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阐述下什么是社会阶层碎片化,和遇上碎片化的生活意思,举个例子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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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对于产品经理,高效利用时间对所有人都是有益无害的,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思考。
产品经理的工作量大、生活节奏紧张,而互联网快速更新迭代的特点又要求从业者们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思想,不断升级“大脑”,那么更高效地利用时间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碎片化 ”这个概念由来已久,并且已经广泛应用在各个学科中,社会学中存在“社会碎片化”、“阶层碎片化”,传播学中存在“信息碎片化”,诺兰导演曾经拍过一部《记忆碎片》,其中的男主是“记忆碎片化”,然而碎片化时间与碎片化知识却是新兴词汇,这两个词广泛使用也不过七八年时间。
碎片化时间
本来并不存在碎片化时间这么一说.想象一下,在没有智能手机的年代,那些零散的时间能做什么呢?看杂志看报纸,还是给亲朋打电话问候?显然,我们很难手边常备报()刊杂志,也没有那么多关系需要维系;惜时如金的员工可能拿出笔记本计划一下当天的日程安排,学习紧张的学生可能拿出《数理化公式手册》背背公式,但是这种肯定凤毛麟角,早/晚高峰的公共交通没有那么大的空间和稳定性让你写写画画,嘈杂的环境下背公式多半也是左耳进右耳出 。所以对于十多年前的人们,等车、排队这种零散的时间,九成以上都无奈地流逝过去了,并不是人们不想利用,而是不知道如何利用,找不到一个利用的途径和方式。
但是由于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移动互联网的渗透度提高,这种情况改变了。人们越发发现:在等车/排队、休息间隙这样零散的时间中,可以用来做很多事情:五分钟可以看几条新闻,十分钟可以玩一局手游,十五分钟可以看两三篇深度的评论文章……所以就有了碎片化时间这个概念,我将碎片化时间总结为以下三类:
等车/等电梯/出行/上厕所这类的等待时间。这类时间是客观存在的,个人很难做到完全的把控。
工作/学习的间隙。这类时间明显个人能够把控的,起始时间点与时间长度完全由个人而定。
醒后/睡前。并不是说醒后/睡前都是碎片化时间,我周围很多人有睡前读书三十分钟的习惯,那这部分时间就不能归为碎片化时间。而对于早晨醒来刷一下朋友圈,晚上睡前刷一下知乎(或者微博/朋友圈/简书……),这就要归为碎片化时间了。
碎片化知识
碎片化知识是与碎片化时间应运而生的。
碎片化知识与系统性知识相对。在学校上课学的是系统性知识,工作后的技能培训也是系统性知识,专业相关书籍是系统性知识,参加一个专题明确的讲座或者沙龙,也可以理解为系统性知识。
那么对于碎片化知识,我的理解是:碎片化知识就是我们常说的“见识”,可能是社会“见识”,也可能是专业“见识”,特点是杂而不深,有些只是谈资,有些能够给我们的工作提供思路,但也仅限为思路,无法对工作提供立竿见影的帮助。
碎片化知识最大的作用是开拓视野,作用类似于报刊杂志和专业期刊,对这类知识重在积累,而不是应用,这类知识对我们的帮助是个长期见效的过程,如果指望着通过学习碎片化知识,在专业素养上突飞猛进,成为行业大牛,有点不太现实。
碎片化学习
前面铺垫了这么多,终于要进入本篇的重点了,那就是碎片化学习。
什么是碎片化学习?我的定义是: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碎片化知识。不错,这里有两个重点:碎片化时间和碎片化知识。
整块的时间学习碎片化知识,会造成“时间碎片化”,好像学到很多内容,但都是浅尝辄止,对知识的理解浮于表面,真正消化吸收的内容很少,尤其是在知识点之间,形成了更多的碎片化时间,这无形中造成了时间的二次浪费。
那么利用碎片化时间来学习系统性知识, 会有什么问题呢?
首先会造成学习的不连续,这对系统性知识的学习是致命的;
其次会缺少思考时间,变成为了读书而读书,久而久之还可能形成学而不思的不良习惯;
最后,学习效率大大降低。本来碎片化时间就是较短的,每次启动学习时,还要回顾上次学习内容,这种效率莫不如闭目养神养精蓄锐。更有甚者将碎片化时间直接变成了整块时间,原计划读书十分钟,变成了读书一上午,打乱了一天的计划和安排,更不可取。
我认为对碎片化时间有强烈利用意愿的同学,必然是工作/学习压力较大、时间紧张、有强烈的自我提升意愿的,之所以思考如何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寻找更高效利用时间的方法,本质需求是提高工作/学习效率,将有限的时间尽可能充分利用,从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为了满足这个本质需求,我有如下几点关于碎片化学习的原则和方法,也希望大家能够多提出建议,我们共同讨论。
1.碎片化学习也是学习
依然要遵循学习的“基本法”。这里的“基本法”就是指学习的基本方式,即阅读、思考和记录。很多同学认为碎片化学习就是用手机或者pad看公众号文章、专业论坛或者刷知乎,但这类操作都不能称之为学习,其缺少了学习最重要的一个步骤——记录,如果不将思考结果及时记录下来,一闪而过的智慧结晶很容易消逝。
俗语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及时将自己所学所思记录下来,并定期整理,这不仅是学习的正确方式,更是碎片化学习的正确方式。
这里提醒一下:如果细心留意就会发现,我们在高中大学形成的大部分优秀的学习习惯,对碎片化学习都适用,而且更好用。
2.碎片时间尽可能短,尤其是主观制造的碎片时间。
碎片化学习的效率低是共识,很可能还没有进入最佳的学习状态,就已经完成了学习或者时间结束,所以每一次的碎片化时间要尽可能短。
一些碎片化时间是无奈之举,比如等车、排队,这些碎片化时间的产生与长度不是我们的主观意识能够左右的,因此对于这部分碎片时间,我们只要安排正确的学习内容即可;但是对于我们的主观因素可以左右的碎片化时间,甚至是我们自己制造的,比如醒后/睡前,那我们就要思考,对于这部分时间安排过久的碎片化学习是否合适。
列举一个很常见的场景:洗漱之后躺在床上,想利用睡前这段时间阅读一两篇行业博客,看完一篇文章之后,已经有点困了,但还是想再看一篇;两篇文章都读完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自己几乎已经进入浅睡眠状态,不仅对第二篇文章没有足够的思考,也影响了休息和第二天的工作状态。
那么,如果只读一篇文章并深入思考、记录,然后按时睡觉,不是就成为一个兼顾学习和休息的方案了么?
3.要预估碎片时间,针对性地安排内容
不能“随心所欲”,更不能影响原本的工作/学习计划。
等电梯的时候,不要阅读深度文章,否则坐到工位上后,很可能要再看上()几分钟直到看完才能开始工作;回复偶然性的微信消息时,不要顺便刷朋友圈或者看公众号,否则可能会被老板瞪上个十分钟;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4. 对于不适合进行学习的碎片时间,不要进行碎片化学习。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之所以提供开会休息和课间休息时间,是为了让我们养精蓄锐,为接下来的会议/课程做好精力上的准备,而不是让我们去思考另一项工作/学习内容,即使想利用这个零散时间,思考会议内容或者学习难点,也比学习不大相关的内容,效率要高得多。
5. 系统性学习为主,碎片化学习为辅
系统性学习是基础,碎片化学习是延伸;系统性知识重点在深度,而碎片化知识的重点应在广度,千万不可本末倒置。周末一个下午的时间,阅读一本专业书籍,肯定比上网看二十篇“干货分享”,收获大得多,不信请试。
6. 要注意碎片化知识和系统性知识的转化
对感兴趣的碎片化知识进行专题性地系统学习,将其变为系统性知识,并进而整合成为自己的方法论。
举例来说,在一次碎片时间中读到了关于需求的一篇文章,我认识到了自己对于需求的把握还不够准确,那么我就可以安排一个整块的时间,阅读几篇关于产品需求挖掘、把控的文章;并复习自己已有的关于需求的笔记,将知识重新整合,成为自己的方法论,甚至可以发表在社区里和大家交流讨论。这样不就是将碎片化知识转化为了系统性知识,增加了知识的深度吗。
其实对碎片化时间的把控,又何尝不是自制力和对自我的把控呢?很多人抱怨碎片化时间太多,那么是不是要思考工作中不够投入,学习时容易走神,导致自己强行将完整的时间()“打散”了;同样,很多人抱怨没有时间阅读,视野越来越窄,那么是不是要反思自己没有将很多碎片时间有效利用,导致时间利用率偏低呢?
积沙成塔,集腋成裘的道理大家都懂,碎片化时间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现在很多的互联网产品,也倾向于更多地利用用户的碎片化时间,或者说是协助用户更高效利用碎片化时间。比如今日头条的个性化推荐,帮助用户过滤掉不感兴趣的新闻,协助用户将时间更集中地应用在感兴趣的新闻上;再比如一些干货分享类公众号,在发布的文章推送中,加入了全文字数与阅读用时,协助用户更好地把控时间,增强了用户的“把控感”。
作者:李小新(微信号,来自:人人都是产品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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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碎片化学习的思考与分享|你真的有效利用碎片时间了吗?精彩文章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下)
日 16:28 来源:《近代史研究》2012年5期
作者:王学典 郭震旦 章清 王晴佳 王
内容摘要:
作者简介:
  王学典,郭震旦:重建史学的宏大叙事  全球正在“化”为一体,而史学研究的“碎片化”却大行其道,这一错位清楚折射出当今史学研究的“不合时宜”。近二三十年间,在后现代史学的冲击下,宏大叙事的历史备受质疑,微观史却独领风骚。在世界范围内,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微观史都已成为滔滔主流。但是,泰坦尼克沉没了,并不代表主宰大海的就该是小舢板,当史学家们沉溺于对各种各样的微观史的自足时,蓦然发现,历史书写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如何克服宏大叙事的陈腐与过时,而是如何纠正微观史的琐碎和局促。当史学著作的版面大多被日常生活史、小历史占领之后,人们已开始为史学不再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而焦虑。细部的历史越来越清晰,而整体的历史却越来越混沌,这是今天中国历史研究的真实写照。诚然,微观史并不等同于“碎片化”,但选题一味求小,研究领域愈发狭窄,重叙事、重考证、轻阐释等现象的大量存在,又确实让当前的史学难避“碎片化”之嫌。用存在严重的“碎片化”来形容中国史学研究的基本生态,并非耸人听闻。当今中国史学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失重和失语,其深层原因都可归咎于“碎片化”的流行。在“碎片化”的视野中,历史像一颗摔碎的油珠,再也无法聚拢起来。改革开放后,从结构和整体上重建从西方话语中拯救出来的中国历史,是中国史学面临的最重大和最急迫的使命,而要完成这一历史性的任务,必须克服当前的“碎片化”倾向,加强宏观史研究,重构中国史叙事的宏大体系。  必须承认,史学“碎片化”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知识变迁。归根结蒂,它是形成于19世纪的宏大叙事体系被后现代史学瓦解后出现的必然结果。旧体系被打破,而新体系还未及建立,在新旧交替的结合部,难以避免群龙无首的混乱与平庸。史学的“碎片化”状况,正是宏观历史理论更替前夜的“非典型”状态。这与自然界地震之后板块的破碎如出一辙。后现代史学最过猛烈之处,即在于扯断宏大叙事一以贯之的发展链条,将历史看成一堆碎片。在它看来,这些历史的碎片彼此隔离,既不受统一性的约束,也没有方向、目的和规律;只有细节和片段的历史,根本不存在总体性的历史;只有具体而微的历史,根本没有宏大的历史;历史不是人们臆想的那样秩序井然,而是充满难以规范的混乱和不测。可以想见,在这种历史观的指导下,历史研究除呈“碎片化”状态外,实在别无他途。  “碎片化”更深层次的原因,来自二战之后兴起的民主化浪潮。民主化发现了下层社会的价值,而“民主化以及群众社会的登场,也在召唤着一种能从事说明更加广泛的各色人等和他们所生活于其中的各种条件的历史学”,“各色人等都在力图脱离更大的、传统的民族整体之外而确立自己的身份”。因此,史学的“碎片化”,也可以看做是历史学的一种民主化。“它包罗有更广泛的各色人等并把历史眼光从政治扩展到社会上面来”①,并推动历史学的主题从社会结构和历程转移到广义的日常生活的文化上来。  具体到中国语境,“碎片化”还有另外一个深刻的原因。自1949年政权鼎革以来,中国史学在意识形态的引领下转型为阶级斗争的宏大叙事,史学完全成为政治的婢女,其主要功能是为阶级斗争作注疏,从而导致丰富多样的中国历史被掩盖、扭曲,甚至将构成历史基本面貌的社会生活彻底排除。改革开放后,意识形态对史学的箍扼得以放松,社会史异军突起,宗族、家庭、婚姻、风俗、日常生活、社会心理等过去完全被遮蔽的历史场景纷纷进入史学研究的视野,微观史遂成为主流。微观史的繁荣是对过去那种僵硬的政治性宏大叙事的反抗,它本身具有思想解放的意义。但是,由于缺乏对宏大问题的关注,或者说对宏大问题的关注与微观史远远不成比例,更由于微观史的写作越来越流于孤立化、表面化,因此无论从实际操作上,还是在观感上,都不可避免地表现出“碎片化”的趋势。  微观史虽然凸显了历史的差异和人类的多样性,挖掘出过去较少为人所知的个人世界,具有补偏救弊的作用,但它无法克服一个致命的弱点,即没有足够的能力来理解和诠释当今世界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重大转变。它把自己孤立于更广阔的语境之外而把注意力只集中在历史的“琐碎”方面,只会导致历史学的繁琐化,甚至将历史书写退化成为传播逸闻轶事和发思古之幽情的手段。对重大问题的失语和无力,是微观史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有一件事需要特别留意,即后现代史学在爆发之后迅速归于沉寂,与全球化步伐加快的时间节点正好重合,二者之间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后现代史学的式微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笔者认为,全球化趋势加剧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人们对全球化所提出的一些重大历史课题的关注,大大超越了对危言耸听的后现代史学的兴趣。历史学总要与历史本身共振,全球化开启了历史发展的新制式,它所引起的变动之巨,堪比地质时代地壳板块之间的组合与重构,自然也要求史学以新视角、新工具、新理论对历史给以相应的解读。反映历史变迁的历史学当然要随着历史的峰回路转来展现新姿。全球化在多大规模上展开,历史学就将在多大规模上展开理论的建构。人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从长时段、大脉络来把握过去的历史。正如史家所言:“全球化已经成为解释我们时代最重要的关键。所有这一切都要求一种能够以我们今天的生活环境为研究对象的史学。”“研究全球化和跨文化冲突的影响下产生的复杂所需要使用的研究方法是后现代主义的历史观念无法满足的……微观历史学的实践也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因为微观历史学对于描述大规模的社会变化根本不感兴趣……对近几十年的全球化进行的研究所需要的方法必须考虑到我们大家曾经以及正在生活其间的这个世界所发生的重大变化趋势。”②从历史进程上看,全球化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宏大叙事,而全球史的方兴未艾,以及它从大跨度、大结构上对历史重新进行的体系化阐释,都证明着宏大叙事式历史书写的生命力。  要回答中国是什么的问题,必须从宏观入手。一个整体的中国,绝不是由一块块碎片缀补而成的,它需要宏大的结构作为支撑。不错,源自西方的宏大叙事已被证明不能解释中国道路,我们可以否定那个宏大叙事的结论,但并不意味着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否定那种叙事方式。作为民族国家的中国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认清自己的历史面目。1902年新史学诞生之前的中国传统史学不过是“二十四姓之家谱”,1949年之后,中国历史为西方话语所笼罩,常常为了适西方话语之履而削中国历史之足。所以,实际上自中国现代史学诞生之后,有关中国历史本身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并没有在高度自觉的前提下得到系统的、不受干扰的清理。古代中国在现代中国眼中的肖像,亟须通过一些重大理论问题的澄清来描绘。“五种生产方式”说对中国历史的解释口径受到质疑之后,替代概念和理论框架的建构迟迟得不到突破性进展,是中国历史研究最大的无奈。重回中国历史本体的研究,让中国历史的躯体挣脱西方话语的“洋马褂”的束缚,使中国史重返中国,推动国人在史实基础上重新认识中国历史整体发展的时序与规律,是中国史学的当务之急。  比如,有关中国社会形态的讨论,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自20世纪30年代,“中国封建社会”问题就一直为学界所关注,近年来,随着《“封建”考论》和其他相关著作的面世,这一问题更成为中国史领域乃至整个学术界讨论的焦点。“中国封建社会”问题讨论的实质,是对秦至清末社会形态性质的认定。如何指称这一时段的社会,直接关系到对这一社会的整体理解、描述和分析,关系到如何从全球文明史的高度来重新把握和复原中国文化的独特发展之路。时至今日,尽管学界在这一问题几乎所有的知识点上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由于缺乏统驭性的概念和综合,仍未找到一个从整体上来涵盖这一纵贯数千年的大国在这一时期历史发展的概念,而不得不继续“名不副实”地使用“封建社会”这一遭到广泛质疑的名称。  与全球化的背景相契合,从“文革”到“改革”,中国社会完成了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剧变。但30年来,学术界一直未能解决一个与当下中国社会转型紧密相关的时代课题,即这一转型是在怎样的历史基础上展开的,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如何对待中国的历史传统。上世纪80年代以来,虽有一些学者对此问题有所思考,但在时代学风的影响下,学界始终未能聚焦于这个重大课题。在中国迅速崛起之际,如何评价、诠释、承续这种崛起的历史文化根基,从而在理论上完成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衔接,是中国历史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从历史学自身来说,近30年来,中国史学界理论探讨的演化大势可概括为历史理论逐渐让位于史学理论,对历史进程基本线索的追寻逐渐被对历史知识一般性质的拷问所代替。譬如,1949年之后的30年,史学界热衷于“五朵金花”问题的讨论,改革开放后的30年则热衷于“历史认识论”等问题的讨论。在后一个30年中,一些攸关历史进程本身的理论问题长期被束之高阁,乏人问津。这一局面导致一个有目共睹的后果,即在中国史几乎所有局部知识点上,近30年都有长足的进步,甚至形成了一系列颠覆性的认识,但在历史学的整体面貌上却未能实现根本改观,依然是“五种生产方式”,依然在前30年所形成的基本认识上打转转。所以,只有重返历史本体,就若干关系中国历史全局的重大问题展开讨论,才能摆脱“碎片化”的困窘。  历史学关注的焦点不仅要重回历史本体,还要重回宏大叙事的路数上去。在中国社会正在发生急剧变革的进程中,尤其需要这样去做。处在“历史三峡”的中国,迫切需要那种能贯通古今的“大历史”。而能将过去、现在和未来贯为一体的,往往是历史发展的大脉络、大趋势、大线索、大走向。因此,当前的历史学必须往“大”处走,尤其要关注社会、经济、思想等方面的大规模变动,从整体上探究其演化动力及深层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多地推进对历史的一般认识,更准确地把握历史全局,从而一扫当前史学那种一味求窄、求细、求小的拘谨姿态,把中国史学带入一个有长江大河般磅礴气势的新境界。  历史研究的重大突破,往往以理论创新为前提。“碎片化”背后,衬托着当前史学界宏观思维能力的枯竭和理论抽象思维能力的退化。以蓬勃发展的中国近代史而言,这些年的进步不少是由海外输入的理论模式来推动的,如施坚雅的“区域经济理论”、萧公权与周锡瑞等的“士绅社会”理论、罗威廉的“市民社会”理论、黄宗智的“经济过密化”分析、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及乡村基层政权“内卷化”的研究、吉尔兹的“地方性知识”理论、艾尔曼的“文化资本”解释方法等。抽掉这些来自海外的理论建构,中国近代史研究立刻会显露它在理论创新方面的贫乏。没有理论,中国史学只能拘泥于考证,而无法对中国历史做出宏观性的解释。  正是因为缺乏理论,史学才会在当今世界一些重大问题上沦为看客。如果要枚举最近20年来社会科学领域最著名的著作,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以及福山的《历史的终结》肯定名列其中。两部著作都是建立在对人类历史的高度理论概括之上的,都是在对历史深湛的解读之后展开现实和未来想象的,因此它们既是政治学著作,也可算作历史学著作。亨廷顿通过考察历史上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来推演历史发展的道路,福山则通过人类社会发展史是一部“以自由民主制度为方向的人类普遍史”的假设得出“历史的终结”这一石破天惊的结论。两部著作在宏观的理论修养和宽阔的历史视野方面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亨廷顿和福山的工作,本可由历史学家来完成,但在“碎片化”的历史研究中,却是绝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两部著作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说明,貌似被后现代思想所颠覆的宏大叙事仍然是人们展开历史想象的重要工具。历史学家如果只满足于在小块的田畦上耕耘,其历史想象将无法超越他的作业边界,也难以逃避由一个政治学家来为其示范如何从整体上研究历史的尴尬。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重返宏大叙事并不是要重蹈已被推倒的宏大叙事的覆辙。这里提倡的宏大叙事不再以西方为蓝本,不再以西方为中心。它将着力于中国历史进程本身固有的结构和动力,搭建符合中国历史道路的新结构和新框架。它不把历史建立在启示录式的形象化描述中,更不把历史当成一出单维的人类戏剧。它也不排斥微观历史,相反,它将牢固地依托于那些差异化的历史主体。在它看来,微观历史能给新的历史模式提供更广阔的语境。  注释:  ①[美]伊格尔斯著,何兆武译:《二十世纪的历史学——从科学的客观性到后现代的挑战》,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6、9、4页。  ②[美]伊格尔斯、王晴佳著,杨豫译:《全球史学史:从18世纪至当代》,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88、416—417页。  章清:“碎片化的历史学”:理解与反省  “碎片化”在今日已成历史研究热议的话题,而且,明显是批评的声音居多。问题的存在,或许谁都难以否认,关键是成因为何?又如何面对?依拙见,“理解”问题之由来,或是对此进行“反省”的必要前提。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想略加说明的是,史学研究中所谓的“碎片化”问题,并非今日才发生,说“古已有之”,并不为过;晚清以降史学成长为“现代学科”的过程中,类似的问题更是使史家产生不小的困惑。之所以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问题尤为突出,则与当下史学的学科评估机制有着密切关联,如对“新材料”的迷信即是表现之一。相应的,值得检讨的重点当是史学的学科制度。  今日对史学研究“碎片化”倾向的批评,皆热衷引述法国学者弗朗索瓦·多斯撰写的《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多斯指出其“最重要的断裂表现是对历史知识的解构,对整体观念的放弃,从而使历史从单数变成了复数”。甚至认为由此导致了史学学科“内部的重大裂痕”:“一些人主张细碎的历史和照搬各种社会科学的方法;另一些人则主张全面的历史和在吸取社会科学成果的同时保持史学的根基,即追求总括的雄心。”①“年鉴学派”作为20世纪史学发展的“权势集团”,其经历的转向,确呈现当下史学发展的趋向,自值得加以检讨。不过可稍加补充的是,所谓“碎片化”,端赖如何去看,如果不是取狭义的标准,可以说类似的问题早已存在。不仅“年鉴学派”所标举的“整体史”或“总体史”的目标,难以为该学派的第二、第三代继承;作为中国史家楷模的司马迁所立下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也难为后代史家所承继。  “一部廿四史,从何说起?”这一困惑中国史家的问题,究其实质,正揭示出读史、治史不免遭遇如何选择的难题。梁启超曾表示:“历史范围极其广博,凡过去人类一切活动的记载都是历史。古人说:‘一部十七史,何从说起?’十七史已经没有法子读通,何况由十七史而二十二而二十四呢?何况正史之外,更有浩如烟海的其他书籍呢?”他还以个人经验印证,“我年轻时曾经有此种野心,直到现在,始终没有成功。此刻只想能够在某部的专史得有相当成绩,便踌躇满志了。”据此他也提出,“我们应该在全部学问中划出史学来,又在史学中划出一部分来,用特别兴趣及相当预备,专门去研究它。专门以外的东西,尽可以有许多不知。”②用不着特别指明,梁的“困惑”正是一般史家的共同感受,悠久的历史书写传统,无疑抬高了读史、治史的“门槛”,只有致力于通过新的书写样式化解所产生的“紧张”。  熟悉中国史学发展史的,都不难了解其中所经历的曲折。过去是“通史”与“断代史”的争辩,近代则表现为如何平衡“通史”与“专史”。过往对史书体例之思考,所争论的大致不出通史、断代二途;而且班固之后,断代为史,渐成正史之“通例”,也是不争之事实。刘知几指出“通史”往往“劳而无功”,而“断代”之史“易为其功”,就揭示出对“通史”之体例,史家普遍视为畏途。③当然,“断代为史”之流行也促成史家追求“会通”之旨趣,郑樵《通志·总序》即阐述了对此的思考:“自《春秋》之后,惟《史记》擅制作之规模。不幸班固非其人,遂失会通之旨……由其断汉为书,是致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间隔。”④对于“通史家风”之流行,梁启超也有所解释,认为纪传体“贵在会通古今,观其沿革”,而各史既断代为书,乃发生两种困难:“不追叙前代,则源委不明;追叙太多,则繁复取厌”,于是乎有“统扩史志之必要”。⑤只是所“通”为何,却也只能说各有擅长,未必尽如人意。可以说,司马迁为后世史家奠立的“通古今之变”,发展到后世,由于材料愈积愈多,即面临如何“通”的难题,“三通”、“九通”之出现,即可视作化解这一难局之努力。  “通史”与“专史”则是影响至今的历史书写样式,滥觞于20世纪初年梁启超阐述“新史学”的几篇文字。问题的提出,紧扣的是对“史学”新的界说,即所谓的“欲创新史学,不可不先明史学之界说。欲知新史学之界说,不可不先明历史之范围。”之所以要重新界说“历史之范围”,乃是质疑“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亦即是“知有一局部之史,而不知自有人类以来全体之史”。他强调“欲求人群进化之真相,必当合人类全体而比较之,通古今文野之界而观察之”。⑥如何拓展历史研究的范围,确可看作20世纪初年思考史学发展的重要趋向,马叙伦为此还阐述了“史学大同”的主张,在其看来,“若是推史,则何必二十四史而为史?何必三通、六通、九通而为史?更何必六经而为史宗?”换言之,“凡四库之所有、四库之未藏、通人著述、野叟感言,上如老庄墨翟之书,迄于水浒诸传奇,而皆得名之为史。于其间万其名,则饮者饮史,食者食史,文者文史,学者学史,立一说成一理者,莫非史。若是观史,中国之史亦伙矣,而史界始大同。”⑦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历史范围不断拓展,甚至毫无边界可言,也增添了书写历史的难度,“专史”应运而生,部分原因正是试图解决此造成的新的困惑。我们也看到,撰写“通史”与“专史”构成了20世纪中国历史书写蔚为大观的一幕,在史学成长为现代学科的过程中,此亦构成大学史学学科的课程主干,形成了研究方法、两门通史、断代史、专门史的架构,至今还鲜有改变。只是问题并未因此得到解决,如何才能担当“专史”的书写责任,又如何平衡“专史”与“通史”,史家围绕此的争辩似乎又在重复“编年”与“断代”之争的话题。  按照梁启超的设想,“历史上各部分之真相未明,则全部分之真相亦终不得见。而欲明各部分之真相,非用分功的方法深入其中不可。”换言之,“专门史多数成立,则普遍史较易致力”。⑧何炳松也同样提出“各类历史联合之必要”,“专门家每以考证一己范围中之事实为限,此种单独考证之结果,必再有人焉为之权其轻重而综合之。此通史家之职务也。通史家必须明白各专门家研究结果之价值如何,然后方得评论其得失。”⑨此似乎是有效地解决问题之道,然而,“撰史”时却未必容易抉择。柳诒徵谈到文化史之写作,就表达了这样的看法:“凡陈一事,率与他事有连,专治一目者,必旁及相关之政俗,苟尽芟重复,又无以明其联系之因果,此纵断之病也。”⑩在治学上“专”与“通”兼顾的钱穆,亦有这样的困惑:“专题考证的具体结论和通史所需要的综合论断未必能完全融合无间。”(11)  略为勾画中国史学发展的旅程,不难看出的是,史学研究总是不断调整方向,调整视野,也不断在重塑“过去”。以此审视“碎片化”倾向的出现,值得强调的正是相似的出发点,那就是重新提出“历史是什么”的问题。不必讳言,对历史的看法,从来都寄托着现实的关怀,过去史家津津乐道于“以《禹贡》治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决狱,以三百五篇当谏书”,自是典型的事例(12);同样的,20世纪初年围绕“有史”与“无史”的争论,也须援据晚清同时发展的政治概念才能很好把握。(13)史学研究中“碎片化”的出现,则可视作反思“现代性”的产物,重视对历史上的“失语者”(不入流者)的研究,将目光由“国家”转向“地方”,以及关注物质层面的历史,凡此种种,皆可归于以新的眼光看待历史,也拓展了历史的范围。而在历史范围不断拓展的情形下,“历史研究的单位”也需要重新选择。所谓“碎片化”,就其根本来说,即是将“历史研究的单位”缩小。就中国近代史来说,尽管“时段”并不算长,但因其呈现的复杂性以及文献资料的丰富性,也不免走上这一步。  汤因比提出“历史研究的单位”,是基于以“民族国家”作为历史研究的一般范围,大大限制了历史学家的眼界。由于“欧洲没有一个民族或民族国家能够说明它自己的问题”,因此,应该把历史现象放到更大的“文明”范围内加以比较和考察。(14)很显然,这是着眼于拓展“历史研究的单位”,提醒历史学家不要沉湎于专门领域的研究而迷失方向,力主以全面的眼光看待人类历史。同样的,“历史研究的单位”也可以缩小,柯文标举“中国中心观”,就主张把中国按“横向”分解为区域、省、州、县与城市,以开展区域与地方历史的研究;把中国社会再按“纵向”分解为若干不同阶层,推动较下层社会历史(包括民间与非民间历史)的撰写。(15)这样的“取向”,很显然是将中国划分为更小的研究“单位”。这也算不上什么特别的“发明”,而是史家持续的努力,由最初的“南与北”、“沿海与内地”的二分,逐渐过渡到“复数”的“多个世界”。(16)  何以将近代中国的历史划分为更小的单位,其原因也并不难理解。最基本的,乃是面对近代中国复杂的状况,以“近代中国”为对象,任何立说都不免问题重重。而且,以往流行的“通史”与“专史”,也难以使史家安顿。实际上,所谓“通史”,所写的不过偏重于某一方面的“专史”,通常是偏重于政治与经济而成为“政治兴衰史”与“经济变迁史”。近些年出版的几部通史性的著作,普遍的批评即是“通史不通”,认为尚有不少该写而未写的内容。同样的,针对“专史”的“写法”也不乏检讨的声音。罗志田就注意到近年来各“专门史”的区分较以往更受关注,并致力于划清学科的“边界”。但他也明确表明,这些“边界”更多是人为造成并被人强化的。根本的是史学本身和治史取径都应趋向多元,虽不必以立异为高,不越雷池不以为功;似也不必画地为牢,株守各专门史的樊笼。(17)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史学研究中所呈现的“碎片化”的倾向,完全可以理解为针对过去史学的“反动”。“年鉴学派”走向“新史学”,即有值得“理解”的一面,按照勒高夫所强调的:“新史学渴望建设一种从人体到生物、置于社会历史时段中的总体的人的历史。”(18)但同时又要防止“总体的历史”被分割为许多个各行其是的“专门化”部门(经济史、思想史等)。正是因为看到从社会背景中抽离出来的“专门史”,“肯定会使人误入歧途”,缩小“历史研究的单位”,走向微观的研究,便成为题中应有之意。(19)同样的,似乎要为史学研究的“碎片化”承担主要责任的“新社会史”、“新文化史”,也主要体现在对“整体的历史”的追求,将多重因素都纳入对“专史”的审视上。如赵世瑜就强调“社会史是一种整体研究”,不应被误解为“通史”或“社会发展史”。(20)在这个意义上,显现出所谓“碎片化”只是两难中不得已的选择,既然要写“全面的”、“整体的”的历史,势必会缩小“历史研究的单位”,走向微观史的研究,舍此似乎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理解“碎片化”的成因,甚至抱持一定的“同情”,却并不意味着回避由此所产生的问题。问题的存在,倒是提示我们注意今天的学科制度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我看来,对于史学研究中的“碎片化”进行检讨,或可从两个方面展开。  其一,即便是个案的研究、微观的研究,同样可以区分为好的与不那么好的研究成果。关键在于,史学研究原本有超越所谓“宏观”、“微观”,以及所谓的“理论”的标准,那就是是否增进了对“过去”的了解。所谓“好”的历史研究成果,也仍是有共识的。那就是是否提出有价值、有意义的问题,发掘新的史料进行研究或赋予史料新的解读,并且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个人独特的见解。甚至可以说,所谓“碎片化”其实与题目的大小无关,重要的还是如何研究。微观研究中出现的诸如《蒙塔尤》、《奶酪与蛆虫》等著作,就完全符合对好的研究的期待。“小题材有时也能写出好书,至少我们应希望如此。”(21)重视微观研究者或许都应该有勒华拉杜里这样的信心。以写作《马丁·盖尔归来》而享有盛名的新文化史家娜塔莉·戴维斯就指出,“一部微观史写得好的话,它应该是一部有着自身深厚内蕴的研究,但同时也会揭示出与在它之外的其他进程和事件的关联”,为此她也建议历史学家“应该在某个时期尝试进行不同模式的研究,这样就可以了解问题所在、了解地方性的和普遍性的框架之间的联想”。(22)因此,透过细部的深度描绘,讲述精彩的“故事”,捍卫史学的“叙事性”传统,自有其积极的一面。如能做到这一点,不仅谈不上“反对”,毋宁应积极鼓励。试想,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至今仍充斥着不少“天马行空”式的理论以及基于“宏大叙事”的著述,这未必是大家乐于见到的。  真正值得检讨的是,原本是基于“地方”的研究,却将问题上升到对“近代中国”历史的把握,史学所捍卫的“伟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也难以得到足够的尊重。而原本没有多少见解的研究,却因为发掘出此前鲜少利用的所谓“新材料”,便容易获得积极的评价。之所以在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碎片化”倾向更为普遍,即是因为近代历史所留存的材料,此前的历史不可相提并论。而对“材料”的迷信,也促成所谓“新材料”成为引导学术的关键,甚至将“新材料”和好的研究等同起来。依拙见,这甚至可视作史学研究难以避免其“保守性”的一面,所谓“学无新旧”,同样可以说材料也无所谓“新旧”,甚至也无所谓第一手、第二手之优劣之分,以及档案资料和非档案资料的高下之别。材料不会说话,说话的是历史学家,因此,新史料是否有价值,仍需审视其是否提出有意义的问题,增进对过去的理解。值得担心的正是,对此的迷信往往导致我们丧失对史学的学科规范的把握,模糊好的与差的研究的界限。  其二,史学的训练与史学的研究成果,本不是一回事,“碎片化”的出现当引发我们对学科制度的检讨。此所产生的“误导”于史学新人的培养,问题更为突出。史学的“通”与“专”,未必有理想的解决之道,但努力寻求一种平衡,于学术新人的培养来说,自是应该加以重视的。欧美大学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但在博士生的培养上,有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其中对于博士生“资格”的考察,就立足于让学生具备多个领域的“知识”(不仅仅是所谓的“近代史”甚至“史学”,还包括更广的知识领域);同时改变学生归属于单一导师的状况,以研究所作为培养的“机制”,使学生可接受更多教授的指导。总之,其为各学科、各领域的人才培养所设置的基本的门槛,往往致力于解决学生偏重某一领域的知识导致的弊端。从中也不难看出,所强调的是史学当有的“训练”。而反观我们,很显然是重视“研究成果”的取得,“发表”成为必须完成的“任务”。  古人强调“述而不作”,不仅“读书绝不做著述想”,对“开笔”也慎重其事,然而伴随近代出版业所发生的“革命性”转变(尤其是报章媒介的兴起),这样的学术生态却发生了改变。1918年张申府在一篇短文中,即已道出“西土学者著作之方今古已有不同。古之学者毕一生之力,汇其所学,成一大典,以为不朽之业。今之学者学有所得,常即发为演讲,布诸杂志,以相讨论,以求增益。”(23)这也是晚清以降中国读书人的写照。张本人曾列出其撰写的主要文字,由这个清单便不难看出,民国时期的读书人和期刊的关系是何等密切,投稿报刊构成了基本的生活形态。(24)即便是“单行本书及小册子”,也主要汇集发表于期刊的文字,我们所熟悉的《独秀文存》、《胡适文存》,便是如此。1923年《晨报副镌》刊载的一篇文字,为此还愤愤表示:“古人著书为传世,今人著书为卖钱。”(25)  所谓“今人著书为卖钱”未必典型,但“今人读书为发表”,却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吾生晚矣,尤记得步入历史学门槛时,老一辈多少都会念叨所谓的“板凳要坐十年冷”,甚至告诫50岁之前别想写文章的事。这样的训诫置于今天显然是“落伍”的,学术制度所鼓励的是“发表”。正是这样的学术制度,推动着史学研究“碎片化”愈演愈烈。这样的“碎片化”,之所以值得高度警惕,原因在于这样的研究明显是由“发表”所推动的,而且是学科制度驱动的结果。由此,史学研究必需的基本训练,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往往都让位于“发表”的驱动。1933年章太炎在一次演讲中曾批评过这样的现象:“今之讲史学者,喜考古史,有二十四史而不看,专在细致之外吹毛求疵,此大不可也。”(26)钱穆也曾指出历史研究的步骤,当“先对普遍史求了解,然后再分类以求。从历史的各方面分析来看,然后加以综合,则仍见此一历史之大全体。”(27)这些意见,对照今日史学所出现的种种不能令人满意的现象,可谓一语中的。进入史学研究,不用提“通人”这一目标,即便是进入某一个领域的研究,也要求对那个时代的基本史料、史事有初步的掌握,非三五年可为功。但在当下鼓励“发表”的制度下,这些或都被搁置在一边,进入的是“碎片”,出来的自然也是“碎片”。  学科是特定历史时空的形式,就史学来说,更呈现出一代有一代之学的特色。它所意味的是,我们对于“过去”的看法,并非牢固不变。因此,今天引起史家关注的“碎片化”问题,细究起来也算老生常谈,或许也未必有理想的解决之道。甚至可以说,所谓“碎片化”实际是难以有所谓的标准的。由“通史”来看,“断代史”、“专门史”即不免有“碎片”之嫌;而在“断代史”、“专门史”看来,“新文化史”、“新社会史”同样是“碎片”。如果了解其中原本存在的起伏,或许就不必为此揪心。每一代对“过去”的感受,本难求一致,相应的延续“历史记忆”的方式也代有不同,难说什么样的书写体裁更为理想。所谓“史无定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意味着针对“过去”的复原,选择任何的主题皆是可以接受的。反过来看,任何史学书写样式,都不免存在问题。今日我们重视对“碎片化”的检讨,实际上,汤因比以一己之力完成皇皇巨著《历史研究》,所招致的批评,更是再尖锐不过。(28)在中国近代史领域,哪一位研究者撰写“通史”类的著作,哪怕是“专史”的著作,同样是很难获得肯定的。既如此,对于宏观的、微观的研究,保持一种“了解之同情”或许就显得尤为必要。倒是“学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值得“学科共同体”共同面对。  注释:  ①弗朗索瓦·多斯:《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第234、239—240页。  ②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60页。  ③刘知几:《六家第一》,《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6页。  ④郑樵:《通志》,“总序”,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5页。  ⑤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21页。  ⑥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7页。  ⑦马叙伦:《史界大同说》,《政艺通报》第2年癸卯第16号,日。转引自邓实辑《光绪丁未(廿九年)政艺丛书》,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28),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年版,第620页。  ⑧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38页。  ⑨何炳松:《通史新义》,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228—229页。  ⑩柳诒徵:《弁言》,《中国文化史》上,正中书局1947年版,第1—2页。  (11)余英时:《犹记风吹水上鳞——敬悼钱宾四师》,《钱穆与中国文化》,远东出版社1994年版,第14—15页。  (12)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90页。  (13)王汎森:《晚清的政治概念与“新史学”》,《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4)[英]汤因比著,曹未风等译:《历史研究》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页。  (15)[美]柯文著,林同奇译:《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65页。  (16)参见罗志田《新旧之间:近代中国的多个世界及“失语”群体》,《四川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见之于行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可能走向》,《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  (17)罗志田:《近代中国史学十论》,“自序”,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18)[法]勒高夫:《新史学》,勒高夫等主编,姚蒙编译:《新史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30—31页。  (19)[英]巴勒克拉夫著,杨豫译:《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55—56页。  (20)赵世瑜:《再论社会史的概念问题》,《历史研究》1999年第2期。  (21)[法]勒华拉杜里:《蒙塔尤》,“序”,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页。  (22)[英]玛丽亚·露西娅·帕拉蕾丝—伯克编,彭刚译:《新史学:自白与对话》,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6页。  (23)张嵩年(申府):《劝读杂志》,《新青年》第5卷第4号,日,第433页。  (24)张申府:《所忆》,《张申府文集》第3卷,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版,第565—607页。  (25)臧启芳:《出版与文化》,《晨报副镌》,日,第1版。  (26)章太炎:《历史之重要》,马勇编:《章太炎讲演集》,河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52—153页。  (27)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88年版,第15页。  (28)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263—266页。  王晴佳:历史研究的碎片化与现代史学思潮  梁启超的《新史学》为大多数历史研究者所熟知。在其《新史学》的第二章“史学之界说”中,梁公对于历史的性质做了如此的阐说:“第一、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第二、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第三、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为了说明这一历史研究的性质,他还引用英国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斯宾塞的比喻,像“邻猫生子”这样的琐事,史家是不用花费笔墨的,因为这些小事,无涉历史的进化。梁公一生学术思想多变,但他在20年之后写作《中国历史研究法》时,似乎仍然坚持他在1902年提出的观点,只是在历史进程是否存在普遍公理一点上,提出了一些怀疑。①  饶有趣味的是,当今史家推行“自下而上”(history from below)的历史观,因此或许像“邻猫生子”这样的小事,也会成为新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题材。如新文化史的鼻祖之一、现任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馆长的著名史家罗伯特·达顿(Robert Darnton)教授,就以《猫的大屠杀》(The Great Cat Massacre)一书而成名,虽然达顿所写的并非邻猫生子,而是邻猫之死。该书出版于1984年,至今仍然是所有新文化史研究者必读的经典著作。  自梁启超在20世纪初年写作《新史学》到该世纪下半叶达顿写作《猫的大屠杀》,历史学领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如果我们用历史研究走向碎片化来概括这些变化,没有大错。不过要想理解这一“碎片化”的形成,拙见以为还须从史学思潮的变迁入手。在此之前,我想有必要首先澄清一下何谓历史研究的“碎片化”。在我看来,所谓历史研究的“碎片化”,可以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史家眼光朝下,研究原来不为人注意的、无关历史进化的日常小事或边缘人物和事件;二是繁琐论证,就一些已经为人所熟知的题材,深入发掘,探奥求赜,希望发人所未发之新见。因此历史研究的“碎片化”,表现有明显的差别。而拙意以为,这两种表现,又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中外史学的异同。大致而言,外国史家的研究风格,比较接近前一种,而近年来中国史家的论著兴趣,则多倾向于后一种。但就其史学思潮的背景而言,则又有共通之处,可以一并讨论。  梁启超在1902年提出用探求历史进化作为历史研究的根本,进而改造中国的旧史学,反映的是当时历史研究者的一种共识。如所周知,自18世纪启蒙运动以后,西方的历史研究就开始走上了“科学化”的道路,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检讨历史事实,提出并论证历史的规律。19世纪的黑格尔、马克思、孔德等人的历史哲学(亦称之为“大写历史”,即对历史的宏观考察),都是显例。二是考订史实,力求用可靠的史料叙述历史,也即兰克学派所信奉的“如实直书”。前者显然受到了17世纪科学革命的鼓励,认为在人类历史的演化中,也能发现像牛顿万有引力这样的定律。而后者则与整个19世纪“尊重事实”的风气相关,但在具体的方法论层面,则又得益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复兴、整理古典文化的传统。比如兰克强调史家需运用第一手或原始史料,与人文主义者寻求原始文本以求找出古典文献的真相,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几乎整个20世纪,这一史学“科学化”的进程,仍然经久不衰、活力十足。举例而言,马克思主义不但帮助了许多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建立政权,马克思主义史学也在世界许多地区(包括西方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应该说,现代西方的许多史学流派,都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影子。当然它们在接受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同时,也想提出修正。但马克思希求从社会形态的变化上发现、论证历史演化的规律,则仍然激励了现代许多史家。比如法国年鉴学派的著名人物布罗代尔,提出“长时段”的观念,希望在社会形态和经济行为的变化之后或之上,找出地理环境的持续经久却又潜移默化的影响。布罗代尔的弟子勒华拉杜里则从人口变化的角度,考察法国朗格多克地区的历史变动。他们的观察角度各有不同,但探求历史规律的意图,则显而易见。更值得一提的是,他们都追求历史研究的“科学化”,其手段是将其他社会科学(地理学、人口学、社会学等)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历史学的领域。  不过在现代西方史家中间,像汤普森、霍布斯鲍姆这样公开的马克思主义者毕竟是少数。二次大战以后冷战局面的形成,也造成西方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的敌意。换言之,虽然马克思寻求历史演化动因的做法具有吸引力,但少有西方学者会承认社会主义的到来是一种必然趋势。而战后历史的发展(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的形成和第三世界之摆脱西方殖民主义及走向民族独立),也让许多西方史家感到探求历史演化的规律,其实并不利于论证西方自由世界的合法性。当然如此做法的人还是有的,如当代世界史研究的先驱者之一、原芝加哥大学的麦克尼尔教授,就在1963年出版了《西方的兴起》一书,与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相对,企图论证西方崛起及资本主义产生的必然性。但就总体而言,对于历史的宏观考察慢慢失去了人们的青睐,因为世界历史本身产生了多极化、多元化的走向,不再具有百川归海的态势。因此史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历史本身的发展。举例而言,1989年苏联解体之后,美国学者福山写作了《历史的终结》一书,一时洛阳纸贵。福山在书中指出,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结束,表明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凯旋,世界历史以后的发展因此会有一个总体一致的走向。他的观点虽然在当时引人注目,但支持者甚少,反而以批评者居多。  其实要想探求历史的规律,具体一点说就是要研究历史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对此做出解释。因此如果我们随意浏览一下1970年代以前出版的历史著作,就会发现它们大都以分析、解释历史发展的因果关系为主。比如研究第一次或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家的注意力一般都集中于探讨这两次战争发生的原因,他们的争论也集中在战争的渊源方面,而不是战争的过程。同样,如果研究法国大革命,史家也会较多注意大革命产生的原因,由此产生了诸多的解释和流派。这一重视因果关系的现象,体现的是科学研究的共性。比如化学家进行科学实验,往往以什么样的化学成分糅合在一起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为主。所以我们说20世纪上半叶的史学研究走向,以“科学化”为主要倾向。  但是如果史家逐渐失去了探讨历史规律的兴趣,他们的著作也就慢慢不再以寻找、解释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为重心了。这正是1970年代以来产生的现象。美国历史学会的前任主席芭芭拉·瓦因斯坦(Barbara Weinstein)曾撰文指出,现今的西方历史研究,少有人分析历史的因果关系,而是满足于描写、叙述历史的事件。②上面提到法国大革命的研究,一向是西方现代史学的热点之一,因为法国大革命对于之后欧洲甚至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都有意义深远的影响。美国历史学会的另一位前任主席琳·亨特(Lynn A.Hunt),以法国史研究著名。她在1984年出版的《法国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和阶级》一书是她的成名作,而该书的核心内容,并不以探讨法国大革命的缘起为主,而是细致描述了大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变化。换言之,亨特的注意力是在大革命的过程本身,而不是其爆发的原因。无怪乎亨特成为当今史坛新文化史研究的先驱人物。③  我们探讨国外史学研究“碎片化”的形成,其实也就是要探究新文化史的兴起,因为新文化史的研究题材多种多样,琐细微观。在我看来,新文化史的兴起涉及几个方面。首先是历史研究“科学化”本身的变化。如同上面所言,在二战之后,特别是1960年代以来,由于世界历史走向的多元化和多极化,使得人们对探索历史演化的规律,逐渐失去了兴趣。  其次,新文化史的兴起,又是历史研究“科学化”的产物。战后史家向社会学、经济学靠拢,促成了社会史的兴起,其意图是探求社会的结构性变化,由此而注意到社会各个阶级、阶层之间的互动,并催生了对下层民众和边缘团体的研究兴趣。自1970年代以来,史学又开始与人类学联手。但此时的人类学,已经与19世纪的人类学迥异,不再以考察原始部落来揭示人类演化的进程为重心,而是希图深入其内,微观考察人类行为的特点及其文化背景。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的“厚叙述/深度描写”(thick description)理论,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史学与人类学结合的结果就是,双方都走向了微观研究,希望重建具体的历史场景,以求获得对某一历史或文化现象的真切理解。  第三,新文化史出现也可以视为是对社会史的一种反弹。虽然社会史家也有眼光朝下的视角,可是为了揭橥社会的总体性发展(如年鉴学派的所谓“总体史”),社会史家常常注重社会阶层的互动及其经济活动,但如此一来,也会让其论著充斥许多数据,而缺少对具体个人行为的描述。因此社会史的论著,往往枯燥无味,被人讥为“没有人的历史”(history without people)。其实更好的说法也许是“没有个人的历史”,因为以前的历史著作,往往以个别精英人物的活动为主要考察对象,而社会史的写作侧重研究的是社会团体的行为。史学与人类学的结合,加强了微观研究的兴趣,造成了叙述体的复兴。这也正是新文化史的主要特色。因此新文化史和微观史(micro history)及日常生活史(alltagsgeschichte,everyday history)异曲同工,都以细致描写以前为人所忽视的事件、人物为中心。这些学派都产生于1970年代以后,是历史研究“碎片化”的主要表现。  第四,新文化史、微观史的兴起又得益于后现代主义思潮在1990年代的流行。后现代主义是一种文化相对主义,其宗旨之一是反思、反省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和文化的弊病乃至现代性的潜在问题。但就方法论而言,后现代主义直接与现代语言学的发展相关,其主张就是语言本身的模糊性或不透明性。因为语言之模糊,因此即使有真理或者事实存在,也无法准确无误地传播以及让人准确无误地接受,更何况还有文化的差异所造成的隔阂。如果我们用历史研究举例,那就是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即便有历史规律存在,史家或历史哲学家也无法通过语言来将之明确表达;而且即使做了某种表述,读者的理解还是各有千秋。所以后现代主义的流行,更使得史家对所谓“大写历史”失去了研究、探讨的兴趣。简言之,后现代主义质疑了历史学的科学性。如海登·怀特强调史学与文学之间,没有根本的差别,因为两者都有编造情节的行为。他的所谓编造情节,就是说史家在陈述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时,往往将一些事件排列在一起,让人产生“因为……所以”的印象。虽然史家并不一定明确表达这一因果联系,但在怀特眼里,史家的这一做法,与小说家写作时采用的戏剧化手段没有根本差别。  如果将史学与文学相等同,又放弃对历史宏观进化的探求(历史的“大事”和“小事”无关紧要),那么史家写作就以吸引读者为主要目的了。换言之,什么事件有趣,史家就可以写什么。于是有人如此形容新文化史的题材:“一些诸如气味、想象、死亡、空间、梦、垃圾、屎、疼痛、疾病、姿态、眼泪、同性恋、手淫、食物、盐、煤、火、镜子、乳房、头发、内衣、厕所、戒指等过去不入历史研究者法眼的课题,现在都已经成为新文化史家的关注对象与研究内容。”④如此,历史研究的确走向“碎片化”了,而其根源就在于史家治史观念的改变,从原来希求探讨、解释历史演化到纯粹描述历史事件或人物行为。  在结束本文之前,我还想就上面提到的历史“碎片化”的第二种现象,稍为表达一些意见。依我管见,这一现象,即对一个已经为人所熟知的历史人物或现象,反复不断地深入探讨,是中国史学界的独特现象,或许与中国史学的文化传统有些联系。中国人常说,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从未间断。但其实自汉代以后,北方民族不断入侵中原,甚至建立长久的政权(元朝、清朝等)。因此这一说法,或许有可以商榷之处,甚至还杂有大汉族主义的偏见。但就历史写作而言,却又似乎言之成理,因为中国有官修历史的传统,二十四史的修撰在汉代之后的确没有间断。因此就狭义的文明史而言,中国的文明的确源远流长。不过这一持续修史的一个前提,就是要不断重复前人的著作,或者稍加简化,或者加以文字修饰,或者进行考订修正,也有的就干脆直接照抄。这一传统,也可谓源远流长。如班固的《汉书》中的一些章节,就与司马迁的《史记》中的记载,大同小异,难分轩轾。当代中国史学的研究,也充斥这样的现象。比如像胡适、陈寅恪等近代著名人物,就会有许多本传记,反复论说,其结果就是许多观察、结论都是大同小异,了无新意。有的学者甚至能抓住一两条相关史料,重复检讨,其考证之琐细,让人叹为观止。但这些“碎片化”的研究是否会加深我们对这些近代人物的理解,则似乎并不尽然。或许这些学者并无此意,只是想展现自己阅读史料的细致入微和理解史料之独出心裁。这种现象,在西方史学界中,颇为少见。比如以胡适名望之大,西方汉学家一共出版了两本有关胡适的专著。甚至像五四这样的由中国的文化精英所倡导的运动,现在也已经激不起太多人的兴趣了。⑤因此历史研究在西方的“碎片化”,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西方学者特别想别出心裁,不愿重复前人,因此他们的历史研究不断转向,从政治史、外交史转到社会史、经济史,庶几又从社会史转到了新文化史,而最近的趋势是重拾对“大写历史”的兴趣,从全球史的观点考察世界上各个文明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当代历史研究的“碎片化”,于是又反映了中外学术文化的传承与特色,不知读者方家以为然否?  注释:  ①梁启超:《梁启超史学论著三种》,香港,三联书店1980年版。其中有关“邻猫生子”见第7页;有关历史学的性质的界说见第10—15页。  ②Barbara Weinstein,“History without A Cause?Grand Narratives,World History and the Postcolonial Dilemma,”International Instituut voor Sociale Geschiedenis,50(2005),pp.72—73.  ③有关亨特对新文化史的倡导和反思,可参见Lynn Hunt(ed.),The New Cultural History(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和Victoria Bonnell&Lynn Hunt(ed8.),Beyond the Cultural Turn:New Directions in the Study of Society and Cultur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7)。  ④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新文化史与中国近代史研究》,“编者的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  ⑤与此相比,中国人写的胡适论著,可谓汗牛充栋,让人目不暇接。参见欧阳哲生《欧阳哲生讲胡适》第1章,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有关西方汉学界五四运动的研究现状,参见王晴佳《五四运动在西方中国研究中的式微?——浅析中外学术兴趣之异同》,《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王玉贵,王卫平:“碎片化”是个问题吗?  社会史研究在当代中国复兴后不久,“碎片化”问题就引起了学界的关注。检视社会史学界对“碎片化”问题的探讨,大致有以下4种看法:缺乏合适的理论指导与操作方法,以致概念不清,含义不明;学科归属不易确定和研究对象宽泛、庞杂;选题狭窄、研究取向和具体内容零碎;与当前的学风浮躁、成果评价以及人才培养机制有关。我们认为,尽管“碎片化”问题其来有自,并且似乎凿凿有据,但细细推敲起来,却很难经得起严格的学术考究和深层次的学术反思。  首先,对于社会史研究中定义不统一或理论指导不明确的情况,似不必太过在意。  社会史研究自横空出世时起,国内外学术界就从未对社会史的含义取得过一致的意见,仅在西方学界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就至少有8种之多,但这并没有妨碍西方社会史学界在一个个具体的研究课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最杰出的(社会史)研究家们总是明智地用更多的时间来研究它而不是为它下定义。”①中国的情形也大致相同。蔡少卿先生曾指出:“时至今日,尽管社会史还未形成一套系统精密的理论和方法,但社会史的实际研究已远远走在前面。”②蔡先生的这段话虽然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说的,但揆诸当今中国的社会史研究现状,仍然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中外史学研究的实践均一再表明:历史学的复兴及其进一步发展,其动力均“在于实践而不在于理论”③,或者说具体的“研究(活动)总是领先于理论反思的”。④对此,冯尔康先生也早就指出:社会史研究“要在具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升理论层次,即将具体研究升华为理论,做到具体研究不忘记理论追求,而理论的创立是建立在具体研究基础上,从研究的历史事实中引出固有的结论,并将其升华为历史理论”。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社会史研究在一个个具体问题上的不断深入,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社会史理论和研究方法一定会出现在我国史学研究的百花园中。  社会史研究在当代中国复兴后,其活力常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的开放性特征和宽阔胸怀。冯尔康先生曾指出:“任何事物定于一尊,它就难以发展了。”⑥不仅如此,在我们看来,对于一个学科的发展来说,对抽象理论的讨论无论多么深入、周密和完备,也不如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要来得有益。社会史研究的持久活力终究是要靠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来提供的。这当然不是说理论探讨不重要,然而没有踏实细致的实证研究作基础的抽象理论探讨不仅会显得苍白和无力,理论先行的结果还往往会导致空谈和玄想。  其次,从史学研究的发展规律来看,总是由宏观逐步走向微观和具体,大而化之的宏观和粗线条研究终究要被细致入微的精深和细部研究所取代,社会史研究作为史学研究中的一个分支也是如此。  社会史学界常常批评以往的中国历史研究总是习惯于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并且认为抛弃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是社会史研究得以确立和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前提,殊不知以往中国历史研究中采用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是有其必然性的。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后,为了尽快确立马克思主义在史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在一些事关中国历史基本走向的问题上尝试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解释,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而为了论证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并取得政权的合理性,注重农民起义这类政治史的研究也在情理之中。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走上正轨的史学研究同其他学科一样,真正迎来了大发展的春天。回溯从那以后的史学研究,虽不能说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就销声匿迹、不复存在了,但应该说从总体上来看是逐渐走向了理性和成熟。史学研究逐步走向深入、日益重视对具体问题的探究,反映了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律。明乎此,社会史研究中存在的所谓“碎片化”问题,其实并不足为怪,是研究逐步走向深入的必然结果。  颇为有趣和吊诡的一个现象是,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外社会史学界在研究中国问题上所呈现出来的相同或相近趋向与特征所作出的评价有时却大相径庭。众所周知,在以美国为代表的中国学研究中出现过许多莫衷一是的解释模式,具有代表性且为中国学界所熟知的就有施坚雅的“区域市场结构”、萧公权和周锡瑞等的“士绅社会”、罗威廉的“市民社会”、黄宗智的“过密化”、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以及乡村基层政权“内卷化”、艾尔曼的“文化资本”等解释模式和理论。对上述现象,国内社会史学界一般都将其评论为研究的细致和深化:当代西方史学研究中“被指责为‘历史的碎化’现象,实质上是历史学的高度分化,或者换个角度说,是以‘历史的碎化’为特征的分化”。⑦而国内学界所存在的“碎化”问题则与之有着本质区别,是一种专为求新求异而开辟新领域新课题,缺乏总体关照的研究倾向,这种单纯限于个别的、支离破碎的研究严重影响了社会史尤其是区域社会史的健康发展。如行龙先生就一再指出,中国社会史研究者视野狭窄,只盯着自己的小块领域,不顾及整体研究的需要,研究成果互不相联,相互脱节,自谈自论。⑧  我们认为,如果对中外史学发展路径进入深入考察,就可以了解中外学者在史学研究思路和做法上的差异,更多的是由于彼此的学术传统所导致的,并不存在彼高此低的问题。具体到对中国问题的研究来说,作为外国人对中国问题的研究就总体而言终究无法与中国学者所拥有的有利条件相比拟,在这种情况下,尝试构建对中国问题具有一定解释能力的理论模式正是一种趋利避害的理性选择。因此,中国学者大可不必妄自菲薄,望洋兴叹,而应有理由坚信:对中国历史的研究终究主要依靠本土学者来承担并不断推进。在我们看来,中西社会史研究中所表现出来的所谓“碎化”问题,究其成因、表现和后果等而言或许并不完全相同,但从联系的角度来看,未尝不可以都看做是社会史研究不断走向深入的结果。  再次,细部和微观研究是宏观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历史研究由宏观考察转向细部探究即通常所说的“碎片”研究,是学术进步的必然趋势,完全符合学术发展的应有理路和基本规律。赵世瑜先生在阐述他所理解的“大历史”和“小历史”的关系时指出:“小历史”是“大历史”的生活基础,研究“小历史”的目的是把生活基础还给“大历史”,一旦“归还”工作结束了,大小历史的区别也就不需要了。⑨上述观点在另一个层面上阐明了局部与整体、碎片和总体的辩证关系。或许是基于基本相同的考虑,一直主张要防止社会史研究“碎片化”的行龙等人也指出:“‘碎化’并不可怕,怕的是碎而不精,流于事项罗列,浅尝辄止。区域大小也无高下之分,忧的是没有大的学术关怀,为区域而区域。如果能就一些小的问题,精磨细研,亦能静临深渊,摇曳生姿。如果能够真正践行多学科、整体史方法,瞻前顾后,左顾右盼,上下打量,或可以小见大,见微知著。”⑩他还指出:“碎片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研究过程中自然而然的现象”。并明确表示,“接受社会史研究应当碎化的做法,就是要把研究对象咬碎嚼烂,烂熟于心,化然于胸,然后付诸笔端”。(11)常建华也认为,对社会史研究中“碎化”的批评虽然从“保持历史研究整体性”来说“无疑是正确的”,但“个案与微观史学研究强调的是以小见大,题目虽小,意义或大,况且个案与微观积累多了,才能有体系化的宏观分析”。(12)  我们认为,对一个个表面上看起来互不相关的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为总体归纳和综合研究提供必要基础和基本前提。年鉴学派大师布罗代尔在进行地中海地区的研究时,虽然批评了以往历史学家“所关心的不是地中海的整体,而只是这幅镶嵌图画中的细小片断,不是地中海生活的整体运动,而只不过是过去一小撮国王和富翁的活动琐事”(13),明确表明自己所追求的是“人类生活的最活跃的运动的总体历史”。(14)殊不知,正是其他历史学家所做的艰辛、细致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才为布氏从事的整体史研究提供了可能和条件。中国的情形也大致不差。  第四,从当代中国社会史研究的主观努力、学术取向和主流趋势看,大都是以总体史或整体史作为追求目标的。  在中西方社会史学界,确实有人主张社会史应是“除去政治精英”的人民史,但这更多的是表示反对以往那种主要从政治精英的上层立场和视角来撰写历史的传统,而不是要将政治精英摒弃在社会史研究之外,因为排除了政治精英的社会史就无法实现其“总体史”的追求目标。以布罗代尔等为代表的年鉴学派在其确立的“大历史”也即“整体史”或“总体史”目标中,“总想看到事情的全貌,将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融入‘总体’史”。(15)因此,尽管社会史学家们不满意或有意摒弃以往的精英史观指导下的政治史叙述范式,但在其具体的研究实践中还是试图将政治史、经济史纳入或融入到社会史研究视野中来的,以呈现作为总体史的社会史全貌。  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情况也是如此。还是在社会史在当代中国复兴之初,王玉波先生就指出:“由于社会史的综合性,所以社会史以社会生活的历史演变为中心和中介,把历史学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网络式的整体系统。社会史的综合性也有助于促进史学和其他学科协作、应用和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使史学不断创新和发展。”(16)绝大多数社会史研究者都以整体史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冯尔康先生也曾明确指出社会史研究并不拒绝研究政治、经济、文化问题。他说:社会史既然是研究社会生活的,就必然会“涉及(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各个领域”(17);又说:“社会史渗透到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等领域,凡是这些专史中属于人们社会关系的内容,也就是社会史的内容”;“社会史不应停留在了解人民生活的现象上,还需要深一层研究人们社会生活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状态和思想意识”。(18)按照上述设想,社会史研究的视野肯定是相当开阔的,不会出现“碎片化”的问题。  还要看到,在当代中国有代表性的社会史研究者中,人们也几乎找不到有哪一位学者明确宣称自己只专注于或只满足于“碎片”问题的研究,而总是一再强调或在事实上把他们所从事的对“碎片”的具体研究与总体史(整体史)的目标追求或松或紧地联系在一起。(19)以张鸣先生新近出版的《历史的碎片:侧击辛亥》为例,选取的虽然是一些“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事”作为叙述对象,但目的却在于揭示辛亥革命之所以“能够推翻清王朝的更为深层的一些因素”。(20)由于作者独具匠心的问题意识以及深邃的历史穿透力,使该书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它所预设的最初目的,从而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和学术反响。历史研究的选题虽有大小之别,但却并不能以此作为重要或琐碎与否的判断标准。  可见,碎片化不是社会史的固有特征,至于某一位具体研究者的某一项具体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宏观视野并达到了整体史的目标诉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该研究者的自身素质所决定的。同时,我们也得承认,要真正从社会史角度编写出一部反映全貌的人类通史或整体史虽然是不可能的,但这与社会史的学科特质没有必然的关系。正如常建华先生指出的那样:总体史或整体史的追求尽管激动人心,但却很难实现,“历史哲学和通史的整体性或总体观,也只是社会史研究中的一定层次,如果以此出发批评当今社会史的研究琐碎,一定程度上说是不太恰当的”。(21)同样,以此来要求政治史、经济史、外交史或军事史等专门史,也是极不现实的。  注释:  ①[英]D.加纳迪:《何谓社会史》,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0页。  ②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序言”,第3页。  ③巴拉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63、69页。  ④[美]格奥尔格·伊格尔斯著,何兆武译:《二十世纪的历史学——从科学的客观性到后现代的挑战》,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3页。  ⑤冯尔康:《中国社会史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16页。  ⑥冯尔康:《中国社会史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57页。  ⑦赵建群:《论“历史的碎化”》,《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第123页。  ⑧行龙:《社会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行龙主编:《近代山西社会研究——走向田野与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⑨赵世瑜:《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叙说:作为方法论的区域社会史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0页。  ⑩行龙、胡英泽:《三十而立——社会史研究在中国的实践》,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5页。  (11)行龙:《中国社会史研究向何处去》,《清华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第12页。  (12)常建华:《跨世纪的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8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66页。  (13)[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菲利普二世时期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Harper Torchbook,1976,p.18)。转自庞卓恒主编《西方新史学述评》,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67页。  (14)[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论序列历史学——评〈塞维利亚和大西洋〉》,费尔南·布罗代尔著,刘北成、周立红译:《论历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3页。  (15)转引自[英]彼得·伯克著,刘永华译《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页。  (16)王玉波:《为社会史正名》,《光明日报》,日,第3版。  (17)冯尔康:《开展社会史研究》,《历史研究》1987年第1期,第80页。  (18)冯尔康:《三论开展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史研究》,第22页。  (19)参见冯尔康《中国社会史概论》,第98页。  (20)张鸣:《历史的碎片:侧击辛亥》,“序言”,当代中国出版社2011年版,第1、2页。  (21)常建华:《社会生活的历史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20页。  李长莉:“碎片化”:新兴史学与方法论困境  史学研究的“碎片化”现象,是近年来引起史学界许多人诟病的一大病症,其意指研究问题细小琐碎,且缺乏整体关联性与普遍意义内涵,因而缺乏意义与价值。这种“碎片化”倾向尤其在近二十多年来新兴的社会史和社会文化史(新文化史)领域表现最为突出。随着越来越多的学人进入这些新兴领域,尤其是刚刚跨入学术门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们,纷纷选择具体而微的专题作为初入学术的门径,群相跟进,势成风气,使得这种“碎片化”倾向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一现象引起一些学者的忧虑,感到史学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功能将被这种“碎片化”渐行消解,甚至会导致史学学科空洞化、边缘化的危险。看来这种“碎片化”趋势已经成为关系史学命运的一种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由于“碎片化”与社会史和社会文化史等新兴史学有较大的关联,我们由此需要反省的是:新兴史学为何易于走向碎片化?其症结何在?如何矫正?下面试作一探讨。  一、微观研究、“碎片化”与新兴史学的伴生关系  “碎片化”由微观研究衍生而来,而微观研究的盛行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史学转向。当时随着改革开放,社会重心由政治运动转向现代化建设,史学界也开始由此前聚焦于革命与政治等宏大主题及“宏大叙事”,转向探究中国社会演变的实态及其根源,由此出现了微观研究的趋向。特别是一些研究者致力于探究中国社会的内部结构、文化形态及其演变机制,以求清理中国社会内部走向现代化的社会基础与文化资源,由此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相继兴起,成为新兴史学领域。其主要特征是研究重心“下移”,由以往偏重上层的政治事件与人物,转向下层的社会、民众及民间文化。由于这些研究对象都是具体而弥散式地存在,要予以把握与分析,需要具体、客观、实证、细致地观察和研究,因而偏向小论题、个案化、深度描述的微观研究盛行,这是研究对象转换引起研究方法的自然转变,因而微观研究与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等新兴史学有一定的伴生关系。同时,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等分支领域的兴起及相伴而生的微观研究盛行,也是史学研究分工细化、趋向深入的学术内部发展的自然要求。西方史学界在此稍前的六七十年代也出现了社会史和新文化史兴起及微观研究盛行的趋向,虽然其产生与中国的社会情境有所不同,但也反映了这种史学学术内部深化的自然流脉。①因而,微观研究的兴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推进学术深入的功能。  中国的新兴史学是因应时代需求而兴起,即回答中国社会的内在结构与文化形态等深层次问题,其微观研究的方法也是为了更有效地承担这一功能。因而所谓微观研究,本应是在这种历史关怀和宏观视野下进行具体化、精细化的探究,求得由具体而见一般的效果。但这种理论上的宏微相济,在研究实践中却不易把握。这是因为社会如汪洋大海,文化又千差万别,民众更是个个不同,社会文化事象都是具体而分散地个别存在,欲对其了解与把握,也必须具体而细微地观察与分析。这种微观研究发展开来,导致研究问题趋于细小,研究方法偏重深描,走向极端便出现脱离整体关联的“碎片化”偏向,研究题目零星琐碎,七零八落,缺乏内在与外在的关联,成为游离于历史意义之外的碎片、尘埃,因而失去了历史价值。特别是中国近代距今较近,印刷及报刊发达,社会与文化的遗留史料浩如烟海,为研究者从中寻找小题目提供了广阔空间,因而在近代社会与文化史领域“碎片化”倾向更为突出。需要指出的是,西方在新史学及微观研究流行之下,也出现了“碎片化”趋向,引起学界批评,可见这是新兴史学的一种内生偏向。②那么,导致“碎片化”的症结何在呢?  二、“碎片化”症结与新兴史学方法论困境  新兴史学的“碎片化”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症状。  1.论题小而微,缺乏大关怀与大问题  历史学是钩沉、积淀历史记忆的学科,历史研究的价值在于对以往历史经过一定的科学研究,提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并给人们以启迪的历史知识与智慧,而并非事无巨细地全盘复原。对于以往浩瀚纷繁的历史现象,需要进行一定的选择、梳理、分析、概括与解释,以说明历史发展主流及时代重要问题。特别是社会与文化的表现形态是具体事象,大多与历史主题的直接关联度低,而且内容包罗万象,情况千差万别,加之近代遗存史料的海量,这就需要治史者在选择研究题目时,须有历史关怀、时代眼光、整体观念与问题意识,如此才能选择具有历史价值的论题。有的研究者仅仅出于“填空补漏”或猎奇而一味选择边缘细小的研究题目,使论题只是特殊、个别、具体、边缘的个案,而缺乏普遍性与一般性意义,成为脱离社会变迁与时代主题、游离历史主体与主流的边角碎屑,因而缺乏历史价值。  2.论题细碎而零散,缺乏大联系与大序列  历史学以记述并阐释以往社会演变的过程、因缘及其机制为己任,因而治史者的研究论题皆应与这一主题有一定的关联。社会与文化作为历史变迁的重要方面,虽然是弥散式存在,表面上是大量分散的具体事象,但实际上有一定的内在有机联系,具有一定的整体性与序列性。一些社会文化事象虽然具体而微,但如果置于这种整体性与序列性的关联中,即具有整体之单元或链条之环节的意义,因而具有历史价值。这就需要研究者在选择论题时,需注意与历史主题及普遍性问题的关联性,或与其他相关元素的横向关联,或与相类事象的纵向序列关联,在这种联系之中的小论题才具有意义。有的研究者缺乏这种联系观点与整体思维,选择的论题只是某种零散、孤立的社会现象,成为游离于历史逻辑之外的孤立零散的碎屑,因而缺乏普遍意义,丧失了历史价值。  3.论题小而平面化,缺乏大理论与大阐释  社会史、社会文化史旨在通过一些普遍而具体的社会文化事象,探究社会的内在结构与文化形态等深层问题。这些深层问题是无形的隐性存在,一些普遍性、典型性的社会文化事象是这些隐性问题的载体和符号。那些看似本身意义微弱的社会文化事象,可能蕴藏着深层结构的密码。因此,社会与文化史研究需要从分析具体事象入手,深入探究这些事象背后的内在逻辑与普遍意义,进而揭示其所反映的深层社会结构与文化形态内涵,这就需要进行一定的逻辑分析、理论概括与阐释。如果所作论题仅止于对某种具体事象的实态描述,一味追求平面化的“深描”与“细述”,即使十分清晰地还原了事物的原貌,其意义仍然微弱。如果没有宏观意义的阐释,揭示其“何以如此”的深层根源及逻辑关系,则只是缺乏意义关联的历史碎片。  上述缺乏问题意识、缺乏联系观点、缺乏理论阐释等症状,导致这类社会与文化论题的内容细微琐碎、平面干瘪,缺乏普遍性、意义内涵与历史价值,造成“碎片化”现象。综观这些症状,反映出研究对象的弥散性与研究方法的不适应所造成的方法论困境。而上述症状皆指向一种传统“微观实证”的研究方法,沿用这一方法作为研究社会与文化史主要的、终极的研究方法,就会导致研究论题意义微弱甚至缺乏意义,这正是造成“碎片化”的根本症结所在。  “微观实证”研究是历史学中一种传统研究方法,特别是以往以政治事件与精英人物为中心的历史研究,即使是一些看似微小的细节,由于其在政治主题的链条中具有某种关键或环节意义,通过“微观实证”研究对其真相的考证与“还原”,就具有历史价值。但是新兴史学的研究对象转向弥散式存在的社会与民众,任何单一、具体而表象的社会文化事象所包含的“单位意义”,与政治事件和精英人物对于社会影响力的“单位意义”相比都要微弱得多,因此如果只是对这些单一而具体的社会文化事象进行具体而细微的实证描述,单纯地“还原真相”,其意义相当微弱。可见,在政治史等“显性历史”领域里作为主要研究方法的“微观实证”研究法,转而用于以探索社会结构、文化形态等内在而深层的“隐性历史”为目标的新兴史学领域,其效用便有很大局限。在这些领域,通过微观实证研究而“还原真相”只是研究的起始与基础,而不是全部,更不是终结,因而它不能单独作为新兴史学的主要研究方法。要突破新兴史学沿袭传统“微观实证”研究法所形成的困境,须探索适用于这些领域的新方法。这是将新兴史学引向健康发展,矫正“碎片化”偏向的根本途径。  三、矫正“碎片化”的方法论路径:“实证”与“建构”  如前所述,社会史与社会文化史等新兴史学的研究对象,不同于以往传统史学所面对的具体显性的事件与人物,而是具体事象背后的隐性、无形、抽象的社会结构与文化形态,这种研究对象的区别,决定了二者的研究方法也应有所不同。适用于前者的主要为“实证”方法,而后者则需要在具体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还要加以一定的抽象“建构”,才能描述和展现这些隐性历史领域。所谓“建构”,就是在实证研究基础上的理论提升和逻辑概括,它应当是新兴史学的一个重要方法论特征,只有具体实证而无“建构”,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与文化史研究。所以,新兴史学必须引入“建构”方法,以“实证”与“建构”结合、基于实证的“建构”为主要方法,才能趋近研究的对象与目标,因而从方法论上矫正“碎片化”的弊病。具体而言,这种“实证”与“建构”结合可有以下几种路径。  1.“微观实证”与“宏观联系”相结合  社会与文化史研究需从具体的社会文化事象入手,因而需要一定的微观研究。但不能满足于只是沿用“微观实证”,止步于对细微现象的简单还原,而必须与“宏观联系”这一“建构性”维度相结合。首先,选择研究题目需要从具有历史意义的大问题出发,选择与历史主题相关,并具有一定普遍性、典型性的社会文化事象,题目虽小,但与历史大问题有一定的关联性或同构性,这样的微观研究才有大的价值。其次,在进行研究时,需要有宏观联系的观点,注意考察此一事象与上下、左右、前后、内外、纵横等各种因素的联系,特别是与大问题的联系,注意考察此一事象在这些联系当中的机能与作用。最后,在描述具体事象之时,注意从大问题着眼而对其内涵意义进行深入剖析,以揭示小问题的内在、深层、背后的大意义。如此才能使微观研究以小见大,见微知著,成为阐释大问题的关节点,从而使得微观研究具有宏观意义。  2.强化联系观点,多作综合性研究  任何社会文化事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是处于多维的联系之中,具体而分散的社会文化事象,就因这种联系而具有意义,而这种联系需要以“建构思维”来加以把握和展现。一些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事象,大多与当时的时代主题相联系,甚至自身就是时代主题的内在或深层因素。研究这些社会文化事象时,应注意从其与时代主题的联系之中去把握与分析,进行综合性研究。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民间的关系、上层与下层的关系、政治变动与民间社会的关系等。综合性可以是多方面的,或以一个主要问题为中心,综合多角度、多样化的社会文化事象进行研究,或对某一事象从社会、文化、政治、经济诸多层面进行综合研究。综合研究就是把一种事象放在多种联系之中,进行网状研究、辐射性研究或序列性研究,从而使得小问题形成一定的“意义群”、“意义丛”或“意义链”,因而具有大的意义。  3.强化问题意识,多作中观研究  所谓“中观”,是指介乎于宏观与微观之间,既具有比较清晰的独立意义边界,又具有相对完整的制度或符号体系,能够构成基本社会意义的单元,这也是一种“建构性”界定。类如:一些具体的社会制度及其运作,如家庭制度、家族制度、婚姻制度,养老制度、村社制度、慈善救济制度等;民间社会的基本元素如民间组织、会馆制度、互助体制、等级秩序等;民间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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