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飞车七周年领取苹果6不联系你会不会突然的出现告上法庭

、本次腾讯公司向集体跳槽至某互联网公司的15名前员工提起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诉讼,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2、腾讯认为,正常的人员流动属于合理现象,腾讯也在不断积极吸引外部优秀人才的加盟。但腾讯希望每一位加盟的员工都能秉持正直的价值观和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要将应属于其原公司的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带入腾讯,同样,我们也不允许离开腾讯公司的员工做出这种损害原公司利益的行为;      3、最近一段时间,该公司为了谋求便捷发展,不断对腾讯员工进行恶意挖角,给腾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困扰,并导致了腾讯所投入巨资的一些研发项目搁浅、商业机密流失。      4、竞业限制在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腾讯与这15名前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依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和保密条款,发放了相应的津贴和补偿,也曾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其进行培训,并将相关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对其保持透明。员工离职后如不能依法遵守协议,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互挖墙角很正常啊。  腾讯敢说它不挖人吗?
  知道真相的把内幕曝出来啊!
  xiaoyang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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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员工,本质上市雇佣关系,更通俗地说是以员工个人劳动为标的物的商业行为,所以双方,特别是作为弱势方的员工趋利是没有问题的。这也是现实社会的主流价值观。      很可能是集体跳槽事件惹怒了腾讯,要拿楼主一干人等开刀做典型。集体跳槽事件一般会被公司定性为恶性事件。    作为一个基层职员,其流动是不会引起公司重视的。    楼主跳槽没错,只是受人连累。    楼主的故事告诉我们,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不要站错队伍。
  作者:bugnot 回复日期: 19:37:47 
    楼主不用担心,竞业限制要生效,公司必须每月给你补偿,而且是从你离职开始,不能声称&公司薪酬已经包含了竞业限制补偿&,法院是不会认可的.这个官司你基本赢定了.  -----------------------  说这些赢定的话的人不知道是不是读过法律的。你简直是在藐视马化腾这个人没钱请个好律师,要是这么简单就输了,马化腾的律师都吃屎的。  
  对楼主深表同情!!
  xiaoyang1203 这位是腾讯的hr不?    这位的发言证实了    1.不是lz一个人被告了,还有其他14人也被告了    2.这是个集体跳槽事件,不是大家怀疑的lz偷了什么机密    哎,这位腾讯发言人,深圳低保每个月是 514 元,    你说的“发放了相应的津贴和补偿” 是一个月 200元 ,啧啧,比低保还少了315元啊,    你们公司离职的员工未来两年就靠这每个月200元过活,都可以申请深圳低保了...  
  深圳低保是 415,看错了...-_-!     不过还是 200元每月的离职补偿金的两倍哦...
  顶起来,看结果
  这件事情应该可以给每个今年要签腾讯的同学们提个醒:    同学们,签腾讯之前可一定要问好如果离职有哪些互联网公司可以去,否则的话,无论何种原因离职了,    就只能拿着比低保还少200的补偿金在家窝两年了哦...    腾讯《员工聘用合同书》:    --“甲方报酬体系中每月200元为乙方离职后承担竞业闲置义务的补偿费。”      --“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者维护甲方经营的同类产品与服务(包括即时通信软件产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网络垫子游戏,网络娱乐,互联网信息咨询,其他网络产品,其他通信产品,其他软件产品等)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间接的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服务;......”    这些统统不能去的哦...第一页深圳小马哥给做了不完全的细化:    即时通信软件(微软(MSN)、Google(gtalk)、网易(泡泡)、盛大、新浪、搜狐。。。这些公司都不能去)        通信聊天交友服务(所有搞社交网络的公司都表去了)        移动通信增值服务(飞信、手机游戏啥啥的,都不能做)        网络电子游戏(任何有游戏业务的公司都不能去)        网络娱乐(这个就更厉害了,不是游戏,但只要让人们娱乐了的产品,都不能做,比如BBS、图片站、天涯、mop。。。)        互联网信息资讯(输个网址能找到的东西都是互联网信息资讯,所以只要把信息放到网上的公司,都不能去)        其他网络产品(做路由器的(Cisco、华为、中兴)、中移动、网通、网速、Chinacache,这些公司不要去了哈)        其他通讯产品(做手机的公司(Nokia、Samsung、联想、dopod)不能去)        其它软件产品(你丫写程序的吧,挂笔两年吧,电视机里都还有软件呢(别说你没见过能玩俄罗斯的电视),做插电能亮能响的东西的公司,都不能去了)    ...............................................    小马哥说的还不全,同学们请一定跟hr问清楚哦,互联网行业有什么公司和腾讯没有竞争关系,你们离职以后可以去的。    不然的话,想跳槽,后果很严重,小马很生气!
  早点离开腾讯也许是好事!
  楼主你能赢      合同相关条贯制定时与有关法律矛盾的地方被认为是是无效条款      如果法院判你败了建议你直接去省里或者北京上访    绝对有用
  作者:火星历史学家 回复日期: 19:44:13 
    一些弱专利的行业,离职后禁止从事同类行业若干年(并不是整个互联网),这个是国际惯例了,是为了防止不正当竞争,已经得到大部分国家的认可。  ============================================================  你算了吧
电视游戏业知道不??看似专利性强
实际上技术都是自己的
还不照样跳槽
  楼主多暴料,把内幕都抖出来,疼讯就会怕!    鄙视一下疼讯,QQ里面有木马,体积越来越大,还老是出问题!!!      
  新浪科技讯 11月7日傍晚消息,腾讯公司刚刚确认,已正式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诉15名涉嫌集体跳槽的员工,原因是这些员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腾讯强调,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腾讯的上述表态,是对网上相关传闻的正面回应。昨日下午开始,在天涯等论坛中出现了“腾迅QQ把员工告上法庭,两年内不许踏足互联网”等相关帖子。这些帖子均指出,腾讯对一批跳槽的基层技术人员提出起诉,诉状已寄到这些员工家中,给他们的工作与生活造成麻烦。      据悉,该案件将于12月26日上午在深圳福田法院首次开庭,目前双方纠纷的要点在于:这些员工当初与腾讯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有一项竞业禁止约定,规定离职员工在2年内不得加盟其他与腾讯相关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腾讯认为,提起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诉讼是正当维权,但相关员工认为腾讯未支付竞业禁止补偿,因此该协议并不成立。      根据一名离职员工提供的资料,该规定的具体内容为(在双方劳动合同的第7页):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甲方经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包括即时通信软件产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网络电子游戏、网络娱乐、互联网信息资讯、其他网络产品、其他通信产品、其他软件产品等)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地为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提供服务。      据一名关注此事的律师表示,竞业协议分为法定和约定,对通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法定竞业协议,由于其工资非常高,不一定需要支付补偿。而对于不是很重要的员工,从法理上来讲,需要支付补偿才能生效,但对不同案例还需要具体分析。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近期遭腾讯起诉的员工不止15名。实际上,腾讯最近相继有近百名员工跳槽到几家与腾讯有竞争关系的互联网企业,腾讯希望通过分批诉讼的办法,防止更多“集体跳槽”事件发生。      由跳槽引发的诉讼此前在IT业内并不少见,百度曾对跳槽谷歌的员工提起诉讼。而业内最受关注的一桩诉讼是李开复于2005年从微软跳槽谷歌遭诉,该诉讼后来三方秘密和解,李顺利加盟谷歌。(全智 韩枝)      附:腾讯对该事件的声明      1、本次腾讯公司向集体跳槽至某互联网公司的15名前员工提起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诉讼,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2、腾讯认为,正常的人员流动属于合理现象,腾讯也在不断积极吸引外部优秀人才的加盟。但腾讯希望每一位加盟的员工都能秉持正直的价值观和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要将应属于其原公司的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带入腾讯,同样,我们也不允许离开腾讯公司的员工做出这种损害原公司利益的行为;      3、最近一段时间,该公司为了谋求便捷发展,不断对腾讯员工进行恶意挖角,给腾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困扰,并导致了腾讯所投入巨资的一些研发项目搁浅、商业机密流失。      4、竞业限制在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腾讯与这15名前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依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和保密条款,发放了相应的津贴和补偿,也曾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其进行培训,并将相关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对其保持透明。员工离职后如不能依法遵守协议,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果然被媒体关注了,看来我打赌输了,原来不是LZ一个,是15个,还有好多批次呢
  网络盛传178家裁员企业名单.cn
现代快报    多数涉及公司否认,网友建议:不换工作,别买车,别离婚,不主动要求涨工资      对于中国白领阶层来说,全球金融危机已不只是一则爆炸性新闻,而演变成了关乎自己生计的切身“威胁”。      近日,一份列举了22家跨国企业、40家国内大中型企业、116家国内中小型企业的“大裁员第一波”企业名单,正通过各大公司的企业邮箱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的白领中传播。同时,一个标题为“金融危机十项注意”的帖子也在网上盛传。      3份“大裁员企业”名单      11月2日上午,在上海通用工作、大学专业是电子工程的王强(化名)刚到办公室,就收到了在英特尔工作的哥哥王刚(化名)发来的标题为“大裁员第一波”的电子邮件,转发这封邮件给他哥哥的,是在建设银行工作的朱军(化名)。      邮件详细列举了22家近期将要或已裁员的跨国企业名单。其中特别指明,今年9月,一家从事抗肿瘤药品制售的生物制药公司,对位于上海浦西的公司运营部门进行了全员裁减。而据邮件撰写者推断,该公司位于浦东的制药厂也即将关门。此外,一家冠以某北欧国家名的外资银行,也被邮件叙述为员工“都跳槽了”,公司状况“已经一塌糊涂”。      邮件中,还有近期将要或已经裁员的国内大中型企业名单,被点名的企业有40家。其中有3家航空公司、多家钢铁企业以及包括一家中国台湾公司在内的3家半导体企业。另外,合俊玩具厂、百灵达电子公司这些已正式宣布破产清盘的企业,则出现在116家近期将要或已经裁员的国内中小型企业名单中。      20个“不景气行业”名单      除了具体列明的“裁员企业”名单,该邮件还评价了经济不景气的形势下,20个行业的“不景气指数”和6个行业的“景气指数”。      被划入不景气行业的有网络/游戏、IT外包、出口贸易、半导体、服装/纺织、钢材、汽车、房产、室内设计/装潢、建筑设计、宾馆/酒店、粗加工制造、广告、娱乐、猎头中介、货代行业、图书出版、航空、造纸和木材等。      各行业的不景气程度都有 “星级”评定,并注明评价理由。其中,钢材、铁合金、造纸等4个行业的不景气指数被评为“五星”,图书出版、建筑设计等行业则被评为“一星”。      医疗器械、水电煤、教育、电信、国家投资建设等6个行业被评价为“近期情况还比较好”的景气行业,水电煤景气的理由是,它们是“公用事业”。      “金融危机十项注意”      近日,网上有一个帖子在各大论坛被转载,引起许多网友跟帖讨论,它就是“金融危机十项注意”。      记者看到,这“十项注意”,分别是:不要辞职,不要换工作,不要转行,不要创业;多备份几个自己可以去的公司职位;不主动要求老板涨工资,裁员往往从工资高的裁起等等。      一白领女士认为,“金融危机十项注意”有一定的调侃意味,但“大部分建议都是很有道理的,而且就是说的我们具体可操作的方方面面”。她认为,它将替代经济景气时期白领普遍认同的“随时公休、频繁跳槽、定期提出加薪”等行为准则。  
  打工者永远都是弱者,讲个屁的契约精神啊?    经济出问题,公司先拿员工开刀
  首先谢谢大家的关心,因为今天一天都在外面,所以一直没有来得及把合同发上来。我做一下处理马上发给大家。
  /photo//02304.jpg
  因为天涯杂谈里回复是不能发图的,所以我只能把图片链接发上来,请见谅。另外,听说腾迅还起诉了其他的同事,希望那些同事看到我的帖子后,和我联系,大家一起想想办法。
  LZ终于显圣了,呵呵
  甲方报酬体系中每月200元为乙方离职后承担竞业闲置义务的补偿费    不错了,我们也签了这个条款的,一分钱都没有,不然根本不会和你签合同的!    同时同情楼主,估计你是到对他比较有威胁的竞争对手哪里工作了的!
  打起官司来,腾讯肯定是赢的,除非他没有按时给你200块钱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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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讯这么做,大家以为他真的要求这些人禁业么?  其实不然,此举乃杀鸡给猴看也。  真实意图,只是利用诉讼干扰这些人的其他企业就职而已,说白了,干扰为主,禁业为假。  让你就不了业,也就可以防止其他人不敢瞎跳槽。    不过我基本猜出搂主从事行业了,不说。    不过我也想问问那些到处挖人的公司,虽然说挖人是手段,但是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啊,心静下来做点东西多好啊,再说你挖的人真对自己有用么?    不过也就这几年了,再说2年,估计就要人满为患了。    不过搂主肯定赢,但最终结果将会是腾讯不会给你们任何补偿,这笔用于禁业的钱拿来请律师恶心死你!  不过这也证明近期腾讯的战略应该是收缩的,而不是扩张的,不过腾讯是该静静的做点事情了。
  具体职位具体分析!!!  你掌握人家机密你去做就不行,那叫不公平。  不掌握,腾讯也不要纠缠人家,那也叫不公平。  把你职位摆明了给法院判吧,有媒体在,谁也别当霸王...
  我不是腾讯,我的协议里也有类似的,郁闷。
  楼主,你得跳巢微软,qq就告不赢你了!百度也可以啊
  楼主,你得跳巢微软,qq就告不赢你了!百度也可以啊
  没看到劳动合同,不好说,    是企业维护企业利益的东西,但是要发相应的工资之外的钱作为补偿!    
  lz,你一开始不是很仰慕tx的吗?干嘛走人跳到别的公司去呀?还不是身有屎?不告你告谁?
  这件事情不仅仅是LZ的事情。    我们很多人不管是从事商业还是技术的,都签过类似合同。    这将我们置于一个很不利的位置。    而最关键的是,往往我们并没有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    而且最阴险的就是那种把竞业保密补偿的钱算在工资内的。        不管楼主是否得罪人。这对我们来说都是很要命的问题。        试问各位,你们谁能保证自己不会得罪人?    你以为你不主动找别人,别人就不会主动害你?    未免也太天真了。  
   这官司,楼主不赢的话(就算他真的掌握腾讯某项专利),我们大家以后也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作者:飓风扫过 回复日期: 0:01:49 
    具体职位具体分析!!!    你掌握人家机密你去做就不行,那叫不公平。    不掌握,腾讯也不要纠缠人家,那也叫不公平。    把你职位摆明了给法院判吧,有媒体在,谁也别当霸王...    你太天真了,楼主这样难道指望你帮他定案?无非是要引起舆论关注,给与监督罢了。  否则他一声不吭,他什么时候挂的你知道么?
  竞业禁止是很合理的,但是腾讯的协议把人家在任何软件企业工作的机会都给杜绝了,这太狠了,一个员工可以涉及到腾讯所有业务的秘密么?干了腾讯的一行,就彻底不能进其他任何和腾讯任意业务有重叠的企业。。这太霸道无耻了。    谁进腾讯谁sb,以前进去的,深表同情。
  搞笑。。
  垃圾腾讯,这年头有钱了就没良心了。  还是像《围城》中说的,本来就是猴子屁股,坐在地上没人看见,爬得高了就大家都看到了。
  我想楼主是一定能够胜诉的,竞业禁止这事情,几年前我们也跟  公司搞过一次,当时的劳动合同里面也约定了竞业禁止的条款,  并且约定了每年支付1万元的竞业禁止补偿金,  后来我们以竞业禁止补偿金条款显失公平为理由起诉到劳动仲裁机关,  最后是公司主动取消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根据个人经验,腾讯的做法至少有几个问题:  1)竞业禁止明显限制太宽了,影响了劳动者的就业权;我相信一个  毕业两年的人,不可能接触到公司除了自己工作之外的其它秘密,  比如你做qq,那么不应该再去做其它的即时通讯产品,但是限制人  “其它软件公司”都不能去,明显是在滥用竞业禁止了;  2)没有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及支付方式,补偿金必须在离职之后  按期发放,说工资里面多少多少是补偿金是不行的,这个已经有  很多判例,楼主不用担心;  3)既然没有约定补偿金,显然也没有发放,所以楼主有权不遵守  该约束;  
  看了腾讯的4点声明,感觉腾讯这件事情做的很傻很天真,  现在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竞业禁止上面来了,这方面虽然  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但是相关的判例还是很多的,反而使得  几乎没人注意跳槽背后的其它问题了。  员工跳槽是没有问题了,就算组团跳槽,法律上也没有严格禁止,  只能是在道义上谴责;另外也不存在什么恶意挖人这样的说法,  就算有恶意挖人,腾讯也应该起诉挖人的公司,而不应该针对被  挖的人;如果因为挖人导致了项目搁浅、投资浪费,只能说腾讯  的项目管理做的太差了,另外,对员工的价值认识的不够,或者  坦白了说,支付给员工的报酬没有体现员工的价值。    如果腾讯确认离职员工侵犯了自己的技术秘密,比如从事同样的  产品开发,那么应该以侵权起诉,就像当年华为对沪科一样;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还是老老实实吃个哑巴亏吧,至少这样还  不会暴露出来自己得内部危机,维持一个比较好得外部形象;    现在以竞业禁止起诉,自己的屁股也不干净,反而搞来一身不是,  大大影响了自己的声誉和形象,决策这件事的人应该被辞退,  并且两年内禁止在所有行业从事相关工作,哈哈
  理它个鸟,屁事没有
  死猪不怕滚水烫,他传票你就不要理死Tx
  我也收到腾迅QQ的起诉了!!  
马总是不是疯了?!我已经离开腾迅2年了,难道他不知道吗?竟然也给我发了传票,还用了竞业禁止条例要求我辞职,我简直莫名其妙!!  
前几天家里和我说有深圳的快递,我还纳闷离开深圳2年多了,怎么突然之间从那里冒出了一个快递,拿到收一看,傻了眼了,竟然是腾迅QQ马化腾署名的起诉状,说我违反了竞业禁止条例,让我立刻从现在公司辞职!!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经济危机来了,传票也跟着到了,马化腾是不是真心不让我们这些人活了?  
昨天朋友像重大新闻一样告诉我说,天涯有人发贴说被腾迅QQ告了,当我告诉他我也收到了传票,他愣了很长时间还说了一句,不是吧?  
不是吧?正常人都不会相信,也不会理解马化腾这个疯子是怎么想的!!  
兄弟们,大家还有没有被马化腾无理取闹状告的,大家联合起来,讨回公道!!    我的诉状,大家到这个链接去看,请不要说lz怎么样了,大家都是冤枉的,大家可以在我的诉状上看得清清楚楚,在腾迅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小员工!    /photo//32185.jpg  
  用一句保护自身的利益,敷衍塞责,腾迅,你怎么会这么无耻?你所谓保护自身的利益,难道就是起诉员工,难道就是起诉离职两年之久的员工?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现在看来,腾讯这个垃圾公司是真的要上法庭了。      楼主等十五个被起诉的同志不要怕,天涯的网友支持你们!  快点请律师吧,谁怕谁呀!!        等着看诉讼结果了  
  我是一名律师,从你叙述的来看,目前形式对你不利,建议庭外调解或和解。实在无退路的话,想其他办法了
  小马哥最近又换车了
  看了半天,楼主也不说一下现在的工作是什么
  我又来看热闹拉,哈哈,果然上新闻了,现在是新浪头条新闻,LZ这下出名拉    作为同是打工者,支持下楼主,鄙视TX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有竞业限制条款的都要给补偿金的吧。呵呵
  祝你好运.
  遇到这种情况抱怨下也是情有可原,LZ你也可以通过媒体,找媒体帮忙,他总不可能势力强大到没有一个媒体敢碰他吧?以后真的要吃一堑长一智了。
  现实中不是很多直接跳槽到原公司的竞争公司去吗。那岂不是更殘,死无全尸?
  当初干嘛要签呢,腾讯又没逼你的,自认倒霉吧
  所以腾讯的作法太没人性了。而且合同条款写成这样表明腾讯现在处于“自闭”状态。不更变话沦落是迟早的事。可悲啊。  还是让年青人当家吧。
  腾讯起诉15名离职员工跳槽竞争对手  .cn/i//.shtml
  楼上各位,知道什么是“合约精神”么?      
  腾讯打这场官司简直自打嘴巴阿,自己内部出了问题,留不住人才被别人挖走了还有脸来告状?    再说了,你做的产品抄袭了这家抄那家,挖了这家挖那家,请问你遵守竞业协议了么?你有职业道德么?你这样做是不是提醒那些公司也去起诉你啊?    你今天不仁不义我看还有优秀的人才想去你那里工作么?腾讯必将因为此事败坏自己的名声,主张诉讼的那个负责人真是脑子进水了。
  楼主 对你深表同情~
  看来楼主很年轻,在行业里混得时间还太短,我有不少朋友和老同事在QQ工作。给你一个建议:尽量争取和QQ达成和解,很多时候在社会上并不是谁赢谁输的问题,圈子很小,保留一个好的口碑,能够持续不断地进步比一场官司重要。要小心赢了官司,输了未来。毕竟和老东家对簿公堂对任何公司来说都是很忌讳的事情。看来你在QQ还属于基层员工,也许有时候是沟通不够诋毁公司领导或者因辞职没有交接好导致QQ的业务受影响,对于前者需要好好沟通,低一下头也没有什么,对后者需要把善后工作做好,尽可能不要对公司的业务有造成影响。作为成熟的公司,一般都会理解员工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只要不会对现有业务和团队造成冲击,不会刻意为难员工,毕竟以后还需要招聘新员工.导致今天这种局面,楼主可能要认真想想自己的问题,然后积极和腾讯沟通,只要你真心去做,相信会有一个好的结果的。尽量不要上法庭,这是对你的忠告。
  其实个人觉得,从合同来说,楼主应该没有什么胜算!但是,如果他没有给你额外的200元,假如他也没有办法提出给你200块的证据,你能赢!    我们原来也签过,也没有补偿的!不过我们没事,老东家没有找我们麻烦的!
  顶楼主,这个事情,如果有补偿的话估计楼主会败诉,由于告的人比较多,马化腾有准备,楼主赢的可能性不大,但希望楼主坚强度过这个坎!!
  楼主,你不用担心,根据劳动法,竞业禁止是对双方都有约束条款的,如果只是单方面针对另一方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法律效应的。  就是说腾讯要起诉你违反条款,那么它就应该有对你不违反条款的补偿,比如说如果你同意不到这家公司,腾讯要无偿支付你两年离职前的年薪的三分之一等等,不用担心!
  四川一农民夫妇晚上造爱时压死婴儿:  /html/4037.html
  腾讯的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低是出了名的,我就说里面的客服MM吧:刚进入的算是派遣工,薪水低到你想不到,做到最好,最多能拿1600。别说说住什么的,在员工饭堂吃一顿都得15块,那个穷呀。我有个师姐在那里做,一年了,一毛钱都没存下来。地址是在南山区那里,深圳大学附近,腾讯大厦
  200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199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与1994年劳动法配套的深圳市实施细则规定,补偿金的数额须不少于该员工年收入的2/3。    ===========================  有事找劳动法,不知道你们一群人在吵什么。    LZ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因为现在的中国人肯本就没有契约精神,从老板到员工都没有。一个劳动合同签的漏洞百出,不管是新老法,还是旧劳动法都没对的地方。    你现在是劳动仲裁,开庭你去就行了。法官问是否调解,回复不同意,要他判就可以了。你不用急急忙忙找什么辩解词,又不是辩论大赛,管他对方律师问什么,一概不理会,就对法官说,我不想辩解什么,只要判决,你赢定了。如果仲裁被收买了,你可就真发大了,直接上法院,这时就可以找个律师,提出民事赔偿了,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就QQ那可怜的200块补偿金,仲裁的人没这个胆子的。    另外个人建议,LZ仲裁时最好求求QQ,同意单位的竞业限制,不干活,白拿2年的2/3年薪,也要10几万了,这两年读读书,不挺好的嘛。
  作者:品茶一笑 回复日期: 10:25:23 
    其实个人觉得,从合同来说,楼主应该没有什么胜算!但是,如果他没有给你额外的200元,假如他也没有办法提出给你200块的证据,你能赢!        我们原来也签过,也没有补偿的!不过我们没事,老东家没有找我们麻烦的!    ==============================  他说200块就200块啊,真是做奴隶就惯了,下次他说一块钱呢,你也觉得他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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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官司基本输了.    呵呵.争取点赔偿看看行不行吧.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不懂法,就看看法条吧。  楼主基本上是胜诉。就算一审有判了败诉,坚持上诉,一定没问题。  如果腾讯要胜诉,需要提供以下证据:一,你现在所在的单位必须和腾讯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二,你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  补偿金有的地方是有条例的,不能低于最后一年工资的多少。深圳福田是多少就不知道了,自己去查吧。  认为补偿已经包含在薪酬中的说法是不被认可的,薪酬是劳动报酬,在合同中规定也没用,现在的公司都爱在合同中写些他们一厢情愿的东西吓人。其实狗屁用都没有。。    打这个官司。律师都不用请。腾讯必败。  
  呵呵,LZ呢,怎么不出来了,被吓怕了吧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这里写的很清楚了。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期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给没给是关键。合同里面补偿金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按照深圳市的规定给补偿金。没有的话,仍然可以抗辩。    楼上很多人谈论契约精神。先谈公平精神吧。合同最基本的要求是公平,公司拿出合同(小说明下,这种合同不是属于格式合同)给你签,你当然会签,公司绝对不会给你第二份合同。  这种不合法的条款签了就签了,也只能吓吓不懂法的人。  我想腾讯最终可能会和解,所以楼主要拒绝和解。  腾讯这次起诉的目的只是震慑想跳槽的人,官司开打,必输之局,以后人人辞职,还能拿补偿金。  如果腾讯撤诉,楼主也来通知我们下,让处于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知道竟业禁止到底是怎么回事。
  与1994年劳动法配套的深圳市实施细则规定,补偿金的数额须不少于该员工年收入的2/3。        ===========================    有事找劳动法,不知道你们一群人在吵什么。        LZ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因为现在的中国人肯本就没有契约精神,从老板到员工都没有。一个劳动合同签的漏洞百出,不管是新老法,还是旧劳动法都没对的地方。        你现在是劳动仲裁,开庭你去就行了。法官问是否调解,回复不同意,要他判就可以了。你不用急急忙忙找什么辩解词,又不是辩论大赛,管他对方律师问什么,一概不理会,就对法官说,我不想辩解什么,只要判决,你赢定了。如果仲裁被收买了,你可就真发大了,直接上法院,这时就可以找个律师,提出民事赔偿了,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就QQ那可怜的200块补偿金,仲裁的人没这个胆子的。        另外个人建议,LZ仲裁时最好求求QQ,同意单位的竞业限制,不干活,白拿2年的2/3年薪,也要10几万了,这两年读读书,不挺好的嘛。  ---------------------------------------  哇靠。三分之二,真爽,呆家玩就拿三分之二。绝对值。还可以找别的公司搞搞副业。中关村的规定好像是二分之一。。  我觉得这件事最终会和解。腾讯的律师没有那么蠢。看新浪的报道,也就是想吓吓那些准备跳槽的人。一旦官司开打,大家都懂了,起不到震慑的作用。
  竞业禁制应该是每个公司签合同时都有的吧  我签的时候也有
  LZ怎么不出来了。这个事件的核心是,  天下千千万换工作的事情多多少少都会和原公司  的一点点关系,或者是竞争关系。腾讯跳出来  去sina,去华为,估计腾讯也没精神和你搞。偏偏  要去几家正面竞争对手....
  建议马化腾告别人的时候,先把自己的屁股擦干净了!!!  我们看看腾迅这些年抄袭的好事!  腾讯的TT浏览器用的是IE的内核   TT浏览器 抄袭 遨游浏览器   QQ 抄袭 OICQ   QQ秀 抄袭 模特照片   QQ休闲游戏 抄袭 联众   QQ堂游戏 抄袭 泡泡堂游戏被起诉!   腾讯问问 抄袭 百度   QQ输入法 抄袭 搜狗   qq对战平台 抄袭 浩方   qq堂 抄袭 泡泡堂   qq三国 抄袭 冒险岛   qq飞车 抄袭 跑跑卡丁车   QQtalk 抄袭 UCTalk   QQ旋风 抄袭 迅雷   QQ拼音 抄袭 拼音加加   QQLive 抄袭 PPlive   QQ吧 抄袭 百度贴吧   QQ知道 抄袭 百度知道   QQ三国 抄袭 冒险岛   拍拍网 抄袭 淘宝网   QQ2005 beta1发布后紧急召回,因为软件许可协议中居然出现skype的许可协议   罄竹难书阿!
  作者:it_human 回复日期: 9:53:41 
    腾讯打这场官司简直自打嘴巴阿,自己内部出了问题,留不住人才被别人挖走了还有脸来告状?        再说了,你做的产品抄袭了这家抄那家,挖了这家挖那家,请问你遵守竞业协议了么?你有职业道德么?你这样做是不是提醒那些公司也去起诉你啊?        你今天不仁不义我看还有优秀的人才想去你那里工作么?腾讯必将因为此事败坏自己的名声,主张诉讼的那个负责人真是脑子进水了。      哈哈哈,淘宝要告一下腾讯,腾讯拍拍就该关门了。
  关注。。。
  作者:fuaa 回复日期: 12:54:26 
    LZ怎么不出来了。这个事件的核心是,    天下千千万换工作的事情多多少少都会和原公司    的一点点关系,或者是竞争关系。腾讯跳出来    去sina,去华为,估计腾讯也没精神和你搞。偏偏    要去几家正面竞争对手....      你能说这话,就说明你没有社会经验。  如果腾讯这个官司赢了,那么就是认定腾讯这种格式的合同有效。  以后所有公司都可以按照这种格式的协议把我们打工的限定死在一个公司。就算公司只给你吃饱肚子的代价。。  你想想清楚再说风凉话。
  fuaa  今天你说楼主的风凉话,但愿以后我们都被这种霸王协议奴役的时候,你不要到处哭鼻子才好。    竟然寄希望于雇主的道德水平。。。小孩子,你太天真了。
  投票,投票!    腾迅前段时间还给百度一批员工下了传票,这次又下发了15张传票,建议马化腾把办公桌搬到福田法院算了。同意的请举手!
    虐根性.我日.    傻几吧蛋.    人,事,物都一几吧样.见怪不怪的.    
  作者:d_d_s 回复日期: 13:11:27 
    fuaa    今天你说楼主的风凉话,但愿以后我们都被这种霸王协议奴役的时候,你不要到处哭鼻子才好。    楼上的说得没错,我们不能让这种恶习形成!如果这次腾迅赢了,有了先例,以后不管你在哪一行,这种霸王的竞业禁止条例就会像紧箍咒一样套在大家的头上。    昨天还听说两个同行跳槽结果竟然被原来的老板告黑状给现在的老板,结果就被解聘了!要知道,天下乌鸦一般黑!    楼上那些说风凉话的,记着嘎子里面的一句话,别看今天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
  →→→↓↓↓黑了他
  这个没办法啊,你自身有问题,要不腾讯不会对一个小小员工这么样呢?还是交代你的的问题吧!
  作者:bugnot 回复日期: 19:33:31 
    你真的大学毕业了么?写个帖子用这么多感叹号,我还以为你是初中生呢.        腾讯不是很有侵略性的公司,一般不诉讼,连奇瑞QQ的侵权也一直没有诉讼,所以我猜你一定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  ------------------------------------------------------------  侵你个鸟,两个根本不是同一个行业,不懂商标法吗!
  除了前面很多人提到的单位未予支付竞业限制的对价补偿金之外的抗辩理由外,还有一个理由值得楼主使用:    对竞业禁止义务不必履行的抗辩理由2:  没有支付加班工资TX存在过错,而劳动者被迫离职,导致合同自然解除。因而不必履行竞业限制的条款。   
被告提到,被告工作期间有加班情况,而腾讯公司好像并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因而,如果被告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离职【也就是因为原告的违法过错】的话,也是可以作为抗辩理由的。  
被迫离职的情况下,首先是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相关规定,过错在于单位,因而劳动者是在单位违法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意味着劳动合同已终止,所有条款的义务都不必履行。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义务,虽然没有直接规定竞业限制义务问题,但可参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也就是,劳动者被迫解除合同,服务期以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属于不必履行的义务,不必履行的义务其前提、法律基本原理是合同已经因单位过错而解除!   相似,单位存在违法情形,也可以以此点单位存在过错,而不必履行竞业禁止之义务。以此论证单位的条款无效。      【注释】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 中,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可参看:【当然,在真正实施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删去了该条款!】,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竞业限制有约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的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 (一)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致使劳动者解除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拒绝在竞业限制期内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四)劳动者超过竞业限制约定时间或者从事的相关劳动不会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     
当然,楼主需证明,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存在加班的事实。  如果有这么多被告,那么相互作为证人证明下,或者申请法院责令TX提供考勤记录,都是方法。
  看了前面很多法律条款,    个人也觉得楼主应该胜诉。    原合同是否规定有补偿金?  如果规定了,是否与现行法律数额上有冲突?是否按规定发放?  竞业禁止条款是否过宽?    个人意见,楼主好运。  
  楼主就等着被拖死吧,不过现在你们收不了场了,媒体报道了。    QQ就是要拖死你们,一个律师,找个新的就行了,玩你们不玩了为止。
  lz始终没有说明为什么会离开腾讯,估计是自己辞职的吧   我想当初lz签合同的时候是为了得到这份工作,对于这些条款肯定自认为公司不可能会把你怎么样,  如果是自己要离开的恐怕当初你也只是想把腾讯当做跳板,在将来的简历上写着好看吧,既然当初明知道后果严重也要签合同也就是你已经认可了,现在lz违约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只能个人承担
  你好,我是国内某财经媒体派驻深圳记者,正在调查腾讯状告离职员工事件,希望能够帮助你,望你能尽快跟我建立联系。我的邮箱,按照行业惯例,我们会保护每一个受访对象。我可以先提供我的记者证编号
  楼主你好,我是国内某财经媒体派驻深圳记者,正在调查腾讯状告离职员工事件,希望能够帮助你,望你能尽快跟我建立联系。我的邮箱,按照行业惯例,我们会保护每一个受访对象。我可以先提供我的记者证编号。    也希望知情者踊跃提供新闻线索.  
  作者:海洋守望者 回复日期: 13:21:23 
    这个没办法啊,你自身有问题,要不腾讯不会对一个小小员工这么样呢?还是交代你的的问题吧!    楼上的,没看到新闻上说吗,腾迅起诉了15名员工。    作者:一起上梁山 回复日期: 8:06:48 
     我也收到腾迅QQ的起诉了!!     马总是不是疯了?!我已经离开腾迅2年了,难道他不知道吗?竟然也给我发了传票,还用了竞业禁止条例要求我辞职,我简直莫名其妙!!     前几天家里和我说有深圳的快递,我还纳闷离开深圳2年多了,怎么突然之间从那里冒出了一个快递,拿到收一看,傻了眼了,竟然是腾迅QQ马化腾署名的起诉状,说我违反了竞业禁止条例,让我立刻从现在公司辞职!!    再看看这个人的话。    事情没有到你自己身上,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现在想知道lz发帖的目的,委屈想找人诉说?借舆论给tx压力?要是前者我可以理解,要是后者我觉得你是用自己的未来做赌注输了赢了对你都没有好处,你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员工现在的公司挖你也只为了你在tx的职位,其实像你这样的人到处都有,人家何必找一个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人呢,我想你也知道这个条款在技术领域的意义吧。  我建议lz还是低调处理这件事吧,给自己留一个未来
  从腾讯告珊瑚的事情就能看出腾讯的为人
     金融风暴之下,每一个中国人,你都应该这么做!      ------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人人有责!!!       百度被日本控股成为日本公司,google是美国人的,希望大家别用百度搜索和谷歌搜索,请大家改用网易有道和台湾SOSO;       hao123被百度买了,265网址之家被谷歌买了,请大家也别用它们,改用叮咚365快乐导航;       汽车还是外国的好,没有办法劝大家买中国的汽车,我们是务实主义者,大家自己看着办;       手机大家可以买中国的,比如TCL和中兴,这两款国产机并不比诺基亚和摩托罗拉差,劝大家还是改用国货.       改革开放三十年过去了,未来的三十年再也不适合现在的国情,胡总也提出了新的发展方向,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可是,在现在的国际环境之下,在金融风暴的重大打击之中,要怎么样才能&扩大内需,振兴国企&???要怎么样才能&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说到头来,还是要大家支持民族企业的发展,要全民用回国货,相信国企!       从今天开始,从我做起,用国货吧!       从今天开始,用有道搜索SOSO搜索;       从今天开始,用叮咚365快乐导航;       从今天开始,用TCL中兴等国产手机;       从今天开始,买伊利蒙牛等中国奶粉;       从今天开始,吃真功夫小肥羊;       从今天开始,买拉芳洗头水洗衣皂;       从今天开始,每人出一把力,把这个帖子转发一次,为国企和国货做一下宣传!  
  福田区法院三楼二十二审判庭。    我太阳!    上个星期我就在那间庭坐在被告席上,看来楼主要坐我坐过的位置了。    楼主一定会赢!因为我在那张桌子上偷偷写了句话:“坐此位者必赢”(桌面正中央,斜对光就能看见)    因为我那天赢了官司!
  这个竞业禁止也太宽了吧,楼主难道要失业两年? 个人感觉腾讯的条款太霸王了.
  人多口杂,别去理会他们,我也觉得你赢的机会大,还有就是他们是店大欺客,以为我们是打工的,见到法院就吓得两脚发软,其实这也是在打心理战,如果你在心理上就处于虐势力,就会感觉自己会输,你别听他们什么庭外和解。
  楼主是“首席..&什么?  看来职务不小哦,呵呵,你合同照片里职务“首”字上面没抹掉哦。  虽然腾讯蛮过分,但是弱弱的问一句:楼主你不是过河拆桥的吧?
  作者:渝城杰子 回复日期: 14:57:10 
    楼主是“首席..&什么?    看来职务不小哦,呵呵,你合同照片里职务“首”字上面没抹掉哦。    虽然腾讯蛮过分,但是弱弱的问一句:楼主你不是过河拆桥的吧?    你净胡说,明明是个前字,貌似是前台什么。。组员工
  楼主和被传票的朋友们,注意了,刚想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在藤讯起诉你们的时间之前,也就是这个月的二十六号前,你们速度集合所有的人在那时间之前杀个回马枪,反起诉他一下,一个人起诉费是一千,就你们其中一人去起诉,你是也去,但你们去了是证人。也就是十五人出一千还能有这多人帮忙作证。怕他个毛,还能把他的后台(福田法院)当不存在呢,看官司在哪打,是你们定的,腾讯没得吱吱声。加油,你们!
  再来看热闹。都上新浪首页新闻了,LZ出名拉    不过好像是TX给新浪发的声明,对LZ很不利啊
    作者:渝城杰子 回复日期: 14:57:10        楼主是“首席..&什么?      看来职务不小哦,呵呵,你合同照片里职务“首”字上面没抹掉哦。      虽然腾讯蛮过分,但是弱弱的问一句:楼主你不是过河拆桥的吧?        你净胡说,明明是个前字,貌似是前台什么。。组员工    ---------------------------------------  前台接待员工!!    靠,腾讯疯了,走个前台也告!!
  呵呵 楼主掌握了腾讯的核心商业机密了
  哎  
  合同中规定竞业禁止条款很正常,也很常见  但必须要给予一定补偿,一般来说,大概会有一两年工资吧
  操作方案2:    既然 tx 有未支付加班工资之情形,索性,被告们,集体提起劳动争议,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和补偿金。    并要求中止审理 关于竞业禁止 的案件。因为,到底是单位无过错的劳动者主动离职
还是劳动者被迫离职,对认定 竞业禁止 的义务的履行有 影响 ,也就是tx 起诉劳动者的案件需以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基础 ,那么就可以申请 法院中止审理该案!    呵呵,劳动者也来拖下 用人单位!
  楼主为什么会被现在的公司挖 还不是看重你在腾讯里面的工作经验么
国内企业做不大
很多是因为我们台缺少能在一个企业贡献的人了
都在想着怎么才能赚大钱
怎么才能当老板
大公司变成无数个小公司
能有竞争力么
  打败TX!我们支持你!
  腾讯还去我们学校招聘过,挤破头
  腾讯拿楼主开刀的目的在于打击竞争对手
  公司之间凭实力竞争就好,何必拿楼主这帮人当牺牲品?可悲!
  法律本是用来保护各个平等主体的利益的,包括公司,包括个人,现在却成了公司打击别人的工具。  
  火星历史家说的对,现在很多公司都是这样,像富士康也让员工签这样的合同,但他加了一条,就是这两年,工资照发,标准就是你离职的前一个月的本薪.
  作者:我是au2008 回复日期: 19:26:27 
    合同明显时霸王条款啊,支持楼主反告腾讯        作者:走火之枪 回复日期: 19:22:54        不让你进互联网行业是你进去里签合同注明的,现在怎么能怪别人呢        公司让你签,你敢不签吗,除非不想去上班  
  作者:渝城杰子 回复日期: 14:57:10          楼主是“首席..&什么?        看来职务不小哦    我以前只是一个小员工!
  TX真是个神奇的企业`!!!我支持楼主干掉小马哥的全家!!!
  作者:回头是丫 回复日期: 18:29:27   =================================  你不要怕,真打起来,你肯定赢。不过开庭是肯定要去的,如果不能去,要提前回复法院。    记住,中国是大陆法系,开庭不用和他们的什么律师争辩任何问题,他问你什么,你都没有义务一定要回答。你只管把你的劳动合同拿出来,然后说确实有竞业限制,而在QQ完全可以联系上你的情况下,你没有拿到任何补偿。剩下的就要QQ的律师自己去举证,没你什么事。如果律师说200块就是补偿,你只要心平气和的反问他一句你懂法吗就行了,不要去解释200块补偿成不成立,那是法官的事。  整个过程,你只要表示冷漠,尽量少说话就行了,你只要反复重复关键的两句:1、有限制。2、没拿到赔偿。大陆法系和你看的美国片不一样,不是那个律师吵架赢了就赢官司,而是法官断案,原告被告都只是给他提供证据而已。
  违背劳动合同还有脸博取同情
    如果楼主偷腾讯的机密到迅雷讨好是真的    真TM活该         
  同名感情
  作者:跪求先知 回复日期: 19:50:29 
     你不要怕,真打起来,你肯定赢。不过开庭是肯定要去的,如果不能去,要提前回复法院。        记住,中国是大陆法系,开庭不用和他们的什么律师争辩任何问题,他问你什么,你都没有义务一定要回答。你只管把你的劳动合同拿出来,然后说确实有竞业限制,而在QQ完全可以联系上你的情况下,你没有拿到任何补偿。剩下的就要QQ的律师自己去举证,没你什么事。如果律师说200块就是补偿,你只要心平气和的反问他一句你懂法吗就行了,不要去解释200块补偿成不成立,那是法官的事。    整个过程,你只要表示冷漠,尽量少说话就行了,你只要反复重复关键的两句:1、有限制。2、没拿到赔偿。大陆法系和你看的美国片不一样,不是那个律师吵架赢了就赢官司,而是法官断案,原告被告都只是给他提供证据而已。  ---------------------------------------  顶内行。  所以说中国的律师没有美国的律师吃香。  在中国,只要你有证据,自己学习下法律,研究下,上阵就能扛住律师。律师的办案能力基本上等于搜取证据的能力。  我感觉腾讯的律师完全是脑残。合同中写进这样无语的条款吓吓人就算了,还真要拿出来告人。  不过这事基本上会在开庭前直接调解掉。腾讯的律师是猪的话才会去打这场官司。我到真希望楼主拒绝调解,坚持法庭来判。  
  LZ,你这个事情可真是很难办呀?真的很同情你,希望法院能够多替打工者考虑考虑.
  楼主赚了,借着机会顺便起诉马化腾让他付清那个什么竞业金还得让他把利息一起给了
  马总很好很强大,有本事马总和微软牛B一下
  跳槽没什么,但是不要搞个团队跳槽,
  你们肯定是一个团队,掌握了腾讯某项技术,然后被别的公司挖了,兄弟你们一句话太年轻了,想跳槽也有点科技含量,it公司互挖墙角很正常,但是你们一个团队的跳槽,肯定要激怒公司。要是有能力你自己走,你一个底层员工,公司才懒的理你。  
    作者:跪求先知 回复日期: 19:50:29         你不要怕,真打起来,你肯定赢。不过开庭是肯定要去的,如果不能去,要提前回复法院。            记住,中国是大陆法系,开庭不用和他们的什么律师争辩任何问题,他问你什么,你都没有义务一定要回答。你只管把你的劳动合同拿出来,然后说确实有竞业限制,而在QQ完全可以联系上你的情况下,你没有拿到任何补偿。剩下的就要QQ的律师自己去举证,没你什么事。如果律师说200块就是补偿,你只要心平气和的反问他一句你懂法吗就行了,不要去解释200块补偿成不成立,那是法官的事。      整个过程,你只要表示冷漠,尽量少说话就行了,你只要反复重复关键的两句:1、有限制。2、没拿到赔偿。大陆法系和你看的美国片不一样,不是那个律师吵架赢了就赢官司,而是法官断案,原告被告都只是给他提供证据而已。    ---------------------------------------    顶内行。    所以说中国的律师没有美国的律师吃香。    在中国,只要你有证据,自己学习下法律,研究下,上阵就能扛住律师。律师的办案能力基本上等于搜取证据的能力。    我感觉腾讯的律师完全是脑残。合同中写进这样无语的条款吓吓人就算了,还真要拿出来告人。    不过这事基本上会在开庭前直接调解掉。腾讯的律师是猪的话才会去打这场官司。我到真希望楼主拒绝调解,坚持法庭来判。    --------------------------------  相当无语。典型的80后sb。我倒希望腾讯的律师都像你这么头脑简单,那楼主就可以睡大觉了。
  作者:跳槽的马甲 回复日期: 22:09:12 
        ---------------------------------------      顶内行。      所以说中国的律师没有美国的律师吃香。      在中国,只要你有证据,自己学习下法律,研究下,上阵就能扛住律师。律师的办案能力基本上等于搜取证据的能力。      我感觉腾讯的律师完全是脑残。合同中写进这样无语的条款吓吓人就算了,还真要拿出来告人。      不过这事基本上会在开庭前直接调解掉。腾讯的律师是猪的话才会去打这场官司。我到真希望楼主拒绝调解,坚持法庭来判。        --------------------------------    相当无语。典型的80后sb。我倒希望腾讯的律师都像你这么头脑简单,那楼主就可以睡大觉了。  -------------------------------------------  呵呵。可怜的法盲。不晓得你是不是80后。。。自己查劳动合同法24条去。  腾讯最后赢了这场官司我裸奔。
    我想一个大公司是不会为难一个无名小卒的,  我估计你犯了严重的错误。
  刚刚在楼下吃蚝, 邻座的一个猥琐男一直在跟她女人诉苦. 说这个竞业限制太过分,每个月200补偿太少;说按自己跳槽就只能去百度;还说今天研究了一整天的劳动合同和08最新劳动法, 莫非就是楼主!!!就算不是也应该是被诉15人中的一个吧.....世界真够小的    腾讯很无耻, 一个靠剽窃发家的公司,现在已经是野鸡变凤凰了,但它深知如果自己被&剽&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所以搞的这么夸张!    
      作者:奥巴马哥哥 回复日期: 15:30:53 
      作者:渝城杰子 回复日期: 14:57:10          楼主是“首席..&什么?        看来职务不小哦,呵呵,你合同照片里职务“首”字上面没抹掉哦。        虽然腾讯蛮过分,但是弱弱的问一句:楼主你不是过河拆桥的吧?            你净胡说,明明是个前字,貌似是前台什么。。组员工        ---------------------------------------    前台接待员工!!        靠,腾讯疯了,走个前台也告!!    -------------------------  前台研发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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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等候高人来爆内幕,绝对不是简单的劳动纠纷,  不然不可能一次性起诉15个人。  简单猜测,是集体携带核心商业技术集体跳至竞争对手去了。  本意不是要整这15个人,而是让迅雷得不到这些关键技术。
  作者:紫衫男人 回复日期: 21:22:34 
    楼主怎么会想到离职呢,这个还真不好办啊!!            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    ------------------------------------------------------  以我见过的经历知道:在深圳打这样的官司,如果对手很有钱,而你是弱势的话,LZ大概需要进去xxx蹲上两年的样子。基本断送在China打工的路 -- 试想哪个公司会招收有案底的人?FALV保护谁,大家心里有数。    给LZ几条建议:网上的言论拿来做参考,不会有那个网友笨到跑出来帮你们打官司。而且现在看来,在这里讨论的多数不是IT界的网友,不了解这个行业的真实情况。    现阶段最要紧的工作是赶紧迎战,掌握主动权。  联合另外所有你们一块离职的老同事,团结才有力量!能凑钱的凑钱,家里有些关系的赶紧找关系,要利用起所有能利用的资源,抓紧时间寻找应对方案。    先让家里父母书读得多的人打电话回家好好沟通一次,如实反应情况听听长辈们的意见。然后跟你原来学校关系好受尊重的老师再打个电话,这些都是有经验又会帮你的人,如果有法律系的老师指点是最好了。  让1-2个文笔好的人负责造势工作,多发帖,然后看看社会的上的反应是什么,可以摸索出下一步的策略,而且有关注的话就会产生效果。    法律方面马上联系律师事务所,找专业的应对方案,别浪费大好时光在这里干等啦!!!你的对手有专业律师团,不可轻视,另外最好查下背景,千万别找到TX的客户家去了。另外要分出1人专门搜集法律知识,做到心中有数,可避免被蒙骗,或落入别人圈套。    如果你们是集体应诉的话,选出2个口才好的人,想好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应对策略,不停彩排辩论过程...  要给所有人打气,目标明确,坚定信念,务必站稳脚跟,严格内部保密,不让对手动摇军心,逐个击破,否则功亏一篑。    这次意外很刺激也很有挑战,你们的对手强大到可以将人抓过去送进大牢,之前的事件大家都知道,也不知道那时你是什么心态(+,不过现在轮到你们了。。。    对于你的家人,如果没见过太多市面的话,告诉他们你换工作了,原来的公司有些法律上的事情没有处理完,没什么大事,过些天办好了就打电话回去,叫他们不要担心。  另外,对你表示同情的同时,也祝愿你能赢,对我们这些IT民工将是很大的帮助和鼓舞!!!    
  补充几点:  如果你们确实是“  作者:fuaa 回复日期: 4:03:49 
    ……,绝对不是简单的劳动纠纷,    不然不可能一次性起诉15个人。    简单猜测,是集体携带核心商业技术集体跳至竞争对手去了。    本意不是要整这15个人,而是让迅雷得不到这些关键技术。  ”  的话,不厚道的就是你们了,这种情况腾讯就是受害者,行有行规,“走可以,但别带走人家的代码”嘛。  这样的情况如果你们想赢的话,应该由“竞争对手”出面来为你们摆平这些事的,就像Google为李开复摆平的事情一样。  呵呵,看你们有没有跟对主啦!!!  
  我有一个疑问,腾迅是怎么知道LZ现在在哪家公司的?难道lz走了还告诉马化腾你去了哪里?  还有那个一起上梁山,离开腾迅2年了,马化腾又是如何知道你在哪的?  如果你们没有撒谎的话,腾迅声明都出来了,看来不是撒谎,那就只能说明腾迅通过某种手段,一直在监测离职员工?
  http://huitoushiya./.html    看来楼主又转移阵地了?挺能折腾。
  楼主基本是赢了,最大的问题是怕腾讯死缠烂打,毕竟他Y的有钱!
  我也觉得关键是走了一个团队,把人家的技术带走了,  我们公司技术部门也经常走人,但是都是零星地走,  跳到相关行业我们公司也没起诉人家什么,  但如果是集体带技术跳槽是个性质很恶劣很严重的行为,  就算QQ有加班未付你酬劳的行为也不能摆脱你被判输的结果,  因为你没办法证明你是被上司要求留下来加班的
  偏信则暗,兼听则明。期待真相!
  卖艺也卖身?
  lz若觉得自己是对的  那就上法庭好了  若是觉得自己不对  该干嘛干嘛去
  强烈关注事态发展!这可能涉及到一个行业道德问题噢,但这个用金钱,或者说LZ的跳CAO来说,很难权衡。。关注,
  还有我!我也收到了!和大家一样,也说我违反了竞业禁止条例!而且我还和公司签订了解除合同的协议!而且上面写的很清楚,“经双方协商,现一致同意……”。真的有毛病!  
我们该怎么办啊?要不要去应诉?我离职也一年多了,以前就是一个小职员,实在不明白我犯了竞业哪条罪,姓马的真的要把我们这些人搞得家破人亡才开心?!  
昨天把他们寄来的合同复印件仔细又看了一遍,才发现他们有些条款太恶心了,比如合同中提到薪资时加注了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住房补贴,保密津贴,竞业津贴等 , 也就是说哪里需要补贴就划出一部分作为补贴,就像50元的保密补贴和200元的竞业补贴一样!  
表面上,腾迅对外宣称说待遇很好,福利很好,全是假的,以前在里面做简直和包身工没有什么区别。现在我们出来了,又拿所谓的竞业禁止条例要求我们离职?  
请问马化腾先生?您凭什么让我们离开现在的公司?法律要讲究证据!还有竞业禁止,你给我们补偿了吗?又让大家遵守条例,又不愿意出补偿金,好处全是你一个人的,和地主恶霸有什么区别?!    我的相册里有扫瞄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photo//59569.jpg
  我在新浪开了一个博客,请所有被告的兄弟姐妹集中起来,.cn/s/blog_5d4c4c7b0100bazn.html    另外,我并没有楼上说的那么强大,带了技术,带了团队,不了解情况下请不要枉自揣测!
  LZ,说到现在,你到底去了哪啊?  新浪?百度?迅雷?还是淘宝啊?听说腾迅最近和百度互掐的很激烈阿,前不久已经起诉了一批百度的人啦,估计你就是第二波吧?
  建议楼主赶快移民国外去,在国内呆不下去的了。QQ有政府罩着,你玩不起的了。
  在南山的话打官司赢的概率为0
  强烈关注    
  看看事情始未吧,一直觉得这贴子的主人公们有一些奇怪。  1:整死不说现在在哪供职,不说公司连城市,行业也不说。看来  公司很敏感  2:内幕人士爆料“发起什么联盟?都在一个办公室,装咯”,看来  离职虽不是一个时间段,看来都跑一家去了。  3:只说限制就业,这么大动静,新东家也不出帮忙。。。  原来这批人全都被挖到51.com去了,QQ社区最正面的竞争对手,  怪不得马化腾讯要急了。
  这样的条款需要给补偿!
  那个公章貌似是假的吧!  难道公司的公章中间没有红五角星的吗?  我不懂,但到目前为止,我所看到的所有公司里的公章都是有红五角星的哦~~~~~~~~~~
  知道像马总这样的富豪最怕什么吗?死!  他不让你活,你也不让他活。你去黑市买把枪,然后找个机会回公司把他干掉。一命换一命。你赚了。。。。
  顶你贴
      作者:火星历史学家 回复日期: 19:44:13 
    一些弱专利的行业,离职后禁止从事同类行业若干年(并不是整个互联网),这个是国际惯例了,是为了防止不正当竞争,已经得到大部分国家的认可。        所以,腾讯是完全站得住脚的,他赢定了。当然,这个是有一定补偿的,所以建议楼主把力气放到争取补偿上来。不要以为得到一些反感社会主流的网络哄客的支持就觉得能打赢官司,那只会让你受伤更甚。        至于上纲上线那些,算了吧,真正有头脑的的能帮得上忙的人都反感那个。当然如果你觉得哄客们的支持能给你精神安慰的除外。        顶这个
  看到无数的托,51的托,百度的托,迅雷的托。当然,估计也有腾讯派的人。    
      作者:CMU 回复日期: 12:19:46 
    作者:jackypan80 回复日期: 12:08:30        腾讯公司那个地址是假的,绝对不可能是福田赛格科技圆,而是在南山大冲飞亚达大厦,而马化腾也不可能住在那里,因为那不是住宅楼。            为什么腾讯要用个假地址呢?可疑啊。    ~~~~~~~~~~~~~~~~~~~~~~~~~~~~~~~~~~~~~~~~~~~~~~~~~~~~~~~~~~~~    腾讯创业的时候注册的地址就是那里,后来才搬到飞亚达的。  ----------------------------------------------------  公司变更办公地址的时候,是必须要到工商去做地址变更的!  看来这东西有太多可疑的地方哦,一个是公章,还一个就是这个地址~~
  这个帖子得好好看看
  唉,人在江湖飘,咋能不挨刀
  唉唉唉,我爱东楼女
  “双方劳动合同第7页约定: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甲方经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包括即时通信软件产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网络电子游戏、网络娱乐、互联网信息资讯、其他网络产品、其他通信产品、其他软件产品等)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地为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提供服务。”  -------------  这个如果就仅仅这样写的话,是不合法的,属于无效合同。  正式的合同必须是有公司对解雇人员提供一定的解雇人员为遵守保密协议而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这个经济补偿金(名字可能不是这样叫的,但基本是这么一回事)一般是在签约或解雇的时候协商。对于核心的人员离职的话一般来说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不会太低。大致是由于签订了这个保密协议以后基本上是断了该员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能继续做这一行的工作,一些小的公司对不是太核心的人员不会签这个协议,而是要求改签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协议(即要求员工不能泄漏原公司的一些核心技术,而且有一个时间限制,一般是1-3年)。
  怎么大家都这么天真阿,难道腾讯真的想打赢官司,屁,腾讯只是想拖死搂主而已。  中国连鬼都知道,司法黑,效率低,官司难打,官司难打不是指打不赢,是指打的时间长,耗费精力多,所以腾讯的第一目的就是通过司法手段的介入和时间精力的消磨来杀鸡给内部的员工看。
  这次腾讯真火了 貌似告了十几个人 其中有中高级管理人才 楼主只是个小配角 甭怕 天塌有个高的顶着呢 看他们是怎么应付的
  签字之前干什么去了    你是自愿签字的
要不就搞大 要不就认    就跟你去找工作
别人要你交押金一样     你觉得有陷阱可以不做
签字了就表示默认
再反悔很难    
  /Content/f914e8b9c04c6c9a3dff.shtm    51回应腾讯起诉离职员工:请诉公司,别针对个人    新浪科技讯 11月12日凌晨消息,腾讯起诉离职员工集体跳槽事件出现新进展。在有多家平媒披露挖角腾讯幕后对手是51.com之后,后者首次做出回应,称51.com将保护员工个人合法的劳动权益,考虑请律师替相关员工应诉,并保留反诉权利。      在昨日晚间发来的官方声明中,51.COM除了做出上述表态,还否认了对腾讯存在“集体挖角”的行为,并希望腾讯不要针对员工个人。如果认为51.com招聘腾讯前员工是侵犯了腾讯的利益,腾讯可以起诉51.com公司。    以下为51.COM的声明全文:      51.com对“腾讯公司起诉离职员工”事件的声明      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竞争对手挖角腾讯,15名员工集体跳槽51.com”的新闻,提及“51.com从腾讯公司大规模挖人,从中层干部到普通员工”以及“跳槽员工中就包括被起诉的15名员工”等信息。对此,51.com声明如下:      因为腾讯的起诉,并将法院传票送至其前员工家乡,这对其前员工个人及父母都造成极大影响。员工属弱势群体,如果腾讯认为51.com招聘腾讯前员工而侵犯了腾讯的利益,腾讯可以起诉 51.com公司,但不要针对员工个人。      腾讯声明中所称“集体跳槽”一说纯属无中生有。我公司目前了解到,51.com确实有几位腾讯前员工收到起诉书,但不到15人。被诉腾讯前员工是分别在2006年到 2008年三年内,通过多个正常、合法的招聘渠道先后进入51.com的,完全不是所谓的“集体跳槽”,这些员工在腾讯时亦分属不同的部门。      被诉腾讯前员工在腾讯任职时均为基层员工,较难接触到腾讯声明中所谓的“商业机密”或“技术机密”。51.com员工入职我公司时,均提供了手续齐全的退工单或离职证明,并签订协议保证不将前公司相关资料带入51.com。      据了解,被诉腾讯前员工在离职后,腾讯并未给予他们个人任何形式的竞业禁止补偿费用。现在腾讯要求其两年内不准进入互联网、网络游戏及软件行业,并要求追回员工已经兑现的期权。如此对待离职员工,让腾讯在职员工情何以堪?      保护员工个人合法的劳动权益,是51.com对待此事的基本态度。51.com考虑聘请律师团队替被诉腾讯前员工应诉。此外,我们注意到,相关组织和个人的不实指控,已经对51.com造成了不利影响,51.com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    
  51出来为员工撑腰,这贴子越来越有看头了!楼主要常来更新啊
  呼唤lz!!    
  腾讯真是霸王且牛B,毫无道理对用户设置敏感词,本人十分看不腾讯.支持楼主
  .cn/u/  王律师在博客中对这个案件做了详细的分析,认为本案中腾讯公司存在一个失误,就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合同没有随之进行更新的失误,也是导致本案无法胜诉的重大失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腾讯公司劳动合同中对竞业禁止补偿费用的约定是完全可以约束员工的,因为依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上述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竞业禁止作出约定后,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进行必要的逆向平衡。但该规定并没有规定企业应当在什么时间向员工支付,以及应当支付多少,所以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只要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并约定了竞业补偿费用,而不论费用多少,何时发放,对员工来说都是具有约束力的,而劳动合同法在 日实施时将该规定进行了填补,直接导致了腾讯公司在本案中的被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了“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条款明确了经济补偿是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而且必须按月支付,立法本意就是公司如果要求员工竞业禁止,那么公司就得保障员工因放弃自己的技能长项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说生活保障。    而腾讯公司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并未对原有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更改,而且也没有或未能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导致当时合同的约定在新法律面前根本无法发生约束力,即使腾讯公司想在张某离职之后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也因为没有合同依据而无能为力。    据此,因为腾讯公司并未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该竞业限制条款因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张某来说并不产生约束效力。另外需要提示的是,腾讯公司原有条款中竞业禁止范围太过广泛,在个案中存在判定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可能,这也是大型企业统一制定劳动合同的弊端。    所以认为腾讯公司胜诉的可能行不大,lz可以去看看,应该有些帮助。  
  看着像炒作
  一面之词,不能全信啊    从头到尾都没有讲为什么离职,是被现东家挖了墙角还是去卖腾讯技术去了。    一般这种事情公司确实是睁只眼闭只眼,但能够明确知道LZ在哪家公司任职,说明腾讯是有目的地进行的,换句话说,腾讯意识到这会对他公司造成损害。腾讯用两年的时间培训的员工,甚至LZ可能掌握了部分不得外泄的技术,并且以此作为到新东家的见面礼,腾讯当然急。而且一般这种事情不会一下子就上法庭的,总有一个了解和调解的过程。    不是不相信楼主,因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LZ的可恨之处我从头到位没有看到,是不是另有隐情?    既然LZ选择到天涯发帖,那么我们就有权要知道真相。    你为什么离职,去了什么性质的公司,开发什么样的产品。
  请人把马给杀了
  楼主自己违约还怪人家腾讯告他,谁让你不看清条款就签字呢
  SB腾讯这个官司必输,稍微懂点法的都看得出合同里的漏洞
  51.COM对腾讯起诉离职员工表态:将请律师应诉.cn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11月12日凌晨消息,腾讯起诉离职员工集体跳槽事件出现新进展。在有多家平媒披露挖角腾讯幕后对手是51.com之后,后者首次做出回应,称51.com将保护员工个人合法的劳动权益,考虑请律师替相关员工应诉,并保留反诉权利。      在昨日晚间发来的官方声明中,51.COM除了做出上述表态,还否认了对腾讯存在“集体挖角”的行为,并希望腾讯不要针对员工个人。如果认为51.com招聘腾讯前员工是侵犯了腾讯的利益,腾讯可以起诉51.com公司。      截稿前,腾讯未对此事件做出新的表态。腾讯于11月7日确认,已正式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诉15名涉嫌集体跳槽的员工,原因是这些员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在当天发布的一则声明中,腾讯称遭遇了一家公司的恶意挖角,对其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困扰,并导致了所投入巨资的一些研发项目搁浅、商业机密流失。腾讯还强调,这些员工必须遵守竞业限制,此次提起诉讼是正当的维权行为。(全智)      以下为51.COM的声明全文:      51.com对“腾讯公司起诉离职员工”事件的声明      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竞争对手挖角腾讯,15名员工集体跳槽51.com”的新闻,提及“51.com从腾讯公司大规模挖人,从中层干部到普通员工”以及“跳槽员工中就包括被起诉的15名员工”等信息。对此,51.com声明如下:      因为腾讯的起诉,并将法院传票送至其前员工家乡,这对其前员工个人及父母都造成极大影响。员工属弱势群体,如果腾讯认为51.com招聘腾讯前员工而侵犯了腾讯的利益,腾讯可以起诉 51.com公司,但不要针对员工个人。      腾讯声明中所称“集体跳槽”一说纯属无中生有。我公司目前了解到,51.com确实有几位腾讯前员工收到起诉书,但不到15人。被诉腾讯前员工是分别在2006年到 2008年三年内,通过多个正常、合法的招聘渠道先后进入51.com的,完全不是所谓的“集体跳槽”,这些员工在腾讯时亦分属不同的部门。      被诉腾讯前员工在腾讯任职时均为基层员工,较难接触到腾讯声明中所谓的“商业机密”或“技术机密”。51.com员工入职我公司时,均提供了手续齐全的退工单或离职证明,并签订协议保证不将前公司相关资料带入51.com。      据了解,被诉腾讯前员工在离职后,腾讯并未给予他们个人任何形式的竞业禁止补偿费用。现在腾讯要求其两年内不准进入互联网、网络游戏及软件行业,并要求追回员工已经兑现的期权。如此对待离职员工,让腾讯在职员工情何以堪?      保护员工个人合法的劳动权益,是51.com对待此事的基本态度。51.com考虑聘请律师团队替被诉腾讯前员工应诉。此外,我们注意到,相关组织和个人的不实指控,已经对51.com造成了不利影响,51.com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      51.com          
  这贴,一定会火,    记号..........
  作者:无细胞百白破 回复日期: 16:38:19 
    一面之词,不能全信啊        从头到尾都没有讲为什么离职,是被现东家挖了墙角还是去卖腾讯技术去了。        一般这种事情公司确实是睁只眼闭只眼,但能够明确知道LZ在哪家公司任职,说明腾讯是有目的地进行的,换句话说,腾讯意识到这会对他公司造成损害。腾讯用两年的时间培训的员工,甚至LZ可能掌握了部分不得外泄的技术,并且以此作为到新东家的见面礼,腾讯当然急。而且一般这种事情不会一下子就上法庭的,总有一个了解和调解的过程。        不是不相信楼主,因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LZ的可恨之处我从头到位没有看到,是不是另有隐情?        既然LZ选择到天涯发帖,那么我们就有权要知道真相。        你为什么离职,去了什么性质的公司,开发什么样的产品。  -------------------------------------------------------------------------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话说的好啊,能不能说“可怜的公司也有可恨之处啊”,腾讯不现在就在装可怜打官司要公道么?    你怎么不把你那个排比问句问问腾讯啊?
  1、如果QQ公司在合同里没有约定并支付“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当事人有权提起反诉。  2、如果当事人已经领取QQ公司支付的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款,当事人仍然违约的话,那么,当事人就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即当事人2年内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3、QQ公司的诉讼请求将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违约,劳动者只能承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QQ公司关于“立即从现在的工作岗位离职”的诉讼请求并没有法律依据。  
  1、如果QQ公司在合同里没有约定并支付“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当事人有权提起反诉。  2、如果当事人已经领取QQ公司支付的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款,当事人仍然违约的话,那么,当事人就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即当事人2年内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3、QQ公司的诉讼请求将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违约,劳动者只能承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QQ公司关于“立即从现在的工作岗位离职”的诉讼请求并没有法律依据。  
  好多枪文啊。。。
  严重 BS 腾讯 这种持强凌弱的行为!!!    还让不让人活了?不给人留活路,就一定会有报应!
  哈哈,LZ难怪不出来了呢,大家快去看吧,LZ在新浪开了博,.cn/huitoushiya,热闹着呢!
  贴给大家看看:  腾迅欺人太甚,竟要我们超额退还已兑现的股票!    
——必须告诉腾迅的几句话    11月10日,腾迅在北京晨报称:“大家都关注员工情绪,但别忘了,我们的商业秘密由谁来保护?”,同时,11月12日,南方都市报又引用腾迅郑晓波的言论:“对此,郑晓波则表态称,腾讯愿意给这15名员工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至于具体金额则要看双方协商。”    腾迅一方面表示所谓的“关注员工情绪”,另一方面又要将离职员工的辛辛苦苦获得的期权全部收回,这样两面三刀的态度,坚决抵制!    试问腾迅以无比宽泛的竞业禁止条例起诉离职员工,并把所有诉状、起诉书直接寄到员工家中,要赶尽杀绝!这叫“关注员工情绪?”    为什么腾迅又在起诉之后发表言论称“愿意支付竞业禁止补偿”,是不是腾迅已经意识到自己不支付竞业禁止补偿却禁止我们在现公司工作的行为不合法?我可以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现在我不会接受你迟到的补偿,我不会为了这个所谓的补偿出卖我的工作!你想用钱让我们走,和你所不屑的“挖墙脚”有什么区别?    马化腾先生口口声声污蔑离职员工带走了他的核心机密,请问我接触了什么机密?又带走了什么机密?即使我在51.com,也只是用自己本身的知识做最基础的工作,和之前在腾讯的工作内容完全没有关系。    腾讯的霸王合同中列举了种种员工离职后不能去的公司(包括新浪、搜狐、网易、盛大、雅虎、微软等),但并没有列出51.com,可是腾讯现在却来告我们!我真的不知道离开腾讯后还能去哪家互联网公司,无论去哪家,无论是腾讯列出来的还是没列出来的,只要离开腾讯后还在这一行混,只要腾讯想告你,就逃脱不了被告的命运。不支付补偿金,又不让我们做自己能做的工作,腾讯你为了自己所谓的“公司利益”和莫须有的“商业秘密”,竟要把我们逼上绝路。    最无耻的当然还是马化腾竟然要求收回已经属于员工的股票(期权)。在我联系到的同事中,竟然还有被腾迅要求收回期权的,而且是要以最高的价格收回,连员工拿到期权时已经支付给腾讯的钱都要再次支付(员工在行使期权之前,要支付给腾迅很多成本和税)。要知道这些都是他们没日没夜、辛辛苦苦为腾迅打工换来的劳动报酬,加班没有加班费也就算了,好不容易得到的一点期权还要收回,难道腾迅曾经的许诺都是假的?难道员工离职后真的要退回公司曾经支付给自己的劳动报酬,还要倒贴?  
  大规模挖角
有什么公司能忍受?
  LZ稳赢!马实际上是在吓唬你。    这并非霸王条款。  实际上公司在签定合同时,不知道你将来会掌握到多少机密,所以都写上,但公司会在你离职的时候,去权衡机密的层次的,如果你掌握的机密对公司来说非常重要,那么一般不会让你离职的,即使让我离职,可能也会进行相应的约束。    合同上如果出现竞业禁止条款,公司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如果在LZ离职后,公司没有付出代价或者代价非常之不合理,那么竞业禁止条款是没有约束力的。    后补的竞业禁止需要经过协商的。    这就是保密费,你让我保密,不收取保密费是不可能的。    注意: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说里面含有竞业禁止费,那也是没有用的。竞业禁止费用一般是在离职后支付的。在职期间,除非合同上规定的很具体且费用合理。
  BS腾讯 NND
  大家不知道4-5月丢号门的可以摆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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