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字母表如何拼写汉字?

相信,这是各位在投稿英文刊物时碰到的一个现实问题。当然很多人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已经在有意无意、自然不自然地用一些不知道规范与否的汉语拼音转化为的英文代码了。但是,如果认真考察一下,发现还是存在许多问题的。本文就是想针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我自己的建议。在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想先申明一下。“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们现在谈论这个规则,并不是想限制各位“姓名拼写”的“自由”。人人有捍卫自己姓名拼写的权利,但也有遵循拼写规范的义务,追求书写个性,不应摒弃遵守拼写规则的前提。各位在网上用的网名,目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你愿意怎么用都可以,但必须遵守社会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而在正式出版物中,特别是科研论文中,就应该稳定地拼写自己的姓名,并符合一定的规范和准则,便于他人辨别。科研论文一般也不提倡用笔名和艺名等。本文所谈论的中国人的英文姓名拼写,仅指使用汉字作为自己姓名的情况。对于一些少数民族,特别是不使用汉字姓名的民族,具体情况我是一无所知的,很抱歉有这个可想而知的遗漏。

(敬请各位在评论前,将本文看完。我发现许多的评论所说的问题我在文中已经进行了充分解释)

对大多国家来说,姓名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姓”和“名”。中国人的姓名是姓在前名在后,而西方大多国家的名字是名在前姓在后。也有例外,例如匈牙利人的姓名排列就与我国人名相似。而在亚洲,受中国文化辐射影响的许多国家,如日本、韩国、越南等都是姓在前名在后。

我们是用英文发表文章,那么就应该遵守英文的姓名使用规范,所以先让我们来看英文姓名的拼写规则是什么。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加入姓氏的姓名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Given Name)+自取名(中间名,Middle Name)+姓(Family Name)。如George Walker Bush,George 是教名,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其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的名字,有点像中国的小名(乳名),但它是要叫一辈子的。Bush是姓,说明其家族渊源,这跟中国相似。特别注意Walker是中间名,即本人在以后另取的一个名字,排在教名后,在很多场合往往缩写,如Walker缩成首次母W.,或者干脆略去不写,如George Walker Bush,要不是为了与其父亲(美国第41任总统老布什)区分,他的姓名经常会写成:George Bush,当然现在我们常见的形式是:George W. Bush。如果布什也发表科学论文,他的名字一般会写为George W. Bush,或者简写为G. W. Bush,或者Bush G. W.。

作者名称在编制二次文献中有重要的用途,因此我们更需要注意这个规范,否则就可能引起误会和混乱。有人认为这是多余,直接采用汉语拼音的规则就可以了。如果将中国人英文姓名简单等同于汉语拼音,麻烦一点也不小,不信您往下看。2010年报道的《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中(当时说即将出台,一年多过去了,也没有查到是否已经出台)做了如下说明():
人名汉语拼音拼写方式予以统一,要求姓在前名在后。假如你的名字叫张大山,今后拼写汉语拼音时就得规范为姓在前、名在后,即Zhang Dashan,而非Da shan zhang或Dashan zhang等颠倒写法。而根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76年修订并经国务院批准颁布的《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以及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颁布实施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中国人名译名一律使用汉语拼音,姓在前,名在后;姓和名分写,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均须大写。如Li Hua(李华)、Wang Jianguo(王建国)。其中,姓名应尽量使用全称,若译名过长确需缩写,则姓用全称,名用缩写(名的首字母大写),如Zhang Z.Y.(Zhang Zhaoyang张朝阳)、Ouyang X.Y.(欧阳向远)。

如果遵循汉语拼音的这些拼写规则,直接作为英文姓名的拼写,在英文刊物发表文章就会引起很大的混乱:1)姓在前,名在后,不符合英文姓名的拼写习惯,二次文献收录和检索会引起错误(姓名颠倒,或者无法辨别姓和名)。检索机构也不可能专门针对中国人的姓名做特殊处理,特别是一篇文章中有中外作者混合的时候,更是无法区分。2)双名的采用类似Zhang Z.Y.的缩写方式,与英文姓名中的中间名混淆,会让别人误解其中一个缩写(比如这个例子中的Y.)是中间名。可见,我们国家自己规定的这个所谓的汉语拼音规范,只适用于标注汉语拼音,如果说照搬照抄到英语署名上,那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完全没有考虑到可能带来的潜在麻烦。

这不是骇人听闻,举一个我们投稿的真实例子:我们曾经投稿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emote Sensing,在投稿前,翻阅了其杂志文章的撰写格式。

文章接受后,文字编辑进行处理时要我提供姓名全称,我害怕他们搞混,就按照如下姓名的拼写方式回复了邮件:He, Meimei;Zhao, Bin*;Ouyang, Zutao;Yan, Yaner;Li, Bo

最后文章出来,变成了如下的排列方式,我们的名字的全称都有了(这个杂志其实是要求名字缩写的),这样倒也不错。

这样的情况发生后,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拼写方式才比较好呢?我们可以先看看使用英语的人如何翻译中国人姓名的。在中国还没有出台汉语拼音规范的时候,《毛泽东全集》当时就被翻译为“Collected Works of Mao Tse-Tung()”,毛泽东就被译成了“Mao Tse-Tung”。显然,进行这样的翻译看起来是非常不错的。一方面考虑到了汉字的单音节属性用连字符隔开,同时也尊重了中国人姓名的拼写顺序。毛泽东是一个非常有名的人物,这三个字本身放在一起就是一个特定的词汇,因此不会引起更多的误解,姓和名孰前孰后已经不重要了,这个名字就与一个特定的地名一样,只需要直接音译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毛泽东并不是一个名人,其中的歧义还是有的,我估计现在母语是英语的人也未定能辨别Mao是姓还是名,估计认为是名字的人更多。好在有人称呼他为Mr. Mao(规范英语中Mr.后面只能跟姓,而不能跟名),也许能消除一些误解。

因此,中国汉字人名的翻译,可采取的方法推荐如下:
还是以毛泽东的名字来举例。首先应该按照汉语拼音来拼写汉字,然后按照英语姓名的顺序排列,而且应该区分汉字的音节,那么就毛泽东的英语姓名应该写成:Ze-Dong Mao。在填表或比较正规场合使用的时候,为了更加清晰,可以写成Mao,Ze-Dong。如果要简写,可以写成Mao(,)Z.-D.或者Z.-D. Mao,这样就没有任何歧义了。有人奇怪,为什么要区分汉字的音节呢?一方面,一个汉字和两个汉字的汉语名字差别是很大的(从中国人的文化习惯讲),另一方面,这方面确实有引起误会的案例。比如我认识的一个人,陈镜明,他在国外工作,现在的名字就变成了Jing Chen,估计就是拼写成Jingming Chen后让人家难于发音,因为Jingming连在一起太不符合英语的拼写和发音习惯了,久而久之,就只剩下前面的音节了,如果刚开始就用连字符区分为Jing-Ming,估计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另外,用连字符区分名字的音节,对于有连读可能的名字优势更明显,比如,李丽安写成Li-An Li,避免Lian读成“莲”。其实,这样的拼写方式在中国的许多英文杂志中都在采用(如下图)。不过,这些杂志还采用将姓完全用大写标注的方式进行区分,这好像是参考日本人的拼写习惯,我觉得似乎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以前,中国地理科学英文版都是采用的带连字符的姓名拼写方式。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难道与入选SCI有关),去掉了连字符。

尽管我们的名字对于英国人来说有点拗口,有时候甚至不能准确发音,但是许多英国人对我们的中文名字还是非常有兴趣的,也很尊重。有些英国人知道每个汉字都是很有意思的,见面的时候常常会好奇地问我们的名字是什么意思,这有时这也成了一个聊天的重要话题,何乐而不为?外国朋友能这样认同我们的名字,说明在他们的心底的认知上,我们中国人就应该以中文名字称呼。我们自己当然更应该为自己的文化和传统骄傲。保持自己的中文名字本身就是一种对民族自豪感的宣誓。

另外,还有一些复姓,是否需要做类似的处理?是的,比如欧阳(Ou-Yang),诸葛(Zhu-Ge)等等。当然,我觉得作为两个汉字的复姓,中间的连字符可视是否让别人拼读方便考虑加还是不加,因为姓一般总是用全称,而不会像名字的简写那样产生歧义和问题,比如Ouyang,Zhuge总是连在一起使用,按照放的位置和简写情况,就一定会被理解成姓。比如,诸葛亮可拼写成Liang

后来我们有文章发表,我都采用了这样的格式,似乎从投稿到接受出版没有任何障碍,检索也没有麻烦。

语言的目的首先在于交流,但交流的最高标准是便于使用、易于理解、避免混乱。从约定俗成看,为交往方便需要一定的规则,需要采取彼此都接受的拼写方法,对于已经习惯的拼写方式,已经成固定用法的姓名,没有必要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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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二、“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哪一年写进宪法的?

1982年。从此,普通话具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

三、普通话有什么特点?

普通话语音优美、词汇丰富,表达简明准确。

四、普通话就是北京话吗?

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普通话不包括北京话中带有地方色彩的语音成分,也就是说,普通话不包括北京话里的土词、土语和土音。这就表明普通话实际上是规范化的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口语形式。也体现了普通话与北京话的共同点与区别点。

五、推广普通话是要消灭方言吗?

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但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不让说方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语言政策。推广普通话总的要求是在正式的场合和公众交际的场合讲普通话,但并不排除在非正式场合讲方言。

六、普通话与各民族语言的关系怎样?

    各民族语言平等共存,各民族都有使用、发展自己语言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的学校,开设汉语课程应当教学普通话。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地方需要使用汉语的场合,要推广和使用普通话。

七、为什么要推广普通话?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八、新时期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九、新时期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到本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

十、国务院规定什么时间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09913日至19日是第12届推普宣传周。

十一、哪些情形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用语;

(二)幼儿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用语;

(三)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主持、采访用语,电影、电视剧和话剧的用语,汉语文音像制品和有声电子出版物的用语;

(四)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公众的服务用语;

(五)各类会议、展览及其他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工作用语。

十二、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有几个测试项构成?各占多少分?其目的是什么?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限时3.5分钟,共10分。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读音的标准程度;

(二)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限时2.5分钟,20分。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和变调、轻声、儿化读音的标准程度;

(三)朗读短文1篇,400个音节;限时4分钟,共30分。目的是测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作品的水平。在测查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的同时,重点测查连读音变、停连、语调以及流畅程度;

(四)命题说话,限时3分钟,共40分。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重点测查语音标准程度、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和自然流畅程度。

十三、普通话水平等级怎样划分?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划分两个等次。其中:

97分及其以上,为一级甲等;

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为一级乙等;

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2分,为二级甲等;

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为二级乙等;

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0分,为三级甲等;

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为三级乙等。

十四、现阶段对一些岗位和专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要求是什么?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三级甲等以上,其中省、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二级乙等以上;

(二)幼儿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为三级甲等以上,其中教师及管理人员为二级乙等以上,汉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以上,语音教师为一级乙等以上;

(三)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为二级乙等以上,其中中文、外语、文艺、传媒、旅游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为二级甲等以上;

 (四)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为一级乙等以上,其中省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为一级甲等;

 (五)公共服务行业的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员等特殊岗位人员为二级甲等以上,其他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为三级甲等以上。

十五、联合国的六种工作语言:汉语、英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

十六、什么是规范汉字?什么是不规范字?

(一)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经整理简化过的传承字。经过整理简化的字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颁布的现代汉字规范。未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历史流传下来的,沿用至今,未经过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

(二)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和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和生造字。国家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旧字形以及旧译名用字、已更改的地名中的生僻字、已废止的《二简字》等均属不规范字。

十七、规范汉字的法律依据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十八、国家推行规范汉字的重点是什么?

  学校的教育教学用字,机关公务用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媒体用字,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广告用字,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用字等。

十九、什么是社会用字?

凡面向社会公众的示意性文字都属于社会用字。例如:报纸、杂志、书籍等出版物上的用字,电视屏幕上的用字,商店牌匾、商品包装等的用字,街头车站牌、路名牌、广告牌、标语牌等的用字,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的单位名牌、公文、印章、板报等的用字,各种体育比赛、文艺晚会等文体活动和各种展销会、洽谈会等会议的用字,车站、码头、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的用字,车船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用字等。

二十、为什么要推行简化汉字?

    (二)简化汉字是广大群众的自发要求,也是知识分子的共同愿望。今天推行的简化字,绝大多数是历代群众创造的;  

(四)简化字已被各个使用汉字的国家、地区所接受。

二十一、汉字形体演变的总趋势是什么?

  汉字的形体从甲骨文到小篆、再从小篆到隶书、楷书的演变,主要经历了由繁到简的变化,演变的总趋势是在表义明确的前提下由繁趋简。

二十二、国家推行规范汉字是否要废止或者消灭繁体字、异体字?

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废止或者消灭繁体字、异体字,也不是要求在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而是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这是我国繁、简字使用的一贯政策。

二十三、繁体字和异体字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二十四、以规范汉字为公务用字指的是什么?

是指机关公文、印章、标牌、标志、宣传橱窗、名片等均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

二十五、公共服务行业应在哪些范围内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公共服务行业的公文、公章、名称牌、票据、报表、标牌、指示牌、说明书、电子屏幕、广告、宣传材料、公共场所设施的标志牌以及企事业组织名称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需要加注汉语拼音的,应书写在规范汉字的下方,汉语拼音的拼写要符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规定。

二十六、目前社会用字不规范的现象有哪些?危害是什么?

目前社会用字不规范的现象有如下四种表现:写错别字、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使用已被淘汰的异体字、监用繁体字。这些现象的存在,给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教育的普及、文化的繁荣造成很大的损失和障碍。尤其是进入信息化时代后,计算机对汉字识别,要求汉字必须规范。

二十七、国家对广告用语用字主要有哪些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115日下发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用语应当清晰、准确,用字应当规范、标准;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如需使用汉语拼音,应当正确、规范,并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广告中数字、标点符号的用法和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报纸和有关规定;广告中成语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引起误导,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广告中出现的注册商标定型字、文物古迹中原有的文字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企业字号用字等,应当与原形一致,不得引起误导;广告中因创意等需要使用的手书体字、美术字、变体字、古文字,应当易于辨认,不得引起误导。

二十八、对名称牌、招牌用字的要求是什么?

印刷体的名称牌、招牌中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外文不得单独使用,与中文并用时,要将中文置于主要位置;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得增减笔画或改换部而产生歧义。

二十九、对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的要求是什么?

所有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和广告、霓虹灯必须用语正确、文字规范、字形完整;其中手书字提倡写规范字。手书的招牌凡使用了繁体字的,必须在明显的位置上再配放规范汉字的标牌,已经改为规范汉字的不得恢复使用繁体字。

    三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公共设施中的使用要求是什么?

公共设施的用字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汉字。不得使用自造字、已简化的繁体字和已淘汰的异体字,不得出现二简字和错别字。汉语拼音在公共设施中不能单独使用,需要使用汉语拼音时,可加注在汉字下方。

地名标志上的地名,其专名和通名一律采用汉语拼音拼写,不得使用英文和其他外文译写。

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应使用规范汉字。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出资的外国企业字号,但应当译成规范汉字。企业名称牌匾不得单独标注外文,与中文并用时,要将中文置于主要位置。

三十一、什么是我国的通用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规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我国的通用语言文字。

三十二、什么时候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1031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于200111日开始施行。

三十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什么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三十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体现了哪些语言政策?

主要体现了以下语言政策:

(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政策:普通话、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二)民族语言政策: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各民族都有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限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在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方言的政策:方言是客观存在的,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将在一定领域或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推广普通话是要求方言区的人在会说自己的方言的基础上,再学会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便在公众交际的场合使用;

(四)关于繁体字的政策:繁体字有其使用的领域和价值,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而是要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三十五、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意义?

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否合乎规范、标准,往往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语言文字是人们的交际工具,是信息的载体。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对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与交流和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都有重要意义。

三十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什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三十七、哪些情形下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名称、公文、公务印章和公务用名片的用字;

(二)幼儿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字;

(三)各类广告、告示、标志牌、指示牌、名称牌、标语牌、招牌、会标的用字;

(四)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印刷、电子出版物的用字;

(五)影视屏幕和网站用字;

(六)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用字;

(七)地名、公共设置的名称用字;

(八)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用字。

第(三)、(七)项规定的用字,需要使用外国文字标注的,其地名、专名和通名部分应当使用汉语拼音拼写。

三十八、《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是什么时间颁布施行的?

20071123,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811日施行。

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重点评估国家机关、学校、大众传媒、主要公共服务行业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情况”。

三十九、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是什么?

四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广播影视用语用字有何规定?

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成为全社会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榜样。广播影视应使用合乎普通话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的普通话。应当避免读音差错,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以1985年颁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为准,不能在普通话播音中夹杂使用方言和外语。电影、电视剧中扮演领袖的演员在剧中一般也要讲普通话。如因剧情需要,使用某些方言,也不宜过多。使用方言的电影和电视剧的数量要有所控制。广播影视中的外来词也应当按照普通话的音译读,外国的人名、地名也应按普通话的音译读。

影视屏幕的印刷体厂名、台名、制作单位名称和栏目名称、片名、字幕、演职员表、广告等要使用规范汉字,不能使用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被淘汰了的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应当消灭错别字。简化字以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需要加注汉语拼音的,应书写在规范汉字的下方,使用汉语拼音要拼写正确,符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规定。

四十一、为什么要开展国家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进一步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实现2010年“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四十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主要内容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方面。

(一)综合管理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法制建设、宣传工作等;

(二)普及普通话工作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普及普通话的制度、措施和公务、教育教学、媒体宣传、服务用语情况,以及公务员、教师、师范学校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三)社会用字管理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影视、公共服务行业用字规范化的制度、措施,以及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出版物、影视屏幕、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用字。

四十三、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涉及的重点领域是哪些?

“四大领域”――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包括“十大行业”――公共服务行业领域的商业、邮政、通信、文化、铁路、交通、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十个行业),对公共设施(含主要街道)的检查也是重点内容。目的是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国家公务员的带头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以带动整个城市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十四、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将采取什么方式?

听取城市及其部门、单位的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与有关人员进行座谈、问卷调查或测查,并按照《评估标准》逐项实地检查。

四十五、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党政机关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1.对本机关公务员说普通话、用字规范化有要求;2.有领导负责本机关语言文字工作;3.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二)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1.成为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2.成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的用语;3.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4.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

(三)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培训,应培训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1.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2.有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规划;3.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统一规划,对应培训人员开展培训;4.已经对规定年限内(19541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公务员开展普通话测试并基本完成测试任务。

(四)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五)名称牌用字规范:1.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字。

(六)公文、印章用字规范:1.公文用字规范,文头和正文都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印章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字。

(七)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等用字规范:1.标志牌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四十六、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学校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1.纳入教育教学要求;2.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作为一项内容。

(二)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1.有普及普通话的要求;2.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3.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三)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

(四)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均使用普通话。

(五)对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六)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

(七)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八)小学、中学学校及普通高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九)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1.名称牌、标志牌用字符合要求,印刷体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手书字中不得出现错别字,手书字中出现繁体字、异体字要配放规范字副牌。2.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印刷体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手书字不得出现错别字。

(十)公文、校刊(报)、讲义、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1.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规范,公文文头、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的校刊(报)头、讲义封面不得出现不规范字;内文不得出现不规范字。2.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不得出现不规范字。

(十一)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十二)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1.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学需要除外);2.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学需要除外)。

(十三)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汉字。

(十四)校内有三处以上设有永久性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大型宣传标牌。

四十七、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新闻媒体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对广播影视部门的要求是:

(一)主管部门和电台、电视台及电影电视制作单位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纳入行业管理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1.有本系统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要求;2.各单位建立工作责任制;3.各单位对播音、主持用语和影视屏幕用字采取了检查和改进措施。

(二)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戏曲、曲艺和省政府特批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为播出用语:1.均能够使用普通话播音;2.市级播音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3.均使用普通话作为主持、采访用语;4.专业主持人主持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

(三)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并做到持等级证书上岗。

(四)影视编辑、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影视屏幕用字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2.上述人员熟悉国家有关现行汉字的规范标准;3.上述人员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的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4.已经试行持汉字规范化培训测试合格证书上岗制度,可以给予一定奖励分值。

(五)印刷体厂名、台名、制作单位名称和栏目名称、片名用字符合要求:1.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字形要规范;3.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得进行可能引起误解的笔画增减或部件改换。

(六)字幕用字规范:1.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字形要规范。

(七)广告用字符合规定:1.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字形要规范;3.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得进行可能引起误解的笔画增减或部件改换。

(一)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把出版物用字规范化纳入出版管理要求,制度健全,严格管理: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作为出版物质量要求的一项内容;2.各出版单位建立用字规范化管理责任制;3.各出版单位采取了用字检查和改进措施。

(二)编辑、记者、校对及计算机录入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及本地关于出版物用字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2.上述人员熟悉国家关于现行汉字的规范标准;3.上述人员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的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

(三)印刷体报头(名)、刊名用字、封皮用字、报刊标题、栏目名称用字符合要求:1.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字形要规范;3.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得进行可能引起误解的笔画增减或部件改换。

(四)内文用字符合规范:1.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字形要规范。

(五)广告用字符合规范:1.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字形要规范;3.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得进行可能引起误解的笔画增减或部件改换。

四十八、《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公共服务行业”主要是指哪些行业?

主要是指:商业、邮政、通信、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公共服务行业的职工在工作中应当以规范汉字为服务用字,提倡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

四十九、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公共服务行业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各主管部门对本行业使用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1.商业、邮政、通信、文化、交通、铁路、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宾馆(饭店)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推普和用字规范化工作有要求;2.上述部门对本行业推普和用字规范化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二)各行业所属单位以普通话为主要服务用语。

(三)特定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等级。

(四)名称牌、招牌、广告制作从业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关于广告用字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2.上述人员能够区分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自觉使用规范字;3.上述人员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的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

(五)名称牌、招牌用字符合要求;其中的汉语拼音、外文部分书写正确:1.使用印刷体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得进行可能引起误解的笔画增减或部件改换;3.手书字中出现错别字,或者手书字中有繁体字、异体字要配放规范字副牌;4.汉语拼音书写正确;5.外文书写正确,并与中文配合使用,中文置于主要位置。

(六)街、巷牌用字,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用字符合有关标准、要求:1.街、巷牌用字规范,标注汉语拼音且书写正确;2.公共交通站名牌、交通指示牌、印刷体公共设施标志牌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七)广告用字符合规范:1.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得进行可能引起误解的笔画增减或部件改换。

五十、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口号(参考)

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

说普通话、用规范汉字,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大家来说普通话,亲情关爱遍中华

大力普及普通话,架设人间交际桥

大力普及普通话,提升市民素养和城市文明新形象

大力推广普通话,创设投资好环境

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共塑城市文明新形象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党政机关要发挥带头作用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党政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普及普通话

方言土语难通话,心心相融普通话

服务说好普通话,情暖顾客心欢畅

服务用好普通话,真情沟通千万家

公共服务行业要发挥窗口作用

规范社会用语用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规范社会用语用字,提升市民素养和城市文明新形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华夏普及普通话,民族团结兴中华

讲好普通话,潇洒走天下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开放的狮城欢迎您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通四方商旅,迎八方创业

讲普通话、写规范汉字,笑迎四方宾客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创新风尚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建新学校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狮城人

教育系统要发挥基础作用

开口讲普通话,提笔写规范字

开口请讲普通话,提笔应写规范字

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南腔北调陌路人,普通话亲一家人

你我都讲普通话,情如手足似一家

普及普通话,从孩子抓起

普及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普及普通话,规范社会用字

普及普通话,教师要带头

普及普通话,世界看中华

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普通话,承载文明,光彩中华

普通话,让彼此靠得更近

普通话,秀出狮城文明真风采

普通话、规范字连着你我他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我国的通用语言文字

普通话――您出行的第一名片

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普通话是公共服务人员的第一职业语言

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

普通话是通往信息网络时代的“绿卡”

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普通话――现代人必备的素养和交流工具

普通话与素质同在、与形象同伴、与文明同行

青少年要做推广普通话的积极分子

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

请讲普通话,请用文明语

全国普及普通话,世界刮目看中华

让您的孩子从小学会普通话

让普通话、规范字架起我们心灵的桥梁

让普通话在我们耳边轻轻地流淌,让规范汉字扮靓锦绣狮城

让知识与文明的语言携手

人人都讲普通话,处处盛开文明花

人人都讲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

人人都讲普通话,五湖四海胜一家

人人学讲普通话,个个争当文明人

人人学讲普通话,文明进步奔小康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社会用语用字

使用规范字,方便千万家

树立公共服务行业新形象,人人都讲普通话

树立市民新形象,人人都讲普通话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建设繁荣现代的中心城市

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说好普通话,方便文明又高雅

说好普通话,沟通你我他

说好普通话,热爱我中华

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提高语言素养,展现文明形象

推广普及普通话,靠你靠我靠大家

推广普及普通话,为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推广普通话,弘扬爱国情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维护国家主权统一

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推广使用普通话,增强民族凝聚力

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新闻媒体要发挥榜样作用

新闻媒体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榜样

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学好说好普通话,方便文明又高雅

学好说好普通话,广结朋友走天下

学好说好普通话,利国利民利大家

学生要做推广普通话的积极分子

一口普通话,伴我行中华

一人一句普通话,中华美德靠大家

一字一句普通话,千言万语绘中华

用规范汉字,显华夏文明

语言文字规范化,培养创新型人才

语言文字规范化要与时俱进

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用规范汉字,执法部门要挥监督作用

中华民族大团结,同心同德同语言

做推广普通话的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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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转拼音-中文转拼音-在线工具

来源:汉字转拼音工具 更新时间: 18:24:47 热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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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国日常书信交流不可缺少的载体,是迄今为止连续使用时间最长的文字,也是上古时期各大文字体系中唯一传承至今者,中国历代皆以汉字为主要官方文字。广义的汉字指从甲骨文、大篆、金文、籀文、小篆,至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的文字,狭义指以正楷作为标准写法的汉字,也是今日普遍使用的现代汉字。汉字为上古时代的汉族先民所发明创制并作改进。汉字的数量并没有准确数字,大约将近十万个,其中000个常用字能覆盖约92%的书面资料,2000字可覆盖98%以上,3000字则已到99%,简体与繁体的统计结果相差不大。

汉字在长达数千年的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依照发展的时间顺序,基本可以分为先秦、秦、汉、唐时期文字、宋元时期、明清文字、中国近代和中国现代文字等。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

苍颉非常聪明,从结绳记事开始就研究更复杂的记事方法。进而研究形象记事从而逐渐有了象形文字。但这里有个问题提出来那就是为什么传说中只有苍颉够聪明,而没有其他的聪明人也一同造字?其实按照中国传统说法应该是上天派下来为原始人类提高生活技能而传授的文化知识,为了当时的人可以接受而首先使用象形文字,然后逐渐演变成现代的文字。

今天所能见到的最古老的文字是商代刻在甲骨上和铸在铜器上的文字。这样说来商代的文字已经是很发达的文字了,所以可以推测出最初产生文字的时代应该远在商代以前,那就是夏代或更早于夏代。

汉字的起源一类是以甘肃大地湾遗址的彩陶上的刻符为代表的抽象的、方折形的符号。另一类是以河南贾湖遗址的甲骨上的刻符为代表的生肖象形的符号。前者有序地演变为西安半坡临潼姜寨上的刻划符号系列,后者则发展成为大汶口陶器上的图象。

汉字由零散的、个别的字符逐渐积累,达到一定的数量后再通过人为规范,就成为了一种文字体系。据考证原始汉字在新石器时代中期产生,到它发展成初步的文字体系大约经过了近2600年之久。中国的文字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6000年前,经过六千年的历史过程中,中国汉字的演变过程可以简单的归纳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声、形、象、数、理,而演变的过程为:

汉字经过了6000多年的变化,其演变过程是:

甲骨文 → 金文 → 小篆 → 隶书 → 楷书 → 行书

(商) (周) (秦) (汉) (魏晋) 草书

1892年,一个名叫卢戆章的福建青年,经过十年的努力,写成了一本名为《一目了然初阶》的书。这是第一套由中国人自己制订的方案。当时卢戆章把它称为“切音新字”,“用拉丁字母及其变体来拼厦门音,声韵双拼,左右横写,声母在右,韵母在左,另加鼻音符号和声调符号”。但卢戆章的“切音新字”并没有得到推广。

汉字作为中华民族的语言,包含数千年的文化内涵,反映我国的民族精神。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被西方坚船利炮击碎了“天朝上国”迷梦、第一次睁眼看世界的中国知识分子们开始重新审视几千年传承下来的中国文化。

经过几番苦苦思索,一些人终于发现了中国落后的“秘密”:西方拼音文字只要会说就会写,故国民识字率很高,而汉字独立于语言之外,笔画繁难,就连一些饱学之士都曾发出“汉字至难”的感慨。“国家的落后是科技的落后,科技的落后缘于教育的落后,教育落后盖因中国百姓学习汉字太难。”目睹此情形,中国的一批知识分子开始要求对汉字进行改革,甚至要废除方块字,改用。改革呼声在五四时期达到高潮,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甚至一度发出“汉字不灭,中国必亡”的呐喊。

1906年春,“帝国邮电联席会议”于上海召开,正式将由剑桥大学教授威妥玛(ThomasFrancis Wade)整理、传教士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修改之后的“威妥玛—翟理斯拼音方案”,史称威妥玛拼音法公之于世,使汉语拼音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围内有了较为广泛的推广。

1913年2月25日,北洋政府教育部“读音统一会”在北平召开,各省纷纷派代表参加。此次大会的宗旨明确:审定国音,采定字母。五年后,这次会议确定的“标准国音”与注音字母由教育部正式公布。“全国小学的文言文课一律改为白话文课,小学教科书都在汉字的生字上用注音字母注音。”

1928年,语言学家黎锦熙和赵元任创立了《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 简称“国罗”)。1931年身在苏联的共产党人瞿秋白与苏联汉学家合作制订了拉丁化新文字( 简称“北拉”)。但是,这些拼音方案自身都存在着致命缺陷。“北拉”曾经在解放区广泛推行,甚至取得了与汉字相当的地位。许多当地农民学会了这套拼音文字后,都能用它写信、读报。吴玉章(,中共“五老”之一,著名历史学家和语言文字学家)就曾回忆说,“延安县市冬学中,不到三个月,就扫除了1500余文盲,他们学会新文字,能写信、读书、看报,收到了很大的成绩”。

但是,由于“北拉”没有标调,无法解决同音字问题,人们只能靠上下文揣测字义,经常闹误会。至于“国罗”,它虽然有四声的区别,但却辅以一套很复杂的变读法则,一般人很难掌握。威妥玛式虽然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但很多音都拼不准。上世纪40年代,著名语言学家胡明扬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时就曾留下过一段难忘的记忆。他记得,当时英国老师用威妥玛式注音点名,当叫道“枪枪枪”时,半天没一个人回答,后来才有人反应过来,原来是在叫张长江。“枪枪枪是谁?我们谁也不知道。其实,威妥玛式里‘枪’、‘张’、‘江’都是一个拼法。张长江,就变成了‘枪枪枪’。”不仅如此,民国重要人物蒋介石还曾被拼为ChiangKai-shek,翻译过来就是“常凯申”,让人哭笑不得。

这种各类法并存的混乱局面,引起了国家的关注。1949年10月10日,新中国成立仅十天,民间团体“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便宣告成立。

经过将近一年的激烈讨论和设计,1953年初,一套新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终于呈现了。

1954年,一直对语言文字感兴趣的周有光,利用业余时间撰写了《字母的故事》。“这本薄薄的小书,笔调活泼,深入浅出。对于字母的起源、发展与传播讲得清清楚楚。

在各种改变当中周有光便提出汉语拼音方案三原则:拉丁化、音素化、口语化,为“汉语方案”的出台立下了汗马功劳。与此同时,鉴于当时苏联已将所有的拉丁化民族文字一律改成了斯拉夫字母,中国与其是盟友,一些人又主张采用斯拉夫字母,跟苏联在文字上结盟。于是,关于汉语的字母形式,再次引起激烈争论。

1956年2月20日,《汉语拼音方案( 草案)》出台,草案明确提出:“拟定汉语拼音方案的目的,是要设计一套拼音字母和写法规则,来拼写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了这一方案。

1958年秋,《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小学生必修的课程,正式进入全国小学的课堂。

从此,开始走进千家万户,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它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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