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相信我家的剑仙大人小说的真实存在

伏魔者剑仙职业解析
日 来源:游讯网 编辑:
相信很多玩家都向往那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在最新网游大作伏魔者里,你终于可以如愿以偿了,伏魔者里新职业仙剑一出场就吸引了广大玩家的关注,强大的剑仙可于千里之外取人首级,虽未有甲胄护体,盘踞在身后的把宝剑依然能够使他们在战场中所向披靡。剑仙具有无人能比的机动性,他们不仅能够通过远攻击给予敌人致命的伤害,还能依靠矫健的身法随时躲避迎面而来的危险。
作为游戏中的全能职业,剑仙拥有的强悍输出虽然能够满足大多数PK爱好者的需求,但由于防御力不高,所以更注重玩家的操作意识和对技能的配合。俗话说,上手容易精通难!剑仙的横空出世为广大技术流带来福音,只有玩家通过不断琢磨,依靠实战累积经验才能逐步发掘出这一职业的优势。
原型塑造:
剑仙的职业原型来源于影片女幽魂中的捉鬼大师燕赤霞,他作为中国古典名著中的英雄代表,其机敏过人的胆识和嫉恶如仇的胸怀给不少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因为如此,伏魔者研发团队经过慎重考虑,将他设定为游戏中的首个英雄职业。同时,女剑仙的美术灵感则来源于影片版本中燕赤霞在面对聂小倩之时的那一抹柔情。
作为&伏魔者联盟&中最早出现控制技能的职业,剑仙在战场中绝对是杀人利器一般的存在。在对敌时,他拥有的星移斗转、袖里乾坤、万剑归宗等武功招式,都极尽真实的还原了武侠小说中的设定。相比于之前开放的四大职业,剑仙霸气的招式动作更加符合国内玩家的审美观,再加上动感粒子等尖端技术的运用,流畅的打击快感将一圆广大武侠爱好者的英雄。
剑仙的强不在于本身的角色和装备有多强,而是强在剑仙自身的技能搭配上。高级剑仙在PK的时候,能够通过&四大皆空&无视攻击,而&五灵归元&则能瞬间解除自身不良状态,这两种堪称游戏无敌技的技能往往令敌人还未反映,就已丧生于飞剑之下。同时,剑仙有6%的破防被动技和魔法护盾,在互相配合中,前者能够改善剑仙的武器攻击较低的问题,后者则可以弥补剑仙防御较低的缺憾。因此,在游戏中合理搭配技能才能发挥出该职业最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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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参天巨木,空气中饱含着水份,一只从没见过的小蜥蜴从我脚边爬过。  “是原始森林啊!”  我别提有多高兴了,长那么大都从来都没见过原始森林,地球上的原始森林早在二十一世纪末就被全部砍伐,我对原始森林的概念仅仅只限于记录片,在我的印像里,原始森林和公园的小森林的差别只是树的大小,有没有管理员的差别,现在才知道差别是那么的大,随便找一棵大点的树就是那种好几个人合抱的粗细。  “姐姐”  天华的身上停满了松鼠,小鸟之类的小动物,还有一只拳头大小的小猴子坐在天华头上。见我走近,小动物们全都一哄而散。  “那些小家伙怎么都跑光了?”  “你封着自身的仙气,它们当然跑了。”  “那和气息有关系吗?”  “当然有了,自然界的生物对仙气大多都有好感,而且在这种原始森林里最好还是把气息放出来的好,不然很危险的。”  “哦”  长期以来,我都是把气息压抑到最低点,这些气息终于有出头之日了。  随着气息的释放,原本跑开的生物都慢慢的跑了回来。  一只黄色小鸟落在我肩上,有这只鸟开了个头,像其他的松鼠、猴子以及一些说不出名字的小怪物都围了上来,看这情形,好像我和天华成了百兽之王似的。  天华没有理会那些小动物,右手捏了个剑决闭上眼睛念念有词,很快就睁开眼睛“姐姐,阿耿在西面,离我们很近,才五里路程。”  青霜剑脱离天华的身体,离地三尺,渐渐变大,天华一翻身坐在剑柄上“姐姐,上来。”  “还是走着去吧,反正才五里路。”  “想走过去?走地面的话很麻烦的。”  “但是这样有意思啊,不然你先飞过去等我,我自己慢慢走。”  天华无可奈何的收了青霜剑“走吧”  才刚刚走出第一步,我就知道真的有麻烦,脚下的枯枝败叶不知积了米,一脚踩下去整个小腿都陷进其中。  轻轻弹了弹坐在我肩上的小松鼠的小脑袋“小东西,别坐在这了。”  似乎听懂了我的话,不仅那只松鼠,其他小动物也都一哄而散,在周围的树上上跳下窜好不兴奋。  我再次迈出腿步,这一次因为运了轻功而没有陷进去“姐姐,周围没有路,跟在我后面,我冲出一条道来。”  天华这么一说我才发现,周围真的没路,参天古树间的夹缝都被奇奇怪怪的花草塞满了,大树们一个劲的比长高、抢阳光,搞得地面都光线不足,但没想到这些花草居然能在缺乏阳光的情况下存活生长,可见生命力之顽强不是地球上那个温室花草能比的。  身边突然有真气剧烈运动,是天华,他开足了护身真气不知想做什么,细看之下他的护身真气让我大吃一惊,我的护身真气像个鸡蛋一样,只是单纯的护身真气,但天华的却不同,他的护身真气像章鱼的触手一样,不但把身体包得严严实实,而且那些“触手”还像锋利的刀片一样可以随时攻击目标(护身真气用肉眼是看不到的,但用灵觉可以看到)。  “姐姐,跟在我后面。”  要是我知道他想做什么事我一定会阻止他的,原以为他的“开路”只是把那些树木间的杂草清除,但没想到……天华向前疾冲,当他快要撞上一棵大树时,一根“触手”横扫过去,那棵参天巨树在“触手”轻轻一扫之下倒了,也许是觉得树倒地的速度太慢,“触手”再次击向巨树,这一次可不是将树击断,整棵树在触手一击之下像落在地上的璃玻一般破碎,碎木堆了一地。  天华继续向前冲,一棵棵像顶天柱般的巨树眨眼间就化做满地碎木片,没了巨树,灿烂的阳光直射地面。  我叹了口气,沿着这条“阳光大道”向前飞奔,那些树桩几乎都是与地面齐平,跑起来没有什么阻碍,不过我也运足了护身真气,为什么?漫天乱飞的可不止碎木片,碎叶之类的,还有小虫子,鸟巢之类的,有的鸟巢中还有几个蛋或幼鸟什么的,凡是有看到这类可怜受害者的,我都会发出一道真气把它们送到周围的树上,但不知道那些鸟妈妈会不会知道自己搬家了。  “到了。”  天华停下破坏性的脚步,这里已经是原始森林的边缘,虽然时不时的还有巨树出现,但已经同有先前那种密度了。  “在那里”  顺着天华指出的方向望去,远处的一个小土丘上,只看见一顶小帐篷和一个火堆,没人啊。  “天华,没搞错吧,我都没看到人啊。”  天华闭上眼睛,一会儿又睁开了,脸出浮现出笑容“姐夫,别躲了,我知道你在边上。”  “别那快说破啊。”  声音是从我身后响起的,而且很近,没等我转过身来查看就被一双手从后面抱住了,接着一个脑袋贴着我的长发使劲吸了吸“香,真香,花香草香,还是不如琳琳香。”  我用手肘击打他的腹部,做为回答“哎哟,好些年不见,一见面打我。”  “谁叫你乱来。”  “你应该温柔点。”  欧阳耿坐在地上,揉着腰部说道“这些年你还是一点没变,还那么凶。”  我扶起欧阳耿,笑道“你倒是变了,变得更像二流子、混混、流氓、卖国贼……”  “没那么夸张吧,只是抱了你一下又闻一下而以,以前还不是经常这样?”  “小时候和现在是两回事,别搞混了。”  天华带着一脸坏笑说道“姐姐,姐夫,你们俩口子有话以后说,我快饿死了。”  这个天华,满口说些什么话,真想撕了他嘴巴“帐篷里有烧野味。”  “真的?”  天华两眼放光,一溜烟的冲向远处的小帐篷烤野味?我也不断的吞着口水“我也要去吃。”  “吃吃吃,只懂得吃,万一胖了怎么办。”  “我是仙女,想胖也胖不了。”  欧阳耿微笑着刮了下我的鼻子“暴食女!”  鲜美的烤肉香喷喷,刚吃完个烤野鸡,欧阳耿又递过一只金黄色滴着油的野猪腿。  “好吃吗?”  “好吃。”  正宗野味啊!想想当年在地球上时,吃的烤肉全都是吃饲料长大的家畜,哪有眼前的肉这样香这样好吃呢。  “对了,阿耿,这是什么地方。”  “中国啊,怎么连自己家乡都不知道?”  “……你说什么?”  我放下吃了一半猪腿,瞪大的眼睛看着欧阳耿。  “眼睛别张得那么大,小心眼珠子掉出来了。这里是古中国,但不知道是三千年前的中国还是五千年前的中国。”  中国……古代中国……中国古代……几千年前的中国……怪不得当时格尔娜、依娜、斯达克、疾光要跟来都被陈叔叔拒绝,连我的护体神龙傲空和天华的十几个心魔都不能一起带来,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当时那些心魔从天华体内跑出来时还吓了我们一跳,那些心魔长得还真有意思。  “在笑什么吗?”  “啊……没有,没什么,这肉好吃,好吃。”  在欧阳耿的目光中,我张口大嚼着鲜美的猪腿。天华身边已经有一堆的骸骨,欧阳耿笑道“你们还真能吃啊,一下吃了一整头野猪六只野鸡二十八条鱼半只野牛。差不多两百斤肉了。”  “有那么夸张吗?”  我不满的说道,将还没吃的食物冰冻起来,再挥挥手,一阵清风将那些骨头全吹到原始森林里“两百斤肉可能还少算了,我可怜的琳琳,在异界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  “你去死,我还不至于过得那么惨。这附近有没有河?我去洗个手,油乎乎的难受。”  欧阳耿递来一包纸巾“东边的小丘后有条小河,不过小心,经常有野兽在那出没。”  我升上半空,向河流的方向飞去“放心啦,几只小动物还想动我秦大仙女不成?”  欧阳耿大声说道“还是小心点好,这里危险动物很多。”  小河,确实是条小河,一条原始时代没受过任何污染的小河,面对这样清澈见底的小河,当然不可能只洗手了,全身泡在冰凉的河水里真是舒服啊,虽然河不深,只到我胸口,但这样的深底足够了,我蹲在河底,练起了闭气,要不是河不够宽我还想游泳呢,下次到黄河或是长江游吧,这个时候的黄河长江肯定没受到任何污染。蹲在河里已经十几分钟了,这十几分钟里我只是在水里蹲着,什么也没做,体内的真气不知为什么突然暴长,增长速度是平是练功时的几十倍。这时,我才留意到,周围的灵气浓度超出未来地球的几十倍,不仅是水里,空气中也一样,为什么同样是地球,这里的灵气反而更加浓厚?不管那么多了,我得趁着这个好机会好好修炼一番。当即就在水底打坐练气。  当我回到营地时天都已经黑了,当我啃完烤肉后要去洗手去被欧阳耿叫住了“琳琳,这次可别像中午那样,洗手变成洗澡了。”  “哦……你怎么知道,难道……”  “我没偷看啊……”  还敢说没有!“啪啪”两声欧阳耿的穴道就被点上了,看着他像木雕似的一动不动,只有眼珠在打转,我得意极了,今天晚上你就这么呆上一晚吧,在晚风中悔过吧。  这次真的是去洗手了,手上的油光是水很难洗,还好欧阳耿给我的纸巾还没用完,水冲一冲,擦一擦就干干净净了。  被我点了穴欧阳耿正躺在草地上和天华聊着天,可恶,肯定是天华给他解的穴,算了,这次放你们一马。我也找了块平整的草地躺下“你们在聊什么呢?”  欧阳耿道“我和天华的天劫快到了,这里灵气很重,让我们的力量成长速度快了几十倍。”  “天劫?”  我笑道“你们不是烧坏脑子了吧。都已经成了仙还有什么天劫,然不成你们忘了自己已经成仙了?你们……干嘛这样看着我,我有说错吗?”  天华和欧阳耿都用一种陌生的眼神看着我,随后两人对视了一眼,天华说道“姐姐,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仙灵也有等级分别的,从刚成仙的一重天到最高的九重天,每经过一次天劫就提升一个重天,天劫会一次比一次强,一直到九重天,那时候所拥有的力量已经超出宇宙法则的最高上限,也就不会再引来什么天劫了。姐姐你该不会只有一重天吧。”  很不幸,我自从成仙后从来没有再经历过天劫……好像我真的只有一重天的修为啊。  “那你们是几重天?”  我心中涌起一种悲伤,真想哭,看他们的样子知道那么多肯定不止一重天了,我这个教他们武功的人居然还在他们之后。  “八重天。”  “我也是八重天。”  八重天三个字犹如万道雷霆直轰在我脑门上,他们有八重天,我才一重天,虽然我知道有差距,但怎么差得那么多啊,苍天,你真是不公!而且他们还说他们的天劫快到了,等他们过了就是九重天了。  “天华,帮我搭帐篷。”  “好,我来了。”  我呆呆的看着火堆,他们怎么力量升得那么快?为什么我的力量升得那么慢?回想这些年,自成仙以后我就没再练功了,整天东游西逛,再就是和一些所谓的“高手”打架,用绝对的优势轻松打倒那些对手,根本算不上什么交手,我的水平还一直停留在刚刚成仙的阶段。好!决定了,从今天起发奋图强,力争成为九重天第一高手。今天……好像已经很晚了,我看看夜空,再看看闪闪的星星,今天来不及了,从明天起一定发奋图强,力争成为九重天第一高手。  “姐姐,帐篷搭好了。”  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的帐篷已经从一个变成了三个,欧阳耿一脸坏笑的说“天华,你睡左边那个吧,右边的帐篷放杂物,我和琳琳睡中间的帐篷。晚上听到什么声音装作没听见。”  “你说什么?”  我跳起来“你自己抱枕头去吧。”  我钻进右边的帐篷,也就是欧阳耿口中所说的放“杂物”的那个帐篷,里面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杂物,唯一的杂物就是一床被褥。  “琳琳,你怎么变杂物了?你学会变身了?”  “哼,你去死吧。”
    睡得正香,却忽的转醒,帐篷外,朝阳才刚刚露出半张脸,两个人影似乎正在欣赏日出。  “姐姐,醒了?”  “嗯。”  欧阳耿和天华早已经醒了过来,持剑警惕着“是从东边过来的。”  欧阳耿掐了掐几个手印“是个大家伙。”  怎么?他们发现有异常吗?  欧阳耿居然能通过手印知道些情况,我可什么都感觉不到啊。  几分钟后,仍然没有异常出现,太阳已经渐渐的升高了。  “对方还离得很远呢,我们先吃早饭再说吧。”  欧阳耿掐了几个手印,收剑回鞘“早饭?不会又吃那些烤肉吧?早上我习惯吃粥。”  看到欧阳耿脸上警惕的神色已经没有那么重,又听他说吃饭,我肚子马上就觉得饿了,虽然还没咕咕叫。  “那就快去煮粥吧。”  “等等,你是说我去?”  “是啊,以前在你们家玩的时候不都是你做饭吗?”  无语中,那是以前啊,到异界玩的时候饭菜可都轮不到我操心,两年来我只下过一次厨。我有些不情愿的架好炉子,把米洗好加上适当的水,然后去按开关……笨笨笨,我真是笨死了,现在又不是用磁热炉微波炉之类的,我怎么还会想着按开关呢?这个时候应该去搞些木柴来烧才对,但当我回头看到那些参天巨木时(虽然也有小树,但那些大树永远是最显眼的)我开始思考,无论如何煮一锅粥用不着一颗大树吧,太浪费了,而且以前用的那些锅可都是自动化家具,可以事先定好时间或是温度之类的,换成这种原始的烧木做饭,搞不好会做成那种不能吃的食物吧。怎么办呢?嘿嘿,有了。我做一锅从来没人煮过的粥吧。  粥很快就熟了,天华和欧阳耿一碗,趁着还很热,一人打了一个蛋下去,白粥一下就变成了蛋粥“姐姐……这粥怎么那么烫啊?”  天华瞧着盛满着粥的铝锅,铝已经开始变形,欧阳耿也发现不对了,手中的瓷碗开始变红变软,就像刚刚出炉的瓷器,盖在白粥上的蛋已经变黑,发出一般烧焦味。  “这粥……有点不对劲啊。”  我清了清噪子,向两位剑仙宣布道“这粥是我秦琳独家特制的,是用天河水混合普通大米,再用炼丹炉和三昧真火来煮粥,之所以要用炼丹炉是因为普通炉具受不了炼丹炉一烧,粥煮好后再装到铝锅里就行了。”  放下已经差不多液化碗,天华拿出一块玄冰,手中剑气疾射,玄冰瞬间变成了一个晶莹发亮的玄冰碗。而欧阳耿换上了一只耐热钢做的金属碗,笑道“琳琳,没想到你也变得这么会瞎搞,这顿饭,没成仙的人还享受不了。”  唉!其实我也没想到会这样,我看了看那曾经是铝锅的金属液体,再看了看遍地的白粥,那些粥把地上的小草都烫死了。唉!这已经不叫煮粥了,这叫炼粥,这粥已经是像仙丹一样的补品了,虽然药效没那么强,但必竟是用天河水和三昧真火做出来的粥,这些大补粥我已经不想要了,谁有能力谁就吃去,只要不怕被烫死。  突然,天华和欧阳耿同时放下手中的碗,抽出各自配剑“来了,有两个。”  “要是敢惹我们就给他们好看。”  天华望着东方说道东方?有东西从东方过来?一阵刺眼的光芒射来,照得我睁不开眼,急忙把真气运到眼部,这才好受些,总算看清了,那个发出刺眼光芒的竟是一只巨大无比的鸟,大,实在是大,两翼张开飞行时简直就是铺天盖地,翼展长度没有二十里也有十九里了。有着这样翅膀的大鸟其身体庞大也是不用说了,人类曾经还讨论蓝鲸和恐龙谁是地球上最大的生物,结果就在眼前,蓝鲸和恐龙和这只鸟比起来实在是太小了。  “琳琳,小心,那是火属性的灵兽,虽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它很危险。”  “知道了。”  不用欧阳耿提醒我就知道那只鸟很危险了,那鸟离我们这还老远呢,但从它身上传过来的热量已经让周围的草地冒烟了,目光所及之处尽是烟与火,我想那只巨鸟身上的热度可能比我那锅粥还更高几倍吧。  欧阳耿以极快的速度收拾了帐篷,将其放入天华的乾坤袋“这些东西烧着了可不行。”  天华也没闲着,青霜剑飞出,七把彩虹剑也紧随其后,这次出现的不是梦幻般的彩虹,而是极光,刹时间一道带着浓浓冬意的极光像墙一样包围住大鸟,大雪纷飞,已经燃起熊熊大火的原始森林转眼间化做冰雪世界,大雪很快将火势扑灭,方圆百里尽是鹅毛大雪。  “姐姐,我想收伏那只鸟可以吗?”  “没意见,这只鸟要是到处乱跑的话会四处害人的,你准备把它放在哪里?”  天华从乾坤袋中拿出一本书“这书是魔法师们专门用来封印魔兽用的。普通的封印书可能抓不住灵兽,但这本书被我重新炼化过,应该封得住。我先去训服它。”  天华正要飞起,大地突然传来剧烈的震动,一个超级巨大的巨人从灵兽飞来的方向飞奔而来,独眼巨人、泰坦巨人与眼前这巨人相比就像个刚出生的小孩,巨人****着上身,下身仅用一块兽皮当短裤依的包住,披头散发,根本就是一个被野蛮人的放大版。  原本想升空收伏巨鸟的天华站在原地,观察着巨人,欧阳耿也神色凝重的看着不断接近的巨人,等等,那巨人头发、胡子还有烧焦的痕迹,我想起那只巨鸟,不会是那只巨鸟的仇家吧。  巨人看见那只巨鸟被剑阵困住,大吼一声,脸上的表情似乎极其兴奋,嗯,看来是那只巨鸟的仇家,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巨人冲进剑阵,庞大的身躯将七彩虹剑冲得七零八落,其实也是算是这巨人幸运,这是我第二次看天华使用七彩虹剑,虽然对彩虹剑阵不太了解,但起码看出了个大概,这个剑阵想从内部攻破犹出登天,但要从外部破阵却极其容易,彩虹剑阵,其实就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囚牢。正是因为这一点,巨人轻易的击破了剑阵,也许他是无意的,但困在剑阵中的巨鸟趁着这个机会全力一击,无数高温烈焰将本以零零散散的七彩虹剑打得更加分散,做为阵眼的青霜剑也被打离原位,彩虹剑阵算是被破了。天华只得收回七彩虹剑和青霜剑。  巨鸟重见天日,一声清鸣,震翅欲飞,却被巨人抓住双脚,巨人一使劲,这只体积和巨人差不多的巨鸟硬生生摔在地上,接着又被巨人一脚狠狠的踢飞,撞在一座高山上,碎石乱溅,刚才因为剑阵降下的大雪受不了巨鸟的高温开始融化,原始森林中再次冒起了青烟,巨鸟一咕噜爬了起来,趁着巨人离自己还有一段距离展翅高飞,临走时丢了几个巨型火团,全都准确的打在巨人身上。  遭到如此重击的巨人竟然没事,当然,也不是完全没事,头发胡须体毛都烧焦了一大片,全身皮肤也都黑乎乎的冒着烟,但至少他还活着。  巨人似乎很痛苦,掐着自己的喉咙哇哇的叫着,接着,骇人的事情发生了,巨人抬起头,张大嘴,一声大吼,周围所有的水源,不管是溪水河水湖水都腾空飞起,一下全都进了那张巨大无比的嘴里。  “琳琳,看来又有麻烦了,你先回避一下”  欧阳耿说道“这大块头被怪火烧进体内,体温离得吓人,水份散失得也很严重,这样下去他会把所能找到的水源全都喝下去,包括地下水,那样的话这一带的生物都会被活活渴死。”  什么?叫我回避?我就当没听到。  “看我的”  天华手指一抹青霜剑,彩虹剑和青霜剑再次射出,和困住巨鸟时一样的极光剑阵这次包围了巨人,这时,巨人已经吸完了附近所有的水源,呆在剑阵中虽然会好受一点,但干渴的感觉依然强烈,强烈得让他要发疯,冲又冲不出去,看到漫天大雪,张口就吸,但这点雪水哪能顶什么用。  趁着巨人没注意,天华贴近巨人查看了一番,回来后说道“那鸟的火好怪,有点像三昧真火,但又不是,那些火冲到人体内不会烧坏组织细胞,但却会让人脱水,活活渴死,凡水解不了渴。”  “那样的话让我来吧。”  我自告奋勇站出来,但心里却一点底都没有,虽然我会召唤天河水,但不知道顶不顶用。  “不行,很危险”  天华和欧阳耿异口同声反对我的想法“我有办法,让我试试。”  不等天华和欧阳耿再说什么我已经驾起天冥飞入剑阵。  好大的一“头”巨人啊,虽然知道他巨大,但远看和近看就是不同,这么近看,有一种怕怕的感觉。  巨人张大了嘴,贪婪的吸食着天上降下的雪,但这没什么用,我掐了几个手印,天河水在我面前很快聚集成一个直十米的水球,大概是这里灵气重的缘故吧,聚集起天河水比平常快了不止一倍。  “去”  水球化做一道水箭,直接射入巨人大张的口中,随着天河水的射入,巨人脸上表情好像也没那么痛苦了,但这么一来,我就被巨人注意到了。  “啊啊啊啊啊”  巨人双手的食物都指着自己的嘴巴,“啊啊”的叫着,这意思我当然明白,重复了刚才的几个手印,又一道天河水射入巨人口中,但是这样的水量简直就像给快要渴死的人一小瓶矿泉水瓶盖那样稀少的水量。我索性拿出三张天水符,靠着道符的力量加持召唤天河水,结了几个手印,三张天水符散发出点点紫光消失,一条由天河水构成的水龙在我头顶出现,这条水龙虽然没有生命没有意识,只是形状和龙一模一样,原本是攻击性法术,现在却让我拿来救人,手一挥,水龙直射进巨人口中,虽然这条水龙身体巨大,直径有二十几米,但和巨人那张口一比就小了很多,幸好水龙身体很长,当水龙完全被巨人吞下,巨人的表情已经没有什么痛苦,纷纷扬扬的大雪也没有再落下。  “呱啦呱啦”  “他在说什么?”  天华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回头一看,天华,欧阳耿都站在我身后呢,两个人都手都放在剑柄上,然不成刚才他们一直都在我背后。  我问道“天华,你不是会读心术吗?”  “别提了,没心魔我可不会那些法术,陈叔叔不让我带心魔到这里姐姐你也见到过的。”  哦,原来天华所谓的“小法术”就是心魔啊。  “想知道他说什么就交给我吧。”  欧阳耿取出三个金属帽子,上面还有天线,给了我一个,天华一个“戴上。”  然后,欧阳耿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帖纸,飞到巨人头上,帖了下去。就在那张帖纸帖在巨人头上的一瞬间,一种奇怪的感觉出现了,好像有很多东西涌入我的脑海里,就像……就像在海底实验室使用知识输入机一样。  当这种感觉消失的时候,我居然听懂巨人说的话“我,夸父,谢谢你,交个朋友。”  晕!眼前这人不会是…………
    “前面就是我的部落”  夸父说道我看着前方不远的十几间比茅草房还更差劲的“房屋”很难想像这是一个部落,而且那些建筑怎么看都像是给普通人住的,像夸父这样的巨人别说住在这里,一脚就可以把这个部落全踩平了。  “就到这里吧,再往前走的话我的脚步会给部落带来灾难的。”  夸父把手伸到肩上,我们跳上那只巨大的手掌,让夸父把我们轻轻放在地上,这一路过来,我们三人都是坐在夸父的肩上由夸父载我们前进的,因为他邀请我们去他的部落,反正也闲着没事,就当一次旅游观光。  夸父脖子上的一串兽骨项链摘下后,“嗖嗖嗖”的不断缩小很快就变得和普通人差不多大,哦!不,应该说变回原来大小。  虽然说是变小了,但那近四米的身高,比人猿泰山还更多肌肉的身躯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个巨人。  “原来你会变小的啊。”  “哈哈哈,要是我一直那么大我的族人怎么受得了?”  夸父笑道,这时,一群只穿着兽皮裙的原始住民从我们身后的密林走出,手中拿着石矛石斧,走在最后面的两个人抬着一只野牛,这些人力气还真大!有几个人还热情的和夸父打招呼,其中几个人还热情的和夸父打招呼。  “夸父,回来了啊,九头鸟抓到没有?”  “唉,别说了,要不是有这几位朋友帮忙,差点连命都没了,那只鸟就别提了。”  夸父把发生的事简单的说了一下。  九头鸟?他们好像是在说那只巨鸟,可是那只巨鸟只有一个脑袋啊。经夸父这么一说,那些人注意力就集中到我们三人身上。  “你好,朋友。”  其中一个似乎是头头的人右手放在胸前,说道“你好,我叫秦天华”  “你好,我叫欧阳耿”  “你好,我是秦琳”  虽然不知道原始部落的礼仪,但依样画葫芦总是会的。  “我是祝融部落的族长祝融,我们这一带的部落很少来客人,这次夸父部落难得来了三位贵客,夸父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大家一起到夸父部落好好热闹一下。”  “好哦”  祝融身后的人都欢呼道祝融对身后两个人说道“你们到共工部落去通知一下,叫他们也来高兴高兴。那头牛就抬到夸父部落去,大家分了吃了。”  “好哦。”  虽然在夸父肩上看到的村落离得很近,但如果用两条腿赶路且不用轻功,那就太远了“你们是从哪来的啊?身上穿的这些是什么,我活了这么大可从没见过。”  走着走着,祝融问道“是啊,我也从没见过。”  夸父这时也注意到我们身上的衣着与众不同“我们是从一个叫共和国的小部落来的。”  天华答道晕哦,一个叫共和国的小部落,亏天华想得出来。  “你们部落有多少人啊?”  祝融身后有一人问道“十一人,以前最多有十四人”  欧阳耿也加入胡扯的行列,十一人……故意漏掉了一个“亿”字(由于计划生育的缘故,二十三世纪人口数量降到十一亿)  “真是个小部落啊,你们部落的人都长得像你们一样漂亮吗?”  被祝融这么意外的一问,我和天华,欧阳耿都对视了一下,嗯,天华和欧阳长得都挺俊的,夸父祝融的皮肤都是饱经风霜,和我们比起来当然没得比了。  “也有不好看的。”  “你们这的人个个都长得那么大吗?这的人好像都是巨人啊。”  我见祝融和他身后的人个个都人高马大,最矮的也有两米五以上,虽然没有夸父那种三米近四米的可怕高度,但绝对算得上是巨人了。  “巨人?”  夸父说道“我们不能算巨人,龙伯国人才算是巨人呢,就连我带上后土始祖给的项链也才到他们一半高。”  我和天华、欧阳耿对视了一阵,不仅是我,他们两个也感到震惊,原本以为独眼巨人、泰坦巨人很高很大,但是和夸父一比那些巨人都成了小孩,可是现在还有比夸父更高更大的巨人,怎么能让我们不吃惊呢。  一路上,夸父与祝融都兴致勃勃的聊着一些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的事情,想想当时的中国,再想想现在,很难想像仅仅只是几千年的时间神洲大地竟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走了很久,终于到了夸父的部落,一群人“呼啦”一声跑出来围着夸父问这问那,夸父将这些一与我们一一介绍,不愧是巨人夸父的部落,我的身高和这里的小孩差不多,晕。  看见那些纯朴的土著兴奋的面容,我小声的问祝融道“每次来客人,都是这样吗?”  ………………  等了老半天,都没见祝融回答,转头一看,这家伙眼珠向上,满脸通红,还有一丝口水挂在嘴边,脸上还有一种奇怪的笑容,明显是失神了。  “喂喂”  我拍了拍祝融的手,以我的身高根本连他的肩膀都碰不到,只好拍他的手把他从想入奇怪的幻想中唤了回来。  “啊……有什么事吗?哦,我想起来了你问我每次来客人夸父这都那么好客是吗?”  “对啊,好像有点热情过头的样子。”  “呵呵。”  夸父听到后转过身来“我们这很少有其他部落的客人来,上一次来客人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晕,我怎么忘了这个时候人很少,常常是千里无人烟。  “走,我带你们参观一下我的部落。”  一个部落能有多大,就只有几十间草房和几个地洞,草房是住人的,地洞里放满了冬天挖掘的冰,用于保存吃不完的食物。  那些草房歪歪斜斜的,比记录片中解放前的牛棚还更差劲,这些草房是用几根木根,加上些茅草搭建成的,门口处挂着一张兽皮,草房仅仅只能供人睡觉,里面要是想摆上桌子椅子根本不可能。让我感到最欣慰的是,这些人虽然过着穿兽皮吃兽肉住草房的生活,但身上并没有什么异味,相反,这些人有事没事就跑到附近的河里洗澡,后来我才知道,他们这么经常洗澡并不是因为爱干净,而是为了生存考虑,如果身上有很重的异味,很容易就会被野兽发觉。  “父亲!”  一个人影扑到夸父怀里,手中还提着一串鱼,从他两米有余的身高看来,他还是个未成年人(相对这个部落来说)  “今天我抓到了好多鱼,他们是谁?”  “哦,他们是客人,秦天华、秦琳、欧阳耿。这位是我儿子,焦。”  “焦,你好。”  “……你好,秦……琳”  见焦的脸上泛红,夸父笑道“呵呵,我的儿子长大啦。”  晕,这种场合我该做些什么呢?就当没听见吧。  “姐姐,你的魅力还不是一般的强啊。”  “去去去,你来湊什么热闹,闭上嘴,一边去。”  “父亲,昨天信被鳄鱼咬伤了,流了很多血。”  “我回来时怎么没人告诉我。”  夸父脸上的笑容消失,脸色变得十分紧张“信不让说,昨天晚上他才回来的,没几个人知道。”  “胡闹,只会瞎呈能。”  夸父急匆匆的转身就走,跟着走到一间草房前,因为草房太小,三个人进去就太挤了,除了夸父外,其他人都在门外看着,在夸父掀起门口兽皮的的一刹那,我看到里面躺着一个青年,面色惨白,腿部满是鲜血。  夸父进去后没多久,就听他说道“焦,去请神蛇。”  “是。”  一直偷偷看着我的焦转身离去,不一会儿拿了一个通体由黑石制成的盒子,送了进去。  随后里面传来阵阵惨叫,正在我们大惑不解时,焦解释道“没事的,父亲在信治伤。”  一会儿,惨叫声渐渐平复,夸父走出草屋,两只耳朵上却挂着两只“咝咝”吐着信子的黄褐色毒蛇,没错,三角头的蛇,是毒蛇。  夸父熟练的将蛇从耳朵上摘下,放入黑石盒,交给焦“放回原位,再请大祭师开坛祭神蛇。”  “是”  焦捧着石盒离开,夸父回头对草屋中那个叫“信”的人说道“下次再去抓鳄鱼,不能一个人去,知道吗?”  “是”  草屋里的人虽然看上去还是面无血色,但已经能站起来了,刚才倒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向天华和欧阳耿,期待他们能告诉我,但我失望了,他们回应我的眼神也是带着疑问的。也许这就跟老外不懂为什么针炙会治病一样,我们也不懂为什么毒蛇会治伤,世间还有很多事情搞不懂啊。  虽然有着疑问,但我也不好意思问夸父,原始社会族长应该总会有一些不传之秘术吧。  “带你们去看看我最得意的猎物。”  夸父回头笑呵呵的对我们说道,跟着他来到一处地洞,走下了一段很长的石阶才到底,里面光线很暗,为了使我们看清楚夸父带拿出一根鸡蛋大小,会发光的珠子,照得整个洞穴明晃晃的,是夜明珠!  “来,看看这个。”  “这是什么?这么大的牙,象牙!!”  天华打量着一块连着巨大牙齿的尸体。  “是大象吗?”  “不知道。”  夸父说“我从来没见过这种鼻子很长,牙也很长的怪物,可能就是你说的大象吧。”  “不,不是大象,是大象的近亲猛犸。”  欧阳耿查看了一下眼前巨大的怪兽尸体“大象没有这样的牙齿,也没有这样长的毛,不过猛犸应该是生活在更北的地方才对啊。”  “哈哈,原来是叫猛犸啊,我在一次远行的时候发现了这怪物,当时我就脱下祖先项链,一个人打败了这只怪兽,然后再带了回来。”  打败?我看是活活打死吧!猛犸身上还可以清楚的看见一个个血印,皮毛也有不少被扯下,可以想像当是夸父是怎么对待这只史前野兽的“徒手打败他的吗?太厉害。”  天华盯着尸体上的拳印说道“一拳就能打出这么个血洞,我还以为武松三拳打死老虎已经够厉害了,没想到你还更厉害。”  “呵呵,老虎那东西算什么,一次对上几十只老虎都没问题。”  几十只老虎,晕啊,夸父还当老虎像狼一样,漫山遍野扑过来吗?但我却不知道,这时候还真的有一种虎是群居的。  “再看看这个。”  夸父指着猛犸边上一只和马差不多大的野兽,说野兽也不太对,那只野兽竟有人的头,兽的身体“这怪物是我三个月前在南边三百里处猎到的,以前从没见过这东西,而且肉还不能吃,部落里有人吃了它的肉,得了一种尽说假话的怪病,还是靠共工部落帮忙才治好的,从那以后就没人敢吃它的肉了。”  天华看了看后说“好像是半兽人。”  “吃了半兽人肉会说假话吗?应该是神异经里说的吪兽吧。”  欧阳耿说道“你没吃过半兽人的肉,怎么知道吃半兽人的肉会不会说假话,谁知道吪兽和半兽人会不会是同一种东西。”  欧阳耿无语,无法反驳。  “呵呵,不管半兽人也好,吪兽也好,这两个名字对它的形容都很像。来来来,这里还有几个怪兽你们来看看……”  晕,夸父这里收藏了多少古怪的东西啊,我不禁怀疑这些怪兽是不是因为夸父这样的“奇兽收藏家”而灭绝的
    祝融、夸父两部落的人搞起了大狂欢,不知怎么的,到最后两部落的人发展成了打擂台,虽然没有真正的擂台,但两个部落的人是在比试没错,也许是想趁此机会交流一下吧。  “秦琳,你觉得怎么样?”  祝融拿着个啃了一半的不知什么野兽的肉,坐到了我边上“你觉得是我部落的儿郎更强壮还是夸父的男儿更勇猛呢?”  我看了看周围的正在决斗的原始部落勇士们,不少人表面上注意着勇士的较量,但却时不时的向我这里看几眼,注意力明显没有全部放在两名勇士身上,而那两名勇士却丝毫没注意到这些,依然在卖命般的想要击倒对手“夸父部落人高马大,力气也略胜于你们部落,在比试中占了上风,但他们每次出手都有动作太大,招式用老的毛病,而且出手都没有章法。”  祝融问道“动作太大?招式用老?这些是什么东西?”  我正想向祝融解释,天华却不知什么时候溜到我身后“姐姐,我想和欧阳耿比试一下,麻烦你做个结界,顺便再当当裁判。”  “好。”  祝融也笑道“这样好啊,让我们两部落的人也看看你们部落的雄风。”  我没有像天华的七彩虹剑一样的法宝,没办法弄出什么好的结界,就用“禁神领域”将就一下了“事先声名,你们只准比招式,不准比功力。”  “那是那是”  欧阳耿和天华同声说道所有人都看到这来了,对他们来说我们是陌生的,人类对陌生的事物总有好奇心,尽管他们认为身体单薄的欧阳耿和天华实力有限,但整个部落的人,包括正在比武的两名勇士都停止了打斗,不过至少有一半的目光是停留在我身上的。  “用剑不好,还是用树枝吧。”  天华弹了弹手指,一道指风斩下了不远处一棵小树的枝条,比手指略粗些的树枝像是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般,飞到天华手中,而欧阳耿手中拿的却是一把由能量凝聚成实体的剑,能够做到这种地步的人一般对能量的控制已经到了非常精确的地步。  这两手绝技一出,周围两部落的族民们顿时发出一阵叫好声,这些技艺他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曾见过祝融部落的人凭空变出火焰,而夸父部落的人虽然变不出火来,但他们却有非常强大的力量,可以以蛮力搬动万吨巨石,这样的力气恐怕就是把蚂蚁变成人那么大都做不出这种事来。最后一个部落,共工部落虽然到现在还没人出现,但从传说来看共工应该是能够操纵水的部落。  天华出手抢攻,用的是一招平平常常的“长虹贯日”,而欧阳耿也是以平平常常的“十剑指天”迎敌,两人都是试探性的攻击。树枝突然收回,再斜斜的横斩而出,“长虹贯日”变成了“半月斩”,但是半月斩是一个简单,但动作很大的招式,很容易被对手抓住破绽,果然,欧阳耿急退一步,躲过来势汹汹的“半月斩”,随后一剑刺出,仅仅只是简单的刺剑而以,却直指天华要害,如果是普通武者之间的较量,天华算输了。从一开始,我就看出“半月斩”其实只是诱招,天华的诱招可以说是与众不同,但欧阳耿的刺剑也不是什么杀招,果然,天华借着发出“半月斩”时身体重心的偏移,轻松闪过刺来的能量剑,低下身,一个“扫荡腿”扫了过去,欧阳耿一击落空,足尖一点,避开袭来的一脚,而欧阳耿原来所在地边上的一块人头大小的石头(先前被人拿来当椅子用的)被踢了个正着,“嘭”的一声化做碎石。  众人都发出一声低呼,夸父跑出来叫道“别打了,两位勇士,只是比武而以,这样出全力很危险的。”  试图进去拉开两人的几名夸父族人都被结界挡在了外面,我对夸父说道“没事的,那种程度的攻击就算打在脑袋上对他们而言都不会有事,他们的身体可结实着呢。”  夸父虽然有些不信,但也只好坐下来看着二人你来我往的较量。  转眼间两人就交手千招,夸父祝融两部落族民何时曾见过这样的较量,都看得如痴如醉,这时一反先前用普通招式过招,两人都用上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招式,或根本不是招式的招式,明显是他们自创的。  这样的打斗在其他人看来非常精彩,但在我看来却无聊至极,其实论招式,他们比我深不了多少,但我只是比他们功力差。  两人一直拼斗到半夜,我看了看手表,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四点了,传音对他们道“你们两个玩够没有,快分出个胜负来吧。”  从一开始,天华和欧阳耿就一直在试招,试验自己所创的新招,根本一点比斗的意思都没有,不知道情况的旁人还以为两人是拼了命在生死决斗呢。  这场比斗结束时天华的树枝顶在欧阳耿的脑门上,而欧阳耿的能量剑却架在天华有脖子上结束。  由于两个武痴比试得太晚的缘故,早上整个部落的人都爬不起来,当太阳日上三杆时,部落里总算有人在走动了。由于夸父部落没有多余的草房,没办法让我们和祝融部落的人全都睡在草房里,我们也高兴的支起帐篷睡在棉被床上。草房?我想不想住那地方,里面连床都没有,只能打地铺。  做好了锅肉粥(这次可不是用炼丹炉煮的),喂饱了两个只吃不做事的大男人后,我就找了个清静的湖边,整个人浸入水里,在水中打坐练气。  好久没有这样练过气了,本想昨天开始努力的,没想到跑出个夸父把我的“闭关修炼”计划给打乱了,不过今天开始也不迟啊。  真气沿着丹田、天灵、百汇、印堂,四处大穴走了几个来回,然后就进入了小周天运行,现在我运行一次小周天只要一分钟左右的时间。  运行了九九八十一个小周天后,真气转入大周天运行,大周天可比小周天复杂的多,要不然怎么叫大周天?真气要把全身上上下下所有经脉穴道都运行一遍,已经很久没练过气,经脉都有些收宿了,正准备运行第二遍,谁想到灵觉却查觉有人向我游来。  起先我就发现有几个人在岸边走动,但没在意,我整个人都坐在水底,想看都看不到,没想到却有人走路不好好的走,走到水里来,而且目标明确:往我所在地靠近!  我可不会天真的以为这只是巧合,这些人八成是看到我放在岸边的衣服了吧。  但是现在第二个大周天才运行到一半,如果要强行收气,可是很受内伤的。  那个家伙,趁我运气之机,在水中抱住我,转身就往岸上游,岸上还有几个在大又喊又叫的,在他离岸边还有几米远,大周天终于运行完毕,收功,马上给了他一手肘。  他吃痛,岸上的人却在大喊大叫什么的。  管他们在叫什么呢,一记手刀将抱着我死不松手的无耻之徒打晕丢上岸,然后一掌打在水面上,用漫天飞舞的水花挡住他们的视线,趁机将他们全部打晕。  穿好衣服,我才发现这些人我都没见过,夸父部落和祝融部落人不多,虽然不是个个都叫得出名字,但至少一天下还是能把他们的脸记住。  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身份,但是这些人肯定不是夸父和祝融两部落的人却是事实,先把他们带回去再说,我随手放出几个天兵,一人一个,把这些强壮的野人全抬走了。  天华和欧阳耿早上一起来就看到几个夸父族人拿着石斧石矛和木盾准备去狩猎“华,耿,你们睡醒了?”  “是啊,太阳都升得这么高了,我就是想再睡会儿也睡不着啊。”  欧阳耿笑着应道“你们是去打猎吧,我们也一起去。”  “好啊。”  天华和欧阳耿一人要了只石矛,跟着原始人出发了。  “嗖”的一声,两支石矛射出“左边三百米,有只豹。”  两名夸父族人在天华的指引下,找到了一只被两根长矛刺穿身体的黑豹。  剑仙的灵觉总能比那些老猎手更早发现猎物,这场狩猎,可以说是两个剑仙的另一场较量。  “前方四百米,黑熊。”  天华投出石矛后说道,而欧阳耿却将石矛股向另一个方向“右方七百米,不知道什么东西。”  一名夸父族人背着天华的黑熊跑回来,黑熊被天华投出的石矛射穿了心脏。  一路上天华与欧阳耿借口说自己力量不够,抬不动猎物而让夸父族的几位猎手充当搬运工,而这些没有什么复杂头脑的原始人们看了看两位剑仙瘦“弱”的身躯,也就相信了两人的话,更何况这两人打猎的效率是他们打猎的效率的总合的百倍还不止。  两名猎手带回了欧阳耿所打到的猎物,周围的夸父族人不由得大吃一惊,那是什么怪物啊,长得像马,但头上却有角,嘴里还有牙齿,身上还有鳞片。  “是麒麟啊。”  天华说道“麒麟是什么?”  “是一种圣兽,像龙,凤一样。”  “龙凤是什么?”  “龙是一种长着鹿色,身体长长像蛇一样,会在天上飞,凤凰有点像孔雀,这些都是圣兽。”  麒麟的身体虽然被石矛洞穿,但却没断气,抬了头看了众人一眼,又垂了下去。  天华说道“在圣兽中,麒麟是一种报复心极强的家伙,如果今天让它活下来,日后我们都要倒霉,但是如果杀了它,让其他圣兽知道了,那就更麻烦了,那些圣兽可都是有着强大法力的畜牲。”  “那怎么办?”  一个夸父族人紧张的问道,在知道误伤了圣兽后,在场的人除天华和欧阳耿外全都紧张的要死“把它放下。”  夸父族人虽然不知道天华想做什么,但还是把麒麟放在地上,天华伸出左手,掌心射出一道金色的火焰,瞬间将麒麟烧得连灰都不剩,那只受伤的麒麟转眼间就被气化了。  欧阳冷笑道“你居然懂得毁尸灭迹。”  “没办法,谁叫麒麟报复心强呢,要是凤凰或是龙还好说,恭恭敬敬的道个歉认个错,供奉点食物就没事了,要怪就只能怪他自己,还有你,打什么不好要去打麒麟。”  “我怎么知道那是麒麟,龙见过不少,但那也是西方的笨龙,咱中国的龙只见了一次,凤凰和麒麟我可一只都没见过。”  天华摆了摆手“好了好了,别说了,刚才的事谁都别说出去,知道了吗?”  众人“嗯”了一声,不用天华讲,在这种时代,谁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天华随手施了个木系道术,被天火烧掉的土地转眼间重新长出绿草,一切都像是没发生过似的。  因为发生了刚才那种事,狩猎早早的结束了,但是这次狩猎成果却让猎人们兴奋了一阵,以往狩猎能打到一只大型动物就算不错了,经常打到的都是些兔子,山猫之类的,运气好能带回山猪或是老虎,而这次狩猎的七个猎人,除了天华和欧阳耿外,其他五人每人都左手一只右手一只提着两只大型动物,不是老虎豹子就是野猪黑熊,整整十只猎物,相当于以前一个月的狩猎成果!
    “这些人是共工部落的?”  我意外的看着这些被我打晕的“群狼”,夸父表情严肃的点点头,扶起一个身上纹着蓝色纹身的人“他就是共工部落的首领——共工。”  天哪,我把共工给打晕了!  夸父见我有点六神无主的样子,笑道“看你吓得,共工部落是这一带出了名的老好人部落,不喜欢与人争斗,只要解释一下什么误会都没有了。”  呼,那就好,要是个个都象亚玛逊原始人那样,恐怕还会把夸父部落给扯进去。  没过多久,共工的人一个个都转醒了,他们果然和夸父说的一样,醒来后见我站在边上也没张口就骂,我上前说了几句道歉的话,那几个共工汉子都笑了“是我们太鲁莽了,看到水里有人就以为有人溺水了,连洗澡和溺水都分不清,呵呵,被打晕也是应该的。”  “是啊是啊,当时你看我们来就钻进水底,我们还笨到以为你溺水迷失神智了。”  唉!我恨不得在地上打个洞,钻进去再把自己埋起来,下次钻到水底修炼前一定要在岸边挂块牌子,上书“有人闭关修仙,请勿打扰”,不过……这个年代好像也没文字啊。  共工道“昨天我们部落里也来了客人,族人们都忙着招待客人没过来,又没让人来通知,所以今天特地来道个歉。”  “看你说的什么话呢,就这事也值得亲自来?我们部落来了三个客人,就是眼前这位秦琳,还有另外两位秦天华和欧阳耿,今天晚上大家聚一聚,让客人们也高兴高兴。”  “嗯”  这时共工盯着我看了又看,然后问道“你是不是轩辕部落的人?”  轩辕?好耳熟啊,总觉得好像在哪听过。  夸父说道“我的客人都是从共和国部落来的。”  “哦,我只是问问,我们那的客人自称是从一个叫轩辕的部落来的,他们身上穿的大多都不是兽皮,而是用叫布和丝绸的东西做的衣服,我看到秦琳的衣服和他们有些相似,所以就问问,没别的意思。”  “丝绸?这时候就有丝绸了?”  当我听到丝绸两个字时,脱口而出说道共工问道“你知道丝绸?”  “知道,是将蚕吐出的生丝用纺织机织成丝绸,然后再做成衣服,至于布,好像是用亚麻做的。”  共工和夸父对望了一眼,几乎同时问道“我们也能做出丝绸和布吗?”  “可以,只要有桑树和野蚕就可以有生丝,至于纺织机,欧阳耿应该懂得怎么制造,但是对于亚麻布的制做程序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是从地里种出来的。”  我想了想回答道,中国可是丝绸之国,就算小学生都知道丝绸的制做的大至过程,纺织用的机器欧阳应该懂得制做吧,他造出的家伙有很多连二十三世纪的科学家都做不出来,小小纺织机,太小看他了。  共工说道“这些都很容易找到,不过你的衣服好像比他们好多了,也是丝绸或布做的吗?”  “也算是布的一种吧,但不是亚麻布,是宇航专用布料,这种布料穿着很舒服。”  早先在异界穿的法师袍,衣服之类的早就丢掉了,我可不想再穿那些鬼东西,夏天穿着热冬天穿着冷,陈叔叔就帮我买了一大堆二十三世纪最好的衣服,也就是现在穿的。  “那这种玉行砖有布料(宇航专用布料)是怎么做的?”  共工还真是好问“这个做法我就不太清楚了,是用一种叫棉花的植物用纺织的方法做成的。”  其实哪有那么简章,光是棉花都得用基因变体棉花,然后再用高压什么很复杂的手段加入什么七七八八的化学物质,最后就成了我身上的衣服。  “棉花是什么?”  还好小学时假生物课本上有关于棉花的资料,我大概的描述了一下棉花的特征“棉花像亚麻一样是种出来的。”  夸父说道“祝融部落领地内有不少桑树,上面应该有蚕。亚麻可是到处都有,以前都不知道它可以用,棉花好像没见过。”  这时,部落喧闹起来,好像是猎人们回来了。  夸父站起身一脚把屁股下的石头踢掉,笑道“我的儿郎们回来了,今天回来的这么快,不知道有什么收获,走,看看去。”  十只大型动物的尸体堆得像个小山似的,看得夸父和共工眼睛都直了“这些是今天的猎物?”  一猎手回答“是的,多亏了两位客人,凡是接近他们千米之类的猎物一个都没跑掉,我们是拿不下猎物才回来的。”  共工羡慕极了“夸父,你的客人可都是些本领不凡的人啊。”  部落里一片欢声笑语,但那五个猎人却没有笑,脸上一点喜悦都没有,好像有什么心事。  “姐姐,跟你说件事。”  天华把我拉到一个没人的角落“我杀了一只麒麟。”  “你杀的是麒还是麟?”  “麒?麟?有什么不同吗?”  “麒和麟是同一种生物,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人类中的男和女一样,麒是公的,麟是母的,你杀的是麒还是麟?”  天华想了想“不知道,麒和麟怎么分?”  “麒的头长得像龙,而麟的头长得像马。”  “我杀的是麟。”  完了,那麻烦了“你怎么会杀了麟啊,这下麻烦了。”  “怎么了?”  我说道“听着,麒经常喜欢独居,但麟不同,麟经常群居在一起,以方便照顾后代,惹了一只麟就相当于惹了一群麟,最麻烦的是还有一些刚成年或半成的麒麟,那些麒麟长大后又会组成几个新的群体,以它们记仇的本事,很容易把仇恨带给下一代,如果不把它们清除干净,以后会很麻烦的。”  “我杀麟的时候周围没有别的动物,那几个猎手应该不会说出去的。”  “你不了解麒麟的本事。”  我有点恼火,麒麟并不能对秦天华和欧阳耿造成什么伤害,但时不时冲出一只麒麟来给你捣乱可是很烦的,更何况可能会连累夸父部落“麒麟都有一种本事,它们可以和所有生物进行思想交流,包括植物,你杀麟的时候有把周围树全砍光吗?”  “没有,现在怎么办?”  天华脑上并没有一点着急的样子“它们肯定会找夸父部落的麻烦,不如全杀了吧。我去找找这一带还有多少麒麟。”  天华召唤出青霜,就要走,幸好我叫住他“杀杀杀,你就知道杀,你然到就不会训服麒麟吗?或者先关起来以后再训服。”  “对啊,我怎么忘了我的封印书呢。”  看着飞远了的天华,我不禁担心天华能否在麒麟们做出报复之前收伏它们。为了以防万一,我在夸父部落周围设下了一些禁制,这些禁制对人类和普通野兽没反应,要是圣兽灵兽妖物或是神灵的话,这些禁制会让他们体会到生活多少丰富多彩。不过后来又想到夸父变大后的样子,会使用火系法术的祝融部落,我又把这些布好的禁制全撤了,改换上一种监控禁制,我可以通过这些监控禁制观察夸父部落周围的风吹草动,如果麒麟真的出现我就可以控制这些禁制攻击麒麟,但有一个不足的地方,这些禁制得要有人控制才有用,一旦麒麟来了个包围,我不累死才怪,不过也没别的办法了,谁叫这些部落个个都会法术,像神一样。  驾着天冥飞上空中,千米高处展开灵觉运转真气,这也是一种修炼法,是我自己创出来的,漂浮在空中,感受着方圆百里天地间万物的一举一动,这个时候,身体与天地融为一体,即使不用法术也可以漂浮在空中,地心引力对我不起作用。我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进去,这时候的我与天地几乎没有差别了,我感觉到身上长着无数的树木,无数野兽和人在我的皮肤上走来走去,但同时我又感觉到他们是在我漂浮在空中,只有各种飞禽才能与我接触,这就是天之觉与地之觉,只要成了仙自然就会了。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一棵树上,通过那棵树,我看到了一只麒麟,正在夸父部落周围打转,这时,天华怱的出现,伸手在麒麟头上拍了一下,麒麟顿时惨叫一声,倒在地上直喘精气,随后就被天华收入封印书。  这时,我觉得天华似转过头对我笑了笑,被发现在,我对此根本没有怀疑,要是一个八重天高手还发现不了一重天的我,那辛辛苦苦修炼到八重天有什么用啊。  我的注意力不断在一棵棵树间转移,看着天华一只接一只的把麒麟收入封印书,这一带的麒麟还真多,想来是一个大家族,麒麟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夸父部落的人数,必竟,在原始社会,人类数量并不多。  “纺织机?简单!”  欧阳耿射出几道剑气,将一棵大树斩断后又分成一块块的木板,比工厂中加工的速度还快。又将几个木板切成小块,做成一头尖一头粗的木钉,运足真气使木钉变得像铁钉一样硬,靠着这些木钉和木板做成了一台简陋的纺织机。  “好了,把生丝拿来,什么?没有生丝?那你们织个什么?算了算了,有没有蚕,抓几过来,再来点桑叶。”  很快,几只野蚕和一大堆桑叶就被送到欧阳耿面前。  欧阳耿手指轻轻摸过野蚕,再将野蚕放到桑叶上,这几只蚕顿时像饿疯了似的疯狂的吃起桑叶,说来也怪,这些蚕居然吃的同时还边吃边脱皮,大约一顿饭的功夫,这些蚕就停止吃叶,走到那些被吃得只剩下桑枝的地方吐起丝来。  “好啦”  欧阳耿把几个茧从枝叶中拣了出来,用沸水烫了一会儿,放到纺织机上“我做的纺织机比一般的纺织机要大一些,从抽丝到织布全套工序都有,我教你们操作,要三个人,哪三个人来?  经过一两个小时的学习,三个夸父族人总算学会了如何操作这台连抽丝都会的纺织机,三个人操作虽然不熟练,但总算用那几个茧制成了一张比手帕大些,比毛巾小些的丝绸。  “好哦。”  夸父族人们都高兴得叫了起来。  “别高兴得太早,刚才我是用了法术才让这些蚕快速长大,如果正常的话蚕从出卵到吐丝可是要几个月时间,如果让我天天对这些蚕施法术,我可受不了。”  夸父问道“那棉花和亚麻呢?”  “那两个比较省事,不像蚕那么麻烦,不过一年收一次,和蚕差不多,而且好管理,建议你们种那些东西,生产丝绸要投入的力气相对比较大。不过在此之前试着先种种小麦粟子之类的农作物,我们共和国部落当初就是从猎狩发展牧业农业的。”  “也是一年才收一次吗?”  夸父问道“有的农作物是一年两次,不过种出来的东西产量高,又安全,比狩猎好多了,只是种田可能比狩猎更受罪,种田可辛苦了。”  “我们不怕苦,告诉我们怎么种田吧。”  欧阳耿想了想,认为迟早他们都会知道种田方法,不如做个人情教给他们“好吧,你们跟我来,我找个地方告诉你们。”  
    传说记载,麒麟分三等,最低级的是属性麒麟,像火麒麟、冰麒麟等,它们在麒麟中的地位相当于人类中的仆从,再上一级的麒麟能口吐人语,除了会法术外还拥有特殊能力,如果你能讨这种麒麟欢心,说不定它们会改变你的命运,让你当一当皇帝,这种麒麟被人称为帝麒麟,而最后一种麒麟几乎是迷一样的存在,它们的鳞片是金色的,鬃毛是金色的,角和蹄也是金光闪闪的,身上还散发着金色祥光,从古至今见过这种麒麟的人用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要是成仙前,我对传说的真实性无法发表评论,但现在我已经成仙了,对于麒麟的事,多少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书中记载的“最低级”的麒麟应该就是普通麒麟,而帝麒麟恐怕是修仙修到一半的半桶水吧,至于最后那种散发着金麒麟,肯定是哪只粗枝大叶的麒麟修成正果飞升时不小心被人看到吧,回想当初我成仙时又何尝不是金光闪闪呢,那金光可是足足闪了三天才消失,害我在地洞里躲了三天不敢见人。(等等,那位读者,你想说什么?让我帮你当皇帝?半仙的麒麟都可以让人当皇帝我也一定能让你当皇帝,不过我不是天仙之类会修改人命运的仙,如果你确实要当皇帝的话我可以带着你杀到北京把你放到龙椅上,什么?你不想当皇帝了?你耍我啊!)  麒麟并没有想像中的多,算上那只被天华烧成灰的麒麟,灵觉范围内共有十三只麒麟活动,天华就像事先知道这些麒麟的所在位置似的,一找一个准,没跑一步冤枉路。  “姐姐”  天华对着一棵被我“仙上身”的大树说道“麒麟全抓住了,你看。”  说罢,天华翻开手中的封印书,一页一页的翻给我看十三只麒麟中有两只已经修成半仙,没想到这么早就有修仙者了,而且连灵兽都有修仙,真是的。  “我回去啦。”  天华收起封印书,疾速向我飞来,我收回灵觉,等天华到后就问“你怎么想的?”  “姐姐也发现啦?”  “当然,这些麒麟都分散在四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一样,我很想知道它们在找什么。”  我看着天华,希望他能告诉我点什么“我问过了,它们都不肯说。”  “你不会用读心术啊。”  “心魔都没带来,怎么用读心术啊。”  我都忘了,天华的读心术必须依靠心魔,不过,这并不带表我没办法。  “跟我下来。”  找了块空地,在我的示意下天华放出七彩虹剑“放只麒麟出来,最厉害的那只。”  真理第一百零九条:越是厉害的人物往往知道得越多。  我相信这条真理。  “你们敢抓我,会后悔的。”  麒麟一出来就张口威胁,呵呵,有意思,就你这个半吊子仙兽,也能做出威胁正牌大仙的举动?  “后不后悔是我们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告诉我,你在找什么东西就行。”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轻轻的在它身上点了一下,那长兽脸马上抽动起来,看样子很难受。  “姐姐,你连麒麟都能点穴,太厉害了。”  “世间万物都有穴道,都能点穴。”  天华捡起一块石头“姐姐,把它点点穴好不好。”  这小子……哪壶不开提哪壶……哼!看我的!  我接过石头,手指使劲一捅,石头“啪”的一声碎成两块“我点了石头的死穴,石头死了,把它的尸体埋了吧。”  “哦”  天华接过碎石“我会好好安葬它的。”  随手就把石头塞进麒麟的鼻孔里。  “你……”  麒麟的鼻孔被突然塞入两具“尸体”,张大嘴巴想打喷涕,见到如此情景,我怕麒麟会把石头喷出来,在它身上补了一指,点了穴,可怜的麒麟那个喷涕就卡在喉咙里,一定难受死了。  “什么时候想说了就点头。”  尽管麒麟难受得全身发抖,笑穴痒穴哭穴痛穴麻穴都被我点了一遍,而且还被我做了手脚,身上痒不能抓,想笑嘴巴张得老大,喉咙却发不出声音,想哭也流不出半点眼泪,特别是鼻孔里的两块石头,塞着鼻子,要呼吸只能用嘴,可它就是死活不点一下头,我又没限制住它脖子的活动,等了好久,我的耐心终于耗尽了。唉!算了,以后再说吧。  “等它开口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还是先把它封回书里,过几天再放出来问问吧。”  这是最后的手段,如果麒麟现在还不曲服,那就算它想招供也得等上好几天了,这几天里身上的一切状况都将持续,甚至有可能我会不小心把它给忘了。  但是麒麟眼中仍然没屈服的意思,任由天华将自己封印进书中。  “接下来怎么办?”  天华问道“天华,你的灵觉应该比我强得多,你来找找看吧。”  “刚才抓麒麟时我早就试过了,这一带根本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可能麒麟要找的东西已经被另外的生物取走了,而它们在根本不知道东西己失的情况下还在继续寻找。”  “天华,你思考的时候多用点脑子好不好,麒麟怎么说都是比灵兽更强的圣兽,而且还有两只算得上半个仙兽了,要是它们找的东西不见了至少也会知道一点风声啊。”  “姐姐啊。”  天华无奈的说道“还说我没脑子呢,我们两个仙人都没发现什么,半吊子仙兽又能发现什么。”  对哦,我怎么没想到这个。  “所以说那东西已经取走了,我的想法是正确的。叮!加十分。”  “加你个头,走啦,回部落去。”  不是吧!离开没一会儿部落已经大变样了,部落周围,几个夸父族人合力,“呀”的一声,将一株有千年树齡的大树连根拔起,丢到一边,女、老人和儿童忙着把洞填好,夸父族人真是好大力气啊!  “你们在做什么?”  天华拦住一个夸父族人问道“开荒,神农大人教会了我们种芋头、马铃薯,还教会了我们养蚕……”  神农?神农跑到夸父族来做什么?他好像是在黄帝的部落里啊,再说教人养蚕的好像不是神农吧。正百思不得奇解的时候,欧阳耿拿着一截截切成小段的树枝,乐呵呵的一路小跑过来。  “阿耿,什么事那么兴奋啊?”  “姐夫,你手里拿着什么呢?”  “这是桑枝,我在教他们种桑树呢。”  ……为什么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神农大人。”  周围的夸父族人高兴的叫了起来,我连忙四处张望,想一睹传说中神农氏的风采,可是看来看去都是夸父族的人啊。  “我采回桑枝了,这个只要插下去就会长成大树。”  “太好了,桑树多了,就能养更多的蚕,这样我们都有衣服穿了。”  “神农大人,种芋头是不是这样种啊。”  吐血!我快要吐血了,神农!什么神农,什么中国民族祖先,原来是欧阳耿冒充的,害我白白浪费那么多热情。天华哭笑不得,什么人不好冒充,要冒充神农,没想到欧阳耿的理想是当农民头子,呵呵。  “喂喂喂,你们两位不要这样说我好不好,冒充神农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他们爱这样叫我的,我有什么办法,嘴巴长在别人脸上。”  尽管隔了几十米远,欧阳耿还是能听楚的听到我们的谈话,当即传音过来抗议“阿耿啊。”  我也传音回话“听说神农是在尝百草时被毒药毒死的,你以后可要小心不要乱吃东西啊。”  “是啊是啊。”  天华也传音过去“你死了不要紧,你得为我姐姐着想啊,你一死她就成寡妇了。”  …………………………………  “天华……”  我把最动人最温柔最美丽最清纯最可爱的笑容和眼神展示给天华看“姐姐……”  天华好像预感到了什么“想不想看看传说中的人参果呢?”  “我想我对人参果不感兴趣。”  我用手刀在天华后颈轻轻的来了“温柔一刀”,后者很配合的晕倒在地“我很想种一棵人参果树。”  几个夸父族人再次将一棵参天大树连根拔起,丢到一边,后面的“老弱妇孺”正要填掉树坑,却被我阻止了“你们知不知道人参果呢?”  “不知道。”  夸父族人虽然不知道我想做什么,但还是回答了我的问题“人参果吃一颗可以返老还童,吃两颗可以长生不老,你们想不想吃呢?”  “想,哪里有人参果?”  “人参果也是种出来的,反正你们这儿也是要种桑树的,给点地方种棵人参果树应该不要紧吧。”  “没事”  夸父族人倒也大方“请种下去吧。”  “扑通”一声,我把昏迷中的天华丢下树坑,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掌风一扫,泥土飞溅,将天华活埋了。  “快救人,快挖。”  夸父族人反应过来后慌了,连忙刨的刨挖的挖,就在这时,泥土隆起,天华从坑里站了起来“姐姐,你还真埋啊,要是我真死怎么办。”  “你又不是我老公,你死了我又不会变寡妇。”  “可我是你弟弟啊,你怎么可以把我当树种。”  “你本来就是树嘛,把你种下去,等树长出来了,就会有个神仙跑来在这建个小院子,把你保护起来,再过个千儿八百年的,孙悟空就会来这里,等他打倒了人参果树,你就爬起来和唐僧一起去取经吧,这样你也会出名的,对不对,还不快感谢我。”  “姐姐,我认错了好不好。”  天华痛哭流涕,哼,这招用了不知几遍了,次次都是哭完后又围着欧阳耿叫“姐夫”。  “即然你认错了,那就躺下当树籽吧。”  就在我把天华埋进土里的时候,早有人觉得事情有异,通知了夸父,欧阳耿看见夸父和共工急匆匆的赶来当和事佬,起身拦住“别去了,他们姐弟就是这样,时不时的闹一下,吵两下嘴,过会儿就没事了。”  没想到,夸父却说道“欧阳耿啊,不是我说你,你的妻子应该管教管教,就算未婚女子也很少像她这样胡闹的。”  “那个……”  欧阳耿头上直冒冷汗“她还不是我妻子啦,都是天华一天倒晚乱叫乱叫,才会有此误会。”  “哦,还不是?那就是快了?那也得约束一下啊……”  “欧阳耿!”  “啊!?”  我用最动人最温柔最美丽最清纯最可爱的笑容和眼神瞬间就把欧阳耿和夸父共工迷住了,我和夸父共工不熟,不好教训他们,但是你欧阳耿就不同了。  趁着欧阳耿失神的那会儿,我用一根树藤把他捆成棕子,倒挂在一棵高高的树枝上。  “要是你没经我同意就下来,我就和你绝交!”  转身对笑呵呵的天华道“你也一样,要是没我同意你敢从土里钻出来,我就和你断绝姐弟关系。”  “啊!没那么严重吧!”  “有!当然有,还不快钻回土里。”  天华“扑”的一声重新钻回土中,你们两个就在这慢慢反醒吧。我走了,挥挥手,不带走一点灰尘,只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人们。  夜深人静“天华,琳琳来了吗?”  “我还要问你呢,你挂得那么高,应该看得更清楚才对。”  “没看到她,会不会是她把咱们忘了?”  “有可能,等明天吧,姐姐气消了就会来。”
    昨天晚上睡得真舒服,收拾好帐篷做好早饭,却不见那天华和欧阳耿,这两个家伙哪去了?早上一起来就没见到他们,我还记得昨天……  “啪”  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这是什么记性啊,我居然忘了,昨天他们一个被我活埋,一个被我倒挂在树上,晕啊,我把他们给忘了一个晚上……  当我忐忑不安的把天华从地上挖出来,把欧阳耿从树上放下来时,还好他们没事……他们怎么会有事,再怎么说也是两个剑仙嘛,怎么可能有事,瞧瞧,天华身上一点泥土都没沾上,还是像刚刚埋下去时那么干净,欧阳耿被吊在树上一整个晚上,没被蚊子咬过一口,倒是吊他的树下,大山蚊死得满地都是,不用想就知道欧阳耿是怎么对待这些昆虫的。  “这次原谅你们了,要是还有下次,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欧阳耿和天华打了个哈哈,看他们的样子我就知道,肯定还有下次,像这样活埋吊人的事从他们成仙后可不止一次出现过。唉!这两头屡教不改的顽牛!  “三位客人都在这啊,这样也好省得我去一个一个找你们了。”  夸父看到我们,大老远就喊了起来“什么事啊?”  我问道“前几天共工部落来的轩辕部落客人,他们说是为了九头鸟的事情而来,这几天又发现九头鸟的踪迹,大家都在准备围猎,这次绝不能让九头鸟再跑了。”  回想那只巨鸟,所过之处尽成焦土,也难怪这些人会为了九头鸟大费周章。  “我是来问问你们,围猎九头鸟你们要不要一起去?”  天华笑道“当然,我还要把它封在书里呢。”  我想了想说道“我反正也闲着没事做,就一起去吧。”  “你们都去了,我当然也要跟着一起去。”  欧阳耿自然不会离开我们。  “那好,出发吧!”  “现在就出发?这么快?”  不仅是我,连天华和欧阳耿都感到意外“本来昨天想和你们说,但是看到你们吵架一时间给忘了,趁现在还有点时间,快去收拾东西。”  这个夸父还真是健忘,幸好我们东西不多,三个帐篷往空间袋乾坤袋里一丢就行了。  夸父、共工、祝融、轩辕四个部落六百多勇士聚集在一起,别看只有六百多人,轩辕部落我是不知道,夸父、共工和祝融部落所有成年男子加起来也才四百多人,这已经是三个部落所能派出的最大人数了,这批人走了以后部落里就要靠那些快成年的男子或妇女老人打猎才能维持生存,要不是欧阳耿教会了他们采野果,种植芋头,马铃薯之类种下去不用花太大力气管的东西恐怕他们出的人力会更少吧。(其实那个不是马铃薯,是地瓜,秦琳分不出两者的区别)  轩辕部落的人都穿着亚麻布制成的衣服,其中几个还披着丝绸披风,看样子像是有地位的人,而其他三部落都是包着兽皮裤,赤着上身,使得轩辕部落这群人非常显眼,当然,他们不是最显眼的,那种粗制亚麻衣无论美观还是实用,怎么能跟二十三世纪的比呢,最显眼的,当然是我啦,天华和欧阳耿显眼程度次之。  “怎么让女人跟来?”  一个披着丝绸披风的人问夸父“这可不是狩猎。”  “带他们去是为了对付九头鸟的吐出的火。”  “是吗?”  虽然那人有点不信,但也没再说什么夸父走到远处带上兽牙项链,身体急速变大,变成了刚见面时的巨人。  欧阳耿笑道“琳琳,原始时代的奥特曼,奥特星球的开创者。”  “哈哈”  我和天华都笑了起来“上来吧!”  夸父伸出手,让所有战士都跳上他手掌,再把手掌上的人放到自己的头上、肩上。当然,我们是直接飞上去的,早早的占了个看风景的好位置。  夸父还真巨大啊,六百多人还站不满头和肩的所有位置,地方还空旷的很“抓紧了。”  夸父开始狂奔,那速度已经远远的超过了音速,我、天华和欧阳耿还好,因为我们御剑飞行的速度远比夸父跑得快多了,再加上护身真气,迎面吹来的风虽然狂暴,但我们依然有说有笑,其他人可就惨了,紧紧抓着夸父的头发、汗毛不放生怕一松手就被吹走。  也有两三个脑子聪明的,窝在我们身后,让我们的护身真气替他们挡风“呀,是共工,喝杯茶。”  天华递过一杯热茶,虽然夸父跑得很快,但不知道为什么却很平稳,虽然风大了点,但喝茶没问题,这不,天华从乾坤袋中取出热水茶具,直接泡了茶就在夸父头顶喝了起来。  “这是什么?有点苦,又带点甜。”  共工喝了一口“这是茶啊,用茶树叶子,晒干烘干炒干就是茶叶了。”  呃,茶叶的制做方法到了天华嘴里竟变得这么简单。  “能再给我来一碗吗?用大碗,这个太小。”  “这个不是酒啊,就是要一点一点慢慢喝,细细品味,才有味道。”  “哦”  共工喝了一小口茶“这味道,刚喝时不觉得好,多喝几次就觉得好喝了。”  “我是轩辕部落的后羿,我能不能也喝一口?”  后羿?我和天华,欧阳耿对视了一眼,后羿都来了?  “当然。”  天华捧了杯茶给后羿,后羿也开始慢慢的学起了品茶。  “共工,有些问题我想问一下。”  “秦琳你太客气了,有什么尽管问吧。”  “那九头鸟好像只有一个头啊,为什么会叫九头鸟。”  “哈哈”  共工笑道“你是碰见了上次被夸父追赶的那只九头鸟吧,九头鸟有两只,一雌一雄,雌鸟只有一个头,但雄鸟却有九个头,前几天雄鸟到轩辕部落捣乱,雌鸟跑到我们那捣乱,轩辕部落为了找九头鸟巢穴四处派人侦察,结果就找到我们部落来了,前些天终于找到了鸟巢,在不周山上。”  “不周山……”  我喃喃自语道,天华和欧阳耿也若有所思“共工,能不能答应我,无论如何不要用脑袋去撞山,无论九头鸟有多可恶。”  “哈哈哈,秦琳你说笑了,我怎么可能会用脑袋去撞山。”  不会就好,但愿不会,神话传说中不周山就是被共工撞倒的,然后……大灾难……  “还有,为什么夸父的部落叫夸父部落,你的部落叫共工部落,祝融的部落叫祝融部落?”  我把一直存在心里的疑问全都问了出来“哈哈,我在当首领以前不叫共工的,夸父成为首领前也不叫夸父,无论是谁,当了首领就要与部落同名,以于同生共死。”  “是这样啊。”  “我们部落也是这样。”  后羿从一开始就一边喝茶一边盯着我看,终于找到插嘴的机会哪会放过“我们轩辕部落的首领就是轩辕,还有其他几个部落,像炽炎部落,防风部落,还有蚩尤部落,都是部落叫什么名首领就叫什么名。”  “呀!那样一来就像总统主席元首之类的称呼了。”  对于这个问题,我总算明白了“你们共和国部落的首领不是叫共和国吗?”  “不是”  开玩笑,共和国,当国家的名字还可以,要是当人名来用……想想吧,要是有人叫你“喂,共和国,吃饭啦。”  “共和国,上课要迟到啦。”  “共和国……”  我想那个人肯定会想不开跳楼的。  “我也有事要问,蚩尤部落和你们部落的关系怎么样?”  天华问道后羿想了想“那个部落和我们的关系还不错,他们和炽炎部落连得很近,目前我们知道除我们以外的部落中就数炽炎和蚩尤两部落最大了,两部落人数加起来有七万余人。”  “七万人?是多少?”  共工问道,这也难怪,他的部落才几百人而以。  “你部落人数翻上一百倍就和这个数量差不多了。”  欧阳耿说道“这么多?”  共工惊讶极了“我们部落更多,有十二万子民。”  共工看着后羿,愣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竟有这么大的部落。  “你们那开始种水稻了吗?”  欧阳耿问道“水稻,什么东西?没有,我们没种,我们那除了打猎外还有种粟子。水稻是什么?”  “一种南方的农作物,产量比较高,但要花费不少心思去管理,没有足够的人力是撑不到水稻收成的。”  后羿问道“你们共和国部落都有种些什么?”  “大部份都是小麦,水稻,玉米,高粱,棉花还有其他非常多的作物,慢慢说说不过来,不过亚麻和粟子好像没什么人去种了。”  后羿不解的问“不种亚麻,你们穿什么?”  “有棉花、丝绸,另外还有人造纤维人造皮革,穿的绝对不会差。”  后羿看了看欧阳耿的衣服,又看了看天华的衣服,最后又看了看我的衣服,知道我们没说假话。  就在这时,只听夸父说道“不周山到了。”  那个就是不周山吗?  远远望去,一座孤峰高高屹山,犹如顶天之柱,直冲云宵,山的周围全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沙漠中有些地方的沙子早已经熔化,凝成像石板一样的东西。  “好高啊!”  后羿说道“九头鸟就在上面。”  夸父将六百勇士放下来后,取下项链,身体恢复了平常大小“哈哈哈哈”  众人一看夸父的样子顿时大笑起来,夸父头上顶着个茶壶,原来,天华喝完票忘了收茶壶,夸父变小了,可茶壶却没变小,结果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抱歉抱歉,我把它忘记了。”  天华收回茶壶,连声道歉“呵呵,没事,大家听好,九头鸟三个月才会出巢一次,前些天它出过巢,暂时还不会出来,今天时候不早了,明天我们放火烧山,把九头鸟给逼出来!”  “好哦”  勇士们欢呼着。唉,他们也不想想九头鸟是他们能对付的吗?  晚上,勇士们围着火堆,对着石矛石斧敲敲打打,尽量让这些石头兵器变得更锋利,而轩辕部落的人手中不仅有石斧石矛,还有一些弓箭,只是箭头也是石制的,他们在调试着弓,尽量让弓处在最佳状态,还有些人打碎石头,将小块的尖锐碎石和细木棍,羽毛捆在一起做成最原始的箭枝。  “秦琳”  本想到处转转,却被后羿叫住了我“干嘛?”  “过来一下。”  跟着后羿,走到一处远离营地的地方“这里已经够远了,有什么机密大事就快说吧。”  “我后羿,是轩辕部落的第一勇士……”  这家伙,说这些做什么?还是听听他后面说些什么吧“我有一个妻子,她很漂亮,我到过很多部落,看到过很多女人,只有炽炎部落的首领比她可漂亮……”  ……是不是他老婆给他带绿帽子了,想从我这得到点关怀?还是他和那个炽炎部落的漂亮首领做了对不起妻子的事,觉得有种罪恶感?如果是前者,后羿还真可怜,如果是后者,你死一边去吧!  后异继续说道“后来我看见了你,你比我妻子漂亮多了,你太美丽了,虽然还比不上炽炎部落的首领,但是……但是……请你嫁给我……”  嗨!我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事,原来是我比他老婆漂亮啊,让我……什么……嫁?这绝对不行!  “喂喂,后羿,你已经有妻子了,怎么还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  后羿声音突然变大起来,但声音没有凶狠的感觉“男人有几个老婆都很正常,我才一个,加上你才两个,和别人比起来算少了。”  晕,我忘了这里是原始社会,虽然后羿人长得很帅,也很强壮,拿到二十三世纪去绝对是最抢手的男人,但是,我对原始人没举趣,我对一个刚见面就对人告白的家伙更没兴趣,更何况他只是觉昨我长得好看就想……对这种见一个爱一个的男人我更更更更没兴趣!  “即然你找老婆只看长相,你不是说过那个炽炎部落的首领长得比我更好看吗?你干嘛不去找她。”  “她长得是非常好看,非常美,但是她比熊还更强壮,没有男人会娶她的。”  晕,比熊还更强壮的女人,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熊身美女头的怪物……停停停,STOP!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得把眼前这家伙打发走。  “你说你是什么第一勇士,我可不相信,说不定你是你们族里最差劲的人叫,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嫁给笨蛋的。”  “那好”  后羿说道“明天我就用九头鸟的血向你证明我是第一勇士,天地间最强的人。”  说完这些,后羿转身就走嘿嘿,比起未来地球的花花公子,后羿还真是好打发,两三句话就把他赶走了。哼,是你死在九头鸟手里还是九头鸟死在你手里都不知道呢。  突然,我心中一紧,后羿……我怎么忘了,他……是射日英雄啊,可是从刚才和他的接触看来,他只是个普通的凡人,最多力气大一点点而以……。  后羿……后羿……好像有什么我忘了……后羿……有件关于后羿的事,对了,是刑天!想到这里,我吓出一身冷汗!那个刚见面就砍我一斧的家伙,好像就说他是后羿来着……(见异界之旅)  晕,我该怎么办!
    “姐姐,怎么不高兴了?”  我高兴得起来吗?一想到要跟这个连太阳都能射下的人结仇,心里就是一阵恶寒,再想想那个刑天……  一只小兽被塞进我怀里,天华笑眯眯的说道“要是心情不好,和它玩耍一会儿就好了。”  我低头看着怀里的小兽,它只有小猫般大,长得像马,又有角,身上还有鳞片,这不是麒麟吗?还是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麒麟。  “天华,这是从哪来的?”  “这只麒麟?你忘了,上次我抓了一窝子的麒麟啊,那群麒麟除了十三只成年的麟外,还有七百多只小麒麟。”  对哦,我这才想起来,那群麒麟的数量比夸父部落的总人口还多,但除了十三只带头的麟外,其它都是未成年或半成年的小麒麟。  我扶摸着小麒麟颈部的鬃毛,这个小家伙还不知道抱着它的人就是造成它们全族被抓的罪魁祸首,转过头来亲热的身在舔着我的手心,痒痒的,很舒服。  “笑一笑,愁眉苦脸的,会长鱼尾纹的。”  我笑了笑“你啊,嘴上抹了润滑油吗?”  把小麒麟放回天华怀中“抱好了。”  “姐姐,你不要吗?”  “小家伙很可爱,不过我不喜欢宠物,因为太脏。”  “是这样啊。”  天华把东张西望的小麒麟放回封印书中“反正姐姐现在心情好了,它也就没用了。”  日出的时候,这一带没有任何植物,地上全是沙子,地面温度开始上升,但是勇士们热情不减“放火烧山,逼出九头鸟。”  放火是祝融部落的特长,祝融带着族人跑到山下却发现不周山上上下下全是光秃秃的岩石,根本没有任何可以烧的东西。  夸父为难的看着不周山,这山太大太高了,根本爬不上去,就算变成巨人,在不周山前也显得那么渺小。  看到夸父愁眉不展的样子,我上前说道“我去试试。”  “你??”  夸父、共工和祝融对我的自告奋勇都很意外,而后羿更是不可置信的看着我“我去试试,你们离山远点。”  我御剑飞上天空,回身看到已经变成巨人的夸父带着众人后退数十里,只剩下一个小点。  可以开始了!打出一张符纸,十几道巨型龙卷风出现在茫茫沙漠中,以我的能力,要召出龙卷风不难,但要召出这种巨型龙卷风,而且还是十几道,那可就要用符纸了,必竟法术不是剑仙专长。这些巨型龙卷风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把一座小城市完全毁灭,夷为平地,而不是像普通龙卷风那样只破坏一两条街道,对坚固的房子还无能为力。  十几道连接着天地的龙卷风围着不周山打转,飞沙走石,但面对不周山,这座巨大的孤峰,龙卷风的力量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看来得加料了!  天冥剑从我体力弹出,天空虽然被龙卷风卷起的沙石搞得有些昏暗,但随着天冥剑的出现,仙灵之力的骚动,天地呼应着我的力量,紫色的云朵布满整个天空,劫雷在云朵间闪动着。这时,龙卷风也发生异变,由于龙卷风的上部与云层相连,劫雷与龙卷风纠缠在一起,刹时间十几道龙卷风都闪动着雷光。  在我的指挥下,万道劫雷直直劈下,打在不周山上,雷光闪闪的龙卷风也不停的撞击在不周山上,不周山在微微震动着。  “琳琳,我来帮你。”  不知道欧阳耿用了什么方法,一颗陨石划破大气,砸在不周山上,不周山剧烈的震动着,山上不断有巨石滚落。随后又有两颗、三颗、十颗陨石接连砸下,到最后竟是成片的陨石雨在轰击着不周山。  晕啊,我费尽力气召来的龙卷风和劫雷只能让不周山轻轻的动一动,可是欧阳耿随便召来的陨石就能把不周山打得歪来扭去,照这样子,过不了多久,不周山就要完蛋了。  “啾呜”  一声巨大的鸟鸣响起,一只体型巨大的,长着九个头的鸟从不周山没入云中的部份府冲了下来,我和欧阳耿对视一眼,同时收了法术,九头鸟已经成功逼出,也就没有必要再虐待不周山了。  “总算出来了,看我收伏你。”  天华正要放出彩虹剑,却见巨人夸父背着各族勇士冲上坐在夸父肩上的共工族人射出一道道水箭,九头鸟只是扇扇翅膀,水箭全都化做白烟,蒸发了。而祝融族人的火焰九头鸟根本没去理会,而轩辕部落的弓箭手射出的箭还没射到九头鸟,就已经力尽落地。  夸父找了个地方放下各族勇士,不知从哪变出了一根石斧,大叫一声冲向九头鸟,而那些水箭、火焰、弓箭一直都没停止攻击。  夸父一斧砍向九头鸟,九头鸟轻松闪过,红色的翅膀轻轻掠过夸父头部,浓密的头发顿时升起一阵白烟,一道刺鼻的焦味充满了周围的空气。  “夸父,让我来吧。”  天华挡下了夸父,插手道巨人与巨鸟之间的争斗。  “你?”  不仅是夸父,在地上不断远程攻击的各部落勇士也吃惊不小,(什么?你问这些勇士为什么不冲上去?普通人能跑多快,等人跑到了九头鸟扇扇翅膀又飞到另一边了,跑都跑死还想打)天华和九头鸟的体形相差实在太大了。  没夸父说什么,天华放出七彩虹剑,随后又放出青霜剑,先前的极光剑阵再次出现,轻而易举的困住了九头鸟。如果仅仅只是七彩虹剑,只能布下彩虹剑阵,但是加上青霜剑就不同了,青霜剑并非金属剑,而是把玉制仙剑,剑身散发出的寒气连三昧真火都能冻结,七彩虹剑和青霜剑相配合,出现的就是极光剑阵。  极光剑阵一出现,沙漠顿时化做冰雪王国,特别是那些勇士对变化最为敏感,刚才还在炎炎烈日下出汗,现在却在大雪中发抖。  看到九头鸟受制,夸父兴奋异常,哇哇叫着冲上去“停停停,你还想像上次一样放走九头鸟?”  听到天华这么一说,夸父这才想起上次那只九头鸟好像也是被这种光芒困住,而那些光芒被自己一冲就散,让九头鸟跑了。  想到这里,夸父停下脚步,进退两难,想消灭九头鸟就得先冲散极光剑阵,可是冲散了极光剑阵九头鸟肯定会冲出来。  “我都说过了,交给我啦。”  天华取出封印书,翻开一张空白页,捏动剑决,口中念念有词,这时极光剑阵不断缩小,大约一顿饭的时间后整个剑阵化做一团仅有巴掌大小的光团,就在这时候,封印书发出一道光芒,将光团吸入书中,随后七彩虹剑和青霜剑从书中飞出,被天华收回。  “行了。”  “这样就结束了?”  夸父瞪大了眼睛,一只九头鸟就这样被解决了?没打没流血,太不可思议了!  “你刚才用的那些是什么?”  “飞剑,用飞剑结成剑阵,困住九头鸟。”  天华说道“啾呜”“啾呜”  “哈,又一只九头鸟来了。”  天华一抬头,顿时目瞪口呆,怎么了?  我也抬头向天上望去,顿时傻眼了——九头鸟,是九头鸟没错,但是……这时我想起幽默电视片中的一句台词“我没看见一只,因为我看见的是一群!”  天空中,全是九头鸟,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整个天空,好像天空都变成红色的。  “上次哪个白痴弱智加三级的说九头鸟只有两只的?”  天华骂道,这时,我看到后羿脸上青色的血管暴起,不想我就知道是谁说的了。  这时,无论是地面的勇士,还是飘浮在空中的我们,都觉得周围开始变热,空气中的温度越来越高,刚才由极光剑阵引来的积雪已经全部融化,地面已经开始变热。  “快看那边”  有人突然大叫道只见远处的沙漠,沙子已经全部熔化,流动着像岩浆一样的液体。由于刚才这里有过积雪,温度上升得不是很快,但现在积雪已经化了,地面的人都很危险。  “哇,好烫”  那些勇士已经开始叫唤了“天华,能不能再放极光剑阵?”  “没必要,用玄冰就行了。”  就在天华准备丢出玄冰时,两团火焰从天上射下,落入人群,不少勇士顿时连尸体都没留下,直接被汽化。就算在火焰边缘的尸体也都只剩些骨灰。  看到这种情形,天华知道仅仅只用玄冰是不行了,七彩虹剑射出,插在地面上,围着众人形成一圈,青霜剑就在圈的正中央,这时的极光剑阵已经不是先前的极光剑阵了,先前的极光剑阵是将人困住用的,主要防止有人从内部突出,而这时的极光剑阵刚好相反,是个防御剑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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