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贺州 八步区区土管所在什么位置

乡镇的土管所属区里哪个部门管_百度知道
乡镇的土管所属区里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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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管所规县国土姿源局管辖(请采纳)
乡镇土管局归那个单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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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八步区国土资源分局
生成日期:日
主题分类:地政管理\划拨、协议供地结果
主 题 词:
贺州市八步区古柏生态科技园规划发展大道与横一路交汇处东侧
发表时间: 16:55:01
贺州市本级
电子监管号:
贺州市八步区古柏生态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贺州市八步区古柏生态科技园规划发展大道与横一路交汇处东侧
面积(公顷):
现有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和土木工程业
未评估地区
成交价格(万元):
分期支付约定: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土地使用权人:
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
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贺州市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贺州市八步区国土资源局主办
贺州市八步区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建设维护
建议使用IE6以上浏览器,分辨率索 引 号:-15-234-2870
发布机构:八步区国土资源分局
生成日期:日
主题分类:地政管理\划拨、协议供地结果
主 题 词:
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万兴村
发表时间: 10:49:15
贺州市本级
电子监管号:
贺州市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火车站现代物流园一期工程
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万兴村
面积(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未评估地区
成交价格(万元):
分期支付约定: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土地使用权人: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
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贺州市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贺州市八步区国土资源局主办
贺州市八步区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建设维护
建议使用IE6以上浏览器,分辨率索 引 号:-15-234-2885
发布机构:八步区国土资源分局
生成日期:日
主题分类:地政管理\划拨、协议供地结果
主 题 词:
贺州市光明大道西南侧A-01地块
发表时间: 16:46:15
贺州市本级
电子监管号:
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贺州市光明大道西南侧A-01地块
面积(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
公园与绿地
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和土木工程业
未评估地区
成交价格(万元):
分期支付约定: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土地使用权人:
贺州市宏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
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贺州市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贺州市八步区国土资源局主办
贺州市八步区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建设维护
建议使用IE6以上浏览器,分辨率索 引 号:-145-181-2573
发布机构:八步区国土资源分局
生成日期:日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
主 题 词:
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 9:21:21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4号)及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贺州市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部门分工的通知》(贺工信〔2017〕26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处置“僵尸企业”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结合,坚持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方法来处置“僵尸企业”,不断增强国民经济的活力和抗风险能力,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贺州“生活殷实、发展跃升、绿色崛起”具体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发力,分类处置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
1.重点处置国有“僵尸企业”,规范处置非国有“僵尸企业”
配合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对 “僵尸企业”中的关停企业加快出清。采取兼并重组方式盘活企业的,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贺州市盘活存量土地优惠政策。对兼并重组、关闭破产的 “僵尸企业”涉及产权转让、资产置换土地收回的,加快办理有关土地的审批手续。
(二)精准施策,完善配套各项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贺州市有关处置“僵尸企业”的各项政策。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各直属机关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研究不良资产处置、商事变更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政策指导,及时解决企业实际问题。落实财政保障。“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后,原出让土地使用权处置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要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政府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转增为国有资本金或股本金。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掌握情况
根据市国资委、市工信委提供的国有“僵尸企业”和非国有“僵尸企业”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进一步核实土地使用情况,逐个建立档案,设立台账。
(二)严控“僵尸企业”土地供应
按照《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去产能要求,严格控制“僵尸企业”土地供应,鼓励引导其退出、转产和兼并重组。
(三)分类盘活处置“僵尸企业”
1.优化房地产用地结构。对于房地产僵尸项目,可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产业投资。对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重新核定相应的土地价款,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2.升级改造工业项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健康服务业、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服务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政府对旧城区改建需搬迁的流通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符合相关规划的,
3.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对僵尸项目实施兼并重组,对企业未充分开发利用的存量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兼并重组后,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且满足用地转让条件的项目,可依法申请办理转让土地使用权手续。涉及原工业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或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出让的,除《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外,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出让或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按市场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政府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转增为国有资本或股本金。
(四)做好审批保障工作
为提高“僵尸企业”的处置速度和质量,各相关职能科(股)室要建立“绿色通道”办理相关企业的信息查询和土地转让、收储、不动产登记等手续,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各直属机关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职能科(股)室具体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协调国资委、工信委解决企业有关问题,完善联动机制,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
(二)规范有序操作
处置“僵尸企业”工作,要依法履行合理评估、集体决策等程序,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决保障职工利益。要引导企业加强土地资产的规范管理,确保资源统筹利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贺州市八步区国土资源局主办
贺州市八步区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建设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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