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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  1、绿蓝悖论  绿蓝悖论(Grue Paradox),又称“新归纳之谜”,是哲学学者古德曼先生(Nelson Goodman)提出的归纳悖论。这个悖论是这样陈述的。让t表示未来的某个时刻(如公元3000年),Grue是相对于时刻t定义的谓词:对于个体x ,Grue(x)成立当且仅当,(x在t时刻前被观察并且Green(x)成立)或者(x 在t时刻前未被观察并且Blue(x)成立)。这样定义后,因为我们至今为止观察到的翡翠都是绿的,因此“所有的翡翠都是Green的”(1)和“所有的翡翠都是Grue的”(2)这两个假设命题都是被当前经验事实所支持的。也就是说,由当前的经验事实出发,我们可以同样地归纳得到这两个假设,并且可以根据这两个假设去预测下一个翡翠的颜色。那么,悖论就出来了。我们在t时刻前观察到的绿色翡翠个体,都是支持命题(1)的,却也都是支持命题(2)的。而命题(2)意味着,“所有在t时刻前没有被观察到的翡翠都是蓝色的”。这显然是反直觉的。     2、条件句难题    古德曼先生在《事实、虚构和预测》中还提出了条件句难题。这个难题与绿蓝悖论有密切的关系。以下,我们简单介绍一下条件句难题。  “假定我们给袋子中26个弹子球标上字母,字母仅用作专名,没有顺序上的含义。进一步假定,我们被告知,除了d球以外所有球都是红色,但我们不知道d球是什么颜色。”现在的问题是,以袋子中的已经观察到的25个红球,我们要来预测未知的第26个球的颜色。  两个待选的谓词是“袋子中所有的弹子球都是红色的”(谓词一)和“袋子中所有的弹子球,如果不是d球则是红色,如果是d球则不是红色”(谓词二)。这两个假设命题都是被当前经验事实所支持。也就是说,由当前的经验事实出发,我们可以同样地归纳得到这两个假设,并且可以根据这两个假设去预测下一个弹子球的颜色。那么,悖论就出来了。我们前面观察到的红色弹子球个体,都是支持命题(1)的,却也都是支持命题(2)的。而命题(2)同时意味着,“如果是d球则不是红色”。这显然是反直觉的。    3、悖论的一般形式    绿蓝悖论与条件句难题虽然内容不相同,但是它们具有相同的形式。以下,我们给出这一类悖论或难题的一般形式。假设有若干个体,我们观察其中一些个体都满足谓词R,然后预测未观测的个体也都满足谓词R。这是正常的归纳推理。我们还可以基于谓词R构造另一个谓词P:“对于所有的个体,如果是已经观察的那么就满足谓词R,如果不是已经观察的那么就不满足谓词R”。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根据什么标准,来区分这两个谓词的可投射性。    4、悖论的解决    所谓归纳推理,就是利用已观察个体的属性,去预测未知个体的属性。然而谓词P恰恰是违反了归纳推理的原则。一方面,谓词P限定已观察个体的属性不能推广到未观察个体。另一方面,谓词P提出未观察个体不具有已观察个体所具有的属性。正是因为这两个原因,谓词P与谓词R,基于相同的经验事实,却可以得出相反的预测结论。正是因为这两个原因,谓词P是不可投射的。  可以在形式上刻划出这一类谓词的一般形式。形式公式略。    注:以上的思路是借鉴自因明论的思想。    参考文献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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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般读者,我觉得有个概念必须强调一下,就是数理逻辑中的“或者”的意思。我以前在理解这个或者上就有过混淆,可以参见在论不语此帖中的讨论:〈Arrow不可能性定理与经济学初步〉。    看这个语句:    2X2=5或纽约是个大城市    2X2=5为假,但纽约是个大城市为真,  因此,2X2=5或纽约是个大城市 为真,而且这个语句在数理逻辑上是有意义的。    我们日常语言中带有心理意义的“或者”是与数理逻辑上的或者在真值上是有区别的。(参考塔尔斯基《逻辑与演绎科学方法论导论》)    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比较轻松地理解为什么:由“所有的翡翠都是Green(绿)的成立”可以推出“所有的翡翠都是Grue(绿蓝)的成立”。    但“所有的翡翠都是Grue的”(2)是否被当前经验事实所支持呢?Grue似乎是一种定义。    如果是一种定义,那么可以约定,在t时刻后 绿=蓝,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这个悖论,我可能还没有真正理解其意义,我目前看到的资料有《推理的迷宫》中的介绍,觉得没有讲清楚。
  数字电路中有“与”“或”“非”“同或”“异或”等概念,形式逻辑中有相容选言命题和不相容选言命题,数理逻辑中有析取和蕴涵概念。其中“或”“同或”“异或”“相容选言命题”“不相容选言命题”“析取”等都是对我们日常使用的“或者”的一种形式化逻辑处理。下面看这个真值表:          p   q  pVq(相容) pVq(不相容、异或) 同或            0  0   0      0       1      0  1   1      1       0      1  0   1      1       0      1  1   1      0       1
  这个悖论实际上就是根据以上真值表再加上时间性(t时刻的前后)来构造的。我理解不了它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谢谢I-wish兄的回复!  绿蓝悖论还是有深层的原因。  并不只是“或者”的问题,这个方面西方哲学家讨论过的。  I-wish兄有兴趣深入这一话题,可以看看原著和相关论文。综述性的就行了。不然有一种可能性是,我们讨论的前人已经讨论过了。  这个悖论已经提出很久了,解决方案也很多,但似乎都不很成功。  本文是一次新的努力。
  &或者&只是给初学者一个提醒,我自己以前就搞混过,刚接触的人或许会搞不清楚.    手头找不到详细的资料,庄兄能否提供一些指引?多谢!
  原著是《事实、虚构和预测》,I-Wish兄如果对话题感兴趣,也可以查查中国期刊网或者万方电子数据库之类的,可以查一下对此话题的综述性研究,然后再通过外文数据库或者google之类,甚至英文维基百科的综述,找到更原始的信息和论文。这样就可以把话题了解得更深入些吧。  像中国期刊网,各高校一般都有的,这也是在高校的一个便利之处。  像绿蓝悖论这一话题,也有综述文章。最近有一篇姬志闯先生的论文:绿蓝悖论有解吗一个哲学的回答。  这篇考查了各种解决方案,但是最后还是归于悖论提出者的原方案。  但原作者的方案是归于实践,说得不是很清楚,不能说是一个令人信服的解决方案。其实就是还是无解的意思了。  这种查阅文献和基于文献之上的工作,或许是区分专业思考和业余思考的一个重要标志吧。  当然,你也可以不按照这种规则来,但获得学术界承认的可能性很低,相当低。专业学者可能压根不看。    
  其实很简单,对未来的任何预测性认知都只是相对地成立,而非绝对地成立.比如,某人说:&A成立&,显然&A成立&的前提是&A存在&,但是谁也不能保证&A永远存在&.如果加上时间限定,比如,限定为此时此刻之前,&由A成立归纳出B成立&,这里的&B成立&要么是已知的,要么是未知的,若是未知的,则&B存在&就成了疑问,那么&由A成立归纳出B成立&就只有相对尺度下(时间尺度)的人们设定的绝对意义了.同样,对未来的任何预测也是在某时某刻之前的相对的时间尺度下才具有人们设定的绝对意义.  以上还没有涉及时间计量的简单重复在未来是否成立或对于特定事物是否成立的问题.其实,这才是一切悖论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对时间的茫然与困惑.
  这篇文章,我会整理成论文,也会加上很多文献和注释,按照学术规范进行。  当然了,重要的还是思想。但是要别人接受你的思想,还是得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  其实,一篇论文,他的内容也就是他的思想,也就是那几句而已。
  庄兄,在哲学在线『http://phi.ruc.edu.cn/bbs/viewthread.php?tid=26096&extra=page%3D1』,你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我下面的指责:)    你的解决是诉诸问题的,所以是无效的。    说明如下:    这个难题要成立,关键是:  1)日常对归纳推理的接受:例如,我们至今为止观察到的翡翠都是绿的;所以,“p:所有的翡翠都是绿色的”;所以,所有在t时刻前没有被观察到的翡翠也是绿色的。  2)但是,上述归纳推理的经验证据,相容于不止一种存在上的可能性(而且这些可能性之间不相容):例如,我们至今为止观察到的翡翠都是绿的,相容于“p:所有的翡翠都是绿色的”和“q:所有的翡翠都是蓝绿色的”,但p、q不相容。  3)不仅如此,上述归纳推理的经验证据,在推理下似乎‘同等’支持两种存在上的可能性。  4)基于2)3),我们不能得到归纳推理得到的日常结论。    所以,如果说这里有悖论,大概可以从两个角度看:  第一,日常知识K(p),但实际上~K(p)【因为无法在p、q之间做出裁决。】  第二,接受归纳推理,则同等接受p和q,但p、q不相容。    显然,解决这个难题的思路,可以至少有下面几个:  1、反对3),试图说明,现有证据不同等支持p、q,寻找选择p的更佳解释理由。  2、即使接受3),还可以诉诸常识直觉,即,虽然原则上p、q在归纳上等同效力,但既然常识直觉更支持p,自然可以倾向于选择支持p。【这严格说可以归结到1。诉诸的是没有否决p的理由】  3、即使3)成立,即p、q在归纳下同等效力,于是归纳下无法识别p、q,但也不接受诉诸常识直觉直接承认p(因为可以假设坚持认定是q,依然无法说服他放弃q)。但依然可以试图:没有悖论。例如:按第一个悖论解释,诉诸语境论区分常识上接受p和怀疑论语境下‘不可知p’,这样就没有悖论了;按第二个悖论解释,坚持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做出最佳解释推理,于是不支持这时给出归纳,也就是允许在这种情况下保持悬隔态度,于是避免悖论。    所以,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这个悖论(无论哪一种悖论解释),都是对‘归纳推理’提出的问题:即,如何从归纳推理(已有证据+推理规则)得到p、q的选择,二p、q是存在上的两者可选情况。    现在来评价一庄兄你的解决办法:你的解决办法是诉诸问题『beg the question』的,因此无效。因为,    1、你的解决思路是指出:q中谓词的构造,已经是归纳推理所达不到的,所以是非可投射的。【注:“可投射的”这个术语,在你文中的意思,基本上等同于‘可归纳得到的’。在Goodman那里,由于认为p、q都是可投射的,所以含义更弱,几乎可以是‘存在上相容的’。不过这里无需顾及Goodman本人的使用,只需关注你的使用。】  2、但是,注意到p、q之所以形成不相容,恰在于下面的情况:  
p:所有都是绿的,这等含义于:(a)在t时刻前被观察并且是绿的,或者(b)在t时刻前未被观察并且是绿的。  
q:(a)在t时刻前被观察并且是绿的,或者(b)在t时刻前未被观察并且是蓝的。    3、前述悖论或难题,其关键正是指出‘p之(b):在t时刻前未被观察并且是绿的’和‘q之(b):在t时刻前未被观察并且是蓝的’无法基于归纳推理进行选择。这意味着,如果你把后者归为‘非投射的『非可归纳得到的』’,那么前者会被认为也在同等意义上是‘非投射的『非可归纳得到的』’。【注:这个悖论之所以被认为是悖论,正在于这里的“同等意义”假设。】    4、你的解决方案,实质是:直接认定后者为非投射的,而前者才是可投射的。【注:这里是对你的关键指责,你以前的回复之所以无效,也在于这里:你实际上就是直接拒绝“同等意义”假设。】    所以,你的解决,是诉诸问题,没有解决这个难题。你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正面按前面建议的路线去处理,而不是指责q的设置是“刻意的”,因为,这里的难题关键是:p和q在存在上都是可能的。正是这使得悖论成立。    
  原来就是寻秋兄的回复贴。在那里,已经回复过了,我还以为已经解答完毕了。:)  再拷过来。    谢谢归去兄的回复  文中  3、前述悖论或难题,其关键正是指出‘p之(b):在t时刻前未被观察并且是绿的’和‘q之(b):在t时刻前未被观察并且是蓝的’无法基于归纳推理进行选择。这意味着,如果你把后者归为‘非投射的『非可归纳得到的』’,那么前者会被认为也在同等意义上是‘非投射的『非可归纳得到的』’。    关于第3点,正是观点不同的关键所在。传统看来这两者要么同样“非投射”要么同样“可投射”。本文正是澄清这两者不一样。    古德曼先生的解决方案是认为这两个谓词都是可投射的,区分两者的标准是“加固性”(entrenchment)。但是为何p比q更有“加固性”,始终是没有讲清楚的。  本文分析了悖论的一般形式,认为谓词p与谓词q不是对称的。谓词q是不能进行任何实际投射的。  根据本文给出的构造过程,任给一个归纳所用的谓词p,都可以得出相应改造后的谓词q。  p的推理过程是 :因为p(a),p(b),p(c),归纳预测p(d)成立。  表面来看,q的推理过程是:因为q(a),q(b),q(c),归纳预测q(d)成立。  但因为q是依赖于p特意构造的谓词,该推理所依据的证据与p的推理是一样的。也就是:因为因为p(a),p(b),p(c),但归纳预测p(d)不成立。  简单说,q是专门构造来跟p唱对台戏的。q不是与p同一竞争层面的谓词,而是特意构造的不可实际投射的谓词。  
  对于&翡翠&这个例子,一般地,当然可以认为q是不可实际投射的;但对于某些可能有突变点的事物,这个所谓构造猜想的q,可能就是可实际投射的了.
  作者:chzhuang
回复日期: 23:24:00  
根据本文给出的构造过程,任给一个归纳所用的谓词p,都可以得出相应改造后的谓词q。    p的推理过程是 :因为p(a),p(b),p(c),归纳预测p(d)成立。    表面来看,q的推理过程是:因为q(a),q(b),q(c),归纳预测q(d)成立。    但因为q是依赖于p特意构造的谓词,该推理所依据的证据与p的推理是一样的。也就是:因为因为p(a),p(b),p(c),但归纳预测p(d)不成立。    简单说,q是专门构造来跟p唱对台戏的。q不是与p同一竞争层面的谓词,而是特意构造的不可实际投射的谓词。  ————————————————    我想这一解决还是有点问题,不见得能回答寻秋的问难。    分析如下:  你的回复主要形式是:  (1)由“因为p(a),p(b),p(c)”得出“归纳预测p(d)成立”;  (2)由“因为q(a),q(b),q(c)”得出“归纳预测q(d)成立”;  (3)q是依赖于p特意构造的谓词,该推理所依据的证据与p的推理是一样的;  (4)所以“因为q(a),q(b),q(c)”得出“归纳预测q(d)成立”等于“‘因为p(a),p(b),p(c)’得出‘归纳预测q(d)成立’”;而后者显然不能成立;  (5)所以最终结论:(2)不成立而(1)成立,或说p谓词和q谓词并不对称,前者可以实际投射,后者不可以。    但问题有二:    第一,如李学锋所说的,在存在突变点的例子中,我们无须依赖于p特构出q,而是现实中就存在q的现实可能。则在这一情形下,从p(a)等得出p(d)与从q(a)等得出q(d)都是逻辑等价的,或者同等可投射,或者同等不可投射。    
针对这一点,我觉得李学锋第一次的发言是有道理的:“其实很简单,对未来的任何预测性认知都只是相对地成立,而非绝对地成立.比如,某人说:&A成立&,显然&A成立&的前提是&A存在&,但是谁也不能保证&A永远存在&.如果加上时间限定,比如,限定为此时此刻之前,&由A成立归纳出B成立&,这里的&B成立&要么是已知的,要么是未知的,若是未知的,则&B存在&就成了疑问,那么&由A成立归纳出B成立&就只有相对尺度下(时间尺度)的人们设定的绝对意义了.同样,对未来的任何预测也是在某时某刻之前的相对的时间尺度下才具有人们设定的绝对意义.    以上还没有涉及时间计量的简单重复在未来是否成立或对于特定事物是否成立的问题.其实,这才是一切悖论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对时间的茫然与困惑.”    第二,就是很可能(不是必定)出现窃取论题(begging the question)。因为,我们可以问一下前面的论证中,为何(1)成立而(4)[这里指:“‘因为p(a),p(b),p(c)’得出‘归纳预测q(d)成立’”]不成立?或者弱一点的说法是,为何(1)比(4)拥有更多的合理性?那么答案很可能是因为(1)依循“正常的归纳推理”。但为何正常的归纳推理就是有效的?这个恰恰是我们(古德曼)有待论证的。此种情况则为窃取论题。  
你最初在原文中有一段话很关键,即:“所谓归纳推理,就是利用已观察个体的属性,去预测未知个体的属性。然而谓词P恰恰是违反了归纳推理的原则。一方面,谓词P限定已观察个体的属性不能推广到未观察个体。另一方面,谓词P提出未观察个体不具有已观察个体所具有的属性。”  
这段话所以关键,因为表明了你整个解决方法的标准或依据。你认为谓词P(“对于所有的个体,如果是已经观察的那么就满足谓词R,如果不是已经观察的那么就不满足谓词R”)是限定了未观察个体不具有已观察个体所具有的属性,因而违反了你所说的归纳原则;那么同样,我可以根据同样的经验证据构建另一个谓词Q——“如果是已经观察的,则满足谓词R,如果不是已经观察的,则也满足谓词R”。现在我要问的是谓词Q是否也是违反了你所说的归纳原则,因为它也限定了未观察个体具有已观察个体所具有的属性,但这恰恰有可能是没有保证的,除非你诉诸论题,即预先假定归纳为可靠。由此可知,不论是限定未观察个体具有还是不具有已观察个体所具有的属性,都是具有同等投射的可能的,要么就认为它们都可以,要么就认为它们都不可以。  
那么,为何说只是有可能窃取论题呢?那是因为,楼主可以尝试给出不同于归纳原则的另一种充分理由S,使得谓词P比谓词Q更具有可选择性。但如寻秋所提供的几种解决之道(诉诸直觉、更多证据等),都不够好,所以只能说目前还没发现这一理由S。    
写得有点啰嗦,其实都是重复李学锋和寻秋的东西,希望说得清楚点而已。见笑了。
  补充一下,针对前面的(3)“q是依赖于p特意构造的谓词,该推理所依据的证据与p的推理是一样的”,严格说来,其实不应该转化为(4),而应该转化为:  论证A:  E(a),E(b)……,所以p(d);  E(a),E(b)……,所以q(d)。  则可以更清楚看到q与p都含有同等有待论证成立的地方,不过对p(d)而言,是要证明“未观察的d拥有属性r”,而对q(d)而言,是要证明“未观察的d不拥有属性r”,但你怎么知道前者可投射,后者不可投射呢?我没有找到你给出的充分理由何在。故我认为你对寻秋兄的反驳并不真的有效。
  我原文有一句不太准确,“现在我要问的是谓词Q是否也是违反了你所说的归纳原则,因为它也限定了未观察个体具有已观察个体所具有的属性,但这恰恰有可能是没有保证的,除非你诉诸论题,即预先假定归纳为可靠。”    应该说是:“谓词Q尽管合乎归纳原则,但它的保证性恰恰是有待论证的,除非你诉诸论题,预先假定该归纳原则为可靠。”
  作者:一休1999
回复日期: 7:56:00 15#       我原文有一句不太准确,“现在我要问的是谓词Q是否也是违反了你所说的归纳原则,因为它也限定了未观察个体具有已观察个体所具有的属性,但这恰恰有可能是没有保证的,除非你诉诸论题,即预先假定归纳为可靠。”        应该说是:“谓词Q尽管合乎归纳原则,但它的保证性恰恰是有待论证的,除非你诉诸论题,预先假定该归纳原则为可靠。”  ------------------------------------------------------------  依据什么来归纳?或者要归纳的关系,搞清楚了没有?如果客观世界中事物A与事物B明明是A=1/B的关系,如果归纳成A=-B就是错误的,把某些B=-1/B的假象硬套成其他关系的归纳就是错误的。
  “日出东方”是个公理,就不能归纳为“明天日出东方”,明天太阳会不会爆炸和众多因素相关,这种归纳是有概率的,没有考虑到众多存在的因素,归纳关系过于简单;有人还归纳成“每天日出东方”,更是谬论,太阳没形成或地球没形成时会“每天日出东方吗”。归纳原则只适用于绝对有限的理想空间,这个空间还不能开放,而且以归纳原则绝对正确为前提存在。
  作者:一休1999
回复日期: 1:24:00 14#       补充一下,针对前面的(3)“q是依赖于p特意构造的谓词,该推理所依据的证据与p的推理是一样的”,严格说来,其实不应该转化为(4),而应该转化为:    论证A:    E(a),E(b)……,所以p(d);    E(a),E(b)……,所以q(d)。    则可以更清楚看到q与p都含有同等有待论证成立的地方,不过对p(d)而言,是要证明“未观察的d拥有属性r”,而对q(d)而言,是要证明“未观察的d不拥有属性r”,但你怎么知道前者可投射,后者不可投射呢?我没有找到你给出的充分理由何在。故我认为你对寻秋兄的反驳并不真的有效。    》》》“对p(d)而言,是要证明“未观察的d拥有属性r”,”  
“而对q(d)而言,未观察的d不拥有属性r”,    
这里不一定,可能是:  
对p(d)而言,是要断言 将要观察的d,会拥有属性r,基于“已有事例故”。  
对q(d)而言,是要断言 将要观察的d,不拥有属性r,基于“还没有事例故”。  
呵呵,它们的区别或在这里。  
  对于绿蓝悖论原作者的方案是归于实践,这只是检验,没有预测价值,更谈不上解决。我觉得归纳学必须发展成事件概率学,这个问题的答案我认为是:在b球被观测之前是红球的概率是1/2,此时这个系统是有信息量的,这时对b球被观测前做的预测:谓词一和谓词二只是两个推测,而推测都有可能性,所以两个处于推测中的谓词不可能存在悖论;当在b球被观测后b球的颜色是确定了,这时候观测前的两种可能性就必然有一个是事实,这个系统的信息量被观测者获取后降为零。这个问题的本质是系统在观察后信息量改变了,而人们没有察觉到这点,把观测后决定了的某个谓语和观测前的可能存在的相反谓语进行比较一定会得到“悖论”,也可以阐述为:把信息量为零的系统和信息量不为零的系统进行比较就会得到“悖论”。
  当然,俺并不支持(仅仅)归纳逻辑的真理性。  但俺更不支持纯形而上学(永远不可导出有事实)。  
  这个问题涉及到系统信息量和时间跨度问题,对于绿蓝悖论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人没有意识到理性思维空间的时间概念。理性思维空间的时间跨度可以用理性思维处理的系统的信息量来表征。
  人们把系统在观测前后还当成一个系统来对待就会出现这个悖论。
  作者:hu-ou
回复日期: 10:23:00 18#          这里不一定,可能是:     对p(d)而言,是要断言 将要观察的d,会拥有属性r,基于“已有事例故”。     对q(d)而言,是要断言 将要观察的d,不拥有属性r,基于“还没有事例故”。     呵呵,它们的区别或在这里。  --------------  嗯,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直觉上总会觉得用“grue”比用“green”来得怪怪的缘故吧。因为我们目前每一次已有的观察都是green,但“grue”则偷偷将未观察之属性blue带入了目前的观察结果所断言的命题中。从这一角度看,相信green比grue(或其他类似的混合属性)要更为合理。我想这是楼主最初想表达的意思。  
  所以我说归纳学犯的一个严重的错误就是忽视系统的信息量,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归纳原则只适用于绝对有限的理想空间,这个空间还不能开放,而且以归纳原则绝对正确为前提存在。
  作者:hu-ou
回复日期: 10:27:00 20#       当然,俺并不支持(仅仅)归纳逻辑的真理性。    但俺更不支持纯形而上学(永远不可导出有事实)。  -----------------------  不过,形而上学不一定是用于导出事实,它可以构成我们看待事实的一种角度或视角。这有点类似于一套套的度量衡系统,它本身并不能告诉我们某物事实上有多重多高,但可以用于衡量某物有多重多高。    而且,正如不同的度量衡系统之间可以随使用目的、技术等的不同而以不同的方式标准比较其优劣高低的,形而上学亦然。这就不多讲了。
  很多观点之所以存在必定有其道理,有的适用范围广,有的适用范围小,有的适用特定的时空,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适用特定时空的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形成观点,观点必须是相对于特定时空而言的。
  作者:汪大洋
回复日期: 10:26:00 19#       对于绿蓝悖论原作者的方案是归于实践,这只是检验,没有预测价值,更谈不上解决。我觉得归纳学必须发展成事件概率学,这个问题的答案我认为是:在b球被观测之前是红球的概率是1/2,此时这个系统是有信息量的,这时对b球被观测前做的预测:谓词一和谓词二只是两个推测,而推测都有可能性,所以两个处于推测中的谓词不可能存在悖论;当在b球被观测后b球的颜色是确定了,这时候观测前的两种可能性就必然有一个是事实,这个系统的信息量被观测者获取后降为零。这个问题的本质是系统在观察后信息量改变了,而人们没有察觉到这点,把观测后决定了的某个谓语和观测前的可能存在的相反谓语进行比较一定会得到“悖论”,也可以阐述为:把信息量为零的系统和信息量不为零的系统进行比较就会得到“悖论”。    --------------------------  抱歉,你说的我还不是很理解。不过,我想对古德曼的条件句难题做点改变,换个例子看,那么可能就显得没有那么反直觉了。    袋子里有二十六个骰子,其中二十五个六个面都是1点,只有d号的骰子是六个面分别是一到六点。现在,我们已经掷出二十五次骰子,都是一点,现假定我们是蒙着眼的,由旁人告诉我们掷出的是几点,但不告诉我们是不是d号的骰子。现在问:最后一个骰子可推断是几点?    由此则有,谓词一“连上最后一个骰子,全都是1点”和谓词二“如果是d号骰子,则不是1点;如果不是d号骰子,则是1点”,这两个谓词所描述的可能性事态都可以为目前的证据所支持,因而依归纳,我们可以得出“最后一个骰子是一点”和“最后一个骰子不是一点”的不相容结论。    我想这是古德曼条件句悖论的另一种描述方式。不过,我想问题是不是在于:其实谓词二并不是为目前的观察证据所“支持”,它不过是为目前的观察所“蕴涵”或说两者是“相容的”,仅此而已,因而,并不具有谓词一所具有的那种证据支持力度。这也就是hu-ou的意思吧。
  作者:一休1999
回复日期: 10:58:00 27#       作者:汪大洋 回复日期: 10:26:00 19#           对于绿蓝悖论原作者的方案是归于实践,这只是检验,没有预测价值,更谈不上解决。我觉得归纳学必须发展成事件概率学,这个问题的答案我认为是:在b球被观测之前是红球的概率是1/2,此时这个系统是有信息量的,这时对b球被观测前做的预测:谓词一和谓词二只是两个推测,而推测都有可能性,所以两个处于推测中的谓词不可能存在悖论;当在b球被观测后b球的颜色是确定了,这时候观测前的两种可能性就必然有一个是事实,这个系统的信息量被观测者获取后降为零。这个问题的本质是系统在观察后信息量改变了,而人们没有察觉到这点,把观测后决定了的某个谓语和观测前的可能存在的相反谓语进行比较一定会得到“悖论”,也可以阐述为:把信息量为零的系统和信息量不为零的系统进行比较就会得到“悖论”。        --------------------------    抱歉,你说的我还不是很理解。不过,我想对古德曼的条件句难题做点改变,换个例子看,那么可能就显得没有那么反直觉了。        袋子里有二十六个骰子,其中二十五个六个面都是1点,只有d号的骰子是六个面分别是一到六点。现在,我们已经掷出二十五次骰子,都是一点,现假定我们是蒙着眼的,由旁人告诉我们掷出的是几点,但不告诉我们是不是d号的骰子。现在问:最后一个骰子可推断是几点?        由此则有,谓词一“连上最后一个骰子,全都是1点”和谓词二“如果是d号骰子,则不是1点;如果不是d号骰子,则是1点”,这两个谓词所描述的可能性事态都可以为目前的证据所支持,因而依归纳,我们可以得出“最后一个骰子是一点”和“最后一个骰子不是一点”的不相容结论。        我想这是古德曼条件句悖论的另一种描述方式。不过,我想问题是不是在于:其实谓词二并不是为目前的观察证据所“支持”,它不过是为目前的观察所“蕴涵”或说两者是“相容的”,仅此而已,因而,并不具有谓词一所具有的那种证据支持力度。这也就是hu-ou的意思吧。  ------------------------------------------------------------  首先明确几点:一、你改后的古德曼条件句无论是判断点数还颜色都是系统信息量本质没有变;二、无论是自己观测还是别人告知(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假定他没有骗人),系统的信息量都改变了,T1系统变成系统T2,这时把T2系统的观察与T1系统的可能性事态做比较就会出现悖论。
  该悖论本质是强行将T2系统信息量=T1系统信息量;实质是T1系统信息量≠(T2系统信息量=0)
  这个“旁人告知”的作用就是系统信息量的输出,用系统的观点来研究:无论这个系统是有“旁人告知”的还是“本人观测”,该系统都不是封闭系统是开放系统,用归纳法必然导致悖论。
  在问“最后一个骰子可推断是几点?”的时候,无论是回答谓词一还是谓词二,所面对的相关信息量都是同等的,因为都可视为是在时间t(知道最后一个骰子点数的时刻)之前的相关信息量。故应该不存在你说的T1和T2的区别
  这里多少几句很多哲学家试图形成自己的一家之言,对研究的系统不采取开放形式,把在自己狭小的研究领域形成的观点说成是整个世界观,我觉得真的很悲哀。  前面说到很多观点之所以存在必定有其道理,有的适用范围广,有的适用范围小,有的适用特定的时空,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适用特定时空的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形成观点,观点必须是相对于特定时空而言的,要想形成真真的世界观就必须采取开放的心态。  
  开放系统的说法我也认同,不过我是根据自己对开放系统的理解而言的,这里就不多说了。    因此,我才认同李学锋所说的用不再忽视时间因子来回应这一问题。
  作者:一休1999
回复日期: 11:14:00 31#       在问“最后一个骰子可推断是几点?”的时候,无论是回答谓词一还是谓词二,所面对的相关信息量都是同等的,因为都可视为是在时间t(知道最后一个骰子点数的时刻)之前的相关信息量。故应该不存在你说的T1和T2的区别  ------------------------------------------------------------  首先明确一点:在问“最后一个骰子可推断是几点?”的时候,对于本人而言此时所面对的相关信息量没有改变,因为本人所面对的系统是你改前的系统+旁人;而旁人面对的系统是改前系统(这里你把系统颜色换成点数,系统信息量不变本质相同)。本人处于推测阶段,面对的系统还具有信息量;而旁人处于知晓状态他面对的系统信息量已经为零。你所想不通的就是强行把本人面对的系统信息量=旁人面对的系统信息量;实质是本人面对的系统信息量≠(旁人面对的系统信息量=0)。
  一休先生你有空不妨看看我的帖子--从认识角度论逻辑和科学的局限性与实践反馈机制。把人作为一个开放系统来研究世界,把人也当做世界的一种客观开放的系统来研究,只有人能形成完全不开放的封闭系统。
  对于逻辑空间如果系统信息量概念做归纳出现这种悖论是必然。
  目前归纳原则的应用有几个前提:一是理想逻辑空间、二、封闭系统 三、该逻辑空间以归纳关系绝对正确为存在前提。归纳原理用错地方就会出现错误,归纳学有两个方向需要发展:一是归纳关系多样性发展、二、对开放系统的归纳研究
  作者:一休1999
回复日期: 10:45:00 25#       作者:hu-ou 回复日期: 10:27:00 20#           当然,俺并不支持(仅仅)归纳逻辑的真理性。      但俺更不支持纯形而上学(永远不可导出有事实)。    -----------------------    不过,形而上学不一定是用于导出事实,它可以构成我们看待事实的一种角度或视角。这有点类似于一套套的度量衡系统,它本身并不能告诉我们某物事实上有多重多高,但可以用于衡量某物有多重多高。        而且,正如不同的度量衡系统之间可以随使用目的、技术等的不同而以不同的方式标准比较其优劣高低的,形而上学亦然。这就不多讲了。    &&&是的,你说的不是“纯形而上学”,俺也没反对 非纯形而上学。  
  另外,俺使用的“导出”,不一定是 必定 决定论的“构造出”,而还有 “不违”的意思。    
  呵呵,我并没有把本人面对的系统信息量=旁人面对的系统信息量。这个例子里根本就与旁人的系统信息量的增减无必然关联。    因为回答问题的不是旁人,与旁人的信息量无关。在最后一次掷骰子的时候,不需要旁人也行,我自己睁开眼看就可以了。所以,还是与T1、T2的区分无关。    
  作者:一休1999
回复日期: 11:43:00 40#       呵呵,我并没有把本人面对的系统信息量=旁人面对的系统信息量。这个例子里根本就与旁人的系统信息量的增减无必然关联。        因为回答问题的不是旁人,与旁人的信息量无关。在最后一次掷骰子的时候,不需要旁人也行,我自己睁开眼看就可以了。所以,还是与T1、T2的区分无关。  ------------------------------------------------------------  请注意“睁开眼看”这个动作改变了系统的信息量,在你眼睛把图像传到大脑进行处理后得到结论的那一刻,系统的信息量立即变成0
  总结一下:系统的信息量是相对的,对于不同人而言系统的信息量是不一样的,观测就是系统信息量传递的一种方式,因此观测改变系统的信息量,知晓一个系统就是说该系统对于知晓者而言信息量为零。人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您现在看屏幕打字这些动作都是人系统信息量流通的现象。
  作者:汪大洋
回复日期: 11:48:00 41#       作者:一休1999 回复日期: 11:43:00 40#           呵呵,我并没有把本人面对的系统信息量=旁人面对的系统信息量。这个例子里根本就与旁人的系统信息量的增减无必然关联。            因为回答问题的不是旁人,与旁人的信息量无关。在最后一次掷骰子的时候,不需要旁人也行,我自己睁开眼看就可以了。所以,还是与T1、T2的区分无关。    ------------------------------------------------------------    请注意“睁开眼看”这个动作改变了系统的信息量,在你眼睛把图像传到大脑进行处理后得到结论的那一刻,系统的信息量立即变成0    ————————————————    你说的这点我当然同意,但这与前面的分析并不相违啊
  我说的是在时刻t(睁开眼)之前,面对两种谓词的选择时,相关的信息量是同等的,并没有说睁开眼的前后信息量是相等的,你可以仔细看看我前面的发言,呵呵。
  那么面对不同系统得出的结论存在悖论吗?
  红蓝悖论可以引申为:两个科学家各自独立得出两个理论,这两个理论都被当前经验事实所支持,但是当这两个理论对下一个事实做预测时出现了悖论,那么人们到底相信那个理论是真的?答案是下一个事实观测前,两者都存在正确因素和错误因素,下一个事实观测后也只是证明了其中一个理论的正确方面,推翻了另一个理论中与之对应的错误方面,但并不能证明其中任何一个理论是完全正确的,需要观测下一个事实来继续验证。  研究红蓝悖论的两个谓词发现它们并不是完全相悖的,只是存在部分相悖,谓词一“袋子中所有的弹子球都是红色的”包括事实已经证明的正确因素“出了b球其余都是红色”,也包括正确未定因素“b球是红色”;谓词二“袋子中所有的弹子球,如果不是d球则是红色,如果是d球则不是红色”包括事实已经证明的正确因素“袋子中所有的弹子球,如果不是d球则是红色”,也包括正确未定因素“如果是d球则不是红色”;两者属于部分相悖,相悖部分都属于预测部分属于形式上的相悖,不属于事实上的相悖。
  那么,悖论就出来了。我们在t时刻前观察到的绿色翡翠个体,都是支持命题(1)的,却也都是支持命题(2)的。而命题(2)意味着,“所有在t时刻前没有被观察到的翡翠都是蓝色的”。这显然是反直觉的。   ------------------------------------------------------------  这只是未经证实的形式悖论我不知道为什么反直觉?哲学家都在思考什么?都被这种“偷换概念”的思维定势给“反直觉”了?
  与寻秋兄的意见不同,很重要的原因是,对于问题是什么理解不同。  我转一下普特南的话吧,他说得很清楚了:“古德曼首先突显的核心困难是投射难题:可投射性质与不可投射性质的区别何在,前种性质是指从样本可以归纳地投射到总体,后种性质是指多少抵制此种投射的性质。”  绿蓝悖论之所以被称为“新归纳之谜”,原因正是它对于我们传统的归纳机制提出了挑战。所谓的解决该问题,在我看来,就是通过理解绿蓝悖论,更澄清地理解我们的归纳机制,是提出更新版的归纳机制。  双方不能互相说服,就暂时先保留各自的意见吧。
  简要回复一休兄的问题:    归纳推理不是完全可靠的,但是有意义和实用的。但是根据绿蓝谓词这类谓词来进行归纳推理,则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一休兄所说的:另一个谓词Q——“如果是已经观察的,则满足谓词R,如果不是已经观察的,则也满足谓词R”。  这个谓词其实就是绿色谓词。  
  一休的问题:  但你怎么知道前者可投射,后者不可投射呢?我没有找到你给出的充分理由何在。故我认为你对寻秋兄的反驳并不真的有效。    我的回复:顶楼已经讲到:  一方面,谓词P限定已观察个体的属性不能推广到未观察个体。另一方面,谓词P提出未观察个体不具有已观察个体所具有的属性。正是因为这两个原因,谓词P与谓词R,基于相同的经验事实,却可以得出相反的预测结论。正是因为这两个原因,谓词P是不可投射的。  可以在形式上刻划出这一类谓词的一般形式。形式公式略。    
  再回hu-ou兄和一休兄:  一休:从这一角度看,相信green比grue(或其他类似的混合属性)要更为合理。我想这是楼主最初想表达的意思。    回复:这并不只是更为合理的问题,而是grue根本不合理。如果grue这样的谓词可以实际投射,那么我们就可以依样划葫芦,根据我提出的一般形式,造出一大堆的类似谓词。    根据任何一个谓词P(x),我们都可以造出这样的谓词。  for all x, (O(x)--&P(x)) and (-O(x)--&Q(x))  如果grue谓词可以成立,那么任意谓词都可以成立。  我举个例子吧,我造一个gruare谓词:“已观察到的翡翠是绿色,未观察到的翡翠是方形的。”这不就又是一个gruare悖论?!有意义吗?!没有意义。
  汪兄所说的与本问题就没有密切关联了。  绿蓝悖论是置疑和研究归纳机制。  汪兄说的却是归纳机制的应用层面了。  
  作者:chzhuang
回复日期: 13:16:00 49#       简要回复一休兄的问题:        归纳推理不是完全可靠的,但是有意义和实用的。但是根据绿蓝谓词这类谓词来进行归纳推理,则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一休兄所说的:另一个谓词Q——“如果是已经观察的,则满足谓词R,如果不是已经观察的,则也满足谓词R”。    这个谓词其实就是绿色谓词。  ---------------------    我想我理解你的意思了:)
  作者:chzhuang
回复日期: 13:43:00 52#       汪兄所说的与本问题就没有密切关联了。    绿蓝悖论是置疑和研究归纳机制。    汪兄说的却是归纳机制的应用层面了。  -----------------------------------------------------------  为什么会出现归纳置疑?我认为归纳作为一种思维工具本质没有错,但有它的应用层面,归纳应用的空间错了出现悖论导致了人们对归纳机制的置疑,但我始终认为归纳作为一种思维工具本质没有错,但要想研究开放系统必须加入实践的调节机制。
  为什么归纳要实践反馈机制呢?因为归纳出的结论只在特定人的大脑的特定思维空间中是有效,要想把该结论应用到更大的空间,必须用实践反馈来调节修正,实践反馈机制在修正就的归纳法的同时也不断扩展在人的大脑的特定思维空间,提出新的归纳方法,然而不管人的大脑的思维空间有多大都有局限性,必须用实践反馈来修正。不有实践的人有两种人:一种是把自己大脑的思维空间当成世界真实的空间;二是这个人的思维空间就是世界真实的空间。
  作者:chzhuang
回复日期: 13:31:00   
51#       再回hu-ou兄和一休兄:    一休:从这一角度看,相信green比grue(或其他类似的混合属性)要更为合理。我想这是楼主最初想表达的意思。        回复:这并不只是更为合理的问题,而是grue根本不合理。如果grue这样的谓词可以实际投射,那么我们就可以依样划葫芦,根据我提出的一般形式,造出一大堆的类似谓词。        根据任何一个谓词P(x),我们都可以造出这样的谓词。    for all x, (O(x)-->P(x)) and (-O(x)-->Q(x))    如果grue谓词可以成立,那么任意谓词都可以成立。    我举个例子吧,我造一个gruare谓词:“已观察到的翡翠是绿色,未观察到的翡翠是方形的。”这不就又是一个gruare悖论?!有意义吗?!没有意义。    ================    庄兄这个处理很聪明。    我的指责是基于你的主贴,因为在那里你并没有给出你具体的理由(也就是现在你提出的这个理由)。在主贴那里,表现为直接下一个相反的结论,于是有诉诸问题的嫌疑。正如一休兄做出的更好表述所说的,你需要给出一个理由S,指出这个选取的差异,这也是我说的第一个解决方向。    现在你给出了你的理由,这可以作为一休兄所要求你给出的S。现在的问题是,这个理由是否能够满足一休兄所提出的要求?    这个理由咋一看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还有两点可以提出的质疑:    1、这个悖论的本意,关键构造是:      根据任何一个谓词P(x),我们都可以造出这样的谓词。    for all x, (O(x)-->P(x)) and (-O(x)-->~P(x))【借用你的表述,直接修改】    这个修改很重要,因为我们关心的是绿和蓝(‘非绿’的一个范例),而不是‘方的’(因为‘方的’不是‘非绿的’的范例)。这意味着,绿蓝悖论成立,确实附带有N多悖论成立(任何一个~P(x)范例都可以是一个)。这正是这个悖论带来的难题,显然不能简单诉诸“这有意义吗?这没有意义”就可以拒绝。    2、试图区分‘可投射性质与不可投射性质’(P策略)和试图说‘都是可投射的,但其中一个基于某种理由和另一个在牢固『entrenchment,是否有沟壑』上不同’(G策略),庄兄支持的P策略和Goodman的G策略确实很不同。都可以作为我所说的第一个方案策略的候选(拒绝我回复中的3))。而在做出任何一个这样说明的时候,就是在对归纳规则做出解释。    但是,P策略是否优于G策略呢?即,能否找到理由说p是可投射的,而~p是不可投射的呢?不容易的。    举个例子:我现在看着我书房的暖气片的管道直直地穿到了地板上,那么地板下面是否有直直穿下去的管道呢?    如果‘p:有直直穿下去的管道’才是可投射的,而~p是不可投射的,会违反常识:管道很多时候是弯弯地穿过地板;还有一个情况,是我的书房有两个暖气片,一个是废弃的,一个没有,但一模一样。    我用这个例子想说的是:在现有信息下,做出p的归纳是更合理的(我们都接受);但依然要允许,在进一步的信息帮助下,可能会支持~p的选择;在此意义上,要说现有情况下~p是不合理的,结论过强。所以,你说‘~p是根本不合理’,过强了。    所以,我会在你现有的理由下说,你没有理由认为P策略优于G策略。    如果我要故意刁难,会进一步追问:G策略,能否最终解决绿蓝悖论呢?由于绿蓝悖论涉及的是归纳的最简单情况Min:p(a),p(b),p(c)……p(x)。所以,任何解决,都不得不诉诸对Min的肯定,于是不得不诉诸问题。所以,G策略最终无法解决这个悖论。【基于前面的理由,P策略也无法解决这个悖论。】  
  寻秋兄,我后面的回答,都是已经包含在顶楼文章里了。
  归纳逻辑好像没离开过有事例    归纳逻辑的渐强:  1、有这样的前提(可能包含并不清楚的相应隐含前提),有这样的 结果 是 必定可能的。(其前提不一定是必要条件,但至少已是无害或说是相容的条件)  2、 若有有这样的前提,必定有这样的结果。(有如此前提必有如此分析性结果。)    而相反的渐强:  1、有这样的前提,虽有这样的 结果,但也可能会有不这样的结果!(因为你的前提和结果,并没有构成分析性)  2、有这样的前提,虽有这样的 结果,但也必定会有不这样的结果!(因为你的前提和结果,并没有构成分析性的等价。尤其因果关系,必有某种意义的不等价。但这只是“可能”,“必定会有不这样的结果”没错,并不保证一定是有相反的“事例”出现。所以,在“可不可能”有没有 “事例出现”上,归纳逻辑和其反对,并不一定总是对称的。 所以,波普尔的“是可证伪说”是没有保证的。)  
  并不保证一定是有相反的“事例”出现。---&强硬地说,存在必定没有相反的“事例”出现的情况。而在归纳逻辑里,没有这一情况存在。从结果上也可看出,有它们的不对称之处。    
  看了庄兄、寻秋及一休等的讨论,个人估计,对古德曼悖论的最大争议不是“归纳之迷”如何解决的问题,而是这个悖论的构造的合理、合“法”性问题。    首先,这个悖论的绿蓝-蓝绿(Grue-Bleen)定义实在是太奇怪了,太违反日常直觉了。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语言呢?在某个瞬间,宝石突然由绿变蓝,或者宝石没有变色,而语言突然要换一种说法。说这种绿蓝-蓝绿语言的人们从小是怎样习得这种概念的呢?宝石颜色渐变说可以缓解这个矛盾,给予绿蓝-蓝绿更多的支持。比如人的头发从黑变白,这样,绿蓝-蓝绿似乎合理了一些,而且在实际使用中也有了可能,至少是可以比较容易地把这种知识传授给孩子们知晓。而宝石没有变色,语言突变,则是一种类似颠倒光谱的思想实验,也是容易理解的。    绿蓝-蓝绿(Grue-Bleen)还涉及一个翻译问题,事实上,定义这两个词,就是在翻译,假设有两本字典:英语/绿蓝-蓝绿,绿蓝-蓝绿/英语,反对古德曼悖论的人会质疑绿蓝-蓝绿语言的合理性,但是,这两本字典的翻译解释完全是对称的,没有“哪一方是更基本的”。    而且,在现实中有一种乔克托语,绿色和蓝色是不加区分的,“okchamali”表示鲜绿色或蓝色,而“okchakko”则表示暗绿色或兰色。这一事实,给古德曼的Grue-Bleen定义以支持。    如庄兄言,古德曼本人提出“加固性”(entrenchment)来解决(?或缓解?)这个悖论,但为何p比q更有“加固性”,也就是绿比绿蓝-蓝绿更有加固性(稳固性),他始终没有讲清楚。庄兄认为,Grue的定义纯粹是为了和GREEN唱对台戏而构造的,产生的悖缪性自不待言。因此,庄兄干净利落地把谓词q看成是不可投射的,也就是说,q在归纳推论中是无效的。这里确实有点寻秋说的诉诸问题的论证方式,因为,绿蓝-蓝绿本来就是问题的出发点,庄兄可好,干脆把绿蓝-蓝绿卡嚓掉了。但绿-t-绿与绿-t-蓝是对等的,对于未知的t-绿和t-蓝,要否定它们的不同是不容易的,寻秋这样反驳。但是,前面说了,对古德曼悖论的争议,实际上是对他的定义的构造的合理、合法性争议,从这点出发,用直觉主义的观点看,庄兄的论证也无可厚非,只不过还要提供更多的论锯来反驳绿与绿蓝的对称性。    寻秋似乎完全承认古德曼的构造,古德曼首先是以承认归纳原则为前提的,在这个前提下,构造了一个谓词绿蓝,由此推出一个显然违犯人类直觉的悖缪,以此,产生对先前承认的归纳原则的怀疑。接着,寻秋提出了自己的解决这个悖论的思路1、2、3。思路清晰。    总之,寻秋认为绿和绿蓝是“同等意义”的,也即对等对称的,而庄兄正是用一种直觉来直接否认这种“同等意义”,而且认为,绿蓝是不可投射的,也就是说在归纳法中是无效的。    古德曼悖论的意义在于:加强了对归纳推理的怀疑,丰富了语言与实在的对应。比如量子力学中的不确定性原理,波粒二象性等,也许都应该创造出类似绿蓝这样的词汇来描述,而人类也会象古德曼构造的绿蓝人一样,自然地理解这一切。    参考书:庞德斯通《推理的迷宫》,古德曼的翻译原著过几天就到。    注:1、《推理的迷宫》中的绿蓝悖论与庄兄的有点不同,绿蓝的定    义是t时刻之前是绿,t时刻之后是蓝。    2、庞德斯通书中称:我们把“绿蓝色”之类有疑问的属性称为   “不可投射的”。这应该是庞德斯通的观点而不是古德曼的    吧?因为庄兄和寻秋都提到古德曼是把两个谓词都当做可   投射性的。  
  漏了第一段:    古德曼的“新归纳之迷”,本质上与休漠的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对不完全归纳推论出的未知部分的结果产生质疑。只不过古德曼把这种怀疑结构化、符号化,用数理逻辑的形式结合语言,构造出一个完全违背直觉常理的悖论。
  讨论至此已经比较深入了。我想在此介绍约翰·波洛克(John L. Pollock)和乔·克拉兹(Joseph Cruz)在《当代知识论》(陈真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有关古德曼新归纳之谜的一段话。在这段话里,波洛克用了另一种方式表述古德曼的新归纳之谜,以此表明,在波洛克看来,“可推断”(projectible,即这里的“可投射的”,所以译为“可推断的”,参见该书26页注一)向归纳推理提出的挑战是:“归纳推理的简单规则只适用于可推断的[可投射的]属性。这样,为了给归纳推理一个精确的解释,我们需要可推断性标准。事实表明寻找这样一个标准是相当的困难。”(27页)    波洛克说道:    
“古德曼所关心的方面是可推断性的问题。这个问题通过首先考虑演绎推理可以得到最好的说明。演绎推理的规则同等地应用于所有的命题和属性。例如,不管P和Q是什么,我们都可以从(P & Q)中推出Q。  
“传统的归纳观点将这个问题看成和演绎推理一样,可以同等地应用于所有的属性。但古德曼让整个哲学界大吃一惊,他证明归纳推理的应用有其局限。古德曼的例子极为挖空心思,但我们可以找到相当简单的例子。例如,在观察到一群渡鸦之后,你也许会注意到你所观察到的所有渡鸦都已经被观察过。显然,那并不能给你以理由相信所有的渡鸦都已经被观察过。  
”其他的例子可以利用析取式来构建。例如,假定你想通过归纳的方法确证所有的驼鹿都有胡须,自然而然的方法是收集驼鹿的样本,然后检查它们是否有胡须。麻烦的是,驼鹿身体庞大,野性难驯,如果我们可以避免和它们打交道,那是再好不过。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按照以下方式行动?考虑一个析取式的性质:或是一只老鼠,或是一只驼鹿。我们可以只需收集老鼠的样本就可以安全地获得或鼠或鹿动物(mice-or-moose)的样本[这里的“鹿”指驼鹿]。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它们都有胡须。这似乎说明我们通过归纳的方法可以确认任何或鼠或鹿的东西都有胡须,并且后者逻辑上蕴涵所有的驼鹿都有胡须。因此,我们以一种安全的方式对驼鹿进行了归纳概括。  
“但这显然是荒谬的。如果我们真的能够以对老鼠进行归纳推理的同样的方式对或鼠或鹿的动物进行归纳推理——即通过任意的抽样和基于抽样的概括——那么我们的做法将无可置疑。但我们不能这样做。为了确认关于或鼠或鹿动物的概括,我们必须分别确认关于老鼠的概括和关于驼鹿的概括。[关于可推断性以及析取式的不可推断性的更为详细的讨论,参见Pollock(1990)。]用古德曼的术语来说,或鼠或鹿的属性是不可推断的。归纳推理的简单规则只适用于可推断的[可投射的]属性。这样,为了给归纳推理一个精确的解释,我们需要可推断性标准。事实表明寻找这样一个标准是相当的困难。”(26-27页,原文没有分段,为便于阅读,我按意群作了分段。)    不知大家是否觉得,这里驼鹿的例子与绿蓝的例子有点不同呢?不过,实质是一样的,进路不同而已。我逐字录入的,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深入理解有点帮助。
  正巧,《推理的迷宫》我也在看。里面有不少有意思的谜题和悖论,主要是好玩。《哥德尔,埃舍尔、巴赫》一书的作者也作了推荐啊!
  一休所引的析取式mice-or-moose,就是我先前提到的“或者”的问题吧?    2X2=5或纽约是个大城市      2X2=5为假,但纽约是个大城市为真,  因此,2X2=5或纽约是个大城市 为真,而且这个语句在数理逻辑上是有意义的。由此,2X2=5有可能为真,这显然是荒谬的。但这里还要区别相容与不相容。最好还是参考下面的真值表:    数字电路中有“与”“或”“非”“同或”“异或”等概念,形式逻辑中有相容选言命题和不相容选言命题,数理逻辑中有析取和蕴涵概念。其中“或”“同或”“异或”“相容选言命题”“不相容选言命题”“析取”等都是对我们日常使用的“或者”的一种形式化逻辑处理。下面看这个真值表:              p   q  pVq(相容) pVq(不相容、异或) 同或                0  0   0      0       1        0  1   1      1       0        1  0   1      1       0        1  1   1      0       1    否则,很容易误入歧途。    在《推理的迷宫》中,这种论证法叫任何事情证明任何事情,乌鸦悖论也一样,你可以用一件白衬衣证明乌雅是黑的。    
  “加固性”(entrenchment)  ========================  有点疑惑,波普尔的研究也是从归纳开始的:不完全归纳、单称陈述不能过度到完全归纳、全称陈述。而实证主义就是把不完全归纳等同于演绎。    波普尔证明了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归纳推理虽然“严格地说”是不“正确的”,但能达到某种程度的“可靠性”和“概然性”。    他用严格的概率计算,论证了:在一个无穷域中(可区别的事物数量的无穷,或时空区域的无穷)。任何(非重言式的)普遍法则的概率都是0。    也就是说,依据既有的归纳,寄望于未来无穷的同类事件,有一个大的概率,与先前归纳的结果相一致,这是不可能的。这个概率是0。    那么,古德曼的“加固性”(entrenchment)与“概然性”、“可靠性”和“归纳概率”有什么区别呢?      
                p   q  pVq(相容) pVq(不相容、异或) 同或                0  0   0      0       1        0  1   1      1       0        1  0   1      1       0        1  1   1      0       1      pVq(相容):可投射的,可推断的    pVq(不相容、异或):不可投射的,不可推断的  
  我从波洛克那里得到的启发是:    (1)从“至t时刻所观察到的翡翠都是绿的”推断“下一时刻所观察到的翡翠也是绿的”;    (2)从“至t时刻所观察到的翡翠都是绿蓝的”推断“下一时刻所观察到的翡翠也是绿蓝的”。    目前我们讨论的关键在(1)与(2)是否同样不可推断,还是不对称。我现在换个方式看看:    (3)从“至t时刻所观察到的翡翠都‘不是蓝的’”推断“下一时刻所观察到的翡翠也‘不是蓝的’”。若(1)可推断,则(3)亦然。    (4)从“至t时刻所观察到的翡翠都‘不是蓝的’[即都是‘非蓝’]”(以同样的程度)所能推断的是:(i)“下一时刻所观察到的翡翠‘不是蓝绿的’”;还是(ii)“下一时刻所观察到的翡翠‘是蓝绿的’”,还是其他可能?    我觉得(1)(3)“在可推断性上”是同一类的,(2)(4)也是同一类的,但(1)(3)和(2)(4)是同一类的吗?我想庄兄和寻秋的分歧在这里会看的清楚些,分歧很可能取决于我们如何理解(4)中“非蓝”分别与“绿蓝”和“非绿蓝”的关系:    “非蓝的”是否就是“非绿蓝的”?还是说“非蓝的”依旧是“绿蓝的”?    我还不是想得很清楚,但灵光一闪,先写出来,怕睡醒就忘了。求教方家!
  不过,在这一分析下,我支持蓝与绿蓝不对称,前者可推断,后者不可。
  这也是波洛克用“或鼠或鹿动物”例子的意思吧
  推理的迷宫中的绿蓝悖论与庄兄的有点不同,绿蓝的定义是t时刻之前是绿,t时刻之后是蓝。  ------------------------------------------------------------对于推理的迷宫中的绿蓝悖论用系统论很容易解决,楼主论述的绿蓝抓住其本质不要拘束于现有的推理也很容易解决,研究的时空已经改变用以前的方法肯定会出现悖论。    推理的迷宫中的绿蓝悖论用系统论分析:在b球被观测之前是红球的概率是1/2,此时这个系统是有信息量的,这时对b球被观测前做的预测:谓词一和谓词二只是两个推测,而推测都有可能性,所以两个处于推测中的谓词不可能存在悖论;当在b球被观测后b球的颜色是确定了,这时候观测前的两种可能性就必然有一个是事实,这个系统的信息量被观测者获取后降为零。这个问题的本质是系统在观察后信息量改变了,而人们没有察觉到这点,把观测后决定了的某个谓语和观测前的可能存在的相反谓语进行比较一定会得到“悖论”,也可以阐述为:把信息量为零的系统和信息量不为零的系统进行比较就会得到“悖论”。该悖论本质是强行将T2系统信息量=T1系统信息量;实质是T1系统信息量≠(T2系统信息量=0)。无论是自己观测还是别人告知(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假定他没有骗人),系统的信息量都改变了,T1系统变成系统T2,这时把T2系统的已知观察与T1系统的可能性事态做比较就会出现悖论。面对两个不同的系统得出的结论得出悖论,这不符合直观。      楼主论述的绿蓝悖论可以引申为:两个科学家各自独立得出两个理论,这两个理论都被当前经验事实所支持,但是当这两个理论对下一个事实做预测时出现了悖论,那么人们到底相信那个理论是真的?答案是下一个事实观测前,两者都存在正确因素和错误因素,下一个事实观测后也只是证明了其中一个理论的正确方面,推翻了另一个理论中与之对应的错误方面,但并不能证明其中任何一个理论是完全正确的,需要观测下一个事实来继续验证。    研究红蓝悖论的两个谓词发现它们并不是完全相悖的,只是存在部分相悖,谓词一“袋子中所有的弹子球都是红色的”包括事实已经证明的正确因素“出了b球其余都是红色”,也包括正确未定因素“b球是红色”;谓词二“袋子中所有的弹子球,如果不是d球则是红色,如果是d球则不是红色”包括事实已经证明的正确因素“袋子中所有的弹子球,如果不是d球则是红色”,也包括正确未定因素“如果是d球则不是红色”;两者属于部分相悖,相悖部分都属于预测部分属于形式上的相悖,不属于事实上的相悖。说是悖论也不符合直观。     为什么出现两种红蓝悖论呢,我认为现有的归纳不仅研究空间封闭(第一种红蓝悖论就是因为归纳关系的封闭性引起的),而且归纳关系过于单一(第二种红蓝悖论就是因为归纳关系的单一性引起的),如何解决呢?归纳学就需要向着两个方向需要发展:一是归纳关系多样性发展(第二种红蓝悖论要求),二、对开放系统的归纳研究(第一种红蓝悖论要求)。现有的归纳机制的几个缺点:一是归纳机制处于理想化的封闭空间、归纳机制涉及的归纳关系过于单一;要想将归纳机制应用到开放空间就需要引入系统论,因为归纳关系过于单一满足不要客观世界关系的多样性,需要引入实践论来修正丰富归纳机制中的归纳关系。  
  俺理解归纳逻辑关心的是 有没有事实出现,在这一点上,与纯形而上学分道扬飚。  
换句话说就是:有事实,必有事实;没有事实,不保证有事实。    
至于把归纳逻辑的关心缩小或异化为不关心事实,成为一种不关心有没有事实的“纯形式”意义,那应是,并没有个还有归纳逻辑存在。  
把归纳逻辑的关心缩小例子。比如:所观察到乌鸦都是黑的,据此断言所有乌鸦都是黑的。据此意义或范围,对归纳逻辑的有效攻击,并不能有效扩充应用到:关心的是 有没有事实出现的归纳逻辑。    
异化为不关心事实的例子。P Q 不违,尽管观察到的都属于P, 但不能排除Q。这里成立的前提是:P约束,不是 事实出现 的全部约束。 所以,这里,脱离了归纳逻辑的本质,而 异化为仅仅纯形而上学正确了。     
如果关心的是有没有事实出现的话,那么,可用 P约束 代表 事实出现的全部约束,那么,就没有 相容的 非P 即 Q 存在了。如果 还要 塞进 个 Q 的话,那么就是没有事实出现的纯形而上学意义了。  
“用 P约束 代表 事实出现的全部约束”, 之所以能这么做的理由是出于:任何事实出现 都是有约束的,而不是没有约束的。佛家有一句:缘起必相依。  
西方逻辑 爱 犯 的毛病 就是 讨论 逻辑 的时候,不关心“内涵”,只关心 “关系”或说“形式”,而不知不觉走进形而上学的死胡同而不知。不知道
“内涵”和“关系”是不能脱离的。      
  脱离了归纳逻辑的本质--》已经失去了你要攻击的“归纳逻辑”目标了。因为 你要攻击的“归纳逻辑”目标是 从事实 总结 规律。既然,事实都没有了,异化为 你的
纯逻辑形式了,你在攻击什么呢?  
  你在攻击什么呢?————》你自划的靶子了。  
  我同意hu-ou的观点,西方思维很快就进入形而上学,喜欢用封闭的具有简单关系的空间来解释复杂的空间,与自然界的错综复杂相对应的形而上学我们要批判地继承,否定之否定。
  逻辑空间是人大脑空间的特殊空间,在某些关系严格规定的逻辑空间里,对这种严格确定的关系使用归纳的方法无可厚非,但是当归纳的结果应用到其他关系改变了的逻辑空间时很容易出现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意思是当人大脑中的逻辑空间方式变化时,逻辑关系也随之改变,不能请前人建立的逻辑空间中的归纳关系应用到现在面对的逻辑空间,要自己找到关系进行归纳,这也是独立思考的哲学意义。
  打错字了:逻辑空间是人大脑空间的特殊空间,在某些关系严格规定的逻辑空间里,对这种严格确定的关系使用归纳的方法无可厚非,但是当归纳的结果应用到其他关系改变了的逻辑空间时很容易出现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意思是当人大脑中的逻辑空间发生变化时,逻辑关系也随之改变,这时就不能简单地应用前人建立的逻辑空间中的归纳关系,需要自己找到该逻辑空间的关系进行归纳,这也是独立思考的哲学意义。  
  呵呵,是的,纯形而上学 其实 是非常 吊诡的,只是不自知罢了。  
  关于这个悖论,从理解上,建议从完全归纳和不完全归纳的有效性区别上理解。    从逻辑规则角度,不是建立在完全归纳前提上的条件判断,都不具备有效的演绎。    即,要么不是红色,要么是红色,这是一个逻辑上的完全归纳。而事实经验是个不完全归纳。
  T生先生所言极是,我认为不完全归纳也可以转变成完全归纳,前提是用实践得到的事实经验来扩展我们大脑中的逻辑空间,这个逻辑空间中的关系严格规定,并且符合事实经验反馈的关系,这时我们就可以完全归纳了,在这个空间下用西方人的思维“形而上学”是正确的。
  对于大脑中完全封闭的关系严格规定的空间,能否用完全归纳的方法。大家有什么看法?
  还是把这个悖论大致说一下:    1、所有的球都是红色。  2、所有的球,只有一球不是红色,其余球都是红色。    这两个判断,在逻辑上都是完全归纳。但这个完全归纳是否有事实经验的支撑的?没有。都是靠有限经验的不完全归纳得出的。从科学角度说,这两个规律判断都是有待验证的。验证的条件也很简单,看到所有的球。    难道说看到部分球,这种量的多少,就能改变不完全归纳的性质吗?我们可以断然说,无论是只看到一个球,还是看到25个球,上述两个完全归纳的命题都没有获证,也没有获得任何论证效果的提升。    回避和看清这种先自设无事实依据的完全归纳“真理”,再用不完全归纳事实去提出矛盾的方法,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想获得完全归纳结论,请你动手把袋子里的球都拿出来。
  作者:hu-ou
回复日期: 10:27:00 20#       当然,俺并不支持(仅仅)归纳逻辑的真理性。    但俺更不支持纯形而上学(永远不可导出有事实)。  ------------------------------------------------------------  纯形而上学只能根据已知的关系作推论,在人大脑特定的逻辑空间里是正确的,在自然空间里的某个局部是不是事实,就要看这个研究者的大脑中研究的逻辑空间是否接近于自然空间中的研究对象--自然空间的局部空间。所以说目前一切理论都正确因素和错误因素,除非研究者的大脑中的逻辑空间和整个自然空间完全一致,才能说用归纳这些方法得出的结论是事实,但也有个前提条件,目前哲学界没人能回答:对于大脑中完全封闭的关系严格规定的空间,用完全归纳的方法导出的推论在此空间是事实吗?
  目前我们知道完全归纳只能用在大脑中完全封闭的关系严格规定的空间,但是有个更为严重而又深刻的问题:人大脑中完全封闭的关系严格规定的空间,用完全归纳的方法导出的推论在此空间是事实吗?  
  袋子里的球。其中“袋子里”就是一个被现象事实所框定好的全值域,在这个全值域中,人能够获得完全归纳。
  作者:一休1999
回复日期: 2:19:00  ----------------------------------------  你的这个灵光好象跟亨普尔乌鸦相似。参见《推理的迷宫》第二章。实际上就是“任何事证实任何事”,庄兄和寻求也讨论了:  for all x, (O(x)--&P(x)) and (-O(x)--&P(x))  for all x, (O(x)--&P(x)) and (-O(x)--&~P(x))    还有就是,我觉得还应该考虑翻译问题,即,对绿蓝人来说,他们始终是说绿蓝的,只有地球人会把绿蓝翻译出来,说成是t时刻之前是绿,t时刻之后是蓝。如何用逻辑符号表达出来,还没有仔细去推敲。    另外,对“任何事证实任何事”还是有点疑问。见《推理的迷宫》P63。其中有个复合句是“并且”(合取),一休看看,指点一下。还有一种“任何事实证实任何事实”的方式,就是“由假得全”,以前也讨论过。
  作者:汪大洋
回复日期: 10:41:00 83#       目前我们知道完全归纳只能用在大脑中完全封闭的关系严格规定的空间,但是有个更为严重而又深刻的问题:人大脑中完全封闭的关系严格规定的空间,用完全归纳的方法导出的推论在此空间是事实吗?  ------------------------------------------------------------  这个问题我估计目前没人回答,我说得再本质一点:如果在人大脑中完全封闭的关系严格规定的空间,用完全归纳的方法导出的推论在此空间是事实,那么就有可能有一天宇宙中的某个智慧生物的大脑中的逻辑空间已经发展到和整个自然空间完全一致,就是说自然允许智慧生物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预言宇宙中的所有事件。如果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话,那么自然界也要求“上帝扔骰子”。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0:45:00 84#       袋子里的球。其中“袋子里”就是一个被现象事实所框定好的全值域,在这个全值域中,人能够获得完全归纳。  ------------------------------------------------------------  这是你的答案,如果不确定性原理是真的,那么就必须把不确定性原理也引入到人大脑中的逻辑思维空间,不然用完全归纳原理得到的推理就和客观事实在一定概率上不同。
  作者:I-WISH
回复日期: 10:47:00 85#       作者:一休1999 回复日期: 2:19:00    ----------------------------------------    你的这个灵光好象跟亨普尔乌鸦相似。参见《推理的迷宫》第二章。实际上就是“任何事证实任何事”,庄兄和寻求也讨论了:    for all x, (O(x)--&P(x)) and (-O(x)--&P(x))    for all x, (O(x)--&P(x)) and (-O(x)--&~P(x))        还有就是,我觉得还应该考虑翻译问题,即,对绿蓝人来说,他们始终是说绿蓝的,只有地球人会把绿蓝翻译出来,说成是t时刻之前是绿,t时刻之后是蓝。如何用逻辑符号表达出来,还没有仔细去推敲。  ------------------------------------------------------------请两位看看我的帖子--从认识角度论逻辑和科学的局限性与实践反馈机制,里面提到人的认识过程第二步中的逻辑符号的局限性。
  这不是我的答案,这是所有自然科学家所采取的方法,即客观规律的有效性是相对的。这个“相对”就体现在科学家们在给定事实条件下归纳和推论。“袋子里所有的球都是红色的”,或其它“袋子里如何如何”的规律总结,都是可以用“袋子里”的事实获证的。想扩展到“袋子外”获得结论,只能称其为假设,需要其它事实验证。    至于说到科学家们的另一个方法,通过事实与事实之间概率的交叉点,来提高客观规律的有效性。可能需要另开一张贴。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1:05:00 89#       这不是我的答案,这是所有自然科学家所采取的方法,即客观规律的有效性是相对的。这个“相对”就体现在科学家们在给定事实条件下归纳和推论。“袋子里所有的球都是红色的”,或其它“袋子里如何如何”的规律总结,都是可以用“袋子里”的事实获证的。想扩展到“袋子外”获得结论,只能称其为假设,需要其它事实验证。        至于说到科学家们的另一个方法,通过事实与事实之间概率的交叉点,来提高客观规律的有效性。可能需要另开一张贴。  ------------------------------------------------------------  我理解你的意思,要研究一个问题,我们必须找到包含这个问题的逻辑空间,我们手头的思维工具有一种叫完全归纳法,而完全归纳法要求我们大脑中的逻辑空间完全封闭并且关系完全已知,如果关系不完全已知或空间不封闭用完全归纳法就会出现错误,所以完全归纳法不能产生真理,只能在封闭已知逻辑空间中作推理,得不到任何新的知识。  现在我要更深入地怀疑了:人大脑中完全封闭的关系严格规定的空间,用完全归纳的方法导出的推论在此空间是概率的存在还100%事实?
  至于说到科学家们的另一个方法,通过事实与事实之间概率的交叉点,来提高客观规律的有效性。可能需要另开一张贴。    ------------------------------------------------------------  科学家因为知道他们研究的只不过是封闭的关系已知的逻辑空间,在这个基础上得到的推论和客观事实是有概率关系的,我想知道概率存在是本质的还是人为的?如果假定不确定性原理是科学大厦的“人为错误”而不是客观世界的“概率本质”,那这个问题就严重了,我们必须找到这种“认为错误”的根本原因。
  作者:汪大洋
回复日期: 10:56:00  =========================================  大洋同学,恕我直言了,我已经很仔细地看过你的帖了,而且也一直试图与你沟通,你看我在你帖中给你回复得不少了。你有很多基本的错误,你自己可能还有意识到,我都提到过的,比如,归纳和演绎,归纳概率等,我都提出来了,你似乎没有明白。请看我那段关于波普尔的疑问,我的疑问是比较古德曼的稳固性和波普尔对归纳概率的否定之间的关系。即如果古德曼的稳固性就是波普尔的可靠性,那没有什么意思。因为我还没有看过古德曼的原著,所以有此疑问。    另外,上面的一些有关不完全归纳和完全归纳的讨论,对我来说,已经了无意义。不是一些常识就还有可能是错误的东西,我以前指出的也已经有很多了。    建议:1、实践论观念要彻底反思;     2、不要吧逻辑啊什么的都归入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个比实践论更广泛,更能锻炼人类思维的东西。
  作者:汪大洋
回复日期: 10:36:00 82#       作者:hu-ou 回复日期: 10:27:00 20#           当然,俺并不支持(仅仅)归纳逻辑的真理性。      但俺更不支持纯形而上学(永远不可导出有事实)。    ------------------------------------------------------------    纯形而上学只能根据已知的关系作推论,在人大脑特定的逻辑空间里是正确的,在自然空间里的某个局部是不是事实,就要看这个研究者的大脑中研究的逻辑空间是否接近于自然空间中的研究对象--自然空间的局部空间。所以说目前一切理论都正确因素和错误因素,除非研究者的大脑中的逻辑空间和整个自然空间完全一致,才能说用归纳这些方法得出的结论是事实,但也有个前提条件,目前哲学界没人能回答:对于大脑中完全封闭的关系严格规定的空间,用完全归纳的方法导出的推论在此空间是事实吗?    》》》俺不假定 人的大脑空间 以及 自然空间,所以,没有在你这个假设前提下的什么说法。    
  现在假定不确定性原理是反映了客观世界的概率本质是正确的,那么这个问题:人大脑中完全封闭的关系严格规定的空间,用完全归纳的方法导出的推论在此空间是事实吗?答案是否定的,任何推论都是概率的存在。  假定不确定性原理是因为由于科学发展的局限性人为引入的修正原理,反映的只是人认识的局限性,科学家误当做是客观世界的概率本质,那么这个问题:人大脑中完全封闭的关系严格规定的空间,用完全归纳的方法导出的推论在此空间是事实吗?答案是肯定的,任何推论都是100%事实的存在。  无论答案什么,都存在悖论,我们必须舍弃它们中的一个,而舍弃任何一个都会造成现在科学大厦的坍塌。  
  呵呵,“对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现实中,可能这句话更有效,对还没有理解的东西我必须保持沉默。当然,紧随其后还有一个行为指向,学习和思考。    “假设”就是一种在不完全归纳基础上的拓展。之所以标明“假设”,是提醒所有人,它还没有完全获证,只在某些现象事实中有效。同时它又激励人们去挖掘、去探索、去找寻新的事实现象。应该说,自然科学体系都建立在假设的公理基础上,所以都是相对真理。
  作者:I-WISH
回复日期: 11:22:00 92#       作者:汪大洋 回复日期: 10:56:00    =========================================    大洋同学,恕我直言了,我已经很仔细地看过你的帖了,而且也一直试图与你沟通,你看我在你帖中给你回复得不少了。你有很多基本的错误,你自己可能还有意识到,我都提到过的,比如,归纳和演绎,归纳概率等,我都提出来了,你似乎没有明白。请看我那段关于波普尔的疑问,我的疑问是比较古德曼的稳固性和波普尔对归纳概率的否定之间的关系。即如果古德曼的稳固性就是波普尔的可靠性,那没有什么意思。因为我还没有看过古德曼的原著,所以有此疑问。        另外,上面的一些有关不完全归纳和完全归纳的讨论,对我来说,已经了无意义。不是一些常识就还有可能是错误的东西,我以前指出的也已经有很多了。        建议:1、实践论观念要彻底反思;       2、不要吧逻辑啊什么的都归入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个比实践论更广泛,更能锻炼人类思维的东西  ------------------------------------------------------------  你误解了实践论的实质,实践是检验推理的唯一标准,形而上学是人的一个思维方式;实践只是检验和反馈工具,形而上学只是思维工具;承认实践不代表反对形而上学,相反要大力发展形而上学,没有形而上学人就没有封闭的思维空间,人的思维就谈不上存在,没有实践,人的思维空间就没有发展的方向,思维空间只会任意发展成和自然世界不相符合的空间,人的思维和客观事实远离,思维发展就也就没有了意义。
  这里T生是真正看懂了我的想法
  我搞不明白为什么历史上人们把实践论和形而上归为势不两立的境地呢?
  其实实践的本质是用自然世界的空间来检验人大脑中的思维空间推理的真实度,有一种形而上学主义者(把实践和形而上学势不两立人)自己在大脑中形成一个更大的思维空间来检验原来小的思维空间推理的真实度,他们认为那才是真正的真实度。世界观不同采取的检验方法也不同。
  相反我认为未来科学的进步,必须依靠形而上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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