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的条件,但外服在线只能签俩年的派遣合同,我不同意。现在我所在的工作单位同意和我签

我跟已经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能再把我转为劳务派遣工吗?_百度知道
我跟已经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能再把我转为劳务派遣工吗?
如果强制要把我转为劳务派遣工,我该怎么办?能否拒绝?不能拒绝的情况下能得到些什么补偿?
提问者采纳
1、偿偿稗锻织蹬半拳报哗你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即无权要求你转入劳务派遣公司,因此你有权拒绝。2、如果公司单方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亦可要求按工龄计算相应的赔偿金。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让你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公司要与你解除偿偿稗锻织蹬半拳报哗劳动合同。你当然能够拒绝,拒绝后,公司强制跟你解除合同有双倍赔偿。
劳务派遣工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还未登陆,请登录后操作!
劳务派遣10年能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在上海一家单位连续工作11年,我的合同是劳务派遣合同,跟我外省市一家劳务公司定的。合同至日满,派遣至上海这家公司,请问懂的朋友们,我能要求上海这家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法条依据: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
《劳动合同法》法条依据: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答数:63
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上海外服官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