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怀头他拉到香日德天气预报是多少公里

马海呵马海&&&&&&&&&&&&&&第二故乡札记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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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呵马海
冷湖东南的赛什腾山,位于苏干湖盆地与马海盆地之间,西距局机关15公里,东至敖劳河谷。长90公里,宽20-30公里,最高峰位于东部,海拔4576米。顺山我们从五号往南过南八仙后便可以到马海农场。
马海农场位于马海盆地边缘,南面为风蚀残丘区,东面为柴达木山,发源于土尔根达坂山的鱼卡河流经鱼卡、马海向西北注入宗马海湖,其间形成大片芦苇沼泽化草甸,同时伴生有赖草、盐角草、假拂子茅、碱蓬、苦苣菜、海乳草、盐地风毛菊、大叶白麻等。经治理后是一片可耕种的土地。
五十年代中后期,随着石油等矿产的发现,至59年,海西地区的人口从解放初期的1。6万人剧增至24万多人,
青海省考虑到就近的生活补给问题,筹备在柴达木建设了6个国营农场,即格尔木、马海、怀头他拉、查查香卡、诺木洪和香日德农场。
马海农场的人员构成主要是这样几部分:安置河南各县迁徙来的4000青年农民中的固始、遂平、汝南3县800人左右;接收了从沪、江、浙迁入的5200劳改人员和管教干部中的一部分。
&&&&&&这些马海最初的拓荒者,忍饥挨饿,住在地窝子里,克服蚊虫叮咬,开荒种地,挖渠修堤,堵水抢险,使得这里良田初具规模。
接踵而来的就是三年自然灾害,这里的生存条件骤然恶化,河南迁徙人员思乡心切,人员逃跑不断,有的回到老家又被送回来;有的病死在逃亡途中;有的逃不出戈壁而嫁给了蒙族兄弟;当时嫁给石油工人是她们的奢望,因为,那时是不允许路过司机捎带马海农工的。
&&&&&&据说还出现过罪犯集体暴动的事件,特殊时期采取镇压措施是可想而知的。这批人中有罪恶深重的敌人,也有为偷袋粮食、说句错话入狱的冤假错案受害者,也有国民党战犯中县团级以上劳改人员。
经济恢复后,马海已经是满目创痍,六十年代中期,柴达木的开发又开始恢复,“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省农业建设第十二师”工作组来到山东省,在济南、青岛等8个城市招收知识青年参加西部的开发建设,
全农建师除8000山东知青外,还有200名西宁知青,将近2000名复员军人,近千名干部,共计一万余人,一团驻在格尔木以东至大格勒;三团驻在格尔木以西至托拉海;二团驻地马海;工程团驻地格尔木小岛;师部驻格尔木市区。
这批知青来到马海后,开始了重新创业,他们凭着一颗雄心、一把铁锹和一双稚嫩的手开始了战天斗地的艰苦岁月。这一干就是18年,18年里经历了残酷的文化大革命,18年里,他们开荒平地、植树造林;舞铲播种、挥镰收割;开渠筑坝、修路建房;在烈日炎炎的戈壁滩上住帐篷,在数九寒天里睡地窝子;他们喝带着盐碱味的苦水,常年吃不上青菜……艰苦的环境磨炼了他们红柳般坚强的意志。
值得一说的是,当年北京卫校的124名北京女孩,在我们离开北京后的9个月,也来到广袤的青海,她们被分散到包括马海在内的海西、玉树、果洛的基层农牧区。度过了极其艰难的岁月,有的嫁给了当地的牧民。我们在大柴旦演出样板戏的时候,她们来到招待所,听之诉说,潸然泪下。。。。。
马海,的确是个可歌可泣的地方。中国所有的农场中,它深入于柴达木盆地西部无垠的戈壁中,周边环境最差,历史不长,却历经磨难,好在八三年,胡耀邦视察了青海、西藏,下决心解决青藏的知青问题,他们才得以妥当的安置,其中有一批分配到我们局,很多成为我们的好朋友之一。
艰苦的环境锻炼出人,农场也涌现了不少人才。其中有的考入了全国高等学俯,有的踏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有的成了知名人士。其中团中央副书记王建国,海丰县县委书记李振兴等人。都是马海人的骄傲。
八十年代后,马海也经过了大幅度的改造和提升,现在,“种、割、挑”已全部实现了机械化。从卫星照片看:这里林带茂盛,田野方盘,在原来茅草屋的地基上筑起了一排排三层楼的宿舍大楼,楼前后种有花卉草木。文化宫、图书馆、电影院、百货大楼以及理发店、浴室、餐厅、配套齐全。“四季娱乐宫”里的亭台楼阁、假山和人造湖堪与内地的公园相媲美。
&&&2002年,国家组织武警等大量人力,将散落在新疆和青海的哈萨克牧民迁徙定居在马海牧场,新建了82套住宅,户户接通了自来水管,建设了3000千瓦的光伏电站,修通30多公里村级砂石路面。新建的马海村共有443口人,往日颠沛流离的牧民也开始安居乐业,繁荣致富。
一位当年马海农场长大的孩子在他的博客里写了首“忆秦娥”—&&马海印象,现抄录如下:狂风怒,黄沙弥漫西羌路。西羌路,狼嗥荒野,苍天日暮。忆昔父辈支疆处,风吹沙海白骨露。白骨露,当年汗洒,沙棘成树。
待续札记之六:《当金山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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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国土资源局 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安排
州办公室:
在州委、州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年初州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督促、抓落实,认真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现将上半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机关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建设,年初首先修订和完善了《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局务会议制度》等一系列机关制度,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工作。在认真分析局机关在自身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机关的活动,制定了《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开展员“岗位创星”活动方案》,开展了员“岗位创星”活动。同时根据《海西州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州的基层组织和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10]28号)文件要求,我局专门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我们以认真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充分发挥国土工作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满意度,努力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二、风廉政建设工作&&
为把全州国土资源系统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国土资源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起思考谋划,一起安排部署,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面落实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的防范力度,严把防腐倡廉关,严格执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首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海西州国土资源系统2010年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海西州国土资源系统2010年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在梳理原有规章制度的同时,结合本部门工作需要,新制定了《海西州国土资源局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二十八项制度,逐步实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工作新机制,同时在3月12日,我局召开了全州国土资源系统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别与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行委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签订了《2010年度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3月26日在格尔木市组织召开全州国土资源系统风廉政示教育座谈会;4月18日,向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印发了《海西州国土资源系统2010年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6月18日,组织我州、市、县、行委主管领导,及国土局长,参加省纪委组织召开的全省资源开发项目源头预防腐败工作会议。通过以上扎实开展的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推进了全州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了局机关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发展。
三、土地管理工作
(一)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使全州耕地稳中有增。
为全面提升我州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对二次土地调查中确定的基本农田地块和区域,认真开展基本农田图、册、卡、标志牌的调整、更新,确保了我州基本农田图、表、册、卡、标志牌的现势性。截至目前,全州耕地总面积为亩,比《2009年青海省耕地保护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33500亩增加了9991.21亩,实现了全州耕地稳中有增。
(二)大力实施土地复垦整理项目,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做好已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SPAN lang=EN-US style=": FONT-FAMILY: 仿宋_GB年省厅批准在我州实施的格尔木市河西河东农场土地整理和乌兰县柯柯镇土地复垦整理2个项目,目前上述2个项目现已竣工,通过州级初步验收,上报省厅等待最终验收。格尔木河西河东农场土地整理项目总规模为196.27公顷,新增耕地78.59公顷,完成土地平整191.74公顷,完成投资404万元。乌兰县柯柯镇土地复垦整理项目总规模293.11公顷,新增耕地241.52公顷。现完成土地平整293.11公顷,完成投资668万元。
2、通过积极申报2010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积极争取2010年省厅给我州安排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个,其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个,分别是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完成后主要用于枸杞种植;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个,分别是都兰县诺木洪农场土地开发项目和都兰县香日德镇土地开发项目。目前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土地整理项目和都兰县香日德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研已经通过省级评审,其他2个项目正在做可研。通过实施这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使得项目地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完善田间道路系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项目区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创造有力条件,使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三)落实用地预审制度,为重点建设用地服务。
为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和国家、省、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我们认真落实用地预审制度,根据国& 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用地指标实行“五优先一禁止”,即:优先保证交通、能源、水利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优先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项目用地,优先保证高科技项目用地,优先保证光伏等新能源建设项目用地;凡国家规定的禁止类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在此基础上,严格控制新上项目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和厂区比例,大大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同时,我州认真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积极做好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审批、供应、服务等工作,准确掌握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情况。截至目前,全州共预审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8万吨/合成氨等项目用地64个,用地面积308.5869公顷。
(四)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为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
紧紧围绕推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为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坚持深入实地、现场办公和实行建设用地会审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缩短审查报批和供地时限,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审批、供地效率,全力保障我州各类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2010年1-5月,全州已报批建设项目用地36宗,面积74.789公顷。缴纳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其中:划拨用地20宗,面积25.5444公顷;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地9宗,面积43.415公顷;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7宗,面积5.8317公顷。
(五)州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通过初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管理的“龙头”,为使州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具现实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提高土地资源对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和地方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2010年3月30日,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研究院、国土资源部经济研究院专家和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及业务骨干召开了《海西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大纲》)审查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海西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通过了初审。
(六)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青海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海西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局开展了对2008年1月1日-<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1" month="12" year="年12月31日以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全面进行了清查,逐宗逐项地看资料、看账目、对照检查宗地审批手续和用地方式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吻合,档案资料与土地实际用地情况是否吻合,应当缴纳土地出让收入数额与财政部门实际收取数额是否吻合,土地出让收入实际使用情况与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是否吻合,用地单位实际使用情况与土地部门用地要求是否吻合等。经清查,全州<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 month="1" year="年1月1日-<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1" month="12" year="年12月31日以划拨方式供地47宗,面积52.2391公顷,其中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所占比例居多,供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均具有选址意见书,面积、位置、用途无误;以出让方式供地87宗,面积318.7112公顷,成交价款万元,土地出让过程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七)认真开展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及工业用地出让专项清查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确保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下发了《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自查自纠的通知》、《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在全州开展工业用地出让专项清查行动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对近几年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中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工业用地出让专项清查行动。通过各地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中存在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和工业用地出让专项清查,除德令哈市存在违反规划批地和超计划用地、未批先用和未批先供、征地程序不够规范及备案不够及时和规范、耕地先补后占政策未落实到位、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和规避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按单独选址方式报批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用地、以划拨方式为城市规划区内工业项目供地等问题外,其余地区不存在上述问题。目前已责令德令哈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了认真整改。工业用地出让情况经清查,自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我州工业用地供地127宗,面积公顷。(占用未利用地652.6209公顷、占用农用地公顷、占用原有建设用地50.9858公顷)。其中: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41宗,面积339.1158公顷;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58宗,面积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8宗,面积695.0974公顷;以租赁方式供地20宗,面积74.1761公顷,收取出让金12716.05万元,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万元。
(八)积极开展第十次卫片监测土地违法整治工作。
为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2010年2月8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认真部署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局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涉及到我州新增用地图斑110个,土地面积公顷,制定下发了《海西州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人员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核查。目前,对各地区涉及的图斑通过开展内业核查和外业查勘,涉及我州图斑数量较多的用地是一些拉动内需和国家、省、州重点建设项目,为未批先用和先行用地,此类项目占全州整个图斑面积的66.06%。按照省督察组的要求,针对这些用地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对属于国家、省、州重点建设项目和拉动内需、惠民工程等边报边用的用地,对用地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尽快补齐补全用地材料;二是对属于未报即用的用地将依法查处。
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开展木里煤矿区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根据省委、省、主要领导对新华社《青海木里江仓地区煤炭资源长期遭盗采》文章的批示精神,在州委、州统一领导下,配合天峻县和州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以下六方面具体工作:一是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煤炭资源冬季专项行动。为规范木里地区煤炭资源合理开&&&& 发秩序,我局配合天峻县,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开展为期五个月的严厉打击盗采煤炭资源冬季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27人次,查处违法开采案件7起,查扣挖掘机8台、装载机3台、工程车4辆,拆除挖掘机电脑主板10部;二是制定印发了《海西州木里煤田证照办理工作小组职责》。为加快木里煤田各企业证照办理工作进度,根据州2010年1月30日专项会议精神,我局制定印发了《海西州木里煤田证照办理工作小组职责》,成立了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州建设局、州环保局、州安监局、州水务局、州监察局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证照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各煤炭开发企业办理证照的流程图及办证时间进度表。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证照办理工作,为企业合理合法生产提供保障;三是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矿区督导工作。2月2日-3日,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州县国土、经贸、安监、监察、环保、发改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省州县联合检查组,前往天峻县龙门、木里地区检查天峻县木里煤炭资源开发工作,听取了天峻县开展打击盗采煤炭资源行动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雪霍里、一道沟、哆嗦公玛、弧山等矿区盗采点以及天峻县国土资源部门打击盗采煤炭资源活动中依法查扣的盗采设备,检查了江仓矿区青海焦煤公司矿点的作业情况。检查组要求天峻县继续加大对盗采煤炭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开展好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煤炭资源冬季专项行动,有效遏制非法采挖煤炭资源的行为,确保此项行动取得实效;四是下发停产整顿通知。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木里煤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解决存在的以采代探、证照不全等问题,根据省“关于规范木里江仓地区煤炭资源开发专题会议”和州“木里煤田资源开发专题会议”要求,我局于2010年2月23日以州整规办的名义向木里煤田各勘查开发企业下发了《关于木里煤田勘查开发企业停产整顿的通知》(西整规[2010]01号),要求木里煤田各企业接通知后,停止一切煤炭生产经营行为,按照省、州专题会议精神,对照煤炭经营企业的许可条件,逐项梳理和查摆在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证照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尽快申报有关证照办理材料,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五是对倒卖运输凭证问题进行调查。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州安排,我局会同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海西支队对天峻县国土资源局印制使用“车辆运输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核实,已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州;六是根据青经行[2010]64号《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庆华矿冶煤化公司聚乎更矿区二井田露天煤矿联合试运转的批复》和青经行[2010]65号《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天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聚乎更一露天煤矿联合试运转的批复》精神,经海西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青海庆华矿冶煤化公司和青海天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煤炭矿山企业联合试运转的要求恢复煤炭开采。在试运转期间,要求两公司严格按照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和环境保护要求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抓紧办理煤炭开采相关证照,尽快实现矿山企业合法有序开采。
(二)优化资源配置,做好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和青整规矿办[2009]6号《青海省整顿和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精神,州整规办合同各市、县(行委)整规办对全州252个采矿权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认真分析,拟定了都兰县沟里矿区、都兰县双庆矿区、都兰县跃进山矿区、都兰县哈里哈德山等4个矿区为2010年整合矿区并委托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编制上报了《青海省都兰县四矿区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省整规办已批复实施,整合矿区正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签订整合协议书,整合工作稳步进行。
(三)完善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规范采矿权出让市场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完善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采矿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我局出台了《海西州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规定》,并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从而从源头上把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关。
(四)全面矿山储量核查、实施动态监测。
根据青国土资矿[2010]78号《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监管责任做好矿山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州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我局于2010年4月7日邀请专家在德令哈市召开了“海西州第一期矿山储量管理学习班”,对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以及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核实的具体要求做了讲解,对全州137家矿山企业开展了矿山资源储量核查,目前需提交储量年报的46家矿山企业大部分已提交年报,其余91家矿山企业储量核实报告也正在紧张编制过程中,预计8月底前能全面完成第一批矿产资源储量核查任务。
(五)进一步加大州级两权价款矿产资源勘查力度。
根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海西州关于海西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要求,为保证2010年海西地区地质勘查项目的合理、及时安排,2010年3月23日,省国土资源厅勘查处会同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在西宁对海西州2010年度首批拟选勘查项目进行了研究对接,初步筛选了21个勘查项目,项目总投资15644.38万元,其中1:5万航空磁测及地面异常查证项目1个,投资资金3158万元;边界勘查项目5个,投资资金1846.66万元;整装勘查项目2个,投资资金7166.72万元;水文地质勘查项目4个,投资资金1610万元;其他项目14个,投资资金1863万元。目前,首批8个项目省厅已下达计划,其中1:5万航空磁测及地面异常查证项目1个,投资资金3158万元;地下水勘查2个,投资资金1142万元;边界勘查项目5个,投资资金1846.66万元;其他项目正在衔接过程中。
(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工作。
上半年,州、县两级征管部门在认真总结历年征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力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征收措施,通过建立台帐、强化宣传,依法清欠,提前预交等手段,目前第一季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已征缴入库156.20万元。
(七)做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1、做好青海盐湖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石灰石资源配置。根据【2010】1号《中共海西州委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切实做好青海盐湖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石灰石资源配置,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入矿山实地调研,认真核实坐标,了解矿权设置情况。经调查,青海盐湖集团拟申请的额门勒茨格石灰岩矿矿区范围与德令哈市恒源矿业有限公司的“青海省德令哈市砂石岱海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重置。鉴于此,局领导亲赴德令哈市恒源矿业有限公司调研,详细介绍青海盐湖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对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的重要意义,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从其探矿权中抠出5.6平方公里用于青海盐湖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石灰石开采。经过我局多次协调努力,两企业已达成补偿协议,德令哈市恒源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省德令哈市砂石岱海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变更工作和盐湖集团探矿权申报工作正在同步进行,青海盐湖集团用于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石灰岩资源配置工作基本结束。
2、做好察尔汗钾镁盐矿田北霍布逊湖矿段钠盐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为合理开发利用察尔汗钾镁盐矿田北霍布逊湖矿段钠盐资源,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解决项目建设所需石盐资源,考虑到格尔木市察尔汗钾镁盐矿田北霍布逊湖矿段属高纳区,基本上无钾资源,我局经多方协调,申请省厅将格尔木市察尔汗钾镁盐矿田北霍布逊湖矿段(总面积37.222平方公里)中的15平方公里钠盐资源采矿权委托我局挂牌出让。目前,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已经结束,青海五彩矿业有限公司以6180万元竞得该采矿权,现该企业正在办理矿区范围划定手续。
3、做好都兰县冰沟和小庙磷矿探矿权挂牌出让工作。为保证柴达木循环经济项目对磷矿资源需求,降低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局经多方协调和筛选,申请省国土资源厅将青海省都兰县冰沟磷矿和小庙磷矿探矿权委托我局挂牌出让。目前,都兰县冰沟和小庙磷矿探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全面结束,青海创新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以8.6万元和16.8万元竞得两探矿权,现该公司正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
4、做好氯碱三项项目所需钠盐、石灰岩及焦煤资源协调配置工作。根据州工作安排,我局多次协调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我局挂牌出让德令哈市柏树山石灰岩矿采矿权和察尔汗钾镁盐矿田北霍布逊湖矿段钠盐采矿权,配置木里煤田聚乎更六号井探矿权。目前,根据省厅对上述矿业权的配置要求,我局一是协调省国土资源厅盐湖管理局抓紧编制察尔汗钾镁盐矿田北霍布逊湖矿段矿业权设置方案(正在编制);二是委托省建材总队编制德令哈市柏树山石灰岩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近期评审);三是通过州向省继续争取木里煤田聚乎更六号井矿业权。
(八)做好矿产资源管理日常工作。
1、年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采矿权人的监督管理,做好2010年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我局结合2009年度年检工作,对2010年度年检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经过各市、县(行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2010年度年检工作已于5月15日结束。截止2009年底,全州实有各类矿山企业251家(不含石油、天然气),其中,部省级发证97家,州级发证77家,县(市)级发证77家。扣除2009年下半年新发证的1家矿山企业,采矿证到期闭坑的1家企业不参加年检的因素,全州2009年应参检矿山企业为249家,实检数为241家,实检率达97%。&
2、年报工作。全州年报工作在州、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于2010年3月底顺利完成。经统计,全州开发利用矿产57种,从业人数22318人,年产矿石总量4939.49万吨(固体矿石总量4928.61万吨,液体矿石总量为10.88万吨),实现矿业总产值万元,综合利用产值万元,实现矿业利润总额万元。
3、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规范我州采矿权档案管理工作,依据采矿权审批登记规范要求,我局对州局发证的103个采矿权登记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采矿登记档案仍存在资料不全的矿山企业,已要求企业限期补交相关缺失资料,以规范、完善采矿权档案管理工作。
四、执法监察工作
为认真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对辖区内共进行了20次动态巡查,行程约14000余公里,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15起,当场制止清理15起,其中,矿产违法行为10起,土地违法行为5起;立案查处11起,其中州级立案查处2起,县级立案查处9起,有效地维护了本地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针对天峻县木里煤田冬季盗采煤炭资源高发现象,海西支队对天峻县瓦胡斯、江仓、木里煤矿区开展动态巡查7次,清理人员40余名,机械设备6台。3月份以来,根据举报,会同都兰县国土资源局对都兰县达达肯乌拉山南缘煤炭勘查区先后进行了5次执法检查。
&其中在6月25,会同都兰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海西支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该勘查区进行了全面清理,出动执法车辆4台,人员16名,共拆除活动板房70余间,帐篷7顶,清理看守人员35名,查扣小型发电机2台,发现藏匿挖掘机8台,装载机3台,工程车15台,皮卡车2台。联合工作组现场监督装载机、工程车、皮卡车及两台挖掘机撤离出该勘查区,并要求其余6台挖掘机在2天之内撤出勘查区。
五、存在问题
(一)土地管理方面
1、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依然存在。由于人员少,供地后对项目建设用地实际开发利用情况未能实施全面监管。
2、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建立,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然存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服务和监管通知》(国土资发〔2010〕87号)和青海省人民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责任机制的通知》(青政〔2010〕47号)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的协调、指导,规范用地行为,各有关部门在同级的统一领导下,构建土地管理责任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加强土地管理、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相关责任。但目前各部门的协调机制效果不明显,没有形成执法合力。
3、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青政办〔2010〕47号)明确规定:对未能提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预审意见或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的建设项目,不得予以审批或者核准;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目前大多数建设项目在审批过程中未按此规定执行。
(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1、盗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2、矿山储量核实工作因核查单位近期工作量大,技术人员缺乏以及核查收费问题工作进展缓慢,且部分矿山企业对该工作有抵触情绪。
3、地质灾害预、防灾能力较弱,大型地质灾害防御能力依然较差。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根据《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学习型组织”建设、“岗位创星”活动、“统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一对一”互动、“结对共建”及机关员进社区活动,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中整体推进等阶段工作,切实增强局机关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切实提高员队伍的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和廉政能力,使我局全体员干部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
(二)风廉政工作
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国土资源部门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认真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注重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土地管理工作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按照“超前谋划、提前介入、服务发展”的原则,积极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藏区经济发展、扩大内需项目等各类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报批、供地服务,特别是对太阳能光伏电站等新能源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报批和供地服务,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全力推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
2、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按照各地区上报省厅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做好格尔木市大格勒、都兰县香日德土地开发项目和德令哈怀头他拉土地整理项目开工实施。
3、协调好冷湖至乌图美仁、冷湖至马海段公路,西宁至格尔木750KV双回线路输变电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工作。
4、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我州建设项目用地做到实时监测,确保我州建设用地顺利实施。
(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加快规划修编,夯实基础工作。
加快全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进度,力争2010年7月初完成州、县两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交成果资料,科学、合理指导矿业权设置,为矿产资源日常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SPAN lang=EN-US style=": FONT-FAMILY: 仿宋_GB年下半年,在继续做好青藏专项和省财政资金项目的同时,依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海西州关于海西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合作协议书》,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和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州级两权价款地勘项目,扩大地质勘查范围,尤其在煤炭资源方面多争取勘查项目,为循环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3、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SPAN lang=EN-US style=": FONT-FAMILY: 仿宋_GB年,我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省厅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要求,坚持经常性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努力使违法矿业活动由事后的整顿到事前防范的转变,有效防止无证采矿行为灰复燃,确保整顿和规范成果不反弹,努力使我州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4、推进资源整合工作,更加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
为深入贯彻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和《青海省整规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青整规矿办【2009】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2010年,我州将继续根据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要求,加大整合力度,全面完成都兰县沟里矿区、都兰县双庆矿区、都兰县跃进山矿区、都兰县哈里哈德山等4个矿区资源整合工作。在资源整合工作中,要将矿权设置、资源配置科学规划好,防止因资源配置分散等原因,后再进行资源整合的情况发生,
5、落实储量核查单位,加强资源储量动态监测。
根据青国土资矿[2010]78号《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监管责任做好矿山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督促矿山企业分别按时完成矿山储量核查工作实现我州矿山资源储量的掌控以及矿山开采当中储量的动态监测。
6、加强地质灾害预,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青海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我局已编制了《海西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上报州批转),下一步我局将根《海西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要求及针对各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各隐患点的监测、预报、报、应急抢险等措施,健全海西州群测群防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降低灾害损失。
7、继续做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继续为青海盐湖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石灰岩探矿权办证等工作做好协调服务;督促五彩矿业及创新公司尽快办理采矿权、探矿权登记手续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氯碱三项项目所需钠盐、石灰岩及焦煤资源协调力度,尽快完成察尔汗钾镁盐矿田北霍布逊湖矿段钠盐矿和德令哈市柏树山石灰岩矿采矿权委托挂牌出让工作,同步做好木里煤田聚乎更六号井矿业权配置工作。
(五)执法监察工作
1、严格按照巡查计划开展动态巡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煤矿区及多金属矿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2、继续做好海西州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了解各地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形式,重点检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用地是否闲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纠正,对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原帖][原帖]我就是觉得搞笑,发这么多跟381无关的东西,我是笑着回帖的,哈哈作者:112.94.187.*&& 07:48:18有什么好笑,这些都是的宏观政策,没有宏观哪有微观作者:118.133.172.*&& 09:11:24支持!
[原帖]我就是觉得搞笑,发这么多跟381无关的东西,我是笑着回帖的,哈哈作者:112.94.187.*&& 07:48:18有什么好笑,这些都是的宏观政策,没有宏观哪有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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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6月25,会同都兰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海西支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该勘查区进行了全面清理,出动执法车辆4台,人员16名,共拆除活动板房70余间,帐篷7顶,清理看守人员35名,查扣小型发电机2台,发现藏匿挖掘机8台,装载机3台,工程车15台,皮卡车2台。联合工作组现场监督装载机、工程车、皮卡车及两台挖掘机撤离出该勘查区,并要求其余6台挖掘机在2天之内撤出勘查区。
五、存在问题
(一)土地管理方面
1、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依然存在。由于人员少,供地后对项目建设用地实际开发利用情况未能实施全面监管。
2、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建立,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然存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服务和监管通知》(国土资发〔2010〕87号)和青海省人民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责任机制的通知》(青政〔2010〕47号)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的协调、指导,规范用地行为,各有关部门在同级的统一领导下,构建土地管理责任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加强土地管理、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相关责任。但目前各部门的协调机制效果不明显,没有形成执法合力。
3、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青政办〔2010〕47号)明确规定:对未能提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预审意见或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的建设项目,不得予以审批或者核准;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目前大多数建设项目在审批过程中未按此规定执行。
(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1、盗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2、矿山储量核实工作因核查单位近期工作量大,技术人员缺乏以及核查收费问题工作进展缓慢,且部分矿山企业对该工作有抵触情绪。
3、地质灾害预、防灾能力较弱,大型地质灾害防御能力依然较差。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根据《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学习型组织”建设、“岗位创星”活动、“统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一对一”互动、“结对共建”及机关员进社区活动,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中整体推进等阶段工作,切实增强局机关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切实提高员队伍的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和廉政能力,使我局全体员干部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
(二)风廉政工作
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国土资源部门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认真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注重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土地管理工作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按照“超前谋划、提前介入、服务发展”的原则,积极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藏区经济发展、扩大内需项目等各类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报批、供地服务,特别是对太阳能光伏电站等新能源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报批和供地服务,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全力推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
2、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按照各地区上报省厅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做好格尔木市大格勒、都兰县香日德土地开发项目和德令哈怀头他拉土地整理项目开工实施。
3、协调好冷湖至乌图美仁、冷湖至马海段公路,西宁至格尔木750KV双回线路输变电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工作。
4、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我州建设项目用地做到实时监测,确保我州建设用地顺利实施。
(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加快规划修编,夯实基础工作。
加快全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进度,力争2010年7月初完成州、县两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交成果资料,科学、合理指导矿业权设置,为矿产资源日常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SPAN lang=EN-US style=": FONT-FAMILY: 仿宋_GB年下半年,在继续做好青藏专项和省财政资金项目的同时,依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海西州关于海西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合作协议书》,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和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州级两权价款地勘项目,扩大地质勘查范围,尤其在煤炭资源方面多争取勘查项目,为循环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3、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SPAN lang=EN-US style=": FONT-FAMILY: 仿宋_GB年,我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省厅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要求,坚持经常性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努力使违法矿业活动由事后的整顿到事前防范的转变,有效防止无证采矿行为灰复燃,确保整顿和规范成果不反弹,努力使我州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4、推进资源整合工作,更加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
为深入贯彻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和《青海省整规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青整规矿办【2009】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2010年,我州将继续根据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要求,加大整合力度,全面完成都兰县沟里矿区、都兰县双庆矿区、都兰县跃进山矿区、都兰县哈里哈德山等4个矿区资源整合工作。在资源整合工作中,要将矿权设置、资源配置科学规划好,防止因资源配置分散等原因,后再进行资源整合的情况发生,
5、落实储量核查单位,加强资源储量动态监测。
根据青国土资矿[2010]78号《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监管责任做好矿山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督促矿山企业分别按时完成矿山储量核查工作实现我州矿山资源储量的掌控以及矿山开采当中储量的动态监测。
6、加强地质灾害预,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青海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我局已编制了《海西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上报州批转),下一步我局将根《海西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要求及针对各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各隐患点的监测、预报、报、应急抢险等措施,健全海西州群测群防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降低灾害损失。
7、继续做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继续为青海盐湖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石灰岩探矿权办证等工作做好协调服务;督促五彩矿业及创新公司尽快办理采矿权、探矿权登记手续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氯碱三项项目所需钠盐、石灰岩及焦煤资源协调力度,尽快完成察尔汗钾镁盐矿田北霍布逊湖矿段钠盐矿和德令哈市柏树山石灰岩矿采矿权委托挂牌出让工作,同步做好木里煤田聚乎更六号井矿业权配置工作。
(五)执法监察工作
1、严格按照巡查计划开展动态巡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煤矿区及多金属矿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2、继续做好海西州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了解各地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形式,重点检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用地是否闲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纠正,对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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