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游戏进去的时候出现一个女的然后旁边一大段26个英文字母表

我的电脑开机时经常会出现一大堆英文字母,而且过一会就自动重启,这是神马会事?_百度知道
我的电脑开机时经常会出现一大堆英文字母,而且过一会就自动重启,这是神马会事?
提问者采纳
电脑开机是出现很多英文字母,是电脑在进行自检,这个是可以修复的,建议下载【百度电脑专家】立即修复:也可以点击链接修复:&或修改组册表:使用快捷键“Win+R”弹出【运行】,输入“regedit”,点击【确定】;依次展开注册表【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Control\SessionManager】找到右边的【BootExecute】;双击【BootExecute】,清空【数值数据】里面的内容,点击【确定】后重启电脑即可。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自动重启的相关知识
按默认排序
其他2条回答
拍照传上来!
截图发来.重启原因很多.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jtextfiledaield的一些问题
实现单行文字两端对齐时,使用 & 当作空格和使用 white-space: pre 的原生空格有什么区别?哪个更好一些?
最近有一个项目页面中制作的时候,UI 大致是这样的(这是一个发表评论的页面):
使用心得:XXXX
为了保证对齐,所以我在写 HTML 的时候,在“优”和“点”之间用了4个 &nbsp 当空格。但是 leader 在检验的时候说这里不能用 NBSP,要用空格,然后在 CSS 里面加 white-space:pre。 因为为了保证项目进度(事实上我们最近很缺人~),我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和 leader 讨论这个,就按照他说的进行了修改。
但是我还是很想弄清楚这样有什么不好的,因为我记得刚刚开始学 XHTML 的时候,里面貌似有规定空格和大于小于什么的都需要转义,所以空格一般都是用 NBSP。虽然只是小问题,但是还是想请教一下,非常感谢……
按票数排序
首先提问者并没有把他的意图描述清楚。如果意图都未描述清楚,自然就难以进行“哪种更好一些”的比较,因为比较的基准就不存在。而描述原始意图的补充说明现在已经被删掉了,得查看日志才看得到。这里我照录一下:
最近有一个项目页面中制作的时候,ui大致是这样的(这是一个发表评论的页面):
优 点:XXXXX
缺 点:XXXX
使用心得:XXXX
为了保证对齐,所以我在写html的时候,在“优”和“点”之间用了4个&nbsp当空格。但是leader在检验的时候说这里不能用&nbsp,要用空格,然后在css里面加white-space:pre。然后说现在基本没有网站用&nbsp当空格了。
因为为了保证项目进度(事实上我们最近很缺人~),我也没有太多的去和leader讨论这个,就按照他说的进行了修改。
但是我还是很想弄清楚这样有什么不好的……因为我记得刚刚开始学xhtml的时候,里面貌似有规定空格和大于小于什么的都需要转义,所以空格一般都是用&nbsp
虽然只是小问题,但是还是想请教一下,非常感谢……
另外,这种情况下,大家做页面会用空格吗?因为我目前没有发现有什么css属性可以比较好的控制文字的两边对齐显示…… 可见提问者的意图是文字排版对齐。理论上说,所有排版样式需求都应该以CSS达成。所以无论是用NBSP还是一般SP+white-space:pre都是不正确的。原理@梁海已经说过了,不重复。
正确的做法是@米粽 说的text-align:justify。但是还需要加上CSS3草案的text-justify:distribute 。
“正确的做法”存在的问题是:除了IE之外,尚无浏览器实现text-justify:distribute。且IE必须还加上text-align-last:justify。
是的,尽管IE常为我们所不齿,但是在文字排版和国际化方面,IE是做的最好的。仅就两端分布对齐这个特例而言,IE领先了其他浏览器10年以上。
@梁海 提到的CJK的justify问题也确实存在。直到最近WebKit引擎才实现CJK的text-align:justify(即相当于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不过即使很早就已经实现CJK两端对齐的Gecko,由于没有实现text-align-last,所以无法实现最后一行或单行的两端分布对齐。而本例的本质恰好是单行的两端分布对齐。
@梁海 和其他人提到的workaround包括:全角空格和letter-spacing。从效果上说是可行的。但是letter-spacing是一个糟糕的方案,因为你必须手动计算letter-spacing,而且对于字数不同的label,letter-spacing也是不同的。这就造成了内容和格式的强耦合,完全违背了内容与样式分离的要求。这很好理解,因为letter-spacing并没有表达出真正的设计意图(两端分布对齐)。这是我在博客、论坛、问答等中始终强调的,CSS是一门针对排版和设计的DSL,其可维护性来自于准确的表达设计意图。
下面说一下我个人推荐的解决方案:
一、实用主义方案:使用全角空格。解说如下:
全角空格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是一种workaround。但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事情。比如,对于作品名,有&cite&标签,但是有多少中文前端开发者使用?几乎没有。这是因为在西方,书名要用斜体,因此通过&cite&标签附加上样式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在中文里习惯用书名号,而不是斜体,所以尽管&cite&可以提供额外的语义,但是也没有人去用。我们可以思考一个问题:书名号是内容呢还是样式呢?
在轻率的给出答案之前,可以再思考一下&q&的例子。应该用引号,还是应该用&q&标签?这个问题倒是中西共通的。
经过仔细思考,我想大家会发现,结构和语义细化到何种程度实际上是有弹性的。固然用&q&标签提供了更精细的语义,但是在许多场合未必有用。回到书名号的例子,从一般感觉来说,标点符号会被作为内容,但是如果考虑到书名号在横排时用《》,而在竖排时用浪线,就会发现书名号也有作为样式的一面。
就提问者的用例而言,恰好也是一个方块字排版才会出现的样式需求。(阿拉伯文、泰文等或许也会有类似的需求,这超出我的知识范围,请懂这些文字排版的同志补充了。)在西文里是没有这样的样式的。而在传统中文排版中,如@梁海 所说,恰恰就是以空格来控制的。因此我们可以将全角空格理解为类似标点符号的作用。这样我们就不用为没有用CSS达成效果而耿耿于怀了。
二、理想主义方案:
text-align:
text-align: /* 对于除了IE之外的浏览器用尾对齐覆盖之前的两端对齐方式 */
text-align-last:
text-justify:
这里的理念是:
不同浏览器的表现不一样是可接受的。
在IE和将来正确实现CSS3-text模块的浏览器中将两端分布对齐。【注:因为手头没有IE9和IE10无法测试,有可能需要增加额外的hack。】
在当前除IE以外的主流浏览器中将右对齐。这是一种常见的label对齐设计,这里假设以此作为fallback是能为设计师所接受的。
建议各位选用 @贺师俊 给出的方案。:)
看了问题补充说明的日志才知道原来有那么一大段说明,于是才明白是个什么状况。其实最好还是把补充说明写出来。没看到原来补充说明的同学请亲手翻阅日志……
NBSP(U+00A0,Unicode 叫它「NO-BREAK SPACE」,HTML 里可用「&」表示)是常规空格(U+0020,就是最常用的西文、半角空格)的一个变体。NBSP 和常规空格的区别包括:它不允许断行(所谓「NO-BREAK」);另外因为它不常规,所以它一般不会被当作普通空格合并。
NBSP 本来应该用在文本中需要避免断行的地方,比如数值的数字和单位之间(比如「100 km」不应该在中间换行)。但由于种种原因它被滥用了,人们不希望空格合并的时候就用它。这是一种已经成为事实标准的肮脏做法……不过 Unicode 里确实也没有别的更合适的空格字符可以这么用了。
当 NBSP 被用来控制字符的位置,问题就更大了。因为 NBSP 和常规空格对字体来说是几乎一样的,所以字体渲染时常规空格该有多大 NBSP 就会显示为多大,所以在不同的字体渲染情况下可能会有意料之外的效果(主要是不同字体的空格与 em(即字号)之比不一样)。尤其用 NBSP 来控制中文字符位置的时候,因为 NBSP 和中文字符所占宽度(1 em)之比在不同字体中不一样,所以实在太傻了。
white-space: pre 这个值「prevents user agents from collapsing sequences of white space」[1],它相当于让普通空格实现了一些人们常常用 NBSP 实现的事情。受这条 CSS 属性控制的普通空格当然也会受字体渲染的影响——在和字体的关系方面,普通空格和 NBSP 没什么区别。
之前问题补充说明中提到的情况,应该有这两种方案可以考虑:
全角空格(U+3000)
这应该是最直截了当的方案,问题只在于污染了文本(多了字符)。全角空格的宽度永远等于 1 em。letter-spacing: 2em
这应该是最干净的方案,最符合这个情况的本质。 另外,有人提到了「text-align: justify」,这个不太好用。因为,据我所知,CSS3 之前它在 IE 之外的许多浏览器里不会对中文字符有效果(CSS3 里明确定义了这个值对 CJK 字符的效用,所以最新的浏览器开始支持了),除非你在两个字中间加上一个普通空格(但这样还不如用全角空格那么干净),而且还得建立一个宽度固定的 box。
我想,这个问题中最关键的一点在于众所周知的「内容和格式分离」,这也是 CSS 为 HTML 以及互联网带来的最大变革。 这是前端工程师们必须理解的——支不支持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们应该明白:
常规空格是内容。它的地位类似与任何英文字母和标点的字符,但又的确有些特殊的性质。NBSP 是内容,它是一种特殊的空格。如今它被滥用来控制格式,用内容来控制格式实在很脏。
white-space: pre 当然是格式,但它在这种情况下要达到许多人期望的效果则一样是依赖很脏的内容——多个用来控制格式的空格。
全角空格也是内容。但为什么用它来控制汉字位置就更能接受一些呢?因为中文向来有用和汉字一样宽的空格控制格式的习惯,比如学校里教导的「写作文时每段开头空两格」,而且全角空格和汉字等宽,能完美控制汉字的位置问题。
letter-spacing: 2em 是格式,它是用为西文字体排印准备的技术来控制中文字符的间距。
[1]「This value prevents user agents from collapsing sequences of white space. Lines are only broken at preserved newline characters.」
&被视为字符,相当于一个英文字母或者数字,会受到font-family/font-size/font-weight影响。
而且碰到font-family:&arial,simsun&这种定义就更麻烦了,空格使用的是Arial的宽度,而非宋体宽度。
通常情况下为了对齐,不要用空格,text-indent或者padding-left可以更精确,也不会受到其他因素影响。
如果是为了纯中文文本对齐的话(补充问题),使用全角空格是比较好的办法,上面提到宽度污染都可以避免。
我补充一下:firefox12开始支持 -moz-text-align-last 从而实现单行(末行)东亚文字的两端对齐@梁海 上面是我写的一个例子主要的CSS如下:text-align:text-justify: inter-/* IE 私有属性 */-moz-text-align-last:
-ms-text-align-last:/* IE 8+ 支持 */text-align-last:/* IE5.5+ 支持 */可惜我测试了Chrome 22.0.1215.0 依然没有支持,Opera 那货就别提了。等到 webkit 都支持了 用这种方法做两端对齐就非常不错了!@贺师俊
本人很少使用空格去对字符进行样式设定(也不提倡),所以没法回答你的原本问题
使用空格来对页面进行排版的优缺点
优点:省事,避免杀鸡用牛刀
缺点:不同字体的空格大小不同
css可以用来控制字体,两边对齐的方案也有,不过都不完美。
不过个人观点是,正文里面的文字排版没必要那么讲究吧。实在追求美观就用图片吧。
对 @梁海 同学的使用letter-spacing的办法表示赞赏。
前面讲的很详细了,补充一下,&是一种实体表示,实际上你把这个字符copy过去也是可以的,比如以下代码:&p&aa
这里用的就是no break space,其实跟你写&效果完全没差别。然后虽然看上去没区别,但是:&p&aa
这边用的就是普通空格了,会被折叠起来。
看到这个问题,我也遇到过,解决方案:1。使用全角空格2。给第二个字加一个span,margin-left:1em
插入 & 对于想插入空格而言像是硬编码。
推荐css方式。
我建议使用 (全角空格)代表空格,万一你的项目后期想更换字体,使用&的话在不同的字体下差异很大。。。
看需求吧,我也不赞成用空白代替空格,我觉得写&也会避免一些问题的。希望一切往正规路上走,哈哈!
定宽的并且宽度较小的容器,直接使用全角空格。如果使用字宽属性,会使末端文字产生空格导致换行
因此我们可以将全角空格理解为类似标点符号的作用。这样我们就不用为没有用CSS达成效果而耿耿于怀了
这么写,妥妥的,兼容所有浏览器:优&i style=& visibility:&&优点&/i&点:缺&i style=& visibility:&&缺点&/i&点:使用心得:对宪政问题的一些看法
西方资本主义的宪政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究竟是好的、有益的东西?还是不好的、甚至有害的东西?它是否适合中国国情?要科学地认识宪政问题,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之进行分析。
一、资本主义宪政的由来、内涵、本质及其实质
据《不列颠百科全书》解释,宪政的涵义主要有两个:一是指君主立宪,一是指宪制政府。该百科全书还考证,最早在著作中使用君主立宪一词的是英国人约翰·洛克,时间大体在17世纪后半期。最早使用宪制政府或立宪主义等词的是在19世纪初的法国、葡萄牙等国。宪政的历史起源则被追溯得更为久远。1869年11月,恩格斯在《高德文·斯密斯&爱尔兰历史和爱尔兰性格&一书札记》中,提及英国学者亨·哈勒姆1827年分两卷在伦敦出版的《自亨利七世即位至乔治二世逝世的英国宪政史》一书,把英国的宪政史追溯到了15世纪晚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50页)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君主立宪政体的国家,因而也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18世纪后半期,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开始彻底废除君主制国体,代之以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1875年最终确立)。之后,不少国家的资产阶级在取得本国革命胜利以后,纷纷确立了以民主共和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面对这种潮流,为避免遭历史淘汰的命运,传统的宪政思想开始吸收共和制的人民主权等观念,并逐渐演变成当今西方关于宪政的诸多解释,如提倡分权、民主、法治,以宪法法律体系约束政府权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等。
在宪政的产生和发展历程中,宪法扮演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1689年英国通过的《权利法案》、1787年美国制定的《美国宪法》以及1789年法国颁布的《人权宣言》,是西方确立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制度的重要文献,在西方宪政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奠定了现代西方宪政制度的政治与法律基础。
如何看待西方的宪政及宪政制度呢?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一个基本道理,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的生产方式、经济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着社会的政治、法律、道德等,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制度。科学地解释社会的政治法律现象、政治法律制度,必须从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和经济基础出发。马克思指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同上书,第143页)恩格斯也明确指出:“经济关系反映为法原则,也同样必然使这种关系倒置过来。这种反映的发生过程,是活动者所意识不到的;法学家以为他是凭着先验的原理来活动,然而这只不过是经济的反映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88页)
从上述原理出发,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论述了法的起源、实质等问题,指出法同国家一样,都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阶级矛盾、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统治阶级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和社会统治秩序,往往以整个社会代表或国民普遍意志的名义,以国家的暴力机器为后盾,制定并颁布社会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和行为准则,如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界限等,以规范并约束人们的行为。法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就应运而生了。这是法的阶级实质,也是它的本质。
宪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才开始出现的,是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成果。为了从根本上约束君权和规范全体国民,资产阶级需要制定一部国家总的章程,一方面明确国家政权的性质(反封建)、社会的根本制度(资本主义)以及政权的组织形式(多党制、议会民主、三权分立等),以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另一方面为具体法律的制定提供依据和准绳。这个总章程或总法就是宪法。
伴随宪法等而来的是资本主义的法治观念。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虽然也存在法及法的现象,但无论是奴隶制时代的法律还是封建制时代的法律,在形式和实质上都只约束被统治阶级而不约束统治阶级(虽然也有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规定),奴隶主或封建主都明确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统治权高于法权,阶级特权凌驾于法权,法不具有至上地位(这样的社会可被称为人治社会)。到了资本主义时代,人类的法治观念有了很大进步。法的阶级实质没变,但至少在形式上把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纳入法所适用和约束的范围,并在政治上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个人、团体或组织享有超越或游离法律之上、之外的特权(这样的社会可被称为法治社会)。
法治取代人治,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然而需要看到的是,法律都是由人来制定的,但并非每个人都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从制定宪法即立法角度看,宪法法律并不是至上的,至上的权力掌握在制定宪法法律的统治阶级手里。即便在司法层面,资产阶级也总能运用自己特殊的经济和社会地位,规避宪法法律对本阶级权力的约束和限制。一旦宪法法律条文同资产阶级的利益发生根本冲突时,资产阶级便毫不客气地修改或废止有关条文,以适应发展了的阶级利益的需要。金钱特权即资本特权取代了封建的等级特权和世袭特权,这是资产阶级法的本质。
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社会的“宪法首先要确立的是资产阶级的统治。因此,宪法所说的结社权显然只是指容许那些能与资产阶级统治,即与资产阶级制度相协调的社团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3页)马克思还揭露了日通过的法兰西共和国宪法的虚伪性,他说:“这个虚伪的宪法中永远存在的矛盾足以说明,资产阶级口头上标榜自己是民主阶级,而实际上并不如此,它承认原则的正确性,但是从来不在实践中实现这种原则,法国真正的‘宪法’不应当在我们所叙述的宪章中寻找,而应当在我们已经向读者简要地介绍过的以这个宪章为基础制定的组织法中寻找。这个宪法里包含了原则,——细节留待将来再说,而在这些细节里重新恢复了无耻的暴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692页)恩格斯更是毫不留情地指出:所谓的理性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6页)
法治也不是至上的。作为治国理政的方式,法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并接受一定意识形态的指导,维护的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
明确了法、宪法的本质及其实质后,就不难理解西方宪政的本质和实质了。宪政以宪法为基础,起初是为了约束王权(政治制度上体现为君主立宪),在废止了王权的国家用来约束全体国民(政治制度上体现为民主共和),它是法(宪法)这一阶级统治工具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是资产阶级专政制度的法治化,目的是要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秩序,为发展资本主义保驾护航。
关于资本主义宪政的本质和实质,我们可以从资本主义宪政的经典文献《权利法案》、《美国宪法》和《人权宣言》中找到具体注解。这三部文献尽管时间上相差百年,内容表述和完善程度各不相同,体现的国情、历史传统以及政治制度等也存在差异,但它们确立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是完全一致的,都是维护以资产阶级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维护以多党制、议会民主、三权分立为基本内容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维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占据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思想文化制度。在当今西方世界,不论哪一国的宪政都无一例外地规定或内含着这些原则和内容。西方宪政其实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代名词,是资产阶级专政的社会制度换了一种形式的表述。
二、对主张中国实行宪政的几种主要观点的分析
目前主张中国实行宪政的观点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张中国实行欧美国家的宪政,通过此种宪政把中国引上资本主义道路。这种观点公开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应旗帜鲜明地予以批驳。另一类观点不赞成中国照搬西方宪政,但主张中国可以结合自己国情,搞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可以明确地讲,这两种“宪政”观,立场和目标并不一致,甚至还根本对立,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但其中确实有一些观点是模糊的,需要从理论上澄清。本文仅就几个有代表性的观点谈谈个人的看法,供商榷。
1.有宪法即有宪政吗?
从当前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实行宪政的国家未必都有明确而系统的成文宪法,而有完备的成文宪法的国家未必是宪政国家。英国是西方世界公认为宪政历史最为悠久的国家,然而英国至今没有一部成文宪法(《权利法案》并不是成文宪法)。此外,新西兰、以色列等国也是如此,然而这并不影响它们被纳入宪政国家的行列。相反,当今社会主义国家包括历史上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建国后普遍颁布了比较完备的成文宪法,然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西方世界都不曾认可这些国家为宪政国家。因此,有没有宪政的实质并不在于有没有宪法,关键是这个国家的国体和政体是什么性质的,确立了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有无宪法只是宪政的表象,有没有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的社会制度,才是判断有无宪政的根本标准。
虽然同样是宪法,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同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也有着本质区别。因为统治阶级不一样,反映其意志的宪法的性质和内容也会不一样。列宁曾深刻指出:“无产阶级的统治表现在废除了地主和资本家的所有制。”“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有权在历史上存在,所以争取到了这个权利,就是因为废除这一所有制不是仅仅在纸上写写而已。”“宪法把实际生活中解决了的废除资本家和地主的所有制的问题记载下来”。(《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81页)毛泽东也指出: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原则基本上是两个: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我们的民主不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而是人民民主,这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的原则贯串在我们整个宪法中。另一个是社会主义原则”。(《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6页)“我们的宪法是新的社会主义类型,不同于资产阶级类型”,“它总结了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经验,总结了最近几年来社会改革、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政府工作的经验”,(同上书,第325页)确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及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并加以发展。
我国现行宪法确认并巩固了党领导各族人民从事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领导力量、指导思想等重要内容。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我国宪法的上述规定,显然同西方宪法确立的发展资本主义的原则和内容是完全对立的。西方资产阶级不可能认可确立了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等原则和内容的我国宪法,更不可能因为我国有宪法而认可我国有宪政。一些人主张有宪法即有宪政,也许有抵御西方指责我国没有宪政、没有民主的善良用意,但这在理论上经不起推敲,客观上也可能起反效果。因为西方国家恰恰是寄希望于中国宣布实行宪政,从而以之作为突破口,逐步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需要我们警惕和注意的。
2.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吗?
不能抽象地对待毛泽东关于“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这句话,并以此作为中国应推行宪政的根据。
把宪政等同于民主政治不符合毛泽东的本意。实际上,毛泽东是坚决反对抽象地对待“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这个命题的,并且主张运用阶级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认清民主和宪政问题。日,毛泽东在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的演讲中说:“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但是我们现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么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它不是旧的、过了时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同时,也还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32页)毛泽东用“有饭大家吃”比喻新民主主义,然后借用孙中山的“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这句话解释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指出:“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民主专政,就是今天我们所要的宪政。这样的宪政也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宪政”。(同上书,第733页)毛泽东还特别指明了当时中国各政治派别提出的宪政纲领的实质:“中国的顽固派所说的宪政,就是外国的旧式的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他们口里说要这种宪政,并不是真正要这种宪政,而是借此欺骗人民。他们实际上要的是法西斯主义的一党专政。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则确实想要这种宪政,想要在中国实行资产阶级的专政,但是他们是要不来的。因为中国人民大家不要这种东西,中国人民不欢迎资产阶级一个阶级来专政。”(同上书,第732页)可见,毛泽东反对抽象地谈论宪政与民主政治的关系,并且点明了民主和宪政的阶级实质。
3.有“新民主主义的宪政”的提法等于就应该有“社会主义宪政”吗?
毛泽东尽管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但他把宪政严格限制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范围。他说:“现在,我们中国需要的民主政治,既非旧式的民主,又还非社会主义的民主,而是合乎现在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目前准备实行的宪政,应该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同上书,第733页)他还强调指出:“社会主义的民主怎么样呢?这自然是很好的,全世界将来都要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但是这种民主,在现在的中国,还行不通,因此我们也只得暂时不要它。到了将来,有了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同上书,第732—733页)可见,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是介于资本主义宪政和无产阶级民主政治之间、最终要向后者过渡的、并非独立形态的民主政治。
新民主主义社会之所以可以实行宪政,是由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所决定的。毛泽东多次谈到:新民主主义社会有别于蒋介石搞的“半法西斯半封建的资本主义”,新民主主义“这种资本主义有它的生命力,还有革命性”,“它的性质是帮助社会主义的,它是革命的、有用的,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的”,(《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84、385页)但“它的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同上书,第56页)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有全国广大人民参加的,基本上不破坏私有财产制度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革命”,(同上书,第59页)新民主主义国家和政府“是实行彻底的民主制度与不破坏私有财产原则下的国家与政府”。(《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4页)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资本主义性质,表明它同资本主义的宪政有着相容相通之处。即是说,宪政可以为君主立宪或民主共和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服务,也可以为同属资本主义性质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民主政治服务。两者在性质上的相容相通,决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可以选择宪政作为民主政治实现形式。
当然,新民主主义社会可以接受宪政,决不等于可以照抄照搬欧美国家的宪政,而是必须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实际出发,对宪政进行革命性的改造,赋予其革命性的内容。因此,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是“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宪政”。这就从根本上把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同欧美资产阶级专政的宪政、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专政的宪政、国民党反动派法西斯主义的宪政区别开来。
正因为毛泽东当时把宪政严格限制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范围,亦即资本主义的范畴,因此在毛泽东所有公开的文献中都不曾有“社会主义的宪政”或“无产阶级专政的宪政”的提法或类似表述,甚至他在新中国成立以后连宪政这个词都不曾提及。
4.法治等同于宪政吗?
我国既然提出依法治国方略,那么实行“社会主义宪政”是否理应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题中之义呢?笔者认为,宪政同法治不是一回事,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前文提过,法治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制定的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从而实现阶级统治的一种方式、手段。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治在形式上被提到至上的地位。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存在于一切依法治理的社会。而宪政是伴随宪法而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社会政治制度。显然,法治同宪政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前者是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一种方式、手段,后者则属于社会制度的范畴,有着特定的制度内涵。
即便是法治,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也会因服务对象的不同,目的、任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性质和表现。资本主义社会法治的目的和根本任务,是要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和资本主义社会的长治久安。而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和根本任务,是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治久安。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国,要贯彻两个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二是必须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29、328页)胡锦涛同志也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可见,不同社会的法治有着不同的阶级内涵和社会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等于就要实行宪政。
5.“社会主义宪政”、“宪政社会主义”的提法成立吗?
我们既然可以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法治,为什么不能有社会主义宪政呢?一个根本的前提,就是宪政同市场经济、法治属于社会制度的不同层面,前者属于基本制度的范畴,后者属于体制机制的范畴。
就市场经济而言,它属于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范畴,是发展生产、调节经济的手段和方法。虽然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产物,但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搞,可以利用它为发展社会主义服务。而且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实行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不会改变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相反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搞活和繁荣城乡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法治也是如此。法治虽然具有阶级属性,但作为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方式、手段,它可以为不同的阶级服务。历史上资产阶级就十分注意吸收和利用封建统治者甚至奴隶制时代的法治经验。恩格斯曾指出:“在英国,革命以前的制度和革命以后的制度因袭相承,地主和资本家互相妥协,这表现在诉讼上仍然按前例行事,还虔诚地保留着一些封建的法律形式。在法国,革命同过去的传统完全决裂,扫清了封建制度的最后遗迹,并且在民法典中把古代罗马法……巧妙地运用于现代的资本主义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0页)
我们讲的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呢?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以全新的视野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人口多底子薄的东方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使我们国家快速发展起来,使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起来。”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那么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宪政能否结合到一块呢?答案是否定的。1848年2月发表的《共产党宣言》集中阐明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强调,工人阶级组织成自己的政党——共产党,从资产阶级手里夺取政权,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等等。科学社会主义这样的原则无法同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宪政相容相通。
日,恩格斯在致爱·伯恩施坦的信中说过这样一段话:“不应该忘记,资产阶级统治的彻底的形式正是民主共和国,虽然这种共和国由于无产阶级已经达到的发展水平而面临严重的危险,但是,像在法国和美国所表明的,它作为直接的资产阶级统治,总还是可能的。可见,自由主义的‘原则’作为‘一定的、历史地形成的’东西,实际上是一种不彻底的东西。自由主义的君主立宪政体是资产阶级统治的适当形式:(1)在初期,当资产阶级还没有和君主专制政体彻底决裂的时候;(2)在后期,当无产阶级已经使民主共和国面临严重的危险的时候。不过无论如何,民主共和国毕竟是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后形式:资产阶级统治将在这种形式下走向灭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31页)恩格斯的这段论述也表明,宪政同科学社会主义是格格不入的。恩格斯认为,尽管民主共和国是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彻底形式,但这是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后形式,它必将为新的更先进阶级的阶级统治所取代,这就是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在国体上表现为无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汪亭友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
说的太好了,我顶!
Copyright & 2014 www.51yue.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375 second(s), 3 db_queries,
0 rpc_queries}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汉语拼音字母表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