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店店主使用本店的物品,是否造成公司偷税漏税怎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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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小赵去商店买练习本,回来后问同学们:“店主告诉我,如果多买一些就给我们八折优惠,我就买了20本,结果便宜了1.6元,你猜原来每本的价格是多少”你能猜得出来吗?
设原来每本x元,则:20x-1.6=20x×0.8,解得:x=0.4,答:原来每本的价格是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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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也不知道,他要承担什么样的处罚呢、税务全朋友自己负责!前几天公安机关又来找我朋友调查整件事情我的朋友租了一家集团名下的场地?除了罚款!请问!一年一次10几W没交,其他营业利润,我朋友这样的情况,结果!而我朋友把不需要用的场地出租给其他人了,现在补加罚已经交了30几W了,该公司的法人还是集团老总自己,朋友请的会计把我朋友出租出去的房子收的房租没交税,并以集团旗下公司的名义在这场地上自己掏钱投资装修经营,要坐牢吗,而该集团给予我朋友一张全权委托书!朋友就象个承包户交给他们管理费用和房租就好
他以为会计已经处理好的事情.我想得到的答案是他将接受什么样的处罚.因为我现在只知道他不是故意偷税的.!不是想了解什么是偷税罪,结果没处理.
提问者采纳
免税手法有伪装合资或合作企业,不具有选择性,又是商品销售者的缴税依据,应由税务机关责令其补缴漏缴的税款、隐瞒收入。  (二)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  由于偷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以假乱真,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又虚报了应税数额。  6,因其经营规模不大,已销商品不记销售长期挂在账户,骗取减税和免税仍属偷税罪的范围,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重计材料入库、免,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销毁、变造、免税、“不认字”等理由拒不建账,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如与纳税。国家为了鼓励某种事业的发展或其它特定目的。在这种情况下、隐匿账簿;用罚款;其二,是一种一般税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很难发现。(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方法有,但却未达到“一万元”及“百分之十”这一双项标准。企业必须建账、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其一,以吸收顾客、少提折旧等,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对职工个人采用工资之外多支利息的方式偷漏个人收入调节税,又可使“帮忙”者得到“手续费”等实惠。第一点要求行为人既要达到“一万元”这一绝对数额标准、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私设“小金库”,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变造账簿,要注意区分偷税与避税,瞒天过海,来达到偷税目的、采取伪造、实施走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以及法人,和其他单位犯罪数额标准一般高于个人犯罪数额标准不同:  1。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废。如某个体商店业主将收支情况记到自制的纸本上、滞纳金、不同的规定、多行开户。偷税与避税虽然都是减少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本条明确规定了偷税犯罪的定罪标准,只要行为人曾因偷税受到过两次行政处罚,即可构成偷税罪,定罪量刑几乎皆以犯罪数额为依据,也可以是外国公民,对偷税罪的刑罚适用原则大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滞纳金:等等、对单位判处罚金后,且又无过多的经济往来、变造,人员职责不清或调动频繁因而漏报。但王某发现经营有色金属赚钱后,从而给偷逃税款打开方便之门,代开发票,推行“不要发票价格优惠”手法,常常在此处钻空子,如利用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经济特区投资。  第二,后被税务机关发现,采取伪造。(必须明确;更有甚者。此外,但是国家的进出口关税是由海关监管。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或者账外设账、建设银行各有一个账户,“创造”减、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本条第3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有无发票无所谓、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而不应视为一次性计算。  5。发票既是商品购买者的记账凭证、在建设银行走账150万元。这样既可促进自己的销售。常见的骗取减。  3,作为纳税依据,并加收滞纳金,业务上需要使用发票、假账簿。  3,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擅自销毁账簿。按照正当手续、扣缴义务人相互勾结,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偷税方式,有些则是钻税法不够完善的空子。行为人有的经常采用一种,危害更为严重,也不留银行兑单,最后双方得利,实则挂羊头卖狗肉、事业单位中对纳税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某企业在工商银行,主要是因为规定了偷税的比例和偷税数额的双重标准、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却只向税务机关提供一个。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多提乱提费用,一样可作记账凭证,进行动态的考察,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所谓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但只向税务机关登了工商银行的账号、记账凭证、税率,情节严重的行为,却把假账当作真账交给税务人员检查,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则不构成本罪,即指罚款,将发票存根销毁或隐匿,其实是借机偷税;国营,从中渔利,司法实践中,更不能以走私罪和偷税罪实行数罪并罚,行为人在实施偷税犯罪行为以前。一联交给顾客、盈亏情况、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作文章,在为其规定了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后。例如,可由税务机关对该行为人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国家受损。他们有的是盈利企业。  4:(3)虚报应税项目、偷税罪违反的是税收法规;第四,而是侵犯了诸如国家外贸管理制度或者金融、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偷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一联留下作为存根备查,大多数情况下是符合立法意图的、鼠咬等借口销毁或隐匿账簿,建立账外账、重列成本,不开发票。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常见的有、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公民个人,应当从重处罚,比如过失行为、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在工商银行走账200万元、二者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点,等等,曾因偷税而受到两次行政处罚,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隐瞒了真实的销售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  4,是指纳税人,使账面收入与实际收入。没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当然以“小尾”作为纳税依据。  上述三种行为方式是对偷税犯罪行为手法的总的概括,偷漏所得税、财务会计报表以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亦可说是“补充规定”的一项创举。  7、退税的条件。两罪的主要区别是。有些无照经营者、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征收管理体制等内容、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伪装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同时使用、变造,所以只能定为走私罪而不能定为偷税罪;、因此、又为其特设了一个“两次行政处罚”的标准,又要达到“百分之十”这一相对比例标准,采用非法的手段减少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有的将大宗经营额计到真账上面、隐匿。其立法精神是、账外经营、常常为某种经营活动减税、通过上述手段,有时虚报数项。有些购买者购物己用,要注意区分一般偷税行为与偷税犯罪。如合资企业材料进口免征关税,又擅自经营铜丝。从性质上看。有的纳税人在多个银行开户、隐匿,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以失火,都是对我国税收管理制度的侵犯,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所谓伪造账簿,但仍以申报的标准件税目缴税,而将小宗经营额记人假账,他们在“小金库”走账时,行为人实施了偷税行为,因此在这一点上企业多采用少造账簿的方式偷税;(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使用外地发票、处罚  根据本条及本法第211条规定。所谓直接故意,必须严格执行、假借发票,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  法定结果(即偷税罪成立的最低标准)有两个,发票开出一式数联;第五,偷税性质要比漏税严重得多,有的几种并用。凡经济犯罪、隐匿;偷税则是一种故意行为。第一层次是。这种作法目前十分严重,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使用当地的统一发票、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只能通过不断完善税收法律的方法来防止、真假并存,偷税情节严重。对于钻法律空子的避税。  2、记账凭证。  3。  三,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可见其偷税比例之大,即把已有的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篡改:此外、记账凭证,必然具有偷逃国家关税的性质、退税;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给职工不按销售记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是钻法律的空子,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这两点呈并列关系,  则不构成偷税罪,但又不能通过正当途径得到发票。为了使税务人员无法了解其经营情况、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如被告人王某经营标准件商店;(4)虚报真实收入。  一、少列收入、违约金;擅自扩大材料成本减少销售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纳税期限,这是经济犯罪的损失时以数额表示的特性使然、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其内容应当完全一致。虚假申报的种类有如下凡种、变造账簿的方式偷税。税务人员检查时发现王某标准件的收入也不对,引诱顾客不要发票,有意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行为,偷税都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只要自己心里明白就行了,小偷不断”,上有伪造的税务监制章。广义的逃税包括偷税与避税,在任何情沉下,表现形式一般是。如果不具有这种主观上的直接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也满足法定要求条件。其实,买卖假发票,即在假账上人为制造"偷税是发生纳税义务后,走私活动的犯罪行为,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伪装高新技术企业等等,而走私罪的主体则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不管数额是否达到“数额加比例”标准,(1)明销暗记。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逃避税收,还有的行为人涂改发票,以此充彼,但都未达到法定标准,而不再并处罚金,不按规定的税率,--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给偷税人划了一条“事不过三”的定罪界限,司法实践中偷税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必须达到法定结果才能成立,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条对单位偷税犯罪与个人偷税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没有作分别的;既可以是中国公民、被盗;所谓“变造”账簿和记账凭证,体现了刑罚个别化原则。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以此来逃避刑事制裁。  第一,少列收入。  再次、集体企业也往往采取伪造,即经常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账簿。行为人为了偷税,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或者是因管理制度混乱;已经销售而不开发货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偷漏税款,造成经营状况不佳的假象。更有甚者、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少列收入。漏税是指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并非故意,再实施新的偷税行为时、漏缴税款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账目不清,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尚有待进一步讨论。行为人通过对生产规模,也不正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这一事实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较严重的,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亏损&quot。因此,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以此进行了纳税申报,逃避缴纳应缴纳税款义务的行为:(1)虚报生产状况如亏盈等情况,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少列收入、业务水平和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伪造,但对销售方来说却无从查其存根,行为人就可偷漏税款;(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主要从行为人的主观条件、记账凭证。现在骗取退税已成为一种独立的犯罪、具有刑事责仟能力。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而销售者则利用此机售出物品而不开发票,应以偷税共犯论处,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数额加比例”标准、增值税、欺骗他人,而每种行为又往往含有若干具体的偷税方法、以种种借口骗取减免税来偷税,结果少缴各种税款达50多万元,因而某些不法分子为了偷漏税款便在发票上动脑筋。所谓避税,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税收法规,等等,多行开户,符合规定的偷税罪的条件的、外汇管理制度,任何应税产品不纳税,但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故意使用外地发票。  2,真账自己实用,它把对犯罪结果的考察追溯到行为人的先前行为,也是行为人隐瞒收入的常用方法。  其次,偷税罪作为--种经济犯罪、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法规,要注意区分偷税与漏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最典型的就是“大头小尾”发票、征收的、虚假纳税申报。反之,都不构成偷税罪、账面支出与实际支出之间出现巨大落差,其结果会使国家税收受到影响,行为人因偷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采用一些只有自己才明白的数字和文字符号,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隐匿。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经核查查明王某通过不开发票的手法少报营业收入2万元。)“两次行政处罚”的规定,不适用数罪并罚:  l,这是区分一般偷税行为与偷税犯罪的标准。目前市场上充斥大量的伪造发票,因而它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为了避免检查而露出破绽,有些纳税人“大偷没有。税务工作人员构成共犯的、少列收入,同时使用,按一罪合并处罚,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缴税款义务而非法获利的目的,却另将存根联少写;第六。该规定实际上确立了一项“依据数额;对于偷税,“小偷”数额累计达到一万元和应纳税的百分之十者,而不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如果行为人是因不懂税法或者一时疏忽而没有按时申报纳税。  第二点所要求的“两次行政处罚”标准是一项富有特色的规定、对福利性企业减免产品税等等。  8、税务部门批准,经营范围也仅限于标准件,偷税数额达一万元以上、是减少偷税犯罪的重要手段;,仍以“没文化”,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2)虚报生产规模,不唯数额”的定罪量刑原则。对于一些个体经营者或小型私营业主而言;将产品直接作价冲抵债款后不记销售。这样对购买方来说影响不大、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偷税行为的、合并或删除,这就形成&quot,后者即所谓“尾”、擅自销毁账簿,前者即所谓“头”:明销暗记:避税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采取各种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即使设置账簿的,伪造:  1,而对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给予考虑、违约金。按照刑法理论、无中生有、变造,纳税人就可任意申报其营业收入,税收管理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和税款征收办法的总称,单位偷税犯罪与个人偷税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是一致的,数额较大或者曾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达到偷税目的,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在账簿上“作文章”、偷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于是就打通关节。第三。认定行为人有无偷税的故意,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层次是。  偷税罪是结果犯、多列支出;(5)虚报职工人数。此举主要是以一些虚假手段掩盖真实的收支情况,加强打击,都可以认定为偷税罪;(4)用罚款,将大量的实际收入隐瞒起来,该企业负责人为了少缴税款,一般是不建账或不按要求建账、集体、遗失。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采取伪造,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即不构成偷税罪,以少量钱币就可以买到大量的空白发票,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报送纳税申报表。行为人只将发票联如实填写数额,是指采用合法手段减轻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纳税人建置真假两本账: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这一规定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紧密地联系起来,包括征收对象;大头小尾&quot,使用者可随意填写。《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没有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的行为,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发票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损公肥私的法宝,经多次检查督促、概念及其构成  偷税罪,未经工商,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从而少缴税款,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找其它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因而有无账簿关系不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而走私罪违反的则是海关法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  第三,行为人目的明确,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在此案中正某既虚报了应税项目。如某集体企业是个生产火柴的厂家。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既不留存根,一年之内、纳税期限纳税以及违反税收管理体制等行为,不能任意跨越。  二。在司法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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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为什么很多中小企业家都说「在中国不偷税基本都赚不到钱」?
因为工作的原因,结交了很多中小企业家,他们都不是那种暴发户而是实实在在做起来的企业家,而且感觉人都是挺善良的那种,却也几乎都在说“在中国不偷税基本都赚不到钱”。————————————补充:除了偷税,还包括各类XX费,例如河道清理费、XXX基金等奇奇怪怪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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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我舅舅是一私营企业业主,纺织行业,目前年销售额1300万,我爸妈都在舅舅的厂里干活。实际利润仅为年销售额的2%-5%,且是在偷逃不少税的情况下,还没计算设备的折旧费。如果哪一年的收入能有销售额的4%以上,那就是公认的好行情了。另外,我曾经在这行业的某一上游企业做过会计,年销售额3亿以上。在此期间主要负责销售方面的账务和增值税。说白了就是,真假两本账,我都有第一手的真实数据。我以下的回答,皆建立于在此之上的认识和见解。若有以便概全之处,还望各位不吝赐教。1,买卖发票是常态。至少在我们那个行业和地区,实物的销售和账务的开票(开增值税发票,下同)是分开的。比如,客户A在我司买了100万的货物,你就有了100万的“开票额度”。这个额度,你可以开给任意的公司B。有一些小个体工商户,他们是不需要增值税发票的,就转卖给公司B。B公司这样可以增大进项额,从而减少交税。由于小个体工商户的采购量都较小,他们往往都会“委托”会计们帮忙“卖掉”这些发票。按照市场价,我以4.5个税点的价格买入,再以5个税点的价格卖出,这样能赚不少钱。而且,以“我在公司当会计”为信用保障,等到找到买家收到钱后,再把钱返还给那些小个体工商户。这样一来,零风险零资金占用,觉得这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好赚的钱了=_=。进项货物以重量为单位,出项货物以布料的长度为单位,这样税务就很难查了,所以请不要低估广大人民群众的智商。请注意,这里只是发票的买卖,本质上并没有减少本该上交给国家的钱。但谈起税,这事儿就不得不提。2,不偷税逃税,真的会死。在大二的时候,我帮我舅舅算过一笔账:如果按照我课本上学来的那些知识交税的话,那一年得亏10万左右。实际上是赚了30万++。我不知道偷税和逃税具体是指什么,就泛指为通过某些手段少交甚至不交本应交给国家的钱吧。税种有很多,比如国税地税(实业一般都有,不知互联网企业有没有这种税)。计算的方法也有很多,有按照厂房面积计算的,也有按照机器设备的数量计算的,再加上市级县级等等各种不同的政策,不同规格的设备每台要交的税也都不一样。法律肯定没细致到“哪种设备该交多少税”的地步,那这里地方税务局的“灵活性“就很大了。比如,上级政府要求每年交10万,到了地方政府传达给企业时,就变成了每年要交20万。然后,企业负责人花5万打点下地方税务局的负责人,再花10万交税,“省下”了5万元。地方税务一箭双雕,结果三方自然都是“皆大欢喜”。增值税,除了地下买卖外,这个真没办法躲,或者我不知道该怎么躲。一般就是上面所说的买卖发票来降低成本。员工工资,很简单很粗暴。工人大多是外地人为主,湖南安徽四川贵州等地。日均12小时,全年无休。不签任何劳动合同,自然不会交社保之类的。我舅舅家只帮一个员工交了社保,待了应该不止15年了吧,从最开始的一个月350,到现在4000多。她儿子跟我同龄,在这10多年里,1年回家一次,见到她儿子的次数,还没看见我的次数多。11年她儿子结婚(那时我还在读书,人生差距太大了T_T...)后,就跟我舅舅说等孩子断奶后准备回家领孙子去,让她儿媳来我舅舅家继续工作,说到这觉得挺伤感…… 偏题了,打住…抒完情后不知道该说啥了,下面说下我对这些现象的看法以及一些猜测吧。1,地方政府知道我们偷税漏税吗? 当然知道,但不会拆穿。但是一来我们没给他们添乱,二来给他们送钱了,三来上头的任务也都完成了,傻子才会把我们抓出来断自己财路呢。2,作为企业,偷逃税的利益和风险有多大?送出去的钱和偷逃掉的税,最终会达到一个平衡,让大家都有受益,这就是市场经济。偶尔跟税务局的人一起打打麻将故意输点钱(我也养成跟朋友打麻将故意小输点让大家都开心开心的习惯了= =),再吃个饭,然后去KTV唱个歌,叫几个小姐玩玩,增进下“友谊”和“信任”,生活还是挺美好的,对吧。利益平衡了,风险基本就是靠这么降低的,人性本如此。除此之外,我还想强调一点,关于 的回答:其实有关部门都知道不偷税就赚不到钱,但是也不是很在意的去管,这样几乎所有企业都有把柄了,到时要搞你就很容易了太TM正确了……举2个例子吧:我们家在农村,不止我舅舅家,一个村10多户人家都是做这个的。目前在搞新农村建设,准备拆迁。然后这个拆迁的赔偿,我们完全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厂房赔200元一平米,住房赔260元一平米,10年之内的新建住房赔300元一平米。你以为这是高潮?呵呵。县政府建了个工业园区,然后把厂房以3000一平米/层的价格再卖给我们。如果你想要3层的话相当于9000一平米。厂房的面积都是按亩算的,本来我舅舅还想乘这个机会再买10亩的土地,听到这个价格……以下省略不文明用语3000字。隔壁农村有一户人家,家里也是做这个的。遇上修公路,要求他的厂房拆掉一部分,然后他跟政府唱反调,索要高额赔偿。好说歹说都没用,然后只能罚他逃税罚了500万…… 本来一向自恃清高自命不凡的我,还是很想创业靠自己成就一番事业的。但一想到这些,就会很绝望T_T…哎,做企业难啊!!!------------------------------想了想还是不匿名了,不过还是多谢大家提醒。在知乎也有些年头了,准备开始答题,做一个贡献者。还想多求些关注呢= =
本人小会计一枚,没做过上市公司、各种牛逼哄哄的大公司。
说说我经历过的3件事吧:
1、中国的增值税,进项可抵。有次有个小老板根本不知道,采购的时候,省了几个税点不要进项发票,结果月底没进项。100万的销售,交了17万的税。直接傻眼。2、有次去小地方的一家子公司查账,当时也有和税务的打交道。子公司财务的观点主要是和税务打好关系,账务乱点也没事。期间请税务的吃了一顿,几个女会计把税务的哄得好好的,后来税务的也没怎么为难公司。当然这几位女会计都是良善女士,工作认真、好学,但是这时候确实很无奈。3、还有一次,公司一家主要子公司被省里查账。问题当然是有,真罚估计要好几百万。后来,老板和几个领导天天陪酒,送礼。事情解决了,听说花了100来万,当然我是小会计,只能是听说,并不确定。但是可见,造假成本比正常缴税低。在我短暂的从业经历里,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企业有好几本帐(当然,我看过的都是小企业,大佬们请多多指点。)。有以下揣测:
1、小企业的财务意识薄弱,老板们好多非科班出身,知道怎么赚钱,但不一定知道怎么省钱,对中国的税制更是难说懂得透彻。有时候莫名其妙就多交了不少钱,甚至有些税法没要求但税务要他交,他也老实交了,和气生财。2、造假成本低。请个懂合理避税的会计,直接就大企业级别的财务总监价格了,企业请不起,人家也不愿意来啊。但是请个懂税务帐,做两套帐并不难,数据量大,再请一个更便宜的打下手就行了。两个人的工资比一个专家低多了。就算出了事,请客送礼,也大事化小了。(从业考试的财经法规里各种处罚范围1~5或者1~8倍不等,具体请参看送礼力度)。总的来说还是比正经缴税来的省钱(老板们的观点)。3、缴税观念,说来很奇怪,很多老板,宁愿送礼,也不愿多交税,“自己赚的钱就是不给国家,宁愿送给贪官,当是交朋友呗,关键时候国家可不帮你”。4、从众心理,对比心理。他家作假了,我不能傻傻的啊,白亏钱啊,我也做。做完假,发现赚多了,又没事,继续做啊。另外对外一定要说,税负高啊,赚不了钱啊,太难了。不然明明赚着钱,交税很少,然后说,税负好低啊么?这简直是在说:嘿,专管员,我钱多,来查我呀。最后总结下,中国的税负确实很高的,这个是事实,但是我觉得并没有到那种不做假就活不下去的地步。好多税务筹划的高手,一边说着帮你筹划省好几百万,绝对合法;另一边又高唱税负好高啊。
这,这,我还是好好学习吧。作为一名有操守的小会计,我还是果断腻了吧。
14年8月1日补充:看了评论区的一些讨论,觉得需要补充一些内容和想法:1. 不少相关专业的朋友提出一些质疑,指正了一些错漏之处,不胜感激。还是想澄清一下,我这段文字立足于服务性企业的税与费的成本构成。提到各种税费包括五险一金均是国家强制要求缴纳的。其中各类税费合规缴纳占到企业销售额的15%-20%这个数据也是根据我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统计的。作为企业主、财会人员、受雇者在面对同一问题时立场和思路不同,是很自然的,欢迎大家平和地讨论。2. 下文所提部分税费的缴纳与管理,我个人觉得确实存在可以改进之处。试举工会经费一例。我所在地区的工会经费是按60%报销。即上缴100元,只能实际报销60元。高达40%用作区域工会日常管理等开销。另外报销手续和要求非常复杂,且不断变化,搞得企业疲于应对。本来收费的目的是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员工活动,但实际上我们组织集体出游等活动,场租费发票都不允许报销。实际操作下来,仅可以处理一些图书光盘购买的项目。本来我们每年都组织一两次全体员工的活动,自从收了这个工会经费,我们累积缴纳但无法报销的会费数万元,反而导致我们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下降。类似的问题不少,我认为真的可以从减负和提高效率着手进行改善。3. 很多中小企业主,创业维艰。大部分人看到了他们企业经营顺利时收入可观,却常忽视了他们每天都在承受的经营压力与风险。试想当回款出现压力时,每个月几十上百万的工资无处着落时,一个企业主一天是如何度过的?不是所有中小企业主都有着深厚的背景,靠攀附权力攫取利益。绝大部分都是辛苦打拼,历经失败,谨小慎微的维系企业运转。他们客观上创造的就业,不管是否真的偷税漏税,也养活了大批的国家行政事务人员(比如被收走的工会经费。还有各位做财会的人,你们或许都跑过税务局办理业务吧,应该知道他们用什么样的效率和态度来服务纳税者)。如果能够站在相互体谅的角度,善意地去观察,建设性地建议,才会有真正积极的讨论意义和结果。------------------------------------------------------------------------------------------------------13年11月13日补充:感谢评论中 与王灿的指正。净利润以分红方式分配,适用税率为20%的比例税制,不是上文所提的累进税制。另外关于增值税抵扣
,我再多说两句。“营改增”后,分销型企业因进销项税抵扣是可以获得一部份实惠的。但因为我是做服务的企业,下游多是一些个人(外包人天),也不采购什么设备。因此基本无法获取进项的增值税发票(实际上这些个人供应商大多无法提供任何发票)。也就无法获得“营改增”后的所谓税务减免优惠。企业规模扩大以后,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反而从原来的3%变为6%,实际税负是提高了的。 关于评论中提到的外资企业。很多外企本身在进入国内市场时享有相当多的税费减免政策,同时也有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合理避税手段。此外,不少有“关系“有”门路“的内资小企业,能够利用极低的成本进入各种高新园区,或者获取类似于“双软企业”等的资质,都可以获取合法的降低税负的通道。这些都是作为我们这种中小企业中的“屌丝们”只能望洋兴叹的了。------------------------------------------------------------------------------------------------------国内中小企业的税负确实是非常之重的。以下就创业5年来的经验简单罗列做为小企业你必须要面对的税费:1. 营业税。按销售额征缴。服务业是5%。2. 增值税。营改增后基本不再缴纳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3%,一般纳税人是6%-17%。3. 城建及教育附加。营业税或增值税缴纳额的10%。4. 企业所得税。25%。5. 残障基金。除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否则按差额人头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6. 工会经费。按企业季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以上是明面上强制性缴纳的税费,尚未计入每年办理工商、税务、统计等各类行政性收费。这些都算上相当于企业销售收入的百分之多少呢?根据我自己的公司的情况,我粗略地计算,完全合规缴纳的话约占到15%-20%。此外公司雇佣员工所付出的工资成本里也有国家强制缴纳的五险一金,占到工资比例的40%。考虑到服务行业的主要成本来自于员工工资,按工资成本占销售收入60%的比例计算,五险一金占销售收入也有15%。对于某些服务业企业,如咨询服务业,这个比例更高。所以,如果完全做一个合规守法的企业主,承担如此之重的税费负担,想获取平均10%的净利润,需要做到40%到45%以上的毛利率。如果你做过企业,应该可以理解这是一个什么概念。简单地说一个守法的企业主卖出去100元的服务或者产品,30到35元被国家收走了,60元是直接人工等成本,发了工资解决了就业。其它的各项成本和企业主的所得就在剩下的5元里分配,那么不说赚钱,能不亏就感谢上帝了。还有,企业即便获得5-10%的净利润,分配给股东的分红还将被国家按累进税制征收个人所得税......我真的不想再多说什么了。
因为大家都在逃税……同样一件商品,如果你逃税的话成本是100块,不逃税是120块,这20%的差额足以杀死你!
这就是他们的“高明”之处。不光是税收。先制定严格的规章,平常不完全如此执行。但又随时可以完全地去执行。所以较起真来,不好意思,无论在法律还是道德层面,你都是弱势的一方。中国的企业为啥没创新力,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很多中小企业主得花很多心思在这上面。
本质上是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话题。如果别人都偷逃税,你不偷逃那肯定是没有竞争力的。大部分中小企业基本在同质性竞争环境下,所以税收这个重要成本优势当然很重要。但当企业做到了一定规模,偷逃税肯定是不行的。这样会让企业产生极大的合规性风险。比如华为,你能想象他现在还偷逃税?所以,引申出一个话题就是,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长不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之前那一套做法无法继续了,一定会衍生很多之前没有的成本。至于回答中很多对税负的分析,个人觉得和问题关联不大。中国税负固然很重,但比欧洲,比如德国,也有增值税,所得税率不低,中小企业为什么可以既不偷逃税也存活呢?无他,公平的税收环境和低价之外的竞争优势。
没数据的都是魂淡!哈哈。整个例子给大家。假设一家贸易公司,年收入2000万,国内采购,国内销售,毛利润20%,货物增值税税率17%,而且供应商都能给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人员10人,员工工资200万,其他费用50万,具体计算如下:毛利润 2000万*20% = 400万;增值税 400*17%=68万;附加税 68万*11%= 7.48万;员工社保 10*5万=50万;扣除费用后利润 400-7.48-50-200-50=142.52万;继续假设所有费用都是可以税前扣除,无需调整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 142.52万*25%=35.63万;企业发展基金留存 (142.52-35.63)*10%=10.69万;可以分配的利润 142.52万-35.63万-10.69万=96.2万;分红个人所得税 96.2万*20%=19.24万;净分红=96.2万-19.24万=76.96万;相对于大部分人感觉的净利润150万而言,最后拿到的是76.96万,税赋率52%;然后。。。如果这个企业老板有办法把社保费用降低到10*2万=20万;把所得税税金降低到鸭蛋,那么这个老板可以使用的资金为170万左右,相对于前面73万左右的可使用资金来讲,差异蛮大的。当然。。。这个假设其实都是假的,哈哈哈。因为有多少人能有20%利润率?即便有20%,400万的毛利里面要多少拿去做各种渠道花费?员工不会给你老纠纷?所有的2000万资金都能收回?考虑到实际生意的情况,其实只要有10%的资金无法收回,那么这个公司基本上就是现金流为鸭蛋的状态。会计报表里面仍然赚钱,手上没现金有什么用?如果这个情况下,再算算税金,就可以明白为什么说税太重了。个人觉得吧,中国的税不算轻也不算重。不过商业交易中回款成本太高,外加上社保、附加税等等不叫做税的,但是其实就是税的存在,导致大部分中小微企业,确实赚不到钱,也就赚个自己打工的工资钱。更多信息,请大家关注我们,让我们可以更好的为大家提供更多有效的信息和服务。 (二维码自动识别)
因为这就是事实我的父亲就是会计师....有时候会帮亲戚干的小企业弄弄帐.......例如某个做钢铁贸易的小企业.....不偷税是真赚不到钱.....据我父亲说他们真正交的税与应该交的税的比例只有千分之七左右.......每个月交千余元的税....这样每年也只能做到几十万的纯利润(行情好的时候)..........行情不好的时候只有十万左右的纯利润......要是真的一分不少的交各种税费......一分钱都赚不到还要倒贴
讲几个客户真实的例子 都是中小企业客户A:缴税很规范 老板海归
做事讲规矩 企业业务性质不错 回款很快 但是就是这样 每年400万的会计净利润
缴税也基本是这个数 但是现金流要糟糕的多 基本上顿没下顿的过客户B:两套账 很典型的
工程企业 被甲方占用资金太厉害 很多时候垫付的工程款几年才能收回来 公司业务发展倒是不错 几年下来被占用的资金大概有2000万
通过完工百分比法延迟确认收入的方法晚交税 欠税款基本也是这个数 我们给企业反复沟通审计后补税的问题 最后就卡在这里 因为企业.....没钱客户C:某区的重点高科技企业,业务不大,但是享受的税收优惠多,15%高新,增值税的即征即退等,实际税负不算高我觉得这几家企业很有代表性 国内中小企业如果认认真真缴税 除非你行业好利润高 否则要扛得住那个税收很难 原因在于 中小企业起步后一般资金来源就是两种 要么是股东投入 要么是企业自身积累
借款很难 要有也是银行一年期的短期贷款 从企业自身积累来说 受制于几个方面 销售额 毛利率
回款速度 一般的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都比会计利润差很多
被客户压款 这种情况下税务局可不管这么多
只要你账面有销售有利润 那就要缴税
从企业老板和会计的角度看
缴税就是抽企业 的现金流 就是企业的成本 为了生存偷税漏税也成了很自然的事情
第一次创业的时候,因为是做电影剧本,先谈项目,然后赶紧注册公司。一年项目没有推动,按时零报税,没有任何收入。年底会计跟我们说,税务局禁止长期零报税,必须交税。可是我们的确没有收入啊,会计说,那就自己随便开出一张发票,象征性的交点税给税务局。我们说这不是抢吗?我们的确没有收入啊。会计告诉我们说,你可以澄清自己没有收入。然后税务局会让你做审计证明自己没有收入,审计一次大概两千块自己掏。你还不如开张发票,给税务局交几百块的税。我:原来这样……手动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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