,也存在定型与突破的问题。
放眼全球,一直以来都是,好看的博主很多,但真正有自己风格,尤其是原创风格的博主稀有。Lyn却是其一。
在YouTube有一个介绍她的视频短片,视频结尾最后的画面写着:我们喜爱这位女士的前卫风格与无畏的态度。相较于语言,Lyn 认为一个人的穿着在传达“who you are”这个问题时,其实更直观、强效。而且,一个人的穿着甚至可以很深远地改变一个人。
Clothing can profoundly change who you are. Clothing can profoundly express who you are better than words.
只有当一个人从骨子里把时尚、着装,当作一种强烈的自我表达时,才会真正形成属于自己的风格,而不是盲目地跟随潮流、时尚,或者是停留于“好看”这样轻浅的层面。
深层次的风格模仿不来
但技术上的风格可以
一个人深层次的独特风格,不是靠模仿、借鉴来的,而且也无法速成,需要长久的积累;但表达/技术层面上的风格,却可以学习。
毕竟,我们大部分寻常素人,不是艺术家,并不致力于用服饰来刷多大的独特存在感。
但是,纵然是素人一个,我们也仍希望我们的外形/穿着,能透出自己的个人风格,能打上自己的独特标签——哪怕是小小的。那里能看见我们的文化趣味、审美取向,甚至透着我们对待他人与环境的姿态。
塑造个人风格,从技巧而言,是可以学习与借鉴的,有踪可循。接下来,我们就以Lyn为例,说说打造个人风格的一些思路和技巧。
分解一下来说,可从发型、用色、款型、配饰等几个方面来入手。
先说发型,发型对一个人的影响可以说是十分根本性的。
它甚至会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形象气质,发型定了,你此后的装束、甚至神情都会随着发型而跟着调整。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放两张自己的照片做对比,好多人都说,这分明不是一个人啊……
像一个人吗?
以前的发型,我出去时很多人会猜我是“搞文字工作的”,可自从换了现在的发型,在地铁里遇到的陌生人都会问,“你是不是从事时尚或设计工作的……”
回到Lyn身上,银色短发是她的重要标志,这是她的自然发色,她一直拒绝为了显得年轻而染成其它颜色。
她先后大概有过两种发型,一种是简单利落、又带着知性气质的,十分适合她。
这种发型,可塑性很强,可以适应不同风格的造型,或知性或前卫。还有一类,就是波波头短发,比较前卫些,这个会更强化放大她身上前卫、叛逆的气质。
长短发的确是种无声的语言。比如长发会更女性化、温婉一点,短发会更中性、干练一些。所以,先想好希望对世界如何讲述自己,再决定发型:)而适合自己的发型是需要花时间探索、包括跟自己磨合的。
无论是艺术领域还是时尚领域,要想形成自己的风格,通常需要一定程度的重复,这才构成为风格。让一种类型反复出现在自己身上,从而将自己和这一类型之间建立其紧密联系。
用色,具有很强的表意效果,如果一个人反复地穿同一类型的颜色,自然会更容易形成自己的风格,易于让人记住。
关键就在于,你选择什么颜色代表自己。
山本耀司一向偏爱黑色,喜爱他的Lyn自然也是用黑色偏多,她大量的衣服是黑白色。
Lyn在黑白之外,也有不少彩色的尝试,但基本以黑色来托底。
她喜欢在黑白之中来点红色点亮,比如鞋或耳环等。
或者是在黑色的基础上有大一些大面积的彩色图案。
总体而言,她穿彩色、或者其它颜色的比例要远远小于她穿黑白灰和蓝色牛仔裤的比例。
那么,你有自己的偏爱色吗?比如我自己是有的,偏爱黑白灰色,虽然偶尔也会尝试其它颜色,但属于小小的变奏。
颜色之外,款型的选择也很重要。比如是模糊性别特征的大廓形,是干练简洁风,还是带有一些少女感的设计?还是说in between?
总体来讲,瘦小的Lyn喜爱大廓形的衣服,前面那么多图片你们肯定已经看到。
同时,她也喜欢一些有个性的细节设计,甚至,看上去甚至是有些繁琐的。比如十分夸张的袖子、超长的衬衣下摆等。
在款型上,她走中性in between的风格,同时也不排除会搭配特别女性化的鞋。比如上右图。
她的风格中,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性别、年龄的模糊化。比如上面这个,衬衫、裙子、机车皮衣混搭。
这些都符合她突破boundries的诉求,因为她本就是一个要打破界限与束缚的人。
回到我们素人身上,如果你希望给人干练的印象,那么款式宜简洁,而且长期穿着简洁服装,比如《我的前半生》里的唐晶;
如果希望别人觉得自己比较女性化,那么款式可以多点相对女性化的设计,诸如凸显腰身的剪裁、荷叶边的设计等等;
如果你希望自己形象百变,OK,那就什么都试试吧……这个结果也可能是,没有风格。
配饰这种小细节,用好了非常点睛,也是塑造整体形象的利器。配饰,还真不是时尚品牌们为了增加营收所创造出来的需求。
Lyn的配饰使用极富功力,我特别喜欢,她的几大利器主要是:超大墨镜、夸张耳环、项链、还有鞋。
这些夸张的配饰,强烈地突出了一种存在感:我不愿意被忽视,不仅是不能被自己忽视,也不想被世界忽视。
我也特别喜欢她穿红鞋的样子,性感、妖娆,又锋利。
所以,用同样类型的首饰,反复使用,也会帮助你形成自己的风格。
好了,今天的文章是写得真心够长,配图也多,希望能给你一些启发和灵感,大家一起做“智美双全”的“美能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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