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年前的野兽是长石女是什么样子图片,求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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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个世界史话从人类起源开始,至于到何处结束,还真说不好,如果大家有阅读兴趣的话,我们一直写到17大也不奇怪。  
这个东西是有押沙龙和赖飞陀两人合写的。不同的章节在我们俩人之间按进度和兴趣分配。这样一来,更妥当的题目应该是“两个人的世界史”。    
我们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会尽量综合、介绍一些历史学方面的理论和发现,但它终究还是非常个体化的写作。它不重视均衡。里面我们感兴趣的部分,比如希腊罗马史,,篇幅都会占的比较大一些。有些历史虽然也很重要,但在里面占的比重会比较小。兴趣,是决定这个史话布局的最重要力量。      
源头    
夏娃之前的伊甸园
(押沙龙)  
大家都知道,史前史是非常枯燥的。说的不是骨头就是石头。这确实很让让人遗憾,但也没有办法。人类学家也想找本人猿写的《我们的进化策略》。可惜没有。    
那些人类学家只好拿出盗墓贼的本领,把各种各样的古代骨头掏弄过来,然后用各种诡异的手段来测定它们的年代。史前史的书籍上到处都是这些骨头的图片。历史学家信心十足地指给大家看:这些骨头脑容量越来越来,身子越来越直,个子越来高,脑门越来越没那么倾斜,总之,越来越体面。从母猿猴到小甜甜,或者从公猩猩到刘德华之间,分布着这些丑陋的骨头。    
这些专家非常热中于挖骨头。在爪洼,在南非,在东非,在中国,他们的铲子都在奋力的刨土。这些骨头变成无数的学术论文和教授岗位,也把猩猩和刘德华之间的空隙大致填满。    
人类学,就象所有现代科学,起源于欧洲。人类学家掂起铲子之前,也和中国文人一样,喜欢坐在屋子里“格物”。上个世纪初,有一位欧洲的“人类学家”就在书斋里发表了他的研究成果。他认为,白人、黑人、黄人实在是太不一样了,所以他们不可能源于同一种生物。黑人,据他说,是源于大猩猩。白人源于黑猩猩。黄人则源于猩猩。    
这个当然是彻头彻尾的胡说八道。  
不过这也怪不得这位人类学家。黑人和白人的肤色差异实在太大,套用钱中书的话来说,简直是瞎子在黑夜里对这种差异也应该能一目了然。伏尔泰这位启蒙运动里的偶像人物也一口咬定,黑人跟他不一样。他们实实在在地黑到了骨子里。伏尔泰在《风俗论》里一脸严肃地说:黑人的肌肉组织、毛细血管都是黑的。(见《风俗论》上卷)欧洲的种族主义者对这种黑不能忘怀,所以一下子把黑人划成了大猩猩的后代。  
中国人虽然不知道自己是猩猩变的,但对黑人的黑也是印象深刻。明朝一本笔记的作者,就和伏尔泰的看法近似。他说黑人的骨头也是黑的。但是中国人没有种族主义的偏见,而更看重后天的作用。所以这位作者乐观地指出:黑人如果多吃熟食,多喝牛奶之类的东西,皮肤和骨头就会慢慢变白。他说他见过一些黑人,在中国呆久了,慢慢就变白了(虽然按照西方人的看法,应该说是变黄了),最后跟中国人一个样子了。(见王临亨《粤剑编》)这种看法虽然从试验上确实无法验证,但其反种族主义的倾向,还是值得赞扬的。    
欧洲的种族主义进化理论,最终是被人类学家的小铲子彻底消灭的。  
人类学家东刨刨,西刨刨,居然凑出了一个完整的进化链。这个进化链的结论很清楚。  
事件:人类起源  
人物:类人猿  
地点:东非  
时间:这个怎么说呢,从猿猴到小甜甜和刘德华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而不是某个猿猴经过不懈努力,在某一天往水里一看,终于发现自己成了快男的模样。但是,人类学家还是壮着胆子指出,从类人猿向人进化的第一步发生在大约四百多万年前。  
作者: 回复日期: 18:10:16 &
  所有的史前史书籍都会排出下面这样一个序列: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智人——现代人。    
但是要确定他们的年代,就比较麻烦。考古学家鉴定年代最拿手的办法,就是使用放射性碳测定技术。这个方法非常之重要,我们在书上读到的很多数据都是从它来的,所以有必要在这里简单提一下。    
任何有机物里都有碳的存在。但在这里两种碳原子,一种是常见的碳12,铅笔里的最要成分就是它。还有一种是它的同位素,叫碳14。所谓同位素,跟文科生解释起来,比较复杂一些。但是我既然开始写了,就不能怕麻烦,还是要解释。任何原子都是有质子和中子组成的,质子代有一个单位的正电荷,但是中子不带电。二者的重量倒是差不多。如果两个原子里有不同的质子数,我们就说它是不同的原子。比如说碳原子,不管是碳12还是碳14,它里头都有六个质子。但是你如果拿一个特别精确的秤来称一称这两个碳原子,就会发现它们俩分量不一样。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俩虽然质子数目一样,但中子数目不一样。碳12有6个种子(和6个质子凑起来,正好是12个),而碳14则有8个,所以碳14比较压秤。    
这个比较压秤的碳14很不稳定,它会慢慢地变成氮14。每过大约5700年,它会变掉一半。大家身体里都有碳14,而且因为大家不停地呼吸,新陈代谢,与外界做交换,所以碳14和碳12的比例是稳定的。但是一旦你死了,新陈代谢宣告结束。你体内的碳14就只有自己孤军奋战,每5700年少一半。5700年后,如果有某个考古学家想把你的骨头刨出来,冒充古代猿猴的遗体,而从外形上看实在很难分辨,这个骗子眼看就要就要成功,怎么办呢?只要有个专家测一测你化石里碳14的含量,发现只衰变了一半,这就足以打倒这个骗子。    
但是这个办法有它的极限。大家可以设想一下,5700年后,化石里的碳14减少为1/2,11400年后,变成1/4……按照这个速度减少下去,那么百万年后,情何以堪?所以时间越长,精确度就越难以保障。几万年问题还不大,几十万年的化石用这个办法测,就会产生极大的误差。    
问题很明显,毛病出在碳14衰变的太快了。所以专家们又发明了其他的办法。他们寻找到了一些其他的同位素,比如钾40 和铀238。它们的半衰期以亿年记,足敷使用。但是很遗憾,这两种同位素在人体里不大找的到,火山灰里倒是有一些钾40,如果所有的古代猿人临死前,都凑趣地跑到火山灰里躺着,这个方法当然就要有效得多啦。但是情形并非如此。    
不管怎么说吧,专家们把这些方法凑合着用,总算勉强估算了各种猿人的大致年限,不过要记住,这些数字误差可能非常之大,未来的新测定方法甚至可能完全推翻这些数据。  作者: 回复日期: 18:11:21 &
  按照专家的说法,人类进化的大致阶段是这样的。    
首先是南方古猿。南方古猿是从另一种更古老的腊玛古猿演变而来。这个腊玛古猿一千多万年就有,实在过于古老,这里就不提它们了。    
南方古猿又有好几个种。其中最古老的一个种,被称为阿法种。阿法种南猿是我们所有人类的先祖。阿法这个词来自埃塞俄比亚的一个荒凉盆地。阿法盆地虽然不怎么产庄稼,但却盛产化石,是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特别喜欢光顾的地方。这块土地现在远离文明的中心,偏远,荒凉,但在几百万年前,那里有过物种间的剧烈斗争,有过种族间的生死博弈,而它们斗争的结果很可能决定了地球的命运。  在几百万年前,那里有一只雌性的古猿,她被我们称为露西。    
露西这个名字来源于披头四乐队的一首歌《天上带着宝石的露西》。1974年,当我们中国人正忙于战天斗地批林彪的时候,一群来自西方,用铲子和铁锹武装起来的白人悍然进入埃塞俄比亚阿法盆地,挖出了露西的遗骸。为了庆祝他们的收获,他们彻夜播放披头四乐队的《天上带着宝石的露西》,其居心我不是很明白。露西之所以大名鼎鼎,是因为它是至今为止,最最完整的南方古猿遗骸,而她又正好属于阿法种。  
下面是露西遗体的照片。    
看到这个照片,也许大家会感到失望:也不怎么完整嘛!事实上,这大约包括了40%的骨架,也就是说,六成丢掉了。不过这已经很难得了。还有些古猿就剩下几个大牙,其他的部分都完全彻底地不见了。    
露西死时的年龄大约是25-30岁,距今大约350万年,也有贪图数字大的说是390万年,也有个别人说是320万年。总之很老就是了。    
从露西以及其他一些古猿遗骸上,我们大体可以推断出南方古猿的状况。露西本人身高一米零七,体重不到六十斤。南方古猿的雌性和雄性差别非常之大。比如拿阿法种南猿的直系后代——非洲种南猿来说,雌性平均身高大约一米二五,体重大约70斤。雄性则高达一米五,已经超过了武大郎,颇为客观,而他们的体重大约是130斤。阿法种的雌性、雄性体重的具体数据,我还没有发现,但是根据估测,雄性体重也将近是雌性的两倍。    
不过我说的这些体重数字,大家也不能全信,你看看就这几块骨头,要拿它们估计体重,确实有点难为人。给你一个啃秃了的鸡大腿,让你计算整个鸡的重量,你也会犯难。我们不能苛求这些专家,虽然这些数字只是一个数量级上的估算,但他们干的已经很不错了。如果是我,我是玩完完全计算不出来的。  作者: 回复日期: 18:12:42 &
  雌性和雄性差别如此之大,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些联想。在动物界,如果某个物种实行群交制度,大家匀着交配,那么两性的体重身高一般差也差不太大。要是物种是一雌一雄交配方式,雌性和雄性一对一的单挑,那么他们的差别也不会太大。在实行一雄多雌后宫制的物种里,两性的体型则会相差非常明显。  
比如海豹,雄海豹的体重是雌性的两倍。海豹搞的就是后宫式交配,一个雄海豹把其他同性海豹都赶走,然后一个人霸占一大群雌海豹。雌海豹体重不过它的一半,“冒死抵抗”也无济于事,强奸起来格外顺手。  
不过他们的体重倒不是用来对付雌海豹的,要是光为了对付雌海豹,象男人这样,比异性重个两三成大致也就够用了,犯不着这样拼命养肉,白白增加心脏的负担。它们之所以能这么重,主要是同性之间的竞争。后宫的主人压力很大,它要对付所有心怀叵测的雄海豹,要在体格上有打倒这些对手的实力。它根本瘦不起。这样的一个交配体制下,天长地久,雄性就会进入一种恶性竞争,等竞争稳定下来的时候,雄性都成了胖大汉子。瘦子都死绝了,没有后代。    
不光海豹,大猩猩(就是那位人类学家认定的黑人祖先)同样实行的是后宫制的交配方式。雄性大猩猩的体重可以达到雌性的三倍以上!    
不同的交配方式演变出不同的竞争策略。大猩猩的繁衍之道是长一身好肉,然后打倒其他的同性,然后一个人占了一群异性,敞开了交配。远古的人类实行的是群交制,大家匀着交配。那么他们靠什么来彼此竞争呢?靠阴茎。这个说法很学术的,大家严肃起来听一听。  
人的体重和身高都不及大猩猩,但是人的阴茎的规模远非大猩猩可比。大猩猩的体重可以有250公斤,但阴茎只有手指头粗细,不堪的很。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大猩猩不需要大阴茎。它需要的是一身好肉。只要有一身好肉,就可以独占许多异性,确保后代的繁衍。而人类由于实行杂交,不得不在阴茎上用心思。女性可以和多个男性交配,这时候,阴茎长的男人,可以把精液更深地射入子宫,而阴茎短小的男人,就要吃亏,他的精液在精子中就要落后。落后就要绝种。阴茎长的男性,能生育后代的机会就高。这样一代又一代,男性的阴茎终于到达现在的规模。依我看,这个长度也就可以了。再长下去,也不是个事情。    
不说阴茎了,还是回过头来说古猿。  作者: 回复日期: 19:14:27 &
  对黄橥橥同志提嘴拱贴的行为,提出表扬。作者: 回复日期: 13:50:52 &
  南方古猿雄性雌性体重上的巨大差别,暗示它们很可能是实行后宫制的交配方式。露西很可能是某个雄猿的妻妾之一。但是这个毕竟没有足够的证据,也只能说是一种猜测。不过现在的男人也不用羡慕那些雄猿。因为在这种环境下,大部分雄性根本就没有交配机会,都是些在俗和尚而已。要是这么说你还是羡慕,那就看看下面这张南方古猿阿法种的复原图片吧。  
他们大致就是这个样子。    
露西在二十岁左右的时候死了。但其他的古猿依旧存活,繁衍,并且演变。     
从阿法种古猿,演变出了几种后代。关于这些后代的情况,专家们按照惯例,意见不一致。按照最流行的看法,阿法古猿的后代有两个直系,一个是非洲种古猿,非洲种古猿又产生了粗壮种南猿。最后这一支完全灭绝。另一支,则最终演变成了我们人类。当然还有其他的主张,关于粗壮种南猿灭绝,这个专家们倒是没什么意见,一致认为这些LOOSER都死光了。但是非洲种南猿和人类的关系,他们意见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产生了许多学术论文,占用了许多学术经费,对这些专家的家庭经济开支不无小补。至于结论,似乎还遥遥无期。    
根据那些专家们的推测,南方古猿粗壮种牙齿比较大,根本不吃肉,是完全的素食主义者。他们的灭绝跟他们的这种挑嘴据说有很大关系。而阿法种或者非洲种则是杂食动物,他们的牙齿比较细小,食谱相当繁杂,主要食物是水果和坚果。他们既能爬树也能在草原上行走。露西作为一只阿法型古猿,专家们认为她是住在湖边,晚上睡在泥地里。这个安排听上去既不舒适又不卫生,所有另一些专家争辩说露西完全可以睡在树上。事实上,露西的体型确实很暧昧。从下身看,她应该是直立行走的,从上身看,她的手又特别长,似乎也适合在树上攀援。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刘备的胳膊也很长,可他就没有在树上居住的习惯。不管怎么说,专家们继续争辩,但对于露西是居住在湖边,他们倒是基本一致的。  
请大家停下来想一想这意味着什么?  
我假定你答对了。是的,这意味着阿法种南猿的分布相当狭窄(或者用后现代主义者的话来说,相当逼仄)。但是阿法种南猿的后代就开始扩散,他们中的一支开始走上了平坦的大草原。在那里,他们更加坚定地直立行走,更加坚定地把上肢一点一点的变短,而最终,他们变成了现代人。而且这时候,专家们满意地一致认为,他们终于可以摆脱专家的争辩,安稳地在泥地里睡觉了(假如天下雨的话)。    
请原谅我反复提到这些专家的争辩,可他们确实天性好斗,如果有任何一个机会让他们吵嘴,他们从不放过。在这样的争辩中,他们无疑能享受到极大的乐趣。在这个史话的过程中,还会不断引用他们的吵嘴。我一直祈祷:请让我不要忽略他们任何有价值的争辩,请让我忘记他们为了蒙骗经费而制造的吵嘴,同时请求上帝,赐予我足够的智慧,分辨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作者: 回复日期: 13:52:10 &
  要靠这些一嘴小牙,体重百斤左右的古猿捕猎野兽,是很难为他们的,相反,他们倒是经常被野兽捕食。许多南方古猿的头骨上都有野兽猛禽的爪印。世界上第一个被挖掘出来的南方古猿是一个三岁半的幼儿,他被命名为“汤恩幼儿”,在考古史上也是鼎鼎大名。这位“汤恩幼儿”就是死于冕雕之手。冕雕(CrownedEagle)只有八斤的体重,但已经足以扑杀南猿的幼儿,将他们攫取为食物。而那些在非洲咆哮的野兽,更是能轻易地捕猎孱弱的南方古猿。古猿的体力绝不足以打跑狮子,脑子当然比犀牛或者鼹鼠要聪明许多,但也还不够奸诈到能用诡计害死猛兽的地步。    
据认为,东非型南猿很可能是狩猎的,他们捕猎的估计是野驴、羚羊或者野鹿之类的动物。同时他们也已经会值班放哨,监督猛兽。跟现代人比,他们确实谈不上聪明。从化石来判断,他们的脑容量大约只有现代人的三分之一。    
他们的生活是困苦的。他们似乎又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他们的子孙建立了高楼大厦,创造了交响乐,登上了月球。那些在草原在湖边捕杀吞噬他们的野兽,则终有一天要钻进动物园的笼子,让南猿的后代拿小棍桶着逗乐。  
有些伟大的事情发生在了他们身上,但他们自己却不知道。  
他们也不可能知道。    
我们要想像那些先祖们的生活,最困难的就是要理解那些巨大的时间跨度。一千年对我们已经足够漫长。而十万年就已经超过了我们日常生活的想像。    
十万年,对于南猿来说,也许意味着几千代的变更。在这几千代的岁月流逝里,也许他们什么都没有改变。体型、居所、生活习惯。他们一代又一代的采集、交配、死亡。时间在他们身上流过,却于他们没有任何影响。一代死亡,一代新生。太阳依旧升起,大地依然故我。  
但当某一个巨大的变化来临的时候,他们被迫做出了改变。他们也许被迫从树上来到了草原。他们也许学会了把身体站得更直,好看到更远处的敌人。也许,有一个新的物种出现在他们的环境里,他们不得不改变一些习惯去躲避或者捕猎这个新物种。    
在这个改变之后,也许又是几千代的稳定时期,在这个时期里,他们将改变甚微。变化是不均衡的,难以预测的。    
变化使他们一步步的走向人类。我们不能认定人类的出现乃是必然。人类的先祖数量是如此稀少,他们的演变方向又是如此难以预测。粗壮种的南猿灭绝了,我们可以检讨他们灭绝的原因,那是因为我们站在今天的地球上。在当时,人类的先祖一样可能灭绝。如果他们灭绝了,那么金字塔将不存在。爱因斯坦将不存在。莎士比亚将不存在。万里长城将不存在。一切的一切,都孕育在那个古老的年代的人猿身上。爱因斯坦可能出生,也可能根本不存在。如果南猿灭绝了,大自然会再用多少年进化出一支智慧的生物来统治地球,来谱写交响乐,来思索宇宙的起源?也许根本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进化从来不是定向的,它是不可预测的。    
上帝是掷色子的。  
我们就是他的一掷。    作者: 回复日期: 13:53:24 &
  第一节南方古猿篇 完作者: 回复日期: 21:47:27 &
  楼上说的有道理,赖飞陀同志,你要注意了,老是用这个词,情何以堪嘛!作者: 回复日期: 16:20:28 &
  不要灰心,要唤醒群众的觉悟嘛。  还有一个遗憾,就是煮酒不大能发图片。可惜啊。      第三节
(作者:押沙龙)    
现在小资作家们一说起法国巴黎,就忍不住做甜蜜状,话里话外露出“那是咱神经上的老家,俺去那儿的菜市场买过菜!”的意思。要是说起普罗旺斯,那姿态就会更加缠绵缱绻,流着口水谈什么“一米阳光下的熏衣草”,情形往往颇为失态。    
但搁到,比方说,十万年以前,那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们神经上的老家巴黎,还全然不见踪影。而在普罗旺斯,站在那“一米阳光”下的,也不光有熏衣草,还有一种粗粗壮壮,弯腰偻背,骨骼颇为清奇的的一种生物。10万年后,这种生物会被隆重命名“尼安德特人”,但他们自己肯定对此毫不知情。    
这些生物和熏衣草并不是很协调,因为他们的形象确实是比较奇特而又丑陋。他们弯着腰,缩着脖子,没有下巴颏,脑门向后倾,眉骨高的吓人。这些人个子不高,男的平均来说大约是一米五五的光景,1但他们非常粗壮。从他们的骨骼推算,即便是一米八的现代人,单打独斗的话,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以前大家以为他们皮肤很黑,毛发非常旺盛,整个人黑糊糊毛茸茸的,但最近他们的肤色似乎又变白了。现在专家们又一口咬定:他们的肤色应该是浅色的。有位哲人说:“比月亮更多变的是女人,比女人更多变的是蝾螈,比蝾螈更多变的,是专家的心灵。”他说的对。    
古人类学家们设想过一种“地铁测试”,就是假想把古代的某些人种放到纽约之类的大都市地铁,他们会不会被发现?他们要是本本分分地买了地铁票,规规矩矩地找个位置坐下,是会平安到站呢?还是会在周围妇女的尖叫声里落荒而逃?按照大部分古人类学家的看法,尼安德特人是蒙混不过去。他们休想冒充现在的体面人。因为,据这些专家说,他们实在是太丑了。  
(尼安德特人图片)    
上面这张图片里尼安德特人似乎并不是丑的出奇。如果他去相亲的话,甚至还可以冒充粗犷男,蒙骗住个别少女呢。但是要注意,这个模型是德国博物馆制作给小朋友们看的。而尼安德特人,又偏偏最早发现于德国。所以在德国博物馆,他多少会英俊一些。大部分专家的意思呢,他应该比这丑。    
威尔斯在《世界史纲》里绘声绘色的描述过尼安德特人的相貌,说他们“丑陋”,“而且不乏某种诡诈”。一位英国作者哈里 约翰斯顿爵士则进一步地、完全没有根据地胡说道:尼安德特人这种“猩猩般的怪物”很可能正式民间传说中妖魔鬼怪的来源。    
可这完全是胡说八道。中国从没出现过尼安德特人,但民间传说照样有奇形怪状的鬼怪。    
尼安德特人的丑陋显然深深刺激了威尔斯。他心里对这个主题实在丢不下,除了在《世界史纲》专章声讨以外,还特意写了一部科幻小说〈可怕的人〉,叙述了现代人和尼安德特人的相遇。威尔斯津津有味地写道,这些尼安德特人“走起路来步履蹒跚,无精打采,根本无法抬头看天”,这些只能低着头走路(这很可能是事实)的坏东西在书里的结局是全部死光光——跟历史一样。    
所以,按照威尔斯的说法,他想混进纽约的地下铁,享受现代交通工具的便利,那是万万做不到的。警惕的纽约人民,或者北京人民,会在第一时间发现这个坏种。    
事实上,威尔斯说的确实没错。尼安德特人很难享用地铁,首先,他们买地铁票都很成问题。他不大会说话。这里不光是语言不通的问题,而是尼安德特人压根发不出像样的音来。从解剖学上看,他们的发音器官相当笨拙,很难发出清晰的语音。这就意味着他们彼此的交流是很简单乏味的。他们很难享受传小话、聊八卦的乐趣,也不大可能表达一个比较复杂的事物。1    
这些尼安德特人在12万到3万年前,占据着欧洲。一般来说,他们住在阴暗洞穴的里面。(这种洞穴,被沃辛顿 史密斯轻蔑地称之为蹲所。一个让人联想起茅房的名词!)他们知道用火,取火的方法估计是用燧石敲击,然后用火星点燃枯树叶。在昏暗的“蹲所”里面,他们沉默地聚在火堆旁,或者打着手势,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音节以比较交谈。他们的食物来源很不可靠,但种类确实繁杂。当然了,他们狩猎,他们主要的狩猎对象是赤鹿/但只靠鹿肉,他们是无法维持生计的。事实上,尼安德特人对食物,特别地不挑嘴。青蛙、鱼、蚯蚓、蜗牛、腐烂的肉、蘑菇,什么都吃。甚至还有更可怕的食物……    
对于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很难说清楚的。因为从考古上发现不出足够的线索。但对于一些学者来说,反而是个好事,一张白纸,正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对尼安德特人怀有莫名仇恨的威尔斯,就生动地描写过他们无法无天的黑暗生活。他声称,在尼安德特人的蹲所里,只有一个男性主人,他称之为“长老”。这个长老霸占了一大群妻妾,和她们肆意交配,生出的孩子也落入长老的严酷统治下。女孩子长大了,有可能也会成为父亲的交配对象。而男孩子如果长大到一定程度,成了潜在威胁就很有可能被父亲杀死。如果他足够机灵的话,就会离开这个群体,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到处流浪,寻找食物和交配的机会。而长老到了四十岁以后,会明显的年老体衰,这个时候,他的好日子就到头了。随时会有年轻人——很可能是他的儿子——跑来把他杀死,并接管这个蹲所里所有的奴隶。  
这种描述让人毛骨悚然。    
事实上,某些灵长类动物的生活方式就是如此。但尼安德特究竟是否如此,却很难说。《探索》节目也描写过尼安德特人的生活方式,似乎也倾向于赞同威尔斯的说法,但没有那么残酷极端。  不管是由长老肆意交配呢,还是由蹲所里大家匀着交配,尼安德特人过的都是一种非常困苦的生活。经常断顿、一嘴烂牙(由于缺少维生素D)、交流不便、危机四伏。从化石资料来看,他们的平均寿命估计为18到20岁。也就是说他们确实要抓紧时间交配,他们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在交配前的谈恋爱阶段。    
小资作家在10万年前的普罗旺斯回碰到的,就是这些人。当然啦,很可能是在熏衣草的旁边。        作者: 回复日期: 11:32:39 &
  谢谢澹台兄!  作者: 回复日期: 11:39:54 &
  德国博物馆展出的尼安德特人模型:        
不过小资作家如果看见这些人,最好克制住好奇心,最聪明的办法是拔步飞奔,绝尘而去。如果小资作家速度不够快,就会被尼安德特人带回蹲所。在那里,他会受到蹲所群众的热烈欢迎。大家会热情的烧旺火堆,把该作家围到中间,温情地看着这个可爱无私的客人,然后首领可能会发出信号,大家就欢快地砸烂他的脑壳,切开他的肢体,吸吮他的骨髓……    
这不是捏造,不是对威尔斯式的诬蔑,而是有货真价实的证据的。  
就在离普罗旺斯不远的罗纳河谷,考古学家们发掘出了一些10万年前的尼安德特人骸骨。从这些骸骨来看,尼安德特人会很有技巧地切开同类的大腿骨、头盖骨,然后吸食骨髓。  
在西班牙、克罗地亚也都发现了类似的证据。从这些骨头来看,从10万多年前到4万多年前,尼安德特人一直吞食同类。    
在公元前4万年之后呢?他们修正了他们的食谱了么?  
事实上,他们没有机会了。他们很快就要走向灭亡。    克罗马努人来了。  这是一个新的种族。他们和尼安德特的相貌完全不同,更象我们现代人。事实上,他们就是现代欧洲人的祖先。这些人闯进了尼安德特人的领土,在这里他们和尼安德特人一起生活了几千年(原来学术界的看法是:现代人进入欧洲之后,尼安德特人迅速灭绝。但最近的研究似乎推翻了这一论断)。几千年里,尼安德特人的餐桌上,也许新添了一道菜肴,但他们灭绝的命运已经注定。  
他们象狂风中的灰尘一样,被吹得无影无踪。在现代欧洲人的基因库里,找不到一丝一毫尼安德特人的痕迹。他们死了。没有后代。  作者: 回复日期: 12:21:24 &
  克罗马努人:        
克罗马努人来了。    
这是一个新的种族。他们和尼安德特的相貌完全不同,更象我们现代人。事实上,他们就是现代欧洲人的祖先。这些人闯进了尼安德特人的领土,在这里他们和尼安德特人一起生活了几千年(原来学术界的看法是:现代人进入欧洲之后,尼安德特人迅速灭绝。但最近的研究似乎推翻了这一论断)。几千年里,尼安德特人的餐桌上,也许新添了一道菜肴,但他们灭绝的命运已经注定。  
他们象狂风中的灰尘一样,被吹得无影无踪。在现代欧洲人的基因库里,找不到一丝一毫尼安德特人的痕迹。他们死了。没有后代。    
克罗马努人在大约四万年前进入了欧洲。根据学者推测,他们进入欧洲的路线大致应该是这样的:现代人的祖先从非洲进入了中东,然后他们又从中东出发,沿着巴尔干半岛进入了欧洲。  
尼安德特人的末日已经清晰可闻。    
克罗马努人的样子已经和现代人基本一样。他们可以轻松地通过地铁测试,买票也不成问题。克罗马努人的喉咙和舌头可以清晰地发出各种音节。他们还能唱歌呢!地铁里的乘客多半会认为这是一个口音古怪,行动粗野的怪人,但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个妖怪。    
事实上,克罗马努人的脑容量比现代人还略微大一些,不过这并不能说,他们的智商就一定比现代人高。智力是个复杂因素,并不单独由脑容量决定。比如尼安德特人,他们的脑子并不比现代人小,但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他们比你要笨。这个信心你还是要有的。尼安德特人在几十万年的时间里,在工具上没有任何改进。他们十万前的老祖先用什么,他们就在用什么。而且,想想,他们连像样的语言都没有,又如何有效地积累知识,开发智力呢?    
和尼安德特人相比,克罗马努人高大,英俊,智力发达。克罗马努人的平均身高大约是180厘米。他们发明了复杂的工具,搭建草屋,狩猎巨兽,甚至产生了艺术。比如在西班牙发现的赫赫有名的公牛壁画,就画的相当不错。我就画不到那么好。懂美术的人也许会觉得这个画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作品,但在我看来,已经很不错了。  
克罗马努人的社会组织似乎比尼安德特人的更发达,使用的工具。他们可以组成有效的狩猎组,可以捕获猛犸、欧洲古牛等庞然大物。惨死在他们手里的野马更是不计其数。考古家们曾经挖出过一个露天营地遗址,里面居然有差不多10万匹马的遗骨。当然这10万匹马不是一下子被吃掉的,否则当时情形倒也是个壮观。真实情形是这些克罗马努人勤勤恳恳、一代一代到这里吃马肉,最后吃出这么个数来。以前尼安德特人似乎对这些野马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威胁,但现在,欧洲野马的好日子到头了。    
尼安德特人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作者: 回复日期: 12:33:39 &
  他们几千年内走向了灭绝。而且最可怪异的是,现代欧洲人的基因里,没有一丝一毫尼安德特人的痕迹。    
这意味着什么?  
这里也许蕴藏着一个可怕的事实:克罗马努人可能象对待野兽一样对待尼安德特人。他们不把他们视为同类,不和他们通婚,只是要捕杀他们。    
有两位科学家Mathias Currat 和 Laurent Excoffier做个一个模型,来研究尼安德特人到底有没有和新人类通婚。按照他们的估算,在几千年来,哪怕只有34到120尼安德特人和新人类交媾生育过,他们的基因就会留在现代人的DNA里。换句话说,几千年里,连几百个通婚的例子都找不到。威尔斯从《世界史纲》里亢奋地探出头来,说:这难道不意味着尼安德特人丑陋的可怕?!可能是这样。在新人类面前,尼安德特人过于丑陋以至对他们毫无性趣。    
但有些专家并不同意这个看法。《人类基因的历史地图》一书的作者,奥尔森先生不肯低估男人的性欲。他对男人的性趣做了更乐观的估计,“现代人,至少是现代男人,几乎和什么东西都可以交媾。”他引用金赛博士的数据,说现代美国男人,8%的人有过兽交经验。(但是这个数字很可能是胡扯。金赛博士太喜欢夸大性异常的比例了。这是他的一贯恶劣作风。)那么,这些性欲旺盛,和“什么东西都可以交媾”的家伙怎么会单单拉下尼安德特人?这像话么?  
奥尔森先生尖锐地指出: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丑得让男人不肯交媾?    
那么剩下的解释是,他们交媾了。但是他们DNA相差太大,无法匹配成列,因此生不出后代。但是奥尔森并不能拿出直接的证据出来支持这个论点。    
尼安德特人又是怎样灭绝的呢?  
也许是被逐渐地屠杀所致。但目前的考古发现并不太支持这个说法。既然没有任何过硬的解释,因此,专家马上就活跃起来了。他们提出各种理论,比如有人说尼安德特人的灭绝是因为嘴笨,没有语言沟通的能力,所以在竞争中吃了亏,死光了。有人则说他们灭绝是因为他们缺乏合作组织。还有人说是病毒导致的。当然,所有的小说家都主张屠杀说。    
其实他们的灭绝解释起来,可能很简单。  
如果尼安德特人和新人不能融合,他们就只有灭绝。技能上大大胜出尼安德特人的新人类,在生存竞争中占据全面上风。而当时的环境过于恶劣,资源过于宝贵,新人类不会留下任何空间给这些丑陋笨拙的生灵。这里多少要提一下当时的气候环境。12 万年前,地球开始逐渐变冷。到7 万年前则迅速变冷。到2 万年前气温降到了最低点,半个欧洲被覆盖在冰层之下。    
我们可以想像3万多年前的那段岁月:天气越来越寒冷,冰层一年又一年地向南方延伸、扩展。食物则越来越少,野牛和麋鹿日渐稀少。克罗马努人为了生存,也在拼死挣扎。尼安德特人要么迁徙,要么融合,要么灭绝。  
他们灭绝了。    
尼安德特人象是没有果实的树,没有成蝶的蛹。在我们现代人看来,他们野蛮,丑陋、笨拙,就象野兽一样的低级愚昧。但这并不是全部。    
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个尼安德特少年的骸骨。他被安放成睡眠的姿势,头搁在右前臂上。在少年的周围,环绕着许多骨头。一个手斧被小心地放在他的头边。从这个骸骨身上,我们能看到生者的哀痛。也许是他的母亲,也许是他的父亲,也许是别的亲人和朋友,为他准备了这一切,为自己心爱的人准备了这一切。他死得尊严、庄重,有爱他的人为他丧葬,为他悲伤。他是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而不是一只野兽而死去的。死的时候,有爱与他同在。  作者: 回复日期: 12:35:37 &
  到底有没有尼人和现代人混血的后代?目前认为没有。前一段,有个科学家爆料说他发现了一例,但是似乎没有被普遍接受。作者: 回复日期: 12:56:13 &
  起源 第三节 完作者: 回复日期: 16:04:59 &
  接着贴吧。这部分跟北京人有关。    四
中国的失踪者  
尼安德特人象枯叶一样被历史的风暴卷走了。  
和他们一样被风暴卷走了,还有无数的人类群体。比如在我们中国最赫赫有名的“北京人”。虽然这些人并没有真正的北京户口,甚至连暂住证都没有,但教科书里没有计较,还是大度地称他们为“北京人”。但是他们虽然有这个光荣称号,却还是和尼安德特人一样灭绝了。    
在这里,我先简单提一下在中国发现的人科生物。  
前面说过了,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智人——现代人,这是一个完整的进化链条。南方古猿和能人都生活在非洲。直立人是最早走出非洲的人科生物。他们到了爪洼,在那里凑趣地留下了一堆化石,使得爪洼猿人的名气传播开来。他们也来到了中国。中国最有名的直立人,按照时间顺序大致这么排列:元谋人——蓝田人——北京人。    
北京猿人生活在大约50万年前(也有人说是70万年前)。而在大约20万年以前,他们很可能还存在着。北京猿人之所以大名鼎鼎,其实究其原因,和南猿露西出名的道理差不多,因为他们留下的遗骸遗物最齐全。    
大家可能都意想不到人类学家手上的资料是何如少的可怜。看他们一篇又一篇论文,胸有成竹的样子,不定还以为他们抽屉匣子里藏着多少头盖骨呢。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比方元谋人,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这个词。但元谋人都留下了些啥?说来惭愧,除了一些石器之外,属于元谋人自己的,就两个门牙。好在这两个门牙,一个是左边的牙,一个是右边的牙,多少提高了一些信息量,这还是值得欣慰的。          元谋人的大牙:  作者: 回复日期: 16:16:06 &
  说到这些,大家对古人类研究可能多少有些泄气。俩大牙,支撑起了中国古人类研究的一片天空。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都想要全须全羽的化石,可是没有。从这里,我们也应该明白一点:由于材料所限,现在的古人类研究并不可靠,很可能随时会被修正,甚至推翻。    
另一方面呢,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北京猿人这么有名了。光是牙,他们就留下了157个之多。头盖骨有六个。    
他们的遗骸最早是在1921年北洋政府时期被一个瑞典人发现的,地点是在房山的周口店,后来陆续又在那里发现了许多物件。最重要的一个发现是在1929年,中国考古家挖出了一个完整的头盖骨,可惜在二战的时候北京猿人的许多骨头都让几个美国人给弄丢了。但是大家也不要太难过,因为“解放以后,在党的领导下,经过我国科学工作者的努力,又在那里发掘到许多北京猿人的材料。”特别是在1966年,在文革小组的英明领导下,“那里又挖掘出一个头盖骨”。根据这些材料,专家判断这些猿人主要是生活在北京房山郊区,当然,这并不是说几十万年来,他们就认准北京这儿以后地价要涨,哪儿也不去,使劲在这儿住。事实上,他们也有相当大的分布范围,比方,在山西也发现了北京猿人,但他们没有被称为山西猿人,还是随那些北京郊区的同类,被称为北京人。    
按照专家的说法,这些北京人几十人一伙聚在洞穴里,找些杂食糊口,野果也好,虫子也好,蛇也好,都不计较。他们的生活方式,肯定比尼安德特人还要粗糙,搞葬礼那套封建迷信,他们估计更是怎么也梦想不到的。他们也有些工具,都是些石头做的夯货。象尼安德特少年身边放的那把石斧,对北京猿人来说,是过于高尖端的科技。他们的石器还远没有那么体面。    
在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智人——现代人这个链条里,他们属于中间环节——直立人。把北京猿人放到南猿和智人之间看,他们确实还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他们的脑容量已经超过了现代人的2/3。还记得吧,南猿露西的脑容量只有现代人的1/3,尼安德特人的脑容量和现代人没有区别。北京猿人在这个进化链中的地位清晰可见。  作者: 回复日期: 16:21:46 &
  自然,他们远不如尼安德特人先进,虽然威尔斯激烈地攻击那些欧洲的人形兽,但事实是,他们是智人,在进化链上,比北京猿人地位要优越。不过在中国,没有威尔斯那样激动的作家。大家对这些北京郊区的老住户相当尊敬,罗列了他们的诸多好处。    
比如,他们可以很灵巧的捕鱼打猎。有一位半吊子人类学票友还绘声绘色地描写了北京猿人怎么对付剑齿虎。他聪明地写到: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北京猿人怀里没有北京户口,有的只是无边的勇气,他们联合起来向剑齿虎进攻,从而使剑齿虎悲叹:撼山易,撼北京猿人难!从而放弃了捕杀北京猿人的罪恶念头。    
这当然很可能是彻头彻尾的胡说八道。  
外国人也在泼冷水。Lewis Binford 就跳到了剑齿虎的一方。他说了中国考古界的诸多不是后,悍然提出北京猿人不可能捕猎什么像样的动物,他们完全是腐食群体。当然,我看了一些北京猿人工具的照片,我也得承认,让我拿这些家伙事去捕猎剑齿虎,那我宁肯腐食。不过幸好我们的科学家比我勇气要大多了。他们反驳了这些谬论,提出了许多让人欣慰的论点,热情鼓动北京猿人大胆进攻大型动物。    北京猿人宝像:
/schinese/ditinations/domestic/northchina/beijing/bjyuanryz.asp
作者: 回复日期: 16:24:13 &
  北京猿人还有其他成就。比如,他们会用火,能够控制和保存火种。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成就。火是自然界的基本力量之一,而北京猿人已经能够驾驭它。有了火,他们终于可以吃到更易于消化熟食;有了火,他们在夜晚终于可以安心睡眠,洞穴外的剑齿虎不敢再来偷吃他们。有了火,他们就有了摧毁森林和草原的潜力。罗杰斯说过:“自开天辟地以来,曾经有三件伟大的发明:火、轮子和中央银行”。现在,火已经来到,轮子和中央银行还会远么?    
但是,有些心怀叵测的外国考古家把这个光辉成就也彻底否认掉。比方说,Steve Weiner,就断言,根本没有北京猿人使用火的任何证据。但是,在中国考古学家的支持下,北京猿人根本不用管这些洋人说什么,他们照样称心如意的烧烤东西吃。    
我相信,北京人很可能真的在捕猎,也真的在烧火(我手上的一本《泰晤士世界历史地图集》就支持这个看法)。但是我并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我们的科学家对北京猿人的任何成就都热情捍卫?按照现在的研究说法,北京猿人跟我们中国人,毫无关系。那时侯没有派出所,但是就算有派出所,也不能给他们上北京户口。虽然他们住在北京郊区,虽然他们一住就是几十万年,但他们——是外国人(这个词也许不大妥当,但他们确实不是咱们中国人)!是古代的外国人。这些外国人会不会用火,是吃新鲜肉还是吃腐肉,跟我们的民族自豪感没有任何关系。    
现代北京人的祖先来自于东非。这个在前面大迁徙的一节已经介绍过了。是这些人的后代,而不是那些猿人的后代,混上了北京户口,住上了一万多一平米的房子,享受上了奥运会带来的地铁票价优待。    
不过为了公平起见,我也得补充一点:这个说法目前还有争议。许多中国古人类学家不承认“北京人灭绝说”。他们坚持,北京人生存了下来,而且把他们的血脉传承给了我们。但是,这并非当下的主流看法。事实究竟如何,恐怕还得取决与基因科学和考古学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基因科学,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它的未来实在不可限量。《堂吉诃德》里,桑丘 潘沙的老婆听说桑丘做了海岛总督,高兴地写信鼓励自己的总督老公说:“谁相信一个羊倌会做海岛总督呢?…….我希望自己活下去还要见的多,只到你做了包税员或者收税员才罢手!”我对基因科学的期许就象潘沙夫人对桑丘的一样热切,直到它取得马列政治经济学那样伟大的成就才肯罢手。      
北京人消失了,但他们毕竟和尼安德特人不同,他们不是被从非洲出来的新人类灭绝的。他们在大约20万年前就已经消失在我们视野之中。也许20万年前他们彻底灭绝,也许他们留下了不为我们所知的后裔,而那些后裔也终究被新人类所取代。    
千年田,八百主。房山郊区又被一批新人类占据。他们被称为山顶洞人。山顶洞人已经是典型的智人。他们生活在大约2万5千年前。如果大迁徙的说法正确,他们就应该是非洲新人类的的后裔。他们是夏娃的真正子孙。山顶洞人确凿无疑地可以狩猎大型动物,可以捕鱼,他们有比尼安德特人更先进的石器,他们可以用骨针缝制衣物。他们交谈,讲故事,传闲话。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做诗,如果做出来,估计也多半是梨花体。但他们确实开始举行丧礼和简单的仪式,也就是说,他们和克洛马努人一样,开始沉思死亡。这不就是日后壮丽宗教的起源么?    
他们和我们,已经没有多少本质上的不同。如果北京猿人有机会看见他们的器具,会对他们的高科技赞羡不已,而对他们智商之高,谈吐之流利,更会觉得匪夷所思。      
《旧约》里上帝曾向亚伯拉罕许愿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么?你的后裔便要如此。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  
这个许诺更象是许给那个在非洲卑微困苦谋生的女人的。    
在山顶洞人的时代,她的子孙已经遍布旧大陆。山顶洞人在这块大陆的东端。克洛马努人在大陆的西端。在他们之间,分布着他们的同类。为了不白白增加读者记忆的负担,我就不在列举那些群体的名称,他们都是同一棵大树抽出的枝芽。  
他们都是夏娃的子孙。日后他们的后裔更将遍布地土,如同恒河沙数。    作者: 回复日期: 22:31:10 &
  谢谢澹台兄!这个就非常好。作者: 回复日期: 10:12:33 &
  看来群众对这个不感冒啊。我自己觉得这些东西比我以前写的五石散啊士族啊有意思多了,但好像大家不这么想啊。作者: 回复日期: 11:39:21 &
  你说的是辟尔唐人吧。作者: 回复日期: 15:39:12 &
  我也觉得比出轨王朝有意思。出轨王朝是个应景的东西,这个才是我感兴趣的题目。  不过开端都是些化石石器,没有办法啊。等写到希腊罗马史就好了。作者: 回复日期: 15:10:55 &
  来了来了。下面是鳖精体的石器时代总结:作者: 回复日期: 15:12:37 &
  第五节
石器时代    
我们追述了人类的起源,追述了在生存斗争中的那些失败者和胜利者。如今,我要停下来数说一下他们的成就和困境。  
如果我是一个古人类学专家,在这里,我马上会贴出一大堆石器图片。然后仔细说明这些石器的细微差别。  
听这些专家的意思呢,好像几百万年就进步在这些石器上了。其实当然不是那么回事。专家除了骨头以外,最欢喜谈的就是石器,还给他们命名了各种希奇古怪的名字,什么阿席林式石核杯样臼,什么莫斯特期尖刺钻孔器。  
当然,对于那些古人类来说,石器很重要,但也没有重要到这些专家说的那种程度。要是依着他们说,好像整个古人类全就活到这些石头上了。  
专家这么说,实在是因为:这些石器留下来了。大家可以想像一下,要是一夜之间我们被核武器全部消灭掉了,书籍唱片显微镜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只有一大堆A片由于平时被某个少年藏得比较严实,从而意外躲过灾难,那数万年后,新的考古学家也会反复强调这些A片的重要性,甚至还可能将21世纪命名为“武腾兰后进式时期”呢。    
当然,我也承认,石器比A片重要,虽然我不指望那些青春期少年也同意我的看法。石器对于北京猿人或者尼安德特人来说,都是他们非常重要工具,甚至很可能是最重要的工具。石器代表了他们的科技程度。  
这么来说,人类在这几百万年的科技进步,实在是相当缓慢。    
南方古猿并没有留下什么像样的石器,他们可能用过卵形石器。这种石器有没有被加工过,跟普通的鹅卵石有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这都很有疑问。对于南方古猿,我们不能要求太高。他们能修理个小木棍什么的,专家们已经要一惊一乍地说:人类开始制造工具了!露西一辈子也没用真正的石器。朝动物扔石头,我想露西大约是会的,但要去制造一个石斧,这是露西万万没有想过的,就象一只土拨鼠捻着胡须,心满意足,从没想到要去制造拖拉机一样。  
但露西的后代想到了。  作者: 回复日期: 15:24:15 &
  能人(大家还记得吧,就是在进化链上紧挨着南方古猿的那个)开始制造石器,实现了技术上零的突破。目前发现的最早时期是在大约250万年前。这个了不起的石器是一个薄石片,应该是从一个大石头上慢慢敲下来的。记住这个伟大的石片吧,人类史上最漫长的时期由它来开端。  
“能人”这个词本来是个拉丁语,意思是“手巧的人”。当然,他们比不上泥人张。但跟露西比起来,他们的手简直灵巧得不像话。  
他们作为世界上最早的石工,打造出了一些简单的石器。考古学家对这些石器欣喜若狂,但是任何一个家庭妇女都会对它们嗤之以鼻。它们既粗糙又简单,但还是很能派上一些用场,比如,能人可以用它们从骨头上刮肉,或者切碎一些植物。但差不多也就仅此而已。我们很难说这些粗劣的石头对能人有什么更大的用处。用它们来打猎,似乎还是不可想像的。    
但是到了直立人时代(其中包括我们的北京猿人,还有留下两颗门牙的元谋居民),情况就大大地不同了。他们制造了更讲究、更大的石器。比如石斧。  
说到石斧,大家也别马上联想到程咬金用的宣化板斧。直立人的石斧远没有那么体面,而不过是一块笨笨的、但是有些锋利棱角的石头。但是,跟露西手里的宝货相比,这已经相当于高科技的拖拉机了。它能派上很大用场。各种各样的石头器具装点着直立人的家庭,帮助他们割肉、砍砸物体,甚至可以帮助他们彼此杀戮。北京猿人,很遗憾,他们吃人。吃人的时候,这些石器可帮了他们不少忙。  
这些石器对直立人已经是相当重要了。北京猿人招待客人的时候,很可能会骄傲地展示他的各种石头器件,就象现代北京人会骄傲地展示他的红木家具和等离子大彩电一样。    
但是这些东西并不是直立人最重要的技术进步。真正伟大的进步,是他们掌握了火的奥秘。目前来看,最早使用火的,是北京猿人。虽然有专家表示反对,指出没有过硬证据证明北京人会用火。但是,无论如何,很多直立人懂得用火。  
更重要的也许不是石器的改良,也不是火的使用,而是他们合作方式的改进。  
直立人能够协调合作,狩猎大动物。这是一个很伟大的成就。大家可以想一想,一群羊要是忽然联合起来,展开包围圈,嘴里喊着号子,使用棍棒石头,围捕一只张皇失措的野牛,那该是多么壮观的事情。  
什么时候羊能这么干,那它们的历史将就此彻底改观。那么很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样会统治地球,撰写史册,宣布:“敢犯强羊者,虽远必诛!”    
羊依旧愚昧地吃草,没有起来猎杀老虎。但是直立人做到了。这比任何石器的改进都更重要,也更伟大。      石斧(阿席林文化时期):   作者: 回复日期: 15:29:18 &
  直立人大约消失在20万年前。  
从人类打造第一个石片开始,两百多万年过去了。如果让我来数算这两百万年人类的主要成就(撇开生理构造的进化不谈),我会列出这三项:石器的改进,狩猎大型野兽和火。  
这个成就似乎不是很丰富。但是我们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看,这些成就则几乎伟大得不可思议。羊几百万年前在吃草。几百万年后它们多半还会在默默吃草。再给它们一千万年,它们也未必会掌握火的奥秘,掌握狩猎的本领,领略工具的威力。    
直立人被智人取代后,人类进步的步伐开始加速。  
尼安德特人是早期智人,他们只是为这次石器时代技术飞跃的暖场人员。等到晚期智人在几万年前登场后,技术开始突飞猛进。  
石器开始头一次能勉强称得上“精美”二字,虽然比起IKEA里卖的工具还颇有不如,但已经相当细致了。这些晚期智人制造出了专门用与雕刻的雕刀。他们制造了锋利如剃刀一样的石片。他们制造了针。他们制造了有尖头的投矛。  
终于有一天,他们制造了弓和箭。    
他们接过了智力人和早期智人的成就,并将之发扬光大。  
他们四处狩猎。猛犸和欧洲古牛倒毙在他们的标枪和弓箭之下。  
他们缝制衣物。他们制作了厚实的兽皮服装,穿着他们走过茫茫冰原。  
他们发明了艺术。他们在洞穴里画下了最古老的彩色图画。  
他们思考死亡。他们埋葬死者,为他哀悼,并用珍贵的器物来陪伴那些死者。    
这些伟大的狩猎-采集者,是在一个严酷的环境里取得了这些卓越成就的。  
地球有过长达亿年计的温暖时期,那个时候的气温远比现代为高。但在250万年前(还记得么,前面说过,人类的石器时代正好肇始于250万年前),地球开始进入了冰河时代。冰河时代里,地球气温变化非常剧烈,温暖的时候,气温大大超过今天的温度。寒冷的时候,欧亚大陆的北部则会被冰原吞噬。  
七万五千年前,最近的一次大冰期开始了。专家们称之为武木冰河期。武木冰期结束于1.2万年前。但在着段时期里,地球的气候也有过剧烈的变化。  
在热带地区,湿润期和大干旱交替到来。  
在克罗马努人统治欧洲的时候,在山顶洞人盘踞北京的时候,撒哈拉还是人间乐土,朝气蓬勃,湖泊成群,植物茂盛。但从2万年前开始,撒哈拉逐渐干旱。这种变动,就象是大地的一次深呼吸。这种深呼吸吸纳和喷涌出的不仅是风和雨,也有如潮的人流。它对旧石器时代的人类,一定会有深远的影响,但我们无法还原这种影响。这种气候环境的剧烈变动,是否推动了旧石器时代的终结?正如同大冰河时期的开始,是否推动了旧石器时代的开始?对此,我们还没有明确的答案。  作者: 回复日期: 15:33:46 &
  而在欧亚大陆的深处,冰雪肆虐。2万年前,厚厚的冰原覆盖了整个加拿大,覆盖了整个北欧。水被冻结了。意大利和西西里直接连通。白令海峡消失了。苏门答腊、爪洼和亚洲大陆连为一体。  
长毛猛犸游在中亚游荡。驯鹿在德国和波兰奔跑。     
然后,冰川消融。一年又一年,冰原越来越小,洪水泛滥越来越频繁。  
那些智人对这种温度升高的变化,必定是懵然无知的。气候和环境的变化是用百年千年,而不是用他们短促的二三十年寿命来计算的。他们只是一代又一代追逐猎物,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向北挺进。  
在追逐猎物的时候,他们穿越了白领海峡,冲进了美洲。但结局并没有两样。他们惯常狩猎的猛犸越来越少,终于消失了。驯鹿群也减少了。欧洲古牛灭绝了。重量以吨计的乳齿象灭绝了。这些狩猎者习惯采集的耐寒植物也日渐稀少。  
但这些智人没有灭绝。人类需要做的,不是灭绝,而是改变。    
在他们身后的南方。大地挣扎着从冰河时代里走了出来。欧亚大陆一片青葱。小型动物布满原野。野生的麦子茁壮成长。  
驯化动物和植物的革命即将到来。    
一万年前,无数大型动物在欧亚大陆,在北美大陆彻底灭绝。狩猎者的伟大时代和冰河时期一起宣告终结。和他们一起宣告终结的,是漫长的旧石器时代。史前史上这样记载:旧石器时期开始于二百五十万年前,终结于一万年前。    
更伟大的一个时代来临了,那就是新石器时代。  
跟旧时期时代相比,新石器时代显得短促无比,只有短短的几千年。事实上,新石器时代的全部历史,不过是人类在经过漫长的努力后,向文明的最后冲刺。  
旧石器时代更多的是人类的进化史。当它终结之日,地球上的人类从生物学角度来说,已经和我们毫无二致。此后,则进入了文化和技术剧烈发展的年代。   
让我们就此告别生物学吧。因为,真正的历史开始了。    猛犸像: 作者: 回复日期: 15:35:39 &
  第一卷史前史 终作者: 回复日期: 21:24:04 &
  我说一下我的理解:  1,14.3万年的推算,是依赖于一个假设或者说前提,每一代线粒体的DNA都会发生某些碱基对的变异,而每一代变异的碱基对数量是大致固定的(打个比方说,有的女儿6个碱基对,有的是8个,但是对长期统计结果,这个数量平均是7个。而这个均值是稳定的)。所以,比较大家身上线粒体的差异,可以推算出(当然算法比较复杂了)大家基因分叉的时间。    2。大家的基因都往上推,推到最近的一个根,就是夏娃。夏娃的目前当然是更深的根。打个比方,有10个兄弟,他们之所以是兄弟,是因为他们有同一个父亲。当然他们也有同一个爷爷,同一个曾祖等等。    3,4。是的。作者: 回复日期: 21:34:58 &
  ZK101A7 的解答完全是错的作者: 回复日期: 21:36:01 &
  错了,是包子英雄的解答作者: 回复日期: 10:47:03 &
  楼上的同志,坏消息是文明史还没法马上开始。下面是新石器时代,要讲述农业革命和新石器时代的一些进展。再下一章才是两河文明和埃及文明。    楼上的楼上的同志,我对古人也好,今人也好,确实缺少足够敬意,而且即便对我保有敬意的人,也不妨碍我去品头论足,因为在我看来世界来就有很多滑稽的地方。这些滑稽的地方,既出诸鄙俗的人,也出诸可敬的人。好在我还有足够的自嘲精神,没有象李敖那样跳到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才肯发言。  行文如此,如果看了倒胃口,请移步就是。作者: 回复日期: 12:45:10 &
  同志们,下一部分新石器时代由我来写。两河文明则由赖飞陀来写。  端得是法相庄严,美不胜收。作者: 回复日期: 14:52:11 &
  凡是牵涉到原始人种迁移的问题,请赖飞陀同志解答作者: 回复日期: 22:01:43 &
  作者:我是周星痴 回复日期: 20:40:21 
    我说,似乎“直立人”和“智人”是两个不同的“人种”吧。直立人和智人并不是时间先后的关系,而是两种人种的问题。换言之,不是说一个智人穿越到古代就可以直接和直立人交配的。    实际上,我听说,尼安德特人是直立人,而现代人是智人来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流说法不是这样的。  尼安德特人肯定是智人,不过是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克罗马努人)是两个人种。不过按照现行分类,都属于智人。  北京人则属于比较早的直立人。作者: 回复日期: 01:13:58 &
  第二卷 冲向文明     序言     我们小时候都学过社会发展史,那本教科书里面充斥了数量惊人的胡说八道。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西方资本主义世界是何等腐朽,似乎所有人都在吸毒、斗狗和卖淫,少有的一些诚实的人也都在经济危机中失业挨饿,下岗回家。我真奇怪这些西方人怎么居然没有都饿死,还能在电影院抱着爆米花袋子看电影。关于原始社会,那些教科书里也充斥了谎言。它描述的原始社会是一个幸福的大家庭,除了没有电冰箱和青霉素,似乎每一点都让人心满意足。平等、淳朴、善良、和平,还尊重女性。         对这种描述,卢梭一定会非常满意。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幻想有一个庞大的、遍布朝野的阴谋集团在疯狂地迫害他。卢梭吃饱了没事的时候,就细心地为这个惊天阴谋添加各种细节。     除了这个优雅的嗜好以外,他最心爱的事情就是歌颂“高尚的野蛮人”,痛诉科学和文化的腐化人心。根据卢梭的说法,这些“野蛮人”在吃饱了以后,对世界充满善意,远不象恶毒的现代人。他们对死亡毫不恐惧,因而没有被宗教迷信所控制。他们不读书不看报,不为超女快男投票,自由豪迈,完全没有被现代文明所毒害。     但不管是社会发展史,还是卢梭,他们灌输给我们的完全都是谎言。         那些生活在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的人类,他们确实做过一些非常伟大的事情。他们开创了文明。     在历史上,从没有过这样伟大的事情。那些野蛮人对人类的贡献,只有公元1800年左右的英国人能差堪比拟。前者创造了文明时代,后者则创造了工业时代。     但是在另一面,这些野蛮人的生活跟《社会发展史》的说法并不一样,跟卢梭的说法更是不沾边。首先,这些人很难总吃上饱饭。而在他们吃饱了以后,也和现代人一样有各种邪恶的冲动,各种疯狂的迷思。     而且他们毫不自由。        卢梭像:作者: 回复日期: 01:16:45 &
  第二卷     一 耶利哥         大约在公元前1400年的时候,一大群衣衫褴褛,容颜憔悴的犹太流浪者越过了约旦河。他们是一个完整的部落,人数庞大。     他们从埃及出走,在亚洲的荒野里游荡了许多年。他们的首领告诉他们,他们的上帝耶和华已经把约旦河右岸那肥沃的迦南土地赐给了他们。     迦南上城池林立,田野上布满牛羊和禾谷。在这些饥饿的犹太人来看,那是流着奶与蜜之地。唯一阻挡他们吸吮奶与蜜的障碍,就是住在乐土上的迦南人。     那些迦南人都要死。       犹太人要做的,只是度过约旦河,摧毁那些城市,杀戮那些人民,夺取那片土地。     这是他们的上帝所赐福的伟大使命。         犹太人渡过约旦河后碰到的第一个城市就是耶利哥。     按照《旧约》的说法,犹太人包围了耶利哥之后,他们没有攻城。每一天,犹太人所有军队都绕着耶利哥城巡游七圈。犹太人的至高圣物约柜陈列在巡游的队伍后面,七个祭司走在约柜前面,每人手中拿着一个号角。     书中没有提到耶利哥人的反应,似乎他们是一片沉寂,恐惧地望着城下那浩浩荡荡的野蛮人。     这样过了六天。       到了第七天的黎明,犹太人同样环绕城市走了七圈。然后,祭司们忽然吃起了号角。号角声响彻队伍。犹太人随后爆发出了响亮的欢呼。欢呼的声浪冲向耶利哥。     耶利哥的城墙骤然崩塌。         耶利哥裸露在狂暴的敌人面前,一无遮挡。死亡象海一样把它淹没。     犹太人的部队冲进耶利哥,按照耶和华的意旨,将城市里所有的男人、女人、孩子、老人,全部杀死,连耶利哥人养的牛养也全部屠戮。整个城市在一个早上的时间里变成死城。     唯一幸免的是一个妓女的全家。她叫喇合,曾背叛了自己的城市,保护过犹太人的密探。     随后,犹太人焚烧了耶利哥。      耶利哥的沦陷:    作者: 回复日期: 01:25:56 &
    (补充一句:关于犹太人西进的年代,有不同的说法。还有一种说法是在公元前1250年之后)         这是神迹,是一次残暴的神迹。历史学家当然不会轻信这样的传奇。但是在最近的考古挖掘中,耶利哥吐露了一些古老的秘密。     它的城墙确实崩塌过,它的废墟上也确实有被火焚烧过的痕迹。不过这次崩塌是否就是犹太人碰到的那次呢?专家鉴定出了不同的结果,有的学者都凑趣地发现崩塌日期是公元前1400年左右,和犹太人入侵大致吻合。但是后来有些学者认为不是这样,崩塌要比这个时间早一百多年。犹太人到来的时候,耶利哥很可能已经是个废墟。         那么犹太人扛着圣物吹着号角要攻打的不过是一个废墟?而废墟里居然还有妓女?她怎么维持生意?这也是很奇怪的事情。(注一)     不过更奇怪的是耶利哥城墙倒塌的方式。它有两层墙:内墙和外墙。考古学家发现它的内墙朝内倒塌,外墙朝外倒塌。按照一般专家的说法,如果碰上地震,城墙应该向外倒,如果碰上攻城,城墙则应该向内倒。那么耶利哥城墙为什么朝两边倒呢?专家们陷入了沉思。其实,我的解释很简单:敌人和地震一起攻打耶利哥,各自弄倒一个城墙。不知道专家们接受不接受这种简单明了合情合理的解释。         如果在公元前1400年的时候,耶利哥城当时并不是被一个妓女孤零零盘踞的废墟,那么它确实是毁在犹太人之手。但这并不是它第一次被毁弃,也不是最后一次。     它太古老了,承载了太多的荣辱兴衰。     耶利哥城在被犹太人焚烧之前,至少已经存在了六千多年,而距离今天的我们,则有将近一万年。     耶利哥城是新石器时代产生出的璀璨珍宝。它兴盛又衰落,消亡又复兴,起起落落的历史见证了人类迈向文明的步伐。但它引起我们的兴趣,主要是因为它的古老。它一度被称为“世上最早的城市”。         耶利哥位于耶路撒冷的正东方,靠近约旦河。公元前九千年左右,就已经有人在此定居。而在公元前8000年到7000年之间,它拥有了一座石墙,全长大约六百多米,高大约四米。石墙后面还有漂亮的三层楼高的塔楼,石墙前则是一个宽约九米的护城河。石墙里面有房屋,蓄水池,甚至还有神庙。     此时,城内的人口至少有两千人(注二)。     就那个时代而言,这个建筑实在庄严气派,美不胜收。而城内的人口更是多得匪夷所思。要知道,在2000名耶利哥人凑在一起,躲在护城河后面睡觉的时候,冰河时代刚刚结束,而犹太人还需要再熬上6000年,才能鬼头鬼脑地翻过约旦河,吹响他们的号角。         事实上,耶利哥城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同期,中东,出现了许多早期的城镇。其中最出名的,一个是土耳其的萨塔拉 霍于克,一座就是耶利哥。前者比耶利哥更大,占地近200亩,但没有城墙。不知道是不是跟没有城墙,坏了风水有关,霍于克远没有耶利哥走运,它在公元前5000年就彻底消亡。     此外,还有许多小型的定居点分布在中东。如果观察地图的话,可以发现它们主要分布在三个地区,一个陶鲁斯山谷,一个在扎格罗斯山谷,一个在西面的巴勒斯坦。这三个地区从北、东、西三个方面包围着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包围着未来的文明之源。     这种地理布局意义非常重大。          这些定居点大多位于高地山谷,低处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当时沼泽遍布,而且更要命的是,那里降雨量不够。最早的农民是靠雨水来浇灌土地的,美索不达米亚的土地虽然异常肥沃,但靠雨水是种不了什么庄稼的,只能靠灌溉。这样一来,在耶利哥繁盛年代,城内的居民一定把西部的平原看成是荒蛮之地。蚊虫滋生,沼泽密布。当然啦,那里有两条很大的河。但是那些河除了瞎泛滥,养蚊子之外,唯一的贡献就是横在那儿,不让人好好走路。哪个正经人会到那里去呢?     但是几千年之后,这些农民终究会走下山谷,从三个方向汇聚在大平原上,开创人类的文明纪元。      作者: 回复日期: 01:29:22 &
  但那是以后的事了。在当下,这2000多个耶利哥人,看着美索不达米亚平原那个愚昧落后的样子,一定会庆幸自己生活在高尚社区。     他们的房子在我看来,一点都不舒适。房子密密麻麻地挤靠在一起,丝毫没考虑房间距,活象是一个黑心开发商的作品。而且,最要命的是采光差得不可思议,房子只在很高的位置上开一个小窗口,整个屋子即便是白天肯定也是昏暗阴沉。     但是和旧石器时代的住所相比,这种房子简直是为顶级成功人士准备的豪宅,只有那种为社会做了巨大贡献或者做了巨大破坏的人,才有资格享受。         我们可以做个对比。我们在前面提到过尼安德特人的蹲所,那种肮脏潮湿的洞穴完全不适合石器时代的获胜者享用。当然,除了蹲所,那个时候还有别的一些住所。比如猛犸骨屋。     下面这个图是一个猛犸骨屋。它非常壮观,因为它是由385块猛犸骨头构成的!两根猛犸的象牙交叉在一起,搭成了一个拱门。这是2万年前伟大的猎人给自己修的房子。这个屋子外面覆盖着一层毛皮,猛一看很象个蒙古包。但是很遗憾,它有23吨之重。所以,我不相信这是类似蒙古包似的活动房屋。你如果坚持认为这是个蒙古包,你可以鼓励你全家和你一起拖一个23吨的石头试试。          这样的骨屋只能属于那个粗糙雄壮的冰河时代。     我们完全可以想像当时的场景:冰河时期的狩猎者四处猎杀猛犸,用标枪、弓箭和石器围猎这些巨大的生灵。猛犸虽然看上去象泰坦一样可怕,但它们完全无力对付凶狠的猎手。它们在苔原冰雪间狂野地奔跑,最终轰然倒下,鲜血濡染寒冷的大地,而它们的骨头则化成这样沉重的骨屋。     不过还是忘掉这些抒情文字吧!骨屋当然很壮观,搁到现在也很贵重。但是它完全不能和耶利哥人的房子相比,他们有地窖么?他们有神庙么?他们有蓄水池么?他们能凑齐两千个邻居,好有地方串门么?他们有窥探别人隐私的乐趣么?他们都没有。     而耶利哥人都有。         洞穴、骨屋都渐渐消失了。棚屋、湖上木屋、泥土做的房屋开始遍布大陆。有些房屋还被划成了许多功能区,粮仓、猪圈、卧室、厨房、茅坑有的时候完全混在一起,有的时候则彼此隔开。但即便那些功能区混在一起的房子,也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他们住在卧室兼茅房兼厨房兼粮仓和会客厅的屋子里,称心如意。他们可能早已淡忘了住洞穴的老祖先。即便他们想起来,估计也是充满同情。我们不难想像那些新石器时代的老头,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在旧社会,人们只能住在地洞里,或者住在一些骨头房子里,幸亏赶上了部落的富民政策,你们才能住上这样宽敞明亮的房子,里头还有猪圈和茅坑。这搁到旧社会,可是群众想都不敢想的生活啊。”     不过我要补充一点,功能区是不是在空间上有所划分,也有个人口味的关系,跟技术有时候反不甚密切。比如,近代的爱尔兰人,他们很喜欢把猪放到床地下睡觉。这样一家老小和猪儿分头在上下铺,各得其所地睡在一起。这有什么不好么?猪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不谈猪了,还是谈谈耶利哥人吧。耶利哥的2000住户,不仅可以在房屋里舒舒服服睡觉,还可以享用各种好东西。比如小麦和大麦,比如牲口。他们甚至还可以佩带玛瑙和绿松石,在那里招摇过市呢。当然了,还没有玻璃镜子。但是物质追求哪有个头?比比克罗马努人,这样也就很不错了。     这些好东西可不是一夜之间出现的。它们都是社会革命的后果。    猛犸时代一去不返。农业时代已经来临。        猛犸骨屋(发现于乌克兰):  作者: 回复日期: 09:48:38 &
  作者:ZK101A7 回复日期: 23:25:07 
   我以前看的一本书上曰“世上最早的城市”也许大概好象似乎可能是叫“杰利科”来着  ____________________  杰利科即耶利哥(Jericho)。
耶利哥是中文圣经采用的音译.    另,多谢楼上诸位捧场!作者: 回复日期: 23:03:07 &
  第二卷   
大革命    
新石器时代这个词,让大家一下子联想到的还是石头,而且是新石头。所谓新石器,主要是新在一点:人们开始打磨石器,让这些石器变得锐利。某个原始人蹲下来,磨一磨石头,等他站起来的时候,世界就变了。好像这就是专家的意思。  
其他的变化当然也有,比如石器变得更加小巧精美,但是专家认为:这跟磨石头的伟大发现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看看你家里的磨刀石吧。这个能磨剪子戗菜刀的夯货居然是一个伟大的技术成就。所有的史前史专家都在赞美它,说从它粗糙的石头面上,磨出了一个时代。  
但是究其实际,新时代并不是由磨刀石带来的。比磨刀石更伟大的发明还多着呐。    
比如陶器。  
陶器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它的最伟大之处在于它引起了一个连锁反应,把人类一直推进到轮子时代。  
陶器这个东西,说简单挺简单,主要原理就是把泥土放到火上烧烤。说复杂也怪复杂的,似乎不是特别自然的一个产物。现代人一直在低估原始人的智力,他们似乎很难相信,原始人有能力自觉地发明出这个东西来。  
有些人甚至绘声绘色地描写过一场古代的火灾。他们认为,一万多年以前,有个原始人刚在柳条筐上抹上点泥巴,悲惨的火灾忽然就发生了,大火“无情地吞噬了家杂用具”。那个两手泥巴的原始人只有仓皇逃跑。没有119的支持,还能指望有啥好结果?一切都烧光了。除了泥巴。  
当这个“沮丧的”原始人回到棚屋里检查他那些破烂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人类史上的第一个陶器。柳条被烧光了,可是,泥巴变成了陶器,璀璨晶莹,不可方物。  
原始人激动地大喊了一声:“啊!我发现了!”历史登时被这声叫喊推向了陶器时代。柳条筐时代“轰然倒塌”。  
然而这根本是瞎猜。这个原始阿基米德也许根本不存在。人类很可能逐渐的、一点点地掌握了制作陶器的手段。喊哪一嗓子有什么必要呢?把泥巴往火上烧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事实上,陶器很可能是并不是被某一批人发明出来,然后传播世界的。它们多半是在世界各地被独立创造出来的。    
陶器是很有用的,比如可以用来煮汤。但是煮汤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得到是陶器带动了连锁发明:陶器——陶轮——轮子——车辆。  
最早的陶器完全是人用手捏的,形状当然不能保证很规则,而且确实很吃力。不信的话你找块胶泥,捏一个茶壶试试。早期的陶器有的相当漂亮,但是制作它们肯定非常吃力。用了几千年的摸索,人类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美索不达米亚人发明了陶轮。看过电影《人鬼情未了》的观众应该对陶轮有深刻的印象。事实上,陶轮不光是可以用来调情,让男女演员坐在前面互相抚摸。陶轮还可以加工匀称规则的陶器。这才是它主要的用途。  
有了陶轮以后,人类开始大量加工简单实用的陶器,外形雷同,品位单调,而且大多是单色。跟一个一个用手捏出来的、五颜六色的陶器相比,似乎缺乏生气,但它的意义是重大的。可以这么说,这些简单粗丑的东西是人类第一批模式化生产的工业品。  
接着,陶轮又导致了一个更伟大的发明:轮子。现在专家对这个观点倒是基本一致:轮子的创意来源于陶轮。  
罗尔斯已经说过,开天辟地以来,人类最伟大的三个发明是:火,轮子和中央银行。到了新石器结束的时候,人类已经凑齐了两个。剩下的一个中央银行嘛,自然是指日可待。  
轮子则又直接导致了车辆的发明……..最终的结果是我们钻进了公共汽车,胸脯贴着脊梁的挤在一起,咣当咣当地去上班…….猛一看好像不是特别值得羡慕。但是如果你每天早上都小跑六个小时,从北京南三环到北五环上班,你就会知道能钻进公交车,是多么走运的事情。而你之所以能这么走运,追根溯源的话,要感谢最早在火上烤泥巴的原始人。  
轮子的技术传遍了旧大陆。亚非欧三个大洲很块就到处都是车辆。但是在美洲大陆,印第安人一直不懂得使用轮子。肯定有些印第安人是知道轮子的,因为我们发现过他们有带轮子的小玩具。但他们从没有想过在轮子上架个筐,然后拖着走。这点小小疏忽使他们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他们建造了宏伟的城市,训练了庞大的军队,但却连个架子车都没混上,不得不用人和兽的脊梁背负所有的物品。  
人的心思真是怪异。在某些方面的睿智机敏,但在另一些领域,却可能幼稚得象个儿童…….人们都用心去想,都用眼去看,但他们关注的方向并不一致。很多盲区就这么出现…….    新石器时代的陶器:    作者: 回复日期: 12:19:25 &
  作者:身黑心白 回复日期: 8:51:05 
    磨制石器使原始人能大量制造石箭簇,比以前的兽齿箭头方便经济多了,从而使狩猎更加有效率(舍得多放箭了嘛),部落之间的上规模的战争也成为可能。        ____________________-  这个我倒没仔细想过,受教。          作者:吴硕 回复日期: 9:14:01 
    蒸汽机还是纯粹技术上的发明    中央银行是人类组织形式上的一次飞跃  ——————————————————  这个说法是罗尔斯开的玩笑,被萨缪尔森引用到他的 《经济学》里去了。我是在那本书里看到的。    作者: 回复日期: 13:27:52 &
  作者:洛阳雨霁 回复日期: 13:02:02 
    顶上去。    写得比《世界史纲》有趣得多,期待后续。  _________  这个话可不敢当。wells的世界史纲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世界史之一,也是让我写这个帖子的最初动力。一本伟大的书,可惜进来的版本删除了很多,比如对穆罕默德的评价。。。。    至于更新慢,那也没有办法,我只能用业余时间来写,只能保证每周有更新。作者: 回复日期: 10:04:57 &
  这个周末要赶朋友约的稿子,所以木有更新,我也很惭愧。。。。作者: 回复日期: 10:17:51 &
  这个东西我和赖飞陀在分头写。周末我会更新农业革命,争取更新远古战争。赖飞陀同志也在积极码字中(两河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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