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号少了34号怎么样才能每排9个水浒传人物武力排名

关于第34号建议和第8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陕文物函〔2013〕92号关于第34号建议和第8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办公厅:贵厅转来《关于拟请白阿莹副省长督办的重点建议和提案》收悉。现将我局承办的省政协文史和外事委员会《关于加强古蜀道子午段文化遗迹与保护的提案》(第81号)、中国民主促进会陕西省委员会《关于省市共建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特区的提案建议》(第34号)办理情况汇报如下: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一)提案办理情况收到省政协文史和外事委员会《关于加强古蜀道子午段文化遗迹与保护的提案》(第81号)后。根据提案所提建议内容,我局认真研究,赴西安、汉中等有关地市进行现场调研,了解蜀道保护管理和专项调查进展情况,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完成回复意见初稿传真至省政协文史和外事委员会。经过与该委员会多次沟通,并对回复意见修改后进行了正式回复。该委员会对我局答复意见满意,随后,我局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督查系统要求在网上进行了复函。(二)主要开展的工作情况蜀道是中国最为重要的文化线路之一,是黄河流域文明与长江流域文明交融的文化通道,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蜀道遗产的研究和保护。从20世纪50年代起,文物职能机构和研究院所陆续开展了对蜀道多条路线的调查研究。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开展期间,省政府及时将蜀道文化线路中的部分遗产点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陕西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后,我们充分利用我省文物普查成果,通过科学的手段进行梳理和筛选,将线路所经区域文物分布点从起点方向依次整理排列,初步明确了蜀道相关遗产点的分布、范围及线路走向,启动了对蜀道的全面保护调查。日,陕西省文物局组织了“蜀道调查专家研讨会”,&邀请了省内大学、交通部门、文物系统专家参加,对蜀道的分布、历史及保护等方面进行研讨和交流,并对开展的实地调查工作提出有益的建议。目前,已完成了野外1000多公里的田野调查工作任务,完成了子午道、故道的调查工作,褒斜道、傥骆道调查工作正在进行。故道新发现道路遗迹20多处,确认了大散关遗址的位置;子午道新发现30多处道路遗迹,搞清了子午道北段三条线路连接的关系。同时,在蜀道文化线路调查中,我们重视多行业、多部门的合作,重视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利用相关科技行业的优势,采用现代化仪器进行远距离的测绘与扫描,弥补了环境对传统考古调查工作的限制,提升了文物调查中的科技含量,做到了科技创新与文物保护的协调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蜀道的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基础研究。制定并实施本地区蜀道保护的具体规划为目标。二是强化保护管理。及时将一些价值高、影响大的蜀道重要文物发现,积极整理和申报陕西省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大保护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确保蜀道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有序发展。三是加强保护机构建设,增加保护资金投入。督促当地政府和部门建立蜀道文化线路的保护机构,明确职能、分工、责任,健全合作机制,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四是加强政策和法规保障。将蜀道重要发现文物点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将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立蜀道文化路线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提升蜀道文化遗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五是强化宣传手段,提高公众对蜀道文化遗产的认识,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蜀道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加强对相关市县城乡发展的引导,牢固树立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兴省理念,结合文物、自然生态旅游实现文物保护利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避免城市建设破坏和主动性破坏。蜀道的发现与调查对全面反映我国古代交通史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意义,对全面反映中华民族的整个文明史,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古蜀道的破坏与消失速度加快,遗产保护与当地群众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之间的矛盾还未彻底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保护利用模式,为文物保护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二、《关于省市共建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特区的提案建议》(第34号)办理情况的报告(一)提案办理情况收到中国民主促进会陕西省委员会《关于省市共建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特区的提案建议》(第34号)后。根据建议所提内容,我局按照国家文物局和省政府关于建设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专题会议精神,多次赴汉长安城遗址进行现场调研,督促指导汉长安城遗址特区建设暨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经多次沟通,该委员会对我局工作推进和答复意见表示满意,随后,我局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督查系统要求在网上进行了复函。(二)主要开展的工作情况2011年9月,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召开了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工作会议,成立了陕西省省长和国家文物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确定了遗址保护实施主体和统一规划,制定了分项实施原则。按照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的会议精神,2012年8月,西安市政府通过了《汉长安城遗址特区保护建设实施方案》,并组建了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区办合一的原则组建了以未央区政府为主,市级规划、文物等部门参加的汉长安城遗址特区管委会,开始实施遗址特区保护建设工作。自2012年年底至2013年年初,特区和管委会完成了未央宫遗址申遗区域9个村子一万多人的搬迁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果,得到了区内企业和群众的支持和拥护。2013年4月,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工作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确定了积极争取将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列为国家级大遗址保护利用示范区,同时要求省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按照中省合作共建框架,向中央有关部委申请,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和政策支持。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必将成为国家文化传承和建设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的重要成果,成为社会满意、群众拥护的文化工程和民生工程。&&&&专此报告。&&&&&&&&&&&&&&&&&&&&&&&&&&&&&&&&&&&陕西省文物局2013年8月5日&&(联系人:陆&武&&&&&&&&&&&&&电话:)&&&&&&&&&&&&&&&&&&&&&&&&&&&&&&&&&&&&&&&&&&&&&&&&&&&&&&&抄送:本局领导,有关处室,档。&&&&&&&&&&&&&&&&&&&&&&&&&&&&&&陕西省文物局         &&&&&&&2013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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