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游戏机开设赌场罪辩护词里面10位鱼机算几台

钟春雄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5)汕城法刑初字第260号
-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您的位置:&&&&&&&&
钟春雄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5)汕城法刑初字第260号
信息来源: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发稿作者:数据导入员
&&‖&&发布时间:日&&‖&&查看2441次&&‖&&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5)汕城法刑初字第260号
公诉机关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钟春雄,曾用名钟燕辉,男,1977年8月2日出生于汕尾市城区,汉族,小学文化,捕鱼,住汕尾市区。因本案于2014年12月17日被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8月10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汕尾市看守所。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汕区检公刑诉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钟春雄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11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曾瑞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钟春雄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6月15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徐甲、苏某甲、苏某乙、苏某丙在位于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南段“口腔医院”旁经营烧烤档时,徐某甲、苏某丁(均已判刑)在该烧烤档的椅子旁小便,双方发生纠纷拉扯。后徐某甲纠集被告人钟春雄及钟某甲、苏某丁、钟某乙(均已判刑)等十多名男子,手持刀、棍对被害人徐甲、苏某甲、苏某乙、苏某丙实施殴打,致其受伤住院。经鉴定,被害人苏某乙的伤情属轻伤,被害人徐甲、苏某甲、苏某丙的伤情属轻微伤。
2015年7月中旬至同年8月10日期间,被告人钟春雄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位于汕尾市区“渔村小学”后面一间房屋内开设赌博游戏机室,并雇用徐乙(另案处理)进行管理,该游戏机室摆放有2部(可供12人进行赌博)具有赌博功能的捕鱼机供多人进行赌博,该赌场每天参赌人数二十多人,期间共非法获利人民币9000多元。同年8月10日20时许,民警查处了该游戏机室,现场抓获管理员徐乙及参赌人员苏某戊等人,并当场缴获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2部。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钟春雄无视国法,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又开设赌场,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数罪并罚。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证据。
被告人钟春雄辩称其没有参与聚众斗殴,案发时其只是在现场劝架;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经审理查明:
一、聚众斗殴的事实
2014年6月15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徐甲、苏某甲(又名苏某己)、苏某乙(又名苏某庚)、苏某丙在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南段“口腔医院”旁经营烧烤档时,同案人徐某甲(已判刑)在该烧烤档的椅子旁小便,苏某甲见状上前责问,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后相互拉扯,后被在场的群众劝开。遂后,同案人徐某甲纠集被告人钟春雄及同案人钟某甲、钟某乙、苏某丁(均已判刑)等多人持刀、棍到现场对被害人苏某乙、徐甲、苏某甲、苏某丙进行殴打,致四被害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经汕尾市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苏某乙全身软组织挫伤六处、头皮挫裂创一处,其中右颧部挫伤致右颧骨骨折,左手掌挫伤致左手第二掌骨骨折,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被害人徐甲全身软组织挫伤二处及右眼眶处侧挫裂创一处,创口长4㎝,其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被害人苏某甲全身软组织挫伤五处,其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被害人苏某丙全身见四处软组织损伤,其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城西派出所出具的《现场缴获的作案工具照片》及《案发现场视频截图》,证实现场缴获的作案工具及案发现场状况。
2.汕尾市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汕城)公(司)鉴(法)字(2014)第334号)、 《法医学活体检验报告书》((汕城)公(司)鉴(法)字(2014)第332号、333号、336号)以及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汕城公字(2014)00292号),证实被害人苏某乙全身软组织挫伤六处、头皮挫裂创一处,其中右颧部挫伤致右颧骨骨折,左手掌挫伤致左手第二掌骨骨折,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被害人徐甲全身软组织挫伤二处及右眼眶处侧挫裂创一处,创口长4CM,其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被害人苏某甲全身软组织挫伤五处,其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被害人苏某丙全身见四处软组织损伤,其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以上鉴定意见已于2014年9月17日通知同案人钟某甲、钟某乙和苏某丁,并已通知钟春雄。
3.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城西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证实2015年8月10日下午该派出所民警在汕尾市区二马路“一乐城”路段抓获被告人钟春雄的经过。
4.《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5)汕城法刑初字第105号),证实同案人钟某甲、徐某甲、钟某乙、苏某丁已因该宗聚众斗殴犯罪分别被本院判处刑罚。
5.被害人苏某乙陈述,称他又名苏某庚。2014年6月15日凌晨1时左右,他和胞弟苏某甲、母亲徐甲、叔父苏某丙在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口腔医院”门口经营烧烤档,当时有两名男青年在他们放在巷子旁的椅子上小便,苏某甲见状就上前与该两名男青年理论,并相互拉扯,他上前劝开后继续经营烧烤档。不久,来了十多名男青年,持刀、棍对他们乱砍、乱打,他的头、背、手部被打了好多下,倒在地上,徐甲、苏某丙、苏某甲也被砍打后受伤倒地。
6.被害人苏某甲陈述及辨认笔录,称他又名苏某己,在位于汕尾市区五十米大道“口腔医院”门口经营烧烤档。2014年6月15日凌晨1时左右,他经营的烧烤档准备收档时,同村的徐某甲走到他收拾好的椅子撒尿,他就叫徐某甲不要在此撒尿,徐某甲就动手掐他脖子,和徐一起来的几个同伙还打了他一巴掌和一拳,这时他胞兄苏某乙过来劝架,平息后他们就继续收档,不久,徐某甲叫了十多人拿着刀、棍对他和胞兄苏某乙、母亲徐甲、叔父苏某丙进行砍打,他的手、脚、头部被棍打了几下,参与殴打他们的还有“猴究”兄弟俩。经相片辨认,指认出被告人钟春雄就是殴打他们的人之一。
7.被害人徐甲陈述,称2014年6月15日凌晨1时左右,她与儿子苏某乙、苏某甲还有小叔苏某丙在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口腔医院”旁边烧烤档做生意,她听到苏某甲在小巷子喊救命,她发现苏某甲被一群男青年围着,她与苏某乙、苏某丙就过去劝开。不久,对方又持刀具、木棍过来对她儿子实施殴打,她见状要拦住对方时,对方就用棍子打到她的脸部,她被打倒在地上。
8.被害人苏某丙陈述,称2014年6月15日凌晨2时左右,他在亲戚苏某乙经营的位于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口腔医院”门口的烧烤档坐,突然有十多名男子持刀、棍与苏某甲在吵架,他上前了解情况,苏某甲告诉他说这些人要收保护费,说完那群男子就持刀、棍殴打他嫂子徐甲和苏某乙、苏某甲,他上前劝架时也被殴打。殴打他们的人中有钟某乙、徐某甲、钟某、苏某丁和“猴究”等人,他是被徐某甲用棍殴打在头部受伤的,这些人是徐某甲纠集过来的。
9.证人徐某乙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4年6月15日凌晨20分左右,他和妻子徐某丙在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南段“口腔医院”旁苏某己的烧烤档吃宵夜时,苏某己与同村的徐某甲及其朋友发生纠纷,他就上前将其劝开。过了一会,徐某甲便用手机打电话,叫了钟春雄、钟某甲、钟某乙、苏某丁、钟某等十多人过来,当时钟某甲手拿一把刀,苏某丁、钟某等人手拿木棍,将烧烤档的苏某己、苏某庚、徐甲、苏某丙等人打伤。他看到苏某庚、徐甲和苏某丙被钟某甲持刀砍伤,并导致头部流血。经相片辨认,指认出被告人钟春雄及同案人钟某乙、钟某甲、徐某甲、苏某丁就是殴打苏某己等人的凶手。
10.证人徐某丙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4年6月15日凌晨1时多,她和丈夫徐某乙在汕尾市区渔村学校旁边路口吃宵夜,徐甲的烧烤档准备收档时,她听到徐甲的儿子苏某子在喊救命,同时看到有十多名男子手持刀棍等追打苏某子到烧烤档,并一起殴打徐甲等人。那帮人打了约十分钟就跑了。据了解是徐甲的烧烤档的一些椅子放在旁边一条小巷子,惹事的这帮人是要向徐甲收存放费,因收不成才殴打徐甲等人的,肇事者中一名叫“雪雄”,另一名叫“猴究”。经相片辨认,指认出被告人钟春雄就是参与殴打苏某庚等人的人之一。
11.证人苏某辛证言,证实2014年6月15日凌晨1时多,他在汕尾市区渔村北片直巷的车场准备睡觉时,听到外面有人打架,出去后看到他的亲戚徐甲、苏某丙、苏某庚被他人用棍殴打致伤倒在口腔医院门口,全身流血,苏某己被殴打后呕吐,现场留有几根棍子。
12.证人钟乙证言,证实2014年6月15日凌晨1时左右,他在汕尾市区渔村看到“猴究”开着一辆二轮摩托车迅速往汕尾市区“口腔医院”方向驶去,于是他就跟着过去看发生什么事,当他走到“口腔医院”时,看到该处发生打架,林某的妻子被人打倒躺在地上,打人的一方已离开。事后听说是徐某甲在烧烤档的椅子撒尿与林某的儿子发生纠纷引起打架的。
13.同案人钟某甲供述及辨认笔录,供认他外号叫“猴究”。2014年6月14日晚上9时多,他和宝国、徐某甲等人在汕尾市区春晖路“Q8酒吧”喝酒,他于12时多先行离开,不久,钟某打电话告知徐某甲跟人在打架,叫他到渔村大路路口附近“穗香面包”店去,他随即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随身携带一把约1米长的刀到达现场,看到徐某甲和良峰、阿西三人,其中徐某甲和良峰拿着刀跟阿林(龙某的弟弟)、建国(龙某的妻舅)打起来,于是他就持刀与徐甲的大儿子打起来,这时徐甲用一个塑料制的水瓢扔到他胸部,并大声骂他,后来宝国等人来劝架,他看到阿林的头部流血,就走了。当时还有钟某乙空手与对方对打,在他来之前双方已经打了两次。阿西、某乙好像是拿着棍子。事后他才知道,徐某甲跟他们喝酒后路过口腔医院附近时,在龙某家开的烧烤摊附近拉尿,龙某的小儿子阿健(外号“老毛”)去理论,双方因此打起来。经相片辨认,指认出被告人钟春雄及同案人徐某甲、钟某乙、苏某丁就是参与聚众斗殴的人。
14.同案人钟某乙供述及辨认笔录,供认2014年6月15日凌晨零时许,他在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南段“穗香面包店”后巷的一间游戏室打游戏,直至凌晨1时许,外面在喊打架,他走出游戏室,看见苏某丁、徐某甲等五人进来,告知与他人打架,对方有十几人,并在游戏室拿起木棍等,于是他也拿起一根铁棒,跟苏某丁、徐某甲三人走到“口腔医院”后,他就用铁棒挥打在一个男青年身上,该男青年就用木棍回打他的头部、手部,他被殴打后头部流血,就离开了。当时参与打架的有徐某甲、良峰、阿西、阿黄、钟某、“猴究”、钟燕辉,当时“猴究”持刀。经相片辨认,指认出被告人钟春雄及同案人徐某甲、钟某甲、苏某丁就是参与聚众斗殴的人,“猴究”就是同案人钟某甲。
15.同案人徐某甲供述及辨认笔录,供认2014年6月15日凌晨1时许,他和苏某丁、苏某辛等人喝酒后走到汕尾市区渔村大路“口腔医院”旁边准备吃宵夜,因为尿急就在附近小便,这时龙某的儿子过来质问他为什么在那小便,双方因此吵起来,苏某丁与龙某的两个儿子吵架、扯手,“阿林”也过来吵架并打了一拳在他嘴角,不久来了十几名持棍、刀的人跟龙某家人对打起来,他不清楚这些人是谁叫来的,参与打架的人有钟某甲、苏某丁、钟某乙、钟燕辉、钟某和他,当时他有拿了支木棍。经相片辨认,指认出被告人钟春雄及同案人钟某甲、苏某丁、钟某乙就是参与聚众斗殴的人。
16.同案人苏某丁供述,供认打架是因为徐某甲在对方烧烤档的椅子小便而引起纠纷,之后徐某甲叫了十多人来打对方,他当时酒后路过烧烤档,见徐某甲等人在打架,于是他从地下捡起一支木棍参与打架。
17.被告人钟春雄供述,供认他又名钟燕辉,2014年6月15日凌晨1时左右,他在汕尾市区渔村大道路口的“穗香面包店”后面的停车场听到渔村大道路口的烧烤档有人打架,就过去看,看见徐某甲、苏某丁、钟某乙、钟某、“老黄”等人与龙某的儿子等人发生纠纷,并引起打架,后来他弟弟钟某甲手持长刀赶到现场参与打架,他看到钟某甲在与龙某的儿子对打,就拿起一根竹竿参与打架,后来龙某的儿子被徐某甲用木棍打伤头部,参与打架的人就四散逃跑了。
上列各项证据,来源合法,证据间能相互印证、佐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可作为定案的根据予以确认。
被告人钟春雄辩称其没有参与聚众斗殴,案发时其只是在现场劝架。经查,被告人钟春雄在公安机关供认了其看见钟某甲与龙某的儿子对打时其自己手持一根竹竿参与打架,且同案人钟某甲、徐某甲、钟某乙及被害人苏某甲、证人徐某乙、徐某丙均辨认出被告人钟春雄就是参与斗殴的人之一。上述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实被告人钟春雄参与本案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钟春雄提出的辩解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二、开设赌场的事实
2015年7月中旬至同年8月10日期间,被告人钟春雄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位于汕尾市区“渔村小学”后面一间房屋内开设游戏机室,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2台,每台可同时供6人操作,并雇用徐乙(另案处理)负责该游戏机室的日常管理及兑换分数,供他人赌博,其赌博方式是由徐乙以10元人民币兑换2000分的比例兑换分数给玩家,然后玩家以50分一发子弹射击游戏机中的鱼,击中得分,没击中扣分,玩家结束赌博后可以2000分兑换10元人民币的比例将分数兑换成人民币。在此期间,该游戏机室盈利人民币9000元左右。同年8月10日20时许,民警查处了该游戏机室,现场抓获管理员徐乙及参赌人员苏某戊、苏某、苏某壬、胡某某等人,并当场缴获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2台。
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钟春雄在开庭审理时没有异议,并有同案人徐乙供述及辨认笔录,证人苏某戊、苏某、苏某壬、胡某某、苏某癸证言及辨认笔录,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城西派出所出具的《检查笔录》、《扣押清单》、《现场及扣押物品照片》,《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汕城公行罚决字【2015】00675号、00682号、00683号、00684号、00685号)等证据证实,足资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钟春雄无视国法,公然藐视社会公德,持械参与聚众斗殴,致被害人苏某乙轻伤及被害人徐甲、苏某甲、苏某丙轻微伤,属积极参加者,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又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汕尾市区“渔村小学”后面一间房屋开设电子游戏机室摆放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又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予以数罪并罚。被告人钟春雄在法庭审理中如实供述开设赌场的罪行,依法可以对开设赌场罪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钟春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钟春雄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钟春雄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合并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8月10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完毕)。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陈小武
审& 判& 员& 黄伟群
人民陪审员& 陈义带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张焕棠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主办单位: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邮箱、网址、联系电话”见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汕尾市城区法院信息中心
本站最佳浏览效果: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浏览器IE6.0以上&&
.ACCESS版本TM各位好,我是一个游戏室的工作人员“鱼儿机上分的;请问我的工作违法吗?_百度知道
各位好,我是一个游戏室的工作人员“鱼儿机上分的;请问我的工作违法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你的游戏室花钱上分,且赢分可以退钱,你的行为就构成了开设赌场罪。
采纳率:35%
严重违法、要坐牢的
我真有点不懂了
是工作,为什么会违法呢
游戏室国家禁止的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游戏室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帖子主题:买台“退币王”让游戏机吐硬币
共&11848&个阅读者&
军号:1328618 工分:277306
/ 排名:3173
本区职务:会员
左箭头-小图标
买台“退币王”让游戏机吐硬币
本报讯 淮安市楚州区刘某去年8月份从网上订购一台“电子退币王”后,纠集其5名好友来到楚州有游戏机的场所,他们将“退币王”对着游戏机屏幕一扫,游戏机内的硬币就不断往外“吐”。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刘某等6人共从他人游戏机里非法获取5000多元硬币。案发后,让公安与检察部门困惑的是,该案件在全国尚属首例,如何定性令人犯难了。两部门经研讨,最终于今年2月以寻衅滋事罪对刘某等6人提起公诉。昨天,刘某被法院以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其他5人分别被判处拘役或管制。去年7月,刘某购买了一台游戏机放置在一家浴室里经营。一开始,生意很好,每天能赚几十甚至上百元钱。可有一天晚上,刘某去浴室准备将游戏机里的硬币取出时发现,里面竟只有几枚硬币。他当时以为运气不好,钱被玩游戏的人赢走了,可一连几天都出现了这种情况。刘某心生怀疑,决定查个究竟。一天下午5点多钟,一群小青年来到游戏机边,几个人围成一团,其中一个青年将一枚硬币投进游戏机,不一会儿,只见这个青年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像香烟盒一样的东西,对着游戏机屏幕来回扫动,转眼间,游戏机里的硬币哗啦啦地朝外蹦出来,游戏机里的钱很快空空如也。在一旁观看的刘某立即追问这几名青年,从他们口中得知这个东西叫“电子退币王”,使用的人都称它为“枪”,只要将它对准游戏机屏幕,游戏机里的正常程序即被扰乱,里面的硬币也很快就会自动吐出来。刘某想:“别人用‘枪’赚我的钱,我为什么不用同样的方法去赚别人的钱呢?”经上网查寻,刘某很快花一千元钱购买了一只“枪”回来。此后,刘某找来自己的好朋友李某等5人,开始“征战”楚州区各个摆放游戏机的场所。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赢”走5000多元。案件发生后,楚州区公安机关迅速对此案立案侦查,但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查询,均没发现全国有此类判例产生,对此种行为如何定性一时成了难题。据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对使用该产品非法“赢”钱的行为认识上存在分歧,对该行为从法律层面应如何定性一直没有定论。楚州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局经过深入地研究和探讨,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规定,认定对此类行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本帖已经被管理员锁定,不能回复
买台“退币王”让游戏机吐硬币相关文章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9719098 工分:20
左箭头-小图标
退币王管用吗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2965290 工分:50
左箭头-小图标
"烟盒型"行内称"枪""小枪",属于最早的仪器,03年04年的淘汰产品,操作方法:对着机器的屏幕使用(不同的机型对的具体位置也不同,要找点),有上分或下币功能.现在的"退币王"又叫"手腕机",可以固定在手腕上使用.操作方法也更简便,只要靠近机箱右侧马达位置,按住仪器上开关,机器马达就会自动转起来下币.这类仪器主要是高频磁场干扰的效果,扰乱机器CPU正常工作,从而达到加分,下币功能,部分低档机器还可以扰乱正常难度.制作材料:三极管,二极管,电容,色环电感,色环电阻,漆包线圈,微动开关,9V电池口,DC接线.好的产品,价格在三百多元左右.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2562911 工分:50
左箭头-小图标
我们这新闻上也讲过的,记者千里追击把卖这个的抓住了最后以卖赌波工具抓起来了,但记者暗访的那么多场所却不讲了。我以前就是看场子的也知道有这个东西的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1259410 工分:23171
左箭头-小图标
&以下是引用luckyfq
在第5楼的发言:真不明白公检法是如何办案的!
开赌场的不处理,处理出老千的!
难道开赌场,开老虎机的人不出老千吗?不然一天怎么赚100多元呢?就是利用概率赚别人的钱,变相老千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1710432 工分:1425
左箭头-小图标
广告不要信。上谷歌搜一下这条新闻。看看都是什么平台发布的就知道了。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531625 头衔:铁骑★暴风之盾骑士 工分:317933
/ 排名:2532
左箭头-小图标
最终于今年2月以寻衅滋事罪对刘某等6人提起公诉。昨天,刘某被法院以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其他5人分别被判处拘役或管制真倒霉...人家挪用1.19亿才判15年...这几个傻小子,才搞5000就一年了......TMD啥法则啊?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555961 工分:2852
左箭头-小图标
这个绝对是软广告,先不说什么产品,只说功能,然后大家去百度,谷歌上搜,就有可能搜到他们卖的所谓退币王,我不相信有这种产品,在屏幕上扫,是什么原理,能说出个道道吗?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1564014 工分:4151
左箭头-小图标
&以下是引用lsdcd
在第2楼的发言:难道街机十年前就带了扫描接受功能,呵呵不就是用大功率的电磁波干扰老虎机内部正常的电路运行嘛~~有什么难的?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46019 工分:80631
左箭头-小图标
&以下是引用luckyfq
在第4楼的发言:实际上就是老虎机!
为什么不没收老虎机,并且惩罚老板?
很奇怪!就是啊,老虎机合法了吗?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628859 工分:121826
左箭头-小图标
没有办法的哦,都这个样子,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303535 工分:4136
左箭头-小图标
&以下是引用luckyfq
在第5楼的发言:真不明白公检法是如何办案的!
开赌场的不处理,处理出老千的!
难道开赌场,开老虎机的人不出老千吗?不然一天怎么赚100多元呢?一天赚100多元太少了,我们一个小县城,开电子娱乐城的,一天几万上十万的收入都有,里面全是什么赛车风云,森林王车,金沙之夜,吉祥宝贝的赌博机.从来不见公安机关来管.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1059501
左箭头-小图标
搞笑,要有这东西,制造的人为什么不自己去发财,要卖给你赚这点儿小钱/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919994 工分:9074
左箭头-小图标
老虎机在中国太凶了..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1710857 工分:2075
左箭头-小图标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1345240 工分:385
左箭头-小图标
真有这么好的东西?在哪买?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115370 工分:2183
左箭头-小图标
真不明白公检法是如何办案的!开赌场的不处理,处理出老千的!难道开赌场,开老虎机的人不出老千吗?不然一天怎么赚100多元呢?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115370 工分:2183
左箭头-小图标
实际上就是老虎机!为什么不没收老虎机,并且惩罚老板?很奇怪!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1646850
左箭头-小图标
早就有了,我认识的一个人就去搞过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军号:1426311 工分:2712
左箭头-小图标
难道街机十年前就带了扫描接受功能,呵呵
(<span id="Wonderful)
占位标签-勿删!!
总页数1第1页&[共有20条记录]&分页:
&对买台“退币王”让游戏机吐硬币回复
本帖已经被管理员锁定,不能回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开设赌场罪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