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状求告无门无派无法无天,我想在网上在试试能不能有人帮助,或者有人注意?

一个不想补课的孩子求告无门:我能不能过个完整的假日|学生|自习_凤凰资讯
一个不想补课的孩子求告无门:我能不能过个完整的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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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于梦溪)教师节,你想对老师说点啥?正在郑州上高二的学生小木最想对老师说:咱们好好放个假,别补课了吧。在过去的几天里,小木把这句话说给了很多人,有老师、有家长、有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有记者,遗憾的是,没有一个人能认认真真考虑一下他这个“小孩子”的看法,连他最后求助的新闻媒体,都无能为力。
原标题:一个不想补课的孩子求告无门:我能不能过个完整的假日中原网讯(记者 于梦溪)教师节,你想对老师说点啥?正在郑州上高二的学生小木最想对老师说:咱们好好放个假,别补课了吧。在过去的几天里,小木把这句话说给了很多人,有老师、有家长、有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有记者,遗憾的是,没有一个人能认认真真考虑一下他这个“小孩子”的看法,连他最后求助的新闻媒体,都无能为力。9月5日,中秋小长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临近下班的时候,中原网采访中心响起一声电话铃。“我是一个高二学生,中秋节本来应该今天下午两节课后就放假的,学校非得让我们明天上午再上半天课,记者姐姐,你能帮帮我们吗?”电话中来自一名青春期的男孩,声音还有些稚嫩,记者能想象得到电话那头他紧握着话筒涨红脸的模样。“明明才下了规定,‘严禁利用双休日、节假日集体补课、上新课’,学校就是不遵守。”男孩不满道。“我是没办法了才找记者的,我打电话到教育局民办教育处,他们说会调查一下给我答复,结果刚刚告诉我说补课是我们学校自己的安排,没法管。”男孩语速加快。“我又打到了督导处,接电话的人直接来个‘你是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我让你们班主任单独给你放假!’”男孩的声音既气愤又委屈。“高二本来就很累,应该8月24号开学的,我们15号就开学了,好不容易盼来了中秋节,又让补课。”男孩的声音软了下来,“我就是希望能正常放个假。”“上那半天课也是自习,快该放假大家都静不下来心,我们老师都说意义不大。”男孩又补充道。记者答应男孩会帮他了解一下情况,安抚好他的情绪,告诉他,就算最后还是得上半天课,那也要好好上。小木所在的高中是郑州市一所知名民办学校,学风严谨。挂断电话后,我也按照他的顺序,首先打给了郑州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还没等我细说,工作人员就知道了来意。“我问过校长,他们学校只是利用周六上午集中自习,中秋节是8号,6号7号是正常周末,正好赶到了周六而已。”工作人员说,“节假日不让补课的规定公办、民办学校都是一致的,具体要基础教育处解释。”我又打给了基础教育处。“具体要看学校的教学安排,并非周六上课就是补课,也可能是调课。”工作人员解释,“学生如果有意见可以向督学反映,学校大门都挂有督学的电话,现在没法直接判断是否是违规补课。”电话又打到了督导处,但一直无人接听。我拨通了小木学校的电话,同样无人接听。小木仅仅想表达一个正常放假的想法,期间所遇到的阻碍不会比我少。9月9日,中秋节后,学校电话终于接通。说明情况后,教务处老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最后自习课还是上了。“周六是自习辅导时间,学生有问题可以向老师提问。”“有没有征求一下学生们的意见?”“这个不方便回答,但是家长还是愿意多上一些课的。”“以后会不会考虑学生的想法?”教务处老师给了我两个电话,说具体情况由办公室解释。而伴随着这两个电话的,是回荡不绝的忙音。我问了一位家长:孩子不想假期补课,你会帮他向老师提建议吗?“小孩的任务就是学习,放假即便不上课,也没时间玩啊,我孩子中秋三天全在家写作业了。”这位先生说,“要是他特别烦了,我就只能帮他向老师圆个谎说身体不舒服,哪敢直接说不想补课想放假呢?”很快就要“十一”长假了,重重阻碍下,小木还能不能坚持住自己“不想补课”的想法呢?他这些微弱的声音,还能说给谁听呢?中原网记者会继续关注这个话题,倾听学生的声音、老师的声音,了解网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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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尊敬的县委书记:   
您好!  
我是东至大渡口镇一农民的孩子,就我舅妈在大渡口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工作的一些情况向你反映下.  
我舅妈从10年10月一直在东林公司做挡车工。自上班起至今,公司一直未曾跟我舅妈就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我舅妈一直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协议,但一直不给予明确答复,直至我舅妈认为在公司上班没有任何劳动保障,现在已经无法在公司上班,还有一个月的工资被扣押未发。我舅妈4次到公司去讨要拖欠的工资,均不予答复。  
于是我舅妈就到大渡口镇政府去请求政府做主能让公司支付被扣押的工资。镇政府尽力调节,但是公司经理依旧我行我素,还公开扬言宁可花100万去贿赂政府公务人员也不会给像我舅妈一样被扣押工资的劳动者发工资。  
这样的言论在当今的社会可能是有,但是第一伤害了我们老百姓的心,第二
也让我们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  
所以我查阅了有关劳动合同法的一些知识,就此事向县委书记反映老百姓、普通劳动工作者的心声。也请县委书记给予我们帮助,因为不仅仅是我舅妈一个人是这样的 。还有不少类似的情况的工作者也碰到同样的遭遇。  
我拟出一个仲裁申请书。请县委书记阅览,并给出答复,就此情况我们要向仲裁部门提出申请,是不是会有人被受贿,或者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办事。  仲裁申请书  申
  民族: 汉
出生:  原籍:安徽省大渡口镇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247210  被 申 请人:东至县大渡口镇东林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光林
职务:经理
  联 系 电话:
人:曾在被申诉人公司工作期间的同事  联 系 电话: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诉人为申诉人补缴2007年12月至2010年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  2、请求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2009年11月起至2010年10月期间的应两倍支付的月工资合计9100元人民币;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金 1030.60元人民币;  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被扣押的一个月工资816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于日进入被申诉人公司工作,在被申诉人的工厂从事挡车工工作。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劳动报酬元/月到元/月。自申诉人进入被申诉人单位工作以来,被申诉人一直不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被申诉人仍拒绝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和不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并且将申诉人的一个月工资扣押不发,严重地侵犯了申诉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诉人向被申诉人提出合法合理要求,被申诉人仍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申诉人只得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请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第82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7条的规定,依法裁决,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
两 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 壹 份。  申请人: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强烈谴责该公司蔑视国家法律、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径。什么叫“宁可花100万去行贿政府人员也不愿付拖欠的工资?”这是奸商的一厢情愿还是公开宣布的官商勾结?如果是前者政府就该有所作为,捍卫自己应有的尊严;如果是后者那么无耻的政府人员作为国家的毒瘤,腐败的载体应该及早剔除。多行不义必自毙。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也请朋友们帮忙顶起吧
  多请点你的朋友帮忙顶起才能解决事情,这么多天了,也没看几个人来,大家帮忙顶起吧,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转发到微博尉氏县又出冤魂,,求好心人帮助,求告无门…他们有人
尊敬的各位好心人士:
我叫高建峰,男,汉,现已23岁,尉氏县大马乡石桥马村人,我求告无门,有怨不能伸,望各位好心人士能为我姐姐伸张正义,情况如下,日,尉氏县大马乡马古岗村马书刚(也就是我姐夫),毒打我姐姐高晓丹,中午还在我家(当时也生气了),吃饭了,他吃了点,我姐姐没吃,下午三点回马古岗,晚上7:30马书刚打电话告诉我家人说我姐姐喝药去尉氏县中医院抢救无效,我们在8:30赶到马古岗马书刚家,我姐姐已经惨死在床上,当时我骂了几句,受到马古岗村人的欧打,后来我们要求看看我姐我尸体,马书刚的父亲又说上吊死的,当时我们就报警,大马乡派务所以及县法警陆续赶到,现场情况我们就表示怀疑,上吊的绳子以让法警带走,但我却得不到合理的解释,日上午十二点多,对我姐姐高丹丹进行了尸检,俩肋,后背,腿,手臂都有明显伤痕,我们要求尸检报告未出来之前拘留马书刚,不让我姐姐下葬,但是尉氏县公安局某副局长在大马乡派务所说我母亲,“你不同意下葬,到那屋里反省去,我今天就是专程来处理这件事的。”天啊!我姐姐的命就那么不值钱?死因不明就要下葬,当时法医对我解释是,初步认定是上吊自杀,既然是初步,那就不是最终认定,况且我还没有得到尸检报告书,马书刚经常在我家,当着我叔叔,婶子,爷爷奶奶的面就动手打我姐姐,手中无钱,谁能替我姐姐伸冤?天理在哪?死因不明就要下葬,日,河南民生频道前来采访,受到其家人和相关部门的阻挠,我们开车跟着去了,还有人扬言说把我们的车掀翻,我母亲走他们邻居门口就推我妈,不让走他们门口哭,我们没有在敢去,我也多次向都市频道,法制频道求救,但场无音讯,如今我实在没有办法,他们要毁尸灭迹,只有要广大我好心人给我姐姐一个公道,在日,我去省政府求救,他们做了下记录,后来大马乡来人非让我们回去商量,还说我来省里违法,要坐牢,我姐姐都没了,我还不能为我姐伸冤还得坐牢,这就是大马乡政府里的人给我说的话,我们不回去只想保留我姐姐的尸体,等尸检结果出来我们就不在上诉,他们这点都不敢保证,晚上我得到消息,我姐姐已经下葬,我是农民不懂法,但是懂法的好心人我想很多,我高建峰求求好心人士能为我姐姐的案子打抱不平,现在我姐死了6天了,还没有立案,这样的我不应该痛恨政府,政府没有错,可我姐姐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现在没通过我家人把我姐姐入土了,我不知道违法不违法,在农村没这样的事,在道义上没有这样的事,我无路可走,真心寻求帮助,为我姐姐伸冤!
求救人;高建峰 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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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广大网友,帮助我这个有家不能归,求告无门,状告无路的人收藏
我叫武付军、男现年、42岁,是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村人
2014年秋末冬初,韩林涧村开始搬迁,在搬迁过程中,无论政府、园区、村委,从无人找过我,直到搬迁接近尾声,我去找村、区领导他们互相推,至今无人解决我的事情,使得现在我家停水、断电、断路,有家不能归,无法正常生活。
无人关注,没有人管我的原因是:村书记王凤龙利用职权,在2010年卖了我家的口粮田,钱被他花了,而现在搬迁,我提出口粮田时,被他一口拒绝了,而他欺上瞒下,与园区某些领导串通一气,不给我解决房子和口粮田等事宜,直到如今。
在求告无门,状告无路,生活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无奈网上恳求广大网友,有识之士给予声援,谋求解决我家的困难之道。
求告人:武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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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吧几楼买鞋
我叫武付军、男现年、42岁,是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村人 2014年秋末冬初,韩林涧村开始搬迁,在搬迁过程中,无论政府、园区、村委,从无人找过我,直到搬迁接近尾声,我去找村、区领导他们互相推,至今无人解决我的事情,使得现在我家停水、断电、断路,有家不能归,无法正常生活。 无人关注,没有人管我的原因是:村书记王凤龙利用职权,在2010年卖了我家的口粮田,钱被他花了,而现在搬迁,我提出口粮田时,被他一口拒绝了,而他欺上瞒下,与园区某些领导串通一气,不给我解决房子和口粮田等事宜,直到如今。 在求告无门,状告无路,生活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无奈网上恳求广大网友,有识之士给予声援,谋求解决我家的困难之道。 求告人:武付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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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_小鹏子
@七哥在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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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京城告吧~
信访办去了吗
tter would have b
你们村不是平方换平方吗?
有冤屈,找纪委
谁能帮我找到河南台的记者,鹤壁市的记者不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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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绝不允许出现群众“求告无门”现象
周强在会上指出,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更加注重化解“告状难”,更加注重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更加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更加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更加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接受监督。
中新网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
马学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9日在北京要求,要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渠道,依法保障群众诉权,绝不允许出现群众“求告无门”的现象。
1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视频会议。
周强在会上指出,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更加注重化解“告状难”,更加注重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更加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更加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更加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接受监督。
在周强看来,这些修改对解决长期困扰行政审判发展的突出问题,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组织培训,提前研究相关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顺利贯彻实施。
周强要求,要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通过审理、执行行政案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增进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保障改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要始终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妥善审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支持促进依法行政。
——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审理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农村产权流转等进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
周强要求,要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渠道,依法保障群众诉权,绝不允许出现群众“求告无门”的现象。要彻底清理限制和剥夺当事人诉权的各种“土政策”,依法受理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经济社会权利的各类行政案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不立案或者故意拖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周强进一步要求,要按照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将管辖制度改革作为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的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改革。根据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要继续探索、总结和完善集中管辖、交叉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和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突出问题。
周强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敢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真正做到执法如山,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要理直气壮地撤销或确认违法、无效。要在狠抓办案质量效率的基础上,推动落实诉讼终结和“诉访分离”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周强还强调,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把行政审判作为促进法院改革发展、推进国家法治进步的重要抓手,亲自掌握、研究和解决行政审判的重大问题,亲自参与重大行政案件的审理,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解决行政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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