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精英再见张涛什么史见为胡万

让子弹飞你们看懂了吗?今天我终于懂了,真深奥【反恐精英ol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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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子弹飞你们看懂了吗?今天我终于懂了,真深奥
估计今天晚上睡不着了
没人吗,没人就不解释了
第一点 黄四郎没有死,他打死了武智冲,穿着的衣服出现在了火车上
第二点 汤师爷的没有说完的第一个秘密是老二是他告密害死的,第二个秘密是他喜欢花姐,花姐是卧底。
第三点 花姐搞定了老三却没有搞定老二,因为老二是同性恋
第四点 师爷借假张麻子的口说自己的老婆孩子被杀回鹅城给黄四郎报信(其实老婆孩子都是假的目的是为了骗取那两颗钻石,黄四郎很重视那两颗钻石,要胡万杀鸡取卵却没有成功,8岁孩子是指建国1949年后八年1957年大跃进统计数据疯长)。
第五点,假张麻子本来说东边东边,他也想活命他以为汤师爷会回鹅城告密,所以想把告密的责任推在师爷头上,没有想到师爷真的往东边去了,他又急的说不要往东因为有珍藏版的地雷在等着师爷,师爷被炸后他被真张麻子一枪打死,临死时候还说山西是在东边,可见他是知道师爷的假老婆号称来自山西,他和师爷是一伙的。
第六点 师爷死后除了未说出那两个秘密,这也是影迷津津乐道的话题外,其实还有两个极其重要的信息。一个是对麻子说他被炸到树上的屁股兜里面有五张县令上任书,大家记得黄四郎说过他买了6个县令,那么第6个县在哪里?恭喜您答对了是在上海浦东,现在你知道黄四郎为什么在开往上海的火车上了吗?那么第二个信息是他劝张麻子不要回鹅城因为他认为张斗不过黄,因为他已经知道张得大部分兄弟已经被黄收买,回去就是死路一条。
第七点 张麻子虚假胜利后,老七飞跑过来问他喜欢花姐吗?又在他耳边嘀咕了一句话。紧接着又说别说是他说的。其实他告诉张麻子花姐是卧底,老三他们已被黄收买,老七这时候其实已经骑虎难下。
第八点 所以后来老三对张麻子说我要替二哥娶她,而张麻子答非所问的说老二啊老二。而老三以为张走神还提醒他说大哥我是老三。其实张心里明白(大哥你是了解我的桥段)他其实想说的是老二啊你死的好冤。所以才会一手拿枪指着头一手拿枪指着花姐和老三,但念兄弟情谊和对花姐的一丝好感就成全了他们。而且他问为什么要离开他,众人皆曰不轻松,维老七打马虎眼,老七还是向着张的。
第九点 张麻子多聪明睿智的一个人,这时候他已经明白师爷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是他又不愿是这个结果,所以才会骑着白马在铁路上亲自验证,虽然火车开的飞快他还是一眼认出了黄四郎,所以打马赶上
大家忘了吗?黄四郎说有六章委任书,为什么师爷屁股兜里只有5张,而且最后张麻子看着火车,去了浦东,对,第六章就是去浦东的委任书
木有了, 激动啊啊啊
你看了多少遍啊
楼主 这个很早之前就有了 - - 当时还说去年要出一个叫 张麻子血战上海滩
是你自己想的,还是转的?
电影看了一多半 越来越看不懂了
然后放弃了
我看了3遍了 你上面说的 我只有一半是懂的
说实话吧..刚开始没懂,这是转的,我又看了三遍才懂得..
一遍就懂了 都是卧底啊
看了太感动了
楼主强啊,我反正看了一半电影就关了,看不懂,听前面两个还有点懂,后面就不知道了,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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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巨给力•故事集
内容简介:
  全集共计百余则故事,每篇千字左右、独立成章,不长,耐看,均以故事新编形式成文,共计二十余万字。
  语言幽默诙谐,行文潇洒流畅,情节新奇曼妙,故事梦幻瑰丽。
  主题关键词:
  电影音乐、动漫娱乐、经典人文、魔幻现实、唯美爱情
  自然和平、流行前卫、人生人性、励志生活、青春诱惑
  或寓古讽今,以古典故事为切入口,聚焦思考世间百态。
  或据典抒情,借经典故事人物之口,抒发青春唯美灵性。
  或夸张魔幻,给力人物的给力事迹,呈现生活中至趣至乐。
  或解构颠覆,轻松娱乐中给力搞怪,表现人性中至善至美。
  《巨给力故事集》以一种新鲜、娱乐的文本形式,纵横中西古今文化经典,从人类千年文化中汲取营养,为读者呈上一场巨给力的文化盛宴。
  巨给力•序
  蒙娜丽莎的微笑,巨给力。
  无论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欣赏,都能在那神秘朦胧的笑容里,找到那份专属于你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曼妙。
  无论你身处何种境况,蒙娜丽莎永远都对你微笑着,仿佛她在向你轻轻诉说,生活无论怎样,我们都要给力前行。
  每一个人都有一份专属自己的浪漫心情。
  有了这份与众不同的天真烂漫,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才不会显得千人一面的苍白无趣。
  如果你愿意的话,这本书里的故事,就是为你而写。
  最后衷心地希望,《巨给力故事集》能够给你带去力量和温暖,能够让你在悠然一笑间,忘却烦恼和不快。
  祝愿你,天天都有新鲜快乐心情,笑容令世界曼妙窈窕。
  (好吧,故事就从今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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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娜丽莎的微笑
  无论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欣赏,都能在那神秘朦胧的笑容里,找到那份专属于你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曼妙。    无论你身处何种境况,蒙娜丽莎永远都对你微笑着,仿佛她在向你轻轻诉说,生活无论怎样,我们都要给力前行。    每一个人都有一份专属自己的浪漫心情。          期待哦!
  看好中
  想了好久,真不知道该用哪一个故事来做先锋,还是从触动我提笔开始的这篇吧。
  傻傻分布清楚,都是周郎误啊
  巨给力--新白娘子传奇    一甩头发,我已经变成了婀娜多姿的妙龄少女。    俗话说的好,女大十八变,越变越给力。当我面朝镜子,脱掉那件很酷的蛇皮外衣的时候,我不禁啧啧赞叹,自己实在貌比潘安!这年头,不是蔡依林说过那啥,人不自恋,天诛地灭。    我想,我终于可以扭着蛇腰去找我的恩人许仙啦。    我依稀记得我五岁那年,当时我还没有修成人形,就已经喜欢上了在河里裸泳。没成想,我刚一头扎进下水里,就被一条带刺的水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划得遍体鳞伤。    就在我奄奄待毙的时候,一个小男孩恰好路过那里,他大着胆子走到我的身旁,然后像从锅里捞面条一样,把我从水里捞上岸来,并找来草药为我包扎伤口。这让我异常感动,等伤势稍好了一些,我张开嘴巴对那个男孩说了一句:我要和你亲嘴嘴说肉麻情话。    没想到那厮竟不懂外语,被我吐出来的舌头吓得屁滚尿流。我琢磨着他一定是书读多了,被不知道那个家伙写的一篇《农夫和蛇》的故事给吓成了胆小鬼。看着他丢下我逃跑了,我伤心地哭了起来。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永远地记住了这个心底异常善良的男孩。    后来我上蜘蛛网搜索万千,终于知道那厮的名字叫作--许仙。我觉得这个名字起的好,既优雅又斯文,跟我白素贞的名字放在一起,简直是天造地设、郎才女貌。嗯,这些文绉绉的成语,是后来我家相公跟我说嫩酥酥肉麻情话的时候,我无心记住的。    我长大成人,到了该结婚生娃娃的年龄,就跑到了杭州西湖找寻我的未婚夫。    我思来想去,觉得自己这么巨大的一个美女,直接送上门去跟人结婚,太过直接,没准吓着人家也说不定。于是就绞尽脑汁,想出来一个顶浪漫的法子。    我掏两毛钱买了一把遮阳遮雨的双用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许仙家旁边的小巷子里,希望能够碰到散发着爱情香味的许郎。结果我苦苦等了一整天,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许仙他妈突然从他家的窗户里,泼下来满满当当一盆子的洗脚水。    是可忍孰不可忍,简直忍无可忍!洗脚水也就罢了,但是许仙他爹这洗脚水也忒臭了点。我当即做出决定,等将来我和许仙结婚之后,一定要跟他爹他妈分开来住。    我抓住一只蜻蜓,让它飞进许家大院,窃听到许仙八月十五去杭州西湖买月饼的消息,于是就买来胭脂水粉,把自己盛装打扮了一番,提前赶去杭州西湖,埋伏在许仙必经之路上。我早已想好法子,等许仙一到,我就假装不小心崴着了脚,然后娇滴滴地扑进他的怀里去……    万事俱备,只欠许郎了。闲来无事,我就站在桥上看风景。当时我没注意到,一个叫作法海--业已丧失性功能的老和尚,正站在楼上看我。这是后话。    许仙终于拿着他妈给他的一毛钱,一蹦一跳地走了过来。我看准时机嘤咛一声,就扑倒在许仙怀里,然后哎呦哎呦地脚崴了,起不来了。许仙二话没说,背了我就往最近的医院狂奔而去。    亲亲宝贝呀,我们终于在一起了。    我厚着脸皮偷偷亲了许仙的耳朵一下。那种巨幸福的感觉,简直给力到快要抽风啦也哉!    路过一片小树林的时候,我让许仙停下帮我捏脚。看他一脸难为情的样子,我就一口气说了好多个,不嘛,不嘛,人家不嘛!许仙没辙,只好从了我。之后的事情,少儿不宜。我只记得树林里的飞禽走兽,均被我和许仙制造的声响,给赶到美国移民去了。    我们刚完事,那个心怀叵测的法海就赶到了。他咽了一下口水,然后用袈裟卷了许仙就超金山寺飞去了。他娘的,敢抢我的男人?老娘跟你拼了!我立刻电话联系我的龙王干爹,说是金山寺的法海,骂他性无能。    说时迟那时快,我那龙王干爹立马空投过来一个海啸淹没了金山寺,把寺院里和尚们的内裤都给冲了出来。那场面,只有给力二字差可形容。    最后法海哭丧着脸跳出来和我谈判。    原来这厮想要一张我的艺术写真照,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直接说,就抢了我的男人。    切,不早说!等他说毕,我就借着东风,甩起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在我媚眼如丝、丝丝入扣的瞬间,法海拿出藏在袖子里的法罐,其实是一个傻瓜照相机,咔嚓一声,立马出照片。    没想到等我要回许仙的时候,这厮又耍起赖皮来,贪得无厌地想要我的亲笔签名。我没好气地拿起一根燃着的香火,在法海的光秃秃的脑袋上,就龙飞凤舞地签下了我的名字--贼美的白素贞。    我家相公终于被放了出来。我们哭着抱在一起,然后旁若无人的亲吻起来。在要离开金山寺的时候,我看中了法海家开发的一套别墅,就拿我曾用过的橡皮筋,换得了永久居住权。    最后的最后,我和许仙就成了幸福的小两口。    我们住在那个叫作雷峰塔的五星级别墅里,我再也不用忍受许仙他爹的脚臭味儿了。  
  自己先顶一下
  持续给力中
  巨给力·雏菊  那是一个碧云天、黄花地、菊花渐次发春的美丽季节。那一年,我的身份是一名正在和高考博弈的艺术生。重要的是,那一年我刚满十八岁。  俗话说的好,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妖艳。对于这一点,我娘深表赞同。因为每当她看着我在镜子面前,把自己当作Laday Gaga一样浓妆艳抹的时候。作为一个曾经十八难再春的熟女,我娘总是内心纠结,表情无地自容,随后无奈地一声长叹:&哎,我说,现在的姑娘,怎么都跟妖精似的?&  妖精常常不知道自己妖精。这正是妖精媚惑众生之魅力所在。  话说在一个晴空一鹤排云上的下午,我吃了一碗秋天不回来的热干面,然后就背起画架朝我家后山坡走去,寻找绘画的灵感和情绪。我在绿油油的麦苗和金黄的油菜花组合而成的田陌间,袅袅行进。直到几番曲径通幽后,柳暗花明,迎面撞到一片热情奔放的菊花。我方才停下了脚步,蹲在菊花旁冒充花痴,然后缓缓支开画架,轻轻捏着画笔,在蓝天白云下写生作乐。  眼看着我就要将整个世界的美丽,全部打包纳入画中之时,天空没来由的乌云密布、黑云压城,刹那间就用轰隆隆的雷雨,瓢泼着大地万物。我急急忙忙收了画架跟颜料,拎起背包就朝村庄跑去。祸不单行的是,当我跑过河边的一座小桥时,一块湿滑的青石板落井下石,趁我不注意的当儿,给了我一个惨不忍睹的仰八叉,我的背包也趁机溜入河中逃之夭夭。我环顾着瞬间发生的囧状,无可奈何地摇头离开了那里。  等到天光放晴,彩虹像大红灯笼一样高高挂起的时候,我再次去野外写生重又经过那座小桥的时候,却意外发现我的背包竟长腿了似的,跑回来躺在青石板上。我无比欣喜,四处张望起来,希望逢着那位找回我背包的好儿郎。蓦然回首间,却发现一位青年刚发动起来一辆手扶拖拉机,载着满车菊花匆匆离开。  那天下午,黄昏开出玫瑰色的火烧云,风刮过菊花海,澎湃出令人神魂颠倒的芬芳。当我完成一幅清新怡人的水彩画的时候,我给它取名为《雏菊》,然后收起画架抬头吮吸新鲜空气。当我放眼远望四野的时候,却看见方才的那个青年,正靠在拖拉机旁微微含笑,仿佛等待着他的漂亮新娘一样。  我无声地路过他身旁的时候,猛然嗅到一股男人和菊花混合的味道,不小心一个趔趄就要摔倒。眼看就要再次惊现仰八叉,我无奈地闭上了眼睛,这时却只觉腰身一热,竟被一双强有力的臂膀紧紧抱住。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我正以一个天鹅湖的姿势,躺倒在那男子的怀抱里。我不胜淑女般惊惶,拉着裙边连声答谢。没想到那名男子却豪爽地笑了起来,露出一口高露洁的牙齿,谦逊地说着不客气。  那名男子载着满车菊花,原来是去给镇上的花店送花。因为恰好路过我家,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地坐上了他的拖拉机,在花香阵阵、拖拉机嘟嘟嘟的啼鸣声中,离开了美不胜收的所在。  后来才知道这名男子,就是镇上那家名字叫作轩尼诗花店的主人的儿子,在距离我们学校不远的一所职业高中里面学习园艺。他的名字叫作秋生,我估计是秋天里的落花生的意思。这是我在学校附近碰到他的时候,故意这样调侃他的说法。每当这时,他总是嘿嘿嘿地笑笑,一副很傻瓜的可爱模样。  那个秋天里,每当到了星期天的时候,我回家总会收到一盆匿名者送来的菊花。我娘一直以为是哪一位暗恋他的男士送给她的求爱礼物。只有我自己知道,每当我再次见到秋生的时候,彼此的眼神里总会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别样的神采。  直到我收到一封给朱丽叶的信。那是一个狼爱上羊的晚自习,我吃过饭后回教室坐在自己位子上,刚准备从储提里面拿高考习题来做,忽然有一封洁白的信封掉在了我的脚下。我急忙弯腰捡起来,却发现上面写这一行&致我的朱丽叶&的隽秀字体。我捧着一颗小小心子砰砰乱跳,最后曲项向天歌般深吸一口气,取丹田之气按捺住兴奋心情,双手抖擞着打开了信封。  当我带着欣喜的心情读到这封信的最后一行时,落款处署名的一个字--铭。我的脸色立刻由粉红变成灰白。不会是他吧?当我抬起头时,发现坐在距离我不远处的班长志铭,正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笑容暧昧悱恻。志铭--为什么不是秋生呢?  疑惑让我变的沉默,沉默却让志铭觉得,这是女生特有的一种无声的认可。于是他开始对我穷追不舍,命中注定般志在必得,在劫难逃般异常执着。我想过要拒绝他,但又害怕给他赤裸的伤害。毕竟高考在即,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容以待感情上的是非伤害。  因为,有些话,放在心上,比放在嘴上,要好很多。但是,有些话,放在嘴上,却比放在心里要好很多。  所以我无比矛盾,堪称巨矛盾。在一个静寂的下午,学校的操场上满溢泥草的味道,操场边上摆了许多盆姹紫嫣红的菊花。金色的阳光蓬乱着头发,以千丝万缕之势,自蓝天白云间,如瀑布般飞流直下,缠绕着秋千恣意欢谑。当我坐在草地上支开画架的时候,一群灰白相间的鸽子恰好飘落下来,在我面前的一块空地上,喝醉了般摇头晃脑。我拿起画笔,心情骤然好了许多,就忘掉所有,专心致志地做起画来。  就在我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突然看见有一块阴影,如黑云一般掩上了我的画板。我抬起头来,发现一群梳着二流子发型的社会混混们,正嬉皮笑脸地看着我。&来,给哥画一张。画的好的话,哥给你个带响的嘣儿。&混混头儿模样的青年,喷着浓烈的酒气对我说道。&请走开,这里是校园,不是你们撒野的地方。&我不客气地说道。  没想到那个家伙恼羞成怒,立时火烧屁股般跳将起来,拽着我的裙子要耍无赖。正在操场上玩耍的同学们见状,有的吓得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有的屁滚尿流般跑去学校政教处报告老师。  正在这时,却听见一声怒吼冲天而起,吓到了众人:&光天化日之下,你们也太无法无天了吧?&问声望去,却看见志铭横眉冷对地走了过来。&他妈的,逞英雄?找死!&一群混混要对志铭大打出手。正在这时,又有一人站出来说道:&一群人欺负女孩子不说,还以多欺少,说出去也太丢人了吧?&&啊,秋生!他怎么也来了?&我看见秋生后,几乎哭着跑过去躲在了他的身后。&多一个欠扁的!今天大爷们就陪你们练练。&那个混混刚说完这句话,把手一挥,其余几人立刻蜂拥而上,朝我们扑过来。  看着秋生和志铭跟混混们扭打起来,我急得团团乱转,却不知该如何是好。这时候只听&哐嘡&一声巨响,我看见一个混混将一盆菊花砸碎在了志铭的头上。鲜血立刻泉涌而出,志铭扭头看了我一眼后,就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正当所有人睁大了惊恐的眼睛不知所措的时候,我却发现秋生后面另有一个混混,正举起一盆菊花朝他砸去。我大叫一声小心,就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当盆子在我脖颈间碎裂的那一瞬间,秋生转身抱住了我,秋生的眼泪滚落在我脸上,我心疼异常却无力安慰,虚弱地闭上了眼睛。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里的病床上。看见我娘和秋生都我的身边,我开心异常,想要告诉他们,我是那么的爱他们,却猛然间发现,自己竟然说不出一个字来。  由于声带被刺断,我永远地说不出我爱你这三个字来。当我得知志铭因被击中要害,而失血过多休克死亡的消息时,我嚎啕大哭起来,嘴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我永远也不会听到志铭说,他一直很喜欢我,这句话了。  那次事件以后,混混们被后来赶到的老师们扭送公安局,学校加强了保安,再不允许校外人士随便出入校园。每年到了志铭祭日那天,我都会跟秋生一道去他的坟前祭奠,放上亲手为他采摘的雏菊。  
  顶起来,嘿嘿
  再续故事
  巨给力•现代启示录  恐惧有形有貌,你必须与恐惧和惊吓之心为友,否则它们将是最可怕的敌人。因为它们,才是真正的敌人。——《现代启示录》  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的、编造虚谎的。  ——《圣经•启示录》基督再临~第15节。  我叫韦德拉,是一名参加越南战争的美国大兵。当我在家的时候,常常会想念越南的那些热带丛林。可是当我重又回到丛林里的时候,我又会迫不及待地思念家乡。这一切都不过是噩梦的一部分。  我不知道自己这样的毛病是何时犯下来的,也许是当我踏上这场战争的那一刻,也许,是当我收到我老婆寄给我的唯一一封信——同时也是一封离婚协议书的时候。我一直闷着头不吭气,采取冷处理的方法对待这桩婚姻,直到她真的对我说离婚的时候,我才说了一个是字。  当我再次回到越南的一个叫作西贡的城市的时候,我接到了上级派给我的一个机密任务——命我组建一个小分队,穿越湄公河去逮捕一命美国上校。他的名字叫作可兹,据情报显示,他是一个极其恐怖的冷血变态狂。  我收到命令后,就带着刚从美国本土来越南参战的年轻士兵,开着一艘军用油船,沿着湄公河蜿蜒而去。河两岸被棕榈树和稻田占据着,有越南的农民在田间劳作。天空不时飞来飞去美国的飞机,像是老鹰捉小鸡一样,从空中扫射下来一排排子弹,将越南平民打成爹妈不认的马蜂窝。  我的小分队里有一个喜欢冲浪的美国BOY,因为共同的爱好而结识了一个统帅美国轰炸机的少校。少校为了跟我的队员一决高下,就命令美国轰炸机在河上游较开阔的地方狂轰滥炸,用以制造适合冲浪的巨浪。当上校开着轰炸机,放着刺耳的重金属摇滚乐,响彻湄公河上空的时候,两个人就模仿奥运会上自由跳水者的姿势,喵呜一声腾空落入河中,完全将战争和自己抛之脑后,好像这个世界除了自己和冲浪的刺激以外,其他一切皆是虚无。  战争带来了虚无,虚无容易让人变成无赖。当我的队员乘少校不备,偷走了他最爱的那个冲浪滑板的时候。那厮歇斯底里般疯狂起来,沿着湄公河用直升机上的大喇叭,不分昼夜地叫嚣,定要将我的队员剁了为河里的游鱼。我的队员听见全当没听见,只顾带着无赖的笑容,得胜地躲在游船里面贼开心。  这种荒诞的事情我见惯不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带着队员们继续寻找真正的目标——可兹上校。  我的队员们将油轮的马力开到底,一边将油轮上播放机的音量开到最大,循环播放着真正的美国摇滚乐,一边用绳子系着冲浪滑板,在湄公河上呼啸着招摇而过。看着这群初来乍到的孩子们,将战争当作游戏玩耍,我哭笑不得,只觉得他们幼稚纯可爱。  当我们经过一片河水被血染红的河面的时候,所有人仿佛一下子从游乐场跌进了地狱之所。看着水面上漂浮放尸体,喧闹声戛然而止,四野一片死寂。正当我们一行几人不明所以的当儿,岸边的丛林里,突然呼啸而出茂密的枪林弹雨。我们防不胜防,瞬间死去了几个队员。我们迅速逃离那里的以后,其余几个队员一时无法接受残酷的现实,禁不住像个娘们儿一样哭哭啼啼起来。我默不作声,因为我知道,最好的教育,就是眼前最残忍的教训。  我们在油船哒哒的声响中,继续寻找真正的目标。船上的队员沉浸在死亡的静寂中无法自拔。这时候突然迎面划过来一条越南民船,没等我下令,在船上抱着机关枪的舵手,不分青红皂白,一口咬定这艘民船上携带着越共的武器,私自下令搜查这艘民船。  结果可想而知,由于情绪过于紧张,我的队员们手枪走火,杀光了船上所有的男人,仅剩下一个受伤的女人在呻吟着乱滚。这时候这名舵手船员决定带回这个越南女人去寻求救治。我看着这惨不忍睹的一幕,掏出手枪彻底解脱掉了这个女人。我厌倦了这种美国式的虚伪——先将你打得半死,再大发善心说对不起。我带着厌恶的表情继续上路,直到终于找到了可兹上校的窝藏点。  我想,如果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地狱存在的话,那我的眼前所见,绝对是末日无疑。树上像收获的无花果般,吊满了血肉模糊的尸体,小岛的台阶上堆满了被砍断脖子的头颅。周围站满了衣衫褴褛的人们,当中有美国人,也有越南人,也有岛上的原始部落。他们拿着各式武器,统统带着白痴般的表情,木然地看着我们。我看着眼前的一切,大脑一片空白,心想可兹上校,究竟是怎样一个魔鬼的存在。  我留下的一名队员看守油船,带着另一位登上了可兹上校的小岛。我心里面非常明白,我可以活着踏出每一步,是因为可兹还不想我死。当我准备独自去寻找可兹并杀死他的时候,被一群岛上的人团团围住,然后被当做猴子一样给关在木笼子里。我被风吹日晒了若干天后,又被关在地窖里过起了暗无天日的囚徒生活。  当我被抬到可兹面前的时候,我的那名留守队员的脑袋,被他当作皮球一般扔在我的腿上,我终于精神崩溃,失声痛哭着大叫起来,觉得自己不仅身陷地狱,而且还遭受着最残忍的折磨。  翌日上午,可兹上校来到关押我的渣滓洞前,就着日光跟给我念了一段《时代杂志》上面刊登的新闻——“日,90期,第12页:战争的前景让美国人感到难以置信……白宫官员继续主张强硬,认为可以让敌人失去抵抗力……因为尼克松害怕美国民众无法接受他的乐观观点,他从不允许国内对此加以公开,甚至他还抑制传媒报导,有关专家对该论点的充分发挥和了解,以及谈论有关事项……白宫发表声明,说越南战争情况乐观,胜利指日可待”。听着杂志上面的扯淡新闻,看着岛上遍地的尸体,我觉得天下最大的讽刺也莫过于此。  后来可兹上校将我带到了他的住所,给我讲起了他的故事。  “我记得在特种部队时,似乎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我们到一个村庄进行预防接种。替那里的儿童种完牛痘后,我们离开那个村庄。这时一位老人从后面追来,他边走边哭、泣不成声。我们重回村里,发现越共已经来过了。他们砍掉每只接种过疫苗的手,堆成一个小山丘。一堆小手……我记得我当时哭得像个老太婆一样……我咬牙切齿,不知该如何是好。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时那种惨状……  然后我突然之间就完全领悟了,像猛然被一个宝石击中,一个宝石子弹直击前额。于是我就有了无比的才干与意志,去进行类似的工作。完美地、彻底地、完全地、精练地、持续不断地去执行。我了解他们比我们强,因为他们可以忍受这些(杀戮)——他们并非怪物,而是地道的农民。他们全心全意地爱他们的家园,凝合成一股力量……”  我听完他的故事,看到他的桌子上,随意摆放着他曾经获得的荣誉勋章,突然就看透了杀人无数却流芳百世的虚无。  可兹上校接着对我说道。“我需要有血有肉的人,去运用其最原始的本能,去杀。价值判断……价值判断适足以坏事。我担心我的儿子不了解我的作为。万一我遇害的话,韦德拉,我希望有一个人告诉我儿子真相。我所做的一切和你所看到的一切。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痛恨的莫过于谎言。如果你能了解我所说的一切,你会为我做这件事的。”说完这句话后,可兹上校给我松绑了绳子,决定让我离开小岛,去告诉世界战争的真相。  在一个暴风雨的晚上,我趁岛上的人们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的时候,拿刀杀死了可兹上校。我想,这也一直是他所希望我为他做的解脱。当我重新站在众人面前的时候,被岛上的人们当作新的领袖崇拜起来。我带走了我仅剩下的那个队员,选择无声地离开了小岛。  当我坐在离去的油船上,回首观望小岛的那一刻,我仿佛突然间明白了,到底什么才是现代人真正恐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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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给力
让子弹飞  你一定听说过,&新官上任三把火&这句话吧?这句话的具体含义就是:新官上任时,坐着八匹马拉的火车,玩着斗地主桥牌,吃着麻辣火锅,从风景秀丽的道上呼啸而过,拉风潇洒。  我叫张麻子,书名张牧之。正当职业是作为马匪山贼们的领导去组织有纪律地劫富济贫。不过闲来无事的时候,也做一些贩卖山货果子狸的兼职工作。  当日,当我带着几个弟兄在道上潜伏,看到被我们盯梢的火车打马而过的时候,正是一种贼开心的场景。我当即掏出手枪,瞄准火车前马拉的纤绳,pia pia就是几枪。  看着火车依然安然无恙地前奔,我的义子小六子瞪大了核桃眼,然后很欠揍地说了一句:&爹,(Why)咋回事?&我白了他一眼,给他丢去一个沉不住气的批评表情,然后悠悠说道:&嗯……让子弹飞一会儿嘛!&  我话音刚落,只见牵着火车的绳索当机立断,八匹马儿朝着四面八方夺路狂奔。说时迟,那时快。火车碰到石块失去平衡后,立时冲天而起,然后从火车轨上横着飞了出去,最后以一个当官儿的没一个好东西的姿势,噗通一声,栽倒在一个水潭子里,惊起一滩烤糊了的泥鳅,不胜呜呼哀哉。  等我跑去劫财劫色的时候,除去一个长的还算标致的女人和一个长得跟二流子一样的县长师爷外,其他人一概成了地狱男爵。为了不空手而归,我决定接受那个二流子师爷的建议--去一个叫作鹅城的地方,假冒县长,搜刮钱财,而后荣归故里,继续做我的山大王。  我做县长,标致女人做县长夫人。二流子师爷,当然仍是师爷。我的义子跟几个兄弟做跟班的随从。就这样,我们整装待发,朝着鹅城的方向,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  我的行政纲领就俩字--劫富。换句话说,就是鹅城里谁的钱多,就搜刮谁。参加完鹅城人民的欢迎仪式后,我当即上任三把火,将县衙门口的牛皮大鼓推倒在地,任其沿着鹅城的街道滚滚向前,等着有人击鼓喊冤。  没想到不肖一刻钟功夫,竟有人将自己的身体当作击鼓的棒槌,将牛皮鼓重重地撞出了个大窟窿。太他娘的冤了。我立刻将一干人等捉拿起来,马不停蹄地升堂判案。这个案子好办,武举人无端打人。打人者该打。我立刻召集弟兄们,扒了武举人的裤子,摁在大堂的青石板上,哎呦哎呦地暴打屁股。  我本想着这件案子就此了结,没想到有些事情犹如冤家一般,宜结不宜解。武举人是鹅城首富黄四郎家的保安。换句话说,打狗也得看主人。我以为谁做了鹅城县长,谁就是鹅城的主人。没想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黄四郎的手下,有一个叫作胡万的无赖。在我暴打武举人屁股之后没多久,他跟那个混蛋举人合计趁我义子在饭馆里吃米粉的当儿,跳出来栽赃陷害。我义子只吃一碗粉,那两个混球王八吃了秤砣铁了心,一口咬定说是吃了两碗。我义子年轻冲动,为了保住我县长的名誉,剖腹以正事实真假。结果可想而知,我儿惨死,胡万武举人等小人得志。当我得知消息仓惶赶到的时候,我儿已经奄奄一息。我气愤不已,一枪打爆了胡万的耳朵,并暗下决心,一定要将黄四郎一伙混球,一网打尽,连根拔除。  埋葬我义子的那天,我站在他的坟前,久久难以离去。我记得曾经许诺给他的话,说是等干完了这一票,我就让他出国留学,去学习莫扎特……  祭奠死去的人,是为了警示活着的人,到底该怎样去活。我跟那个二流子师爷商计一番之后,决定智取黄四郎。我以县长之名,召集鹅城所有有钱的乡绅,出钱去城外剿匪。当我们终于拿到黄四郎的银子,走在城外剿匪的路上手舞足蹈的时候,却遭遇了黄四郎的十面埋伏。我们兄弟几人防不胜防,被打的措手不及,只好模仿鸡叫,用以当作彼此联络的多功能电台。最后二流子师爷不小心踩上了黄四郎的地雷,亦去做了地狱男爵。  看着死了的兄弟和臀部都被炸的挂在树上摇曳的师爷,我出离愤怒了,决定回鹅城跟黄四郎决一死战。我当然明白靠我们几个伤兵败将,根本不可能火拼取胜,遂决定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让黄四郎被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吞噬消灭掉。  我将黄四郎用来剿匪的银子,用大马车铺满了鹅城的街道,希望人们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跟着我去绞杀黄四郎。没想到银子里面不出政权。随后我又就将所有的枪炮,洒满了鹅城的大街小巷,希望逢着带火星味儿的爷们儿们,跟我去讨伐黄四郎。这次的结果仍令我大失所望--人们被欺压的久了,压根儿就丧失了反抗的勇气。  我终于明白,人们是从心里惧怕黄四郎。假如擒贼先擒王、破军先破帅,将黄四郎逮到,那么人心大涨,黄四郎家的城堡被蹈成马蜂窝,可谓不费吹灰之力。人一旦开了窍,好运就接踵来到。恰好黄四郎的替身被我兄弟的女人,运用你跑我就追,你再跑我就开枪的办法,给五花大绑了回来。  当我把黄四郎的替身,拉在鹅城的断头台上咔嚓了以后。人们以为黄四郎已死,就都毫无畏惧地冲进了黄四郎家的城堡。结果可想而知,真的黄四郎倒被看成是替身,给海扁成了漂着熊猫眼的一滩绝望的死水。黄四郎家财散尽,像被连根拔起的树,无力地委顿于地,像一条丧家的黄鼠狼一般,狼狈而亡。  该结束的都结束了。当我站在我的义子小六子墓前的时候,我掏出手枪后指向天空,pia pia地放了几枪。  &让子弹飞一会儿吧……&我望着远方的一片天空,大老粗一声长叹。  
  巨给力?杜甫  我叫杜甫,希望大家不要叫我豆腐。  在当年很风行给人起外号的时候,我很荣幸被大家起了无数个极富想象力的外号。什么豆浆了,杜鹃了,甚至还有人给我起了一个日本名字——小肚鸡肠,幸好不是小泉纯一郎,要不然我说啥也要从墓地里爬出来,去掐他脖子。  当年我活泼好动,是一个顶爱调皮捣蛋的小王子。由于我玩耍非常投入,以至于经常忘记写家庭作业,就被我的老师另眼相待,毫不留情地把我划入坏学生的黑名单里面。结果我的同班同学以此为契机,就给我起了个天长地久的外号——臭豆腐。  其实除了我遗传我爹,有那么一丁点的脚臭以外,浑身上下并无其他挥发性刺激气体。正因为我爹有如此根深蒂固的劣根性毛病存在。所以,我奶奶决定为了杜家品种优良、一代更比一代强,就召开家族会议,结果全票通过让我继承我爷爷的优点。  我爷爷是皇室智囊团里的骨干成员,另外也是一个致力于国家安定团结、宣传正面教育的诗人。有这么一个榜样在家里放着,我没有理由不好好崇拜学习。所以当我七岁那年,出口成章地吟咏出,曲项向天歌的时候,我爷爷就不禁拍手叫好。好诗,好诗。后来有人跟我不谋而合,但是因为那厮提前在文化局注册了这句诗,我就不得不放弃了本该属于我的版权。  在我的生命到达青春危险期的时候,我爹妈为了防止我整天想女人而荒废了学业,就忙前忙后帮我包办了婚姻大事。等我和老婆完全不懂得如何配合,就过完了洞房花烛夜以后。我就被告知已经长大成人,该出去工作,养家糊口孝敬爸妈了。  通过我爷爷的关系,我就得到了一个七级公务员的饭碗。书上说,一日为政,则终身为国为民。于是我就忘了老婆孩子,整天不娱乐只工作,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幸福、求发展。  当我累得几乎要患上肾衰竭的时候,就拿出狼毫毛笔来,写励志诗给自己加油鼓劲儿。总而言之,我希望通过自己不懈地努力,使国家像尧舜时期一样,民风淳朴,路不拾遗。像古装小说里经常描述的那样——国泰民安。  但是等到我奉献出青春,变的不再年轻的时候,却突然听到安禄山叛乱的消息。这犹如晴天霹雳,像兜头一盆洗脚水一样,浇灭了我熊熊燃烧的政治梦想。于是,我写了很多自荐信,毛遂自荐去平息叛乱。但是信件投出去以后,全部石沉大海,犹如打狗的狗不理包子一样——只去不回。  为了国家安定,老百姓安居乐业,天下不致生灵涂炭,我就决定带着读起来朗朗上口、甘甜纯净不上头的状子,亲自跑去长安上访。结果还没找到信访部门的具体所在地,就被一伙不明身份的黑衣蒙面大盗,给按在半路上暴打了一顿屁股。那些家伙抢去钱财后,把我扔到荒山野岭里,让我像鲁滨逊一样自谋生路。  结果可想而知,我命不该绝。当我流着眼泪鼻涕,在用茅草搭建而成的草堂里,大声地吟咏出:八月秋高风怒号……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这首发自肺腑的诗句的时候,一个白衣天使从天而降,一下子砸在了我茅屋的天花板上。等我把其扶起后,才发现这个人长得跟外星人BT一样——难得糊涂。  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就是老抢我风头的李白。因为在蜀山上跟猴子们喝酒划拳,结果愿赌服输,就被当作尿不湿给扔了下来。在无边落木萧萧下的风景中,我拿出用雨露炮制而成的夜光美酒,跟李白边喝酒边谈论战乱、切磋诗歌。我们就成了相见恨晚的莫逆之交。  李白比我大,就当仁不让地成了我的师哥。所以按辈分来说,诗仙这项荣誉我就让给了他。那天晚上我们不醉不归,喝到了夜半三更。刚好有一头猫头鹰,心急火燎地跑来要找人,帮他给暗恋的女猫头鹰写情书。我就指着李白说,这个人就是传说中的诗仙,你有啥事给他说。结果那只猫头鹰二话没说,喵呜一声,抓起李白就消失在了茫茫云海间。  李白走后,我因为没了可以势均力敌的拼诗对手,就日渐消瘦憔悴。当我跑回老家找老婆孩子的时候,村头歪脖子树下的草木,已经长得比城墙还要深。看见我悲戚难以辨认的模样,我和我老婆当年亲手种在门前的罂粟花,就止不住地嚎啕大哭起来,任谁也劝不住。  当我得知小女儿因为营养不良而不幸夭折的消息时,异常内疚自责,就跑去破败不堪的武侯祠里捶胸顿足地放声大哭起来。为了痛定思痛,跟战乱抗争到底,我就拿出毛笔,沾着我的泪水,写下了一首首寓古讽今、揭露战争荒谬、贫富差距扭曲人性的现实主义诗歌。当我把这些诗歌写在宣纸上挂在树上晾晒的时候,恰好被一群休憩的和平鸽看到,结果它们不胜惊恐,被吓得口吐白沫、嘴歪眼斜而四散逃窜。  
  巨给力?莎士比亚  我叫莎士比亚,而不叫利比亚。  我出生在英国伦敦,文聘是家里蹲。最有成就感的事,是取了个好老婆,并且写了几个靠谱的故事。  我从小在乡村长大,所以对抓虾摸螃蟹和游泳爬树等等技术无师自通。  我常常用一片水草做了比基尼内裤穿在身上,很拽很性感地跑到河里逮泥鳅。我结识了很多跟我一样调皮捣蛋的娃娃们,我们就自发地组织起来,变成了村子里最嘻哈的乐天派。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变成了一个少年,就戛然而止。我爹说养儿为防老,所以就撂挑子,把家庭的重担扔到了我的肩上。  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起码证明我已经长大成人,不用像我爹说的那样,靠二爷吃软饭。于是我就装作大人的模样,开始在村子里游逛。这让我从另一个视角,接触到了很多事情新鲜的一面。  我记得当时有一个富二代,名字叫作罗密欧的年轻人,发春喜欢上了跟他家竞争做生意的老板的女儿。这在那个时代,是跟黄鼠狼给鸡拜年一样,是绝对不靠谱的事情。但是爱情冲昏了他的头脑,那厮天天晚上冒着被群殴海扁的危险翻墙越院,一根筋地跑去人家姑娘的闺房里,亲嘴嘴说肉麻情话。  后果可想而知,他被人发现后,就被吊在歪脖子树下暴打屁股不说,还因此而得了严重的抑郁症。一蹶不振之后,罗密欧丧失了生活的兴趣,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地过上了犀利哥的后现代生活。  这件事情引发了我对爱情的深刻思考。  在一个夜黑风高、圆月弯刀的晚上,我爬进了我暗恋的女孩家的窗外,如法炮制了一番老鼠爱大米的故事情节。结果事情出乎我的意料。我的女孩听到我一声唿哨,当即在窗户上绑了被单,心急火燎地顺着被单搭建而成的滑梯,出溜了下来。她抹黑说了一句:天王盖地虎。我就立马接道:宝塔镇蛇妖。然后我们就摸索着拥抱在了一起,干柴烈火亲热起来。  这件事情引发了我对爱情不确定性的深刻理解,所以我不要等到泰坦尼克号都撞冰山了才说。姑娘,姑娘,额爱你。在那年12月19号那天,我就拉着我的女孩,跑去我老丈人和丈母娘的那里,告诉他们: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面朝大海,我有一所房子,房子里面住着二老,二老可以乐呵呵地帮我们看孩子。就这样,我老丈人当即拍板同意这门婚事。  我就跟我家娘子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欢天喜地地入洞房,生了娃娃。  我老婆说。顾家的男人才是男人,所以我就很MAN地跑出去挣面包牛奶,回来养家糊口顾老婆孩子。由于我除了会编正经的故事以外,别无所长。所以就装作文绉绉的剧作家,然后像王宝强一样跑去英国皇家大剧院的门口蹲点。希望有伯乐突然跑过来,像谁都不撞——偏偏只撞木桩子的兔子一样,撞到我的大腿上。然后抬头就念台词。兄台相貌不凡、印堂发黑,将来一定是万中无一的……  我风雨无阻、铿锵玫瑰地盯梢,在手脚发麻即将缺钙痉挛之际,突然被人叫了进去,像周星驰一样当了临时的龙套——兵丁甲。我万分激动,披了服装道具就冲上舞台,像超级巨星一样,闪亮登场。结果被台下不知道谁扔的鞋子给打翻在地。我站起来正要叉腰骂将一声谁他妈咪的!结果却看到舞台导演,一边抽着雪茄,一边拿着狼牙棒,呵斥我走错了台步。我万般无奈,只好从新再来。到了夕阳西下、残阳如血的时候,我脱掉服装道具,一身臭哄哄地走出了大剧院。我就拿着一毛钱工钱,一蹦一跳地跑回家,让老婆赏我一个带响的嘴嘴儿。  转眼间,二十几年一溜烟功夫过去了。我就到了男人四十一支花的性感年龄。摇身一变,已不再是一个跑龙套的了,而华丽转身为了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跑龙套的。于是我就开始着手编故事、写剧本,把我早年的经历,以及对社会、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感情的感悟,融入到了我的创作当中。由于我老婆总是一手拿着棒槌、一手拿着她给我写的肉麻情书,站在我的面前监督我。所以我始终不敢偷懒,就像上了发条的兔子一样,活蹦乱跳地一路写了下去。  皇天果然不负有心的老婆,在我写好几个剧本之后,我老婆就像托尔斯泰老婆一样挽起袖子亲自上阵,帮我写的东东,前后后誊写了九九八十一回。结果查出来12345个错别字和54321处语句不通顺、读者不明所以的地方。看着我老婆叉腰杏眼圆睁的认真劲儿,我觉得她长的跟电脑排版机一样美丽。  最后我的作品终于出版面世,后来听说变成了可以跟写有亚当和夏娃不堪之事的《圣经》相提并论。但是我却不愿意人们拿它去作比较,因为我深知:比较产生嫉妒,而任何人尝试过嫉妒,都会变得像麦克白将军一样狠毒。  最后当我老了,就故意装深沉,跟我老婆讨论生存与死亡之间的哈姆莱特式哲学命题。谁知道那厮老不正经,不顾儿女们异样的眼神,亲了我脸颊一口,然后深情款款地说道。  我爱你,这就是解决生与死的终极解答。  我醉醺醺地倒在了我老婆的怀抱中,不知天上宫阙、人间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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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给力?杨贵妃传  我非常幸运,生在了一个以胖为美的时代。这样一来,从我报名参加大唐的选美比赛那天起,我就一路过关斩将,最终无可厚非地成为了大唐第一美人。  我很清楚,当我赢得大唐第一的美人奖杯的时候,也就是离那个我顶喜欢的男人——唐玄宗最近的时候。因为按照比赛流程,冠军达人将获得为皇室表演节目的机会。  在唐玄宗他妈八十大寿的生日派对上,我穿着一件透明的比基尼闪亮登场,在一首动感十足的《我不是黄蓉》的流行舞曲中,跳出了我自编自导且自演的一段街舞。没想到唐玄宗他妈,当即拍着大腿说道,就是她了,我唐家未来的儿媳妇。  我立刻亲切地喊了声妈咪,就跑过去给老太太做足底按摩。当老太太累了,回后宫找魏忠贤玩青蛙跳井游戏的时候,我就飞快地跑到唐玄宗的面前,拽着他的胡须说道,明天我们就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去,这门亲事你妈都答应了。  第二天上午,唐太宗立刻召集宫中的文武百官,定下了一个黄道吉日。他站在长城上向世界各国人民宣布,将在当年的十二月十九日那天,在华清宫里举行一场空前绝后的婚礼。我高兴地手舞足蹈,不知道该怎们办才好,就脱了衣服在华清池里裸泳。  唐玄宗顶喜欢我胖胖的模样,因此特意点兵遣将,挑选了安禄山史思明等几个对零食颇有研究的家伙,满世界跑着给我买零食吃。对于这一点,我非常感动。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拉着唐玄宗跑到马怀坡上,借着月光偷偷地接吻。  几个月一晃而过,我日渐发福,也就是出落地越发漂亮迷人了。十二月十九日这天终于到了,唐玄宗忘了擦掉我印在他脸上的口红印子,就欢天喜地地出去接待宾客。这让不知情地人们还以为是大唐新推出的红色面膜,私下里都向宫女们打听卖家。  当婚礼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唐玄宗突然拍着桌子跳了起来。我害怕这厮突然发酒疯,把我对着他耳根子讲的那些肉麻情话,全抖出来。就顾不上奔跑起来风把我的婚纱吹起来,严重走光的危险,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到他的面前,给他眨眼睛使眼色。  没想到那厮看了我一眼,却自顾自地爬上了酒桌并扯开嗓子吼道:大家听着,我唐玄宗要爱杨玉环一生一世。我乐开了花,赶忙面朝观众娇滴滴地笑了起来。等到所有人都喝得人仰马翻的时候,我就和唐玄宗喝了交杯酒,然后就抱着醉成一滩烂泥的他步入了洞房。  当我宽衣解带后,刚把晚上用的黄瓜面膜贴在脸上躺倒在床上。唐玄宗那厮,一个鲤鱼打挺就爬将起来。我慌忙吹灭了红蜡烛,撕掉面膜后就和唐玄宗干柴烈火般地亲热起来。皇宫上的瓦砾一阵接一阵地剧烈震颤之后,一切万籁俱寂。唐玄宗就像婴儿一样,倒头睡去。  我拿毛巾擦了一把汗,突然发现经过刚才的剧烈运动,我身上多余的赘肉和脂肪,竟神不知鬼不觉地神奇消失掉了。我拿着唐玄宗送给我的定情信物——用钻石做成的玉簪子,挽起来砰砰乱的长发。然后深情地望着面前的唐玄宗,在心里默默地许下承诺。我要爱你一万年。  这就是为啥当时那个很有才的诗人李白,给我写了那么多的情诗,我却不予理睬的重要原因。我爱的是唐玄宗这个人,而不是他的财富和权力。  当我闲来无事,一边吃着唐玄宗派直升机去广州为我采摘的荔枝,一边琢磨着怎样才能为唐玄宗用纯棉的毛线,织一条时尚且暖和的围巾的时候。忽然听到两个宫女聊天说道安禄山叛乱的消息。这让我手中的针立马跑偏,扎到了我自己的手指头上。  敢找我男人的茬儿,妈的不想混了。于是我就连夜召集后宫三十六院,所有会针线活的娘们儿,赶制了成千上万条刀枪不入的内衣内裤。在拿一送十的推销理念下,所有这些东西,全都装备到了大唐兵将的身上。  在我家相公出征那天,我特意拿出结婚那天穿的红色比基尼婚纱,找了一根竹竿然后把它挂在华清宫的大门上,为我丈夫加油打气。经过了三天三夜的激战以后,我从杜甫的诗歌里面读到战事的惨烈和敌人的残忍。我开始为我的丈夫担心起来。  就在我急的发疯,简直就想裸奔到我丈夫身边的时候。前方发来电报,说我丈夫被安禄山放出的蜱虫咬伤,后因为血小板迅速减少,最终不治身亡。拿到这封电报以后,我像丢了魂的皮球一样,昏倒在地,哇哇哇地吐出来两大口鲜血来。  女为悦己者死。当最爱的人已经死去的时候,继续勉强自己活在世上,那跟华清池里的咸鱼有什么分别。我跑进唐玄宗曾经和我睡觉的屋子里,拿出来一条他的腰带,然后跑到了我们初吻的地方——马怀坡。  我把他的腰带挂在一棵歪脖子树上,然后搬来一个马扎就站了上去。看着滚滚红尘,我大喝一声。二十年后,又是一次相爱,遂蹬掉马扎,自挂在了东南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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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给力•飞越疯人院  我在一家方圆百里之内,妇孺皆知的知名医院里面实习。既然身为实习生,我当然晓得里面的规矩。  除了每天被医生们,像吆喝着嗓门卖内裤的贩子们一样,呼来唤去不当人使唤以外,还得承受脾气类包租婆一样的医生们的责骂。  不管吃,不管住,也从不发一毛钱的待遇,让实习生这个职位,在医院工作人员那里,成为供不应求的稀缺资源。我在里面干过,所以深知里面的甘苦。直到现在,只要你一说起实习生,我就像老乡见老乡一样,立马两眼泪汪汪。  言归正传,我去医院实习的第一站,就是专门关押神经病人的科室。我刚去报道的第一天,一个浑身上下一丝不挂的中年男子,就在长廊里学习森林泰山的鬼哭狼嚎。这时候,一队武装到牙齿的医生护士,拿着注射器和榔头迅速赶至现场。  其中的一个经验丰富的医生问道,帅哥,打针啦,打完给糖吃。谁知道碰到一个闷着头就是不吭气的钉子户,这个医生恼怒起来,好话不说两遍,抄起榔头就是两下。这下好了,那个裸奔的家伙立马安生下来。最后担架伺候,给拉到太平间享受宁静去了。  转眼间,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从医政科拿了盖过章的转科同意书,就匆匆忙忙奔赴外科去了。刚好赶上有一个得了急性阑尾炎的病人正拉过来动手术。其中的一个医生二话没说,一把抱住我就将我抱进了手术室里。我定睛一看,还好是个男医生,就放心大胆地站在那里帮忙做手术。  这时候,由于赶得太急忘了带麻醉针。那个医生急中生智,从口袋里取出背着老婆偷偷喝的一瓶二锅头,咕嘟咕嘟地灌进了病人的嘴里。等病人开始胡言乱语但还没有开始发酒疯之际,那个医生就脱下好几天没洗的臭袜子,塞到病人的嘴里。  准备工作做好后,手术正式开始。那个医生把刚吸了两口的烟,往耳朵上一夹,就挽起袖子拿起解剖刀来。他让我数一二三,就手起刀落地划开了病人的肚子。一阵噼里哗啦、叮叮咣咣之后,医生说了声。手术OK了,咱们去咪嘻吧。手术宣告结束。  我把病人从手术台上拉到了病房里,这时候病人突然说异常的口渴,于是我就去拿来一针葡萄糖兑了开水让他喝,谁知道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他刚把我端给他的水一饮而尽,从他刚做完手术的肚子上就像淋浴一样,喷出若干条水柱来。这让我觉得异常尴尬,就用泡泡糖先粘住冒水的口子,然后我就红着脸跑去还没来得及出去吃热干面的医生反映情况。  他听了我的报告后,一拍脑门,突然记起了什么,就飞奔到那个病人身边。拿出藏在袖子里面的棒槌,找准病人头部就是一棒,然后吆喝我赶紧再推入手术室。原来,他将所有的手术器材,一股脑儿全忘在了病人的肚子里。又是一阵噼里啪啦之后,那个病人喝水后,总算不会制造喷泉奇观了。  这件手术前前后后将近一个月,那个病人还没有出院的时候,我就又到了转科的时节。  最后我就到了急诊科。那里的医生护士每天都处于警戒状态,一听到120的鸣笛声,就迅速拿担架往外冲。我在那里连续战斗了三天三夜后,口眼歪斜、口吐白沫、角弓反张而昏倒在地。  于是,我只好住院治疗。我取出省吃俭用的10万块钱,拿到了住院登记缴费处的窗口前。只见里面伸出一双毛茸茸的大手,立马把钱接了过去。等我在窗口旁一直站到了夕阳西下,里面终于传出来消息。下班时间到了,明天再来。我深知要想活命,就绝对得耐着性子。  所以我很识相,语言温柔、彬彬有礼,第二天才跑去麻烦人家。终于办好了住院手续。医生就给我开了一麻袋的化验单。没办法,我就扛着袋子,拿着提前准备好的被褥床单等日用品,在医院里安营扎寨。过了三个月后,我的各项化验,终于宣告完毕。我立马把被褥床单抛向天空。哈利路亚,我终于可以躺到病床上啦。  在我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听说上面要来检查,就立刻被一个认识我的医生从床上拽了起来。我只好一手拿着吊瓶,一手拿着笤帚拖把,将医院里的卫生重新打扫起来。  两个月后,我终于实习结束。在我走出医院大门的那一刻,我回身望了一眼曾经成长过的地方,然后就情不自禁地哇哇大哭了起来。  这时候,我忽然发现那个喜欢裸奔的精神病人,还有那个上手术台的阑尾炎病人,手拉着手载歌载舞地从医院里面出来。他们看了我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我们相视一笑泯恩仇,拥抱着跳起舞来,庆祝解放日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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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不读
          周郎不二          
  巨给力•冲出亚马逊  长江黄河虽然贵为中国人的妈咪河和爹哋河,但是高中地理教科书上说,全世界最大的河流却不是它们,而是蜗居着巨蟒和毒蜘蛛的亚马逊河。  看了这之后,虽然我撇了撇嘴不以为然,但感觉上却无可奈何。这时候我才明白,世界上好些东西,都不是只有中国地大物博,样样第一。  好些东西并不能感情用事。比如说,不能因为有你恋母情结,就说你妈长的比弗洛里德他妈还美。其实妈跟妈并无差别,是丑陋的人心将他们弄得千差万别。  我上高一放暑假那天下午,因为在校食堂里多吃了两颗茴香豆,就突然得了严重的痢疾。眼看着我坐立难安,一直在座位上扭啊扭的想往厕所跑。但是学校下了硬性规定,一个都不能跑。  老师一手拿着电警棒,一手捧着AK47式冲锋枪,戴着防弹头盔和不锈钢内衣内裤,叉腰站在教室的前后门口。严密监视我们亲笔决定,选择文科还是选择理科。  因为老师事前透露了马脚:说是选择文科,就只有死路一条。所以我拿起圆珠笔飞快地写下“理科”二字后,终于得到放行,就飞也似地冲进了男厕所。一阵噼里啪啦兼轰隆隆的声响过后,我就从厕所里满面春风地出来了。  后来听说,有一个长相大胆的男生,偏偏不信邪,挥笔写下了“文科”二字。结果被老师抓出去绑在厕所门口示众,被暴打了一顿屁股后,终于浪子回头,含泪改邪归正。“文转理”后,才算息事宁人。  高二那年最为常见的一天,我正在学校里把头悬在房梁上,用锥子扎自己的屁股,没命地做卷子、背ABC、论证三角形之和为啥是180°而不是880°和经过有丝分裂所生的孩子为啥没屁眼儿的问题。突然被我妈喊回家去,火急火燎地打包内衣内裤、袜子牙刷。  原来我爹妈跑到管人头税的张献忠那里,送了两盒巧克力之后,终于知道了我们那个地方,考生多的像过街老鼠一样,所以想考上大学比登天还难。  于是,我爹妈果断跑去鳄鱼教练那里给我报了名,说是只要我参加亚马逊夏令营,就可以把我的户口所在地,移花接木成地广人稀的亚马逊原始森林。这样一来,我就摇身一变,成为亚马逊那个人迹罕至之地的考生。随便考一个大学,跟脱了裤子放屁一样轻松容易。  我二话没说,抄起行李就跟着鳄鱼教练走了。临走的当儿,我妈留恋不舍,说亚马逊那里蚊子多如牛毛,一定要我带着一张她跑遍整条街才买到的比基尼蚊帐。我拿好所有东西,跟我爹妈抱成一团后,就张开大口嚎啕大哭了一场,然后就坐鳄鱼教练的人力三轮车,踏上了去亚马逊的长途旅程。  我之所以如此心甘情愿,一来是为了跟我爹妈有个像样的交代,要对得起他们每天烧高香参拜的那些,整天端坐在我家饭桌上的列祖列宗。二来也可以趁此机会,在戴着手链脚链被押往考场之前,好好放松一下紧绷着的身体和神经,享受一下人生在世的最后一丝悠闲。  正在我神游八极、想入非非、浮想联翩、神魂颠倒的时候,鳄鱼教练大喝一声,穿上不锈钢拖鞋,用两只脚擦着地面的刹车方法,将车子停了下来。我拿了行李刚一下去车,鳄鱼教练就放了一个烟幕弹,消失不见了。  我站在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的亚马逊河边,感觉像是受了欺骗,就抓狂起来。一边脱了衣服裸奔,一边捶胸顿足、哭爹喊娘起来。但是寂静空旷的原始森林里,除了我无助的回声以外,风声雨声读书声,全都他娘的听不到。  最后我喊的累了,就光着屁股趴着一块大石头上休息。这时候,森林里突然传来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嘶鸣,接着所有的小动物都大小便失禁,躲进亚马逊河里面,只露出眼睛呼吸。我感觉不妙,就爬到一棵芭蕉树上,躺在一个鸟巢里观察情况。  透过缝隙,我看到一条失恋的巨蟒,正火冒三丈地追着一只大猩猩的红屁股乱咬。这情形吓得我大气不敢出一下,屏息凝神地密切观察着战况。谁知道那个大猩猩一个跟斗云,就跳上了我藏身的芭蕉树上,然后做着各种各样的鬼脸,龇牙咧嘴地挑衅着狂蟒。  最后我被彻底暴露。红屁股大猩猩急了狗急跳墙,就拿我做人质,逼迫狂蟒放它一条生路。千钧一发之际,我突然不受控制,就开始像唐僧一样,念起了疯狂英语。大猩猩受不了折磨,最终口吐白沫,口眼歪斜着昏倒过去。  最后只剩下了我和狂蟒。于是我们达成共识,它送我回去考大学。我替它在动物园里,再找一个女朋友。你有我有全都有。事情总算被圆满解决。  在黑色六月即将来临之际,我驾着狂蟒,手拿亚马逊户口,唱着迈克杰克逊的颤栗之歌,终于冲出了亚马逊。  
  一定要
  继续顶ying
  巨给力?上邪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简而言之,我们的相遇,纯属老天犯了一个巨给力的错误。  是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是一个跟兰亭集序一样风情万种的绚丽时光。  我由于吃了一碗贼眉鼠眼的捞面条,而百肠纠结、脾胃不和,赶紧舍急慌马地提着裤子遍地找厕所。  不想当我正腆着肚子窜进厕所里面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有一个脸蛋儿纯美的女孩子,脸红脖子粗地蹲在厕上,正卯足了劲儿(此处省略若干字),其憋屈之状,委实惨不忍睹。  我赶紧闷住头不吭气,快马加鞭地跑到厕所门口察看具体情况——男厕所!?!  敢情,史努比急了跳墙,人急了乱扎桩啊!  我不胜犬马怖惧,捂着肝肠彷徨在悠长、悠长、又悠长的时间煎熬中。  几世经年在梦里花落知多少中流转变迁。  等到那妮子终于蹲的痛了,痛的哭了,哭的累了以后,方才提着裤子,有气无力地从厕所里姗姗而出。只见她飞也似的瞟了我一眼,然后又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地瞅了一眼“男厕所”几个大字,随即马不停蹄地逃之夭夭。  然而人走香留,我忘不了那一眼巨给力的羞涩,红了樱桃、熟了芭蕉,恰似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犹如无心出岫的云彩,最是那一低头的凉风,狂刮起不胜徐志摩般浪漫的温柔。  我的双眸仿佛刹那间刷出过亿的电击量,瞬间迸发出昙花一现的魅影,嫉妒了纯洁之美的天仙。  之后我使尽了浑身解数,辗转反侧多人,终于用一个肉夹馍的芬芳,从一个胖娃儿那里换取了纯美女孩的详细资料。  姓名:姣美美。年龄:新鲜的姣美美。爱好:爱死姣美美  初级梦想:寻找共同爱好者。高级梦想:姣美每一天,笑容令世界千娇百媚  后来我才知道,拿我肉夹馍的胖娃,正是姣美美的弟弟——姣小胖。  知道这层关系后,我急如星火地换上小舅子扎西德勒的表情,忙不迭地招待姣小胖,以便他回去后代我向他姐姐致意,就说青青子衿,悠悠我心。邂逅伊人,委实贼开心!  时光无邪向上,似爱情雨来风满楼。  没过几天,当我看到前来跟我接头报喜的姣小胖,满面愁容的死目临侵地样子的那一刻,我的整个神经系统几近崩溃瘫痪。  莫不是人家姑娘嫌弃我长的太过随便?还是,嫌弃我长的太过随便?  我恨不得扑上去亲小舅子一口,好让他赶紧告诉我真实情况。  没想到姣小胖坑坑浓浓老半天,就是狮子不开口。我赶紧从屁兜里拿出两个硕大的折叠式肉夹馍,放在小胖面前晃悠起来。说时迟,那时快,小胖以一招“虎鹤双行”的诡异招式,分别将肉夹馍抓在左右手中,然后吃嘛嘛香地咀嚼起来。  末了,扔给我一句话:“我姐说,让那个家伙带着肉夹馍来见我。”  我说为啥老是肉夹馍?小胖说,那是我——啊,不,是我姐的最爱。  我立刻心领神会,赶忙给了姣小胖一个肉夹馍式的微笑,算作心有灵犀大家通。  此事算是到此告一段落。  我开始为去见姣美美而紧密锣鼓地梳妆打扮,旧貌换新颜。  因为我爹常说,男人一定要把自己打扮地很拽很拉风,才能情场得意、恋爱百分百。  所以我就特地拿我娘烤红薯用的烧火棍子,给自己烫了一个I LOVE YOU的热辣发型,然后又跑去一个全家移居加拿大而空余巨大鸟巢的燕子窝里,收集了999朵羽毛,做成了一件节能环保的燕尾服,最后就骑着我爹娘当年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在野外狂奔谈恋爱时的座骑——奔驰奥巴马,闪亮登场,重装上阵。  当我千里走单骑,横扫万水千山,终于站在姣美美家前面的时候,猛抬头忽然看见姣小胖犹如瘟神一般,带着“要想从此过,留下肉夹馍”的表情,在大门口叉腰而立。我赶紧丢去一麻袋的狗不理肉夹馍,撇开他径直朝前走去。这时候姣小胖忽然跑过来拽着马脖子说道,我姐在窗户哪呢!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发现姣美美独倚窗前,青丝三千丈,对镜贴花黄。  我赶紧曲项向天歌地扯了声“姑娘姑娘我爱你”的性感呼哨,然后伸开双臂——希望能接到散发着爱情香味的姣美美。没成想,那妮子听到求爱信号后,立马鲤鱼打挺,以一个“海豚跳跃,我心永恒”的曼妙抛物线,从楼上的窗户里面直奔我而来。  我不胜呜呼哀哉,赶紧翻身下马,在地上扎出一个稳如泰山的马步,然后双目合十、牙关紧要,希望掉下来的姣美美,能够如鸿毛般轻柔。  不想扑通一声巨响。  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却意外发现姣美美同志,正以一个倒栽葱的姿势,神奇地栽倒在不远处的荷花深处。结果可想而知,惊起一滩团体旅游的泥鳅,完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行为艺术。  面对着突如其来的一幕,我赶紧将满是泥污的姣美美从池中拔出,然后提着她快马加鞭地跑去了一颗爱哭的向日葵下,手忙脚乱地帮她完成洗浴,最后换上了我亲手为她做的一件用玫瑰花做成的比基尼。  我们相视一笑后挥手告别小胖,就在姹紫嫣红开遍的爱情花园里游园不值,谈赏心悦事,享良辰美景。  等到夕阳西下、古道西风吹瘦了壮马,我就带姣美美跑去歪脖子桃花树下,亲嘴嘴说肉麻情话定终身。  我们分别翘起小拇指,指着月亮发誓相爱一生一世,并且拉钩上吊一万年不许变。  吻别姣美美的时候,我告诉她我要与她长相厮守,天长地久。  即便世界末日到来,仍旧死了都要爱。  
  巨给力•阿飞正传  你有没有听说过一种鸟,它的一生都在用力飞翔,穿过万水千山、沧海桑田,一刻也不停地飞呀飞。据说,当它停止飞行的那一刻,也就是它生命终止的那一刻。  朋友们都叫我阿飞。因为我不喜不悲,衣袂飘飞。如盛开在悬崖上的茉莉花,婆娑迷离,遗世独立。常常与美女们擦肩而过,笑看哈喇子铺满大地,犹如凉风的娇羞,惊起无限温柔。  自从我娘离家出走以后,悲伤常常与我形影不离。一种天然的忧郁,在我的心中根深蒂固,让我的世界,从此流离失所,在漂泊中逃避无可解脱。  为了寻找事实的真相,我从此踏上了追寻之旅。  我在世界溪流中漂泊,直到遇到一个叫作番红花的女子。  缘分便如雪花般纷纷扬扬,最终尘埃落定,化作四目相对时,那一眼万年的相思相恋。  当我爱上她以后,方才懂得了依恋的真正含义。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一时不念肝肠寸断。最是那一种迷恋,恰如星辉斑斓,无垠无限。  人生若只如初相见,何故西风悲画扇?  见或不见,念或不念,时光依然一往无前。  离别,是为了悲欢离合淡去后,分享再度重逢时的喜悦。命运,注定是一场告别的狂欢。  告别番红花后,向前的道路将我的双腿紧抱,仅留静默安慰孤单背影。  泰戈尔说,你直管朝前走去,不必为采摘一朵花而停留,因为一路上,自会有花为你开放的。  我不知道诗人的话是否属实,只知道在我面前的道路,依然绵延无期。  经熟人提供线索后,我坐上了轰隆隆的火车,朝着我娘的所在,义无反顾地呼啸而去。  在路上再次飞翔,我邂逅了一个名字叫作轩尼诗的女人。  爱情便在在千年等一会后,飞流直下,用青丝曼妙,缠绕住了飞翔的翅膀。我的忧郁被她的回眸一笑,画满千娇百媚的芬芳。  我们相爱后,风筝缠绵青天,只羡鸳鸯不羡仙。最是那一种爱恋,恰似大海辽远,汪洋无边。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恋或不恋,见或不见。岁月依旧沧海桑田。  假若爱有天意,离别也不过夏天来临前的梅子黄时雨。人生,注定是一场悲剧的欢乐颂。  吻别轩尼诗的那一刻,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晓来谁染桃林醉?是为离人泪。  火车一声长叹,载着我拔足狂奔。  《罗摩衍那》中,罗摩安慰婆罗多说,白天和黑夜一去不回,生命总是消失,好像艳阳下蒸发水。生命在消失,不管你是停,还是走。死同你走很长的路,死又同你一起回家。你们邂逅,好像是在海洋里,一块木头与另一块相遇,它们偶尔碰到一块。时候一到,它们又会匆匆分离。  我不知道离别会不会变成永诀,只知道一旦坠入生命,就不能回头,就像河水不会回流。  经过万水千山的颠簸以后,道路峰回路转。我终于站在了我娘面前。  朝如青丝暮成雪的憔悴,是一只在天地间滑行的沙鸥,在母亲的瞳仁里飘飘飞舞,捡尽寒枝不肯栖,寂寞如沙洲般冰冷。  站在母亲的沧桑中,我像个孩子似的失声痛哭。  母亲心疼抚摸着我的头发,向我悠悠道出了整件事情的真相。  听完母亲一席话,我终于明白:母亲的离别,是因为爱,而不是伤害。  告别母亲的那一刻,我心释然。宛若暗香浮动黄昏,庭院月光深深。  朝闻道,夕死足矣。  当突如其来的山体滑坡,连同飞驰的火车,将我埋葬在青山脚下的那一刻,我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珍惜过曾经所有,即便死神不期而至,离别也不过是一首从容的诀别诗。  使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停止飞翔的那一刻,天空不留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然飞过。  
  人生若只如初相见,何故西风悲画扇?      见或不见,念或不念,时光依然一往无前。      离别,是为了悲欢离合淡去后,分享再度重逢时的喜悦。命运,注定是一场告别的狂欢。      一定要顶顶顶顶顶顶
  说句实在话,搞笑是搞笑,但是情节稍欠,就好像一个笑话集
    作者:幻樱空 回复日期: 22:48:09   回复     说句实在话,搞笑是搞笑,但是情节稍欠,就好像一个笑话集        谢谢啊,希望在笑过以后,你能体会到一种真情。
  新贴啊,占位顶啊,希望不会太监
  @幻樱空  22:48:09  说句实在话,搞笑是搞笑,但是情节稍欠,就好像一个笑话集  -----------------------------  谢谢啊,希望在笑过以后,你能体会到一种真情。
  巨给力•巴黎圣母院  我的故居在法国巴黎,那是一个巨给力的艺术之都。  那里有许多犀利哥,基本上跟艺术家一个德性。据我所知,他们私底下把发型剪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整天潜伏在巴黎的街道上和地铁下,冒充艺术家勾引花痴,兼骗吃骗喝。  我叫雨果,意思是雨天的无花果。由于我在爱艺术爱生活的文化氛围里出生,并且我爹妈当年谈恋爱的时候,有伞偏偏不打而跑去雨中浪漫两人行。当看到雨打芭蕉、红了樱桃的时候,互相亲吻了一口,然后就心有灵犀一点通,指着一株无花果,给我取下了这个很有画面感的名字。  我年轻的时候,顶斯文聪明。当我在法国日报上得知,法国总统拿破仑跟我一样年纪,就下着雨跑去花园里,跟情人在歪脖子树下亲嘴说情话的时候。我就无师自通地写了一首托物言志的抒情诗,大致意思表达了对那种诗意爱情的向往和对拿破仑那一夜风流的艳羡。  但是当我得知那厮不好好干总统,偏要加冕作皇帝的时候,就立刻顺应潮流而见风使舵,开始写政治讽刺诗,强烈谴责那厮不安心浪漫偏要称王称霸,让人民为了他的私人利益而流血流汗的愚蠢。  总而言之,不管抒情诗也好,政治讽刺诗也罢。正是依仗着孜孜不倦地写诗投稿锻炼文笔,我在不知不觉中才高八斗、才华横溢,成了花痴们眼中最性感的文艺青年。  我依稀中记得,那是在一个桃花发情的季节。我跑去邮局领取了第一笔稿费,然后就欢天喜地地跑去请自由舞达人艾丝美拉达,吃肯德基美味钡餐。我掏出过生日时我爹特意给我买的钢笔放在胯下,暴喝一声爱你一万年,这支钢笔就异常听话地瞬间变成一只粗大的火箭。然后再暴喝一声死了都要爱,这枚火箭就带着我,朝艾丝美拉达家疾驰而去。  我站在她家楼下远远看见她,就脸颊潮红、呼吸急促。后来我赶紧深呼吸了一下,默念了三声淡定后,帮一只蜘蛛给它暗恋的女生写了一封情诗,然后换它帮我爬进艾丝美拉达的房间,用蛛网搭建而成一条眉目传情的专用网线。  一根坚韧的蛛网将我们亲密地联系了起来。我在这头压低了声音说道。嗨,我有钱了,带你出去吃肯德基钡餐。艾丝美拉达在那头答道。哎呀不行,今天我来例假了。  我莫名其妙:“今天又不是圣诞节,你怎么会有例假?”  “哎呀,笨蛋!例假的意思就是我大姨妈来了。”  我更莫名其妙:“你大姨妈来了,干你屁事?”  “气死我了!你这个死无花果。”  “你喊我外号?”  “爱谁谁!你这个笨蛋。”  这样不欢而散后,我就鼓着肚子,气呼呼地一个人跑去吃了一大份肯德基钡餐。等到吃完结账的时候,觉得只顾着自己吃而不给那厮买太不仗义,就打包拎走了一份,跑回去准备跟那厮和解。  当我经过巴黎圣母院的时候,却意外发现那里庭若市、人头攒动。等我走近一看,原来是一群大学生和艺术家举着“反对专制、拥护民主”的横幅,在那里游行示威,反对拿破仑君主专制。我深表钦佩,就站在那里给他们壮声势、烘托气氛。  后来工人农民、地痞无赖和一大帮无业游民流浪汉统统聚集此地。群情立刻高涨,像一锅煮沸了的洗脚水一样激昂起来。当所有人都准备以裸奔来发表愤怒的时候,巴黎圣母院的闹钟上突然传来一声女人的啼哭。我举目望去,发现艾丝美拉达被绑着双手双脚,吊在大钟里面冒充撞钟的铁杵。  这时候地面开始剧烈地晃动起来,当所有人被晃的口吐白沫、嘴歪眼斜的时候,一辆超级铲车嘎吱一声停在了众人的面前。身穿黄马褂,一手拿着大喇叭,一手拿着狼牙棒的拿破仑,就凶神恶煞一般叉腰站在了铲车的车头上。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要么就收拾行李滚蛋,要么就是跟那个跳自由舞的女人下场一样。拿破仑模仿秦始皇说完这句话,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就竖起中指,指向了被吊在钟下的艾丝美拉达。人们抬头看了一眼被绑成粽子的艾丝美拉达,立刻作鸟兽散,独留我一个人站在那里。  敢找我女人的茬儿,你丫活腻歪了。我立刻取出那只钢笔,暴喝一声,打倒法西斯专制主义。那只钢笔应声就变成了一架火箭炮。我瞄准拿破仑站立的地方,捂着眼睛开了一炮。等到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那厮被炮轰成了串串香,黄马褂、内衣内裤和狼牙棒等等装备全部化成了灰烬。  这时候,一只穿着比基尼的和平鸽,飞身落在了拿破仑的头上,然后用翅膀捂着嘴东倒西歪的偷笑。拿破仑赶紧用双手捂着羞出,哭爹喊娘地狼狈逃窜。临走的时候,不忘学着灰太狼的语气说道。我还会回来的。  我大喝一声爱你一万年,就骑着钢笔飞到巴黎圣母院上面,救下了艾丝美拉达。当我把那份美味的肯德基钡餐,拿到她面前的时候,她喵呜喵呜地哭了起来。  
  @zhu-28 14:22:09    周郎不二  -----------------------------  zhu5619    
  欢迎啊
  @雅欢我爱罗  08:39:40  新贴啊,占位顶啊,希望不会太监  -----------------------------      已经完本,有考虑后续,放心看!
  巨给力•康熙大帝  我叫康熙。事实上我的名字并不叫作康熙。我爹我妈生我以后,给我起了一个很拽的名字——爱新觉罗•玄烨。但是我能管住我的维和部队,却管不住后世那些历史学家的嘴。他们非要吃饱了撑得慌叫我的外号,我又不能从墓地里钻出来跑去掐他们的脖子。因此,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中国人就是爱瞎搞一些文绉绉酸溜溜的东西,自视学问甚高,实际上跟卖茴香豆的孔乙己并无什么差别。就比如说老家在农村吧,有些人偏偏要换一种说法,叫作我的故居,在那遥远的地方。  言归正传。话说我的故居,在那遥远的地方。正是在二人转的发源地,东北大兴安岭的原始森林里。本来我是一个很好的二人转苗子,但是我爹不好好培养,一哭二闹三上吊,一根筋非要跑去五台山上做撞钟的和尚。我爷爷死的早,我奶奶一个女人家又震不住我爹,所以最后我爹使坏终于得逞了。  我爹超脱红尘走的六根清净了,家里就成了一团乱麻。为了家族不致彻底崩盘,我奶奶跟人商量之后,决定让我提前上场。我记得那年,我刚好8岁,本是应该跟小朋友玩过家家或藏猫猫的年龄,就枪刀马快地在大清国注册登记做了皇帝。  别了蟋蟀、别了过家家。默念完这句话后,我就彻底告别了童年生涯,立刻转变为一个马不停蹄的一国之君。  我爹很不仗义,临走的时候,跟我留下了一个像杂货铺一样的烂摊子。我当然收拾好屋子才能招待客人。于是,我决定攘外必先安内。首先从好友名单里,彻底删除那个满脸大胡子,造型跟本•拉登有一拼的鳌拜。  其实我知道宫女们,早就对这个既有口臭又有脚臭的家伙极为不满,甚至连抱着膝盖,坐在皇宫里360°角仰望天空的太监,在我视察他们生活情况的时候,都偷偷地给我塞纸条告鳌拜的黑状子。  连皇宫里面最基层的员工都容不得鳌拜。我想,不能因为一颗老鼠屎而坏了满汉全席。所以我就找了几个年轻的相扑高手,当庭放倒了那厮。此举可谓大快人心,举国欢庆。  但是,伤心太平洋的潮水,让我着实领会到了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的滋味。干掉一头狼,又来一只虎。听着鳌拜在监狱里大唱铁窗泪,那个蜗居西南的吴三桂,恍惚中感觉到四周满是铁丝网的皇家大狱,就是自己未来命运的浪漫满屋。  为了自己的幸福,吴三桂私底下招兵买马,想要带着他家的自卫队,来京北漂、淘金、打劫兼挖别人的女朋友。  追求幸福是可以的,但是破坏人民和谐安定的生活,就大大的不对了。我始终站在沉默的大多数者这一边,眼看着事情的发展,不声不响地调兵遣将。  就像毛泽东等到橘子红遍洲头的时候,就独立寒秋一口气写下了《沁园春•长沙》一样,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我就一举歼灭了吴三桂等三藩之乱。当然,一路上我也没忘打击两抢一盗等各种各样的反革命团伙组织。最终我成功完成了祖国统一大业,把56个名族像一朵花一样团结到了一起。  我是个从小嗜书如命的书坯子。关于我为啥那么喜欢读书学习,天文地理无所不涉及,且学而不厌毁人不倦。这没什么玄乎,只是我个人爱好而已。就像李时珍喜欢游山玩水,寂寞了就写了一本《本草纲目》一样,这并没有那么值得大肆宣扬的。  后世的专家学者都知道我通八门外语,事实上他们错了。除了那八种人话以外,我还精通上百种动植物的语言。比如说,当年征讨葛尔丹的时候,就是我跟当地的一头牦牛,就着一瓶御用的高粱酒一块划拳。最终牦牛喝醉后,忘记了回家跪搓板的危险。酒后吐真言,把葛尔丹那个混球的军事情报一股脑全部泄漏了出来。最终我才能像赶鸭子一样,满草原的追着葛尔丹打屁股。  我每天在事业上忙着日理万机,根本没工夫交女朋友。最后我奶奶急了,私底下给我包办了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等到我到了该考虑靠退休金过活的时候,我把儿子们都叫过来。奶奶呀,束甲相争者黑压压一群。为了方便记住我究竟量产了多少个儿子,我就把大清国金库里的密码,换成了我儿子的数目——123456……  最后,为了我的人生完美无缺,我就留下了一个终身的遗憾。施行海禁,把逃到爪哇岛当渔民的朱三太子永远地挡在大清国的门外。这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样,关住战争的同时,也关住了和平的发展。  当我老了,站在长城上回想自己的一生,我就情不自禁地仰天长叹,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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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给力•相对论  当你跟一个穿着比基尼的美女坐在一起的时候,你会觉得时间一溜烟功夫就没了;当你跟满嘴跑火车的凤姐坐在一起的时候,你就会觉得像活在大悲咒里面一样暗无天日。这就是相对论。  我叫爱因斯坦,而不叫巴基斯坦。关于我的诞生地,我实在没脸多谈。因为掐指算来,我跟希特勒也算是同乡。有这样的老乡,我觉得做人是一种奇耻大辱。那个混球总是没日没夜地惦记着别人的财产和老婆,最终不可避免地成了法西斯变态。由于毫无生存技能,且野心勃勃地想要征服世界,所以就只有去制造战争,屠杀他人、娱乐自己。  征服世界没有错,错的是征服的方法和态度。有人用美妙的歌声征服世界,有人用性感的舞蹈征服世界,也有人选择用对和平的信仰去征服世界。但相比希特勒而言,我只有一句话差可形容。见过混蛋的,没见过如此混蛋的。  我出生在德国一个风景秀丽的小镇上,由于我先天发育迟缓,到了三岁的时候依然范特西——只会依依呀呀,却不会说人话。所以我妈就决定把我绑在钢琴旁边,用训练朗朗的方法,让我的嗓音突然神奇开窍、一鸣惊人,可以达到超级男生的美妙程度。由于长此以往接受音乐的熏陶,我就出落的眉清目秀,有鼻子有眼儿,姑娘们见了都爱对我抛媚眼。  到了上学的年龄,我就拉着我妈的衣角死活不去。结果被暴打了一顿屁股后,安安生生地坐在了幼儿园的冷板凳上。人家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我想大概就是从这时候起,我就命中注定是一个不正儿八经上学的好学生。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回老师出了一篇名为《记一次难忘的事》的作文题目,关了门拿着教鞭,限我们一个小时之内完成。我左思右想把笔杆子咬成两截,最后终于完成此篇。当老师看到我的作文以后,就气的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因为我只写了一句话。我的事情,都是我妈帮我暂时看管的,所以有什么难忘的事,这你得去问我妈。  结果可想而知,这个老师气急败坏地把我拎到了教室外面写检讨,最后用脚趾头指着我的鼻子,占卜先知:你小子要是会发财,猪都会笑了。  猪没有笑,而是我笑了。当我从杂货间里翻腾出,我爸跟我妈环游世界度蜜月用的一个指南针的时候,我像看见长江七号一样无比好奇。先是用牙咬,接着用放大镜看,最后拿出去当作手摇的风车一样满大街跑。它始终指向南极的方向,这让我大惑不解,且深信不疑,这预示着全球变暖,南极冰山融化,海平面上升?还是 2012世界末日?总而言之,我迷上了这个小玩意,甚至连做梦的时候,都在盗梦空间里面摆弄。  一溜烟功夫,十几年转瞬即逝,我就到了参加高考的年纪。为了缓解压力,我常常骑着自行车,跑到荒无人烟的僻静之所,拉小提琴给蝴蝶和蜜蜂们玩耍。长此以往,除了我的数理化差强人意以外,其他课程均有挂红灯的危险。结果没等高考来临,我就辍学跑去找我爹妈去了。  最后由于我自学微积分和高等物理卓有成绩,被苏黎世工业大学破格录取。就这样,我的大学生活开始了。自由的生活很滋润。每天除了定时定量地发呆思考问题以外,就拉着一帮室友去咖啡馆里聊天说笑话逗乐。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带来了另一个朋友。女的。最后她就被我的冷笑话逗乐,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免费给我做饭兼洗内裤。  当我跑去找我女朋友,在歪脖子树下亲嘴说情话的时候,常常会防不胜防的灵感勃发。有一回我们坐火车出去游玩的时候,我女朋友冷不防地拿出一条,她亲手为我编织的比基尼围巾,说是作为圣诞礼物送给我。我内心一阵澎湃,就感觉时光倒流。当我扑到她的怀里吻她的时候,突然悟出时空弯曲、光速恒定不变的物理命题。  由于我不小心让我女朋友坏了小baby,所以刚一毕业,我们就枪刀马快地跑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告别浪漫的二人世界,开始像一对正儿八经的小两口一样在生活中奔波。  当了一年左右的无业游民之后,我爹害怕我变成一个在家白吃白喝白花钱的二流子,就脱了鞋子追着我满屋子打,铁了心要我赶出家门找工作。我只好像一个愣头青一样,拿着简历满世界乱跑。因为在学校没有参加什么活动,更没有在学生会当过领导,所以就成了无人问津的咸鱼,在社会上处处碰壁。在我万念俱灰,准备跑去富士康跳楼的时候,突然接到我一个朋友紧急电报。  原来他舅舅在伊拉克贩卖石油的时候,被恐怖主义分子的人肉炸弹炸成了在天上乱飞的天使。于是职位就有了空缺,邀请我过去冒名顶替。这实在是雪中送炭。我二话不说当即拍板同意,算是得到了一份在苏黎世技术监督局,鉴定像爱迪生一样满脑子鬼主意的发明家的发明专利的工作。  我交了身份档案之后,就开始了小公务员的蜗居生活。每天等到太阳把我的屁股晒到可以煎鸡蛋的程度,我就张牙舞爪地伸展开一个懒腰,然后慢条斯理地更衣、洗脸、刷牙、刮胡子。和我老婆合唱完毕张学友的《吻别》以后,就骑上我的自行车,风驰电掣地去上班去了。  对于我的智商来说,专利局里的工作实在是一种消遣。我常常三下五去二,就将工作飞也似的处理完毕,然后就从屁兜里拿出一张被我画满物理公式的稿纸,像饿虎扑上面包一样一头扎进去演算。悠长的一天,常常被我这样消耗殆尽,我就卷着舌头心满意足地回家找老婆去。  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我就独立完成了好几篇论文,然后拿去在网上跟大家共享。由于没几个人能看懂,所以我就跟周杰伦的流行音乐一样,飞快地红遍大江南北,一时成了全球最性感的科学家。几个业内人士夸我颠覆了牛顿的经典物理学体系,事实上我并没有他们吹的那么玄乎,只不过是站在牛顿的肩膀上,提出了一些更靠谱的物理事实而已。  没多久,我就被居里夫人等心底异常善良的知识分子,请去参加了一个科学派对。在那里我受到了几乎全体科学家的鼓掌欢迎,这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小提琴为大伙演奏了一曲哀婉凄恻、余音绕梁的《梁祝》。结果没想到一不小心就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我成了世界上小提琴拉得最好的物理学家。  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邀请后,我就带着老婆孩子,踏着迈克杰克逊的路线,在全球进行巡回演讲。当我到达中国上海的时候,收到了来自瑞士皇家学院的若贝尔物理奖的获奖通知,我像对待无聊短信一样爱理不理,只顾着跑去爬长城。  看我像Lady Gaga一样风靡全球,希特勒嫉妒地要命,就连夜组建了法西斯政党,拿着杀猪刀架在德皇的脑袋上,当上了德国总理。因为我太过出名,希特勒迫于广大网络媒体的舆论压力,敢怒不敢言,就杀鸡给猴看地开始屠杀我的犹太同胞。为了权力,希特勒终于疯狂,为了征服世界,这个变态开始丧心病狂。  第二次世界大战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当我眼看战争即将燃烧整个地球的时候,我就对战争贩子们恶心地口吐白沫、口眼歪斜,一度昏死过去几次,幸好我老婆及时端来洗脚水将我兜头浇醒。人在强权下,不得不低头,大批量的知识分子和我身边的好朋友,开始信奉中庸主义哲学,甚至有些被恐吓成弱智的家伙,开始为希特勒发动的战争呐喊辩护。  我出离愤怒了,连夜在我过亿访问量的博客里面,撰文呼吁有志之士挺身而出。反对战争,争取和平。但是除了罗素等少数几人响应以外,其他人都噤若寒蝉,难得糊涂地躲进自家小屋成一统,不管春夏与冬秋。后来听说希特勒对我的所作所为终于抓狂,派出特务扬言将要把我刺死在澡盆子里。  在好朋友们的资助下,我通过辛特勒的名单,偷渡去了美国,继续国外的和平主义抵抗。在去美国之前,由于我老婆有严重的故土情结,死活不愿意搬迁。最后没办法,被她娘家人用拖拉机接去波兰生活。我就含泪跟她合唱了最后一次吻别,而匆匆踏上了去美国的泰坦尼克不撞冰山号油轮,移民到了美国。  由于我极端痛恨战争,痛恨希特勒抹黑德国的行径,我就加入了美国国籍,成了奥巴马的国民。当我得知法西斯组织,正在运用我的理论制造超级武器原子弹的时候,我的心开始狂跳起来,整天晚上做恶梦说胡话,害怕人类因此而全部玩完儿。我亲自给罗斯福总统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建议他赶在希特勒之前,造出原子弹遏止战争扩大化,流血事件恶性升级。  根据我提供的质能方程式,美国果然造出了会喷蘑菇云的核弹。但是由于希特勒提前投降,原子弹就被扔到了日本。结果可想而知,造成了日本人身心严重畸形。有些人甚至到现在为止,都一根筋打死不承认伤害亚洲人民的禽兽行径。我始终觉得是我从潘多拉盒子里放出了原子弹,这个吊在地球脑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因此在二战之后的冷战时期,为了苏联美少女间谍不致回去被斯大林打屁股,也为了世界军事力量达成平衡。我就偷偷把制造原子弹的秘密,透露给了一位苏联女间谍。  当我老了,就时常犯迷糊,常常站在自由女神像脚下,找不到回家的路,像一个把美元当作书签的小孩一样迷茫无助。后来听说一些别有用心的家伙,把我的大脑放在案板上做研究,我就赌气从此再也不理头发。  我的发型终于变成了很时尚的鸡窝头,我高兴地忘了束裤带,就跑去跟一群大学生上课。我只好一手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方程式,一手拽着裤子不致突然落下,让人说我老不正经。  生活就这样,不正经地进入了跟所有人唱《吻别》阶段。当我闭上眼睛去天堂里继续研究物理的时候。我为写作文咬破笔杆的小朋友们,留下了一句让老师给高分的名言——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  
  生活就这样,不正经地进入了跟所有人唱《吻别》阶段。当我闭上眼睛去天堂里继续研究物理的时候。我为写作文咬破笔杆的小朋友们,留下了一句让老师给高分的名言——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      让人无限想象    顶起
  巨给力?辛德勒名单  我叫奥斯卡?辛德勒,我的家乡在捷克的祖瓦图布林兹。我天生是个明星胚子,打小就人家人爱、花见花开、坦克见了也爆胎。所以在我长到风华正茂、青年才俊的年纪的时候,我对打算让我继承地主家业的我爹说,大树下面好乘凉,但是大树下面永远长不出另一棵大树来。换句话说,我准备出去干一番男人该有的事业来。  我爹怕我出去混,被社会这块板砖拍成二百五,连个像样的老婆都讨不到。所以决计用家长包办婚姻的方法,在我出门闯天下之前,给我在当地找了个长的还算标致的姑娘,办了个小二黑式的婚礼。在婚礼进行曲的伴奏下,我例行公事般完成闪婚,翌日就打起背包,坐长途火车跑去了波兰的克拉科夫——传说是一个黄金白银的聚居地。  “1939年9月,德国军队在两周内(以闪婚的速度)击败了波兰军队。犹太人自愿(被强迫)登记所有亲属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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